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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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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论文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范文一:发展加工贸易促进贸易平衡研究

[摘要]后危机时代我国加工贸易企业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出口急剧萎缩,然而加工贸易确是当前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文章对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应进一步调整加工贸易政策:通过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完善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利用出口转内销政策,将加工贸易内销和外销都作为政策的导向;利用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促成加工贸易发展趋于平衡。

[关键词]加工贸易;贸易平衡;出口转内销;弹性调节机制

正确认识和处理进出口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人民币升值及各国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与措施的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加工贸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急剧萎缩,很多企业不敢接单或无单可接,为了缓解出口压力,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将目光转向国内市场。如何处理内销与外销的关系,本文提出笔者的思考。

一、加工贸易失衡的数据分析

一国长期的贸易顺差,必然会遭受他国的贸易报复。从一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来看,贸易平衡应该是长期发展的趋势,也是最好的选择。那么,我国目前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只有认清这个问题,才能尽量减少顺差,规避他国的报复行为,减少贸易摩擦,使我国进出口贸易趋于平衡、健康发展。

引起我国贸易顺差的原因很多,我们主要从贸易方式的角度出发,通过对2005--2009年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见表-1)。

从表-1数据可知,2005200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延续长期贸易顺差的态势,且贸易顺差的额度都较大。其中,一般贸易成为进出口贸易顺差的来源之一(2009年除外),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加工贸易的贸易顺差呈递增态势。

按照通常的理解,既然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而非一般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方式,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应该大于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从表-2数据可知,2005--2007年,加工贸易确实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但2008--2009年一般贸易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2005--2009年,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一般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到2009年,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在进出口贸易总值中占比为48.2%,加工贸易占比为41.2%。

从直接数据来看,这种进出口主要贸易方式的转变和贸易顺差的来源是相悖的。因为,一方面,贸易顺差一直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且呈递增态势;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确呈递减态势。这种相反的变动趋势告诉我们,虽然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加工贸易,为了减少贸易摩擦,促使贸易趋于平衡,我们需要重点调整的是加工贸易而不是一般贸易。因此,处理好加工贸易的进口与出口,适当地将加工贸易外销的部分份额转向国内市场,减少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减少贸易顺差,实现长期贸易平衡的关键。否则,虽然人民币存在升值的预期,但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差依旧,会招致更多的贸易摩擦。

二、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分析

既然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来源,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加工贸易的大量顺差,为什么一般贸易不是造成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原因?只有认清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贸易顺差,促进贸易平衡。

(一)从加工贸易内涵的角度

对加工贸易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是把加工贸易理解为国际生产分工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反映的是全球生产分工协作关系;另一种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即国家对进口料件加工采取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方式,是政府部门操作层面上的保税监管加工贸易。本文所称加工贸易为第二种解释,加工贸易俗称两头在外贸易,即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等全部或部分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销往境外的贸易。

从海关监管层面上看,加工贸易主要表现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又称为保税加工,加工贸易货物通常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又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只有经过海关批准备案才能保税进口,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进口的加工贸易货物才是保税加工货物。也就是说,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所进口的货物不全是保税的,只有海关批准才给予保税待遇。由于海关给予暂时免纳关税的待遇,减轻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加上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导致大量外资涌入,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增多,加工贸易规模逐年增大,加工贸易呈现顺差。

(二)从加工贸易实质的角度

加工贸易顺差的直接表现: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从表-3数据可知,2005--2009年间,每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都大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且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速明显快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增速。

我们可以从加工贸易的实质角度加以解释。传统加工贸易是一种典型的两头在外的贸易,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在境内保税加工后返销境外。由于在境内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过程必然凝聚了物化劳动,导致加工成品出口价格必然高于加工料件进口价格。另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递增,导致加工贸易进口总值增加,进口总值增加又必然造成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加。于是,规模的扩大和成品价格高于料件价格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从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角度

近几年,我国政府出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思考,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目的在于限制和发展。限制主要体现在提高加工贸易的门槛,通过加工贸易商品和企业分类管理来实现,限制两高一资产品、低附加值产品的加工生产:发展主要通过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1 产业结构升级因素。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壮大之根源在于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人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优势相对于周边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渐丧失,以工资来衡量的单位劳动力成本已经不具有比较优势。因此,那些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的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出口成本优势降低,在整个加工贸易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比如鞋业、玩具业等。从近几年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来看,政策倾向从以往的劳动密集型两高一资产业转向高附加、高科技含量的产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科技研发与创新,政府也出台了对于高新技术加工贸易的鼓励措施。在政策

调整的影响下,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主要为资源性商品和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出口的则主要表现为工业制成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高于加工贸易进口产品附加值,于是造成加工贸易顺差。

2 产业链条延伸因素。对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比喻现在已不那么合适,传统的两头在外要么出口创汇少、生产工艺简单,要么对外贸易依存度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来料加工,在只赚取加工劳务费的同时,反而招致大量的贸易摩擦。虽然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本土企业参与较少,但加工贸易本土化程度在不断提高,本土加工贸易企业正逐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能力和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工贸易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进的方式,在国内采购料件的比重逐渐增大,延长了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带动了上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另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出的方式,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允许企业开展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在外发加工税收优惠上给予支持。通过这种大进大出的转变,带动了整个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使整个产业逐步形成积聚效应。这些举措,增加了国产料件的加工投人,减少了进口料件的数量,降低了加工贸易进口总值,提高了加工贸易产品出口的附加值,增加了加工贸易出口总值。

(四)从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角度

从2005年7月1日人民币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升值态势,这种趋势将持续。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以美元计价的进口初级产品成本降低,导致进口数量增加。而这些初级产品以料件的形式用于加工生产,转化为成品出口,人民币汇率升值不会过多影响成品出口,因为进口的料件作为贸易性投人品投入加工生产,人民币升值已经自动反映在成品的生产成本上。但是,投入生产的国产原料由于人民币升值,以美元表示的成品出口成本增加,价格上升。因此,人民币升值使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人民币升值还有利于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扩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贸易性产品的出口,也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促进贸易平衡

