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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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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

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方针,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以培训质量为基础,促进驾驶员素质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建立安全行车动态管理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和考评使我局驾驶员达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进一步规范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学时和培训记录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安全培训,为安全行车有效监管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机场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协调组织驾驶员培训,汇总上报培训计划。

四、培训范围

全体驾驶员

五、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

安全知识手册和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学习材料。

2. 车辆安全驾驶技能及安全驾驶理念、安全驾驶习惯培训。

3.车辆基本日常保养、维护培训。

4. 观看事故录像并进行分析。

六、培训方法

1.采取集中培训和组织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自发通知之日起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学习,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根据成绩进行奖罚。

2.结合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我局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专项培训,开展有特点、有针对性的训练比武活动,加强领导,活动中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七、培训时间

1.每位驾驶员培训时间每月4个学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时间。

2.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初定为6月14日,地点312会议室。

八、具体要求

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D6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6-0097-01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很多家庭都在购买汽车并引发了学车热,从而造就了驾驶市场生意的格外火爆,据有关数据显示,未来参加驾驶培训的学员数量还将连年递增。因此,如何才能保证驾校的培训质量,提升驾驶员的培训效果是值得我们每个驾校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根据当前我国驾驶员培训管理效果来看,其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解决,才能保障我国驾驶员培训市场的良好秩序,提升汽车驾驶员的培训水平。

二、当前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的混乱

目前,我国驾驶员培训市场还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混乱的现象,比如,有些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还在进行无证的非法经营,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与驾驶员培训的经济利益没有脱钩,或者形脱实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至今仍有继续蔓延之趋势,严重影响了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还有一些汽车驾驶员学校为了尽快招揽生源,随意删减培训内容,甚至还存在着买卖驾驶证的行为。而正是由于汽车驾驶培训市场存在的这种混乱现象,造成了学员投诉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加,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了威胁。

2、驾驶员培训师资建设水平低

在汽车驾驶员的培训中,教练员的水平高低将对学员的驾驶水平高低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驾校还要重视对教练员水平的培训工作。笔者根据对目前教练员的培训现状进行调研后发现,普遍还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一是驾驶员的文化水平较低,在实际的操作中,他们往往只擅长实际操作,并不善于语言表达,而且采用的教学方法也是简单粗暴的,甚至还存在着动手打学员的现象;二是对培训业务不熟悉,造成了他们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按照教学目标和计划进行施教,仅仅凭着自己的感觉、经验和兴趣进行,更不用说做到因人施教了;三是教练员的理论经验丰富但是缺乏驾驶经验,而且过分地重视应试,和当前的新驾驶员培训模式并不相符。

3、驾驶员考试的标准并不高

在汽车驾驶员的培训过程中,考核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对将要取得安全驾驶资质的驾驶员的鉴定与认可, 而考试结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驾驶员队伍素质的好坏并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而且,近些年以来,虽然我国在驾驶员考试中进行一定程度的完善,但是驾校协助学员进行作弊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比如,目前有一些驾校流行使用学时作弊器盗刷学员学时的现象,而学员的维权意识并不高,久而久之就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诸如此类针对驾驶员考核环节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针对汽车驾驶员培训中问题的有效对策

1、严格对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管理和考核

针对当前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混乱现象,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其的管理和考核工作。首先可以根据当前社会的需求和行业现状,进一步严格驾校的准入制度,可以制定相应的资质标准以及基础设施标准,督促其配备合格的教学设施、教学用具以及训练场地等等。除此之外,还要引入对驾校的考核制度,对其管理和培训的质量水平进行考核,比如,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对驾驶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的管理和年度信誉考核。随着进一步的发展,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将驾驶证考核合格率、安全管理以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等纳入到综合考核的范围之内,并以此为基准形成伴随训练全称的质量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培训质量排行榜,对于排名靠后的驾校要责令整改,必要时可以建立有进有退的市场机制。

2、加强驾驶员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

正是由于教练员的普遍水平偏低,造成了学员的驾驶水平难以达到合格水平,而对于驾校来说,若要有效提升教练员的水平,最为直接和有效的途径莫过于对他们进行培训,以快速培养和提高他们的素质。我们可以在实践中将对教练员的培训分为基本培训、专项培训以及轮流培训等三种形式。其中基本培训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基本任职资格进行培训,可以按照车型进行分类培训。在培训完成之后,可以按照交通部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和大纲对他们进行考核;专项培训是依据实际教学需要进行专项教学能力的培训,是对教练员教学能力与水平的补充与提高。专项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政策法规以及驾驶技能等等,而且这种培训形式还要跟随着现代交通环境的不同进行着科学的调整。而轮训的主要目的是对教练员的技术水平进行巩固,以不断提升其任职能力。在实践中,还可以结合培训的水平,定期对教练员进行考核,同时引入星级教练员评定管理制度。

