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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前执行董事保尔•麦卡利(PaulMcCulley)于2007年8月首次提出。由于各国金融体系和监管框架存在很大差异,影子银行目前没有形成统一定义。较常使用的是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影子银行:范围的界定》的研究报告中给出的定义,即影子银行是“游离于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在内的信用中介体系,其期限/流动性转换、有缺陷的信用风险转移及杠杆化等特征增加了系统性金融风险或监管套利风险”。由此定义可以看出,影子银行与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密不可分,风险内生于影子银行体系,而历史演进的逻辑也佐证了这个观点。美国次贷危机发端于2006年底,然后保尔•麦卡利提出了影子银行的概念,随着次贷危机的深入演化,影子银行得到了更多关注,并被认为是百年一遇国际金融风暴的关键因素。但影子银行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金融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始于20世纪70年代,远早于次贷危机,其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既增加金融供给,促进金融创新,又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樊晓静等、王晓枫等通过时间序列分析发现,我国影子银行与GDP、CPI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影子银行在一定规模上能够促进经济增长。闻岳春、肖敬红基于银信合作的视角,从信托公司和投资者两个角度对Gennaioli等人的影子银行模型进行拓展,结果表明在市场达到均衡时,影子银行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并能有效地分配风险,有利于社会总福利的提高。刘太琳、董中印的实证分析表明,影子银行过快的规模扩张明显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要正确把握影子银行与风险之间的关系,需澄清以下四方面的认识:其一,金融机构与影子银行业务。金融机构是影子银行业务的行为主体,后者是前者行为的结果,两者有时很难绝然区分开,但并不是所有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都有风险,直接引发风险的是影子银行业务,故影子银行研究的重点是Banking,但要通过约束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来控制影子银行的风险。其二,金融创新的双重性。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产业不断适应变化中的经济金融需求,金融创新使影子银行规模不断膨胀,影子银行的系统重要性不断提升。金融创新也存在试错的成本,尤其在创新过度时,可能诱发金融风险,但不能因为会带来风险而停止金融创新的步伐。其三,金融改革与金融风险。金融改革通过推出一些新的金融机构主体和金融业务,完善了金融市场体系,推动了金融深化,由于缺乏监管能力和经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业务会演变成影子银行业务,并成为风险隐患。只要风险可控,就不应该阻碍金融改革继续推进的进程。其四,影子银行发展的阶段性。不同的经济发展背景、金融发展程度、监管框架、政治历史文化传统等各方面的差异,都会导致影子银行的发展阶段、积极作用和负面作用即风险的不同。一国的影子银行引发了风险,另一国的影子银行却可能仍在发挥积极作用。各国监管影子银行的做法和经验只能借鉴,不可照搬。可见,影子银行内涵十分丰富,其业务广泛存在于金融活动中,与各种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的关系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多,正负两方面的作用同时存在。如果不能理清影子银行引致风险的脉络,就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影子银行,就不能引导其发挥弥补传统银行的信用不足,优化资金配置效率的功能。
二、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关键因素
影子银行的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信用扩张、规避监管等功能并非影子银行所独有,这些功能也并非只有负面作用,由此认识影子银行会模糊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界限,会放大影子银行的风险,而影子银行特有的风险一般隐藏在各类金融活动中,不能被轻易捕捉到。如果从美国次贷危机这百年一遇的风险等级和该危机爆发当时的情景和逻辑中去考察,就比较容易认识影子银行风险的本质特征。概括地说,美国次贷危机凸显了影子银行以下三大风险因素。一是全业务链风险评估缺失。回顾美国次贷危机的全业务流程,首先是银行根据审慎原则发放次级抵押贷款(SM);为分散流动性风险,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将SM按数量、期限、利率和风险特征等分类打包成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MBS),出售给投资银行;投行将MBS和其他债券组合成信用级别不同的抵押担保债券(CDO)及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分别出售给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养老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结构性投资机构(SIVs)等。在这一系列金融创新中,由于前后业务高度的市场关联性,无意中形成了一个金融业务链条。其中每单个环节的行为都是理性的,发挥了信用强化、分散风险的功能,但从全业务链条来说,却从某种程度上积聚了风险,存在集体的非理性和集体行为的困境,因为后续的金融创新严重割裂了产品本身和基础资产之间的联系,纯粹是基于交易模型的金融工程应用,造成市场分割化和市场不透明,使市场参与者很难有效处理信息。这种市场失灵不经矫正会导致金融系统中的资本分配缺乏效率并导致系统性失灵。也就是说,各个环节风险分散的过程,也是风险积聚的过程,风险分散是显性的,而风险积聚是未受注意和未加核实的,哪种效应更大,取决于基础资产的质量和后续创新对基础资产信息掌握的程度。由于该业务链条涉及众多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没有一个行为主体能清晰认知和评估其隐藏的风险,理性市场参与者们个人也缺乏监督风险的激励,因此,此类金融创新延伸的业务链条越长、关联度越高、产品越复杂,积聚的风险越大。二是忽视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影子银行比较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事实不可避免地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监管套利促进了对影子银行的需求。证券化操作带来了影子银行财务状况健康的错觉,其风险性似乎比单笔抵押贷款的风险要小很多,而且2006年底前受低拖欠率形成的高收益诱惑,及对美国投资市场、全球经济和投资环境过去一段时期持续积极、乐观情绪,信用衍生类金融市场规模从2003年到2006年膨胀了15倍,达到50万亿美元的惊人规模。如此狂热的市场需求,刺激了金融创新业务链的循环,即刺激了业务链条的源头———次级贷款规模的迅猛扩张。
