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审计法规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理论意义:
在2011年1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新版《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内部审计全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2011年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支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在我国一直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
现实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中国在全球经济要求及自身发展需要的双重压力下,本国企业所能得到的帮助将会越来越少。在国外大型企业的强势冲击下,发展自身,提高自身素质变的刻不容缓。面对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及庞大的资金支援,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出现巨大变化。上交所与深交所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大,大家纷纷通过上市来筹集资金以应对国外企业的资金压力。但是,仅仅靠资金的充足还是无法和国外先进企业相抗衡,没有同样先进的管理理念,再充足的资金也只能如同“暴发户”一般,无法得到长远发展。
公司经营,外靠先进的经营理念,内靠自身完善的运营。通过完善、高效的内部审计活动,组织可以达到最佳的公司内部运营。从内部出发,由内而外改善公司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企业价值,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一个完善良好的内部审计,提高的不仅仅是公司财务的安全性,更可以使公司达到最佳的运营状况,在无形之中为公司节省资源,提高利益。
选题目的:通过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研究,找到国内内部审计独立性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让内部审计更好的服务于企业。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际内部审计的研究当前各国内部审计遵循的新版的《内部审计实务框架》是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的。其中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问题,协会做出了新的解释,即从独立性到客观性的转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内部审计较外部审计而言,其独立性必然不如,但如果说内部审计不如外部审计,也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新版《内部审计实务框架》中,更加强调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其目的与独立性一样,都是为了更加公正的审计结论与审计评价,强调对事的客观性和对人的独立性,以减少以往仅仅强调独立性而对内部审计人员所造成的不必要的约束。
2、我国的研究状况
我国内部审计在一开始时是在国家干预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受到国家审计的干预,在本单位也受单位领导的制约,这使得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很难实现。且由于我国在内部审计发展阶段即没有强有力的经济体推动其发展,也没有健全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作为保障,长期得不到政府与企业的足够重视,发展滞后。
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新的《内部审计准则》,并相继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一系列配套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在新的《内部审计准则》中,我国内部审计界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这与1996年6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董事会通过的内部审计定义相似,说明我国内部审计正处于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第三个转折点上。
我国内部审计成立二十多年来,内部审计虽有发展,但现状仍令人担忧,尤其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问题更加严重。与国外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内部审计是由政府牵头成立,在成立之初,很多企业并不能很深刻的了解内部审计的作用,只是单纯的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不仅不能得到高层领导的足够重视,很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仅仅由公司一些其他部门人员兼任,甚至由公司财务部门人员兼职,致使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独立性更加缺失,几近于无。且我国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缺少,缺乏客观公正的独立性观念,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仍然处于薄弱环节。
3、发展趋势
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面对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国家应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结合自身问题,积极推广先进观念。从需求决定供给的思想出发,在企业需要的情况下,帮助企业自身形成自己独有的经营管理理念。健全内部审计法律法规,让内部审计有法可依,从而提高独立性。宣传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意义,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从人员自身起,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实践证明,内部审计已成为我国审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正在成为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机制,为加强内部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主要研究内容
1、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涵义
(1)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相关定义
(2)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相关定义
2、内部审计的发展及其独立性的必要性
(1)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
(2)内部审计的作用
(3)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必要性
