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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理念逐渐被国内学术界接受,这 一概念的应用也纷纷出现在不同专业的研究成果中。 蓝雪霏的《畲族音乐文化》[3]代表性地体现了“文化中的音乐”在 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意义。作者从畲族音乐的形式、内涵与外延三个层 面,对畲族音乐的形态进行了总结,将“文化中的音乐”作为理论指导, 透过音乐本体,反窥其所折射出的民族历史遗晖与社会内涵。通过对 畲族音乐与高山族音乐、客家音乐、壮族音乐之比较研究,为畲族自身 价值的认定、畲族与周边民族文化互动的可能性、畲族的族源之确认 提供了线索。 在其他专业领域,例如史论方向的研究成果也借鉴了“文化中的音 乐”的概念,如《文化中的音乐――我国20世纪儿童歌曲创作述评》[4] 一文就把“文化中的音乐”作为观念指导对我国20世纪儿童歌曲进行 创作述评,并套用“音乐不只是音乐自身,它还是一种文化现象,它真正 的源泉是人和它的文化。
”[5],试图借鉴音乐人类学领域的理论支持。 此外,“文化中的音乐”这一研究理念在当代音乐教育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斯坦蒂夫・翁毅在他的著作《多元文化中的音乐教育》[6]代表性地回答了为何“文化中的音乐”在音乐教育领域如此受欢迎――“大多数人都更倾向于强调事物或人物之间的差异性,并且喜欢用自己的观点和自己的文化价值取向去评价这些差异,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然而良好的、内化的多元文化教育的观点能够有效地减少这些种族优越感的影响,并能帮助人们应用现有的文化概念和经验去评价人、事物或行为。进一步说这些观点可以帮助我们去发现我们自己的文化和他人的文化之间的共同点,进而正确评价和尊重不同文化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和不同。”[7]。宋瑾在《如何走进音乐――第一届全国音乐欣赏教学学术研讨会评述》[8]中指出“我们要有全球视野,要将多元音乐文化纳人普通学校的教育中,以此培养学生热爱自己的音乐文化,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并学会欣赏各种文化中的音乐。”[9] 上述例子只是管中窥豹,如果将“文化中的音乐”作为关键词在网络中进行文献搜索,就会得到相关论文数百篇。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文化中的音乐”其背后深远的意义,不再把音乐作为一个单一的孤立体,在研究的过程中可以用多种角度去审视研究对象,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美好愿景。“文化中的音乐”这一概念也日渐成为文献中频繁出现的理论支撑,但这并不能成为一把万能的钥匙。在民族音乐学范畴中,“文化中的音乐”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及特定的学科应用,这一概念与其研究方法体系――“音乐观念、音乐行为和音乐产物”是不可随意分离使用,如若对研究对象没有上述三方面的分析,那便不是民族音乐学理论支持下的“文化中的音乐”的概念。那么,什么才是民族音乐学科下的“文化中的音乐”?
二、“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观念
传统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主要针对西方艺术音乐的历史和文献,民族音乐学旨在对人类社会所有作为文化现象的音乐做研究。“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重点在于研究口传心授的非西方音乐。
1950年在孔斯特《音乐学》一书的副标题中首次使用了“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此书在1955年再版时正式更名为《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学科发展至今,研究对象已经包罗五洲四海的所有音乐风格。 民族音乐学初期称为比较音乐学,主要根据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界定。马里乌斯・施耐德评论“民族音乐学的主要目的是对所有非欧洲音乐的特征进行比较性研究,无论其是否符合常规”[10],内特尔更是把民族音乐学界定为“研究西方文明以外的人类音乐的学科”[11]。1950年代,比较音乐学方法受到了冲击,科林斯基对单一的对比两种音乐提出质疑,认为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更多的田野调查中,更多的学者也同样认为“比较法”已经不能给个案研究带来满意的研究成果。
