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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堂教学
课堂依然是当前教学的基础,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靠从课堂上学习。但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能仍然局限于传统的滔滔不绝的讲授,学生昏天暗地的听讲模式,要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创新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将多媒体、视频资料、研讨等形式吸收到课堂。要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制作精美的教案和课件,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及时提问,课堂氛围要活跃。具体到法学课程,课堂教学既要做到宏观把握,又要做到微观深入。从宏观上理清法律课程的整体框架,做到实体和程序清楚,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从微观上重点讲解重点的相关的法律概念、理论、法条,做到学以致用、学以会用。
(二)学生自学
课堂时间毕竟有限,要获得丰富的知识,就必须培养指导学生开展自学,掌握一定的自学方法。一是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调动学生自学的积极性,给学生创造一些自学条件。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和学习要求,指导他们分门别类阅读法学经典著作和参考书籍,引导、培养学生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分享学习成果,研讨法律知识,提高学生自学的积极性,形成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风气。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指导学生积极使用图书馆资源,教会学生如何查找书籍、报纸、杂志等资料,如何分类阅读,如何分析研究认真记录。当前,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资源已经成为学习的重要途径,要指导学生学习使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重要的综合性网络资源库,北大法宝、中国法院网等法律专业网络资源,以及westlaw等国外重要的法律资源载体,形成善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实践模块
(一)校内实践
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现有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有效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校园实践教学。如利用校园网络,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教师与学生可利用该平台进行相关教学活动。也可以利用校园实验室,开展模拟的法学法课程教学,如法律文书的协作、模拟审判等形式。一是要丰富校内实践资源。建设好法律诊所、法律兴趣团体、法学教育实验室、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践平台。二是要丰富校内实践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调研、志愿服务、法律宣传等形式的实践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演讲、法律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也深受广大学生喜爱,同时也提升了学生学习时间法律课程的素质和能力。
(二)校外实践
与当地人民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司法机构等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践学习。利用好大学生“三下乡”这个平台,鼓励学生利用寒假、暑假时间,开展送法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教学知识,组织学生到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学习掌握法律职业工作实践和运作。要结合法学课程教育,学期初制定社会实践方案计划,明确社会实践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设定好实践课题、组织方式,组织带领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实践课,写好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提高学习的质量。
三、案例模块
(一)案例分析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将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分类归纳,与相关的知识相对应,在项目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研讨,运用案例施教。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学到的知识缺乏生动形象的理解。在案例教学种,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阅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这个过程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要学生自己去思考、去创造,学到的是生动活泼的知识,是活生生的法律知识,是结合社会生活的法律知识。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案例的甄选是至关重要的前提。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正在学习的法律课程和知识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的案例。案例要有典型性,最好是经典案例,部门法选择国内的案例较为合适。要重视收集整理教学案例,将常用的案例纳入教学案例库,并及时更新,便于教学过程中长期使用。要拓展案例收集渠道,深入公检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收集实实在在的案例。
(二)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法庭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设定法律情景,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法官以及辅岗位,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模拟法庭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通过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在未进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前,学习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较直接地面对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检验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学生法律知识运用、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和法律文书的写作等能力,缩短了法学教学与法律工作实践的距离,使学生较深刻地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长期学习能力的提高。
(三)法庭旁听
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学生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旁听法律案件的审理,将课堂转移到法庭,面对面观摩学习审判活动。法庭旁听的人员一般不能太多,也可以将法庭引入课堂,协调法院将审判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组织学生现场观摩学习,可以使更多的学生都能亲密接触法律审判活动,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笔者在实践教学中,也多次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过程,回来后要求学生写心得体会和对今后学习法律知识的感想。
不少学生反应,通过旁听庭审,不仅亲身体验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法庭庭审的威严性,也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及法庭的运行程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和课堂上没有学懂的知识。一些毕业后到法院工作的学生也普遍反映,通过旁听审判,及早熟悉了法律职业,能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