3、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所存在的缺陷
(1)我国内部审计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
(2)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差
(3)内部审计人员方面的制约因素
4、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措施建议
(1)加强内部审计法律法规的建设
审计风险已成为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所面临的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如何最大限度地减低审计风险,已越来越受到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重视和关心。本文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对审计风险的成因作一简析,并提出了一些防范对策。
一、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形成审计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归纳起来,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随着我国加入WTO组织,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将加大,我国的政治、经济政策要不断调整、变化和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而我国有些法律、法规出台相对滞后,致使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使审计工作在一些环节和方面受到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限制,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风险。如近两年,财政部已先后出台了十六项《会计准则》,但只规范会计行为,对违反《会计准则》如何处理,目前还无法具体规定,给审计所查出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增加了难度,也同时带来了审计风险。
(二)环境和体制面对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企业竞争、破产兼并、资产重组等各方面因素的变化,使审计工作难度将更加纷繁复杂。同时,我国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不利于审计独立性的发挥,无形中增加了审计风险。我国审计机关自组建以来,地方审计机关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特别是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地区,长官意志有时代替了行政执法,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职能的独立性及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三)审计人员的素质在目前我国审计人员队伍中,具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双高人才还偏少,专业知识单薄,一部分人以前没有足够的专业训练,学历低,审计查账技能的水平低,工作方法不当,查不出问题,或未将问题彻底查清、弄准,使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或不完全相符。同时,由于审计人员法律、政策水平不高,撰写审计报告、意见和决定的水平低,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不够。此外,目前审计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经验不足,风险意识淡薄,识别风险的能力有限,甚至极小数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差,对工作缺乏责任心,,,,这就必然影响到审计质量,最终形成审计风险。
(四)会计信息失真《光明日报》1999年7月21日报道:财政部对部分企业会计质量抽查结果表明,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是“人为操作造成的”。一般情况下,无意识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差错容易发现,也容易纠正,影响较小,而有意识的舞弊手法隐蔽性较强,甚至隐含着严重的经济犯罪。表现为个别会计人员故意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迷惑竞争对手或应付上级检查,以达到浑水摸鱼、损公肥私的目的,使审计人员难以发现,给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埋下了隐患,加大审计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防范审计风险的对策针对审计风险产生的上述原因,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就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进行防范审计风险
(一)要树立风险意识审计风险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审计人员必须正视风险而不能回避,要面对它,逐渐养成谨慎、细心的习惯,从而把审计风险降至最低。但风险意识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时间较短,审计风险理论研究和实践尚处在探索中,大多的审计人员风险意识尚未形成,从而主观上对审计风险的防范能力较弱。因此,要不断加强他们的风险意识,经常对审计人员进行警示性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改变过去那种简单审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强化审计人员风险意识,增强意识自觉性。
(二)坚持依法审计,不断完善财经法规由于目前我国客观存在的经济立法和审计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不同步的问题,致使在审计中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处理的相应依据,所以,我们必须加快审计法规体制及相关法规体制建设,这对有效防范审计风险至为重要。同时,我们要认识到,严格遵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规范审计业务,依法审计,提高执法质量,是降低审计风险的前提条件。作为审计执法人员应具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应将审计法贯彻于审计活动的始终。即首先严格法定程序,从确定审计项目,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依法作出审计处理,送达审计决定等,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环环相接、不漏不乱。其次,严把法律法规使用权,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正确运用法规,独立行使法律赋予审计的监督权。无论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认定,还是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做出的处理、处罚,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应准确有效,而不要随意武断,不要带有任何感彩,以促进审计执法行为的规范。
