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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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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年度履职报告

建筑年度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政府监察、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体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力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积极创新管理方法,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强化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二)完善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增加企业安全管理各专业人员配备,逐步推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委派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检测数据统计。

(三)积极争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全部按要求进行创建,继续开展县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验收工作。

(四)在所有新开工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用品,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

三、主要措施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严格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建管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履职情况检查制度的通知》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完善安全机构的设置、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强化对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试行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现场带班、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制度,推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企业委派制度,有效掌控施工企业履职情况,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审查挂钩;督促监理企业重点把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材料设施设备进场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审查监控关、隐患整改复核验收关,严格落实旁站监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月度自查上报等自检自控工作。与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个施工现场,落实到人。

(二)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各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对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建设手续,及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格进行施工的,除责令停止施工外,分别对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处罚;严格查处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约谈、记入不良行为、责令停工、暂扣或吊销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企业投标、经济处罚等手段,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形成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创新安全监管办法,调整安全监管思路,确保建设各方安全责任履行到位。

积极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一是将监管重点由实体隐患向企业安全行为和现场实体隐患并重上转变,对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督促监理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法定安全监理责任;三是重点做好企业人员履职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科、现场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在岗情况、履职情况、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等。

(四)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严格规范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拆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程序,严肃查处未经方案论证擅自开挖的行为;严格危险源公示、过程监控和报告工作,对深基坑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联动把关制度;督促建设各方对高大模板梁底扣件紧固力矩进行100%检查;重点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日常检修保养、大臂安装维护用保险钢丝绳、施工升降机限载等措施,从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拆装队伍资格、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成片小区工程塔吊合理选址等各个方面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起重机械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后期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吊篮,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具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安装后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每个吊篮内只准进入两名工人作业,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对“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项目,提前介入监督,加强预防和控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依法选取有资质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程监理、方案审批论证、专职安全员配备等制度,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把材料和吊篮等设备的进场关和使用关,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安全。

(六)深化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继续做好“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基地”培训工作,深入工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大基地教育的覆盖面,保证培训取得成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保证工人的入场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级教育”培训到位,工人未经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积极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教育培训等活动。

(七)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提高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继续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凡符合创建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有条件的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图集为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2011年,所有新开工工程将逐步推行工具化防护用品,力争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

(八)组织开展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全面提高监管力度和深度,严把跨年度工程开工关。在强化工程实体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制度执行、人员履职等安全行为的检查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复工。根据不同季节和阶段施工特点,组织季节性综合和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保证安全措施费用拨付,确保安全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为依据,加强对安全措施费用拨付情况的监管力度。建设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十)严格手续办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指派专人(分管经理或安全科长)负责安全措施备案,塔机拆装告知、产权备案,安全措施费拨付申请等各项手续的办理,保证各项手续办理及时、完整。

建筑年度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建筑年度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maoan”为你整理了这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工业园区业主、物业管理、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第一时间印发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组织区应急、工信、科创、发改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研讨了市安委办制定的三个清单内容,逐一对照工作方案和清单内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整治工作。

按照各项任务分工,开展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初步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罗湖区无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现有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1个,园区内主要为服装加工、电子、网商等类型企业。行动开展以来,结合现场安全管理整治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679家,发现隐患1394项,立案23宗,罚款16.49万元。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园区管理单位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照三个清单和路线图内容,多次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园区已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采取了封闭式管理,采取园区企业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建立园区公共区域安装有摄像头,对园区道路、重点位置进行实时监控。

(二)开展建筑物安全排查。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业园区建筑物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违规改造承重结构,破坏内部原有结构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必要手段严防事故发生。

(三)清退回收工业园区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

(四)开展交叉执法。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整治。

(五)促进标准化建设。整治期间,区应急管理局派出安全专家,联合街道安监中队,为工业园区诊断把脉,要求工业园区开展划线行动,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置能力,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多措并举,增强整治效果

(一)推进企业负责人履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强化园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业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强安APP,进行学习考核,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集中约谈。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局、莲塘街道办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及21个业主单位就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事项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对园区内存在“散乱差”的企业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业主、园区管理单位对园区引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把关,不得将物业租赁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工信、街道、园区管理单位及园区企业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部分工业园区单位对三年行动工作不够了解,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已将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推进时间等内容,现场传达并指导工业园区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标语上墙上架。

建筑年度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在办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分工明确,实行了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确保查处案件公平、公开、公正。具体由环境监察机构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处罚工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并将调查证据材料、调查报告提交政策法规机构审核,依法衣柜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实施行政处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环境执法程序

为树立环保执法形象,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全面适应新形势下环保执法的要求,我局对行使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梳理。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了局机关政治、业务、法律培训计划表,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对所有执法人员,不仅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而且强调执法的方法,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不得,彻底杜绝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努力使被执法对象心悦诚服,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到位。

(二)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排查、整治企、事业单位污染源。年初对2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对其排污情况进行监测,对存在污染隐患的6家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经过整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2015年度监督性监测实现达标排放,无违法行为发生;对污染处理设施没有经环保验收等各类环境污染企业,实施停止建设或生产,2015年共依法查处通达纸厂、香精香料厂、通大矿业、春天生物制药厂等4起环境污染违法案件。

二是排查、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源。针对百姓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了集中治理。对3家油烟排放不达标,噪声扰民的餐厅分批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单,要求2家餐厅必须限期整改到位,从而使油烟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无

