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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市六部门《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运行活力,年内基层诊疗量较上年一定幅度增长,力争占总量比例稳中有升。
1、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推进省级示范基层机构创建,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年内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6个,示范村卫生室20个以上,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4个以上。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0%。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实施社区卫生提升工程,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全科医生工作室。
2、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以中心卫生院和规模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打造融区域资源集约利用、健康体检、信息数据平台支撑、实用技能进修培训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发挥好上引下联纽带作用,建设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研究制订基层特色科室建设规划,城乡联动培育建设特色科室,年内力争培育市级特色科室8个,通过省级考核评估特色科室5个。
3、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调整完善基层机构财政补助方式和绩效工资政策,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的财政补助方式,建立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加大基层机构内部自主分配的力度。推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骨干人才遴选计划,争取财政给予补助。在基层人员编制不足地区探索实行政府购买岗位办法保障工作开展。加强政策培训和工作督导,加快政策落地,树立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先进典型。
4、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农村85%以上的乡镇(含涉农街道)、城市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签约服务,力争城乡重点人群签约率达20%以上,20%以上的家庭获得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为突破口,扩大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发挥医疗联合体资源优势,启动建立“签约医生服务联盟”,积极探索赋予签约医生更多可调配的卫生资源。组建网上专病管理社群,指导疾病防治。全面落实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可根据相关协议获取合理报酬的政策规定。
5、做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按新标准实施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退职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组织60名左右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参加务实进修,组织340名以上乡村医生参加实用技能进修。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能竞赛,评选优秀基层医师。探索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编村用”机制,拓展基层卫生人才发展空间。
二、基本公共卫生
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鼓励探索创新,做细做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按省定标准完成12类45项项目任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7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
1、提高项目补助经费标准。将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50 元,足额落实各级财政配套经费。推动各县区按照规定标准设立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池,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年度考核结算。2016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标部分,主要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提高资金到位及时率。
2、提升项目服务技术水平。加强项目技术指导组织建设,密切技术指导组专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联系,完善上下联动、沟通交流机制。编印相关指导手册、技术操作手册,加强业务监测,开展业务条线报表数据比对。举办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加强项目督导,组织市级专家对各县区项目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3、推进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化建设。强化县区级项目绩效考核主体责任,严密实施2015年度市级项目绩效考核,做好省和国家项目绩效考核迎检工作。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和通报市级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结算2015年度市级项目补助资金。建立问题跟踪与整改机制,持续改进项目工作。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通过创建活动,整体提升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服务水平,为农民健康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总体月标
对照创建活动评选标准及评选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卫生工作政策,加大农村卫生的投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卫生服务队伍水平,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功能,使农村卫生
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卫生监督管理明显强化,农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创建内容
对照《*省卫生厅关于创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活动的方案》及评选标准、评选细则,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申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
由于我县在20*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和甲、乙类传染病及血吸虫病暴发流行,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单苗接种率达到规定水平,农村人口简易自来水普及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符合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申报基本条件,按照评选程序要求,向市卫生局提请申报初评,报省卫生厅复评。
(二)贯彻落实农村卫生政策
l、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制定下发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政府每年研究2次以上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逐年增加卫生投入,
并且做到增长的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从20*年起到2010年,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等卫生事业。
