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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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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管理论文

沟通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沟通是绩效管理重要工具,它贯穿于绩效管理过程的始终,持续有效的沟通能够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利于绩效目标的完成、绩效计划的实时调整、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以及绩效改进计划的制定。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人们在制定绩效计划时很难清楚地预计到所有可能遇到的困难,通过沟通管理者能将公司内相应的资源调拨给员工,同时不断将关于绩效的信息反馈给员工;在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价阶段,员工与主管进行沟通能帮助企业对员工考核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公正的评价,同时能帮助员工找到问题所在,不断改进,从而完善绩效管理。因此,沟通是绩效管理最直接发挥作用的环节,能否做好沟通是绩效管理取得成效的关键。

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沟通问题

(一)沟通理念问题沟通是绩效管理的关键,然而,在企业的实际管理当中,沟通往往成为最薄弱、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有的企业仅仅在绩效考核结果出来时,跟员工做一个简单的交代,算是一种形式上的反馈沟通,有的企业甚至连沟通都没有,有的企业相对重视了沟通,但是没有很好的落实,因此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绩效管理的失败也就不足为奇了。虽然越来越多企业管理者知道沟通的重要性,但是真正能把沟通这个工具用在绩效管理中的却是少之又少。

(二)管理者沟通方法问题一是态度问题。对于管理者来说,有效沟通是一个难题。因为当绩效考核结果不尽人意时,负面的信息反馈往往会引起员工不满的情绪,导致沟通不能良好的进行下去。另外,管理者在沟通的过程中,容易不自觉的产生地位上的优越感,不愿意接受员工提出的反对意见,这种不平等的沟通方式,会使得绩效沟通不欢而散。二是认识上的偏差。有关研究表明,绩效管理中70%的错误是由于沟通不善造成的,但许多管理者还没认识到沟通对于绩效管理的重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沟通能力是管理者的主要能力,因而对沟通存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三)沟通在绩效管理的各环节中存在问题绩效管理系统流程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反馈四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沟通在各环节的应用却没有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绩效计划制定过程中的沟通不当。对于绩效计划的制定,员工希望和上级共同商讨,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上级主管很少让员工参与到其中,使得员工的实际意愿与绩效目标不一致。二是绩效实施过程中缺乏持续有效的沟通。三是绩效面谈工作被忽视。绩效考核是对业绩评价的沟通,在一个考核周期结束时,应当要针对考核结果与员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四是反馈沟通没有落到实处。据统计,企业绩效不好的原因,有50%就是缺乏绩效反馈。

三、解决绩效管理中沟通问题的对策

(一)形成沟通理念

1.端正沟通态度在绩效管理中,管理者应该要转变对待绩效沟通的态度,认清沟通在绩效管理中的重要性,主动积极与员工针对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管理者与员工的交流应该是基于平等的基础上,乐于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2.形成沟通理念全体员工应该要消除和澄清对绩效沟通的片面认识,让沟通贯穿与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企业可以通过全员培训、专题讲座、动员大会等形式,让全体员工对绩效沟通产生正确的认识,形成绩效沟通理念,从而有助于绩效管理中的良性沟通。

(二)加强沟通技巧

1.加强管理者沟通技巧的培训管理者是沟通的主要当事人,管理者的沟通技巧不仅可以影响绩效沟通的效率,而且可以使员工整体绩效得以提升。管理者的沟通技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倾听的技巧。管理者要以获得信息为目的与员工进行交谈,接受并且理解员工向自己传递的信息;要用身体语言表现出对对方谈话内容感兴趣,尽可能的集中注意力倾听员工所说的内容,在倾听的同时要进行归纳总结,以了解员工所要表达的真正意图。二是交谈的技巧。管理者在处理问题上应该要对事不对人客观的具体地陈述事实和自己的真实想法;沟通过程中应保持清晰的思路,恰当的运用谈话方式和语气,力求措辞清晰,明确;管理者应针对员工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确保回答问题的合理性,以帮助员工更好的调整自己,完成绩效目标。

2.合理选择培训方式高素质的团队是沟通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企业可以通过集体培训的方式,让全体员工对绩效沟通有一个大体的认识,端正员工对沟通的态度,为绩效沟通打好基础。另外,企业还可以开展关于绩效管理以及沟通等理论知识的课程,提高员工的理论水平;在企业内部设立心理咨询机构,帮助员工消除心理障碍,传授心理健康知识,进而提高员工心理素质。