通过对加工贸易顺差原因的分析,我们进一步明确,

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适当增加加工贸易进口,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才能有助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实现贸易平衡发展。由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长期大规模小于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因此,我们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研究重点放在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上。

(一)适时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

通过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的调整,一方面,将以往部分允许类商品纳入限制类商品目录管理,将以往部分限制类商品纳入禁止类商品目录管理。通过该目录的调整,将那些大量出口,在加工贸易顺差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又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发展的产业纳入该目录之中,从而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目录调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将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这样,通过增加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方式,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二)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制度是为鼓励出口创汇、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而产生的,在加工贸易顺差的情况下,对加工出口产品从国内采购的料件给予退税,会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因此,应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的商品范围和退税比例。

(三)调整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通过台账的实转、半实转、空转、不转,结合区域差别待遇、企业类别差别待遇,对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调整,可以灵活地控制加工贸易企业交纳的税款保证金,增加或减轻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从而调整加工贸易的进口和出口。

(四)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政策

现行加工贸易政策是建立在超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是改革开放增加外汇储备的产物,优惠政策导致加工贸易的迅速扩张,导致加工贸易顺差的规模逐渐增大。在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应适时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措施,真正体现国民待遇,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五)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

国际贸易理论中的阶段保护论告诉我们,当一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且具有发展潜力时,政府应当予以保护,当该产业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产业竞争力或达到一定保护期限时,政府就应当减少或放弃对该产业的保护。借用阶段保护论的观点,我国应该将加工贸易作为一种阶段性的贸易形式,在当前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出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目的,对那些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应该结束或减少对其让利幅度;对那些依然需要政策呵护发展的加工贸易产业继续实施保护,以提高加工贸易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向贸易平衡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的产业退出机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从而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实质是基于一定时期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加工贸易产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区别地采取不同优惠政策,直至取消优惠,引导加丁贸易的转型升级,适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的行为机制。

1 建立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实施机制。现行国家的政策虽然作了相应的规定,将加工贸易产业(商品)进行分类管理,结合商品的税目进行细分,适时动态调整相关目录,明确哪些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哪些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哪些是禁止发展的产业。但相关政策调整后,企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该政策,有时对相关政策理解也存在着偏差,这就要求政策调整应配套相应的调整实施机制,明确谁通知、谁解释、谁服务,让企业能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发展方向,调整企业生产。

2 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除了对加工贸易产业进行细分评价外,还要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加工贸易能力与水平进行评价,对我国外贸政策和外贸环境进行评价。运用该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后,找出该加工贸易产业退出的临界点,当达到并超过该临界点时,表示该产业已经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转为一般贸易。

3 参照国际惯例,可以给予加工贸易产业一定的过渡期。当该产业达到临界点后,给相应企业预留一定的时间,让企业考虑如何将该产业与企业自身发展、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相结合,给企业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型提供足够的时间,顺利实现产业退出。在建立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基础上,我们还 要考虑,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建立相关模型,以期对相关加工贸易产业的退出提供实践经验。

(六)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政策的调整

为了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压力,将部分出口转向国内市场。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将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部分出口商品转为内销,并给予税收优惠,调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率,鼓励企业逐步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创立自己的品牌,从而达到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目的,在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不变或正常波动的情况下,减少贸易顺差。

具体而言,政府要将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作为政策大力宣传,改变企业长期固有的外销思维;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简化内销手续,商务主管部门、海关、税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积极探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奖励机制,对创立内销品牌按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收款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利用现有资源,研究国内消费市场的特点,打造企业内销的核心竞争力。

四、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

通过出口转内销,将外销的一部分转到国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是一种最直接的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方法。因此,我们认为,应将加工贸易外销和内销都作为加工贸易政策的导向。为应对加工贸易失衡,可以建立一种弹性调节机制,在加工贸易顺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斜于内销,适当增大内销优惠,增加内销数量和比例;当加工贸易逆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向于外销,减少内销优惠政策和比例。通过这种内外销政策的弹性调整,使加工贸易内外销协调发展,加工贸易趋于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将加工贸易内销作为一种政策导向,需要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市场特点、不同消费群体,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内销与外销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外销产品内销要考虑产品结构、国内营销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售后服务和研发,这些对于长期关注国外市场的加工贸易企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何力,用海关监管的转型升级适应和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J]商务周刊,2006,(13):68

[2]金龙布,加工贸易本土化策略[J]大众科技,2009,(1):198-200

[3]金志刚,论加工贸易的产业毕业制度[J]对外经贸实务,2009,(6):23-25

[4]李文博等论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的转型[J],东南学术,2009,(1):58-63

[5]张汉东,胡朝麟外贸出口转内销不应成为政策导向[J]对外经贸实务,2009,(12):20-23

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范文二: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

[摘要] 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虽然因具体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来源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 加工贸易 保税 出口退税 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贸易出口应税商品或不予退(免)税商品的征税制度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国产料件、保税进口料件区别对待,没有一视同仁,这显然不利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国内增值率。其次,虽然加工贸易料件与制成品内销制度中规定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未明示该规定是否也适用于制成品,从而使得企业可能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国家对某些制成品的进口限制,在国内销售该类产品。最后,根据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其补税时的完税价格按制成品的成交价格审定;而区外企业内销制成品时,则按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一般情况下,制成品的成交价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价格,而且根据关税升级理论,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要高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因此,这种差异显然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利。

总之,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并且其税收管理涉及税务与海关等多个部门,从而导致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引导我国加工贸易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提下,我国各相关部门应协调统一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在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的基础上,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确保我国加工贸易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内容摘要:加工贸易作为最主要的贸易方式,其转型升级对于推动山东省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稳步升级意义重大。在新一轮全球国际分工与产业转移的背景下,以及在山东省逐渐丧失劳动力成本优势、资源趋于短缺的情况下,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势在必行,而系统研究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路径、对策是实施转型升级的前提和理论基础。