4、政府按规定贯彻落实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
(三)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5、要做到参合农村居民数占农业人口比率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使用率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7、参合农村居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例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8、落实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经费。
(四)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9、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其人员、业务、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公开招聘,并接受管理知识培训。
10、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有一所达到《*省村卫生室(所)配置标准》的村卫生室(所)。
11、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人员,并设中药房,其中中医药处方数要占一定比例。并且做到增长的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从20*年起到2010年,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等卫生事业。
12、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主要设备达到《*省乡镇卫生院配置标准》的配置要求,收支有结余。
13、中心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5%,一般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90%。
(五)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功能
14、乡镇卫生院建立公共卫生防保组,配备专职防保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15、乡镇卫生院设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规划免疫冷链装备齐全、运转正常。
16、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标准。
17、乡镇卫生院达到*省“母婴安全乡卫生院”标准。
18、农村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
19、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的通知》精神,卫生镇、卫生村普及率达到要求。
20、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执业管理、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
(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水平
21、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达到中专水平。
22、乡村医生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他人员获得相关技术准入资格。
23、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24、每年向乡镇卫生院积极推广农村医疗卫生适宜技术。
(七)严格农村卫生的监督管理
25、所有的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6、乡镇卫生院住院病历符合要求。
27、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门诊处方合格率符合要求。
28、乡镇卫生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登记、采购、使用和处理
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29、推行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30、依法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创建活动,是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重木举措,是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建县创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活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熊金保同志兼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开展好此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卫生局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创建活动评选标准及评选细则的各项准备及创建活动的申报工作。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和评选细则,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和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实施,争创一流
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评选细则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确保这次申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圆满成功,为保障全县农民健康,促进新建快速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和评选细则,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和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基本情况
镇(中医院管辖)有5个社区、8个村委会,150个自然村,总户数9176户,总人口31742人,农业人口18478人;农村人均收入1257元,人均吃粮400公斤,15—49岁育龄妇女8554人,占总人口的26.95%;18—35岁育龄妇女数3939人,孕产妇463人,产妇333人,出生334人,活产332人,死胎死产2人。7岁以下儿童2247人(5岁以儿童1760人,3岁以儿童936人),占总人口的7.08%;0—15岁儿童4313人。预防保健人员26人,其中乡级3人,村级23人,共设有13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覆盖率为100%,全部为甲级村卫生室。
二、组织管理
年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年度防保工作计划,并召开了年度村医工作安排会议。会上,镇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对村医工作做了一些要求和强调,防保科将各村的任务、指标下达到各村卫生室,连同百分计考评标准与村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合同书,并订有奖惩标准。半年对各村进行检查督导,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年底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合同书的考评标准对所辖卫生室进行考评,并兑现奖惩。从行政上、业务上加强了村医的管理,提高了村医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培训、督导
一年来,围绕乡村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预防、保健工作对在职卫生人员、村医进行培训,自办培训班4期,共培训232人次,其中中医院148人次,村医84人次;召开例会4期,参会人员共108人次。在镇政府、中医院领导的带领下,坚持每月1人次的下乡监督活动,全年共下乡监督96人次,318天。
(二)健康教育