(三)将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过程的始终

1.明确沟通目标绩效计划沟通实质上是绩效目标建立过程中的沟通,这一环节主要是要明确绩效目标。在绩效目标的制定过程中,管理者要与员工双向沟通,对员工的工作目标和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2.绩效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沟通持续的沟通能够让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及时的向上级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法,同时管理者可以发现绩效计划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另外,员工都希望得到上级的关注,在做出成绩的时候得到上级的认可是一种鼓励,有利于反馈真实的信息,让上级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3.重视绩效面谈绩效面谈是绩效沟通最重要的工具,通过面对面的交谈,管理者针对员工在过去一个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的评价,明确长处与不足,指导员工朝正确的方向发展,并制定下一步的绩效计划。

沟通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随着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屋买卖中的运用,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商的事项越来越多,同时也就愈重视合同中的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对于此条款中的“不可抗力”,由于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实践中购房者和开发商往往会有一些争议。对此,法律有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可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免除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应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不是主观推定

举一案例说明,1997年8月,某股份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一份《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该契约除对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作出约定外,就交屋时间约定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发展商应至迟于1999年3月1日前交房,如逾期60日仍未交房,股份公司有权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可是到了1999年5月开发商仍未交房,某股份公司多次发函催促,发展商声称,不能如期交房是由于施工中遇到恶劣天气且进口原材料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火灾,上述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延期交房。在多次交涉毫无结果的情况下,某股份公司委托律师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契约,并要求发展商退回房款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天气因素对施工进度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但狂风或暴雨均为正常的天气现象,并非不能预见,作为发展商在售楼时,就应当依据该地区的气象记录,结合其他因素,合理预计工期,确保其在承诺的交屋日期前能够顺利完工,故该事由不能构成不可抗力;此外,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而言,货物在海上运输中遭遇火灾,可以作为不可抗力,但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主体仅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其范围仅局限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中,与股份公司同房地产开发公司之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无关,所以该情况也不能作为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最后法院判决解除股份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契约;房地产开发公司双倍返还股份公司已付定金,退还全部购房款并按同期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标准支付股份公司购房款之利息;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单方面条款不应免责

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作为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是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现行房地产交易中,发展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其实,发展商所述的这二种事件的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推出,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论文库)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如果在契约中将此类事件列入不可抗力条款项下,则因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成为无效条款,同时发展商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而行使抗辩权。所以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正确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对发展商和购房者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沟通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我国作为历史大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通过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结合发展旅游行业。我国传统文化对旅游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当前将自然与人文结合起来的旅游已经成为旅游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无论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播还是对旅游行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结合旅游元素的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经过历时的积淀之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了相应的特点。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对人文思想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所以,可以影响旅游行业发展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也就是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通过二者的相辅相助,保持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并推动着旅游行业当中的人文资源的发展。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旅游管理的作用

 

旅游管理理念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在旅游企业在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同时注重通过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提高旅游企业的管理水平,并且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旅游管理理念的当中。

 

(一)以人文本的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也是树立正确旅游管理观念的重要思想。在旅游观念的形成过程中,应当与我国传统文化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保持一致。通过树立以人为本的重要管理思想,发挥以人为本思想的注重性,提倡贵民的民主思想,从而促进我国旅游行业可以持续发展。

 

(二)以和为贵的管理模式

 

我国传统文化当中的儒家思想主张以和为贵,只有在旅游企业的管理模式当中注入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才能提高旅游企业的凝聚力。只有打破传统的旅游管理模式,将旅游管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将传统的硬性管制的管理模式抛弃,采用含有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管理模式,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

 

(三)以德服人的管理方法

 

我国传统文化中最为重要的思想就是以德服人,通过将以人文本的管理理念与以和为贵的管理模式结合起来,通过以德服人的管理方法,将中国传统文化完全融入到旅游企业管理当中,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发展。

 

三、传统文化对旅游管理理论构建的影响

 

(一)加强旅游资源中精神文化的挖掘

 

旅游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旅游的概念也不仅停留在对景色的欣赏,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追求旅游区域的精神文明感受。所以,在对旅游企业管理理念的构建过程中,需要在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旅游项目投入资金,满足当前人们的旅游需求。在旅游行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注重结合当地旅游特色以及传统文化,通过不断的完善与进步,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对于历史建筑,应当注重定期进行维护,在挖掘其价值的过程中,注重对其中精神文化的挖掘,将历史建筑中含有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宣传与推广,带动旅游行业发展的同时,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

 

(二)对文化旅游区域进行合理规划与管理

 