为了追求盈利,在优质客户稀缺的情况下,美国房贷机构不断放宽放贷标准,将贷款发放给更多信用等级低、收入证明缺失、负担较重的客户;在发行按揭证券化产品时,有意不向投资者披露房主按揭付款能力和零首付情况;评级市场的不透明和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又使得这些高风险资产顺利进入投资市场。这些有毒资产经过系列金融创新和业务链条延伸,加上杠杆率提高,风险积聚功能远远超过风险分散功能,风险被成倍放大,形成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三是银行评估交叉业务风险深度不足。影子银行主要涉及证券、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商业银行却深度参与。商业银行通过三种渠道介入: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银行通过赎回条款承接风险;在发行CDO、CDS等金融衍生品过程中,银行一方面是优先级证券化产品的买家,另一方面,给投行、基金等市场参与者融资,而且是高杠杆的融资。艾伦•格林斯潘在对比分析美国1987年经济泡沫、2000年互联网泡沫和2008年房地产泡沫之后指出,房地产泡沫破灭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关键在于债务杠杆的重要性,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上的资本金被深度侵蚀。表面看,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借款户的信用等级远高于次级贷款客户,实质上,由于影子银行业务的有毒性和高杠杆,贷给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该业务的风险极大,而商业银行对此却茫然无知,更没有意识到要去深度评估风险。由于商业银行多渠道参与交叉业务,打通了风险交叉感染的渠道,次货危机中美国银行业面临十分严峻的困难,2008年美国当年宣布破产银行家数达到23家,远超过之前5年的总数。上述三种风险因素中,全业务链风险评估缺失带来的风险是影子银行所特有的,是影子银行风险本质的突出表现;如果说影子银行有显著的正面作用,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通过强化全业务链的风险而使其负面作用超过正面作用;由于对全业务链风险的忽视或无知,银行评估交叉业务风险深度不足,使转移出去的风险又重新蔓延回到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商业银行,引致国家整体流动性紧缩,金融风险恶化为金融危机。
三、中美影子银行风险特征
比较由于次贷危机发生时我国资本项目不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低、外汇管制严格,美国影子银行业务链向我国延伸碰到了不可逾越的屏障,所以我国受次货危机的直接影响较小。既然影子银行伴生于次货危机,而我国又与次贷危机较少关联,中美影子银行就有很大的区别。郑智、刘兰香认为,美国影子银行业务是基于资产证券化、回购组合并衍生出丰富的交易工具,而我国影子银行不存在高度发达的证券化产品,充其量只能算是“银行的影子”。陈继勇、甄臻从参与主体、运用的金融工具、信用扩张机制、宏观经济背景、监管框架、风险特征等六个方面对中外影子银行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更高,应尽快明确影子银行定义、业务类型及监管要求,防范过度扩张和监管盲区。巴曙松结合影子银行在华尔街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指出中国影子银行仍在金融监管范围内、不具备明显的高杠杆和大规模期限错配的特征、不具备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应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从防范系统性风险角度实施差别化监管。国内学者对我国影子银行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争议较大,从本文研究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三个关键因素看,我国影子银行产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很小。理由是:其一,金融业务链较短。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关键是全业务链风险,形成全业务链的桥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相关金融衍生品,而这些在我国规模都较小,且主要集中在银行的表外业务中。2005年3月我国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受次贷危机影响暂停至2011年继续试点,到2013年底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只有1054亿元,而且基础资产的行业分布广,通过证券化分散风险的效果好于美国高度集中于房地产的情况,加上金融业务链条短,业务链延伸中的风险积聚效应明显小于风险分散效应。因此,在我国,隐藏在银行表外业务中的全业务链风险较小。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以及民间金融极少涉及证券化产品,此类风险更小。其二,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较小。该效应依赖于金融业务链的长短。由于金融创新不足,金融市场不够发达,除银行的表外业务外,以某类基础资产为主,通过证券化、金融衍生品之后产生旺盛的终端需求,再回过来刺激原始基础资产需求,形成不断膨胀循环过程的金融事件极少发生,故我国影子银行通过正反馈效应积聚的风险较小或没有。其三,交叉业务风险可控。当下银行表外的交叉业务主要包括银信合作、银证合作、表外商业汇票等形式,其中银信合作理财已符合一定的影子银行特征。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银信合作规模2.03万亿,银证合作规模1.78万亿,两项相加约3.81万亿,这些影子银行业务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违规风险。近两年来,银监会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比如要求银行将银信合作业务从表外转入表内,未转入表内的按照10.5%比例计算风险资本等,控制了银信合作业务的风险,银证合作等也在严格监管之下。其他两类影子银行机构几乎没有交叉业务。