围绕预防、保健、康复等,采取多渠道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设立宣教室和咨询室,播放录象,在门诊、住院部走道显眼地方及病房粘贴宣传画、标语,门诊大厅有两块宣传板,每月定期出版报,各种卫生节日在街头人口集中地方设点宣传,制作展版,印发宣传材料,口头宣传及设有咨询电话。另外,辖区13所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村医上门宣传,育龄妇女轮换式学习科普连环画知识。一年来,共设点宣传1()1次,每次医务人员3人,共33人次,168期,粘贴标语60条,粘贴宣传画245张,制作展版11块,发放宣传材料20多种、26500份,医务人员宣传9928人次,接受咨询4372人次;会议培训4期,共培训120人次。18—35岁育龄妇女受教3373人次,孕产妇受教463人。新婚登记人员受教840人。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三)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取得的成果,辖区内13个村卫生室全部严格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三制、四有、七统一”开展工作,严格村卫生室值班、考勤制度,制定健全了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加强了赧场社区卫生室、白家寨村卫生室、香柏河村卫生室、横山村卫生室、杨梅山村卫生室、大坪子村卫生室、新寨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夯实村级卫生保健网,逐年解决村卫生室无业务用房、业务用房简陋的问题。继续实行防保人员对各村卫生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防保人员和村医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巩固了“围产期保健保偿制”,建立了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奖惩制和费用包干制,有效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今年对孕产妇管理突出的村卫生室给予了表彰奖励,共奖励金额4529元。
(四)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严格执行《龙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设置了合管办并保证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了新农合的顺利运行;制订了《镇新农合管理制度》,加强了新农合用药行为的监管。13个村卫生室均按时、按质进行报账制度,并分散、分批张榜公布报销比例及金额。补偿情况:年1至11月份,参合者总得到补偿14530人次,总补偿医疗基金1019141.49元,占可用医疗基金(1597482元)的63.80%。其中:门诊统筹补偿6173人次,补偿医疗基金36278.51元,占可用门诊统筹补偿基金(399370.50)的9.08%;门诊家庭账户补偿5625人次,补偿医疗基金44286.44元,占可用门诊补偿基金(399370.50)的11.09%【其中,慢性病门诊补偿1855人次,补偿慢性病基金92355.79元,占可用慢性病补偿基金(79874.10元)的115.63%;】;住院补偿834人次,补偿住院基金829020.75元,占可用住院补偿基金(1118237.40)的74.14%;住院顺产分娩43人次,总住院医疗费用25800元,补偿住院医疗基金17200元,占可用住院基金1118237.40)的1.54%。可用医疗基金结余578340.56元。年度镇参合率为93.11%(17201/18474),比去年下降2.84%(居民人口不得参与合作医疗)。
(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计划免疫
在计划免疫中,全镇以“计划免疫工作计划”为目标,着重建立完善计划免疫十本贻账,完成各项指标率,提高afp病例监测报告,做好脊灰强化免疫工作及计划外疫苗的接种工作。重点加强贫困边远山区及免疫空白地区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做好“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年共出生儿童321人,0—7岁儿童2302人,建卡2302人,建卡率100%;乙肝疫苗接种321人,接种率100%,及时接种309人,及时接种率为96.26%。年afp、麻疹病例、新生儿破伤风实行“旬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共监测上报36期。年共运转疫苗9次,其基础免疫接种率为:卡介苗99.43%,麻疹疫苗100%,百白破99.81%,脊灰疫苗99.81%,乙肝疫苗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9.43%。为巩固脊灰强化免疫,年1月进行了一轮强化免疫,应种1330人,0剂次儿童58人,实种1320人,服苗率99.25%.外地儿童应种79人,实种79人,0剂次儿童应种6人,0次剂儿童实种6人,服苗率100%,并进行了查漏补种工作。年6月至12月,积极做好二类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通过中医院全体医务人及村医的共同努力,共接种乙肝疫苗(含村级)共2512人。为实现全国消灭麻疹承诺,于年11月对8月龄至14岁适龄儿童进行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应种数5284人,实种数5256人,接种率为99.47%。
2、疫情监测
在疫情监测上,继续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严格监测“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样病例、禽流感零报告及日报告”。主动搜索afp病例。年3月18日云山小学学生发生一起水痘爆发,发病19人,疾控中心、中医院防保科及村卫生室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通过几天努力,疫情最终得到控制。年5月至6月进行“手足口病”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共上报37期,未发现手足口病;年10月25日至今进行“登革热”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共上报49期,未发现登革热疫情。年,镇共发乙类传染病322例,发病率1014.43/十万,发病居首位的为肠道传染病,其次为性传播疾病,疫情报告率为100%,报告及时率为98.1%。
在疫情监测上,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有疫情报告各项制度,每季度有疫情分析,疫情自查总结,半年、年度疫情分析。年共进行疫情分析季度4期,半年分析1期,年度分析1期。按《龙陵县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要求,积极做好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如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年共上报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起。(包含一般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菌子中毒)
3、疟疾防治
疟疾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要求完成。年本地居民发热血检702人,血检完成率117%,流动人口涂片治疗670人,完成率111.67%,血检村寨148个组,村寨覆盖率100%,预防服药630人,预防服药率210%,疟疾现症病人治疗15人,治疗率100%,休止期根治63人,根治率100%,病灶点处理63个,疟史访问270人,访问率100%,病灶点处理270个,处理率100%。均为外源性病灶点。年,第五轮疟疾项目“氯伯喹”免费治疗间日疟共368人;act治疗pf108人,浸泡蚊帐1037笼。年疟疾防治做到年头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过程有记录。且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季度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数据资料做到一月一收一报,并按时上报县项目办各种报表及资料。年共上报疟疾报表21期,季报表7期,(分别为第五轮、第六轮)。严格“疟疾基金财务帐”管理,及时兑现疟疾项目款。
4、结核病防治
按照《结核病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年共转诊病人36例,规范、足量、全程对结核病病人实施治疗,共治疗肺结核病人11例,加强督导管理,共督导结核病病人11例,督导45次(其中有1人为自费服药),做到“三见面、三落实、五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结核病病人的督导及归口管理工作。
5、鼠疫防治工作
鼠疫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鼠疫控制应急方案》和“省、市、县鼠疫防治联防方案”,强化鼠疫“疫情三报”,坚持“零报告”制度,严防鼠间鼠疫的流行,杜绝人间鼠疫的发生。年度统一灭鼠2次,经费投入10500多元,受益人口人。
6、死因监测工作
死因监测工作是年一项新开展的工作,主要进行辖区内的死亡信息收集,所有死亡个案必须全部上报,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中医院做好培训及督导工作。做好质量控制。中医院各科室、全镇5个社区及8个村卫生室共监测上报死亡病例169人,死因报告率100%.网络直报169人,直报符合率92.22%;报告卡完整率93.41%,报告卡规范率90%,卡片与病史符合率91.21%;报告及时率90.80%,培训村医2期,积极做好下乡监督工作,共计下乡监督36次,撰写督导报告4期。
