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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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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论文

金融支持论文范文第1篇

泾源县农村信用联社对信用良好的农村青年推出“接力贷”“富农卡”等信贷产品,满足了农村创业青年长期性、灵活性的信贷需求。为了帮助农村青年成功创业,人民银行固原市中心支行还专门建立了定期问卷调查和回访的长效工作机制,了解情况,解决困难,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工作质量。自2014年以来,共回访信用示范户100多户,协调解决各类问题20多个。为了有效满足农村青年创业者多样化的支付需求,人民银行固原市中心支行还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手机支付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等自助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力度,充分发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ATM机等的作用,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为了搭建起农村青年与金融机构之间合作交流的平台和桥梁,交流创业经验,促进银农合作,人民银行固原市中心支行还举办了全市首届金融支持农村青年创业论坛,对涉及农村青年创业的金融优惠政策作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各金融机构对各自的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流程做了全面细致的推介,农村创业青年代表结合各自的创业经历作了经验交流。金融支持农村青年创业论坛将围绕不同主题,每年举办一次。

二、争取政策扶持,构建考核体系

为推动实现农村青年创业信贷需求的“满足率”,增加农村青年自主创业的“成功率”,人民银行固原市中心支行积极努力,向当地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为农村青年创业示范户争取到了财政贴息、减免税收、利率优惠等15项扶持政策,推动当地金融机构建立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贷款实行“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农村青年拿到所需创业资金。为强力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人民银行固原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纳入地方金融生态示范县、乡考核范围,推动共青团固原市委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纳入到共青团工作考核范围,进行季度考核、半年通报和年终排名;当地人民银行按照金融机构在农村青年创业工作中支持度和贡献率,对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表彰和奖励。同时,综合考核各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中的贷款额度、利率、贷款条件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动态调整支农再贷款额度,向重点支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的信用社倾斜。

固原市辖区内金融机构依托评选出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农村经济信用示范合作组织,加大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力度,真正实现了金融机构与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互惠共赢的双赢格局。截至2014年11月,固原市四县一区已全面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县域覆盖面达100%,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200户,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示范合作组织10家,共发放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和农村组织信用示范合作组织贷款5000多万元,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减免利息支出250多万元,累计发放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贷款1.8亿元,直接受益农户达4600多户。人民银行固原市中心支行积极探索,全力推动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较好地实现了“信用惠农、信贷支农、政策助农”的工作目标,使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目前,固原市广大农村青年已把参与信用示范户创建作为走向创业致富的桥梁“,青年要致富、信用来铺路”的理念已成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成才的重要法宝。固原市农村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的开展,还大大调动了农村青年创业热情,有效扭转了农村青年一无项目、二无技术、三无资金,只得选择外出打工的局面。“农村青年+征信+项目+信贷”的这一融资扶贫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青年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且拉近了基层央行、金融机构和农村青年之间的距离,大大增加了基层央行服务青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金融支持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缺失制度安排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在我国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趋向多样化。但是,在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支持与金融服务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相对落后于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到严重的资金“瓶颈”。这种农村金融支持的缺失,使农村陷入了一种“资金少——效益差——农村贫困——资金更少——效益更差——农村更贫困”的恶性循环当中,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使得许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缺乏金融支持而无法正常启动。

一般认为,农村金融支持的缺失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密切相关,但从理论上讲,相关的制度安排不合理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制度经济学认为,金融制度是一种节约交易费用与增进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安排,其产生与变迁既不是随意的,也不是按照某种意志与外来模式人为安排的,它并不仅仅是一种有形的框架,而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演进过程的结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金融扶持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因素引起的。因此,中央连续5年的1号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提出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一种既能弥补“市场失灵”,又能避免“政府失灵”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结构优化、产权明晰、机制完善、监管有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安排。

一、国家或政府层面

首先,应该完善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环境。-_一方面,根据农村金融的特点,加强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一是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法、农村金融监管法,如《农村金融法》或《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就农村金融性质、法定存款准备金、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各种合法资金放心进入农村金融组织,结束农村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参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经营管理的无序局面;二是借鉴国外的实践,制定有关支持或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农业保险法》等,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三是要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的良性运转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地方政府要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其次,国家和政府应该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信用担保和失信惩罚机制。一个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而要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起有效的农村信用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在这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是政府要带头讲诚信,提高行政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政府和司法机关要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政绩考核指标,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农村信用环境工作机制。此外,工商、税收、金融、司法、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要联手打击逃废债务行为,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失信者进行严厉惩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外,国家还应该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配套改革,包括农村土地产权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等改革,比如构建农村金融财政补偿机制和税收优惠机制等。