五、结论与建议
一、影响县级人民银行监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1.监管目标模糊。对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问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把货币政策目标等同于金融监管目标,有的把监管目标局限于保护存款人利益,有的则超前地把转轨时期的监管目标等同于市场经济时期的监管目标。由于认识上的模糊,没有把转轨时期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界定在维护金融业的安全稳健、防止金融风险这一核心上来,导致县支行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左右为难。
2.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监管职能分散、力量分散的缺陷,导致监管合力难以形成。县级人民银行内部监管部门按上级的要求必须对口设置后,由于县级支行人员编制有限,在保证基础业务科室基本规章制度执行的前提下,监管部门的一个科室只有1至2个工作人员,导致监管力量分散,职责分散,多头监管,各监管部门工作不协调,不能形成监管合力,无法全面解决问题,严重影响到县级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如金融管理科作为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农村合作金融管理科作为对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分管金融企业的市场准人和退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离任审核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管。但计划、会计、国库等部门作为现金、利率、开户结算、国库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货币金银科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部门,与机构监管部门在职责分工上形成交叉重复。这样,既导致了人民银行监管力量分散、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又造成重复检查而加大了被监管对象的接待负担,极不利于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这还与上级行在监管任务的安排上,缺乏统筹协调有关。
3.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上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缺乏必要的设备和程序,监管检查以手工为主,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信息核实效率低。金融监管中的技术手段落后,已不适应有效监管的需要,制约着监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4.监管人员素质低。监管效率的高低直接取决于监管人员的素质。由于中央银行本身不经营商业性金融业务,不少监管人员缺乏实际金融业务经验,部分监管人员素质偏低,有相当一部分监管工作人员不具备监管工作的资格和能力,这样不仅很难做到及时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高风险和违规操作,而且在金融机构面前也难以树立中央银行的监管威信。
二、提高县级人民银行监管效率的对策措施
1.明晰监管目标。要提高监管效率,关键是树立全新的监管理念,把“维护金融业的稳健、防止金融风险’作为当前转轨时期的监管目标,避免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一方面,要采取断然措施妥善化解已经出现的风险和处理已面临支付困难的金融机构,最大限度减少震荡,维护金融业整体安全与稳定;另一方面,必须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正确分析和判断金融创新趋势及其风险领域,建立起风险的早期识别和预警系统,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防止风险的积累、扩大和突然爆发。
在监管的内容和方法上也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鼓励金融创新,提高金融监管效力。我们的金融监管要逐步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当前在金融监管中要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二是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三是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传统的手工检查和现代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为主的方向发展;四是由对金融违法“创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向发展。
选准金融监管的着力点。根据不同时期监管政策的要求和金融企业的自身特点,努力寻找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内控的最佳结合点和结合方式,切实将金融监管政策融入金融企业完善内控、加强管理的工作之中,以此寻求金融监管与金融企业内控的最大合力,避免监管的无效劳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县级支行的科室设置,完善央行监管前沿阵地——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体系。要克服治标不治本的短期监管行为,建立以金融稳健运行、金融整体有效性和金融中长期风险预测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合并县支行的所有监管科室,集中力量、集中职责。对县级支行的现有机构进行改革,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现有的科室进行撤并,由现在的6-8个科室撤并为两部一室,即:撤销金管科、计划科、农村合作金融监管科成立金融监管部;撤销会计科、国库科、货币金银科成立营业部;撤销人秘科、保卫科成立办公室。二是将原会计、国库、货币发行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全部移交金融监管部,一个窗口对外实施金融监管。这样改革后有三大优越性:其一,可以解决县级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过度分散的问题。