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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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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范文第1篇

法律理性与法律教育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与历史传承性,法律教育起源于法律教育机构,而法律教育机构的发展则来源于文化价值理性.传统的法律及法律理性起源于古罗马,近代以来,学徒制逐渐成为欧美国家法律教育的重要形式,这种教育模式更多的是对社会规范、案件程序及辩论技巧等进行讲解与传授,但因缺乏一定的衡量毕业生是否合格的标准,导致其缺乏体系化的理论内容与知识,不能很好的表现、维护并实现法律的形式理性.之后随着近代文艺复兴的发展,学院式的法律教育模式开始出现并不断占据主导地位,法学开始作为一种知识学科体系进行传播,教师将这种理论化的法律知识不断传授给学生以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这种职业教育性质的法律知识传授模式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近代以来工具理性与科技理性的影响而使其具备一定的理性规定.从法律理性与法律教育的内在关系分析,学院式的教育模式更多的受制于法律理性传统的影响,单方面满足了法律理性尤其是法律的形式理性要求,但缺乏对法律人理性的关照,因此弊端相对明显.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与科学的教育,因此大部分毕业生在完成其教育后都加入到社会中进行社会服务,这种教育属性决定了其教学方法更多的采用课堂讲授的方式,与欧美一些职业性法律理性教育相比,其对法律人的理性培养机制更加缺乏.

近些年以来,欧美法系的国家级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开始更加注重法律实践的教学环节,突出法律的工具理性价值,而且随着法律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发展,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及案例教学课程已经不能有效满足学生对基本法律技能的需求,因此诊所法律教育形式开始出现.这种教育教学模式的形成推动了案例教学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应用,同时也有效推动了法律人理性的培养及法律教育的充分改革.由此可以发现,法律理性最终会构成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教育也会成为法律理性的孵化巢.在传统法律理性相对抽象的时期,法律教育也不发达,近代以来,随着法律形式理性的发展,学院式法律教育方式的出现使法律形式理性得到了充分的完善.现阶段,通过法律人自身的理性来克服法律理性本身的局限,最终使法律人的理性教育成为法律理性及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需要充分重视法律教育的实践环节,推动法律教育理性与法律理性的发展.

二、多重教育方法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

法律理性体现在法律教育中主要涉及到法律教育的性质、内容、目标及方法等.

1、课堂讲授法

课堂讲授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教育中的重要方法,其与大陆法系的法律理性具有内在一致性.课堂讲授法能够将概念与体系充分传授给学生,使得课堂效率提高,另外法律理性也是社会科学理性的一部分,因此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进行法律教育教学也就成为法律教学的重要途径.另外,在大陆法系中,法律理性呈现出一种建构性体系,从而很好的方便了课堂授课.通过课堂讲授的方法,学生能够较好的领会法律理性的内容,因此如何现代法律理性依然存在且法学作为一项社会科学其知识体系不发生改变的话,则课堂讲授的方法也会一直延续.课堂讲授的方法能够有效推动法律理性的传播,但其忽视了学生作为课堂主体的地位,将学生认作被动的授课对象,导致课堂气氛相对沉闷,教学效果不理想.

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即运用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教学的课堂知识讲授方法,教师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讲解案例的发展脉络与解决思路方法,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这些典型案例的基本思路,进而解决一些类似的普遍性或者特殊性问题.案例教学法通过对法学理论进行实践性的阐述来辅助课堂讲授,能够有效提高课堂效率.中国的案例教学所采用的教材基本上是按照理论教材的顺序与内容进行编写的,每个案例都能很好的说明一个法则,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进行知识的灌输,有效缓解了课堂讲授法的呆板.案例教学法与课堂讲授法具有相同的属性,即法学理论知识的讲授,虽然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活跃课堂氛围,但并不能充分提高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理性能力,因此不能过分推崇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应有计划的合理安排不同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3、诊所法律教育

诊所法律教育是在对案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等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诊所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学院设立法律诊所,每个诊所设一名教师,学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本地真实的当事人诉讼案件,其宗旨在于将学生引入到实际的实践活动程序中,比如如何会见当事人、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参与社会制度的谈判等.诊所法律教育的出现向传统的教学方式提出了挑战,其功能主要在于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理性,通过使学生认真的处理真正的案件来巩固其课堂所学知识,同时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作为法律人的职业素质与道德标准.