二、金融机构层面

(一)正规性金融层面

我国农村地区的正规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农村信用社、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他们各自的立足点不同,因而应该根据各自的业务重点进行相应的体制创新,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第一,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农村信用社支农地位不动摇。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激活其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的作用,真正成为服务“三农”发展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但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出现了“去农化”倾向,有着强烈的商业化趋向,主要表现在“合作”性质退化,“商业”性质增强。因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务必坚持“三农”方向,防止“去农化”,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当前要着力抓好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建设,大力抓好经营和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

第二,大力推动商业性金融立足农村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是大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将从农村市场全面退出,应该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挥支农作用,在农村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即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发掘优质客户,并根据农村市场的特点,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开发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存、贷款种类,在支持“三农”的同时,兼顾自己的盈利目标,开拓经营范围。

第三,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强其“三农”服务功能。一是对农业发展银行重新定位,将其营业网点铺设到县级及中心乡镇,并延伸服务对象,在做好传统的粮棉油购销储备信贷业务的同时,应适当拓宽业务范围,积极介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办理其他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转贷、委托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支农活动,探索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新路子。二是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将开发性金融推进到“县域经济”和“三农”领域。进一步扩大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的功能,使国家开发银行能够参与“三农”开发,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村。

第四,加快邮政储蓄机构的改革,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被批准筹建,其业务重点将是面向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民间金融层面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正规性金融的长期缺失,使得农村民间金融异常活跃,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农村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金融监管,蕴含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影响到农村地区的安定与团结。’因此,应该积极推动民间金融合法化,引导民间金融的合理、健康运行,使之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可制定《民间融资法》等相关的法律使民间金融合法化,这样既可以规范民间金融行为,又能使其获得应有的权益和保护;同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行业行政许可审批,允许民间以多种形式兴办金融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考虑设立民营银行,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更好为“三农”服务。此外,银行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更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民间金融组织内部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及时、准确地披露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

三、其他层面

首先,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机构。一是要根据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养业的风险特点,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续三年的中央的1号文件也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了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这充分表明国家应该成立农业风险基金,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贯彻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经营管理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为农业信贷机构提供风险保障,监督和管理众多农业保险基层机构。二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保险,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地区性合作保险组织。三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险种,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通过上述措施,在农村地区形成一个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体、农村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为辅的多层次保险体系,保障农业发展和农村信贷资金安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金融支持论文范文第3篇

1.开发绿色开发机制{CDM}项目融资比较困难。

一个新项目的引入,在市场上时间是比较短的,绿色低碳经济也同样如此,引进中国的时间并不长,企业对于一个新事物的引进,要愿意投资也是需要时间的。一开始企业没有充分认识了解CDM,对于这样还未完全了解的事物,投资是很有风险的,所以,正常思维下,在这种金融经济还没有真正稳定的引入我国时,要想让企业接受是有一定困难的。对于CDM这样一个大项目,进行审批的过程也是复杂的,而且花费的时间比较长,使得CDM交易成本较大,金融机构就不愿意对其进行融资。开发CDM项目融资受到自身和外界因素的影响,融资面临着困难,金融创新受到阻碍。

2.缺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国家要开发新项目,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我国政府想得到大多数人的大力支持,就要制定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这样银行就会更愿意去投资支持。现在各商业银行内部不仅仅没有制定专门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信贷优惠措施,而且没有对低碳经济项目的贷款手段、贷款方式、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制定具体的规定,这样就使得银行没有规定性、秩序性,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让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打个浅显的比方,一个公司要发动新项目,如果没有具体的对员工进行要求,做出规定,员工也就不会主动的进行工作,因为他们会认为这个任务或者那个任务跟他们没有关系,只有具体对员工进行任务的规定与分配,才能保证项目高效顺利完成。低碳经济要真正发展起来就必须要有政策措施进行规范,有秩序的推动融资。