(六)妇幼卫生工作
1、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法规,搞好“围产期保健保偿”服务,巩固保健保偿服务取得的成果,年围产期应入保232人,实入保232人,入保率为100%。
2、“降消项目”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龙陵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降消项目”工作,利用项目活动,加强了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巩固了三级防保网底建设,搞好怀孕妇女的摸底排查登记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的转诊、急救运行机制,为“两个危急”转诊抢救疏通绿色通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限价收费政策,主动为贫困孕产妇办理救助资金,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两个”死亡率。年度,镇共办理贫困孕产妇救助卡128人,享受救助金86人,补助金额46720.84元;实行限价收费的40人。在中医院住院分娩的贫困孕产妇224人,补助金额151568元;实行限价收费的有91人,补助金额28758.18元。危急孕产妇抢救1人,抢救成功1人,成功率为100%。
3、爱婴医院工作
继续巩固创建爱婴医院来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产妇母乳喂养,提高纯母乳喂养率。年度指导产妇母乳喂养332人,纯母乳喂养300人,纯母乳喂养率为90.36%。
4、“三监测、六管理”工作
全年共有孕产妇463人,产妇333人,活产332人,建卡322人,产检322人,有早孕检查277人,住院分娩300人,新法接生334人,产后访视322人,系统管理277人;高危孕产妇94人,管理94人,高危产妇68人,住院分娩68人,危急孕产妇抢救1人,抢救成功1人,无孕产妇死亡。7岁以下儿童2247人,保健管理1697人;3岁以下儿童936人,保健管理705人;5岁以下高危儿童113人,管理113人;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人数16人。新生儿死亡1人,婴儿死亡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人,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
5、十三项妇幼卫生指标
年度无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率为3.01/00,婴儿死亡率为9.04/0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04/00,无新生儿破伤风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6.99%,产前检查率为96.99%,新法接生率为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0.36%,产后访视率96.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3.43%,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为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75.52%,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75.32%,5岁以下高危儿童管理率为100%,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全程覆盖率为100%;4个月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90.36%(300/332);低体重出生率为1.20%(4/332),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4.82%(16/332)。培训合格率为100%;妇女健康教育率为85.63%(3373/3939)。
6、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妇幼卫生的痕迹资料的归类整理,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信息资料档案,准确及时上报和反馈妇幼卫生院信息。今年上报妇幼卫生信息12期,健全乡级3本8种台帐、村级2本5种台帐,确保县、乡、三级数据上一致,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达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的目的。
(七)艾滋病防治工作
按照县对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标本兼治,并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并进行监测。年,镇共监测1362人,其中孕产妇监测522人,完成任务400的130.5%;新婚保健人员婚前保健监测840人,完成任务数550人的152.73%,共随访hiv/aids6人,筛查出hiv感染者3例。实施母婴阻断0人,发放安全套200盒,年镇村两级共出艾滋病宣传栏期84期,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6000多份,受益人口5000多人。年镇对防治艾滋病家庭贫困人员及艾滋病孤儿共计17人,救助金补助14700元。
(八)其它工作
积极完成上级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及参加各种会议。年到上级培训8次,培训村级14次,接受上级督导8次;驾驶员体检524人次。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健康教育范围不广,力度不够,群众文化素质偏低,影响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
2、个别村医业务素质偏低,积极性不强,村卫生室发展不平衡。
3、防保经费严重短缺,村医不能得到及时的强化培训,卫生室设备、器材陈旧老化。
4、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经费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足。
(二)建议
1、加强村医的政治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村医责任心及业务水平。
2、加强健教宣传,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一、大力加强了预防保健工作。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管理。对全盟所有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了模拟传染病案例和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报告测试。有效开展了免疫规划工作和*郭勒盟“卫生部与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儿童疫苗基金合作项目。针对国内部分地区手足口病疫情高发的严峻形势,下发了《锡盟关于加强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和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手足口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启动了晨检制度,有效控制了部分学校发生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疫情。
修订完善了《*郭勒盟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制定了《*郭勒盟20*-2009年预防控制鼠疫实施方案》,确定了“两早一延长”(早监测、早灭鼠、延长监测时间)的工作主线和“控制动物间疫情流行,严防发生人间鼠疫病例,杜绝人传染人鼠疫疫情发生”的工作目标。按照《内蒙古鼠疫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了鼠疫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全盟共抽样调查459公顷,扑获各类鼠2180只,平均鼠密度为每公顷4.75只。剖验各种宿主动物3793只,蚤培养1768组7805匹,检查各类鼠血清1222份;判定疫鼠5只,疫蚤3组23匹,共检出鼠疫菌8株,查出阳性血清3份。按照《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对波及4个旗县市鼠间鼠疫进行了处理。开展了全盟人间鼠疫疫情模拟演练和全盟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鼠防知识培训工作,培训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770人。加强了鼠疫防治知识宣传,特别对鼠疫疫点周围的群众加强了“三不”、“三报”宣传,发放各类宣传单(册)8.5万张,张贴各类宣传画590张、标语158条。全盟野外保护性灭鼠灭蚤157平方公里、家屋灭鼠30929户77673间、仓房灭鼠49459间。
