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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放
去年6月16日凌晨5时许,义乌江东街道的吴荣寿、王宝香夫妇骑三轮车上街清扫路面,在37省道青口青溪路岔口地段时被聂克申驾驶的大货车撞倒,车辆部分损坏,吴荣寿、王宝香夫妇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义乌市交警大队认定,大货车司机聂克申与受害人王宝香负同等责任,吴荣寿不负事故责任。
经查,肇事的大货车登记车主为浙江傻球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货车几经转让归台州人王建军所有后,仍挂靠在该公司,聂克申只是王建军的雇员。大货车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在中保杭州西湖支公司投保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包括其他经济损失,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64201.62元。
几方各执一词
由于几方没能处理好该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吴荣寿夫妇的子女把浙江傻球汽车租赁公司、车主王建军以及中保杭州西湖支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保险公司在大货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他们20万元,判令浙江傻球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王建军赔偿91800.8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浙江傻球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认为:该大货车已转让给王建军,他们公司对该车不具有控制权,也不享有利益,故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王建军认为:事故主要责任应由王宝香承担,聂克申和三轮车乘坐人吴荣寿应承担次要责任,对吴荣寿夫妇家人提出的医药费、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可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而他们提出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并没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希望法院驳回。
中保杭州西湖支公司认为:保险公司与死者之间既没有合同关系也不存在侵权事实,保险公司只与浙江傻球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有保险合同关系;第三者责任险应属于商业险,只能严格按照双方的保险合同内容来理赔,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规定保险公司应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但并未规定保险人应不区分过错责任就第三者的全部损失直接向第三者赔付,他们要求法院驳回死者家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请求。
保险公司赔付
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强调:投保人自愿购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与投保人被依法强制购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都属于商业保险,保险人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相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虽尚未制定实施,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精神。
此外,该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赔偿责任,依法应由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即王建军承担,但由于王宝香也有过错,依法可减轻被告王建军的责任。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王建军应对损失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64201.62元)承担80%的赔偿责任,计51361.30元。
风雨人生路,铿锵玫瑰花。谢苏菲女士即是这样一位改变自己命运的能者,她具有清晰目标、先见意识和长远目光,乐意与挑战为伍,即使遭遇漩涡激流,也能安然自若地摆渡自己的人生,以优雅的心境,以拚搏的姿态,以坚强的意志,无畏前行,于保险业找到属于她的事业归宿。
人生变迁职场转移
人生是一条永不停驶的船,时而停泊于平静的港湾,时而游戈于宽阔的大海,时而行驶于激流的江河……就是这样,人的生活和命运都有可能因事态而改写,但唯一不应改变的是那份为美好生活的执着,那份为家庭亲人的责任,那份为自己前途的把握。
谢苏菲女士从小就是优秀学生,成绩尖子,正被保送上上海二医大时,因被指派下乡种田,1972年,因关系调到市商业部门做小职员,后一直被提升到政府部门工作。1990年12月,因母亲年迈在香港无人照料,要尽孝道的谢苏菲女士揣着3100余元离职金申请由江西来到香港。
刚到香港时,香港的生活指数相对内地高出许多,每月仅单间租房一项开支即达到了2700元。因此,立马找到一份糊口养家的工作,成为谢苏菲女士最迫切解决的头等大事。“我很幸运,很快在亲戚朋友们的介绍下进入制衣厂工作,月薪是2500元。”
之后,由于工厂内迁,她应聘于一家洋行做“陶瓷采购员”,薪金5500元,可是对于不懂广东话、英语和计算机的她,只能拿到月薪4000元,还是“做“!开始了她“奋斗”的历程。凭藉在内地二十多年的商业工作经验及显着的工作成效,因此得到了老板的重任,并任命她为深圳分公司的副经理,负责深圳分公司的营运,工作事务全由谢苏菲女士一人打理。由于香港和深圳的假期错开,她经常因此忙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休息,更使她不安的是,她没有时间回香港照顾母亲和家庭。
在工作相对安定时,有一种危机感潜伏在她的脑海。“当时以我来说已是‘三高’人士,一、我‘年龄高’,时已40多岁;二、‘职位高’,我是分公司的主管;三、工资高,那时在深圳请一个经理月薪只需二千元,而我的月薪达到七、八千元,公司包吃包住及享有其它工作上的福利,还有花红。因此,很有可能当我负责任地把每位业务主管带出来后,就非常有可能是自己失业的时候,那样我如何在往后于香港立足,养家糊口,孝顺母亲呢?