3.我国缺乏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

我国与国际上的一些银行合作一起开展能效贷款的银行是在陆续增加的,比如兴业银行,它是第一家与IFC一起开展能效贷款的国内银行,而且还推出了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模式等节能减排、低碳经济项目融资模式,后来,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也推出了二氧化碳挂钩型本外币理财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但在这些成就的背后却也存在着很多不足。虽然我国很多银行已经与国际接轨,融入了国际大家庭,比如中国银行、商业银行等,但是与一些国际大型商业银行在开销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创新方面相比,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的。我国还需更加努力。所以,在这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的。只有推出大型大量的具有创新力的新产品,积极进行产品的创新才能真正解决低碳经济面临的创新产品缺乏的问题。4.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完善。当今,我国仅仅参与了CDM项目一级市场这一个市场的交易,鼓励企业自愿采取减排行动,并且还没有在全国形成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与他国相比,我国无法在更大更广的市场上进行交易,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碳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非常的不完善。我国处在碳排放的最低端,几乎处于被动地位,这样,我国碳减排量就会低价售出,不能赚取到什么利润。与此同时,我国金融机构并未充分深入的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的市场几乎接近死水,这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是我国低碳经济的创新发展举步维艰。

二、发展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与创新的策略

1.金融机构加大对CDM项目的融资力度。

金融机构要有选择性的对CDM项目进行融资投入,针对不同的项目进行不同的融资。首先,对于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的新能源企业,金融机构要以积极鼓励的态度去支持他们,因为这些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潜力和前景是非常可观的。其次,对于那些不符合低碳经济理念的项目贷款不予以批准。最后,对于那些低水平的、污染大的企业,金融机构应该采取遏制甚至不予以经济贷款支持,因为对这些企业的支持只会加大对环境的污染,很不利于发展低碳经济,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对他们进行支持。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合理恰当的金融支持,把资金用到实处。

2.建立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激励机制。

从上面的政策问题我们不难得出,规章制度对于项目的实施是功不可没的。要想金融机构支持项目的实施,如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也就能提高他们办理业务的积极性。所以,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金融机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取得的收入给予税收优惠。积极性是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如果不对其进行正确的指导,也很难合理利用好资金。所以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的制定一些策略意见,帮助指导那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证他们投资的规范性,为我国低碳经济更好的发展做出恰当的投资。只有在资金与方法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

3.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技术创新。

哲学上说:实践是创新的源泉,要使金融产品和金融技术得到创新,首先必须到实践中寻找创新的素材。逐步开展碳掉期交易、碳期货交易、碳基金交易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创新,积极探索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开发出各种有利于资金融通的产品。文化讲究借鉴,金融方面也是可以进行借鉴的,尤其在方法和技术上体现更加突出。在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技术进行创新时,我们可以借鉴具有代表性的模式,例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环境基金模式,这些都是非常有借鉴价值的。从实践中和借鉴中获得了原材料,接下来就要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分析。要加强低碳经济数据的综合模型分析,加强对碳减排的经济风险分析与节能减排对策研究。这样解决问题的大部分步骤程序都得以完成,要高效率地开展产品和技术创新将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4.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机制。

现阶段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上表现出种种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我国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与创新的发展,所以针对这些问题必须找到解决的办法。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的是来自于市场的不完善,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而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就要符合以下这些要求:首先是建立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使拥有碳排放权的企业在碳排放权期货市场上进行保值交易,规避风险;当然天平要达到平衡,就要有一个中间物质,所以在交易市场上要有一个机构或者管理部门作为中间力量指导交易顺利完成;其次是在我国国内,必须对市场进行正确的规范,让国内碳交易不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无标准可以寻求。以此来保证市场交易的秩序性和规范性,提高交易效率;最后在本国市场上也需要建立一个中介机构,国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培育专业性的碳交易评估和咨询中介机构,通过中介机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尤其要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开展评估、咨询和担保等碳金融中介业务,为我国企业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保驾护航。相信市场的不断完善会让我国碳交易不断地顺利进展。

三、结语

金融支持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地流转;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土地债券

1.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概述

1.1 农地流转与农地金融

农地流转指农民将自身的土地通过转租、转包、入股、换地等方式实现经营权的变更。所谓农地金融是指以土地产权的抵押作为获取信用的保证,使土地经营者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解决土地经营者的资金短缺困难,以实现农业单位投入的产出增长。

1.2 农地使用权抵押

农地使用权抵押指农民以自身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从而获得自身经营所需的资金并履行按时足额偿还借款的义务。由于农业自身的高风险性,银行一般不愿向农民提供信用贷款,而农民又无法向银行提供理想的抵押物。作为农民主要财产的土地,不仅具有较高的价值,而且因为土地的稀缺性,价值一般不会随时间而贬值,这恰好能满足银行所需抵押品的要求。

