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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的工作,全镇各企业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能积极、认真、及时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我们坚持早部署、早检查。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精力、更实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早的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各村、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各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了责任全覆盖,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使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和稳定。
(三)检查各具特色,扎实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根据各自特色、管理职能,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了扎实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做到“查深、查细、查透、查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一是领导亲自带队查;二是依据职责分线查;三是带着问题重点查。
(四)多项行动交叉开展,切实做到重点突出不留死角
针对今年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企业认真抓好和明确了“五个突出”,即:突出责任落实,层层包保各负其责;突出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一是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各村、各企业都能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检查组重点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二是切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了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对全镇的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单位进行了严密的检查。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企业都以不同的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检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部署落实迟缓,执行力不强。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深度达不到要求,虽然形式上组织了检查,对明显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个别检查组检查中竟然出现零隐患。三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不完整,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没有具体记录。四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个别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长期存在。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鼓足信心,加强领导,切实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安全隐患治理为抓手,继续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对隐患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前或整改中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必需撤出作业人员,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确保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资金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切实加强领导现场轮值和带班制度,明确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处理非常情况。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肃履行对全县安全生产实施统一领导的政府职责,通过及时正确决策,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措施落实,使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基本稳定。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53起,死亡60人。其中:煤矿12起,死亡15人;道路交通22起,死亡26人(按交警部门口径,统计时间自上年度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故今年12月初发生的3起共死亡10人事故未统入);非煤矿山3起,死亡3人;危险化学品行业2起,死亡2人;农电4起,死亡4人;消防2起,死亡2人;工业企业及其他8起,死亡8人。除煤矿、道路交通各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重大事故外,其余杜绝了特大事故,未发生因安全事故危及稳定事件,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予以了高度重视
近几年以来,我县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汲取去年秋湖9.3事故的惨痛教训,更是将安全生产摆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我们自觉主动寻找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全心全意,扎扎实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1、定期研究决策,已形成制度
县委、政府基本上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常委会、常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都要召开一次安委全会,通报情况,听取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研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并限期到位。历次会议都及时形成纪要下发,问题由两办或安委办负责督查落实。据统计,今年来,常委会、常务会、书记会研究安全生产达14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会5次,县委、政府两办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17次。
2、深入基层,现场督查解难
县委书记易春阳、县长李大剑,几位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安委主任经常深入到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煤矿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多次到海螺水泥、万里石膏矿、福长钢铁公司、城中路、绕城线、联络线等重点工程,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龙燕青,牵头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县安监局、煤炭局的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经常深入煤矿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如在元月1日,组织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地矿局等部门到甘棠镇的书家山、香花村检查非法煤矿反弹情况;农历正月初4晚,组织相关部门,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突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10月1-2日,检查县煤炭局、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新华联超市、洪山、蛇形山、双乔煤矿等单位节假日值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主管交通安全的副县长阳雄绪对交通方面的安全十分重视,重大问题及时亲自处理。如今年元月25日和12月4日发生在晚上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他都在事发后3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伤员。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去年底,县政府以政发59号文颁布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初即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根据明确的责任,制订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分解下达到下属单位,落实到岗位人员。今年我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都按要求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县直也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有的还收取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的约束机制,大大增强了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县政府对去年安全生产取得成绩的单位,都纳入了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予以奖励;对出现较大问题的单位,对照责任状条例,坚决实施处罚;如今年元月15日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就对两个乡镇、1个县直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今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这一既定作法,以进一步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肃性。
4、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平时安全无人管、出了事故争罚款、责任照旧不落实、教训仍然冒汲取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事故查处的及时、准确、合法,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元月份,县政府制发了《***安全事故查处暂行规定》(双政办发〔2008〕2号)。文件贯彻后,使事故查处既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又杜绝了乱罚款现象。这一《规定》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并被转发到其它县、市、区推广。
5、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4月初,政府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行文下发,同时指导督查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参照制订。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已按要求制订了《预案》,并能做到常备不懈,为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具体操作办法。
6、高度重视煤矿安全。
我县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6月份,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专项执法大队,从煤炭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对全县煤矿进行轮番检查,重点监管高瓦斯矿,几个月来,共查出安全隐患540条,整改到位490条,累计罚款19万余元。强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如小富煤矿,现场管理混乱,长期高瓦斯作业,新泽煤矿长期独头巷达200多米作业。通过成立执法大队,对煤矿安全形成了乡镇安监站、县执法大队、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四个方面的交叉监管,提高了监管频率,降低了违章机率,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优先确保县安监局工作正常运转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行使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无偿划拨原县轻工局的房地产作为县安监局的办公场所,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共拨款25万元,用于安监局购买小车、完善办公设施、配置必要装备等;人员编制建局定8名,今年又增编2名,确保了县安监局能较好地行使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8、建立和健全乡镇安全监管网络。