(三)建立逐级审计责任制,不断改革现行管理体制作为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要对审计结果形成的报告逐级、逐项签字并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在审计的基础环节、中间环节、决策环节,建立起责任明晰的呈递制度。每一个环节的审计,都要有文书底稿和责任者的签字。对审计结果要层层审核,分极把关。重大项目审计,可考虑建立终身责任制。这样可集中多个人的意见、智慧,避免了个别人由于客观原因可能带来的偏差。但审计风险除了审计人员失察失误外,非独立操作也是重要因素。为解决好这个问题,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就必须铲除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的温床和土壤,尊重客观规律,进一步改革、完善现行审计管理体制,以确保地方审计机关的执法力度,更好地化解和防范由于地方干预带来的审计风险。
(四)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审计质量,是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它涉及到审计组织的各项工作,贯穿于每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审计风险问题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而决定审计质量最直接的因素是人员素质。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是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保证,也是最彻底、最根本的防范措施。为此,要建立审计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后续教育制度,同时,还要根据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努力学习相应的学科,使每个审计工作者都熟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基本准则》。通过学习,培训增强审计干部的执法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执法能力,培养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使其能够在复杂环境中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并通过加强审计人员政治素质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客观公正、严格执法、勤政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职业道德,避免由于“关系风”引起审计风险。要坚持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善于发现相关项目和一些经济往来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促进审计人员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技巧,由过去的单纯查账到多种形式并举。要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积极开展抽样方法的探索及研究,使审计人员的各项综合素质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可回避审计风险的发生。超级秘书网
(五)依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尽快建立科学高效的审计信息网络和信息反馈机制为保证审计结果正确、合法,在实施审计之前,必须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审前调查,对被审计项目或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进行认真分析预测,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在实施审计中,所取得证据必须做到全面、真实、相关、有效,以起到足以支持最终审计评价结论的作用。错误、失真的审计证据,必然得出错误审计结论;不全面,不充分的审计证据,必然得出片面,不可靠的审计结论。所以审计人员取得证据必须充分、有力、合法、合规、客观、真实。如被审计单位账、证记录不全,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被审计事项或审计单位存在过多不确定因素,审计人员就不能盲目进驻,应要求其抓紧清理整顿,等具备了审计条件时,再实施审计。对被审计单位不予配合或审计人员难以获得必要审计证据时,审计人员可以拒绝或发表保留性意见,对一些敏感性问题,或一时看不清、说不准、难以把握的问题,在出具审计结论时要十分谨慎,审计评价要留有余地,要适当、适度,避免使用绝对化语言。为此,审计机关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审计信息网络和信息反馈机制,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历史、现状、重大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及时、切实的记录,防范实际可能出现的贻误和虚假;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机关认为必须按时报送的信息资料及时报送,并通过审计信息反馈网络实行查询。
这样不仅使审计机关及时掌握相对真实可靠的信息,而且能加大对被审计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中的无意疏忽和有意掩盖的查处,提高审计效率,减少被误导的可能性,降低审计风险。综上所述,审计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来源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所采取的方法、程序,来自审计人员的素质、经验能力,它同审计的环境、体制、会计信息失真等各方面有密切联系。要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既有赖于审计执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更需要审计机关的自身努力。因此,只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真正树立起审计风险意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就一定能够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会计法写作论文〔S〕.
论文关键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认定标准规避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法制法规的健全与加强,公众法律意识及其对注册会计师的社会期望Et益提高,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风险与承担的法律责任呈上升趋势。我国对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失误已不再仅仅强调行政和刑事责任,而是加大了追究民事责任的力度;不仅对确知的信息使用者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对不确定的投资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会计职业界怎样将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降低到最小?这些都是我们试图解决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疖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按照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但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到底是尊重“过程真实”(即审计过程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还是偏倚“结果真实”(即审计报告体现了法律标准),会计界与法律界争议颇多。