深入重点地区对布病、砷中毒等疾病进行了调研和督查指导,强化了布病等人畜共患疾病防治,规范了布病新发病人治疗。积极进行了水质监测,为实施改水,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提供了依据。加强了碘缺乏病控制工作。东乌旗、东苏旗启动了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防治项目,目前,该项目覆盖我盟*浩特市、阿旗、西乌旗、东乌旗和东苏旗5个旗市,已为134例患者提供了免费药品。认真组织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全盟发现新涂阳肺结核病人255人,完成发现指标的57.8%。加强了艾滋病管理,启动了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全盟12个旗县市HIV/AIDS相关背景表报告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完成了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网络报告任务;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并按规定上报检测咨询个案589份;开展了工作者、性病门诊就诊者HIV抗体监测,共监测440人,结果均为阴性;对*郭勒盟劳动教养管理所收教的31人、*浩特市监狱羁押的526人进行了高危行为调查,开展了咨询服务和HIV血清学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切实强化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调整了*郭勒盟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盟医院医疗救治体系指挥系统调试工作,制定下发了《*郭勒盟卫生部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预案》等,明确了工作职责与程序,确定锡盟医院为全盟收治恐怖袭击事件人员救治战备定点医院。组织实施了全盟卫生系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品和剧毒化学药品清查,加强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可感染人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品运输工作。有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
进一步加强了妇幼保健工作,深入各旗县市区进行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两个系统管理质量评审、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我盟的两个系统管理工作。积极推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国初保基金会“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为西乌旗妇女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加强对高危孕妇、高危儿的筛查管理,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工作,推广小儿腹泻、肺炎的规范治疗,提高了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水平。
二、积极组织了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工作。
四川境内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后,锡盟卫生局党组对支援地震灾区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盟直各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和盟卫生局主要科室负责人召开了抗震救灾动员会,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迅速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制定了《*郭勒盟紧急供血工作预案》,健全了紧急供血机制和血液储备机制,建立了紧急供血预备队,一旦灾区需要从我盟调拨血液,及时启用预备队,将应急用血运送灾区。二是抽调了60名从事临床、护理、传染病防治、消毒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备队。同时对预备队工作人员进行地震灾区《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和《炭疽疫情处理预案》等相关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统一采购了143套医用防护服、200套一次性防护服、160个防护口罩,做好了随时支援地震灾区的准备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捐赠灾区献爱心活动。卫生系统的各直属单位和各位职工积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支援灾区人民群众。盟直卫生系统共捐款25万余元。
三、强化了医疗卫生改革与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推行了全行业管理,完成1375家医疗机构的注册,3567名执业医师和1260名执业护士的再次注册工作;对7*人进行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803人进行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完成52名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申报工作。继续实行了病人选择医生、病人费用清单制。
深入开展了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完善了*郭勒盟“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标准,制发了*郭勒盟平安医院建设要点,并召开专题班进行了培训,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级医疗机构扎实推进了工作,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了院务公开工作,全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信息,医院内部事务等,进一步沟通了医患关系。
认真开展济困服务工作。按照卫生厅的要求和《*郭勒盟关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施意见》。全盟旗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了济困服务工作,设置了济困病房和济困门诊,免收了挂号费,减免了10%以上的药品费用和20%以上的大型设备检查费;开展了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全盟范围内二、三级医院之间,对临床生化、理化、血液的检验项目,医学影像检验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胶片、打印图像)出具报告的项目等,在检验、检查结果无质量方面原因的都互认,避免了重复检查;开展了前10种病种的单病种最高限价工作;结合卫生下乡活动,积极开展义诊和送医送药送温暖等活动,为特困职工、特困群众提供灵活多样的医疗卫生服务。到目前,盟本级和旗县各级医疗机构共为3万余人减免或节约费用53万元。与此同时,认真组织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救治项目,完成手术221例。大力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金额1780.22万元,占药品总采购金额的81.22%,间接让利患者约92万元。