为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强化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乡镇监管网络势在必行,县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制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安监站建设的意见》(双政办发〔2008〕120号),县编委下发了〔2008〕30号文件。明确了各乡镇设立站所级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3-4名专职安监员,各责任区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兼职安监员,负责各乡镇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现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并已投入运作。安全生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
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工民建筑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行业。我们始终把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已初见成效。
我县现有煤矿64家,通过近三年来的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投入,更新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了经营业主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能力已大有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多次重温秋湖9.3事故血的教训,先后召开3次矿长会,强化矿长的安全意识;煤炭局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系统培训300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工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还以乡镇为单位,对煤矿近3000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煤矿作业,共淘汰150人;对高瓦斯矿井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三专两闭锁”,“全井撤人、地面放炮”,严禁手镐落煤等综合防治措施。各乡镇对所有煤矿都明确了不少于1名干部作为安全监管责任人,乡镇安监站、煤炭局、执法大队加强了对煤矿的安全检查,每月每矿不少于3次。县安监局加强综合监管,对重点矿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使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时刻关注全县非法煤矿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在甘棠、印塘、杏子、蛇形、梓门等乡镇对可能出现的非法煤矿反弹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了全县非法煤矿彻底关闭到位。
2、其他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大
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非法车、农用车载客;交通航监部门及时取缔三无船舶。春运期间,县安监、交通、交警、运政等部门对杏子铺境内的“黑车”从事客运进行了打击,查获黑车8辆;6月份、10月份,县安监、交通、航监、治安相互配合,对水上交通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公众聚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县安监局与消防大队还对重点场所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5月份,一起会同青树坪镇政府对10多家小打火机厂进行规范、整顿,制订了《小打火机厂安全生产规定》,取缔关闭了5家,保留了11家,基本上消除了小打火机厂的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强了对民爆物品的审批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火工产品、无证爆破等行为。今年重点查处了原县大理石矿区及周边采石场火工产品的违规审批、管理、使用,加大了监管力度。烟花鞭炮的3个生产厂家,通过县安监、乡企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强制整改,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县建设部门加强了对工民建筑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对双峰七中等学校校舍建筑、海螺水泥工地、福长公司工地等进行了安全监管;还会同县安监局对县城改制企业门面出售后擅自改建、扩建等行为进行了整顿,责令各业主报专业部门审查鉴定,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县质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强制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5%。由于县政府直接过问,全县各中小学采用热水炉作蒸饭供气的高压锅炉全部停用到位;石油液化气充装站收购各用户气瓶,负责定期检测,有效防止了气瓶事故。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对石膏矿、金矿、铅锌矿等9家规模非煤矿山矿井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82条,整改到位167条。还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对全县128家采石场、42家砖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青树坪、印塘一带的采石场,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排查隐患43处,责令停产整顿2处,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石场1处。对全县46家加油站、4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液氧充装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11月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基本完成,现正在着手组织安全评估,计划年底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3、乡镇切块包干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县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行切块包干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部配备了1—2名党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凡召开党委、政府会都要研究,召开其他会议都要布置、强调,党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120号文下发后,各乡镇及时与县安监局联系,组建、充实了安监站,全面加强了对各行各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都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还与下属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总结汇报。尤其是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不敢稍微掉以轻心。
三、更新理念,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我县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的安全理念。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党政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常识,争当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今年9月,我们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列入了干部法制教育的内容,并对全县副科以干部进行了专题理论辅导,提高了广大干部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各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行业的特点,举办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各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全县累计培训5000余人,如煤炭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颁布后,组织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局的文件精神,今年已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50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并聘请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吴共呜同志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讲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部门、乡镇还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业主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这些工作,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纠正“三违”,夯实安全基础,预防事故发生,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为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我县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了电视讲话,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大型车队下乡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咨询,在县城和乡镇主要集镇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全县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严禁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为确保《***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今年7月初,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县委政府授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对全县16个乡镇、4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督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党政会议记录、执行县委政府决定、应急预案、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方面督查,形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汇报》,为进一步搞好下半年工作和实行全年目标考核打下了基础,现正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拟对两个乡镇分别予以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
为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监职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特别注重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对今年洪山殿镇中心煤矿2.23事故的4名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已经落实;对去年“9.3”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也正在配合实施。这样,使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干部时刻警惕,唯恐工作疏忽,酿成事故。