山东省外贸增长存在粗放型特点,贸易量的提高与质的提升并没有同步而行,增长方式急需转变。加工贸易作为最主要贸易方式,2007年的出口达47.1%,其转型升级对于推动山东省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及产业稳步升级有着重要意义。在新一轮全球国际分工与产业转移的背景下,以及在山东省逐渐丧失劳动力成本优势、资源趋于短缺的情况下,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本文在借鉴国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加工贸易发展的实际,系统地研究了山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路径与对策。

规划加工贸易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山东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对山东省加工贸易的空间布局做出规划引导,注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各地市根据资源与产业发展优势,明确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重点,促进形成各地市有序分工、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克服功能交叉重叠和产业结构趋同。

东部地区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和外经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家电、通讯设备、船舶、集装箱、汽车等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成为拉动全省加工贸易升级的主力。中部地区则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化工产业、食品产业、机械、新兴材料。将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加工贸易项目向鲁西北或内陆地区逐渐转移。根据国家的加工贸易政策导向,引导“两高一资”加工项目企业调整方向,引导其向更高产业层次发展,摆脱被动。

(二)将加工贸易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

改进和提高招商引资的操作方式和层次,建立专门的引进外资机构,跟踪国际行业技术和领军企业的最新动向,瞄准有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充分发挥山东地域的品牌效应与地域优势,多渠道主动招商。明确招商引资的指导方向。提高加工项目投资门槛,对于增值率低于目前平均增值率的新项目限制进入,分行业规定新进入项目增值率的最低限,确定国内采购的最低比率,推动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对于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资金、技术密集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关联配套”型加工贸易项目,要通过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两高一资”加工项目坚决禁入。

要重点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山东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要继续加强对日韩企业的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区位、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抓住日韩企业海外加工布局结构调整的机遇,主动分析收集各类企业发展动向和信息,尽可能多地吸引日韩等地区企业来山东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对欧美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欧美的大型跨国公司来山东省投资建厂,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尤其是应该加强对欧盟各国的吸引,同时,借我国与非洲、东盟各国关系发展日益密切之机,多渠道地加强与其合作。

(三)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工贸易

加快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使其具备应有的激励机制、竞争理念和市场行为,从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和产业技术基础的作用,为加工贸易升级换代提供有利条件。

民营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积极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给予其资金、技术方面的倾斜和支持,降低进出口权的门槛,改变现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激励机制,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发展的新环境,从而促使内资企业加工贸易的快速增长。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密切跟踪有关跨国公司的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争取跨国公司的订单,融人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为其提供配套产品,彻底解决技术扩散效应差的问题。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出口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促进外资经济与当地经济不断地融合,形成民营企业加工贸易群体,促进加工贸易本地化。

(四)发展加工贸易海外营销

品牌是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是竞争力的象征,仅仅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环节,不但导致企业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取的利润极少,而且生产经营中始终不能掌握主动权。因此,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知名品牌企业,是新时期加快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增值率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加工贸易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开拓自己的销售渠道,培育自己的国际品牌。

企业需要转变思想,正确认识海外分销与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积极融入到全球产业发展的大潮中;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企业生产;多渠道获得融资,解决营销网络建设与品牌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成立海外业务部,吸引国际经贸人才进入,积极接触海外跨国公司,争取直接接单;实施正确的营销策略,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分销商的沟通与管理,加强合作,加强品牌宣传,逐步建立完善的海外分销渠道,提高国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

引导配套产业向主体产业靠拢,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通过产业集群特有的技术外溢效应加快技术的扩散、传播和创新,释放科技创新能量。打破行政区划概念,各地在发展主要产业基础上,加强与其它地区的产品配套能力开发,形成中东部大产业群。

确立烟台、青岛、威海在加工贸易中的龙头地位,重点承接带动力强的大型机电、高新技术加工贸易项目,成为加工贸易对外的龙头,其中,青岛家电产业群,烟台汽车制造业群,威海轮胎产业群成为加工贸易发展的重点。潍坊、淄博等半岛城市群其他地区在重点发展海洋化工、石化、医药的同时,根据各自优势,重点发展与东部地区相配套的产业群,形成东部地区大量加工贸易企业相互配套、相互渗透且不断升级换代,带动整个地区产业结构提升的局面。

产业集群发展应该以各类开发园区以及出口加工区为核心,根据各园区发展重点规划,推荐一批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名单,规划、引导与之配套的关联协作企业在其周边集聚,有效解决加工贸易产品配套难的问题。

鼓励外资的跟随性投资,引导外资向专业园区发展,促进配套产业群的形成,培育新技术产业的配套生产基地,为加工贸易的升级换代创造更加有利的产业空间。

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配套协作,不断提升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聚集效应在内的加工贸易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

改革和完善各项不利于配套产业发展的现行制度和政策。提高海关通关效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使用国产料件;加强对配套企业的科技、资金和信息支持;发挥政府、科研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为有能力进行配套生产的内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技术开发、人才培训。提高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子公司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中外企业的联合开发和合作,鼓励企业转移先进技术,培训员工,同时,严把审批关,将加工贸易审批和管理工作与促进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外溢工作结合起来,扩大技术溢出效应。

围绕工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培育壮大核心技术,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加工贸易由OEM向ODM、OBM转变,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化发展。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鼓励模仿创新。借鉴台湾等地的经验,设立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基金和产业科技进步基金,积极支持大中型企业更新设备、引进技术和进行新产品开发;发放优惠贷款和各种补贴,用于中小企业的产品设计、工程技术进步、质量改进、自动化发展和员工培训,以有效地缓解企业技术进步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合作,加快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同时,大力宣传并采取适当鼓励措施,促使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合理的人才开发战略,鼓励员工创新,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技术进步的合法权益。