3、完善驾驶员考核方式,提升驾驶员考试认知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状况并不乐观,而为了有效提升驾驶员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需要对考核方式进行完善。一般情况下,驾驶员的技能关键再远安全驾驶能力、安全防御能力以及安全意识等各个水平。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对《驾驶员考试标准》的安全含量进行增加,并且取消那些与安全并无大的关联的项目扣分,另一方面还要在实际的考试中体现出安全的地位,从而有效改变传统考核中的不足。除此之外,还要提升汽车驾驶员对考核的正确认知,让他们深刻理解和明白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的真正内涵和意义,让其以辩证的观点来对待驾校考试中的扣分问题,并让其真正认识到评价驾驶技能合格与否的唯一依据是他是否能依法行车与操作熟练。 驾驶员对道路交通法规的熟练掌握关键在于正确理解路权原则与安全原则。如何辨证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确定驾驶员是否能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能力的关键。在实际考试中,扣分主要体现在与安全密切相关的方面。

四、结束语

总之,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连,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有效权益,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需要我们不断规范驾驶员培训管理的基础上提升驾驶员的培训效果。除了本文中所列举的突出问题以外,相关驾校还需要针对实践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不断促进我国驾驶员培训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程兵,曾笑林. 对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分析[J]. 湖南农机,2014,04:120-121.

[2]张文军.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的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4.

[3]翟晓东. 基于车辆监控的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2013.

[4]陈志扬.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体系构建的探讨[J]. 企业导报,2012,24:90.

[5]董素丽. 对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探索[J]. 经营管理者,2010,04:121.

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85亿辆,驾驶人超过2亿人。庞大的驾驶族群,不安全的驾驶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伤亡惨重。美国对7万5000件伤亡事故的统计表明,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事故占88%,国内外的研究资料也表明,由驾驶员直接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90%。因此怎样有效控制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达到安全行驶的目的,是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也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重点。

不安全行为的现象及成因

驾驶员不安全行为主要有超速、超载、超时疲劳驾驶;弯道行驶占线、超速、不鸣笛;违章超车;越线占道行驶;逆向行驶;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上下旅客;酒后驾驶;行驶中接、打手机或与人交谈;行驶中抽烟、捡拾物品;穿拖鞋驾驶;视力不好、反应慢、身体状况不佳继续驾驶;安全防范意识差、驾驶过程中抱侥幸心理冒险行驶、走神、注意力不集中、观察不及时不仔细等等。这些不安全行为容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其结果往往是车毁人亡,损失惨重。

分析驾驶员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一是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问题和心理、生理因素,二是道路运输企业监督和管理不到位。运用技术手段加强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管和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能有效减少和控制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控制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网络电子技术和安全人机工程的运用给道路运输企业控制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为企业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保证。

创新安全培训及考核检测方法

动漫驾驶游戏技术运用

通过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控制、消除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本人多年在运输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的经验,以及最近走访调查多个道路交通运输公司100多名驾驶员的体会,90%的驾驶员都对目前采取的“填鸭式”“说教式”等老一套培训教育方式深感厌倦,没有兴趣,根本不想听,往往是“左耳进右耳出”,课程听完了知识空虚了,根本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

随着我国动漫软件开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为我国安全科研机构研究开发汽车驾驶动漫游戏软件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运用动漫游戏软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有生动活泼、形象具体、寓教于乐的特点,可以让受教育者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经咨询相关软件开发公司,目前这套软件的开发资金需要100万元左右,相关科研机构可以申请国家安全科技立项,得到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结合交通运输企业实际研究开发这套软件,将这套软件首先用于风险较大的公路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课程,把事故案例和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全部以动漫的方式表现出来,设置驾驶员为主要角色参与整个游戏过程的功能,比如:在游戏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或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来设置场景,当驾驶车辆转弯有违章违法行为,电脑就会语音提醒:您的驾驶行为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某某条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几条第几款的规定,请立即改变此错误危险的行为习惯,或者只要有不安全驾驶行为,游戏自动停止并且语音提示你是不安全行为人,立即淘汰出局等等,这样就可以使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变得生动活泼并且产生很好的互动效果,使驾驶员在寓教于乐的轻松氛围中自觉的接受安全知识的教育。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自己的不安全驾驶行为习惯,保障实际驾驶过程中的安全。

汽车驾驶模拟器技术运用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的日常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效果,最终要落实到驾驶员的每一个驾驶行为上,如果不能提前发现驾驶员存在习惯性的不安全行为和意识,将存在很大风险。

检验驾驶员培训实际效果,控制驾驶员不安全行为,最理想的就是能够在驾驶员上岗驾驶之前就发现问题并且予以及时纠正,但是目前大部分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考察驾驶员实际驾驶技能都是通过审核驾驶资格取得时间和相关驾驶经历证明,并且通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上车跟随观察驾驶员驾驶一段路来判断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是否熟练。