会计界认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的过程中依据的执业标准是《独立审计准则》,相应地遵守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只要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审计准则,保持了必要的合理的职业谨慎,给予了必要的合理的职业关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即具备了审计标准上的“真实性”,即使与实际不符,也无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由于过错即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而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独立审计准则成为认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其理由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成本的约束下,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公允地”发表意见,无法彻底避免或者消除审计结果的“虚假性”。
法律界认为,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即为虚假报告,其追求的是结果,而非过程。法律专家刘燕提出:“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因为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财经信息的中介机构,其工作成果(而非工作程序)与股东以及其他信息使用人的利益高度相关。公众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几乎都来源于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查验后才披露的财务信息,因此,如果报告失真,公众的利益通常都会受到损害。不论导致注册会计师报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对于公众投资人来说都没有意义,因为他们并不关注、也没有能力来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查验的过程,只能被动地接受注册会计师提供的结论。
我们的观点是,随着会计界和法律界的相互不断的对话,双方都应吸收对方的合理的意见,一方面要考虑大众的需求,维护大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审计事业在我国属于刚刚发展起来的行业,需要培养和呵护的实情。从形式公正走向实质公正。
独立审计作为一种“公共合约”和“监督经营者对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遵守和对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的“外部权威”,可以理解为主要涉及审计委托人、审计人、经营管理层和监管机构四方的契约。在审计人最初承接审计业务时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即为此项契约行为的法律证明文件,也就是交易合同。用法律执行合同所需的条件为:①交易双方当事人事前签订的合同条款必须相当完备;②合同中规定的行为在事后不仅能被双方当事人观察到,而且能为第三方(法官)所见证。但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的“有界理性”以及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要预期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是非常困难的,写出一个完备的合同就更难了;即使从理论上讲一个完备的合同是可能的,但如果成本高,当事人也宁肯选择不完备,留待以后根据情况不断补充。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即使双方都能观察到的行为,要在法庭上证明也相当困难;由于当事人与法院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许多交易合同不可能由法院来执行。因此单纯依靠法律来执行合同,似乎有些力不从心。
基于此考虑,我们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具有其相对的法律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不能成为注册会计师免责的法定标准,而是将其纳入法律既有的框架内进行考量,如其符合“公共利益”,则成为注册会计师免责的标准,否则,不能作为免责的标准。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进行执业,尽到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则即使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亦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仅仅形式上符合审计准则的标准,而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未达到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要求,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如果形式上未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但其有充分的理由表明已尽到了实质上应有的注意义务,则亦可免则。
二、注册会计鼻法律责任的规蠢
鉴于日益加大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压力,注册会计师必须从实质上把握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旨,在所有重大问题上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只承担自己能胜任的业务,提高专业判断能力。
(一)提高审计质量。有效规避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最主要的对策是提高审计质量。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审计报告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师应在审计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不受那些削弱或纵是有合理的估计仍会削弱注册会计师做出无偏审计决策能力的压力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这是世界公认的基本要求。我国独立审计准中也将此单独列了出来:所谓的独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如曾在被审计单位任职后离职未满两年的、持有被审计单位有价证券等的利害关系;形式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出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只有在审计中始终保持审计独立性,才能对审计质量有基本的保证。