20世纪60年代是比较音乐学过渡到民族音乐学的重要转折期,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学的理论和技术适时地加入到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中。最为代表性的,梅利亚姆于1963年在《音乐人类学》明确提出比较音乐学方法的弊端――“倾向于不把民族音乐学当作一种研究方法,而是当作一个仅仅由其所研究的地区较为独特而具有重要性的学科。[12]也就是说,它的侧重点在于“在哪儿研究”,而不重视“怎么研究”。随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民族音乐学应当被界定为‘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13]为此他进一步解释到,“民族音乐学有音乐学部分和民族学部分共同组成,而音乐的声音是人类行为过程的产物,人类行为过程又是由创造某一特定文化的人们的价值观、态度和信仰决定的。”[14]在这个定义中他也提出了其著名的研究模式“音乐的概念化与音乐相关的行为和音乐本身”[15],即学界普遍提到的三维模式“声音――概念――行为”[16]、“音乐模式的三个部分” [17]、“三元研究模式”[18]等。洛秦认为“音乐观念、音乐行为和音乐产物作为一个结构的关系”[19],注重的是其结构逻辑。我认为,称其为研究体系可能更为妥帖。体系即是“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20],而“音乐观念、行为和音乐产物”是研究的整体并且有逻辑,所以如果非要给“三个分析层面”一个总结定义,那称为“文化中的音乐”这一概念下的“研究体系”似乎更为恰当。 三、“音乐观念、音乐行为和音乐产物”的内在逻辑 民族音乐学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学习方法,一种思考的方式。有学者在讨论“文化中的音乐”与音乐观念、行为和音乐产物三者关系时,指出“产物是行为的结果,行为是观念的结果;有观念才有行为,有行为才有产物,这三者的相互关系看起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关系、起码的普通常识,人人都应该认识到的问题。其实,不一定然。”[21]对此作者以爱斯基摩人的社会生活为例,认为“音乐的艺术价值在爱斯基摩人的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对他们来说,音乐是维系生活、生存和生命的一种方式”[22],爱斯基摩人的音乐行为没有受音乐观念的支配。而在南美洲苏亚人的概念中没有音乐或者歌唱的词汇,音乐如融入他们血脉般自如,是自我存在的化身,是一种部落的图腾,是“一种社会化、政治化的意义”[23]。这说明在苏亚人的眼里并没有音乐的观念。
“音乐观念、音乐行为和音乐产物”的提出到底有没有逻辑?梅利亚姆提到了逻辑的依据――“音乐的声音是人类行为过程的产物,人类行为为过程是由创造某一特定文化的人们的价值观、态度和信仰决定的”[24],同时梅利亚姆也提出“它涉及三个分析层面上的研究――音乐的概念化与音乐相关的行为和音乐本身。第一层面与第三层面相互联系,共同作为所有的音乐体系都表现出的不断变化的、动态的性质做着准备。”[25]“除了在理论层面上以外,我们不能把上述模式的各个部分当作截然分开的事物来考虑。音乐产品不能脱离产生它的行为;行为也只有在理论上才能同作为其基础的观念相区分;他们通过从产品到观念的学习反馈而全部联接在一起。”[26] 我认为,“音乐观念、音乐行为和音乐产物”还是有逻辑的。洛秦看待三者的关系,是从“局内人”角度出发,而梅利亚姆,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阐述其理论。就如“音乐的艺术价值在爱斯基摩人的生活中是不存在的”这一例证,对于爱斯基摩人本身来讲,音乐是其生活的一部分,是巫术的媒介,虽然不存在“音乐的观念”,但不能说其没有“观念”,并且在局外人的角度来讲,“音乐的艺术价值在爱斯基摩人的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恰恰正是他们音乐行为有特点的原因所在。又如在南美洲苏亚人的音乐所代表的社会地位及政治意义,对于研究者来说,这正是苏雅人音乐中最特殊的研究关键,民族音乐学家安东尼・西格尔正是因为了解苏雅人音乐所代表的矛盾符号,充当了巴西政府与苏雅人之间的沟通桥梁,避免了白人与苏雅人的政治冲突。 