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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系公证书, 即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公证(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 、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
(2)死亡公证书, 即被继承人已死亡的公证;
(3)继承公证书;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我市蔬菜产业资源优势,探索支农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以蔬菜产业为平台,整合资金,做大基地,做活市场,做强龙头,做响品牌,初步实现基地规模化、营销网络化、加工龙头化、生产标准化、品质优良化、品种多样化、设施机械化、经济高效化的目标,力争用3-5年时间建设成为市乃至赣东北地区最大的蔬菜生产基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二、2012年资金支持重点与整合资金筹措
(一)重点支持项目
1、无公害蔬菜大棚建设“以奖代补”。每年对全市新增蔬菜大棚按3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需扶助资金50万元;支持的重点是扶持规模化、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2、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建蔬菜基地、加工企业、冷链系统等项目发生的银行贷款应支付的利息,由财政进行贴息,贴息资金400万元。项目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基地规模和基地建设标准。
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重点扶持改善雷溪乡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蔬菜大棚、蔬菜批发市场等硬件设施建设,财政扶助500万元;
4、无公害、绿色产品品牌整合,采取获得品牌产品的以奖代补项目,财政扶助10万元;
6、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当年实施技术改造、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等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财政补贴资金50万元;
7、新型农民培训等,扶持资金35万元;重点是提高农民的科学种植水平。
合计:1045万元。
(二)整合资金渠道
1、中央财政300万元。
2、地方整合400万元,主要来源:一是龙头企业扶持资金50万元;二是农业产业化资金100万元;三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万元;四是农业发展资金100万元;五是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资金20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成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整合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
(二)宣传发动。市政府组织召开由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蔬菜开发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政策,形成全市干群上下联动共同参与蔬菜产业开发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根据省厅批复方案,在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业局具体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做好施工队伍落实、种苗等农业投入品供应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各部门、各乡镇根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完成好本部门、本乡镇的工作任务。
(四)完善总结。年终,由市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进行督查和验收,在查找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并总结经验与成效,以利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和提高整合资金管理水平。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为工作提供统筹协调的组织保障。
(二)技术保障。以华南农业大学和省农业科学院为技术依托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为技术顾问。同时,要求各有关乡镇及相关企业按照各自工作量,配足配强技术人员,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