加强园区建设

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明确产业定位,避免园区的趋同发展,使园区成为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力促配套企业群、产业群的形成与集中。加强半岛制造业基地与其他地区的分工协作,建设专业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业园、总部经济集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以及传统加工工业园。对现有的开发区按照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快调整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入园企业和项目标准,按照是否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在能源、财税、金融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

完善政府配套服务

要充分认识加工贸易是山东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的一条现实路径,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的发展环境。

对外做好山东整体形象宣传,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各地政府集体对外招商,将外资项目与产业规划相统一,有重点、有秩序的引入优质加工项目。

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通关效率。尽快在全省推广“无纸通关”和“联网监管、取消手册”的监管模式,试行电子底帐管理,扩大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范围,全面解决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征税问题。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山东省国际经济贸易联合会等各类外经贸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完善“山东贸发网”等各种媒介的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提供更加快捷和有效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博览会、展销会,尤其是国际著名的专业博览会,将山东的产品推向世界,努力创造世界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1.易雪玲.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理论研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2.黄晓玲.发展加工贸易与产业技术升级探析[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1)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当国内有些军工企业还在疲于转换机制和扭亏为盈时,周边环境已经推着这些企业必须迈出新的步伐,在加快军工企业改革的同时,适时地研究和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在不可避免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调整国内军工企业,拓宽民品开发的路子,在开发生产成套设备产品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加工贸易,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尽快提高军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适应国际分工、占领国际市场的能力。

一、加工贸易是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重要链条

从一般意义上讲,对外加工贸易是指一国从国外进口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在国内加工、装配后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加工贸易通常是外国企业以合资、合作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的已有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行销到全世界各有关地区的一种贸易做法。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是参与亚太区域乃至世界产业分工的重要链条,符合当今世界贸易发展的潮流。例如发展“两头在外”的轻纺、机电产业,通过对外加工贸易扩大了出口,适应了国际市场,有力地增强了国际竞争能力;同时也加快了国内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进程。

我国航天系统对外加工贸易的发展显得不太平衡,地处内陆的企业发展比较缓慢,而地处沿海的企业,有的已通过对外加工贸易形成产值数亿元的规模。例如八院的上海仪表厂,就是抓住了日元升值、日本企业急于寻找海外生产厂家谋求发展的机遇,同美能达公司签订了多批合作生产复印机组件的合同,第一年产值就达1亿多元,第二年接近3亿元,出口创汇达2500万美元,产品直接销往欧美等国家。这在当今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举步维艰的情况下,无疑是一个奇迹。上仪厂通过对外加工贸易,不仅使企业生产经营快速增长,而且还通过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建立了一家新的专门发展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航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这就是抓住了国际产业分工的机遇,通过对外加工贸易有力地激活了企业,同时增强了军工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二、加工贸易的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

从加工贸易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加工贸易是我国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重要一环,符合当今世界贸易发展的潮流。加工贸易的发展实际是我国通过对外开放承接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某些中等技术产业,充分发挥了我国的优势,包括廉价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成本低廉、以及有一定工业和技术基础等,加快了国内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进程,增强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90年代以来,我国加工贸易的结构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外商投资的合资企业逐步取代了小型企业和乡镇企业,成为加工贸易的主体;二是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也在发生变化,由过去的劳动密集型为主导,逐步向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三是加工贸易的技术档次在逐步提高,出现了一批批技术先进、规模领先的大型项目;四是加工贸易企业相互之间的配套程度在提高,不少企业使用国产原材料和国产零部件的比例在不断提高,加工贸易与国内产业的协作联系正在加强。从这些情况看,加工贸易升级的步伐在明显加快,今天的加工贸易同改革开放初期的加工贸易已产生了质的差别。事实上对外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现代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后,其经营格局对海关监管和整个经济管理形成了日益严峻的挑战;二是加工贸易的外向循环与国内产业的循环,未能形成有机的联系,因此制约了加工贸易对国内产业带动作用的发挥;三是走私漏洞现象增多,这对国内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都形成了不小的冲击。因此,置于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大背景下来认识加工贸易,并在此基础上理顺加工贸易的政策,加强和改进加工贸易的管理,仍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

三、加工贸易将发展到一个高级阶段

从当前世界贸易的发展趋势看,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加快,必将推动全球加工贸易以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并在更大范围得到发展,并有可能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的一种主要方式。当前,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发展迅猛,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已大大超过其他非高技术制品。高新技术产品的部分加工组装业务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领域的突出优势,不仅将加剧其产业向国外转移的过程,并且也将以具有较大接纳能力的市场,作为其转移的目标。在这个发展趋势中,中国将成为未来高技术产业结构转移的主要目标。其次,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具有成熟技术的产业,也将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外加工贸易将会获得进一步发展,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建筑等支柱产业,以及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核能、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均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像日本与韩国等国家一样,我国的加工贸易今后必将经历一个从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的过程,在加工贸易内涵、市场营销和科研开发等环节,不断优化和升级。实现这个转变,需要一系列政策保障,特别是外贸制度与政策环境面临重大抉择。其中国有企业(尤其是军工企业)经营机制难以适应

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自主技术开发能力和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极为薄弱的状况,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双高”阶段问题

实践证明,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新加坡)和地区(香港)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初期,都在自己国内或地区内设立出口贸易加工区,开展加工贸易与补偿贸易,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抓住亚太地区乃至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与转移的有利机遇,积极调整政策,使我国贸易迅速发展,加快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20多年来,加工贸易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从“量”和“质”上有了很大的飞跃。

一、来料加工阶段

为了抓住以我国香港为代表的亚洲“四小龙”向外转移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的机遇,1978年6月我国制定了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有关政策。来料加工业务首先在广东、福建等省市开展起来,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来料加工开始向沿海其他地区乃至内地迅速扩展,加工工厂近3万家,加工商品品种成倍增加。1980年~1987年,来料加工进出口从13.3亿美元增至116.71美元,年均增加36.4%,在全国对外贸易的比重由1980年的3.4%上升到1987年的14.1%。