正在谢苏菲女士迷茫之时,她接到了一位一直跟进她,她推却二年不见面的人寿保险公司经理的电话,后来因将就她“聊一聊”。“一聊,聊了五个小时,就把自己给‘卖’啦。”谢苏菲女士打趣地说道。原来谢苏菲女士是一个很有方向感,懂得选择的人,人的一生,就是“舍得”、“得失”的把握,这个“卖”是因为:“人为什么要买保险呢?就是要为自己和家庭转移财务的风险。”――当谢苏菲女士了解保险业的真实意义之后,毫不犹豫取出了仅有的近三万元存款帮全家人买了保险,从此自己也就投身于这个“难做”的人寿保险事业,“难”才有得做,做的人才少,“难”又是更“佳”的选择。
她详细地了解游戏规则后,就这样,她婉辞了香港洋行在深圳的工作,于1994年9月,回到香港正式加入一家由港人开设的人寿保险公司,当时保险公司所用到的合同、保单与文件皆是英文,在学生时代,谢苏菲女士作为成绩优异学生,学的是俄语,因此不像大多数同事一样懂得英文。正因为不通晓英文,一个使她欲哭无泪的小插曲上演了。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的业绩评比,她的业绩名列公司一千多名人中第五名。但由于不懂英文和粤语,仅因一个小小枝节,令一张二万九千余元保费的保单没能通过核保而丧失了出境旅游机会,她进入困顿之中。
有一天,谢苏菲女士非常纳闷地与几位同事走在轩尼诗大道上,突然“中国人寿大厦”几个大字骤然进入了眼帘,她立即雀跃地上楼去“看一看“,就此,拉开了谢苏菲女士走进中国人寿(海外)香港分公司的序幕,也翻开了她人生中幸运的一页。
加盟国寿铸造成功
意外的收获往往发生在偶然之间,懂得选择和取舍的人,才懂得如何把握和驾驭。于是谢苏菲女士回到公司,静静的写了一封辞职信留给师姐,告别,令两人痛哭、难舍,“那时我是没办法,要找自己将来的出路,并不只为一次出国旅游,离职是不得已的痛苦决择”。她告别了前保险公司的客户,应承继续为之服务,也计划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消化转司带来的损失,也找到自己转职国寿的充分理由。
在这次偶然的机缘巧合之下,谢苏菲女士走进了中国人寿(海外)大堂,她相信中国一定有兴国强大的一天,中国的国民一定会更多更多的相信自己国家的保险公司,她认为中国人寿将是她的事业归宿。“到了中国人寿后,我有一种安全感,而且有一种民族情结。虽然当时的佣金是低了些,但是中国人多,只要勤快,也可薄利多销,只要我拚命地去做,我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入职的第一个月她的业绩已是五张单,108,000港元的保费。
或许,当一位女性承担起生活重担时,她将会是一个矛盾的组合体。她是柔弱的,也是顽强的;是感性的,也是理性的;是犹豫不决,也是坚定不移的;是绝望的,又是充满希望的。只是大多的时候,她们把痛楚的一面埋在心底,跟自己诉说。也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刚柔相济、驰张相间式的拚搏筹码,使得她们更向往成功的一天。
进入中国人寿后的谢苏菲女士,公司给了人发挥的最大空间,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最大的优惠,去充分发挥一个人的潜能。