2、加强业务承接前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降低法律风险。诸如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品行、面临压力、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与经营风险、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等的调查了解都应当是注册会计师承接业务之前认真对待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可以获取有用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特别注意加以利用,以防止管理当局购买会计政策或故意向注册会计师隐瞒重要信息。
3、出具明晰的审计报告,减少不必要的误解。近些年有不少事务所在审计完毕出具审计报告时经常出具“不清洁”审计意见,比如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把问题藏在说明段中令使用者难以理解。这种行为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也给会计师自身带来了麻烦,因为如果信息使用者利用这一点提讼,事务所即使不败诉,为了应付诉讼也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不如用较确定的语言表明态度,也可避免无谓的纠纷。
4、实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轮换制与同业互查制度。轮换制度主要考虑到长期接触会使注册会计师可能与客户形成亲密关系,并对熟悉的事物失去警觉和敏感能力,从而有损审计的独立性。同业复查制度要求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另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质量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目的就是要借助业内注册会计师的技术和经验,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制定完善的审计法律法规.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
1、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即以“己之诚实”换“他人之信任”。一个主体若长期诚实、守信,就形成了自己的信誉。诚实与信誉是两个等价概念。“信誉的基础是产权,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缺乏诚信的深层次原因是体制弊端与中介机构功能的错位。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真正脱钩的改革,政府的外部推动是第一位的,要建立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要让严重违法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证券行业中彻底出局或者从此彻底丧失执业资格。
摘要:效益审计是审计工作发展的方向,在我国投资4万亿扩大内需的情况下,政府投资效益尤为重要,通过列举我国政府投资效益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审计的对策。
关键词:效益审计;问题;对策
1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财政通过下达国债资金计划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地方工程建设投资主体也日趋多元化,政府投资的规模和比重逐年增加,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投资4万亿用于扩大内需,所以审计机关在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历史资料来看,一些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发挥不甚理想,有的甚至等同于无效用投资,不仅给国家造成损失浪费,而且还导致国民经济的失调,审计机关如何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为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
2我国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存在的问题
2.1监管部门多元化
我国的政府投资建设中,有发改委(立项、审批、招投标)、财政(资金拨付与财务管理)、审计(资金运用)、建委(建设监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使用)、质量监督、监察、纪委等部门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的监管。监管部门比较多,但监管效果并不理想,还容易出现多头管理的现象。在监管过程中出现大家一起管,大家都不管的局面,使监管工作难以进行;另外,各部门的监管侧重的角度不同,依据的方法和标准也不一致,所以造成各部门监管结论的不一致,甚至有时候会出现冲突现象,令项目负责人无所适从,也使效益审计难度增加。
2.2政策依据繁杂,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建设项目的过程涉及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综合特征。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立法,完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执法环境。一个完善和健全的效益审计的法律环境应该包括:效益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效益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效益审计结果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与效益审计项目相关的规章制度。我国政府投资效益审计仍处于探索和深入实践阶段。2006年颁布的新的《审计法》有关效益审计的内容显得过于宽泛,并未涉及政府投资效益审计的实质性内容。
2.3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复杂而且工作量大,现在拥有的审计人员少,人员结构不合理,审计人员的结构以会计人员为主,懂财务专业的人员多,懂工程专业的人员少,特别是缺少应有的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决算审核等方面的专业审计技术人员。政府投资效益审计人员要具备许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比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律、工程等,另外效益审计要求审计人员要深入了解某些行业,并在评议项目效益时有深刻的判断。
2.4大多数为事后审计,事前审计、事中审计比较少
效益审计不仅对过去,也可以对现在甚至未来的事项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2006年新《审计准则》关于效益审计的规定,主要对“已发生或完成的”政府工程进行效益审计,如:三峡库区移民和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审计、三峡枢纽工程审计、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长,把审计介入时间安排在项目竣工后,因已经时过境迁,可能会造成合同确定的不合理价款无法追缴、建设中监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设计不到位等问题难于发现。
2.5绩效审计认识不足
