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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教育强县”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区建设“全国强区”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开展年度自评,是区创省首批“教育强区”和全国“教育工作先进区”的基础工作、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和各学校,要根据省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寻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工作,做好自评工作。确保市级核查前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建设教育强区进程。
成立创“教育强区”自评工作组,设立创建“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自评
1.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以及各自评工作组要根据省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组织辖区中小学(园)开展自评,督促整改薄弱环节,收集、审核、分析相关部门、中小学(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负责填报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编制备查材料目录,整理备查材料,完成建档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2.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总结年度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各街道要按照《区对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做好年度自评工作,以所属居委会为编制单位按时完成相应“文化户口册”登录、扫盲情况的汇总统计以及“取证”工作,负责填报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事业发展”表一至表四。
各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应于年3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及应送材料送交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辖区市属和区属各类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及教育局直属单位要根据省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教育强区”指标任务分解及应送交材料、备查材料一览表》开展自评,整理备查资料并进行分类归档,填报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总结年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并于年3月25日前将有关报表及材料送交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营造迎检氛围,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4.为了推动各街道、有关部门、学校做好迎检前准备工作,从3月份开始,区自评工作组将深入各街道、有关部门、学校检查指导工作。
三、自评工作进度及具体要求
1.工作进度
(1)年2月,区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召开自评工作指导会议。
(2)各自评工作组年3月30日前完成如下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学校(园)做好自查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学校(园)提供资料和数据;汇总分析获取信息资料;确定指标得分,描述指标达成情况;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撰写项目指标评价意见;提出相关部门、学校(园)整改要求,力求各级指标得分95%以上;编制各工作组备查材料目录,整理备查材料,完成建档工作。
(3)年4月10日前完成大组汇总
各自评工作组向领导小组汇报自评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基础数据统计表、材料目录,完成备查材料入档,形成《区创建“教育强区”自评报告》及《否决项目专项自查报告》。
(4)年4月20日前申报市级复查
领导小组审核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否决项目专项自查报告、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申报表、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等),由区政府向设市政府提出核查申请,并报送创建及自评工作的相关材料。
2.工作要求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
考评内容分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工作目标占70分(其中“两个普遍”占40分),共性工作目标占30分,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一)重点工作目标(70分)
《2011年全县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请见附表)
(二)共性工作目标(30分)
1、党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一定的工会工作经费,确保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未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工会工作的扣5分,未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的扣5分)(10分)
2、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同级政府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并有会议纪要。(5分)(未召开联席会议的扣5分)
3、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1)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任免;(2)企业工会主席按规定办法和程序配备;(3)乡镇、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企事业工会配备兼职经审干部;(4)本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同级副职级配备。(6分)(每项1.5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不得分)
4、加强工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凡建立工会组织的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单位都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情况有记录,全年活动不少于2次。(5分)(无固定活动场所的扣5分,有场所但没有开展活动或活动次数未达到2次及以上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做好工会系统“进万家企业、访万名职工、解万家困难”及以“学、访、帮、评”为主题的“四万”活动。(4分)(未积极参与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的扣4分)
(三)加分项目
下列内容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后可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1、工会工作有重大创新,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开展和实施,影响面大,并被上级工会在有关会议上进行总结推广的。
2、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成果有重要价值,被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上人员作出批示、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良好效应的。
3、编报的重要信息引起市总、县委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的。
4、其他可以给予加分的内容。
(四)一票否决项目
1、“两个普遍”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
2、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没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造成应对工作被动的,或者迟报、漏报被上级点名批评的。
3、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出现违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三、考评程序
(一)报送自查自评材料。
1、请各地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对照本办法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按照有关规定得出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得分和加分得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其中,“两个普遍”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形成专项工作自查自评材料,分别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和保护保障部。报送材料应将正式报告及电子版、相关图片或实物资料说明同时上报。
2、自查自评材料应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对照上述目标要求逐项写明完成情况。第二部分为特色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写明开展每项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其社会影响。第三部分为一票否决项目情况和加分项目情况,并标明最终自查得分。
(二)考评
1、日常检查。县总工会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2、初审。由县总工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评对象全年工作总体情况和自查自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被考评对象是否具备考评资格。
3、召开汇报会。各申报单位汇报2010年创先争优工作情况,汇报时间8分钟。汇报结束后,由县总工会领导、听取汇报的其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总工会相关部室负责人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含加分数值),上述三个评分结果分别按40%、30%、30%比例计算总评分。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
(一)考核等次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设全县工会工作创优争先“达标单位”、“先进单位”、“优秀单位”三个等次。
1、达标单位。综合审核评分在80分以上的,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后为年度“达标单位”。