(三)资金管理。市财政局为资金管理的责任单位,创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的核算和监督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执行。市农业局根据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施工合同书、项目审批计划、项目施工进度,定期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收支明细清单及报账凭证,报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后,由领导小组审批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整合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以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实施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等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定居杭州的103岁台胞陈宗熙老人本是亿万富翁,现在竟变得一贫如洗,几乎所有家产连同自己的栖身之所都归了他人,每月的生活费要靠远在加拿大的女儿接济。今年2月6日老伴去世后他才得知,老伴陈魏珍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名义上的“个人财产”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赠送给了她的两个堂侄魏国良、魏国炎兄弟,并且在浙江省诸暨市公证处做了公证。日前,老人连同他的三个子女认为其中有诈,将魏氏兄弟和诸暨市司法局分别告上了法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去年12月,88岁高龄的陈魏珍病重,三个子女分别从北京、美国和加拿大赶到杭州。陈宗熙老人向子女们提到老伴曾签了一份公证书,涉及到身后财产的处理,具体内容他不清楚,公证书现在魏国良处。子女们要求魏国良拿出公证书,魏国良以各种借口拖延,直到陈魏珍老人去世的前一天,魏国良才将两份公证书拿给他们。陈宗熙通过律师到诸暨市公证处查阅,发现竟有经过公证的四份法律文书:三份陈魏珍的遗嘱,一份声明。主要内容是陈魏珍愿意百年后将在大陆的所有个人财产赠送给堂侄魏国良、魏国炎兄弟,包括杭州的4套房产、两个车库、一辆奔驰轿车,以及陈宗熙夫妇投资1.2亿元兴办的诸暨市荣怀私立学校的校产。这些财产名义上是陈魏珍的个人财产,实际上是陈宗熙夫妇的共同财产,是陈宗熙多年的薪俸及退休金的积累。陈宗熙的三个子女还吃惊地发现,在这些法律文件中还有盖有他们私章的声明。声明表示,他们愿意放弃对母亲所有遗产的继承权,文件的签署日期是 1997年3月,而当时他们都不在杭州,陈宗熙的女儿陈玲玲和小儿子陈耀华分别在加拿大和美国,私章有伪造的嫌疑。
7月12日,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陈宗熙及其子女诉诸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不作为案。原告诉称,他们对诸暨市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及公证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怀疑,如公证涉及的房产在杭州,公证申请人是台胞,按照法律规定,诸暨市公证处无权作出公证,为年老体弱的人办公证必须有录像等等。他们向诸暨市公证处申请撤消公证书,遭到拒绝。他们又向其上级机关诸暨市司法局提请复议,但迟至今日未得到答复。因为亿元财产都已划到魏国良兄弟的名下,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陈宗熙及其子女请法院判令诸暨市司法局尽快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诸暨市司法局在答辩中说,我局收到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所以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是因为缺乏 “前置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公证处作出是否撤消的决定后,司法局才能作出行政复议,而现在法律对公证处何时必须作出决定,并无时间限制。
小额继承公证是指遗产价值不超过5千元的银行存款、公积金、补偿金、企业年金、粮食直补金等遗产继承公证。本文试从使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继承公证利与弊进行探讨,试图找出解决小额继承公证难的解决办法。
一、小额继承公证简易程序的操作模式
笔者通过查阅网络资料和其他省份的公证行业《关于小额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了解到小额继承公证简易程序的操作模式主要体现在简易性和便民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权利人之中的一个或几个人均可提出公证申请,不再强制要求所有权利人全部到场。
2.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尽量表格化),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签署保证书或承诺书等书面文件。
4.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要求的,出具“申请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具有领取和保管存款资格”的公证书。
二、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继承公证的争议焦点
所谓公证简易程序是指对于申请人人数、受理条件、审查方式、提交的证明材料、出证时限等都有所放宽,这样在严格公证程序、风险管控与便民、利民间形成了矛盾,在证明部分事实与公证书证明效力之间形成了矛盾,赞成者与反对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赞成者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继承公证是符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满足广大群众实际需要,是与公证发展方向相适应的。