综上所述,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待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二是整个安全工作基础尚感薄弱,有待加强。
**年,除了继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营造严肃的安全生产氛围外,准备还着实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责任,使基层感受压力,激活动力。
自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已经明确;乡镇责任也基本明确。但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责任尚未明确,尤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观念仍然淡薄,自主性不强,自觉性差。今后必须通过层层强化责任,开成社会合力,将沉重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贯注到基层,直至生产经营单位,激活其工作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被迫为自觉,时刻感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肩有千斤重担,不敢稍懈片刻,必须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全程综合监管,消灭盲区。
各乡镇安监局建立以后,县与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乡镇安监站从单一的煤矿安全扩充到其他各行各业,基本实现了全幅面、全方位监管。下一步的工作,是要在选好各责任区兼职安监员的同时,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监管人员的配备,并赋予相应办事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达到上下协调,综合实施,全程监管,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全消灭安全生产盲区,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紧紧围绕控制和减少危化品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头的整改、监控力度,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提升一批基础好、管理有一定水平的企业。规范一批基础较好,管理上欠佳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制度;关闭一批基础差、管理差、无台帐制度,产品落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加强督查执法力度,促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省、市、区三年化工专项整治任务,确保应关闭企业的关闭率达到100%。
2.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抓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3.完成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建设任务,促进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体系建设。
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加快布局调整,提前完成化工专项整治关闭任务。加大化工企业关闭、搬迁力度。加快做好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加大对条件差、区域外的小化工的关闭搬迁力度。凡进入市政府批准的危化品专门区域的企业,单体项目投资额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严格控制剧毒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生产或产生氰化物、光气类剧的不得立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新设立一家必须关闭一家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增一减一”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区域外所有化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得擅自进行改变种类、扩大规模等形式的新、改、扩建活动。
一季度,各村要完成对年已关闭企业的核查工作,主要核查关闭企业是否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关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拆除,涉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是否办理撤消手续;对企业关闭前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对比照片和税务登记材料进行登记建档。年底前,要按照核查工作要求,对年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落实登记建档工作。
(二)强化隐患治理,夯实企业控制危化品事故风险基础。各村(居)要全面组织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调整落实分级分类监管重点企业名单,建立企业每月向属地镇级安监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制度,由镇级安监部门汇总后每季度报区安监部门。化工企业要建立全员参与、形式多样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查找“三违”现象和生产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为重点,落实月报制度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95%,并建立专门台帐和跟踪分析报告制度。重点督促涉及硝化、氟气、重氮化、加氢、高温、高压等高危工艺反应单元的企业,对生产、维修、试车等全过程进行系统事故风险分析,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严格控制涉爆、泄压范围内的工作人数和流动人员,防爆、阻隔、泄压、灭火等设施、设备、器材、物资应符合标准规范和事故物质性质要求;制定改变传统手工操作、实现自动化控制的整改计划,实施对危险工作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分析、集中调控和应急处置响应。各村(居)要督促红、橙色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明确由近至远地签订协议供货单位,保证救援所需特定物资供应储备。6月30日前,各村(居)要将修订完善后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计划或落实情况,报镇安全办备案。
今年我镇拟选择部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示范试点单位,建立健全企业例会制度,推广、交流建立安全、环境和健康(SHE)管理体系,引导创建企业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推动企业不断提升治理隐患、控制风险、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深化应急管理,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管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化工行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落实企业申报登记重大危险源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评价中介作用,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管理档案。重点区域管理机构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实现一旦发生险情通过网络平台自动发出预警信息,企业、重点区域管理机构和政府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按既定预案和科学措施分级启动救援行动,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事故影响,降低事故损失,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红色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制度和信息平台,并与区域管理机构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联网。各村(居)要根据企业预案修订、报备情况,选择属地常见危险化学品,编制针对性强、实用性好的分类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明确救援启动程序、救援方法、救援力量、救援器材物资供应、疏散要求、现场清理办法等工作内容,作为本级区域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规范安全审查,依法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责任。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8号令)(简称《办法》)和《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学科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180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对包括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和带储存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以年10月1日为界,企业对建成或在建的建设项目是否取得关安全许可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证明材料于4月底前报送区安监部门。对企业违法违规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予以查处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补办关设立批准和安全许可手续。对不符合现有政策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关闭手续。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化品建设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五)开展专项检查,防范重点环节危化品事故发生。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公路运输通行证制度、剧毒化学品运输准运审批制度、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申报及审查制度,严厉打击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恶劣气象条件下危化品运输活动,强化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公安、交通、海事、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道路和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积极创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和方法,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三季度,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用槽(罐)中添加应抑制剂、稳定剂和防爆、抑爆材料。进一步规范使用电石等生产经营工业气体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积极引导气体生产、充装企业加快资产重组,入园进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储存、使用涉氨、涉氯、剧毒和涉及有毒气体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储存设备]设施每年一次的安全评价及备案。三季度,镇公安、安监部门将联合组织对涉及剧单位的专项检查。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和网络。今年,我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安全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安全办、监察办、派出所、质监办、环保办、交管所、文卫办、工商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全办主任兼任。