通过本人多年来在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管理实践以及对多个运输企业的考察,交通运输企业目前的考察方法无法全面考察和发现驾驶员在所有路况和各种不同气象条件下、其他复杂情况下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驾驶技能,是否具有不安全驾驶行为和倾向,而且由于各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差异,对驾驶员的实际驾驶技能和水平的考察很可能流于形式。

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2月24日,交通部正式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及其配套培训教材,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不按新大纲教学的驾校将根据规定作出处罚。

新大纲显然使汽车教练和有心领照的人们都在过年的时候心里忐忑。准学员们刚刚才说服自己克服对蝴蝶桩的恐惧,现在又要面对电子桩、S形线路等的挑战,很多人抱有“赶紧报名学车,再晚一点考试难度又加大了”的心理。汽车教练们也因此而忙活起来。

一切以素质教育为本

普遍认为,驾驶员整体素质下降,造成交通事故率在近两年急速飙升,是促使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和教材出台的直接原因。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我国机动车的数量正迅猛增加,北京市仅在非典时期的两个月内,就增加了3万辆机动车。这无论对交通安全还是对交通畅通,无论对生命权还是对通行权,都构成巨大挑战。据统计,2004年因驾驶员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到了总数的87.4%和90.6%。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交通部才在充分借鉴日本、德国、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制定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和安全行车知识普及教材《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介绍,新大纲和教材以“培养驾驶员‘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职业素质”为总体目标,突出体现了四个新理念。一是以“安全第一、珍爱生命”为准则,注重培养驾驶员安全意识、规范驾驶和文明行车;二是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驾驶员素质”为目标,注重培训内容的实际、实用和实效;三是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行“计时制”培训和驾驶模拟教学,服务学员,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四是以“案例和情景教学”为手段,建立印象思维模式,提高培训效果。

全中国都在推广素质教育,就连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和教材也开始重视起了“职业素质”教育,而所谓的整体素质,绝不仅仅在驾驶员的技能方面,更重要的是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意识的养成。新大纲和教材正是将驾驶员培训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让驾驶员树立安全意识和驾驶道德意识,提高在实践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独立驾驶能力,并最终承担起安全驾驶、保护生命的社会责任。

然而,新大纲实施刚踏出第一步,就已经在我国很多地方碰上钉子了。

目前,广西、福建、广东和北京等省市还没有全面执行新大纲和教材,而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一步一步地引入。在广西,新大纲正式后,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员培训服务部、南宁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教育分校、南化驾校等驾驶培训学校称,都还没有接到通知说要换新的培训教材。但有的驾校也听说了交通部要推出新的培训大纲。在福建,直到新大纲正式施行第一天,部分驾驶培训学校内具体负责业务的各部门还没有接到上级关于调整学费、学时等方面的通知,目前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而刚经历了春运的广州,也在新大纲正式实施的首天就掉了链,很多广州的驾校都表示,时间太仓促,他们绝大部分都没有配套的教学设施和条件,连考场的设施和场地都没有,根本不可能如期实施。要是都按照新大纲那样规定的话,罚款数量估计成天文数字了。

驾驶教练的素质问题

新大纲将着重点放在了司机的道德素质培训上,那么教练和考官的素质呢?张剑飞建议,已经拿到老驾照的驾驶员,有机会好好读读《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他说,为及时有效地应用新教材,驾驶教练将首先成各单位的培训重点。

新大纲和教材出台之前,教练考取教练牌照的标准和学员们的考试一样,就是技术上合格,便能通过考试了。至于如何为人师表、如何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等,都得靠教练们自己摸索。脾气好的教练会给学员多一点耐心,脾气不好的则恨铁不成钢,一不小心还给学员埋下了急躁和冲动的种子。这在公路上因强行超车或并线而造成的事故都能体现出来。“在路上,要是有行人贸然闯到机动车道上,教练让我们不用管他,还半开玩笑地说,这些人被撞死了也活该,我们是不用负责的。”一位2001年考取驾照的女司机回忆道,“不过现在恐怕不行了,交通法已经修改,无论怎样,只要撞到人,司机就得负部分责任,甚至是全部的。”教不严,师之堕。当教练的,要是连自己都没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身怀再高超的驾驶技术,也只能误人子 弟,甚至是在生产杀人机器。

杨善是广东佛山某驾校的教练,有近十年教龄,在他的调教下,一批批A型B型C型司机已经在大街小巷高速公路盘山公路上驾轻就熟了。但学员们始终都对他的教学方法不怎么恭维:“开心的时候就跟我们神侃,但只要汽车熄火他就冒火,我们不小心打错方向或挂错档什么的,他就用那洪钟般的声音破口大骂,什么难听的词儿都骂得出来。”