1.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价值目标。由于继承公证程序繁琐,所需证明材料较多,许多当事人为了银行卡内的千余元几乎“跑断了腿”,付出的辛苦不说,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公证费基本与卡内存款相当;反观公证处,对于任何一件继承案件,都要审查、核实、制作笔录等等,一面承受着当事人的不满,一面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公证收费和当事人的满意度都上不去,可以说是“费力不讨好”。如果适应简易程序办理,以通过声明书、保证书的方式减少部分证明材料,缩小申请人范围,使得当事人以最便捷的方式解决问题。
2.符合公证发展趋势和规律。公证制度最根本的还是要服务当事人,我们自身制定再严谨的程序,再健全的证据体系,再完美的风险管控,如果没有了当事人的公证需求,那也没有生存的土壤。目前办理继承不仅只有公证一个方式,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在权衡利弊后,放弃的不仅是某项公证的办理,而是对公证处、公证制度的否定,激化了矛盾,也影响了公证机构自身的利益。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继承公证,是符合公证发展趋势,符合服务大众、服务社会需要的。
反对者认为公证是有严格程序要求的,公证机构也好行业协会也罢,无权创设或修改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证机构只能严格执行,况且简化了程序,缩小了申请人的范围等同于遗漏继承人,为将来公证书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办理更大数额的其他财产继承埋下隐患。
1.严格公证审查是确保公证质量的根本。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是有严格程序要求的,其目的是保证继承公证的真实、合法,不允许遗漏任何一位继承人,不允许较少任何一个办证环节,否则会成为错假证,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只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做形式审查,不要求所有继承人到位申请,不要求继承人提交放弃继承声明,这样做是故意遗漏继承人,不仅无法保障每个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利,还将公证处和公证员置于极大的职业风险中。
2.严格执行公证书格式是保证公证书严肃性、证据性的基础。公证员撰写公证书的格式是有严格规定的,无论是定式公证书还是要素式公证书都有明确的要素,不允许私自创设公证事项和公证书格式。公证机构自行出具“申请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具有领取和保管存款资格”的公证书,没有依据。另外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法》第五章36条规定),如果是以简易程序出具的公证书对于继承人关系等内容,没有经过核实,无法作为证据材料使用,无法体现公证书的严肃性和证据性,将公证处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三、开辟新思路,以“声明书”、“保证书”形式办理小额遗产继承
面对赞成者与反对者思维的碰撞,笔者认为解决小额遗产继承难的问题,不仅是要从公证行业和公证机构入手,而应协调银行、证券等各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无论是按哪种形式出具的公证书,都必须得到使用机关的认可。在与使用部门达成意向性一致意见后,可以试将办理小额继承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由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权属凭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2.继承人之一或全部继承人都可以提出申请,其他继承人需出具同意由其中一人带领继承款项的声明书。
3.申请人在公证处办理一份声明书或者保证书公证,主要内容是由申请人负责其他继承人对所取存款的应得,如其侵犯其他继承人的权利,由其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声明书,公证处对该声明书或保证书进行公证。
一份家庭财产公证引发了一场家庭风暴,也导致了婚姻的终结。分手之后“我”只想告诉妻子:婚姻以爱情为基础,而不是金钱。一味追求金钱,你会失去所有。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意味着离婚公证
1995年,我从英国回到上海,创办了上海恒达贸易公司,不到两年,公司事业蒸蒸日上,我个人财产将近千万。事业有成的我一直希望在家乡寻找一位中国妻子,通过朋友的介绍,我认识了徐莉。我被她清纯的外貌吸引住了,在之后的交往中,我发现她身上有着中国传统女性的优点:善良、贤惠、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她明知我身家千万,却从不乱跟我要钱。婚前,我提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并给她看了我的财产公证书。
公证内容是:“1.位于浦东某小区350平米的别墅、新购置的全套家具电器以及宝马轿车一部,为罗劲婚前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婚后为家庭共同使用。2.罗劲婚前存款,以及恒达贸易公司所评估的财产,为罗劲婚前个人财产,为罗劲个人所有,无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将归罗劲所有。3.徐莉和罗劲如离婚,徐莉可享有相当于公司10%的股权份额的财产,其他财产均与徐莉无涉。徐莉的生活费由罗劲负责支出……”徐莉看了公证书,没有反对。
1998年10月,我们登记结婚。
没料到,我们婚前财产公证的事,徐莉事先并没有告诉父母。当他们得知的时候,岳父拍着桌子问我是什么意思,岳母则尖声叫道:“我们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说跟你就跟了你,你居然打小算盘,现在就准备好以后把她一脚踹了是不是?”