她用自己的学习热情,工作热情告诉客户,“在香港,人寿保险监管严格,而保险公司是理赔公司,按条款赔偿,公司越做越有生意。能选择买保险,当它是必需品,是一个人一生中的智慧,在生就取,过生就赔,中国人寿的产品最符合全球华人的需要,华人不太愿意听到太多的死,希望在生有更多钱用,减轻家人子女负担;过生多少也有钱赔留给家人和孩子。其实中国人‘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忧患意识还是很强,这种想法使华人客户在中国人寿找到了保障和最优厚的利益。”从自身的体会感知出发,她坦诚分析每个产品的强项和免责条款,客户感到真诚和值得信赖,乐于与她交朋友。她大方爽朗的个性,热心地提供客户了多种帮助,“甚至他们需要找佣人,生孩子、升学择校、毕业找工作,装修,安排遗嘱等等,都会找她帮手安排。”客人也主动为她转介绍,其中一位客户为她介绍了32张保单,有的客户更是陪朋友从长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甚至台湾、美国来买保险,谢苏菲女士令他们感受到:“到中寿(海外)买保险,虽是隔山买牛,却买的是金牛,不是水牛,抵!值得!是因为公司的保险产品太好了,客户太好了“。她说她一路走来是非常幸运的,这是一种感恩的感叹!
从一点一滴出发,还不断地招募愿意了解愿意加盟的新人,在这个团队中有曾经的会计师、医生、中医师、工程师、老师、东主、编辑、记者;有中学、大学毕业生,有硕士、财经顾问还有家庭主妇……,因为人寿保险就要面对全人类,这个行业需要各类有志者的加入,这是一个多么多姿多彩的行业,多姿多彩的团队,团队的文化真诚及安详,拚抟而踏实!从一名普通的保险从业人员到区域总经理,谢苏菲女士共享了五年的时间,现在中国人寿香港分公司已整整十五年。认真活好每一天,人生就会很丰盛,这是丰盛的十五年。
谢苏菲女士坦言最大的得,是历任公司老板上司主管在她工作中给她最大的支持。尤其是令她理解到人生要吃好的三碗面:“情面、体面、场面”;情面是给客人的,给同事、朋友的;体面是自己要留意做到的,场面要顾及全局的;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有话说到“做保险,就是做人”。
“在你销售保单过程中,你有无遇到‘拒绝’?”有!做这一行,很正常。客户不是学保险的专业人士,不少缺乏认知,加上社会上负面消息不少,令不少客户在“买不买保险”的误区之中,怕买,怕买了消失,怕买了没有赔,怕买错,怕买得多,其中因素很多……,当我们一一说明并“逼进”后,还是有不买的客户,只是一时没放下疑虑,还需跟进。在当时,她会持平常心:“打翻一杯牛奶,扶正杯子,再找过一杯牛奶”并且告诉准客人“买不买不是不紧要,而是很紧要!只因为人的一生中灾难性的事故不知何时发生,人寿保险是这些救灾的应急现金”。
目前,她所办理的保险业务涉及人寿分红储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资相连保险,及商贸中要员保险,企业年金、股东保险、奖金支付保险、三角债保险、团体医疗保险,强积金,信托等多方面;她带领着一支“金牛”团队,各级经理队员们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开垦出更多的辉煌业绩;她也打出了改用诗词的广告语:“神州侧畔千帆过,国寿理财万木春,财富管理尽畅旺,无限风光趁现时。”
从事了十六年的保险业,她这样总结道:“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到香港,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转职国寿没有错”。现在国家给国寿(海外)更大的投入,更多的支持,更高的期望,国寿(海外)在跨跃式的发展。做一件感觉越做越对的事情,不是每一个人在一开始就能以长远目光看准,坚持下来之后也无怨无悔。
事业家庭追求美满
从为了改善家庭的生活质素,让家人过上美好生活而勤奋工作,谢苏菲女士收获了事业上的佳绩,也收获了家庭幸福。人的潜力是无限大的,生命就如同一张网,它的大小在于人所拥有毅力的大小,人越挫越勇,生命便能包容越来越多的艰难困苦,收获一路的欢歌笑语。