来料加工又称“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广义的来料加工包括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它是指由一国客户作为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另一国的被委托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对方处置,被委托方按照约定收取费用作为报酬的贸易方式。来料加工发挥了我国的生产潜力,补充国内原材料的不足,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发展我国劳动力众多的优势,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地方经济。

二、进料加工阶段

随着我国加工能力的提高和资金短缺状况的缓解,加工贸易由来料加工这一初级阶段向进料加工中级阶段迅速发展,并在加工贸易中居主导地位。1989年,进料加工进出口额达192.5亿美元,首次超过来料加工进出额,在对外贸易总值中比重由1987年的9.1%飙升至1989年的17.2%,1991年又升高到24.7%。

进料加工一般是指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出成品再销往国外。由于进口的原料的目的是为了出口,所以习惯上称进料加工为“以进养出”。进料加工有利于解决国内原材料紧缺的困难,利用国外提供的资源,发展出口商品生产,为国家创造外汇收入。有些不能出口的产品还可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开展进料加工可以更好地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和客户的要求,组织原料进口和加工生产,特别是来样进料加工方式,有助于做到产销对路,避免盲目生产,减少库存积压。通过开展进料加工,可以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的优势,并有效利用相对过剩的加工能力,扬长避短,促进我国外向经济的发展。

三、“双高”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加工贸易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加工贸易产业构成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我国进出口商品构成开始自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双高”方向演变,最明显的例子是机电产品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并位居加工贸易主导地位,使我国加工贸易的技术档次发生了巨大变化。

加工贸易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像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本国经济中,通过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无疑是引进外资、提高生产力,使我国经济赶上和超过世界工业发达国家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四、加工贸易的作用及在发展加工贸易中应注意的问题

上述实证结果显示了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和拉动度,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和政府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把握国外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带动了该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其次,发展加工贸易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加工贸易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且这种产品生产对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要求并不非常高,能较多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增加就业机会,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裕优势。第三,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工贸易可以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较高的比较优势,提高了生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快了劳动密集型加工制成品的出口,使生产资源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的转移,推动了我国工业化进程。

第四,发展加工贸易有利于推动外贸经营体制改革。来料加工的贸易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生产管理经验,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扩大了生产规模,促进了民营对外贸易发展。

加工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一、影响加工贸易技术进步与技术外溢的主要因素

技术溢出是加工贸易对当地企业的技术示范效应和竞争效应等带来的对当地产业技术进步的综合外部收益。对当地竞争企业的技术创新的示范、刺激与推动,称为平行溢出;对当地上下游关联企业的技术进步的示范、援助与带动,称为垂直溢出。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东道国还是在发展中东道国,如果能够确定发生了技术转让,技术溢出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由于加工贸易可以带动相关联产业的发展,通常情况下,技术溢出效应与加工贸易所联动的当地产业链条的长短成正比。

一项技术转移大致包含四要素:技术转移的输出方、接受方、技术转移渠道和技术本身。当技术既定时,影响技术转移水平的主要因素在于技术的收受双方和技术转移的方式。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是技术转移的输出方,跨国公司转移技术的主要目的,是在保持技术垄断的前提下,获得技术创新的利润最大化。

以技术垄断为前提,跨国公司进行的技术转移都是成熟性技术,因此,不论处在全球化生产链条的哪个环节,从事加工贸易的东道国企业都不可能获得最先进技术的转移,依靠技术转移也就不可能实现产业技术的赶超。这是对加工贸易技术转移的起码定位。即使位于较核心的产业链条,依靠技术转移与核心技术的靠近仍是十分有限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面临的情况就是很好的说明。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越近,他们通过外部化购买就越困难,即使实施内部化转移,与核心技术依然保持差距。

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跨国公司按照各个子公司和分包体系在全球化生产体系中的位置决定其转移的技术水平,并根据其技术综合能力提升技术水平。因此,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东道国当地产业的综合技术水平和比较优势决定了其在全球产业链条中的位置,进而确立了技术转移的初期水平。长期来看,东道国如果能够不断推进产业技术的进步和比较优势的动态转换,进而提升其在产业链条中的位置,跨国公司将会稳步提升技术转移的水平。为保持和提高跨国公司整体的竞争力量和盈利水平,在沉淀成本较大的情况下,跨国公司本身也需要不断提高子公司和配套企业的技术水平。亚洲国家计算机产业技术转移水平不断提升的动力,就来源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和配套企业双方共同的利益要求。

不同的技术转移方式也对技术转移效果产生影响。与外部化转移相比较,内部化转移的相对优势突出表现为两方面。其一,许多不愿对非关联方出售的有价值的新技术通常只有内部化方式才能获得,这对于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出口竞争能力是十分关键的;其二,内部化转移使子公司更容易获得与转移技术相配套的资金和新的管理与组织技术、营销方法、培训方法及其他知识,这是技术低成本、高速度转化为生产力的条件。内部化转移的最大缺陷在于东道国企业受到跨国公司“所有权优势”的控制,因此,在跨国公司体系内部使用的新技术和相关经验资产向东道国产业的深化和溢出可能会受到阻碍,子公司会倾向于依赖母公司的技术转移而很少努力于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这样,短期里,外资企业的加工贸易生产和出口效益显著,但长期里,完全依靠外企从事加工贸易,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难有提高。

通过加工贸易推动现代产业发展的韩国和我国台湾,在产业技术能力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主要依靠的是外部化技术转移,这种发展模式的前提是当地公司有能力通过外部化转移形成有效的生产力和后继的深化发展能力。随着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对尖端产品需求的增长,他们发现外部化转移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内部化转移和外部化转移应并行,并相互促进。同时,无论是内部化还是外部化,东亚产业技术成长的成功经验在于,政府采取一系列整合战略促进转移技术的深化和外溢,这一整合战略包括建立广泛的教育基础和对民族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强力扶持。这一战略对于消化吸收转移技术、缩短技术差距、提升产业链条中的位置,进而最终形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是根本性的措施。