将原来各监管科室的力量进行了集中,有利于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指挥,如利率、结算、现金等季度性检查就无需对同一家机构分别组织三次甚至若干次的检查,只需一次性检查即可完成,能有效地避免重复检查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大大减轻被监管机构的接待负担。其二,有利于基础业务科室集中精力搞好业务核算,提高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其三,可以实现“两个结合”:一是实现监管与调研的有机结合。由于将计划统计、非现场监管、调查研究等职能全部交由监管部负责,在工作安排上就可解决“单打一”问题,在对金融机构进行某项检查时,就可同时对其它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和检查,工作人员回行后再按工作分工进行分类汇总处理,分别上报。这种办法能有效地解决县级支行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在组织专项调查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监管措施,有利风险的及时化解。二是实现服务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既可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服务,又可在服务中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为更好地搞好金融监管奠定基础。
3.落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手段。
(1)依据监管职责,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和监管内控制度。要保证监管目标的实现,提高监管效率,必须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和内控制度,对监管部门及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作出明确规定。为保证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责任制时,可实行监管职责AB制,即每个监管人员既承担一部分主要监管职责,还要承担一部分协助监管职责,避免出现监管工作空档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对于涉及区域金融秩序和金融风险等重大工作,实行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调配力量、统一组织实施等做法,有效地发挥监管部门的整体功能。
(2)强化督促落实,严格监管约束。制定实施工作考评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监管人员要根据本岗位工作要求,主动制定计划,落实任务,汇报工作。同时,规定工作纪律,要求监管人员不以管谋私。对监管人员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事故和发生的违反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记载,并根据所犯错误的程度和工作责任的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以进一步树立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3)改善监管手段。一是要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变人民银行主要依靠手工作业进行监管的现状,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加大计算机在金融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电脑化管理,实现金融监管指标电算化,把监管人员从复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调查和处置金融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难问题。二是要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信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金融监管档案信息系统,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环节。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要全面记录辖内每个金融机构业务发展、高级管理人员、金融风险、违规经营等情况,做到金融监管有效资源丰富,记录全面、真实、准确,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建立金融政策法规档案,通过掌握金融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理清监管思路,杜绝金融执法中的误解和偏差。要对金融机构档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档案、非现场监管档案进行整理、规范和完善。机构档案要分系统按行别建立,档案内容分机构设立、业务范围、业务变更、违规查处、机构年检、市场退出等六大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分系统按人员建立,档案内容包括任职审查、任职考核、离任稽核、任职资格取消等四大项;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档案按行别收集,包括各机构报表资料、自查报告、非现场监管报告和报表等内容。
4.完善监管工作规程,提高监管效率。推行程序管理,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操作。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需要,必须实行程序化管理,即对目前的监管任务,依据操作的先后步骤,进行科学设计,优化筛取,组合出最优工作程序,并用以操作的一种管理方式。要涵盖金融监管的全部内容,使各项监管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易于操作,统一规范,运作有序。程序化管理的实施,不仅可以规范监管工作的实际操作,而且可促使监管职责AB制落到实处。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金融改革的日益深化,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金融创新的空前活跃以及电脑网络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对县级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金融监管队伍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新业务和金融创新显得严重滞后。金融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增强和水平的提高与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步伐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1)充分利用现有监管人力资源,按现有人员的专业特长,合理配置人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要选拔综合业务素质强,能够公正执法、廉洁敢管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监管部门。”