政府绩效审计从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登上历史舞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世界上许多国家关于政府效益审计已日趋成熟。而在我国政府效益审计处于探索阶段,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对效益审计认识不全面,实务中不能清楚区分效益审计与传统的财务财政收支审计,过分追求大案要案,而忽视了政府投资效益审计。我国对绩效审计的基本理论——受托责任理论研究,特别是公共受托责任的研究明显滞后,许多基本问题尚未得到系统论证,理论研究滞后,所以相关理论研究不够深入也导致了一些人员的思想观念落后和认识不全面。
3我国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对策
3.1成立高层次、权威性管理机构
鉴于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政出多门”、“条块分割”、“机构重叠”现象,应该借鉴深圳特区绩效审计的经验,通过成立一个高层次的,有权威性的管理机构,把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统管起来,审计经费由财政全额单列,全额拨款,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差,低水平重复监督的现状,建立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加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市级审计局成立直属市政府的政府投资项目专业监管单位,独立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的跟踪执法审计,统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预算、工程决算、招投标及项目竣工后国有资产的移交进行监督管理。
3.2完善审计法规体系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大多数是关于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而政府投资效益方面的审计少而笼统,缺乏具体行为规范。现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针对政府投资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极少且不健全,更谈不上规范,应该结合国际国内经验和做法抓紧建立有关政府投资审计方面的法规、管理条例、工作程序、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健全工程投资的法制管理体系,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丰富和完善我国政府投资效益审计的法规制度;及时制定统一普遍适用的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明确评价原则,确立评价方法,并在此框架下制定或修改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逐渐建立健全评价体系,从而为效益审计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3.3人员结构合理化
绩效审计领域比财务审计领域更加广泛,也比财务审计复杂。为了适应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我国应形成多元化的审计人员结构,以使审计人员能胜任绩效审计工作。多元化的审计人员结构是绩效审计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之一。我国在聘用审计人员时,应考察人员素质结构的综合性。通过吸收、聘用、外送培训等方式,重点解决专业技术审计人员问题,组建培养自己的德才兼备的工程投资审计队伍。
3.4实行全程跟踪审计
国家投资项目周期长、控制环节多、专业技术复杂,政府投资效益审计应该打破传统审计的事后审计,改为全程跟踪审计,以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后国有资产移交工作为主要控制环节,突出抓好决策审计、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从源头抓起从项目决策管理人手,对工程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审计。控制投资,控制工程造价,防止高估冒算行为。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遏制偷工减料将工程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5转变思想观念
要想改变目前思想观念落后、认识不全面的局面,首先需要转变观念,正确认识效益审计的侧重点和着力点,不断更新观念还要进行视角创新。国家应该加强效益审计的宣传工作,使得更多的人认识和重视效益审计,在实务中结合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国外政府投资效益审计的先进技术方法,走具有创新性审计之路。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信息系统环境下审计工作系统的功能特征、运作环节以及系统的构成,介绍了系统测试的方法,以期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数据库技术在审计信息管理中的广泛运用,能为审计人员充分、有效、便利地提供信息,为满足快捷决策需要奠定了基础。其主要设计思想是将分析决策所需的大量数据从传统的操作环境中分离出来,把分散的、难以访问的操作数据转换成集中统一、随时可用的信息而建立的一个大的数据库,其中存储了所有审计数据。
一、审计工作系统的功能特征
在审计工作系统中,审计数据库将信息按照主题来进行组织、管理、控制,审计系统对信息的组织、管理、控制方式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一致性
不同来源的多种数据一旦进入数据库,就必须按照统一的主键和结构与编码规则重新组合,因而在审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具有一致性的特点。当业务事件发生时,所有原始数据被适当加工成标准编码的源数据,集成于一个逻辑数据库(或数据仓库),而不是重复存储于多个低耦合系统中。数据库不只记录符合会计事项定义的业务事件,而且记录管理者想要计划、控制和评价的所有业务事件,并且存储业务活动中多方面的细节信息。任何授权用户都可以通过数据库所存储的数据来定义和获取所需的有用信息,这样既能提供多种视图驱动应用所能提供的全部视图,又能避免数据重复存储和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此外,这种体系结构还实现了信息处理的实时控制,数据库中的处理单元在业务发生时捕捉业务数据,既能执行业务规划和控制,又能校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时间变量
审计数据库中的数据键始终包括时间元素,数据保存的时间通常较长,具有作历史比较和趋势分析预测的长期数据基础。数据库技术是将计算机应用于数据管理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技术,它仅是审计信息系统凭借的一种新的管理手段,对于数据库的基本要素和管理对象——审计信息的源数据,并不是指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原始数据,而是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经过了类似于会计流程中的原始凭证确认、统—会计科目标准编码等加工后所形成的数据。
二、审计工作系统的运作环节
审计数据库在审计工作系统的运作过程大致有如下4个重要方面:
1.数据获取