2.农地流转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农地流转,特别是农地使用权抵押,与金融支持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农地的资源稀缺性,其价值的货币衡量往往数目巨大,特别在人口剧增的情况下。这就使以农地使用权抵押为代表的农地流转所需的资金很大。同时,由于农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往往与农业长期性投入相关,投入期限较长,无论是企业、个人还是政府财政都无法满足其资金的长期需求,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支持就成了农地流转的唯一选择。

通过e-views对1990~2010年的支农资金和第一产业产值的相关性分析可得,二者的相关性达到了0.85,建立二者的线性方程:

其中:nc表示农林牧渔总产值;zz表示支农资金总额。该式中变量的t检验和f检验都是显着的,可决系数也达到了0.732,能通过经济意义上的检验。可见,金融支持对以农地抵押为代表的农地流转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3.我国金融支持农地流转主要潜在制约因素分析

3.1 农地流转的支持金融机构缺失

金融机构要实现长期持续的农业支持,必须保证一定的赢利性,这就要求农地流转的支持金融机构将追求利润,或者至少是保本微利作为经营目标。

农信社在经过1996年的行社分离和国家注资消除部分历史包袱后,经营已经倾向商业化,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亏损扭转,将原本具有双重属性的农地流转的金融支持业务交给商业化运作的农信社来负责,对农信社来说不仅会间接加重其运营成本、增加其资金运用风险,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目前农地流转的支持金融机构是缺失的。建立符合农地流转规律、具有双重属性的金融机构是我国农地流转金融支持的当务之急。

3.2 农地流转的资金缺口大

(1)长期的“以农哺工”政策致使农业自身积累能力弱,无法完成农地投入的完全自身积累。

(2)农业生产回报率低,农民放弃经营土地。与第二、第三产业相比,我国农业的回报率偏低。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劳动力放弃经营土地,开始进入经济发达的城市务工,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这样,农村的大量土地要么交予家中的老人经营,要么闲置,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该部分土地的流转需求相当旺盛,这就加大了对农地流转的金融资金的需求。

(3)农业自身的高风险性,农民贷款缺乏理想的抵押品。由于农业生产的对象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导致农业自身拥有很高的经营不稳定性。农业的高风险,农民贷款缺乏理想抵押品的条件下,使得追求利润的金融资金不愿涉足。

4.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金融支持的合理选择

4.1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金融支持的选择

借鉴农地金融比较成功的国家、地区的经验,我认为目前国内流行的一种观点较合理:我国的农地抵押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信社共同承担。具体说,由农发行作为主管机关来主管农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并且负责发行土地债券,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发行的基层机构来负责农地抵押贷款的发放、回收等具体的业务。

4.2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金融支持模式的可行性

从我国金融支持农地流转的政策性和商业性入手,其资金来源主要有:

(1)财政部支农政策资金。土地抵押贷款有一定的政策性,目的又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率,那么财政性资金理应成为其资金的来源之一。政府可以将每年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比如农业基本建设支出项资

金,通过“农发行总行——农发行分支行——农信社土地抵押贷款部”发放到农民手中。由于农信社土地抵押贷款部的上级直接是农发行县级支行,而且该部门业务专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财政支农资金被挪为它用。

(2)股金。合作性质是跟农业的自然特性紧密联系的,合作化经营对降低信息收集成本、监督成本、管理费用以及化解风险方面都有帮助。为此,贷款农民在取得贷款的同时,以贷款额的一定比例,比如5%购买农信社土地抵押贷款部的股份——美国农地系统便是采用的这种方式。这样,整个农地金融系统可以凭借乘数效应创造更多的资金。从理论上,100rmb股金可以通过农民入股的方式变成(假设农民购买贷款额5%的股份):

银行获得了足够的资金支持,能更好的执行土地抵押贷款的业务,贷款农民在每年年末还可以获取一定的股息以及红利,这是一个双方都乐于接受的结果。

土地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在成立之初的启动资金,可以参照美国联邦土地银行的方法:政府在其成立之初,以入股的形式投入一笔“种子资金”,但是所得股权不具有投票权,不能干预银行的正常运转。银行在今后的运营当中,逐步归还政府的资金,直至还清为止,政府完全退股。