(一)灾前:防范与早期预警,提高抵抗力
微型金融有助于降低农户的旱灾脆弱性程度,提高其抵抗力。微型金融可以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基本生活稳定;并且通过平滑消费,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可以增强贫困农民的信用水平,增强其获得资金帮助的机会。小额信贷有助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水利、水电、农村电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是旱灾脆弱性的主要原因。小微信贷的投入为水利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小额保险公司提供的旱灾保险品种,改变了单一靠政府财政救灾的被动方式,通过实施市场化运作,更主动、更有效地减灾救灾,减轻旱灾给农户造成的损失。
(二)灾中:减轻和适应,增强抗灾能力
微型金融在抗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通过直接捐款和提供优惠贷款等形式,给受灾群众提供救灾资金等。保证灾中抗旱救灾贷款需求和农业物资的供应。通过开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特色农业贷款等绿色通道,提升对农业企业和受灾农户的贷款服务水平。加大贷款力度,满足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企业的贷款需求,保证灾中农业物资的供应;优先满足农户抗旱救灾的贷款需求,支持农户兴修水利、打井抗旱、购买农机具等抗旱救灾工作。积极做好旱灾保险理赔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后损失。小额保险提供的保险赔偿降低了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了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极大地避免了受灾群众因灾返贫,因灾致贫。
(三)灾后:恢复和重建,提高恢复力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抗风险能力差,许多农民因旱致贫返贫。金融保障机制对灾后的恢复和重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灾后生活保障。如粮食因灾减产甚至绝收,农户收入减少,生活受到影响,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风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可能不愿意贷款给农户。在此困境下,微型金融机构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合理配置资金,加大对灾区困难人群的融资支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保障灾区生活可持续发展。灾后生产恢复。通过微型金融的各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灾后基础设施和卫生教育设施重建。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农作物种植的灾后维护以及其他农作物的耕种;信贷支持农用机具的维修、灌溉设备的重新铺设和修理等。
二、创新农村微型金融,实现农业旱灾风险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1.微型金融机构的组织与管理创新,提高自身的抗灾能力在灾害发生时,微型金融机构只有自身抗灾能力强,才能更好地为脆弱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提高农村微型金融机构自身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增强其抗灾能力至关重要。一是加强微型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组建专业的农业旱灾风险管理团队,建立旱灾灾情数据库和旱灾预案体系,提高旱灾风险分析能力;二是建立利益相关者旱灾风险管理体系,密切联系外界防灾、救援等部门,及时跟踪旱灾预警信息,做好防灾抗灾工作。通过内部的完善与外部的协调沟通,促进微型金融机构获得可持续发展。
2.微型金融信息技术创新,提高防旱抗旱能力金融业对信息技术要求高,特别是灾害中的应急处理能力需要优秀的信息技术人才和完善的金融信息数据系统作为支撑。然而,微型金融机构往往面临信息技术人才缺乏和信息技术薄弱等问题,严重影响运营效率,从而影响防旱抗旱的能力。因此,要运用信息和互联网技术推动微型金融快速发展。一是加强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改造传统运营流程,全面实现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降低操作成本,提高机构的运营效率。二是加大对微型金融机构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电子化信息化操作能力,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微型金融产品创新,帮助脆弱性群体灾后的恢复重建在帮助贫困群体减轻旱灾影响和脱贫方面,微型金融机构开发的紧急贷款、重建贷款、小额租赁等新产品,能有效帮助受灾家庭迅速重置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旱灾频发地区,微型金融机构还应该不断开发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实现微型金融产品的多元化,为脆弱性群体提供最方便、最适合的产品,保证灾后重建的顺利实施。如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创新保险险种,提高农民抗风险的能力。
4.微型金融供给主体创新,拓宽旱灾风险管理的投融资渠道促进微型金融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缓解灾区信贷约束状况。一是拓宽民营资本进入微型金融领域的渠道和形式,鼓励民营资本建立村镇银行,支持民营资本建立可以覆盖农户贷款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放松民营资本参与微型金融的市场准入限制,以形成一种机构多元、适度竞争的普惠金融局面。二是通过民间金融“阳光化”促进微型金融发展,鼓励民间金融由非正规金融向正规的微型金融机构转变。