原本,身为一名区域总经理,谢苏菲女士本可以拥有更多空闲的时间,但她自己却不这么想,每天提前到办公室处理工作,常常忙到晚上十一二点钟才回家。“白天开会培训,晚上跟进客户。现在公司也提供很多课程给我们学习,行业也不停地有课程要学习,令我们更忠诚、高水平、更专业地去服务客户。”帮客户搭建理财的“金字塔”,用最简练的语言,最简要的图表,去演绎人寿保险作为人生中财富管理最重要的一环“另一个,我没有什么业余爱好,不会唱歌跳舞,也不会麻将打球,多点工作反而更觉得开心,享受工作吧。唯一的娱乐就是抽空看书看报,参加专业讲座。”
对自己的成功,谢苏菲女士如此看待,“我拥有一个非常和睦的家庭。吃饭住房,生活不成问题;有一双乖巧的儿女,下一代不成问题;有一个退休并关爱着家庭的老公,感情不成问题;有一个长寿的妈妈,母爱不成问题;有在内地和香港的弟弟妹妹,亲情不成问题;还有,公司和一个真诚相待的团队,工作不是问题,当然,今年公司奖励体检,各项指标正常,健康也不是问题。所以,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认识的,不认识的朋友来国寿(海外)找我和我的团队同事们,排队买保险,那才是真正的成功,这还要做不懈的努力。”
更使人心生羡慕的是,谢苏菲女士的女儿经营着一家贸易公司,拥有幸福的小家庭。说到儿子,她希望自己的工作后续有人,她向儿子分析了当今“金融海啸”的全球经济形势,自己所在的公司,让儿子自己决择,并在当儿子转职中寿时,她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人的成功是没有固定定义的,但成长是可以有定义的,今天比昨天进步,就是成长。所以,成长比成功更重要,记住这一句话,你会轻轻松松地得以发展。”令她欣慰的是,他的儿子现在也荣升为高级分行经理,带领着十余名年轻有为的后起之秀一块在成长,一齐奔成功。
在谢苏菲女士的办公桌上,记着这样一段话:“你不能决定生命的长短,你可以控制生命的宽度;你不能左右天气,但可以左右自己的心情;你不可以决定容貌,但你可以展现笑容;你不能控制别人,但你可以控制自己;你不能改变世界,但你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你不可以预知明天,但你可以把握今天;你不可以样样胜利,但你可以时时进步”。谢苏菲女士善于看到宏观,但又注重从细微做起,“保险无巨事,全在细微中”。
诚然,她如一朵铿锵玫瑰,在风雨中绽放她独特的坚毅和魅力;她的历程如同一条奔腾的江河,跌宕起伏、曲折精彩。她用爱心和责任心经营生活和事业,使每一天充满意义和价值,把生活推向一个更好的层次,更把生命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严 槿程书香汤佳佳)
做了11年的全职妈妈,吴静在遭遇车祸向对方索赔误工费的时候,却被对方以她“没有收入”为由拒绝了,但吴静却不这么认为,她认为自己做全职妈妈,劳动也是有价值的。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吴静一纸诉状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她却没想到这个官司一打就是3年……
意外遭遇祸,凭什么全职妈妈没有误工费
2016年12月,吴静拿到了终审判决书,百感交集,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吴静误工损失1211.33元。 虽然赔偿的钱并不多,但吴静非常欣慰,因为她要的就是一个“理”:为什么在外面干活儿就有误工费,在家里做全职妈妈、操持家务就没有?她打这个官司,就是要为天下所有的全职妈妈讨一个公道。
吴静为什么打官司?又为什么讨要误工费?