认真贯彻《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管理。调整完善了全盟公民献血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了RH阴性血型者联谊会,完善了爱心献血机制,进行了无偿献血自愿招募者培训,完善了盟中心血站发展规划,更新了仪器设备,加强了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开展了冰冻血小板和新鲜血浆等新业务。积极开展了6.14世界献血日集中宣传活动,加强了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程序。加强了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临床用血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大力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快了农村牧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20*年盟委扩大会议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向社会承诺的九件实事之一,进一步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修订下发了《*郭勒盟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了封顶线、报销比例。对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农牧民、低保户、五保户和民政部门优抚对象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转移进城农牧民、计生"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蒙医中医治疗的医药费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对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住院分娩孕产妇,由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助200-300元/人。同时,经过我盟积极争取,国营农牧场参合农牧民已纳入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范畴,对我盟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提高农牧民参合率、扩大农牧民受益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年上半年,全盟共有466380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2.24%;报销医疗费用27*9人次、875.54万元,其中农牧民大病住院3470人次、578.71万元,门诊19881人次、58.21万元,慢病患者765人次、30.84万元,住院分娩688人次、37.28万元,二次补偿大病住院患者2265人次、170.5万元。加快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步伐,信息录入工作全部完成。多伦县、正蓝旗已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东乌旗、乌拉盖、东苏旗、西乌旗、正镶白旗、*浩特市、阿巴嘎旗信息系统建设设备已到位,正在安装调试,其它旗县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相关工作。
大力推进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举办全盟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工作培训班,对12个旗县市卫生局分管局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全面部署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工作。各旗县市(区)根据《初级卫生保健评审细则》,将初保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单位,具体到工作人员,进行了大力推进。
进一步加强了卫生院和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郭勒盟创建标准化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和《*郭勒盟合格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中心卫生院50%以上达到标准,各地区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标准化卫生院和合格卫生室建设,提高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
加强了农牧民人员培训,举办了全盟13个旗县市区卫生局长、苏木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培训130余人。对全盟118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为期半年的呼吸、检验、X光三个专业的培训,分三批进行,已培训卫生技术人员90人次。实施了支援农牧区卫生工作。按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了帮扶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落实了城市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制度,带动基层卫生人员水平的提高。
五、大力推进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郭勒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今年计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所。20*年,按照“盟级财政对城镇居民每人补助2元”的标准,行署落实了66万元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各旗县市也积极落实了房屋、设备,有力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盟已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其中,*浩特市3所、二连浩特市2所、多伦县、正蓝旗、西苏旗、西乌旗、东乌旗各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均由社会力量承担,已建16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了对上岗人员的培训,实施了中央补助内蒙古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选派4人参加了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举办的为期10个月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同时,锡市、二连、西乌等旗县对今年新上岗人员全部进行了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入户调查12178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3504份,接诊14339人次,发现慢性病725名,发放宣传材料50300余份,并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
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十一五”工作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了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配合盟文体局开展了“迎奥运,万人跑健身活动”,大力组织开展了“迎奥运、健康*”等宣传活动,加大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第20个爱国卫生月及除四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大力组织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清理了城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重点单位、城乡结合部越冬垃圾和冰包,进一步落实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据不完全统计,全盟共出动人员37943人次、车辆13997台次,清运各类垃圾367*吨,大部分地区对生活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同时,清理了白色垃圾433平方公里,清掏厕所2243座;加强了镇容镇貌维护管理,对乱停乱放、乱泼乱倒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垃圾广告5167则,整顿牌匾广告577块;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98件;开展了“五小行业”进货渠道、索证索票管理、对操作间卫生、餐具用具消毒效果进行了全面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开展了城镇家屋和城镇周边两公里巩固性灭鼠活动,部分地区将灭鼠活动延伸到苏木镇、嘎查(村),共投放各类灭鼠毒饵12*2公斤,二连浩特市、*浩特市还积极开展了灭蟑螂活动,共投药1004公斤,同时对易孳生病源菌场所进行了消杀。