(一)房地产信贷风险压力升高我国房地产的融资渠道主要靠银行信贷,形成了相互的高度依赖关系,这样的关系基本上都是由房地产企业和商业银行的选择引起的,这种情况下,其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贷款越来越依赖,就会使得银行业遭受巨大的风险,1.如果没有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就不可能开始建设,这样银行就替代房地产企业承担了风险;2.一些没良心的开发商携款潜逃的现象在当今屡见不鲜,这样银行也会面临危险;3.开发商自身没有投入巨额的资金,所以对于开发商来说,资金回笼的压力相较于银行来说会小很多,这样就能够赚取足够的时间来抽取巨额的利润,这也是银行所担心的高房价现象。
(二)企业信用风险增加经济危机虽然不会直接影响我国经济,但是间接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尤其是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来说,出口企业的需求极度下调、利润大幅度下降、人民币的汇率直线升值、经营成本大大升高等都是造成出口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中小企业开始出现融资困难的现象,人民币升值和外部需求降低也造成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危机,国际经济恶化使得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在这种的情况下银行的信用风险越来越大。
二、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
尽管金融危机的产生大多数源于衍生工具的大量推出,但是这绝对不能够成为遏制国内金融市场创新以及改革的理由。金融创新对于国内经济来说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带来利润也能够带来危险,但是没有创新金融业发展就不会有原动力,效率也不会有提升,所以我们要在加速金融创新的同时注意加强金融管理的控制,以下是一些从金融危机机中总结出来的启示:
(一)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金融机构虽然能够从创新中得到许多的利润,但是相应也会有同样的风险。因为金融衍生商品具有相当复杂的构成,原商品不可能会有相同的复制金融商品,所以会有不同的风险需要发行者和使用者承担。因此,金融机构要提前预知这些风险,并且要在风险发生前想好解决和防范措施。
(二)合理利用衍生工具,防范银行风险对于衍生工具要学会合理运用,将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起来。在当今的国际大舞台上,金融业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快速发展着,金融机构以及银行等机构都逐渐将金融衍生品作为主要的组成部分。有时候在将风险分散和将流动性增长等方面都会产生更多的积极意义,但是风险的带来也是不可避免的。按揭贷款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它有很高程度的证券化特点,但是在最初贷款人和最终投资人之间都有非常长的交易链,会需要非常多的委托关系产生致使最终的信息出现几乎不对称的现象,这样就造成了金融风险。所以要考虑好金融创新对经济带来的影响,要在有效的机制保护下推出创新产品,将效率和安全处理在安全的范围内,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监管体系经济危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一些金融机构发现了问题,但是由于利益较大,所以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因此我们需要树立一个风险意识强化、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的金融机构,在日常监管中防范危机。此外,强化个人的信用监管平台,健全征信系统,对客户进行有效区分。以此为基础将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在最佳范围。对内部加强控制,将操作产生的风险尽量避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科学完善,将旧时的有效制度加强执行,建立新的赏罚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从根本上对风险进行防范。
三、结束语
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警示是深刻的、长远的。我国也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在大量地吸收外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我国也存在大量的外债,我国银行业受国家政府的控制程度也很高,同时权责发生制的执行也使得我国银行业在收入的确认上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助长了泡沫经济。尤其重要的是,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呆、坏账是我国金融危机产生的最大隐患。从金融会计的角度,我国银行业欠缺一个象西方那样“信息提供正确及时、问题反映客观公正、自我调节灵活机动、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成熟会计核算监管机制,这是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头号大敌。
金融会计具有核算和经营管理两项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和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来实现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经营进行控制和调节。因此在分析会计风险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强化金融会计职能方面,也就是在分析金融会计风险类型和我国金融业会计风险现状、原因及控制时,界定在会计职能的发挥上面。
一、金融会计风险存在八种类型:
(一)信息失真风险
银行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信息进行反映,为维护自身利益不少行违反金融政策和上级行有关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上大做文章。致使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充分,真账假表、假账假表、任意调整收支科目等现象事实上掩盖了信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影响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客观评价进而带来更大的风险。