对于“局内人”与“局外人”的问题,从“一个大洲,即是局内人”到现代“地球村”理念深入人心,“文化中的音乐”这一理论的提出本是针对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异国文化中的音乐这一概念已经变更,正如内特尔在《民族音乐学:31个论题和概念》[27]中所说,“Athome”音乐也应该是我们田野工作的新范畴,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所有社会的“局内人”,或者是任何研究对象的“局外人”,到底“谁是局内人、局外人”的定义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面对变幻莫测的政治因素和新的田野工作理念的环境背景下,我认为对民族音乐的研究状态应该站在“局内人”的角度去学习,在研究过程中,就如布鲁诺・内特尔所提出的“最好的方式是自己安于作为一个局外人的角色,提供有限但独特的视角”。[28] 四、“文化中的音乐”的具体实践 每一种音乐活动都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和特定的审美价值,音乐植根于滋润它的土壤,不同的国家、民族、个人的音乐表演,不同的社会结构、自然环境与文化教育都决定了音乐的独特形式和内容。音乐具有象征性,如代表拉美文化的安第斯排箫多为两人合奏,其象征音乐的社会性高于音乐性;又如在非洲扎伊尔和刚果的原始部落俾格米人眼中,音乐代表着基于满足基本生活之上的奢侈行为;音乐还是表达文化的途径,我国的曾侯乙墓编钟就是典型的例子,整套编钟气势恢宏,蕴含着极为丰富的象征意义,传递着古代社会礼仪的等级观念。 面对如此多样化的研究对象,只有“音乐中的文化”的理论先导是远远不够的,如何体现在具体实践中?梅利亚姆提出了四点意见: 第一,“要纠正一种民族中心主义的观点,即其他人群的音乐是低级的,不值得研究和欣赏的。”[29]第二,“民间的音乐正在迅速消亡,必须在它们消失以前对其进行记录和研究”。[30]第三,“把音乐视为一种可以用来增进世界了解的沟通手段。 [31]第四,“概括的说,对所有关心音乐和原始文化的人来说,研究这种音乐可以提供新的探索领域和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32] 此外内特尔提出了民族音乐家在研究过程中应担负起的道德责任与人文关怀也是不容忽视的――“看一下我在田野中的几次经历,我问自己,我的老师和资料提供者想从与我的交流中得到什么?”,“他们想得到像人、朋友、老师、合作者、形同家人这样的对待,而不是像机器人性质的资料提供者或百货公司的店员那样的待 遇。
”[33] 内特尔的田野经历告诉我们,只有自己的行为尽可能的符合被研究对象的社会的标准时,比如在表示自己会像当地学生一样学习时,才能获得研究对象的认可。内特尔引用了海伦・迈尔斯对民族音乐家的描述――“音乐学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 [34],但民族音乐学家不能只把研究对象放到“平等”的层面上,因为资料提供者往往深深的相信自己的音乐对社会、对全世界都是独特的。内特尔举例,“在印度马德拉斯(Madras)的一位音乐家告诉我,他坚持认为,世界仅仅需要两样东西祥和地存在:英国文学――主要是莎士比亚戏剧,另一种就是卡纳蒂克音乐(Carnaticmusic),它能够表现人们期望以音乐表达的任何东西。我的黑足人老师说: ‘做某件事的正确方式,就是唱适合它的歌曲。’他又改口说,‘黑足人做事的合适方式就是演唱适合该事的歌曲。’最后是我的伊朗老师,他经常对我讲他听到或听说过的各种音乐。波斯音乐具有十二种调式,即称为‘达斯特加’(dastgah),它是最丰富的音乐,因为它具有普遍适用的表现力:它能够反映波斯生活和文化的各个方面。”[35]所以,研究者只有怀揣着与研究对象一样忠于本民族音乐的那份至深之情,站在被研究者的角度上,才能称之为一个有意义的、合格的研究者。 在做“文化中的音乐”研究过程中,把精力放在对音乐现象的改变和文化遗产的流逝上是不必要的,全力以赴的抢救工作固然重要,然而对于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研究正在发生改变的过程。变化,是人类经验里的一个恒定的元素,“对当代音乐的保护无疑很重要,但是面对改变的必然性,它不能成为民族音乐学的唯一目的”[36]梅里亚姆如是说。只有真正明白民族音乐学家在研究中肩负的责任,才能达到民族音乐研究的真正目的。
注释: [1][36]艾伦・帕・梅利亚姆.音乐人类学[M].穆谦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 [2]洛秦著,罗艺峰导读.音乐中的文化与文化中的音乐[M].