三、总结

法律教育范文第2篇

一般来说对于法律素质的定义广泛的认为是人们所具有的守法能力以及识法、用法的能力,也有一部分的学者把法律素质划分为人们思想道德的部分之一,认为法律素质是构成人的道德素质的最基本的内容。除了上面两种对于法律内涵的定义外,还有一部分的学者把法律素质定义为人们通过对法律的了解而形成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情感,是一种作用于人们心理活动的表现。只要人们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其法律素质一定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法律素质是个体学习法律的最基本的也是重要的目的,因此在法律教育当中,要充分发挥法律素质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的促进学习者的法律素质提升。

二、法律素质教育和法律教育的关系

法律素质教育应该是法律教育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法律素质和法律教育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两者既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相通性,又在某些方面有着一定的差异性。法律教育主要指的是院校或者培训机构对于学习法律的人员知识传授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在法律教育实现的过程也实现了法律素质的培养,因此对于这两者的具体定义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某些细节来说,法律素质教育和传统意义上的法律教育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法律素质教育隶属于法律教育,其是法律教育的庞大支系中一个主要分支而已,在面对的人群和对象来说,法律素质教育和法律教育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前者所面向的整个整个社会人群,是为了提升人们对法律和法制的整体认识,而后者所面对的主要是将来会从事和法律有密切关联的专业水准比较高的学习法律的学生,其针对性更强。

三、提高院校法律素质教育水平的具体方法

1.加强对社会法制环境的优化过程

所谓的社会法制环境的优化是在改变人们传统法制观念的基础之上实现和社会法制有关的各个环节的优化的过程。在优化的过程中应该着重注意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优化。要加强基本法制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在立法时要充分的发挥人民的民主性,让最广大的人民积极的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在执法时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执法人员切不可知法犯法,对于社会法制环境的进一步优化造成阻碍。只有对社会法制环境进行最大程度的优化,才能够促使相关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才能够尽可能的让以法律素质教育为基本引导内容的法律教育的得以顺利高效的进行。

2.院校大力推进法律教育课改革的进行

目前我国高校和法律有关教育的具体情况,大多数的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程列为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必须要学习的内容,这对于提升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人民传统的法制意识淡薄,在推进高校法律基础的教学过程中还存有一定的问题,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发挥法律素质教育对于法律教育的引导性作用,必须加强对院校法律教育的基本模式的改革。首先应该提升珐琅彩素质教育的整体地位,把其纳入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规程中去,为了促进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院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譬如把学生对于法律的认识和应用情况进行考评,并且把考评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的评定当中等。除此之外院校也应该对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进行一定的改变,在法律教学的过程中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和教师在法律教育的课堂上的互动,从而为促进学生法律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其综合能力的完善奠定基础。

3.加强法律情感在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法律情感是法律素质的主要体现内容之一,因此要想实现法律素质教育在法律教学中引导作用的发挥必须加强法律情感在法律教学中的应用。这种应用首先表现在教学内容的确定上,如果教学内容选用的恰当,那么想过的教学情感会很自然的流露出来,从而促进学生从被动接受知识改变为主动学习知识,为学生法律知识的进一步学习提供情感条件。在选用恰当的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教师也应该充分的发挥其指引作用,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法律精神及时的传授给学生,从而实现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以及法律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结束语

法律教育范文第3篇

诊所式法律教育即“法律诊所”是一个外来名词,他借鉴了医学诊所的教育模式。就像医学院的学生利用大量的时间进行临床实习,通过实践学会和掌握诊断和治疗疾病的方法。法学教育便植入同样的教育方法采用诊所的名称,由此就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教育模式。通过教师的指导让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诊断”法律问题,开出解决“处方”,为咨询者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特点

(一)教育地位的平等性

在诊所式教育中真正体现了教师与学生的平等关系,类似于学习经验的交流会。与传统的课堂模式不同,老师并不直接对学生的问题做出回答,课堂上也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而是给出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去寻找答案。真正的把课堂交给学生使学生更积极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听到更多的学生的看法和主张。诊所教育不仅提高学生的能力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