(二)监督乏力风险
虽说我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均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依法经营,但在不正当利益的驱动下,发放绕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会计核算监督检查不力、会计惩罚制度未跟上,从而变相地助长了违规经营情况的蔓延,加大了经营风险。
(三)财务成本风险
存款对于增强银行资金实力、奠定在同业竞争中的地位无疑是必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存款既是立行之本,也是支出大户。不顾效益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增设网点机构,草率开办各项新业务不计算资金成本,不搞盈亏临界点分析等非正常现象,加大了财务风险。同时筹集来的资金如果运用不充分,造成资金在银行内的积压和闲置,无效益资产的增加也会直接影响银行损益风险。
(四)操作管理风险
这类风险是指在银行组织内,由于会计操作上的失误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会计、储蓄或经办员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而风险性又大的部门会计,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资产损失是巨大的,同时还会造成银行信誉受损。
(五)支付结算风险
会计结算制度通过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的颁布为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细节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大额提现是结算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基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越权办理大额支付情况突出。对大额提现审核不严,极易产生支付结算风险。
(六)金融案件风险
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将银行作为其猎击的主要目标,各类案件居高不下、手段花样层出不穷,无论是假汇票、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明目张胆地抡劫,还是监守自盗、贪污盗窃、索贿受贿,任何一个案件必然会多少涉及作为整个经营核算部门的会计部门,一旦会计部门放松管制、降低核算水平,那就会为罪犯作案客观上开了绿灯,加大了经营风险。
(七)误导决策风险
会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未能及时向领导层提供决策需要的反馈信息,甚至未能通过核算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领导层决策失误,这是会计人员的失职。目前,会计部门普遍没有制定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参与决策职能形同虚设,无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周密化,一旦决策失误损失无法弥补。
(八)会计创新风险
无论是从市场竞争的需要、金融国际化趋势的需要、摆脱当前困境的需要还是从银行所经营的货币和信用实质内容上来看,银行都必须创新。从会计的角度,会计创新也是必须的。特别是在各行的财务管理方面,待挖掘的领域尚大。但如果不顾及适应这种开拓的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盲目照搬先进经验,就会造成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落后的经管水平、客观条件相违背的情况,如目前对企业全面推行的“权责发生制”对于我国银行业经营水平来说尚属超前,造成的虚盈实亏、用信贷资金垫支利税的情况使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潜在效益风险。
二、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的关系
(一)会计风险直接产生信贷资产风险
首先,如果会计在金融业务核算、经营、管理中出错以至于在提供决策依据时发生严重误导,在存在会计风险的同时,决策上失误也必然带来信贷资产风险;其次,会计信息系统失灵,必然会导致对金融业存在的信贷资产风险心中无“度”,没有一套完整的使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充分结合的风险监测指标系统、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使金融风险日趋严重。
(二)信贷资产风险倒逼会计风险
资产质量差、利息回收率低,为追求利润目标和眼前利益,必然存在人为调节各类报表,甚至采取种种手段虚增存款、利润、压缩逾期贷款比例,通过拆出资金、内部往来等科目超规模发放贷款等现象,促使会计风险更为加剧,核算质量难以保证。
(三)二者相互影响加大金融风险
会计风险与信贷资产风险二者产生后又互相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增加了金融风险。所以在银行业务经营中,要充分认识两种风险的互动作用,在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时,必须二者并重、不能顾此失彼。
三、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外部政策环境
首先,一九九三年的财会制度改革在我国确立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权责发生制未将会计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不采用会计谨慎原则来指导银行经营行为,小则事关金融业自身的厉害得失,大则事关整个金融业的安危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否。经济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亚洲金融危机从自身的角度来说就是脱离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导致的泡沫经济造成的,只重视权责发生制而忽略谨慎性原则对防范经营风险极为不利,甚至直接导致风险;其次,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监管缺少经验,监管力度不够,措施没有及时到位,因而很难在风险处于萌芽状态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第三,金融改革开放后,对金融会计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从上到下认识不够,有关法规不够健全,管理制度滞后,直接制约着会计职能的发挥,会计仅限于记账、算账、报账。而忽略了事前预测、事中参与决策、事后分析评价的管理功能。