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0. [3]蓝雪菲.畲族音乐文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4][5]马方圆.文化中的音乐――我国20世纪儿童歌曲创作述评[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
(6):160-161.[6][7]斯坦蒂夫
・翁毅.多元文化中的音乐教育[J].中国音乐教育,2000(4):25-26.[8][9]宋瑾
.极大关注
:如何走进音乐
――第一 届全国音乐欣赏教学学术研讨会评述[J].音乐研究.2003(4):81-85,84.[10][11][12][13][14][15][24][2
5][2
6][2
9][3
0][31][3
2]艾伦・帕・梅利亚姆
.音乐人类学[M].穆谦译
关键词:萨满教;满族;神本子
在中国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中国民族音乐有着自己的悠久历史传统。早在我国四五千年前,当我国还处在原始的氏族部落时期,就产生了原始的歌曲和歌舞,而到了商朝和周朝奴隶社会时,我国的音乐文化已经相当发达了。然而经过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音乐更是得到不断的发展。虽然在我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政局分裂的状态,但于此同时各个民族也在相互的融合之中。在历史变迁中他们的音乐文化呈现出极为突出的民族特质,如壮族的飞歌、侗族的大歌。而对于我们东北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来说,萨满音乐则是当之无愧了。
一、萨满音乐文化的形成
(一)萨满教的起源于传承
萨满教是人类各种宗教形成的母教,是历史上起源最早、延续最久的原始自然宗教。它曾广布于北美、北亚、北欧等广阔的疆土上。是地球北半部众多民族信奉的一种宗教形态。而中国北方少数民族萨满教是国际上公认的萨满文化的核心区域,是世界萨满文化的典型代表。其教萌生于人猿揖制后人类漫长的蒙昧时代,兴起并繁荣于母系氏族社会,继续于父系氏族社会漫长时期直至今天。所以说萨满教的历史之长、分布之广、影响之强,完全证明了其对人类有着重大的文化价值。
萨满——是人与神的中介者,也是我国北方氏族、部落的精神文化代表,它与中国民间一般的神权巫婆相比,保持了宗教的庄严性和人类童幼年时代文化继承人的起源性和值补性,几乎囊括了北方人类史前宗教、历史、经济、哲学、婚姻制度、道德规范、文学、艺术、体育、民俗等各个方面的文化成就,它是一种活态“化石”,它用自己幼童般历史语言和音乐形式,很好地反映了我们的祖先对世界的认识的过程,表达了他们对自然斗争的意志和力量,也揭示了他们的迷惘和失误。这是一个历史和对当时现实的由衷表达,它所造就出的特殊的音乐形式也呈现出极为突出的民族特质。比之许多少数民族音乐来说,萨满文化的音乐可说是世界类型之中当之无愧的了。
萨满教作为萨满音乐的一个载体,为萨满音乐提供了其生活环境。
萨满教是中国东北阿尔泰语系中满一通古斯语族和蒙古语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萨满教和其他原始宗教一样,是人类社会早期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的产物,其宇宙观是大一统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和万物有灵的理念,因此萨满教也可以说已成为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它积淀的层面很多,其蕴含哲理极为深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萨满文化作为了维系氏族、家族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精神支柱。在东北诸族中,尤其是满族对萨满文化形成继承是比较突出和完整的。
满族,作为我国北方古老的渔猎民族,萨满信仰始终贯穿了其历史发展的过程,并且使满族与其他民族在血缘、语言、饮食、起居、习俗等方面相互融合、相互吸收。在《还珠格格Ⅱ》中“皇太后的寿宴上出现了蒙尔丹假扮萨满法师而受到了皇太后的极大尊敬”完全可以看出萨满教在满族中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
(二)、萨满教主要是以祭祀仪式的形式而出现的。在这种仪式下,萨满音乐应运而生。
满族的萨满祭祀活动,分为民间和宫廷两种:民间的萨满祭祀是尚未完全形成宗教形态的“自然宗教”,或者说是“原始宗教”,而清代宫廷的萨满祭祀已初具人为宗教的特征,尽管它还并未彻底完成这个过渡。关于满族萨满的职能,《黑龙江志稿载:萨满“跳神有跳家神、跳大神之别。祭祀用者为跳家神,族中人多能之,亦为家萨满;其专以治病惑人者,为跳大神。”满族“跳家神”的活动,民间称之为“家祭”;“跳大神”的活动民间称之为“野祭”。后者,今已不多见。由此可见,满族的萨满活动的分类按萨满所司之职能和作用可分为两种,即“祭祀性”的和“治疗性”的萨满活动。对萨满个人来说,有的专司祭祀之职;有的除此职能之外,还兼行治病的职能。
(三)、在萨满的祭祀仪式上,那些具有法器职能的物件形成了萨满音乐文化的组成部分,如今我们也可以称它为乐器。如依姆钦、西沙、轰勿、哈尔马力、托力、嚓拉器、单鼓、同肯等。
关键词:文化内涵;扬琴教学;扬琴
一、扬琴的文化内涵