一方面,应进行观念的转变。首先要将以往忽视现代教育技术在人文学科中应用的思想,或者觉得现代教育技术实际运用过于繁琐、难度大的畏难思想全面转变;其次要将现代教育技术视作一种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的错误观点转变,充分地认识到以先进计算机为重点的信息技术在现代社会变革过程中的重要性;而教育范畴中运用信息技术,使得我们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模式得到了全面的变革,并且带动了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以及教与学理论的巨大变化。总而言之,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和学生人文素养的提高、创新精神的形成、实践能力的培养等各方面的教育目标间是息息相关的。另一方面,转变教学模式。纵观现有的教学软件,它所遵循的设计思想依旧是以教为核心,它的任务还是辅助教育者怎样在实际课堂中讲授,对于学生学习方面的事项考虑的甚少。其实,这一设计和传统的统治课堂的以教育者为核心的教学模式脱不了干系。由此可见,如果不将教学模式进行全面转变,光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先进,是很难在政治课堂中顺利开展素质教育的。所以,应在先进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上,采用具有较强交互性、较好共享性、网络等优势特征的多媒体,实际中,制定出以教师为主导和以学生为主体相融合的教学软件,从而构建全新的教学模式。
二、寻找结合点,全面体现人文精神教育的基本要求
初中政治课在人文精神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每一堂课的教学内容中均蕴含着浓厚的人文精神内涵。而新课改后,更是增设了大量的有着人文精神的内容与材料,比如“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坚强意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律己观念等等。教育者在上《善于调节情绪,保持乐观心态》这一课时,先为学生介绍了有效调节不良情绪的方式,比如,心理放松法、理智消解法,带学生做课文材料中的心理放松操等。这样,不仅促进了学生良好情绪的形成,而且还使得他们内心的道德感、美感、爱国主义情感等大大提高。其次,可以采用以例说法、模拟法庭等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让他们学会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国家、社会以及自身正当权益予以维护,增强依法同不法分子作斗争的能力,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加强对自己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另外,要让学生准确地区别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积极作用与负面影响加以认识,对世界上存在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加以了解,合理地看待升学与就业,培养学生树立起民族自豪感、社会责任感,促使其情感进一步升华,自觉地将祖国未来的发展、命运、个人前途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自身行动中。
一、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要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器,必须要遵循这一基本方针。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才能体现公安机关的尊严。从公安执法上来说,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公安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要实体与程序并重,实践中有些同志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具体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应当按章办事,避免行为不当造成工作被动。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有两位民警;公路巡警巡逻纠章中必须出示证件,执勤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标志,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事故处理中必须遵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其《程序规定》等等。严格执法的要求还表现在:执行职务时不能行为野蛮,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的表现。
严格执法要求我们公安机关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尤其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无论事故处理、办牌办证、巡逻执勤,均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交警手中权力虽不大,但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在管理与服务中与群众容易形成矛盾,因而被称做是公安机关窗口的窗口,热点中的焦点,更就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采取类似事故处理“阳光作业”的多种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使严格执法得到保证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我们公安交警在执行职务中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章、肇事当事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交警执法岗位分散,处理违章、办牌办证等社会面广,群众影响大,尤其是路面执勤,在群众眼皮底下执法,稍有疏忽,出现一起执法不公正行为,就会引起群众的不信任。形象一旦失去,就难再挽回。同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减少乃至杜绝随意性,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
三、严格、公正就通过文明执法来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交通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现,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人民交警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人民警察新形象的根本保证。
现阶段应当正确引导教育民警摆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的关系。在文明执法中有些人认为执法是责令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或予以处罚,必须严格、严肃。违法者是不讲文明的,文明执法纠正不了其违法行为。如在纠正交通违章中,交警向违章人敬礼,违章人拒不配合,甚至污辱执勤交警等现象屡有发生。但作为人民警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仍然要坚持依法、文明,不能因违法人的不文明而导致自身的不文明,这也是一个人民警察应有的修养。文明执法还要注意区分文明执法与执法强制性。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是完全必要的,在执行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执行和制止群体性闹事事件过程中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不能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其间当事人阻挠执法,或辱执法人员,蓄意扩大事态,引起路人围观,堵塞交通。人民警察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将辱骂、洒泼的当事人制服,这难道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不强制制止,事态就不能平息,执法就不能顺利进行,破坏执法的状况就不能得以改变。文明执法是一个过程,有的群众对公安“强制执行”缺乏了解,单凭看到强制性情景就指责或投诉警察“不文明”,有失公允,是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对于人民警察奋起自卫,冒着生命危险制服闹事者,从法律上讲,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权益免受侵害,对于那些使用暴力袭警行为的人,使用警械武器予以制止,这是正当防卫,不仅不负法律责任,而且应当受到鼓励和表扬。