2、先进单位。在达标单位中按6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
3、优秀单位。在先进单位中按3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
1.1策划实施方案
江苏检修公司先后组织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获得评审员证书;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推进会,对公司分管领导、下属生产单位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要负责人员,就规范、达标评级标准和公司工作方案等内容进行了宣贯,并对相关查评的流程、办法,以及支撑材料收集等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讲解。随即,公司行文下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工作。公司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相关文件、标准下发给公司系统各单位,组织班组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达标自查工作到位。
1.2制订工作计划
为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培训宣贯、自查自纠;专业查评、整改验收;专业总结、外评申请;外部评审、持续改进”4个阶段中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内容、责任。3个专业工作小组制订查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自上而下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2013年3月25日开始,公司组织各部门、班组,对照查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全面评估安全生产规范化的程度,查找与评级标准之间的差距,扎实做好本专业管理领域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在自评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暂不能整改的项目制订了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完成了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工作,为全面摸清和掌握在人、设备、环境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奠定了基础。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专业工作小组协调会,对自查评开展情况进行专业查评指导,协调解决查评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相关部室、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
1.3实施自主评定
2013年11月,公司召开专业组长会议,对专业组的查评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对部门的查评时间。2013年12月开始,公司组织各专业组由专业组长带领专业组成员开展专业查评,各专业工作组依据专业分工,将查评项目逐一分解、细化,落实到人,采取“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循环模式,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现场查评。每次查评逐项进行,每项查评结果注明得出结论的依据,如相关计划和制度名目、活动和培训记录、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资料台帐名称等,避免单纯汇总查评结果的做法,保证查评全面、准确[4]。现场查评中,专业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室、单位,并加强专业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制订和落实预防措施,初步实现了事故预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办公室汇总专业查评情况,形成了《国网检修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报告》初稿。
1.4总结完善、改进提高
在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公司2014年再次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查评验收工作。在整个验收过程中,本着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原则,对自查自纠、专业评审中的整改完善项目进行了重新的评估,对项目得分进行了校正,已整改完善的项目未进行扣分。通过不断自我检查和自我完善,检修分公司按期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查评工作,并于2014年4月底形成了《国网检修分公司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6月11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通过了《检修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报告》;6月中旬完成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网网上注册、申请提交和自评报告上传工作流程。江苏检修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自评工作中,在基本条件符合基础上,公司自查评13个大项、154小项。原标准分总分为1200分,删除的评价项目10项,应得1114分,实得996分,得分率89%。自评结果符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的要求。
2外部评审阶段专家组现场评审
2014年10月13—23日,标准化评审专家组在江苏检修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通过外部评审,公司找到了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所存在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1)安全基础管理还需加强,班组安全日活动等安全例行工作执行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质量效果评估不到位,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不足;2)现场作业管理有待提高,部分现场工作危险点预控没有结合实际落实,工器具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3)设备安全管理还有欠缺,部分起重设备、消防设施的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2.1针对问题纠正完善
公司正确看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评审结果,以标准化创建工作为起点,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环境的不断改善,确保员工、企业、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和设备的有效运行。公司尽快落实现场评审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全面梳理,系统分析,认真组织整改并积极落实,不断改进和完善。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将整改情况上报到公司标准化达标办公室,并行文下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现场查评问题整改通知》。同时,公司组织了标准化整改“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确认,以保证整改落实到位。
2.2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江苏检修公司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作为契机,按照标准化达标13项要素要求,在全公司范围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公司进一步得到全面贯彻,更有效地促进公司安全生产能力持续提高,加快公司的快速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行为合法合规,推进依法治企。公司将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部纳入安全标准化范畴,让公司的每位员工,所从事的每项工作,都能够按安全生产标准化办事,全面改进和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5]。
3结论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名市”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名校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市名校评选活动。现对第三批名校评选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
名校评选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学校的预查、资格确认、初评、择优推荐和材料选送等工作(市直学校的预查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名校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二、评选标准
申报学校必须具备衢政发〔20*〕42号文件规定的四项基本条件。评审以各级各类省示范性学校评估标准为主要依据,即高中段学校须达省等级重点高中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须达相应的省示范学校标准,幼儿园须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关标准评定。已经被命名为各类省等级重点高中或示范学校的,以组织评估验收时上级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评估时尚未达标项目的达标情况和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未经省等级重点高中评估或各类示范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学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尊重民意、好中择优”的原则,名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办学历史10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中,后20%学生的比例逐年下降。近三年,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德智体美等各项竞赛中至少有获市集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专任教师,城区学校达95%以上、农村学校达75%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城市学校达90%以上、农村学校达72%以上。高中段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4、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教师。普通高中拥有在职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市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等5人以上,其它学校3人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评选范围:
1、在评选活动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违章招生、违规收费,社会反映强烈的;