想要了解扬琴的文化内涵就必须从它的起源、历史以及文化底蕴等方面出发。扬琴最早起源于西方,首先是由萨泰里琴传入中国,然后再经过改造并融入中国的民族审美,最后才产生的扬琴。扬琴在我国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经过和中国传统音乐相结合,它具有自己的优势,既是民族与世界的统一,又是传统与现代的统一。因此,扬琴在我国民族乐器中是典型代表。
二、文化视角下的扬琴教学
1.扬琴的教学理念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树立的指导思想就是教学观念。在进行扬琴教学时,教师要注意协调技能训练和文化内涵之间的关系,不仅要帮助学生掌握扬琴的技巧,还要合理地利用其有关的文化来加深学生的认识和理解,学生只有在了解音乐中富含的文化内涵后,才能更好地表达音乐中的情感。
2.扬琴的教学内容
扬琴特有的曲目具有多样性特点,因此在教学内容中,教师要加强利用这一特点,将扬琴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在注意扬琴发展动向的同时改善扬琴的教学内容。首先,对于扬琴曲目的教学,教师应该注意不仅要传承传统的曲目,还要联系实际生活,创造出新的生活题材,这样学生既可以对扬琴的发展历史有全面的了解,还有利于将现代生活、社会文化进一步融入扬琴音乐中,从而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中的内涵。而后,因为扬琴具有较强的民族性,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不同风格的民族文化,因此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把握音乐的不同文化风格。
3.扬琴的教学方法
对于扬琴的教学方法,教师处于一个重要的引导地位,可以将原有的课堂教学与加强学生对其文化内涵的理解相结合,通过引导学生对扬琴相关资料的了解,帮助学生掌握扬琴和民俗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扬琴教学过程中,教师采用科学的教学手段如启发式,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兴趣的同时,还能在文化的融入中增加学生的求知欲。
在扬琴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既要注重对学生扬琴技能的训练,又不能忽略加强对其文化内涵的灌输和教育,要不断创新教学理念和方法,用文化激活音乐,从而促进扬琴教学的发展和进步。
海南地处中国南海,居住着苗族、回族、黎族、汉族等各种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受汉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大陆文化与海洋文化的熏陶,善良、勤劳的各族人民利用他们的智慧和独特的风俗习惯创造出了多姿多彩、种类繁多的音乐文化,为中华民族文化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海南传统音乐的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其中以黎、苗族民歌为典型,另外,还包括崖州民歌、儋州山歌、儋州调声及临高的呖俚调;戏剧门类包括:琼剧、人偶戏、公仔戏、儋州的山歌剧等剧种。当地居民根据不同场合、不同氛围演唱不同的歌曲,例如情歌、山歌、童谣、砍柴调等与劳动动作密切相关,节奏鲜明、自由多变,根据活动人数的多少、心情如何划分演唱形式:独唱、对唱、齐唱等多种形式;黎族最具特色的舞蹈“打柴舞”,在进行祭祀、节日庆祝、婚嫁丧等期间都会跳这种舞蹈。黎族人民能歌善舞,每逢节日,黎族人民利用其特有的乐器,如:传统独木鼓、叮咚木、口弓、哩咧、哔哒、口拜、鼻箫、灼吧等乐器演奏动听的音乐,舞动优美的舞姿,展开或优美或嘹亮或高吭的歌喉,动情地庆祝自己民族节日的到来。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技术的发展,海南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民歌、民舞逐渐对原有的物质基础失去依赖性。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在西方音乐文化的影响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核心地位逐渐降低,流行音乐占据了人们的精神阵地,本土的青少年对传统音乐逐渐降低兴趣,海南地区传统的音乐文化面临严峻的挑战。海南地区丰富的传统音乐文化资源,是本地区发展的特色优势,也是提高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源泉。传统的音乐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音乐形态,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世界音乐文化发展呈现多元化教育的趋势,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的主要渠道就是加强学校音乐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当前,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将传统的民族音乐作为重点,在高校音乐教育中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学校传承策略