旅游行业的发展会带动当地旅游区域附近的金融、食品、商贸、住宅等多方面共同发展。在对城市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应当注重体现出当地旅游的历史文化底蕴,在对历史性的建筑进行规划或者扩建时,应当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而不是对古城本身进行改造。在建设规划过程中应当注重将景区内部的绿地率与森林覆盖率设为规划建设的重点。通过科学合理的旅游管理模式,对旅游区域进行实质规划,促进旅游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做好传统文化旅游管理理论的推广工作

 

传统文化是我国历史发展的精髓,在旅游行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时刻注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推广。对旅游地区的旅游者、居民与相关工作者进行传统文化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在旅游景点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将旅游推广融入到传统文化当红总,通过开展展会、文艺活动等形式加大对传统文化的推广。同时可以利用我国传统的节假日对 我国传统文化思想进行宣传,将传统节日当中的人文文化、历史文化等多方面元素介绍给旅游者,在提高旅游行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提高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发展了人文。

 

四、结束语

 

旅游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旅游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传统文化的注入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对旅游管理理念有着重要的影响,旅游企业应当深刻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人文精神,做好旅游景点的规划与宣传工作,通过完善景点建设,不断的融入中国传统文化,并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促进旅游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沟通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有一则笑话:一块广告牌被风吹倒了,砸了6个人,其中5个是经理,另外1个是副经理。这个笑话是讽刺现在的经理太多,不值钱。在管理学中有这样一个定理——管理者所直接管理的人员的数量要控制在6个人以内,如果被管理者多于这个数字,会导致管理的漏洞。换句话说超过6个人就不能及时准确的进行管理。所以一般企业在多于6个人的情况下就会采取分级管理的模式,这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金字塔状管理模式,每个中等以上规模的企业就会有大大小小不同的部门或者机构,各负职责,管理的流程是层层汇报。这样的机构设置导致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增加,经理多也就不希奇了。可是这种管理模式也有明显的劣势,首先是部门之间分工不可能绝对明确。因为部门的划分更主要的是依照业务为根据的,业务是一个完整的流程,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肯定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重叠和缺漏。这样在日常的工作中,如果出现问题,责任不清是常见的事情。其次部门罗列也会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出现响应时间滞后的现象,特别是在业务方面,应该当时决定的事情往往由于逐级汇报等繁琐的程序错过了最好的商机,这在大型企业中是屡见不鲜的事情。那么管理界也就提出了扁平化管理的模式,就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压扁管理金字塔。很显然,这种管理思路与前面所提的定理相驳,那我们深究其原因,就会发现定理所规定的管理范围不是依据管理能力而言,而是根据了人们日常管理的实施经验得到的。那么真正阻碍管理的是什么呢——直接原因是信息沟通的效率低下。

一、沟通刻不容缓

在当前的中国企业中,对于财、物来说,都具备有效的管理,但对于“人”的管理却比较薄弱,因为中国人的个性就是“办事程序喜欢变通”“碍于面子不愿意对别人发号施令”,这样也给管理上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举个例子:企业的领导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这事没办成不怪我,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应该他先干完通知我的,但他根本没通知”“这事我早就想向你汇报,但你太忙了,所以就耽误下来了”“这事三天就要干完呀,我以为不那么着急呢”“你是让这事吗,我还以为你让那件事呢”。时间长了,企业的管理层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每天早上起来就感觉有一堆事,心里想着“这事我得提醒提醒,不然他们该忘了”“那件事也不知进展怎么样了,得问问”,一天上班,光打电话就得花去大部分时间,到手的财务报告、业务报告反而没有时间看了。而企业的普通员工呢,也因为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任务分配的不明晰、时间限制不固定,而产生了种种的抱怨。

不仅在企业内部的管理中存在着信息沟通效率低下的问题,在企业的一个业务链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比如我们非常熟悉的销售业务中,会牵扯到客户、销售人员、售前人员、商务人员、财务人员、分销伙伴以及决策人等多种角色的相互配合和制约。一个小的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关系到整个定单的成败。执行一套严格规范的管理体制可以使销售经理对销售员的一举一动了若指掌,但你越是认真的执行这种规范就越远离销售员;而另一个极端是销售经理们,由于害怕挫伤销售员的积极性而放任不管,十天半月也不和销售员进行交流,一到年底,才发现市场大变,业绩滑坡,于是组织突击销售活动。最后企业领导追查原因的时候,每个与销售环节有关的人都尽力推卸自己的责任,以免“热山芋”烫了自己的手,要赶快把它传出去,结果大多是责任不清楚,各自推托与别人的沟通不够。对于与销售类似的这种以业务为核心线索的信息链,彼此之间有效的及时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管理者”浮出水面