他们听不进我的解释,还是徐莉把他们安抚下来,她说:“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
那晚,我搂着妻子,轻声在她耳边说:“莉莉,你后悔吗?”徐莉翻了个身,紧紧搂着我的脖子,甜甜地说:“傻瓜,只要我们彼此相爱,哪会有离婚的一天?只要我们的爱情在,婚姻在,财产公证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岳父母敲边鼓,婚姻起危机
蜜月很快就过去了,生活也开始步入了正轨。我整天在公司忙碌,徐莉看我辛苦,心疼地说:“要不,我辞了工作,在家好好照顾你吧,看你,下巴都尖了。”她做起了全职太太。
1999年,岳父岳母打算买房子,首付尚差8万元,他们立刻想到了我。我想既然是岳父岳母有急用,我这个做女婿的自然不能袖手旁观,我当即把8万元打入徐莉的账户,让她转交。
谁料,这8万元却钓起了徐莉父母的贪念。他们见我拿钱如此爽快,认为我就应该送他们一套房子,干脆叫女儿跟我要全部的房款。这次,徐莉跟我说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我听了以后更是皱起了眉头。徐莉小声说:“他们认为我只有每月生活费,太没保障。他们说要不就给他们买房子,要不就让我进你的公司,自己赚钱。”
我听后,觉得十分为难,因为徐莉只有中专文化,从来没做过贸易,现在贸然进我的公司,能做什么事情?何况她是我的妻子,管理起来也麻烦。于是我和颜悦色地对徐莉说:“你在家不是很轻松吗?如果觉得闷,就出去旅游一下,如果觉得钱不够花,我还可以给你呀。”徐莉撅着嘴说:“我也不愿意去工作啊,但我爸得紧,说我没有自己的资金,怕我以后吃亏。”我亲了她一下:“你爸妈太心疼你了。这样吧,我给你一部分公司股票,你不用去工作,年终同样会得到分红。怎么样?”同时,我还答应徐莉替岳父岳母付一半房款,她高兴地搂住了我。
不料,岳父岳母仍不满足,整天在徐莉耳边鼓吹,说我不让她参与公司业务是对她的不信任,对她始终留着一手。徐莉终于被说动了,也跟着起哄。无奈之下,我把徐莉吸收进了公司,让她先做普通的文员,也就是打打字什么的。然而,已经当惯了太太的徐莉怎会将一个文员放在眼里,非要吵着学做业务。我拗不过她,便让她当了一名业务经理。可是徐莉哪儿懂什么业务,又仗着自己身份特殊,刚愎自用。有一天,公司里来了一位大客户,是我花了几个月时间谈的一笔大生意的合作人,那天是来敲定最后价格的。当时徐莉也在我的办公室里,这笔生意我曾经跟她简略提起过。没料到,我仅仅出去亲自为客户泡了杯茶,回来后竟然被告知,徐莉已经全权替我拍板了价格。前后不过5分钟,徐莉就把我近3月的努力全部付诸东流,初步估计损失近200万。客户走后,我愤怒地指责徐莉,让她不要再插手我的生意,仍旧回家去做太太。
岳父岳母听说我“罢免”了他们女儿的事后,越发不满,对徐莉说:“罗劲这么做,分明是断你后路!你可要留神啊!”徐莉离职后无所事事,常和一些全职太太朋友打麻将。那些女人听说了她的“遭遇”,也常常在她耳边鼓噪。父母的念叨和他人的旁敲侧击给了徐莉很大刺激,慢慢的,她的心思转变了。
徐莉开始喋喋不休地跟我吵闹,埋怨我是因为准备好了日后跟她离婚才做公证,现在还不让她在公司工作,摆明了是要以后更加方便地踢了她。我好言相劝,她却怎么也不听。更有甚者,岳父岳母以保护者的身份拉着徐莉冲到总经理办公室,对我拍着桌子叫骂:“你这样对我们的女儿,我们跟你没完!”面对他们的无理取闹,我再也忍耐不住,一怒之下将他们赶了出去。当晚我睡在沙发上,与徐莉一夜无话。不料第二天我下班后,竟然发现徐莉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家出走了。