1.编制的音乐教材要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激发学生对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兴趣。
音乐新课标中提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体现“一切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教育原则,将学生的兴趣爱好、个体需求和自身能力、认知规律作为出发点,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学生提供学习音乐文化的平台、表演音乐和创作音乐的机会,为学生的音乐素质和终身学习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海南传统的音乐教学中,主要采用以汉文化为主的材,没有足够关注海南地区学生的需求与兴趣,学校的音乐课程安排脱离了学生熟悉的地方文化背景,音乐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现实相脱离,最终导致学生对地方传统文化的兴趣缺乏。为此,音乐教师在编制教材的过程中,要渗透丰富的海南民族文化,音乐的指导思想、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符合海南民族特色。当前,海南开发的地方音乐资源主要是舞蹈和音乐,在音乐课堂教学中,除了重视学生的演唱能力培养,还要强调学习、鉴赏、评述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性,加大海南传统音乐文化背景在音乐课程中的比例。
2.加强音乐教师的音乐素质,明确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价值。
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积淀很深,很多资源可以用于音乐课程的开发利用,然而,部分音乐教师受自身条件限制和外界文化影响,对识别音乐价值的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海南当地的音乐文化资源缺乏深刻了解,容易导致对海南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情感价值、思想价值的忽视,最终影响海南传统音乐文化在学校传承中的效果。为此,学校要加强对音乐教师的培养,不但要对音乐教师的能力和知识加强把关,还要重视音乐教师对音乐文化的鉴赏能力和识别能力等,全面提高音乐教师的整体素质。音乐教师在筛选引入课堂教学的民族音乐时,除了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音乐教材的多元化,还要顾及到传统音乐文化的价值,认真研究和发觉音乐课程的精髓,真正体现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价值和创造性发展。
3.鼓励和支持学生与教师共同参与海南传统音乐资源开发项目。
在保护和传承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过程中,大多是以教师为主,学生参与机会很少。学生作为今后社会发展的强大支柱,民族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在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在学校校本课程与音乐文化资源的开发中,除了音乐教师,还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然而,受升学压力影响,很多学校的学生和教师认为音乐课程与学生升学无关,音乐课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只有加大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积极参与到传统音乐文化的开发过程,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音乐的力量,让学生更深、更全面地认识到海南传统文化的内涵,才能从根本上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文化的兴趣。
4.使用现代化的信息设备,通过校内网建立海南传统音乐文化资源库,实现文化传承的数字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多媒体为主的现代教育设备被广泛应用,青少年对网络也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为此,学校除了要加强音乐师资队伍建设、重视课程教学改革,还要加大对学校音乐学科的软件、硬件设施投入,为音乐课程实施投入充足的教学资源,除了要订购相关图书资料、音像等音乐资源,还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海南传统文化资源,将民歌、民舞、文化历史上传到校内网上,让学生和教师在使用校内网时感受传统文化的氛围,通过互联网的推广,将海南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传播。海南建省之后,相关的音乐舞蹈、诗歌、故事集成、民歌集成相继出版,然而目前为止现存的资料仅限于纸质版而且数量非常有限,给当下的研究人员和民族音乐爱好者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如若我们能够建成传统文化数据库,采用影像记录或者网络保存等方式,不仅可以将舞蹈、音乐本体,连音乐、舞蹈背后的文化历史也一并录入数据库,既可以为以后的发展研究提供依据,还能将这些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文化,还能为海南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5.利用海南节日文化传承传统音乐资源。