技术溢出是技术转移的后续过程,对关联产业的技术带动是技术溢出的主要渠道。在开放经济中,在产品质量、运输成本等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公司倾向于当地采购以降低交易成本。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由于对当地企业缺乏了解并难以建立强有力的信任关系,或服从于跨国公司整体战略需要,子公司会从国外采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当地化战略的实施,当地采购率会稳步增长。长期来看,关联产业的发展状况关键取决于当地企业的供应能力。加强当地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系,提高当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是扩大技术溢出效果的主要措施。

有关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外溢的研究还发现,通常情况下,下列因素也可能对技术转移和外溢的效果产生影响:其一,外资企业的股权安排。合资企业一般比独资企业会产生更强的技术转移和外溢效果(UNCTC1985,1987;OECD,1992,1993);其二,合资企业的建立方式。在内资企业基础上建立的合资企业比新建企业有更强的技术吸收和转化能力,因而会产生更好的效果(Lee,1991);其三,跨国公司来源。不同国籍的母公司技术水平和技术转移战略不同,进而形成的转移和外溢效果不同(Vernon1981,1992;Dunning1988,1994)。欧美国家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外溢的效果多数较强。

研究表明(江小涓,冯远:合意性、一致性与政策作用空间: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行为分析,管理世界,2000年第3期),受跨国公司战略影响,面向东道国国内市场的外商投资,通常不会使用母公司最先进的技术,但由于面向国内市场,往往国内采购比例较高,发展配套产业意愿较强,研发行为较为积极,因而,其技术的溢出效应较大。然而,正是由于面向国内市场,这种跨国投资对民族产业的冲击是直接的和强有力的;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贸易投资,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结构变化,保持市场竞争力,绝大多数企业技术水平较高,一部分会跟随母公司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但与国内产业关联度较差,发展配套产业和进行研发的意愿较弱,因而,“飞地效应”明显,技术溢出效应较校另外,由于面向国际市场,这种跨国投资对民族产业的冲击只是间接的。

理论和经验都证实,东道国在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着很大的努力空间。如果在加工贸易的发展中能够适时提高技术水平,发展起配套产业体系,加工贸易的“飞地效应”就会得到有效抑制,产业关联效应会得到发挥。此时,跨国公司会相应调整在该地区的战略,出于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跨国公司会提高子公司的技术水平,提升其在全球化产业链条中的位置,如此形成良性循环。80年代亚洲“四斜的产业升级就是建立在当地企业在加工贸易发展中迅速形成配套供应能力的基础之上,在我国深圳、东莞和苏州等地,加工贸易产业配套发展趋势十分明显,并且,这些配套产业能力成为吸引新一轮外商投资的优势,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态势已经显现。

二、中国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

我们首先考察加工贸易技术水平的现实状况。表1展示了加工贸易企业对自身技术水平的评价。如表1所示,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方面,有近1燉4企业的技术水平属于国内一般水平,另一方面,有1燉5强的企业使用母公司的先进技术。由于各项选择可以复选,我们尚不能判定使用国内先进水平技术的企业是否超过3/4,但1/4企业使用国内一般技术,表明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低于已有的各项调研中显示的三资企业的技术水平,而且也低于人们的预期水平。

技术使用水平与加工贸易的行业特征息息相关。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木制品、杂项制品行业,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在国际市场上已相对较高,外资的优势可能更多地表现在销售渠道和提供服务等方面,而在高技术行业,外资带入的技术水平会相对提升。这是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

技术使用水平也受制于投资主体的影响。如表1所列,大型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加工贸易投资,使用母公司先进水平的企业比例最高,使用国内一般水平的企业比例最低,而中小企业则相反。中小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廉价劳动力,他们进行的多是发达国家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链条的再转移,因而技术带动作用相对较弱。

从企业类型上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可以发现,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居母公司先进水平的企业比例最小,三资企业该项比例最大。相反,在国内一般水平的企业比例中,集体企业最小,但国有企业的比例远高于三资企业。总体看,内资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落后于外资企业,其中,国有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最低。国有企业是我国内资企业中技术整体实力最强的群体,国有企业的技术实力没有显现,是加工贸易发展中的一大不足。

表1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母公司先进水平12021.05

B、母公司一般技术水平8014.04

C、国内先进水平26847.02

D、国内一般技术水平14024.56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加工贸易技术水平与投资主体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3加工贸易技术水平与企业类型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4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

(与国外同行业企业相比)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5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我们再从相对竞争优势角度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表4和表5分别展示了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相比,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优势。与国外同行业企业相比,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优势依次排列为:按客户需求提供生产和服务能力强,劳动力成本低,质量一流,技术先进。其中,劳动力成本优势位于第二位,表明劳动力价格低廉虽然仍是我国加工贸易的强项,但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国际竞争中,灵活多变的生产和服务能力更为重要,过硬的质量也是竞争取胜不可缺少的要素,而这些恰恰是内资企业所缺乏的。技术要素在四项选择中居末位,并且比重远远低于其他三项选择,表明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总体上看并不具备技术优势,劳动力优势仍是竞争取胜的决定因素。这也是加工贸易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

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优势依次排列为:拥有国际销售渠道,工艺设备先进,技术先进,资金充足、规模大,管理成本低和生产成本低。其中,“拥有国际销售渠道”比重最高,说明拥有国际销售渠道是外资投资加工贸易的首要优势,也表明获得国际销售渠道是我国内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突破口;“工艺设备先进”的比重紧随其后,这是大部分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通过将先进技术物化为先进设备,转而采用廉价劳动力操作的结果,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相当一部分资本燉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加工是以劳动密集型操作方式实现的。

