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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体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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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体会论文

学习体会论文范文第1篇

理念之一:政府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发展并成为核心职能

从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转型的简要描述中可以看出,政府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发展并成为核心职能。而政府转型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和市场能够有效克服自身的缺陷,发挥彼此不能或难以相互替代的功能,实现政府与市场功能的良性互动。这是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赖以形成的基本前提和制度基础。

与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转型的过程相比,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政府转型尽管在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表现出共性,但转型的起点和走向则呈现出不同的轨迹。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全面控制经济运行,政府转型所面临的初始问题是“政府失灵”而不是“市场失灵”问题。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转型是由不干预市场运行,到通过扩大公共服务来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计划经济国家的政府转型则是通过缩小政府干预经济的范围,在培育和发展市场的同时,向主要提供公共服务转变。这样,在政府转型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矫枉过正”情形,市场经济国家更有可能发生政府“干预过度”的问题,计划经济国家可能产生“市场扭曲”的问题。

就我国的情况来说,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尽管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形成,但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从政府的公共支出结构看,经济建设仍然占有主导性地位,成为制约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从经济运行状况看,行政性垄断的广泛存在,既导致了不公平竞争,也抑制了市场活力,增加了社会公共服务成本。从体制方面看,政府在许多领域依然承担着决策者、生产者、监控者等多种角色,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制约了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转型的进程。理念之二: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取向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坚持“以人为本”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因此,在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和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府转型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取向。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曾经被作为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提出,近年来开始受到不少质疑。对此应该作具体分析。一是要考虑到改革的初始背景是分配领域中的平均主义窒息了社会活力,而且平均主义只强调结果均等,否认不同个人、群体的贡献,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二是当时提出的效率与公平具有不同指向,效率是与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相联系的,选择了市场也就选择了效率;而“兼顾公平”主要是为避免因市场效率引致分配结果差距过大,其内涵与今天我们一般说的社会公平正义有很大不同。三是当时改革主要是在经济领域,政府转型主要在微观“搞活”经济方面,分配差距过大以及其他社会公平缺失问题还没有充分显现。因此,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与当初的改革原则本身没有必然联系,但由于政府转型相对滞后以及实践中存在对改革原则的扭曲或片面理解,致使人们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产生了较大的分歧。

学习体会论文范文第2篇

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之一,是人类先进文化与科学发展理论体系的延伸,是一种和睦、融洽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包括五个层面的和谐: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2大学生诚信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2.1大学生诚信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诚信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从另一个角度讲,诚信是由各方面诚信组成。而大学生诚信是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它社会诚信就不健全,完整的诚信风气就不能形成,而且会影响诚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和谐社会也难以构建。大学生诚信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大学生诚信建设也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2大学生诚信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诚信建设的受益者又是诚信建设的参与者。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努力创造的过程,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更需要通过一定群体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大学生有其优越的自身条件,具备了成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大学生自身的不稳定性又有必要决定对其进行规范和教育。

3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构建的途径

大学生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大系统必然会影响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因此应从大学生诚信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两个维度构建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

3.1丰富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

3.1.1注重诚信教育的时代性。高校在诚信教育方面既要汲取我国古代传统诚信教育的精华,又要借鉴国外先进的诚信教育内容,使诚信教育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更充分体现诚信教育的时代性。大学生诚信教育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为中心,结合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生活、就业等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诚信问题,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为导向的诚信教育内容。

3.1.2在专业知识教育中融入诚信教育。高等教育是学生步入社会最关键的教育阶段,与学生今后从事的职业最为接近。高等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因此,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上,除了对所学专业的具体理论和知识加以讲解外,要结合学科特点及课程内容,适时地融入诚信教育内容,使专业技能知识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融合,不仅使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又提高了诚信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既增强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也增加了学生的诚信意识。

3.2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要改善大学生诚信状况,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除了加强诚信教育外,还要建立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各高校应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成立独立的诚信管理机构,负责大学生诚信管理、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大学生诚信实践活动等。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大学生诚信档案包括三个部分:大学生诚信承诺书、大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及大学生在校诚信表现。