有效的信息沟通非常复杂,如何及时有效将信息传递给最终的目标就是个很大的问题,因为信息的接受者是不固定的,如果不是直接与被告知人直接通话的话,就不能最终确认信息传递到了,比如发传真但却不能确认对方收到传真,即便收到了但又不能确认是否阅读了,需要多次的沟通和确认才能保证信息确实有效的传递到。如果信息的接受者数量很多的话,一次完整的信息传递就可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不能保证沟通的及时性。

基于高效沟通管理系统理念的“管理者”就是为解决上述问题设计的,它是一套充分利用现今最新网络和通信技术,旨在提高企业运营中的沟通效率,加强企业管理的新一代智能通信系统。通过它可以将企业内外的沟通变为一种面向沟通目标、可灵活定义沟通策略的行为。每一次沟通,都设定一个目标,沟通的过程就是向沟通目标不断靠近的过程,只有达到目标后,沟通才算结束,否则高效沟通管理将会不断地提示沟通相关人员,直至完成沟通目的。

三、三层架构

“管理者”的体系结构分为消息层、控制层、业务层3个层次,层次之间可完全拆分,具备明确的接口,既可灵活拆开调用,也可组合运行。

消息层将目前存在的多种通讯方式进行集成,通过消息网关进行消息格式的转换,使企业内外的沟通不受沟通方式的局限,真正实现实时的多渠道的交互式沟通。

控制层是整个架构的核心,实现对企业内外任何一个沟通的有效控制。当实际沟通发生时,以沟通状态机为核心,控制每个沟通任务的策略执行、流程执行、监控执行和权限控制,并通过消息控制器调用一种或多种通讯控制模块来实现。

沟通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与传统土建工程相比,钢结构工程的制作阶段具有工厂化制造、按体系发货、按体系交验的突出特点,与加工承揽合同极为相似,但钢结构构件是定制设计加工,除特定的钢结构工程外无法用于其他工程;钢结构安装阶段具有按体系进行安装、按体系交验的特点,故而钢结构工程天生节点明晰、连续、紧凑。钢结构工程合同约定和其后的履约节点管理密切相关,稍有不慎,即有可能丧失合同的加工节点控制优势,转为处于安装节点工期的劣势,出现合同约定不垫资而事实上垫资完成项目的情况。甚至不仅不盈利,反而因工期、构件返工等问题被扣款。还有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或者长期拖欠工程款,个别发包方索性不进行工程验收而直接使用未竣工工程。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建筑法规,即使双方有约定在先,承包方也很难直接申请法院对未验收工程进行拍卖以收回工程款。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工程评估及诉讼周期往往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诉讼结果暂且不说,仅诉讼成本加上应收款的利息,给钢结构企业带来的损失就是巨大的,其中又有业主的刁难、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使得诉讼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因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而决定停工时,又往往由于自身项目管理的节点失控,一味委曲求全而承诺招标方的苛刻合同条件,事到临头才发现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自己不利,不敢轻易停工,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分包钢结构安装工程时,也常会有分包方唆使安装队在工地闹事,迫使钢结构公司在未到节点支付时支付分包款。

上述问题常常会导致钢结构企业长期负债经营、应收款难以追回、提前不合理支付工程款等,在南方一些钢结构行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发生了由于上述问题致使钢结构企业倒闭的情况。

钢结构企业工程人员缺少合同管理知识,在工程管理上又可以直接表现为:

1、对投标报价不分析,仅仅按图纸进行预算和投标,当工程决算时追加的费用不被发包方认可,导致直接损失。

2、在合同签订时不认真进行风险预测和对策研究,只相信拉关系和所谓“君子协议”,当风险发生时无法解决。

3、在工程施工前只有技术交底,没有节点控制交底。导致项目管理人员只知道按图施工,不知道按项目节点控制施工,在工程变更和业主不按时付款时,仍然盲目苦干,对工程问题不能及时补救而造成直接损失。