(二)教育方法的实践性

诊所式法律教育体现了在实践中教学的理念,将法律诊所课程分为课堂内和课堂外两类:教师的课堂教学主要包括模拟仲裁庭和模拟法庭、诉讼文书的撰写、立案、、审判、调解等程序的演练、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运用等。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堂实践使学生更深入的了解教学内容,实现教育目标。课堂外的教学实践有法律咨询服务、案例分析、诉讼等。让学生真实的案件,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真正的以律师的身份进行法律诉讼切实的感受案件的审理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升法律素质。

三、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方法

(一)角色演练

角色演练顾名思义就是学生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包括:律师、当事人、证人、法官进行辩论、审判、质证、调解等各种场景来熟悉一个案件从调查到判决的整个过程。这不仅使课堂变得轻松愉快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而且也让同学亲身参与通过角色转换体验真实的庭审过程。法律诊所式教育就是为了使学生通过实践教学学会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方法,从业后便能在执业中通过真实的参与诉讼运用法律实现自我价值。法学教育毕竟不是法律的全部,更多的法律知识还是通过实践学习的。我们所学习的法学理论只有服务于法律实践才有意义,而法学教育运用这种模拟真实案件的教育方法就是为更好的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

(二)案件参与诉讼

如果说课堂的模拟训练是学生的必修课,那么做委托人直接案件那便提升课。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另一种教学方法便是让学生直接案件,这也是直接考验学生的学习情况、实训技能的运用能力、法律思维运用能力的最直接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甚至与自己之前的设想完全不同。在现实面前,会让他们更加谨慎更加明确作为律师自己身上的职责。因为他们面对的是当事人的利益甚至是生命。法律诊所教育的课堂是丰富多彩的,教育方法是千变万化的,他的优势就在于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不同需求改变自己的教育方法。法律是固定化的但法律教育方法确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改变的。没有绝对正确的教育模式,但能使学生从实践中学到知识他便是适合。

四、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结果评价

与传统考试制教学评价标准不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结果评价的方法并不是唯一的。通常的评价方法有:1.自我评价法,即学生根据自己的课堂表现或者实训参与情况给自己一个客观的评价,这种评价对学生来说一定是最有价值的。2.组内互评法,也就是说每个小组成员在对自己的表现作出评价的同时也要对其他组员的表现给予评价,这样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公平性。3.当事人评价法,这种评价方法是针对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同学,因此,这种评价应该是最真实的。4.教师评价法,老师对学生的表现有最直观的感受,因此老师的评价一定是最有建设性的,对学生的技能水平提高是最有作用的。通过这几种评价方式的综合在给出学生实训课成绩的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辨析能力和自控能力。这种评价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学生通过评价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及缺陷,从而在以后的学时中更好地提升自己。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认识这种教学方法的真正目的,真确看待自己在实践中的案件结果。只有真正的从实践中锻炼了自己的实务,逐渐养成作为一名律师该有的职业素养才是诊所是教育的真谛。

五、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未来

法律教育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完善,人民群众对于日常生活之中的法律现象也开始逐渐习惯。因此,我国的法律院校逐渐增加,从事法律行业的人也逐渐增多。但是,要成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仅仅了解法律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的从业者要在对法律有深刻理解的情况下,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一般是指人们的守法和用法意识,法律素质一般被认为是道德素质的一部分,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的人,一般对于我国的法律法規都有一定的了解,且对于法律的正义性和守法的必要性深信不疑。对于生活之中的涉法行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人会选择以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因此,较高的法律素质是一个法律行业从业者的必备素质。

在一个完整的法律教育体系之中,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程度甚至要高于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一个人的法律素质得到较好的培养,具有较高的法律道德素质,这个人才可以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为人民和国家的法律完整作出贡献。法律素质教育作为法律教育之中的一个学科项目,主要面向的是将来要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学习者,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较高的法律素质可以保证他在法律行业之中的工作不受到个人欲望的影响,在遇到困难时,以法律规定为先,并以法律思维方式检视与寻求最佳解决方案,这才是一个法律从业者应该具有的素质。