3年前,吴静送女儿上学的路上,遭遇了一场车祸。
2013年10月10日7点20分,吴静像往常一样骑车送女儿去上学。正是上班的早高峰,路上十分拥堵,吴静小心翼翼地骑着车,生怕一不小心发生擦碰,耽搁了女儿上学的时间。尽管她小心翼翼,可经过一个路段时,前方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突然打开车门。正在行驶中的吴静猝不及防,一下子撞上车门,她和女儿摔了出去。倒在地上的吴静只觉得浑身像散了架一样,站不起来,她低头一看,自己的左脚脚背血肉模糊,阵阵剧痛直钻心底。让吴静感觉欣慰的是,女儿受伤不重。
随后,吴静和女儿被送往中山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吴静左足撕裂伤。缝合三针之后,因为不能随意走动,需要住院治疗。一听要住院,吴静急了,由于丈夫常年在外地工作,家里的事都由她一个人承担,她每天要接送孩子上下学,要买菜、做饭、洗衣、拖地……可现在要住院,家里和孩子谁来照顾?
丈夫赵绪连夜从外地赶回来。一见面,赵绪先安慰妻子:“你现在安心养伤,家中的事情都先交给我。”虽然赵绪疼爱妻子,可家务做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吴静住院的第4天下午,女儿背着书包、嘟着嘴走进病房,一边哭一边告状:“爸爸什么都不知道,早上吃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送我上学不知道,什么时候接我放学也不知道。”听着女儿的控诉,赵绪面露愧疚地挠了挠头。
看着女儿消瘦的小脸,再看看丈夫手足无措的样子,吴静心疼地搂住女儿。突然,她心里升起一股怒火:住院这么多天,肇事方从未来看过自己,也未向自己道过歉,对方给自己的家庭带来这么多不便,一定要找肇事方讨个说法。
全职妈妈的劳动价值也是有分量的
17天后,吴静出院回家。一个月后,吴静伤愈了,她找到肇事者董伟夫妇,协商赔偿事宜。对方愿意赔付其医疗费6282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2120元以及损失费共计10082元。可是肇事方始终没有提及赔偿误工费,吴静有些不解,向对方问道:“那误工费怎么算?”没想到,董伟却振振有词:“你一个家庭妇女,没有任何工资,凭什么讨要误工费?”
对方的一句“凭什么”,让吴静愤怒了。她细细地回忆着这些年她做全职妈妈的付出,她觉得,那些付出也是有劳动价值的。
吴静辞职前在武汉市一家国有企业做办公室文员,工资虽然不高,却也稳定。丈夫赵绪是一名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常年出差在外,家中大小事务全由吴静一人承担。吴静的父母年迈多病,为了方便照顾老人,两人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
2001年,吴静怀孕了。怀孕3个月的时候,赵绪因公事要去北京出差一个月。赵绪走后,吴静一边上班,一边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常常感到很疲倦。几周后,吴静因为过度劳累而不幸流产。
看着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的吴静,赵绪心疼地说:“我长期不在家,你一个人太辛苦了,不如辞职算了。”想着以后还得要孩子,2002年底,吴静递交了辞职信。
一年后,女儿晶晶降生了。吴静做了全职妈妈之后,最大的体会就是:在家比上班还要累。吴静每天都一边照顾襁褓中的女儿,一边见缝插针地收拾屋子、洗衣服、做饭。很多时候,吴静连上厕所都要开着门,为了方便听女儿的动静。
就这样,吴静把家里的大事小事都打理得妥妥当当,让赵绪能安心地在外面工作。虽然没有挣工资,可吴静的付出却得到了赵绪的认可,他常常跟吴静说:“这个家,多亏了你。”
时间过得飞快,女儿晶晶上小学了,吴静每天早晨6点半起床,为女儿和老人准备好早餐。等女儿吃完早餐,吴静再送她去上学。女儿的学校离家有两公里的路程,每天吴静都要骑15分钟的车,途经3个路口,才能将女儿送到学校。然后,吴静去菜场买菜,回家打扫卫生、准备午餐……很多时候,吴静都是一大早起床,一直忙到晚上才能停歇下来。
这些年,正是吴静的付出,才让丈夫安心工作、女儿安心学习,才让这个家正常运行着。可如今有人质疑她的劳动价值,这让吴静内心很不舒服:“我的时间和劳动就没有价值吗?这误工费我必须要个说法。”对于吴静索赔误工费,董伟夫妇和为其车辆做投保的公司业务员孙立却坚决不肯妥协,双方争执不下。