我急坏了,打电话给徐莉的父母,原来她只是回了娘家。我开车到岳父岳母家,见到了徐莉,她却不理我。岳父蛮横地说:“想带莉莉走,必须答应废除那个什么婚前财产约定。”我看着徐莉:“莉莉,这是你的意思?”一直没说话的徐莉终于开口了:“没错,这是我的意思。我一直后悔当初不该跟你做婚前财产公证,让我太没有安全感了。如果你真爱我,就答应我废除公证吧。”她冰冷的语调使我心凉。
考验妻子,我假意答应“废除”公证
看着徐莉那双原本清澈的眼睛,如今却充满了对我的不信任与对金钱的渴望,我的心一阵冰凉。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要考验一下妻子。于是,我假装无可奈何地写下了同意废除婚前财产公证的“保证书”。
徐莉随我回了家,马上重新向我提出要去我的公司工作,并说明自己一定会从底层做起,好好学习。为改善关系,我同意了,让她做了我的助理,也就是帮我处理一些无关紧要的杂事。我千叮咛万嘱咐,没有我的同意,决不能擅自做什么决策。她满口答应。从此,徐莉果然老老实实地做起了我的助理,她把分内的工作做得让我无可挑剔。不过我发现,她在暗中认真学习做贸易的经验,我放在办公室里的一些成功个案的资料她都仔细翻阅,我带她出去时,她总是仔细观察我是如何办事的。虽然这是好事,可我总能从中嗅出徐莉对我的戒心,这让我难受之极。我多么希望我们的感情能回到从前那样的亲密无间啊。为了消除她的戒心,也由于徐莉确实有进步,一年后我让她重新做了业务经理。
在这段时间里,我为了改善与徐莉之间的关系,用前所未有的温情体贴她、关心她。我本是大大咧咧的人,也爱和朋友在外边玩。但我知道徐莉怕我有外心,于是每天下班都接她回家,应酬都带上她,有时还亲自下厨房露一手。工作上,我也处处照顾她。徐莉几次催我去公证处办理废除婚前财产公证的手续,而我留个心眼,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只是不断地从其他方面安抚徐莉的心。我满心希望徐莉能信任我,我也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能明白我的真心。
2001年,徐莉已经成为业务部主任,算是公司的一个重要角色。她开始慢慢往公司安插她的亲戚,先是她弟弟,后是她表姐,都放在业务部。开始我为了讨徐莉欢心,都答应了,但他们自恃身份特殊,抱成一团,和公司里其他人总也处不好关系。我婉言提醒过徐莉很多次,她总是不听。一次我又说起这事,她突然眼睛一翻,大声叫道:“我就知道,你嫌我们家人文化低,看不起,早知这样,你当初何必找我!”这话听得我顿时心灰意冷,这么长时间了,徐莉对我的戒心不但没有消除,而且还越来越重。
2003年2月,自认羽翼已丰的徐莉竟然向我提出,要分享公司领导决策权,要成为公司名副其实的“老板娘”。看着她志在必得的神情,我终于愤怒了:“徐莉,你已经做得太过分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步,你还想怎么样?”徐莉两眼睁得大大的,仿佛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罗劲,做人可要讲良心!我来帮你管着公司,难道你还有什么不信任的吗?我就知道,你始终对我防着一手,我要不是想尽办法自立,你迟早要甩掉我!”
她这番话彻底刺伤了我的心,难道这几年我做得还不够,还不能让她信任吗?我沉痛地看着妻子:“徐莉,你怎么变得这么不可理喻?想当初刚结婚时,我要求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当时那么多人不能理解的事情你都表现得那么通情达理。怎么几年过去了,你竟变成这样了呢?”