二、提高法律素质教育水平的措施

要在现代的社会之中推广法律教育的必要性,就要让民众看到法律教育对于个人生活的有益之处。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法律素质教育可以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从而提高业务能力,因此,加强法律素质的培养可以加强法律教育的效果。

1、加强对社会法治环境的优化

在社会法治得到优化的环境之下,人民对于法律的信赖和使用度才会提高。法律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可以促进学生和社会居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需求。因此,提高人民对于法律的诉求和法律的普及度,可以确保以法律素质为引导的法律教育高效顺利进行。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目的是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民众法治意识提升的关键在于法律的实行度。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可以促进人民对于法律的了解和学习,加强民众的生活安全感,增加法律对民众的有益度。要优化社会的法治环境,就要在社会的各方面加强法律体系的完备,对我国的法律进行全方位的完善和加强。

要优化社会的法治建设,就要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传递和宣传法治的重要性,改变人们的传统观点之中对于法律的过于敬畏和使用上的误区。同时,为了在社会生活之中改变人们对于法律的传统感官,要对于社会的执法和司法方面进行优化。加强社会生活之中的基础法制建设,加强人们对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完善基层法律体系的普及。在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之中,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人民对于法律的热情,工作的过程之中应该大力鼓励人民参与到社会执法的过程之中。通过对于法律武器的实践和使用,加强人民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对于法律使用热情,激起人们学法热情,提高人民的法律素养,进一步促进社会人民学法过程的高效进行。

2、提高院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力度

在法律从业者的教育之中,法律知识的指导培养在专业院校之中占据很大的比重。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中,法律专业的学生的基本教育是以法律知识的学习为主,而在非法律专业的院校内,普通大学生一般将法律知识点的学习作为基础课程进行学习。全面的法律知识培养对于我国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

社会居民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且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社会法治化的进展较慢,因此,法律教育应该以学校法律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法律素质的培养,进而提高社会群体的法律素养。法律素质教育的开展可以提高青少年敬法守法的意识,可以提高青少年对于法治社会的了解和法律对于社会生活的保证。将法律素质教育加入到基础教育之中,可以促进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效率,改变学校对于法律知识的教育模式,真正做到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视。

为在学习之中促进学生对于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在学校的考核之中加入对法律素质教育的问答和题目,检测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情况,并将学生在法律测试之中的得分情况作为学生成绩的加分项目。除此之外,在法律素质教育之中,教师应该加强对学生学习主动程度的推动,让学生主动学习法律,认识法律,这种教育方式可以推进学生的自觉性,对于学生的学习质量有很高的提升作用。

3、加强法治精神的教育

法治精神是社会法治建设的基础,人民群众只有具有相当程度的法律意识,才可以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守法敬法,并且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生活不受到影响。在社会的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之中,对于法治精神的培养应该贯穿整个过程,其应用应该体现在整个课程的内容之中,课程的内容应该以介绍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提高法律素质为课程的主要目标,促进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法律教育的效率。

同时,为了提高人民的法律本文由收集整理学习热情,提高人民的法律情感也是教育行业之中常用的一种方法。通过发挥法律情感在社会法律教育之中的作用,人民可以在教育之中感受法律对于自身生命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从而使学生的法律学习由被动转向主动,在法律情感的推动之下,实现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教育的高效进行。

法律教育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职;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借鉴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大学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全新的法学教育模式。目前,我国已有十余所普通高等学校的法律院、系引入了诊所课程,通过近五年的学习与实践,已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使学生受益匪浅,诊所法律课程已成为国内高校的法学院、系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有越来越多的院、系已开始着手申请开设诊所课程。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高职法律教育中仍是一块尚未开发的“处女地”,高职院校对此鲜有问津。高职教育的突出特征是培养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这与诊所式法律教育从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能力的宗旨是不谋而合的。为此,笔者拟结合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导向,探讨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高职法律教育实践环节中的借鉴问题。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突出特征