吴静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把心里的委屈告诉了丈夫赵绪。丈夫听完后安慰她:“这么多年来,家里正是因为有了你的悉心料理,我才能心无旁骛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女儿也才能如此安心地学习。如果没有你的付出,我的工作势必受到影响。”丈夫搂着吴静的肩膀,说:“我支持你要误工费,实在不行我们就上法院告他们。”女儿晶晶也说:“妈妈,我也支持你。”看着丈夫和女儿的眼睛,吴静顿时觉得增添了许多力量。
明明有法律条文,怎么会输呢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2014年7月24日,吴静在丈夫的支持下,把董伟夫妇以及车辆投保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误工费。
与此同时,吴静找到湖北某律师事务所的辛凤杰律师,委托其作为自己人。辛律师告诉吴静:她索赔误工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然而,让吴静没有想到的是,经过法庭上充分的辩论后,法庭审核认定:吴静无职业、无固定收入,不予支持其索赔误工费。
2014年8月1日,吴静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呆坐在沙发上。她看着自己受伤的左脚,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有法律条文,官司怎么会输呢?她对丈夫说:“作槿职妈妈,我每天需要周而复始地完成大量的工作,几乎没有节假日。我的付出难道不应该被尊重吗?”赵绪认真地看着吴静,说:“你虽然没有工资,但同样为家里付出了劳动、做出了贡献,我的工资和获得的荣誉也有你的一份。”
丈夫的话让吴静颇感欣慰,但同时,她又想到,在社会上,有太多全职妈妈的劳动是不被重视的,不仅不被社会认可,甚至连家人也不能客观正确对待她们的付出。
吴静看过一个全职妈妈的故事,文字里都是委屈和无奈:
前几天,我和老公带着5岁的女儿逛商场,看见不少喜欢的衣服。我从中精挑细选,找了件最满意的,价格也不贵,300多元。当我从试衣间里出来,就看到老公极不耐烦的神情。更让我难过的是,我让他去付钱时,他竟然黑着脸,说:“太贵,还是别买了。”说完,领着孩子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站在原地,又气又蒙,腿也不听使唤了。
因为我老公很喜欢孩子,所以我怀孕后,他强烈要求我辞去工作,专心培养下一代。就这样,我在家做了5年的全职妈妈。
刚开始日子过得很平静。但是随着孩子渐渐长大,老公对我的态度也有了变化。尤其是近两年,他对我有很多不满,还说我是寄生虫,应该自食其力,家里的经济也由开始的共同支配,改成由他个人支配。
我觉得很委屈,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我不仅每天要去幼儿园接送孩子,承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还要给公婆做饭、送饭。可老公却认为,他赚的钱只有他有权利支配,我连过问的权利都没有。逢年过节,他都会给家人礼金,可给我父母的礼金比他家人的少很多。虽然他这样做让我非常愤怒,但我也无可奈何……
吴静告诉辛凤杰律师,她决定上诉,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也为像自己一样的全职妈妈讨个说法。她想证明一个事实:全职妈妈也是一份工作,也有其社会价值。
2014年10月,吴静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改判增加误工费3712.88元,理由是:自己虽为全职妈妈,但具备劳动能力,受伤使其当时丧失了出外工作的可能性。
然而,法庭经过多日庭审,驳回吴静的上诉,维持原判。
吴静没有想到讨要自己正当的权益居然如此艰难,她心里很委屈,那阵子莫名地就会掉眼泪,情绪非常低落。看着妻子默默地坐在沙发上精神不振的样子,赵绪非常心疼,他没有说话,悄悄坐在妻子身边。过了许久,他才轻轻地跟吴静说:“没关系,咱们继续上诉,理在咱这边,我不信讨不到公道。”吴静使劲儿点点头,她感谢丈夫这个时候能陪在自己身边,给了自己极大的支持。
家务劳动属隐性收入,别拿“全职妈妈”不当职业
