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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净化患者就医环境,市卫生局决定即日起至年12月15日,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依据
1污染病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4医院感染管理方法》
5消毒管理方法》
6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7平顶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局成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成立主管局长负责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一)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对所管辖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所属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民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觉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立即认真落实。
三、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重点检查建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内部转运平安制度、平安防护制度、交接登记制度、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集中处置制度、监督考评制度、经常性培训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二)分类收集。重点检查是否按卫生部和国家环境维护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执行分类收集。
三)临时贮存。重点检查是否在医疗机构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设备。
四)分层管理。严禁将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具转卖给不法商贩。
五)处置情况。医疗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进行毁形消毒。否直接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集中处置,针头、刀片等锐器是否收集在防锐器穿透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集中处置。
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重点检查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是否在第一操作环节毁形并作消毒处置;可以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作为过渡性处置方法的设施选址是否远离住宅和耕地,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在设施周围设置防止畜禽和无关人员接近的防护设施;不能采取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的医疗废物,消毒后是否集中填埋,并在集中填埋地设置固定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平安处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医疗废物平安管理工作。
二)依法规范。
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污染病传达和环境污染事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掌握《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依法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三)加大力度。
处置不当对环境和群众健康平安将造成巨大威胁。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和《平顶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方法》依据《年省污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卫监[]48号)立即开展对本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的拉网式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置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规定进行立案处分,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要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全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体系,加强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四)落实责任。
【摘要】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医疗垃圾的产生、管理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一次性医疗用品德普及使用,必然会造成大量医疗垃圾。因此要加强医疗垃圾的安全管理,减少医院环境的污染,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避免其对社会和医务人员的直接损害。
【关键词】医疗垃圾;管理;作用;杜绝危害
医疗垃圾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医疗垃圾。[1]
1 产生、包装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垃圾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5类。各科室每天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照要求,严格包装,医院专门制订符合国家环保局和卫生部要求的标准黄色医用垃圾袋,上面印有黑色警示标识和医院名称。并购置了专用利器盒、密闭医用垃圾筒。垃圾袋达到3/4满时用感染胶带扎紧袋口,贴上标签,注明科室、日期,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垃圾不需再浸泡消毒、毁形。诊疗用后的针头、缝合针、刀片、玻璃试管等,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利器盒内,并在盒面标签注明科室、日期。废消毒剂,如过期的过氧乙酸加等量水放置1周后倒入下水道。
2 收集、运送管理
医院责成一名专职人员(经培训后上岗)每天下午固定时间从科室将包装的医疗垃圾与科室值班人员认真交接、签字登记后(医院印制统一的医疗垃圾交接联单)按规定送到焚烧处。全院医用垃圾日产日清,登记资料统一保存。
3 医疗垃圾处理的措施
3.1 制定医疗垃圾处理的有关方案: 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首先,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管理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医院感染科严格监控,再就是制定奖罚方案。
3.2 加强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认识:宣传有关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环境卫生意识和“标准预防”意识。
3.3 加强对医务人员德培训各医院,根据医院自身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内容。每月各科室召开一次感染控制管理会议。要求专人负责,记录,全员参加做好笔记。提高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
4 分析和总结
我们认为现行的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有关部门管理不够规范,未完全落实相关制度,监督机构不够严密;临床工作人员忙于开展业务,在配合处理医疗垃圾方面不够积极主动。[2]
5 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质量
为使《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到位,医院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中。通过抓环节、堵漏洞、加大检查力度,使我院医疗垃圾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我院通过以上对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包装到运送、处理,环环紧扣、层层把关、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保证了医疗垃圾不流失、不泄漏、不扩散,减少了环境污染,杜绝了医疗垃圾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机构医疗管理办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国环保产业.2003.(7):4-5.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9.400
我院是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拥有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这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在医疗废物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然而,医疗废物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医院感染工作的重点之一。因此,2009年1月开始我院领导与院感科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出台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对照标准,查找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与对策,层层落实,收到了满意的效果。