海南是一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他们的民族传统大多通过节庆文化展现出来,民间节庆文化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探究民族地域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传承音乐文化的重要领域。音乐教师可以在校举行节庆活动,适当引入“黎苗族三月三”“、国际椰子节”“、嬉水节”等进入课堂教学活动,并向学生讲述节日的庆典方式、文化历史来源,让学生在参与节日庆典同时,还能感受浓郁的民族风情,让更多学生对海南民族的文化艺术、风俗习惯有更全面的认识,让不同民族学生了解彼此的差异,相互尊重彼此风俗习惯,对多民族共同和谐发展和传承地区文化也更有意义。
三、结语
关键词: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文化;互动;作用
人类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了用于抒发心声、陶冶情操的音乐文化,它成为了一种社会发展进程中独特的精神文化形态,显现出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和意义。音乐教育自从音乐出现之后即已存在,它是与人类生活密不可分的无意识的教育行为,具有潜移默化的、客观意义上的价值和意义。为了推动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我们要关注音乐教育与社会音乐文化之间的互动研究,针对音乐教育在社会音乐文化方面的缺失,深入分析,并提出建议。
1音乐教育的文化定位及其属性
音乐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从广义而言,音乐教育潜移默化于人类的日常生活劳作行为之中,是一种无意识的教育行为;从狭义而言,音乐教育是在一定的场所之中,进行有组织、有规划、有目的性的教育行为,主要包括家庭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两种。音乐教育是民族精神和文化的表达形式,它可以纳入音乐文化体系之中,它不是音乐的自然产物,也并不局限于音乐文化的框架,它有自己独特的体系和规律,其社会意义和价值需要社会群体对其的理解、判断和认可。对于音乐教育的文化定位,我们需要首先厘清和明晰文化的定义,文化是人类特定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的产物,标志着人类的文明与进步水平,可以对其进行系统化的归纳,将其概括为四种类型:(1)文化—成果论。(2)文化—能力论。(3)文化—精神论。(4)文化—行为模式论。具体来说,文化是文学、音乐、美术等的综合性成果,也是具体文化形态的精神以及理念的抽象化表达。然后,我们可以进行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的理解和认知,有一种普遍被认同的观念:音乐是文化中的音乐。它显示出音乐教育明显的音乐文化属性,其主要体现为:(1)音乐教育的核心音乐本身即有鲜明的文化性。音乐是人们进行情感交流的形式,其内核属于一种精神创造行为,它蕴含于人们的日常社会活动之中,并与其他文化形态如:哲学、美学、文学相联系。(2)音乐教育的思想渗透融合为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音乐教育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人们用音乐进行心灵的洗涤和陶冶,成为了人们精神文化中的一部分。(3)特定的音乐文化决定了音乐教育的内容及模式。基于人们对音乐文化的精神需求,音乐教育蕴含着不可估量的文化发展潜力,特定的音乐教育也显现出特定国家与民族的音乐文化特质。
2社会音乐文化的类型及其在音乐教育中的映射
音乐教育相对稳定和统一,而社会音乐文化则变化较大,社会音乐文化显现出显著的矛盾规律,并主要由以下几个因素和类型中加以体现,并在音乐教育中产生映射:
2.1民族音乐文化与外来音乐文化
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相互融合、相互包容,涵括有音乐传统、音乐精神、音乐形式等,在长期的发展融合过程中,民族音乐文化也渗入了诸多外来音乐文化的因素,中国民族音乐文化以一种强势文化的姿态,对外来音乐文化兼收并蓄,融会贯通。然而,在“五四”之后,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摇摆于“全盘西化”和“固守国粹”的动荡之中,不利于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随着国际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中国与其他文化的音乐交往也不断增多,显现出多元文化的浪潮趋势,如何正确应对外来音乐文化,成为当前应当思考的问题。这一矛盾映射于音乐教育方面,也形成了较大的困扰,在多元音乐文化融合的时代下,音乐教育要加强对外来音乐文化的融合,然而,还要以民族音乐文化为根基和关键,要重视民族音乐文化,保持和传承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色。