获取企业的数据信息,记录数据信息的功能和处理过程。根据审计人员的需要,对在数据库中运算所需的数据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采集,可以得到企业完整而清晰的数据信息,选取和不断更新数据,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使审计信息系统的数据不断更新与补充,并使数据在审计信息系统内部各部件之间可以沟通;利用现有系统的信息,确定从企业数据到审计信息系统的数据模型所必需的转化/综合模式。生成审计信息数据,是进行审计工作的数据基础,类似于传统手工环境下的审计对象。审计信息系统上的财务信息不再是简单的纯文本传统财务信息,它是特定协议标准格式,如超文本格式(HTML)的电子报表,所有数据只要点击都可以被随意移植使用。通过网络传输而来的电子报表按照一定的协议标准格式编制,也可以转换成审计信息系统所需的数据。通过数据获取环节,把这些数据转换成审计信息系统所能识别的形式,或直接采用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电子数据加工出审计信息系统想要的形式。
2.数据管理
此环节包括会计信息库和用户信息库两部分,前者主要依据数据库技术进行管理,注重于对信息的分类、组织、维护、检索等,对存储的数据建立模型,通过数据模型来对信息进行保存和管理;后者主要包括有关用户个性特征的信息,个性特征数据结构设计是这部分的关键问题,决定了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服务质量的优劣,也是实现信息服务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关键。通过将各种数据装入数据管理库之中,生成必需的、能为审计人员所直接使用的数据管理库,或通过其他方法为审计人员提供查询工具,以便审计人员能方便地从数据管理库中获取所需的信息,并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其输出。生成审计工作所需的数据管理库包含各种审计计算底稿、审定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信息的结构化数据库,并形成与其他部件进行联系的桥梁。
3.分析推理
这是审计信息系统中对信息流进行控制的核心,其主要功能是接受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信息系统传来的信息需求,判断需求指向的是已存在的信息,还是不存在的信息,或者是哪一层次的信息。对已存在的信息可直接调出并通过用户浏览器予以显示,对不存在的信息需要进行记录,并判断是否经适当可行的计算或处理即可提供,如是,则进行计算处理并显示;否则,作为遗留问题提示进行特别设置处理。此环节是审计工作数据库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可以利用采集到的数据信息,根据程序设置,推断出审计人员工作需要的可能解;提供方便的审计分析模块。
4.解释报告
审计软件可以提供审计报告生成功能,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它选择具体的信息项目、类型和表达形式,主要内容包括:(1)设置报告模式。模式中列有会计系统中与要素模块相应的数据项目,模式中的项目与含有多种会计方法的对话框或序列框相联,以便审计人员选择他们需要的会计方法来处理其选择的信息项目。(2)初始选择。在生成报告时,现行的会计准则和法规作为初始选择存放在对话框架或子对话框中。如不进行任何选择,审计人员可以得到一份通用的标准的审计报告。(3)选择项目。除初始选择以外,模式报告还提供可选择项目来满足审计人员不同的信息报告要求,这些选择项目可以是会计准则和法规、会计计量和估价方法、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类型、报告的频率、范围、使用的语言、形式等,提供可选择项目能够增强交互性相对化特征,既能满足审计人员的特殊信息报告需要,又能减少报告使用人员的信息负担。(4)帮助功能。可以采取3种方式:自动显示专业技术概念解释;在对话框中提供环境敏感帮助;一个全面的包括如何应用更复杂的会计技术和方法的目录。帮助功能可以避免审计人员和报告使用者有限的时间被信息的多样化这种无实际意义的工作浪费,有利于及时、准确、有效地寻找有用信息,提高对信息的利用效率。
三、审计工作系统的组成及内容
1.审计项目管理部分
通过建立审计项目管理组件,对每一个被审计项目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记录并生成电子档案,可以让审计人员更方便地查阅、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让审计项目的新进人员可以更快熟悉工作;可以建立审计质量控制系统,明确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2.审计法规管理部分
可以自动检查有关处理是否合法合规,能完成法规资料的录入、修改、删除、检索、打印等功能。检索功能不仅可以为用户按各种条件查找审计法规的目录,而且可以根据目录查找法规全文,可以按要求摘要其中的内容并打印输出。审计法规数据库也可以单独成为一个软件,现已成功地应用于审计工作第一线,是我国目前开发和应用较成功的专项审计软件之一。
3.审计操作管理部分
审计操作管理的功能:(1)参考功能。提供计算机审计中常用的工具、手段、可使用的审计程序,其主要内容有:审计环境建立、查询、抽样、汇总与计算、排序与分类、财务与效益分析、编制与输出工作底稿、打印各类审计文件等。(2)图像处理功能。通过对图像显示参数的设置,可以使审计结果以图表的形式表达出来,可以让内部审计人员直观地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3)底稿处理功能。能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及有关参数和数据的增、删、改等维护工作。针对计算机系统还能自动查找、计算、输入底稿所需数据,并按格式打印,针对手工系统则可以提示审计人员输入有关数据,并进行计算性复核。
4.专用程序管理部分
对于一些需要对外报送资料的项目,尤其是需要送交政府部门的项目,有的政府部门可能提供了单独的审计软件,或者需要单独配备专用的审计功能,以满足政府部门的数据需要。还有的审计项目因数据量大,牵涉面广,并且各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又不尽一致,为了对这些项目进行有效的审计,也需要针对每个项目的不同情况,单独配备专用的审计功能,以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审计工作系统的测试方法
1.现场交易选择测试数据
对被审计单位的现场交易作标记输入到应用程序中,把带标记的交易当作测试数据。采用这种方法,应用程序中必须有特定的计算机程序能够识别出带标记的交易,并且使这些交易既要更新应用系统的主文件,同时也要更新做检测用的虚拟实体。现场交易作标记选择和识别带记号的交易测试数据有多种策略:第一,在源文件中或屏幕布局中包含一个专门的标识字段,用来表示一笔交易既为正常交易又为带记号交易。由审计人员来选择确定对哪些现场交易作标记,所选交易的特征可以与测试数据的设计相一致,也可以根据制定的抽样计划进行选择。第二,在应用系统的程序中嵌入审计软件模块,利用审计软件来选择交易并给交易加标记使其成为带记号交易。第三,在应用系统中嵌入抽样程序,抽样程序具有根据抽样计划给交易作标记,并使其成为带记号交易的功能。不论采用何种策略,应用系统中必须有相应的处理程序,专门处理带标记的交易。
2.自行设计测试数据
自行设计测试数据是将测试数据与现场交易数据一同输入应用系统。采用这种方法,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所要使用的测试数据特征设计并创建测试数据。自行设计测试数据的优点是覆盖面广,可全面测试系统;但设计和建立测试数据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费用。笔者认为,应用程序进行检测时,首先要在应用程序的文件中建立一个虚拟实体,并让应用程序处理该实体的审计测试数据。如果应用程序是工资系统,可在其数据库中建立一个虚拟的职员资料库;如果应用程序是存货系统,可在其数据库中建立一个虚拟的存货项目。将带标记的实际数据或模拟数据一同输入应用程序和审计软件进行处理,通过将应用程序对数据处理的结果同审计软件处理的结果进行比较,可确定应用程序的处理和控制功能是否恰当、可靠。当应用程序非常庞大或复杂时,全面追踪通过系统的不同执行路径会有一定难度,审计人员对交易进行审查时,可以在应用系统的重要处理发生点嵌入软件,当交易通过不同处理点时,嵌入软件可捕捉交易的过程。为证实不同关键点的处理,审计人员使用软件捕捉交易的前后过程,通过检验前后过程及其变换,评价交易处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主要参考文献
[1]WayneMoreandDavidHendrey.ITAuditRenewal[J].InternalAuditor,l99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