徐莉冷冷一笑:“罗劲,看来我父母说得果然不错。你开始嫌弃我了!”我一愣:“这话是从何说起?”徐莉冷冰冰地说:“上次我和父母叫你废除婚前财产公证,你只是写了保证书。这两年都过去了,我多次叫你去公证处,你总也不去。我没法信任你!现在咱们就把话挑明了吧,如果你真心待我,我给你两条路选择:第一,让我分享你的公司领导权,做副总裁;第二,把你的财产正式划分一半到我名下。”望着一本正经的徐莉,我有点哭笑不得:“莉莉……”徐莉劈头扔下一句:“你好好考虑吧。”说罢拿出几件衣服,扭头走出了家门。
我知道徐莉又回娘家去了,我没有拦她。
那张空白的签名纸葬送了一切
这次我没有去接徐莉,就这样与她僵持着。过了几天,徐莉突然自己回家来了,而且,照样上班、照顾我,仿佛从未与我有过什么矛盾。我虽心感诧异,但也不愿再起事端,心想过去了就过去吧。就这样过了半个月,一天晚上,徐莉早早上了床,我进卧室时看到她正在几张白纸上涂写着什么。我顺口问:“写什么呢?”她凑过来,仿佛很不在意地问:“罗劲,你的名字的繁体字怎样写?写给我看看。”我不假思索地接过她递来的白纸,在她指的地方龙飞凤舞地写下了繁体“罗劲”两个大字。她拿过去笑着说:“你写繁体还满好看的嘛。”接着又递过来一张白纸,说:“再写个,我照着写写看。”我照办了,徐莉把我写了名字的两张纸随手放在床头柜里,随后熄灯睡觉。
第二天,徐莉居然又不辞而别。我感到莫名其妙,打电话到她娘家,她只说了一句:“咱们离婚吧。” 我惊呆了,离婚?我从未想过离婚啊!我的心一阵绞痛,问道:“我们之间难道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了吗?”徐莉说:“你让我太没安全感了。我主意已定,你若不同意,就上法院吧。”我以为她只是说笑,没想到过了一个星期,我果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徐莉真的上法院起诉离婚了!
2003年11月10日,我和徐莉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徐莉当庭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起来:“罗劲与我结婚前,就带我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在家庭经济上更是一直对我防着一手。他的所作所为,明显是为了今后甩掉我不用分财产。这些年来我的精神上一直蒙受极大的压力……好在罗劲后来良心发现,写下了废除公证的保证书,还答应给我一半财产,在公证书上签了字。但我还是要离婚,这样的日子不想再过下去了。”我听得直愣,难道这就是徐莉要与我离婚的理由?而且我什么时候答应过分她一半财产?徐莉还当场出示了由我签字的委托书和公证书。
我惊呆了,我何时签过这样的公证书?我要求验看那两份证明,原来,这两张所谓有我签名的证明,竟然就是那天晚上徐莉叫我写下繁体名字的那两张白纸,然后添加内容而成的,我只觉得一阵晕眩。然而,对面的徐莉居然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我定了定神,当庭指出:“这两份文件无效,因为公证书是在未经我本人到场的情况下所写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这根本是伪造的文件。”我详细述说了那天晚上的情景,徐莉立即表示我在说谎。经过讨论,法庭认为我们双方证据均不足,发回改日再审。
我的心彻底冷了。我木然地回到家,沉思许久,从保险箱里找出一份文件,开车来到当年我与徐莉做公证的律师行……
一个星期后,二审开庭。我们双方都没有新的证据。法庭根据徐莉所出示的公证书未经我本人到场这一事实,裁定那份公证书无效。听到这个判决,徐莉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从她的脸色我可以看出,她内心正在紧张地思索着与我离婚还有没有必要。这时,我不紧不慢地拿出一份材料,说:“我这里还有一份公证书,是原告从未见过的。我请求法庭当庭宣读。”徐莉眼中露出了疑惑的神色,法官也不解地接过公证书,宣读道:“……我声明,1998年10月5日我和徐莉的婚前财产约定书作废,徐莉理应与我共同享有我的全部财产,无论婚前婚后。1998年10月6日,罗劲。”听着听着,徐莉的眼中闪出了光芒,还没等法官读完,她就忙不迭地叫道:“我撤诉!我不与罗劲离婚了!”
我看着徐莉,仿佛要看到她的心底。我缓缓地说:“徐莉,这份证明是在我们做婚前财产公证的第二天,我重新写的,目的是日后给你一个惊喜。可是,你却太令我失望了!”徐莉眼中闪着泪花,她几乎哭出声来:“罗劲,我对不起你,你原谅我吧!我撤诉,我们还是一起好好过日子!”
我摇摇头,说:“来不及了。上次退庭之后,我已经到律师行,再次撤销了这份公证书。现在你不与我离婚,我却要和你离婚。你从我们的婚姻里最想得到的财产,现在已经拿不到了。莉莉――”我的声音变得沉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