存在的问题
概念区分不清:医院废物与医疗废物概念混淆,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医务工作者与一些医院的实习生。不知道医院废物是属于无危害垃圾。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工作中产生的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对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医疗废物分为5大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在工作中常常发现感染性废物中混有药物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中混有损伤性废物,非感染性垃圾混入医疗垃圾,如输液袋外包装,药物包装盒等医疗垃圾属于非感染性垃圾,都混入黄色垃圾袋内。
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患者使用过沾有血液的中单、棉签、棉球及医务人员的口罩与帽子等混入生活垃圾容器内,还有个别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混入治疗室的黄色医疗垃圾筒内。
医院废物暂存库房管理不到位:库房无专人管理,位置安排不合理,面积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没有照明设施,没有水龙头及地下排污水条件,没有防鼠、防蚊、防盗等设施,也没有各种消毒、洗手等必备设施与条件。
制度制定不够全面: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缺少重视,制度制定不够健全,管理与检查的力度不够。
缺少培训: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条例和办法学习培训不到位,各科处理医疗废物及管理暂存库房工作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大多是医院从农村招进来,年龄偏大,对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流程不清楚,甚至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个别勤杂工把一些医疗废物如橡胶手套等私自出卖。
职业防护不够重视:各科废物处理人员与暂存库房管理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薄弱,在收集医疗废物与处理医疗废物时没有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医院发放的防护用品不足,如洗手液、胶鞋等。
管理对策
领导重视:医院加大投入,与杭州大地维康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签定合同,使用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要求的各种包装容器,如防刺破的带盖利器盒,各种型号的黄色废物袋,黄色脚踏医疗废物桶、黄色医疗废物周转箱等,从而避免医院感染的发生。
健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医疗废物处理流程、防护措施、各种警示标识及监督考核等,各部门负责人与专职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工作制度的落实。
暂存库房的设置:库房位置应远离医院医疗区与生活区。应有严密防鼠、防蚊、防盗设施,地基保证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排污水管道通畅。具备良好照明设施和通风条件,每天用紫外线灯管对暂存库房进行空气消毒。库房内废物按医疗废物五大类分别放入周转箱内,相应位置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各交接记录要齐全,签名要完整。
加强学习与培训:对所有的医院工作人员加强有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在工作中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理流程正确进行分类收集、运送、储存。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强职业防护意识,坚决杜绝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等现象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周围环境遭受医疗废物的污染,造成疾病的传播,县卫生局极为重视,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工作的重要议程。组织召开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医疗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确保医疗安全规范有效。
二、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
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弃物由南宁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兆洁公司)统一收集和处理。今年以来,在县城内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芦圩镇卫生院、宾州卫生院、新宾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统一由南宁市兆洁公司运送和集中处理,处置率为100%。其他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弃物也与南宁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兆洁公司)签订了收运及处理医疗废弃物合同,并按合同履行职责;做好医疗废弃物的转移交接工作,并按规定填好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的签收登记工作。污水处理专人负责,每天用含氯制剂消毒后再进行排放,并认真做好记录。分布在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要求各单位每天集中消毒浸泡、毁型、焚烧处理,不得将用后的医疗用品进行回收它用或随意流放。
三、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今年以来,县卫生局认真监督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集中运输工作;积极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处理;并积极协调各医疗单位与南宁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签订好收运及处理医疗废弃物合同。
6月19日至21日,国家环保部对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于8月份复查整改情况。7月1日,市里召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整改工作部署会,市委书记于伟国、市长刘可清亲自到会部署工作。市环委会印发了《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初步整改计划》,要求各部门要针对环保部复核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复核,现提出整改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监控部门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二、规范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暂存场所要具有防盗、防渗漏、防流失扩散等措施,要有规范的警示标志(放置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和容器也应有警示标志)。每批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不得任意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不得在非暂存场所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三、规范医疗废物申报、收集、交接、转运的管理,填好一表、一帐、一单、一卡。
一表:各医疗机构必须于每年1月10日以前向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监察大队报送《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表》,统计汇总上报上年度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申报新年度产生处置情况,并上报新年度医疗废物管理计划。
一帐: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台帐,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式、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字等项目,台帐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一单:交接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5年。交接时要规范填写,要有计重,医疗卫生单位没有计重器的,必须配备计重器。
一卡: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交由运输单位。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上述一表、一帐、一单、一卡的数量必须一致。
四、规范医疗废物的档案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完整的医疗废物管理档案,一表、一帐、一单应分年度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2012年8月底前必须完成2009~2012年医疗废物管理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