学习体会论文范文第3篇

雨果先生曾经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其实教师这个行业就象那默默奉献的绿叶。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只有对怎样做一名教师这一问题有深刻的认识,才能提出对自己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肩负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重任,自己的为人处事、治学态度、行为习惯都会直接对学生产生影响,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自身要为学生和社会作风表率,必须要做到:

一、热爱教育事业,勇于承担责任。

教师的的工作是神圣而清苦的,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要将全部的精力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投身到教学实践中。,

二、谦虚好学,刻苦钻研。

要不断更新和充实我们的学识,做到真正的博学多才,只有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身的学识,才能更好的传道、授业、解惑。只有当你不断地致力于自我教育时,你才能教育好别人。而在敢于担当培养一个人的任务以前,自己就必须造成一个人,自己就必须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模范。而只有谦虚好学,刻苦钻研,才能对得起教师这一神圣的职业。

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好表率作用。

学习体会论文范文第4篇

每个人都应该是自己承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对自己分管的岗位、职责要有全面完整清晰的认识、了解,在此基础上,要能主动思考、积极策划、未雨绸缪,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分管的领域内,要比别人多想一步、早想一步,思考更多、更深入、更全面一些,而不是等着校长来催促和督办。工作中,不是简单地执行校长的意图,而是要在创造性地领会和理解的基础上,更多地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还特别要具有可操作性,真正地能解决实际中的问题。

这个社会上多的是不愿操心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的风气对个人、对学校都有极大的危害。每个人都很忙,都有一摊子自己的事,无暇顾及别人,如果每个人都能真正承担起自己的第一责任人,环环相扣,步步扎实,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好。的确,责任是一种人格力量,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对工作负责的信念如果贯穿在一个人的整体意识中,慢慢会演变成一种处世的态度,将会赢得更多人对你的信赖。

第一责任人,并不意味着“独断独行”。重要决策的形成,都需要经过调查研究、与学科主任、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对话沟通,在多方位思考和多路径探求、反复磋商等合作过程中产生。在此过程中,更需要责任人的独立思考和富有智慧的创造性工作。

第一责任人,也不是意味着“包办代替”。好的责任人恰恰是不仅明确自己的责任,而且能使每个人成为自己工作领域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者,是一个不以自己责任代替他人责任的领导者,是一个善取善予的领导者,是一个让每个人都有主体和主人感的领导者。选定合作者,就应该放手让他独当一面地去做,事实上,只要被给予机会,每个人都有自己能做的一摊子事,君主固然能治理国家,可要他去放羊,他反而不如一个牧童做得好。所以凡事不必要事无巨细、亲历亲为,更不能包办代替,要想成为称职的管理者,必须热爱自己的员工、同事,了解他们的长处优点,并且能高度尊重他们,始终信任他们,激励他们,给他们舞台,充分激发他们的潜力,让他们都成为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逐步培养他们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学习体会论文范文第5篇

为婚姻家庭带来立法关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优良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以一系列制度安排,促进家庭和谐,使家庭文明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从强调尊老爱幼、子女孝悌,到倡导夫贤妻惠、互谅互爱,再到崇尚家和万事兴等理念,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早已铭刻在人们心中,融入了中国人的血脉。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确立为民事法律领域的一条基本原则,不仅具有重大社会意义,也充分彰显了民法典本身的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财富和经验。

家庭文明建设事关个体幸福,关系世道人心,也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繁荣稳定。民法典对家庭以及构成家庭的夫妻、子女和其他成员,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还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明确禁止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这些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对一系列婚姻家庭立法理念的法律宣示,更是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依据和有效手段。“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呵护好每一个家庭,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法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将更加牢固。

家庭也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视,在继续强调父母抚养子女义务的同时,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还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落实到收养工作的法律规范中,按照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更新了相关规则。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不仅着重体现在婚姻家庭编之中,而且贯穿民法典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