在强调公安民警文明执法的同时,应加大全民普法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公安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舆论监督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明确不接受处罚或暴力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关键词:交通 行政综合执法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交通建设、交通运输等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利益组合关系的日益复杂,交织性的社会事务不断涌现,使目前过分细化的职能划分的管理体制非常难以适应。因此,整合运输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成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思索的问题。
1、当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有关规定来看,虽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不少,但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只有《行政处罚法》,该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1.2监督缺乏有效性
当前,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流于形式,我国宪法和组织法都仅作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监察机关的监督作为专门机关监督的一种,受我国当前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影响,专门机关的监督对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作用不明显,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一些执法监督工作中形式主义严重,一些监督部门热衷于搞运动式的突出检查,追求轰动效应,对责任人缺乏有效的惩处,助长了违法倾向;社会公众的监督缺乏明确的规定,无法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提供切实可行的监督途径、方式和手段;新闻监督未得到规范化和法制化,有时不切实际的报道甚至影响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整体形象。
1.3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不畅
由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划分的不明确,导致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各职能部门协调不畅,加上与其执法区域之间的矛盾,产生了执法的“空白区域”和“真空地带”。如交委综合执法总队和交警执法上的冲突,市区执法总队和各区县交通局执法上的冲突,执法总队和路政、运政部门执法上的冲突等。于是就会出现有的情况抢着执法,而有的时候又都不执法,这种交叉地带就变成执法的盲区和空白点。
1.4行政执法权限不清
我国基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受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虽然表面上看似分工明确,执法主体单一,但因被委托机关不同,就形成了各被委托机关各司其职、各行其政、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的现象。公路路政、公路运政交叉最为严重,部门之间对权力和利益的争夺越演越烈,职能的人为划分,割裂了交通管理的完整性,没有体现管理的“精简、统一、效能”。
1.5执法水平低、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执法质量不高,成为交通执法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结”,每年执法内容合法而因程序不对、文书不符等原因败诉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举不胜举,成为交通行政执法的“老大难”问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及法律知识欠缺,如不能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来选择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通常对比较复杂的违法行为做出简单罚款了事等。
2、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采取的办法及政策
2.1健全和完善有关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
出台更为科学和完善、操作性更强的关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科学严密的法规体系是搞好交通行政管理的先决条件。为此,应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基本范围、实施程序、备案监督等基本规定。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
2.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在机构内设置专门的监督机关,实行监督职责问责制,保证监督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和改善人大监督,确保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对行政执法中的重大个案事项,人大进行直接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建立完备、合理的新闻法律制度,扩大新闻舆论监督范围,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利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公开政策信息、组织听证、开通监督热线等等,对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中出现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
2.3协调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能
去除执法空白区域和真空地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正是由于交通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畅,再加上事实上的双重领导关系,导致了执法的空白区域。按照职能和属性以及精简效率原则,重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设想按照一厅一队一中心的模式设置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
2.4建立完善的综合执法体系
建立完善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一是要加强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交通依法行政。另外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保证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稳定和交通行政执法的正常性。二是通过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权责分明、政令畅通、工作规范、统一协调,符合交通行政执法特点的行政综合执法管理部门。
2.5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到交通执法机关的人事管理中,建立公开招录(聘)制度,对现有的执法人员逐一明确岗位,对拟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确定了岗位任职资格,进行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对现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分批分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逐步建立了一个能够去劣存优、促进交通执法人员素质稳步提高的科学培训考核体制。
3、结束语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应该从不同的角度综合考虑,分析形势,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这些问题有的是思想障碍,有的是实践中遇到的困难,改革过程中既要从思想上予以足够的重视,也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谨慎从事。