各村(居)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应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村(居)于4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和专项整治方案报镇安全办。
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镇各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汇报交流活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要求
4月下旬,各地区、各部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组织所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8月底,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10月底,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安全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指标控制为核心,力争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抓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的落实。一是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09年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继续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进度监控,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力争不突破控制指标;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政发〔20*〕178号)、《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确保更好的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一方面,要着力解决以乡镇安监机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监网络建设,实现监管链条向下延伸。进一步统一规范完善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职责、权利、责任、模式以及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一线监管的合法、有序和效率,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以分片管理、委托执法等形式,将安全监管的关口“下移”。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乡镇安监员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努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监察业务水平,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严格按照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淘汰关闭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不实行三同时”的项目不予审批,新建企业不予注册登记,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杜绝旧患未除,新患又添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出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作,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帮助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1-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2-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3-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5-20*)及对应的《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标准化管理。推进“抓大促小”示范企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树立示范,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五)抓好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广泛宣传,抓好试点,积极推广以露天采石场为主的中深孔爆破技术,从本质上提高全县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在组建民爆服务公司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帮助企业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积极探索我县民爆物品从购买、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模式,有效防范和减少因民爆物品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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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在建水电站、公路建设等工程的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处罚相结合、检查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检查与关闭取缔相结合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不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认真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彻底查找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重点要放在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上,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七)继续深入持久地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抓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帮助企业依法进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通过巡回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阵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八)抓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认真组织筹备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责任状拟订以及每季度一次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代表县人民政府组织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和和考核,按时收集上报各种报表和汇报材料。同时积极支持配合乡镇、部门开展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调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政府的检查考核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执行情况
按照年度事故统计报表予以确认。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政府对安全生产采取的重大举措;政府财政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重大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及专项设备配置投入资金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街道、镇与社区、村及所属单位、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情况。重点是危化、建筑施工、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运输车等专项整治活动部署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是“三项行动”组织领导,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及具体措施;检查、治理、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成效;市、区两级挂牌督办的工矿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道路交通黑点路段整改治理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推进情况。重点是街道、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社区、村配备安全协管员比例是否达到70%以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警机制等建立完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机械、建筑、旅游等其他行业中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实现标准化工作目标情况。
7、所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的情况。
8、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建立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创新情况。来源于:
二、检查考核工作安排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成立*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于20*年11月中旬,对与区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组对各街道、镇和科技园区将采取听汇报,查台帐,核实有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实地抽查1个社区(村)和1个企业,反馈检查考核意见的方式进行。对区有关部门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责任单位自带有关台帐资料和书面总结到区安监局会议室集中考核。上述检查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被考核的部门有区建设局、教育局、商贸旅游局、发改局、农业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城管执法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城建开发办、农居建管中心、运河*段分指挥部办公室、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各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要对照检查考核内容,按照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活动中“三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分别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按照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做好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自查自评打分(自评表详见各单位签订的20*年*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创新工作情况和列入市、区两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自查总结材料和目标责任制自评打分在现场考核时交区安委会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评结果将发文通报。来源于:
三、检查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一)有关领导要充分重视,切实做好有关考核准备工作。要通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找出不足,采取措施,更好地理清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年末将至,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做好今冬明春和传统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落实,消除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