(二)内部管理水平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会计观念的束缚,会计理论陈旧、人员素质低,核算手段落后,严重地影响了银行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现有的银行会计基本上都是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反映和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较笼统,同时信息可加工性差,不能满足风险管理对信息复杂多变的要求,会计信息质量不高。这表面上是由于目前的会计报表体系造成的,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由目前银行会计的服务目的决定的,目前银行会计的服务主要是外向的,侧重于对外界提供各种信息,对内会计特别是管理会计重视不够,信息质量不能保证。除此之外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说缺乏行之有效的稽查机制也是金融会计风险时有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会计人员工作繁重、知识更新慢,风险意识弱自我保护能力低再加上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不断翻新、全融案件时有发生。在会计监管上,平时我们过于注重存款计划、贷款计划而忽略了成本计划,造成成本观念弱化以及在会计活动中法制观念淡薄、竞争意识薄弱和竞争能力差等状况,直接导致了银行会计活动中风险的产生。
四、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来规避会计风险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充分了解会计风险成因的基础上,要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其指导方针是: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两制、两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自身人手,在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约束机制,适量适度开展会计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提高会计自身调节适应能力,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进而化解金融风险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简言之,就是依法监督、强化意识、提高素质、引导发展。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要防范金融会计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内控制度,实行集中核算
有效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其中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金融会计人员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唯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实行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的分离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二)重视会计分析,建立预警机制
报表反映的是过去的经营状况,但了解过去不是报表使用者的最终目的,报表的真正使用价值是通过对报表的分析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测前景,帮助领导层了解过去、规划未来。会计分析从内容上讲包括资产负债表分析、财务分析两部分,从形式上讲包括常规分析和专项分析两大类,只有加强会计分析,才能在充分了解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面对未来的变化作出有针对性的反映。才能帮助银行建立会计风险预警机制,优化控制、提高规划决策能力,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三)加强现金管理,提高支付水平
会计部门对企业使用现金要严格审查,明确授权制度,除工资性支出外、大额现金支付会计部门都要建立台账,逐笔登记,对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要登记备案,对具有储蓄、贷款、汇兑功能的信用卡,也必须服从现金管理规定,对单位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严禁将公款转入个人信用卡,个人提现只限于备用金,透支部分不得提现。
(四)拓展中间业务,分散经营风险
按国际惯例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是多角经营和多角筹资,而对于银行业来说,拓展中间业务,将经营风险分散化是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作为会计人员来讲,将会计服务多元化也是分散金触会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会计人员可通过自身努力考取注册会计师,通过本行申请办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咨询活动,这详既可开辟一项新的中间业务——财务咨询来创造收入,同时对提高本行财会人员的监督核算水平也大有帮助。超级秘书网
(五)广泛运用微机,推行责任会计
我们认为推行责任会计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手段,因为责任中心的划分符合风险控制的分散化原则,同时责、权、利在小范围内的充分结合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也有助于解决问题,但责任中心所产生的大量凭证、报表如果没有计算机的协助,现有的会计人员无法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兼顾责任会计工作。所以,要提供及时有效、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就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而且银行会计的电算化系统要由业务数据处理系统向业务处理与管理型、决策型系统并重的系统发展,通过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完善现有的银行会计管理核算体系,促进核算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