4、不懂得充分利用合同进行索赔和反索赔,致使己方一再处于劣势。

5、在项目结束时对合同签订和实施不进行总结,只追求形式上的年签订合同数量和合同标的额,导致企业一再负债经营,最终被呆帐拖死。

为此,很多钢结构企业都聘请了律师,但是律师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并不适应现代钢结构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诉讼律师的定势思维,往往表现为动辄以诉讼威胁发包方,并不能迅速解决现实问题,反而使承包方和发包方矛盾激化,难以继续合作。实际上钢结构工程时间短、定制设计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只能靠工程节点控制化解,不可轻易诉讼,否则直接受损失方还是钢结构企业。其次,钢结构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法律部、商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财务部等共同协调完成的综合治理结果,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与各部门一般沟通很少,在没有统观全局的状态下,顾问仅对合同做是否形式上合法的审查并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各部门之间对合同履行进程的配合,要求部门人员不但具有本部门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识,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不能完成对上述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同样,土建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模式也不适合于钢结构工程。首先,从工期上比较: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一旦发生问题,承包方可以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与业主在工程节点上进行谈判,各部门只要各司其职一般不会出现大的纰漏。而钢结构项目速度快的特点,要求承包方必须将工程节点事先明确,一旦节点出现问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工程中各部门之间也需要密切沟通、迅速发应,如果有个别部门对工程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在其他部门要求协调时坐视不管,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其次,从损失控制上比较:土建工程双方争执不下时,承包方可以把水泥、沙石、钢筋等拉走用于其他项目,因此前期直接损失较少。钢结构工程由于是定制设计,制造完成的钢构件除在本工程中使用外,一般无法在其他钢结构工程中再次利用,钢结构成品即使从工地拉走了也只能报废。所以应尽量避免与发包方关系破裂,这就需要合同风险管理者具有很高的前瞻意识和风险控制技巧。

由此可知,要达到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的最佳效果,只有引进同时具备钢结构经验和法律专业的律师,指导监督商务、工程、财务等各部门进行商务谈判、签约、履约、按时收款,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使得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价格、质量向着最有利于承包方的目标实现,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早在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前,现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即担任当时全国最早的钢结构企业——杭萧钢构的法律顾问,自1995年至今,杭萧钢构在成为钢构行业的知名企业过程中,中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杭萧钢构一直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实践中,中喆律师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系统管理方法。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以后,钢结构企业顾问律师们逐步将杭萧钢构、山东杭萧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的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加以总结,并随国家法规和钢结构行业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现已经将该套法律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杭萧钢构及其下属的各子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钢结构合同管理法律解决方案主要内容为:

1、招投标管理投标方向的选择:商务部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场进行投标,避免由于市场饱和造成的投标恶性压价情况的发生。

招标方资信情况调查:包括工商调查及担保方面的调查,以保证招标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投标风险预测: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介绍,律师与技术、财务部门一道,通过工程预算进一步核实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资料情况、合同条件、工程环境等有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并对此作出风险预测和规避风险办法。

对标书的审核:根据招投标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指出标书中对我方有利和不利的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根据建设部标准合同及有关最新法律规定,律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作出一套切实保护企业钢结构工程利益的合同文本,包括钢结构制作合同文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文本、高层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文本、外协加工定做钢构件合同文本等。

在建设部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在专用条款上设计最大程度保护本企业利益的合同条款,并尽可能对标准合同文本不足的地方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

在业主要求与其签订业主拟定的合同文本情况下,对业主提供的文本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与商务部一道与业主方进行谈判,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在合同签订前,与工程部、商务部、综合计部、财务部、总经理实行集体负责制,分别对合同提出具体意见,就不同认识进行磋商和必要调整,并签字确认。

3、履约风险控制律师对合同工程节点和付款节点进行归纳,找出合同条款中存在履约风险的地方,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在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的同时,工程部安排律师对项目经理、商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合同履行风险交底,并出具书面的节点、风险及防范内容。

项目经理按照主要工程节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有关人员对工程节点资料进行收集,并将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律师。在发包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的工程节点文件时及时告知律师有关情况,以便律师提供相应工作预案。

财务部有关工程项目收款负责人,在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向项目经理和律师作出汇报并提供欠款情况简表,以作为工程部和律师发出催款和停工函的依据。

在发包方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拒绝进行决算、拖延验收时间时,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公司名义发出工程联系单、工作函、公司函、律师函,督促对方按合同约定履约。

协同工程部一道,决定对工程停工及复工,并及时发出书面停工、复工函。

根据合同约定,对发包方、监理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反索赔,对于业主违约在先或者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主张自己的权利。

协同商务部、工程部与欠款单位进行谈判,及时令发包方作出抵押、提供担保等。

必要时候对违约方进行诉讼。

4、诉讼风险控制及时协调清理企业件所欠的三角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尽最大可能将工程问题解决在非诉阶段。

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对己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

在时效内提出管辖异议,以达到在诉讼时间上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

在诉讼过程中搜集有利于己方的工程证据和对方违约的证据,以利在调解中取得优势。

准备意见,代表企业进行诉讼。

5、企业人员合同素质培训为顾问单位的商务、工程、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合同法方面的培训。并结合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就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提供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