(3)土地债券。以农地使用权为抵押的农地金融的国外运作成功经验之一便是以抵押土地做担保发行土地抵押债券。农地抵押贷款由于农业土地价值高、期限长,需要相当大的资金量来支持,商业性银行无法承担,发行土地债券,不仅能获得大量的经营农地抵押贷款所需的资金,而且能将位置固定、价值较大的农地分割为便于流通的、价值较小的债券。这在扩大抵押贷款的参与者同时也将土地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的资产证券化,为金融机构带来了充分的流动性,加速了资金的流转速度。

参考文献

邵绘春.“土地财政”的风险与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13).

金融支持论文范文第5篇

1.1缺乏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组成部分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几乎垄断了大部分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从而导致农村信用社竞争力较弱,服务范围较为狭窄,提供的金融支持不足以支撑经济发展。农业发展银行是政府支持农业建设的政策性银行,但是农村发展银行运作范围较小,资本筹借效率低下,资金来源单一,不能促进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银行运营的主要目标偏离了传统农业信贷方面,逐渐转移到了收益率较高的非农业金融方面,削弱了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势地位,削弱了农业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支持作用。另外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经营模式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反而产生了负面影响。资金积累的规模总量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的扩大再生产,农民自有资金匮乏,个体的资金积累收效甚微,迫切需要拓宽金融支持供给的途径,获得更多的资本积累。农业生产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农业发展的因素较多,由于农业生产存在较高的风险,农业金融机构考虑到这点就失去了发放贷款的动力,不能给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农业金融机构为了获得高收益率转而将资金投入到非金融农业方面,使得农业资金积累更多地被城市金融服务业所吸纳,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严重匮乏的局面,不利于推动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

1.2农村经济缺乏有效的信用体系

大多数农民持有的可抵押资源只有土地,法律上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进行变现、抵押处理等都是违法行为,土地原则上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即使允许抵押,土地的抵押价值也远远低于城市住宅,出于贷款回收问题的考虑,许多农业金融机构不愿意将土地作为农民进行贷款时的抵押物,因此农村缺乏有效的信用体系,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贷款申请。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是农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对象,但是征信系统并没有将这两者的信用信息纳入其中,金融机构搜集关于客户是否符合相关放贷标准的相关信息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交易成本,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相关的金融支持,农村信用体系的缺失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扩张,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1.3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

农村金融法律保障制度缺失,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款来规范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从事活动内容、应有功能等,缺乏明确的法律来引导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开展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无法有效控制农业金融存在的风险。农业金融服务具有高风险性和低收益性的特点,因此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入政府调节机制,加强政府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当前政府没有对大型支农贷款的利息和风险提供政策补偿,使得农业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积极性不高,大量农村资金外流,应用到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严重不足,甚至使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金融机构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

1.4金融工具单一,技术手段落后

农村金融服务形式较为单一,业务种类少,农村金融业务仍停留在传统的存款、贷款、简单的业务结算层面,相关金融手段较为落后,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化、智能化水平较低,有些金融机构甚至缺乏健全的结算体系,在进行异地结算时需要通过其他银行多层次进行转汇,资金运转不灵,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增加了服务成本,使得农民难以获得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农民也缺乏持有有价证券等其他金融工具参与金融交易的机会。单一的金融服务、落后的技术手段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结构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金融支持对策

2.1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确保金融支持力度

强化农村金融体系各部门职能,加大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资金支持力度,重新定位服务对象,大力扶持农村优势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应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发挥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融资作用,加大农业生产投入力度。农村信用社则应限制农业资金向城市流入,将农业资金全部投入到农业经济发展中。邮政储蓄则应改变只存不贷的经营模式,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确保金融支持力度。

2.2规范农村信用体制,完善农村法律环境

规范农村民间金融体系,优化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环境,降低担保机构运行成本,规范企业、中介、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关系,避免由担保中介信用损失带来的农村经济风险,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业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进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自有住宅所有权等纳入担保有效物范围,扩大信用范围,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提供强力的资金支持,鼓励农民积极创业。完善法律环境,建立相应的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用适当的法律手段鼓励资金向农村流入,依法保障农村的金融支持。

2.3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有关部门应降低金融工具创新市场的准入门槛,促进农村金融工具创新。应用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推动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创新。针对农村市场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积极开拓农村金融市场。

3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