4、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的。
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第三批*市名校的评选继续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名校的农村初中,在硬件建设、教科研成果获奖档次、拥有名师数量等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但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三、准备工作和评选办法
名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和全市联评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创优、创特、创新的积极性,重在发挥名校的示范导向作用和品牌效应,重在提升教育的综合实力。
申报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以争创名校为动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努力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2、全面回顾学校发展的历史,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以近三年为主)学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办学特色和教育创新方面的经验,对照相应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找出差距,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强化优势,弥补不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3、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写《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见附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正式申报要求(有关申报材料送市名校评选办公室)。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历史沿革和概况,对照相应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近几年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学校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等内容。在“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中,要求陈述申报名校的理由,重点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的举措和成效,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以及在学校管理、事业发展、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较新较突出的成就。农村初中还要着重介绍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名校评选的申报程序和实施办法:
1、资格确认。学校经自查自评后认为符合申报名校基本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查及初评。预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陈述的申报理由是否客观真实;学校在当地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得如何等。经县(市、区)初评确认具有申报资格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
2、专家组考评。在接到学校的正式申请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综合、动态的考评。考评的重点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队伍建设,办学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等内容。在深入考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考评组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如实地将考评结果报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
3、社会公认度测评。对县(市、区)推荐的名校候选对象,由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在*教育网上介绍候选学校情况,以投票的方式接受公众测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民意测评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名校评选的参考依据。学校情况简介由各校提供,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
4、组织联评。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推荐、专家组考评、公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市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评选出第三批*市名校若干所。
5、社会公示。对通过联评确定的第三批名校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处理。
6、命名表彰。第三批“*市名校”由市人民政府命名公布,授予奖牌并予表彰。表彰时间定于2009年教师节。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7月15日前为学校申报,县(市、区)初评、推荐阶段。由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提出申报,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后,由县(市、区)教育局从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各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2、8月10日前为专家组考评和社会公认度测评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分别写出考评报告,提交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有关媒体,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3、8月20日前为组织联评、社会公示和结果审定阶段。由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确定第三批名校的初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而后,由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4、9月10日,由市人民政府命名第三批“*市名校”,授予奖牌并予表彰。
一、考评内容及评分
考评内容分重点工作目标和日常工作两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工作目标占80分;日常工作占20分,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一)重点工作目标(80分)
《2014年全县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请见附件)
(二)日常工作(20分)
1、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总结、材料;按时出席县总工会召开的各类会议。(5分)
(每缺报或缺席一次扣0.5分。)
2、服从县总工会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县总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5分)
(每出现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积极参与重大活动的扣2分。)
3、工会组织建设、集体合同签订和帮扶资金使用情况三项工作在上级工会第三方抽查考核中无差错。(10分)
(每项抽检出现一例否定结果扣2分,每出现一例无效电话扣1分。)
(三)加分项目
下列内容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后可以加分。
1、工会工作有重大突破和创新,被县级、市级、省级以上工会推广、表彰的,分别加2分、3分、5分。如同时获得省级和市县级加分的,只记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2、建会建制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有突破性发展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加分,每项工作最高不超过5分。
3、迎接上级工会的检查、调研和承接现场推进会议的,每次加1分。
4、工会工作新闻稿件被工人日报、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报党刊采用每篇加1分;新闻网、中工网采用每篇加0.4分;省工会网采用每篇加0.2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1、建会、建制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
2、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没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造成应对工作被动的,或者迟报、漏报被上级点名批评的。
3、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出现违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违反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上出现违纪、违规的。
二、考评程序和方法
本实施办法考评实行百分制,采取自评打分、部室打分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评打分。11月底前,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对照本办法确定工作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按照有关规定得出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得分和加分得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自查自评材料应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对照上述目标要求逐项写明完成情况。第二部分为特色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写明开展每项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其社会影响。第三部分为一票否决项目情况和加分项目情况,并标明最终自查得分。
2、部室打分。年底,县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对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各工会工作委员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3、领导评价。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根据各工会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4、加权汇总。按自评分、部室打分、领导评价各占10%、50%、40%权重得出综合得分。
5、加分项直接计入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