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顾名思义就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进行临床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使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需要帮助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面临的法律问题,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并亲自提供法律服务,从而缩小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的距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以学生为本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诊所课堂上,教师摒弃了传统的主导者地位,不再是“填鸭式”的理论灌输者,而是以课堂主持人的身份出现,学生成为谈话、阐述自己观点的主角。在诊所课堂上,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关系,大家共同为一个目标而努力:使学生由一个被动的理论接受者转变成一个主动的、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办案者。在课堂上,教师是根据学生案件遇到的实际问题而不是按预先设计的标准大纲来展开教学,因为有较强的针对性,所以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热情。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学生经常说的话是:“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认为应当如何”以及“我保留我的看法”等等,课堂上不再有统一、标准的答案,这些都体现了学生在课堂上的主角意识。教师通过角色模拟式、互动式、合作式、反馈式、游戏式等多种教学方式与手段的灵活运用,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准律师”身份,主动投身到职业技能的训练中。这种开放式的教学真正体现了“从实践中学习”的教育特色。

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真实的案件法律诊所是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场所,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不同,可建立起各种类型的诊所。在诊所中,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直接委托人的案件,通过了解事实、收集证据、运用理论知识,全程参与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学习做一个律师应完成的全部工作。与现实的接触,不仅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理解,而且提高了学生的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及法律思维能力。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从最简单的待人接物、提供咨询开始学习,一起交流办案心得,切磋办案技能,讨论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掌握律师执业所需要的各种方法与技能。这些技能在传统法律教育模式下,即使是在模拟法庭或案例分析这样的课程中,也是很难得到有效训练的,因为在这些课程中,案例的选取都是为了配合课堂教学的,事实与证据都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会有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无法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践是最好的教师,学生只有亲身体验律师角色,才能充分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从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导向

随着国家对法律从业人员要求的改变,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面临非常大的就业压力。司法考试“门槛”的提高使大专学生失去了考试资格,公、检、法机关更多是名牌高校毕业生的天下,企业需要的是多年从事法律工作且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为了增强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的竞争力,应对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定位有个重新的认识,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在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在社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文秘内勤工作等。为此,应引入全新的教育理念,对原有的教学模式、课程设计做出相应的调整。

从事书记员、基层法律服务、律师助理等工作不需要学生具有高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但应基本具备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与素质,应能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具备调查、会见、谈判、书写、辩论、速录等能力。这些能力是难以在课堂上通过讲授得到的,必须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可以弥补理论与实践脱节的不足。当然,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运用还应结合高职院校自身的特点,不能全盘引入、生搬硬套。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高职

法律教育实践环节中的借鉴

教师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实践性很强,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不需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在运用法律的过程中巩固法律知识,因此,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深度应该与学生日后所要从事的工作相适应,以“必需、够用”为准。对教师而言,不是降低了教学水平,而是有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但要在有限的课时里让学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以胜任诊所式教学任务。高职教师自身的职业能力是制约高职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高职院校大多由一般普通专科、成人院校转制而成,教师习惯了传统的教育模式,注重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环节。法律专业的教师只有极少数从事兼职律师的工作,实践能力较弱,在法律教育中借鉴诊所课程的某些教学方式,可促进教师改变观念,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实践环节中,积极参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学校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被我国十余所普通高等院校引入,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高职院校也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投身到法律教育的改革中,借鉴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特色,完善学生培养的实践环节。

1.课程设置方面。课程设置应根据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特定的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高职院校一般学制为三年,课程结构更应紧凑、合理。理论课程应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准,不能因人设课,应着重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加大技能训练的课时(诊所课程)比例,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使学生上岗即能熟练操作。

2.师资力量方面。针对现有师资力量实践能力较弱的状况,可以加大社会力量办学的力度,可聘请资深法学专家、有经验的法官、律师作为客座教授,担任诊所教学任务,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社会,提高法律职业技能,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现有教师应给予适当的扶持,减轻其教学压力,提供培训、进修机会,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胜任诊所教学的水平。

3.法律诊所建设方面。法律诊所就是学生的实训基地,是实现高职法律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根据学生的就业导向,诊所类型应以社区法律诊所为宜,通过深入社区街道讲授法律知识、运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的形式,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律师职业道德。建立一个诊所需要完成资金投入,人员、设备配置,地点选择、经费支持等大量工作,这些实际工作需要学院的大力协助与扶持。

诊所式法律教育代表着法律教育改革与创新发展的方向,对学生、对学校、对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成功经验的借鉴,必将加速其教学改革的步伐,产生积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