2.2流行音乐文化与严肃音乐文化
中国的流行音乐文化也即通俗音乐文化,它是将一切通俗易懂、易于被普通民众接受和理解的古今中外音乐作品囊括其中,并且还包括与流行音乐作品相关的音乐表演、音乐学术研究等内容。严肃音乐文化是相对于流行音乐而言的,它依循一定的审美哲学,结构严谨而规范,体现出精神上的严肃性和思想性。在人们的意识之中,流行音乐文化和严肃音乐文化有其矛盾性,它并不来源于流行音乐本身,而是流行音乐的商品化与音乐的精神导向、人文价值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这一冲突映射于音乐教育之中,表现为对学生的精神世界和思维方式的积极、正确的引导,要在音乐教育中极力避免“工业化”流行音乐的负面精神影响,但是,也不能一味地排斥流行音乐,这是由于流行音乐文化也有高低品味之别,音乐教育要引导学生正确辨析流行音乐文化中的积极元素,对各种音乐类型进行审美辨析,树立起正确的音乐价值观。
2.3现代主义音乐文化与经典主义音乐文化
经典主义音乐文化涵括古典音乐文化,也包括中外现代作曲家的思想传统,如:中国现代对民乐的改编;中国芭蕾舞剧;中国民族交响乐等,它们是古典音乐文化的延续和创新。现代主义音乐文化是相对于经典主义音乐文化而言的,它类似于“后现代主义音乐文化”的思想内涵,包括有:勋伯格的“十二音序列作曲技法”、谭盾的后现代主义作品等。经典主义音乐文化与现代主义音乐文化的矛盾与冲突集中于文化精神和审美标准的冲突,其中:经典主义音乐文化侧重于自然与平衡;现代主义音乐文化则显示出对听觉传统的颠覆及音乐秩序的叛逆。这一矛盾映射于音乐教育之中,由于音乐教育的主要功能在于对音乐文化传统的传承与保护,因而,无疑要将经典主义音乐文化纳入音乐教育之中,鉴于音乐教育面对的是涉世未深的年轻学生,而现代主义音乐文化涉及诸多复杂化、矛盾化的思想冲突,不宜于作为音乐教育的要素。但是,可以选取部分现代主义音乐文化成为补充教学内容,随着多元文化潮流的发展,我们要正视经典音乐文化与现代主义音乐文化的秩序与叛逆的冲突,在音乐教育中做好思想防范。
2.4都市音乐文化与传统民俗音乐文化
传统民俗音乐文化存在于我国的民间,与人们传统的生活文化、文化民俗活动密切相联,主要表现为不同地域音乐文化的地域性差别。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脚步的加快,都市音乐文化变得常态化和快捷化,在与世界音乐文化交流的对话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都市音乐文化,它与传统民俗音乐文化逐渐剥离,反映了现代社会的生活理念和社会精神。随着都市音乐文化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逐渐被替代,这就需要音乐教育的介入与传输,以实现对民俗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并尝试寻找传统民俗音乐与现代都市音乐文化相交融的路径。这些矛盾因素映射到音乐教育之中,显现出复杂性,要抓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矛盾,客观分析其特点,并分析它们在音乐教育中所形成的影响。
3音乐教育与社会音乐文化的互动作用实现
3.1充分把握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文化观
我国的音乐教育中缺乏对其文化属性的思考,为此,需要在音乐教育过程中,充分意识到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将音乐教育纳入整个文化体系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文化观,要将社会音乐文化中的积极、正面的因素纳入音乐教育之中,并在对音乐文化属性的深入认识下,寻求解决音乐教育问题的对策与路径。
3.2在音乐教育中融入社会音乐文化内容
流行音乐文化体现出社会共同价值的追求,在音乐教育之中要正确辨析流行文化,吸取流行音乐文化的精髓,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引导学生正确辨析积极与俗媚、大众与低俗。如:网络流行歌曲《老婆最大》,其旋律简洁明快,然而其内容却不免陷入低俗和过于直白化。而《青藏高原》等流行歌曲却显现出鲜明的音乐文化特色,蕴含有深远的文化涵义,值得在音乐教育中加以研究。在音乐教育中还可以将民俗文化纳入其中,要深入挖掘民俗音乐背后的民族文化内涵,要了解传统民俗文化中独特的发声技巧和歌词涵义,实现伟大民族文化的传承。
3.3要重视音乐教育文化的辐射效应
音乐教育文化体系应当体现出开放性,要在多元音乐文化的潮流趋势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助力,要对音乐教育体系进行改革,不仅注重于音乐演唱技巧的训练,而且还要传输社会音乐文化内容,寻求更为宽泛的对外渠道,将音乐教育建构于校园、家庭、社区、协会之中,形成音乐教育文化的全社会辐射。4结语综上所述,音乐教育与社会音乐文化的互动研究是重要的课题,它在文化多元化的态势下,可以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在社会音乐文化积极地融入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实现音乐文化的全方位辐射和拓展。
作者:靳琪慧 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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