参考文献:
[1]郗恩崇.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学[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我国经济成分和利益群体、社会生活方式、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人们的价值取向也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道德失范现象、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大众传媒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西方国家的思想文化纷纷涌入我国,国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主流文化受到冲击,人们的精神归属显得无所适从。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不但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而且必须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创新。
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创新
长期以来,我们党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许多专家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问题也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比较有创新价值的方法,如以“启发式”、“渗透式”、“隐蔽式”取代“填鸭式”教育;以有的放矢的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实话,取代“空谈”、讲“官话”、“套话”;注意运用“情感陶冶法”、“心理咨询法”、“实践锻炼法”、“自我教育法”;采用多媒体教学,建立红色网站,等等。这些方法在实际运用中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不断变化的社会实际要求我们不仅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要创新,内容也要创新。
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内容历来都是相辅相成的,方法创新对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创新,关乎整个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任务的目标的实现,是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关键。
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创新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其中政治教育是导向性内容,思想教育是根本性内容,道德教育是基础性内容,法纪教育是保障性内容,心理教育是前提性内容。这些内容涉及了政治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法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知识。所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必须坚持党性原则
从根本上说,任何思想政治教育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社会阶级或集团的政治目的。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必然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党性,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必须坚决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住社会主义方向,决不能动摇在教育内容中的中心地位。
(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既要具有超越性、又要体现现实性
思想政治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帮助人们确立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塑造出理想的人格是提高整个民族精神文明水平的一项基础工作。它不仅要关注现在,更要关注未来,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理想性、超越性。但是这种理想,这种超越,必须建立在现实之上。我们的教育内容只有充分反映时代的要求、符合实际,才具有科学性。再者,我们的教育对象是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如果我们的教育内容“过高”、“过空”,跟他们生活的现实社会和实际的精神需求反差太大,就会失去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所以,我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创新要深深扎根于现实之中,真正挖掘出体现时代要求、符合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的东西,创新出既具有超越性又充分体现现实性的内容。
(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应坚持社会和个人并重的价值取向
笔者认为,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过程中,应该坚持社会和个人并重的价值取向,应该对个体给予充分的尊重与关注,注意研究个体现在到底需要什么;对合理的需要予以满足,对不合理的需要加以正确引导;如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创业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义利统一观念等,这些既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又能满足个人价值实现的内容,就应该及时充实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之中。
(四)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应体现层次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情况错综复杂、千差万别,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层次性。从年龄上看,教育对象可以分为老年、中年、青年和少年四个层次。我们应该根据年龄结构,合理地确定出不同层次的教育内容。从文化知识层次上看,教育对象有知识比较渊博、知识水平较高、知识水平一般、半文盲、文盲之分。从思想道德状况上看,教育对象有思想先进、思想道德素质一般、思想落后、思想道德素质差之分。如果我们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采取“一刀切”,势必严重影响教育的效果。另外,从地域上看,教育对象有城乡差别,东、中、西部差别,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差别。这同样要求我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必须体现层次性。
(五)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应具有针对性
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及时解决人们思想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人们的思想加以正确的引导,才能保证社会的精神主流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针对社会出现的实际问题对教育对象施加教育,这样才能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比如,针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们应该注意培养教育对象的竞争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创业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义利统一观念、效益观念、人才观念、法制观念等;针对目前网络化引起的负面效应,我们应该注意加强网络道德教育;针对现在青少年的性罪错行为,我们应该注意加强性道德教育;针对现在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我们应该注意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针对现在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实际,我们应该注意培养教育对象的开放意识、国际意识、国家意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