吴静讨要误工费的事被周围许多亲朋好友得知。一天,她去学校参加女儿的家长会。家长会结束后,有妈妈围着吴静问起官司的进展。一位全职妈妈愤怒地跟吴静说:“全职妈妈也是一种职业,而且比任何一种工作都辛苦,可并不是每一位老公都能领情。”这位妈妈告诉吴静,前几天,她和老公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老公最后竟说了句“你自己赚钱了再说”,然后摔门而去。
另一位全职妈妈说:“每天早晨睁开眼,就开始洗衣烧饭带孩子,还兼心理医生、清洁工、采购员、家庭教师等职,忙得像个陀螺。”
……
几个全职妈妈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虽然说的是家里的那点儿事,可反映出的是全职妈妈这个群体不被重视和认可的现实。不少妈妈都表示支持吴静继续把官司打下去,让大家知道,全职妈妈的劳动也是有社会价值的。
听到这么多的支持声音,2015年6月初,吴静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吴静的请求。原因是:吴静系全职家庭主妇,一直未就业,无收入来源,并不能证明其因伤休息减少了收入。同时她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就业情况以及收入来源状况,原审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的判决并无不当。
面对这个结果,吴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呜呜地哭了起来,她愤怒地说:“让我提供收入证明,我早在12年前就辞去工作回家照顾老人孩子,没有工作自然也就没有收入证明。难道这12年里我为家庭、为孩子所付出的劳动就没有一点儿价值吗?这难道不算是一种工作吗?”
几次上法庭几次败诉,作为律师的辛凤杰也不免有些气馁了,她劝说情绪激动的吴静:“要不放弃吧,就算案子胜诉了,也赔不了多少钱。”可倔强又委屈的吴静却摇摇头说:“我不信讨不回这个理。”
接下来的许多个日子里,吴静开始利用闲暇时间上网了解国外全职妈妈的生存状况。她发现,在国外很多高知女性婚后也会选择做全职妈妈,但是有政府的鼓励和保护。例如,在法国,已生育的女性可留职休假3年,专职在家带孩子,而且每个月可领取高达万元的补助金;在德国,由于家务劳动也被纳为社会工作的一部分,政府会给全职妈妈一份稳定的薪水;在韩国,政府会给全职妈妈提供各种社会培训机会,使她们没有再就业的后顾之忧。
相比之下,吴静觉得中国全职妈妈的境遇就没那么乐观,这更让她坚定了把官司打下去的决心,既为自己多年来的辛苦劳作讨个说法,也为更多和自己一样的全职妈妈多争取一些保障。
2016年初,吴静再次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6月6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1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辛律师约吴静见面,她问吴静:“要是省高院也判你输,你还会继续告吗?”吴静毫不犹豫地回答:“输了,就到北京去告状。”听了吴静的话,辛凤杰不禁笑了:“你是我从业10年来遇到的最执著的当事人。你的执著是我最大的动力,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你讨回公道。”
经过多日的辩论,12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撤销之前判决,判决投保公司应赔偿吴静误工损失1211.33元。法院认为,吴静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工作,主要从事照顾老人小孩等家庭型事务,其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使其家人无须再借助外来服务,减少了家庭生活成本,属于一种隐性收入,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其所承担的家务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务工收入而言,无疑具有支持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