这也是很多驾驶学员都有过的经历。一说起学车,人们都会联想到:三四个人挤在一个小小驾驶室里,旁边坐着一位农民模样的教练,他们“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这样的姿态让方向盘后面刚知道怎么挂档踩油门的小白领如坐针毡,而坐在后排的那几个菜鸟也呼吸得小心翼翼,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手心直冒汗。

也许是各自的文化背景造成表达方式上不能互相接轨,也许是年龄代沟造成的障碍,总之都不要责怪这些动辄出口成脏的教练们。因为他们心里都非常清楚,驾驶汽车是关乎人命的大事,操纵行进中的巨大物体若稍有闪失,那你和别人的小命就都会“冻过水”了。

对于发脾气,杨善也很有自知之明,但他就是看不惯司机在驾驶室里心不在焉。他说,以前学习驾驶更像是学习一门手艺,学员相当于徒弟,教练就是师傅,大家都对这门手艺非常认真,尤其是师傅,都相信“严师出高徒”,如今的汽车教练很多都是这样走过来的。“现在司机的素质一代不如一代!以前学车都要半年的,现在报名之后立马可以考笔试,考完笔试满30天,就可以参加路试,路试后10个工作日(正式规定是30个工作日),就发给正式驾照,顶头抵脚不超过两个月,乌鸡就变了凤凰。”在“生产效率”提高的时代,我们都应该“与时俱进”,可现在倒好,“与时俱退”,“我要是不凶一点逼他们的话,以后恐怕就要出很多人命了。”

目前我国共有驾驶员培训学校5153所,教员13万人,2004年一年时间全国除台港澳外共培养新驾驶员510万人。“中国的道路上一年埋510万个定时炸弹。”这是杨善的话。

从某种意义上说,驾驶员培训也属于教育范畴,也应该有一套完备的培训机制。获取资格认证的标准不应仅仅局限于技术上的合格,而是对教练整体素质的评估。一个真正合格的教练,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素质,至少在驾驶的职业道德上,站在更高的层次,才能教导学员正确应对公路上的种种突况,然后才是熟练的驾驶技能。

驾驶员的培训新大纲都出来了,那教练员的执教改革也不远了吧。哪天我们的汽车教练也跟教师一样,走进属于他们的教育学院,有一套系统的教材,接受更加正式和完善的培训?

向“以人为本”靠拢

单靠新大纲和教材对机动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的“以人为本”是远远不够的。驾驶员固然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和最重要的一道防线,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最重要 影响因素。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依然有10.2%是驾驶员以外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目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原因主要有5个方面: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公路质量低,通行条件差;道路交通工具总体构成不合理,安全性能差;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十分普遍,交通秩序不好;政府管理道路交通的整体水平不高。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与以前的交通管理法规相比,这部法规有着诸多新的规定: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惩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措施,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法活动的规范和监督,防止权力的寻租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等。

在交通秩序管理上,《道交法》规定行人在人行道上有绝对优先权。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救助,《道交法》还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规定医疗机构对于交通事故中致伤的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没有到位而延误救治,以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治疗。但今年 2月,由于《道交法》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争议再起,“两会”召开前夕,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研讨会”上,有关《道交法》第76条规定(即车主无过错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问题等再次成为与会各方关注的焦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建议,“两会”期间保险界的政协委员可提交修改《道交法》相关条款的提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更预测,无过错制将使投保人在现行交费水平的基础上,增加150%至200%。

驾驶员安全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国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实行资格管理。第四条拖拉机驾驶人员需提供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记录,方可参加拖拉机驾驶证考试。第二章培训机构条件第五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培训活动。第六条教学场所(一)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二)有单独的办公用房;(三)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第七条教学设备(一)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二)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三)有必要的电教设备。第八条教学人员(一)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二)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三)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第九条组织管理制度(一)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三)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十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提交《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并附具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三)教学设备清单;(四)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五)组织管理制度;(六)生源预测情况。第十一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第十二条受理申请后,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第十三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四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教学场所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第四章培训业务管理第十五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包括:(一)初学驾驶培训;(二)增驾车型培训;(三)与驾驶相关的其他培训。拖拉机驾驶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学时制,由学员选择。第十六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规模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财务应当独立。第十七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聘用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教学人员。第十八条申请参加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拖拉机驾驶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申请表》,交验身份证件。第十九条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发给结业证书,并提供学员素质评价、培训课时、教练员签名等记录。学员凭结业证书和培训记录参加拖拉机驾驶初考或增考。第二十条教练车应当按拖拉机登记有关规定取得教练车牌证。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2月10日前,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职权调查处理。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决定。第二十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予以注销,并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一)办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在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的;(二)歇业一年以上的;(三)申请终止的;(四)连续两年未按时报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限期整改仍拒不报送的;(五)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批准、变更和注销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责令停办,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培训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三)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中,,违法乱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考核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八条现有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