以东乌旗创建国家级卫生镇为重点,大力开展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在乌里雅斯太镇召开了创建国家卫生镇攻坚动员大会,旗政府与二十个单位签定了创建攻坚责任状;开展了以《清洁环境、倡导文明、遏制陋习、促进健康》为主题的宣传工作;发动中小学生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创建国家卫生镇系列活动。正蓝旗、镶黄旗在加大城镇基础建设投入的同时,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创建盟级卫生标兵城镇做准备。各地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无烟单位、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卫生户评比工作。通过卫生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爱国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七、进一步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大力开展了以“平安奥运”为主题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郭勒盟卫生局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郭勒盟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和《*郭勒盟处置核和辐射污染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开展了以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源管理和放射防护工作专项检查,以及以“手足口病”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控监督,处罚餐饮单位82家,罚款3.96万元;处罚个体及非法行医26家,罚款2.43万元;对129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实施了建档管理;对全盟托幼机构进行了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同时,针对“手足口病”流行的形势,对*浩特地区的托幼机构全部进行了拉网式督查。通过卫生专项行动,有效整顿和规范了卫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
八、积极发展了民族医药事业。
认真学习贯彻《蒙医中医条例》、《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加大了对蒙医中医事业的扶持。目前,全盟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中医院、中蒙医院人员经费达到80%以上。与综合医院相比财政拨款持平或略高。以东乌旗、蓝旗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了创建全国农村蒙中医先进旗县工作。加强了中蒙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巩固了“放心药房”建设成果。各旗县中蒙医医院已全部纳入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降低了蒙中医药治疗患者报销起付线,提高了10%报销比例,中蒙医药简、便、效、廉的优势得到发挥,提高了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了科研工作,盟蒙医医院承担的《诊药二诀》编译已脱稿,近期将出版发行;研制了“满格尔”涂剂、“毕力瓦—3味”汤剂;确定了5个盟级重点建设中蒙医专科(专病);开展了“五疗”、“五花药浴”、“酸马奶”、“肝胆”、“蒙医整骨”、“肛肠”“骨关节病”等中蒙医蒙药传统疗法,进一步发挥了特色优势,提高了服务能力。
九、大力争取卫生项目,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我局把招商引资、争取卫生项目作为重点工作,大力组织实施。年初,卫生局新班子专程前往国家卫生部汇报工作;多次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和自治区卫生厅汇报我盟情况,大力协调,及时主动争取项目。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到项目和盟外资金分别为,公共卫生专项建设资金814万元,国家、自治区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870万元,疾病预防控制资金118万元,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943万元,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委员会资助救护车资金176万元,卫生部全民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工程资金400万元。共计6321万元,较20*年增加了2116万元。通过实施项目,我盟的卫生服务网络得到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十、坚持不懈地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方案》和县卫生局、县发改局等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县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县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与建设标准
根据辖区内村卫生室设置现状,结合现有乡村医生数量,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按照“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的建设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全镇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由村集体举办,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设立。
村卫生室用房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基本设施设备按照县有关规定标准建设配备。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县公共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推进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一)人员管理
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由举办单位法人聘用,委托镇卫生院代为管理。镇卫生院要为村卫生室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并负责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二)业务管理
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动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按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三)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规定配备与村卫生室服务功能和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基本药品,所需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由镇卫生院统一组织采购、配送。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药品储存、使用等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四)财务和资产管理
财务收支、器械设备等由镇卫生院代为统一管理,建立会计账薄,各村卫生室资产独立建账,财务独立核算。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政策,使用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所有收入全部缴入镇卫生院设立的统一账户,所有支出均由镇卫生院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上级补助经费统一核拨至镇卫生院专用账户,由镇卫生院考核后分配。
(五)绩效管理
根据《县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指导指标》,制定《县孙端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每月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分配依据。
四、建立村卫生室经费保障机制
(一)落实村卫生室建设经费
按照县镇村三级“分级承担”的原则,县财政承担每个村卫生室0.8万元的信息化设施建设经费。镇政府承担每个村卫生室3万元设施设备经费,并按每年每个村卫生室1万元标准给予日常运行经费补助。村一级负责提供村卫生室用房。
(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经费补偿主要从以下渠道解决:①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由新农合基金和个人付费给予补偿。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的部分,按基本药物使用金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由县、镇财政各承担50%。
(三)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