我们最后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来源和技术开发,前者是加工贸易企业技术的主要外部供给,后者是加工贸易企业技术的内部自我获取能力。按照表6提供的数据,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主要来源中,母公司提供和公司自主开发各占近一半的比重,在国内外购买比重不大。调查还显示,母公司提供的技术中,35%是母公司先进技术,24%是母公司一般技术,41%是国内先进水平,仍有11%是国内一般水平,也就是说,母公司提供的技术中,有少部分仅属国内一般水平,但有1燉3强的企业获得了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先进技术,这是十分值得重视的。

接受调研的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开发状况优于预期水平。70%强的样本企业设有技术开发机构,近半数的样本企业能够提供企业所需大部分技术。这部分技术开发的层次受制于加工贸易生产产品的性质,但对于先进技术而言,它能够成为有效的技术进步和外溢的渠道。

表6加工贸易企业技术的主要来源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主要由海外母公司提供26145.79

B、主要由国际市场购买5710.18

C、主要由国内市场购买417.32

D、本公司自主开发27048.21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7母公司转移技术的技术水平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母公司先进水平9235.25

B、母公司一般技术水平6424.52

D、国内先进水平10841.38

E、国内一般技术水平2911.11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8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开发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有技术开发机构并能提供企业所需大部分技术26748.28

B、有技术开发机构但只能提供企业所需少部分技术12222.06

C、有技术开发机构且出售技术专利71.27

D、没有技术开发机构15828.57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三、加工贸易的产品性质

考察加工贸易产品性质,可以测度其产品的技术含量,进而得出有关技术进步的状况。课题组调查的加工贸易样本企业中,57%的企业从事成品组装生产,20%的企业从事零部件生产,35%的企业从事中间产品生产,同时,67%的企业的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7%的企业生产属于资本密集型,17%的企业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总体来看,加工贸易摆脱劳动密集型生产的企业在20~30%之间。

从外方投资者的角度来观察,大型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在加工贸易阶梯中的状况与其它投资者相比没有明显的差别,说明无论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还是亚洲新兴工业体的中小企业,他们移入中国的全球化产业链条的性质基本相同。但考察加工贸易要素密集度,来自投资者的差异就十分明显,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加工贸易中,劳动密集型生产的比例远远小于其他投资者,而技术密集型生产的比例远远大于其他投资者,说明即使在相同的生产链条中,跨国公司投资进行的加工贸易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这对于我国提高产业的技术密集度、实现制造业的技术密集化具有重要意义。

表9加工贸易的外方投资者与加工贸易阶梯(%)

成品组装零部件生产中间产品生产

A、大型跨国公司58.2618.2634.78

B、个人投资者55.1715.5241.37

C、中小企业51.4124.6533.80

D、其他68.756.4525.80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0加工贸易的外方投资者与加工贸易的要素密集度(%)

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其他

A、大型跨国公司56.938.7630.668.03

B、个人投资者78.313.616.0213.25

C、中小企业75.542.7213.0411.96

D、其他61.1111.1113.8922.22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情况反映了加工贸易发展的技术进步状况。在表11中可以看到,与投资初期相比,44%的企业产品已经进行了升级换代,还有15%的企业产品面临新的升级换代。产品的升级换代主要取决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需要,其次是母公司战略的决定,再者,产品升级换代与否还受样本企业投资设厂的时间的影响,因此,没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并不代表技术陈旧和落后,44%的升级换代比例表明加工贸易近半数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了技术进步。

从产品性质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含量,结果表明,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和出口大部分位于全球化生产经营链条的劳动密集型环节,技术含量不高,实现技术进步的企业比例尚不足半数,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推动技术进步的意愿显然有一定的距离。但是也可以看到,在样本企业中,有35%的企业进入了中间产品的生产,30%的企业在跨国公司的全球化链条中从事着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活动,这是我国加工贸易向技术密集化制造业发展的良好开端。

表11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与初期产品相比,实现了升级换代24044.28

B、与国内产品相比,实现了升级换代10319.00

C、竞争能力强,不需要升级换代7614.02

D、母公司没有升级换代计划478.67

E、面临升级换代8315.31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四、加工贸易的产业关联

发展配套产业,是加工贸易带动产业升级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工贸易实现技术转移和技术外溢的直接渠道。通过当地采购,通过对当地配套商产品生产的质量监督、技术援助,跨国公司可以带动配套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当本地产业还没有具备配套生产能力时,外资配套企业的进入,可以通过示范效应、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入以及再配套等环节为当地企业培育和发展配套能力提供间接条件。通常情况下,当地采购率越高、采购产品的技术含量越大、内资企业进入配套体系越多,技术转移和外溢效果越明显,则加工贸易通过配套产业发展对技术进步的积极作用发挥越充分。

表12、13、14分别展示了样本企业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情况。根据表中展示的情况可以看到,46%的企业在国内进行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与其它采购来源相比,国内采购成为加工贸易企业原材料和零部件最广泛的来源途径(表12)。但调研数据也显示,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在企业零部件采购总量中的比重较低,在机器设备总量中的比重更低(表13),并且,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基本都是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只占13%(表14)。国内采购的状况说明,加工贸易的国内配套作用很低,大进大出的局面没有彻底改观。在这种情况下,加工贸易对关联产业的技术带动作用难以发挥,技术外溢效果也深受抑制。

表12接受调查企业原材料和零部件主要来源

企业数比重

A.母公司内部采购9516.8%

B.母国进口10718.9%

C.订购方提供13724.2%

D.其他国际采购20436.1%

E.中国国内采购26146.2%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65142.3%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3接受调查企业国内采购比率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4接受调查企业在国内采购的原材料与零部件属性