三是排查、整治歌厅、基建工地噪声污染源。为了更好的对文化娱乐业及建筑施工噪声进行规范,减少噪声排放,并控制音量及营业时间。对建筑工地则是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高噪声的设备,减少噪声污染。尤其在高考期间,监察人员进行夜间检查,下发《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知书》250份,要求县城内娱乐场所在规定时间暂停营业,木材加工企业暂停生产,建筑施工单位夜晚禁止施工。经检查,发现违规歌厅3家、违规建筑施工单位二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到位。通过一段时期的检查与整治,我县噪声扰民情况明显改善,得到群众好评与认可。

四是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和整治。我县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听取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建议,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今年我局已争资上项,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勺哈乡、灵溪镇富坪村、河西社区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在实施中。

三、存在问题

我县在实际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法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缺乏环境法律知识或者不具备环保专业技术知识,缺乏环境监管实践经验,因而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往往不敢大胆执法。企业负责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抵制情绪,个别领导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太理解。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手段分为行政手段和物质手段,从行政手段来说,目前环保执法还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支持,例如法院的执行和行政领导的支持等;从物质手段上讲还缺乏必要的取证手段和监控手段,如移动执法设备等。由于环境执法手段比较落后,造成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到位,不能及时采集到环境违法的证据,这就直接影响了环境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履职,坚决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障环境质量良好。

建筑年度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peter_ding”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大武口区审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审计报告》(石大审报〔2020〕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及“归口管理”原则,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对《报告》提出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办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力方面存在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比例低,预算约束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编制率低,主要是在年初预算时未能提前研判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概算,所以未能将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造成预算资金编制率低。在今后的年度预算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聚焦部门主责主业,结合辖区财政实力,适当加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比例,将本年度明确实施项目和可支配财力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提高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单位指标执行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投资完成进度比例支付相应工程款,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影响,报告中指出的三笔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截至目前,三项专项资金已支出100%。今后,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用款计划及时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非税收入10.1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未上缴资金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0年5月已上缴国库。今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四)未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704.6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历年实施各类重点项目拖欠工程款较多,2019春节前施工单位多次上访,区财政无项目资金指标拨付。为解决突发上访问题,区财政拨付了5万元人员经费用于支付2015年大武口区朝阳街以北街路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019年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项目建设资金699.69万元,用于支付2013年至2017年历年工程欠款。对上述两个方面问题,我局已多方申请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资金原渠道。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关于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调拨资产未办理手续、借出资产未及时收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组织人员对占有、使用、借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及时与调拨接收单位及资产借用单位进行核准,对已报废资产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对已调拨资产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对借出资产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和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前,不因赶抢工期而开工建设。

(二)工程项目未按期竣工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承建的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共分五个标段施工,其中:一、二、三标段于2019年11月份全部完工;四、五标段牵扯绿化补植,2019年11月份绿化补植无法保证成活率,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三家单位协商,决定于2020年春季实施绿化补植;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4月底复工,5月下旬完工。同时,由于该项目雨水管网需穿越世纪大道,且世纪大道西侧道路下有国防光缆,工程施工只能在国防光缆不执行战备任务的间隙组织,所以雨水管网迟迟未能穿越世纪大道。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国防光缆管理单位协商,该段管网进行顶管施工。因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属于整体连通系统工程,五标段管网未能及时穿越世纪大道,所以该工程未能及时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环保验收阶段。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二、三标段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因为项目占用宁夏合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协商解决完毕土地补偿费用金额及及资金来源问题,实际进场施工为9月中旬,在施工过程中需报请规划变更管线位置的问题,导致11月15日冬季停止施工前无法完工,在2020年春季复工前,又遇到疫情致使复工时间比原计划延后70天,导致工期滞后。复工后,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单位加班加点,至8月底二、三标段已基本完工。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绩效管理

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工程。我局与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7月26日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按照2002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编写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此类型改造项目3000万元以内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为103.8万元,我局与设计单位协商后签订设计费用为93万元。2019年11月26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按3%记取为66.52万元。我局向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请示超出批复部分的26.48万元通过项目预备费进行支付,大武口区发改局批复同意。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2019年12月11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解放街文明路至前进路段)改造项目。2019年12月3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23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以上项目设计合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后续批复低于设计合同签订金额,属于设计文本编制失误,我局今后将严格加强管理,确保设计文本编制与设计合同保持一致。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委托宁夏图域达测绘有限公司进行地形图测绘,委托宁夏德坤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后委托中国市政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过程中,一是由于开挖需要破坏建设东街延伸段机动车道道路,同时,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放大开挖坡比,为了保证现有道路完整性,所以将此段管线向南迁移4.5米;二是此项目管线需穿越海城星湖天地小区现有混凝土路面,为保证两侧楼体建筑安全,设计考虑钢板桩支护方式进行保护,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钢板桩支护对两侧楼体有基层扰动,有安全隐患,需要将钢板桩支护更换为螺旋灌注桩支护;三是五、六标段地勘报告显示存在0.5—2.5米深液化土质,设计考虑液化土层挖出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实际施工过程中,挖出的液化土土质较差,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无法达到地基承载力要求,故设计出具变更,采用砂夹石换填。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改造工程、朝阳街文明路贺兰山路春节道路亮化工程、2020年春节氛围营造和中心商业区美化工程,该四个项目均在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之后实施;2019年3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关键节点管理规定及流程导则>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招标投标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满足施工(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和类别确定的资质要求)最低资质的同时,项目业主单位采取委托方式选择信誉好、资金力量雄厚的企业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施工规模和类别及取费标准直接委托。我局委托的施工单位均不属于列入惩戒对象“黑名单”的企业。

(五)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大武口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示范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我局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更加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更加符合部门工作需要,并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权,依法依规依制度办事。三是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局项目办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键节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做到懂法守规,为更好履职尽责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