企业数比重

A.初级产品28149.7%

B.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23140.9%

C.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制成品7413.1%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65103.7%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5显示了加工贸易企业对配套企业的技术援助状况。可以看到,实施了技术援助的企业占有效样本企业的36%,64%的企业没有实施技术援助,其中,27%的企业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技术援助。技术援助比例不高,这既与国内采购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有关,也与大量采购来源于国外配套企业的跟随进入有关。从不同的投资主体进行考察,大型跨国公司比其他投资者具有较强的技术援助倾向,47%的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对配套企业进行了技术援助,这一比例比中小企业高出近18个百分点,大型跨国公司子公司的技术援助在技术水平和援助效果上显然也要高于中小企业,因而,调研结果表明,他们在推动配套产业技术发展中的作用总体上优于其它投资者。

表15加工贸易企业对配套企业的技术援助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进行技术援助19135.97

B、没有技术援助15128.44

C、准备技术援助509.42

D、不必进行技术援助14126.55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6不同投资主体对配套企业的技术援助(%)

大型跨国公司个人投资中小企业其他

A、进行技术援助46.9232.4729.5243.75

B、没有技术援助27.6925.9727.7131.25

C、准备技术援助6.159.0912.053.13

D、不必进行技术援助19.2332.4731.3321.88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亚洲“四小龙”的经验表明,以内资企业为主体的供应商群体是加工贸易避免“飞地效应”、加速升级换代的重要保证。因此,在现有产业基础上,发挥现有产业的生产和技术能力,推动现有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融入配套体系,是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有效拉长产业链条、促进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外溢的重要方面。根据表17的调研数据,有49%的企业与国有企业有配套关系,仅次于外资企业51%的比例,其余依次是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抛开配套产品的技术含量来看,国有企业在配套体系中的地位有所上升,这有利于推动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步伐和提高技术外溢效果。但实地考察调研表明,为加工贸易配套的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配套产品的技术含量很低,加工贸易的主要配套产品,特别是中间产品的配套生产基本是由跟随进入的外资配套厂家完成的。

表17加工贸易配套企业的构成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国有企业27649.11

B、集体企业14024.91

C、乡镇企业12021.35

D、民营企业16629.54

E、外资企业28550.71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课题组企业调查。

表18在国内采购原材料与零部件(或设备)的主要障碍

企业数比重

A.国内产品价格高于进口品8915.8%

B.国内产品质量不稳定39470.1%

C.国内产品交货不及时7413.2%

D.缺乏国内供货商的信息519.1%

E.国内采购运输环节没有保障234.1%

F.母公司的发展战略安排285.0%

G.国外客户要求使用进口原材料或零部件14926.5%

H.国内采购出口退税时间太长10719.0%

I.深加工结转手续太繁琐10418.5%

J.其他142.5%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62183.8%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8是样本企业对国内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障碍的信息反溃从表中可以看到,“国内产品质量不稳定”是排在第一位的障碍,选择该项因素的企业比例高达70%,并与其他选择拉开了很大的距离,表明我国企业进入全球化产业链条、拉长加工贸易产业链的主要、最大障碍是产品质量问题。其余几项选择比例相对较大的障碍性因素依次分别是,国外客户要求、出口退税时间较长、深加工接转手续繁琐、国内产品价格高和国内产品交货不及时。除去出口退税和深加工结转两项政策面问题外,其余都与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因为长期里,客户出于降低成本考虑,都希望采购本地化,只有当本地企业产品质次价高时,才会要求使用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因此,推动内资企业积极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内资企业的分包供应能力,形成加工贸易技术进步与产业关联的良性循环,成为我国加工贸易今后发展的核心问题。

五、加工贸易的人力资源投入

随着跨国经营的当地化发展,对当地人力资源的培育和人力资源的流动成为技术外溢的间接渠道。对于投资方而言,相对于资金和设备,掌握技术资源的人力资本的沉淀是其撤资转移时100%的损失,因而也是东道国最保险的收益。所以,鼓励外资企业人力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是各东道国外资政策中的重要内容。通常情况下,外资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当地化比例越高、人力培训状况越好、流动性越强、向内资企业流动越多,技术外溢效果越好。

表19、20显示了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聘用和培训情况的调研结果。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加工贸易企业当地化比例很高,近80%的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主要来自本地招聘。同时,加工贸易企业的人员培训状况也较好,85%的企业对员工进行国内培训,还有24%的企业对员工进行出国培训。高比例的当地聘用率和培训率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培养精良的技术管理人才和熟练技术工人队伍,同时也为员工流动进而产生技术外溢创造了条件。

表19加工贸易企业管理与技术人员的主要来源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主要来自外商投资国6711.45

B、投资国和本地招聘457.69

C、主要本地招聘46779.83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0加工贸易企业员工培训状况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出国培训12721.30

B、国内培训50985.40

C、没有培训538.89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1、22显示了对加工贸易企业员工流动情况的调研结果。根据表中数据,加工贸易企业员工队伍基本稳定,同时,72%的企业存在合理的流动,这种流动为技术外溢提供了前提条件。但如表22所示,加工贸易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主要在外资企业之间“跳槽”,流入外资企业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占流动的70%,这使得通过人才流动实现的间接的技术外溢效果大打折扣。除去外资企业外,人才流动的主要去向依次是自创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其中,向国有企业流动比例最低,并与前两者差距较大,表明国有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很差,民营企业是未来实业界接受技术外溢和实现技术进步的主要载体。

表21加工贸易企业员工流动状况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很稳定,基本没有跳槽14524.09

B、存在合理流动43371.93

C、流动过于频繁264.32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2加工贸易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流动方向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外资企业37669.12

B、国有企业529.56

C、私营企业10118.57

D、自己创立企业10619.49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考察加工贸易企业员工聘用、培训和流动情况可以看到,加工贸易企业人员聘用的当地化比例很高,培训状况良好,流动性也很强。但由于当地企业在用人机制和经营环境方面与外资企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人员流动主要在外资企业之间进行,外企向内企的流动比例较低,从而使得以人才流动为渠道的技术外溢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人才流动的局限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只有当内资企业具备或创造出相应的人才吸引机制,上述状况才可能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