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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体制,明确职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财、物统一由各村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由镇安全办负责。安全干部的专兼职及任用调配情况,要上报安全办备案,以保持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稳定。各村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衡量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努力实现基层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人员保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干部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监管知识,及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各村要组织安全干部定期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安全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安全干部的选拔标准,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较高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年龄建议在50周岁以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办要指导各村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各村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进行细化完善。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村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村党总支书记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村有实业公司的要同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有关公司每年与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各村每季度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本区域内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应有针对性地对村民,居民和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每季度对本区域内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应定期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记,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狠抓隐患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属地安全监管机构。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应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六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应加强对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考核,把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奖惩的基本内容,督促相关人员落实责任。3.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帐制度。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一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从业人员数、有无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场所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2)。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期限及复查验收情况等(详见附表3)。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情况台帐。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主要问题、复查时间、整改落实情况等(详见附表4)。
履职考核及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强调过程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村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奖励的专项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考核分值比重占总的分值不低于5%。年底除常规考核外,由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对于全年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安全考核为优秀的重点村奖励2万元,一般村1.5万元,城市化村1万元,。对于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安全履职考核为不合格的村,由镇安委会领导对村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对于发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安全事故的,经市或区事故调查组认定为履职不到位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由事故调查组裁定。对履职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扣分。镇成立由安委办牵头,纪检部门、安全办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考核。
正确认识履行职责与纤检改革的关系
1.履行职责是前提,加快纤检改革是必然。作为纤检部门,履职是前提,是推动纤检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只有切实履行职责,才能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如何履职呢?最主要是要依法履职。一是努力做到纤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行为法定、责任法定,为加快转变职能提供法律保障。要坚持法治先导、要适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纤检职能,明确纤检职能的配置。二是通过法律规范履行纤检职能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规范细化相关执法标准。三是在改革中强化约束权力为核心推进纤检制度建设,主要就是建立健全相关约束机制。首先是以法律规则和规范来约束权力;其次是以权力约束权力;第三是以社会监督约束权力。这有利于确保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行使,有利于推动纤检部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有利于推动纤检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切实把转变职能转到位、见成效。在履职的同时,更需要改革来引导履职,必须通过改革创新的方式提升纤检能力,把纤检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纤检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把纤检不该管的坚决交给市场。同时要强化纤检公共服务举措,延伸服务,积极助推转型升级。
2.只有深入改革,才能促进履职更有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转变纤检职能适应改革要求就是要不断改革和创新纤检履职方式,深化纤检体制改革,创新纤检管理监管方式。 一方面,新的“三定”规定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而且职能实现方式必须要与职责相适应。因此,纤检部门应当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做纤检该做的事,让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更加高效有力,从而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形成集社会、市场、个人与各级各区域政府合力的正向叠加效应。另一方面,履职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又会反作用于职责本身,形成新的改革动力。因此通过履职方式的创新推动职能转变,在吸纳和运用新事物的过程中实现纤检职责的再创新。
加强宏观研究,注重顶层设计
浙江纤检局在纤检系统改革中加强宏观研究,注重顶层设计,勇立潮头,敢为人先,一直走在全国纤检系统改革的前列。一是统筹谋划,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剥离检验检测业务。几年前,浙江局就敏锐地把握形势发展,积极与省编委和省局协调,将原来承担的纺织服装检验检测业务整体划转省纺织检测中心,理顺了工作体制,强化了纤检局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执法和公证检验等职能,进一步理清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了纤检机构改革的华丽转身。应该说,浙江局的探索改革,从现在看是完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二是积极作为,不断拓宽工作职责。2013年12月,经过向浙江省质监局积极争取,将浙江纺织服装等纤维产品(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权划入到纤检局的工作中。三是探索完善纤维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管体系。四是构建大纤检执法工作体系,建立有效执法模式。推广大纤检试点经验,整合执法资源,畅通执法信息,促进纤检执法和业务管理的融合,推动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协作。开展纤检执法联动,逐步探索纤检执法省际合作机制。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加强纤检队伍规范化管理,构建分级执法和指导执法模式。积极探索赋予基层质监系统纤检执法权,使之逐步转化为基层执法力量。五是加大纤检执法惩处力度。强化纤检大案要案查处,向地方政府发送执法建议书,保持纤检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强化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纤检保健康”执法行动,从严打击“黑心棉”和再加工纤维违法生产活动,严厉惩处各类纤维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转变观念,推进思想转型
1.强化机遇意识,乘势而上推动纤检改革。当前,纤检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从客观上讲,当前大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对纤检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要求;从系统内部上讲,去年11月份,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对纤检工作提出了加大“四个力度”建设,其中之一就是加大改革力度,对纤检改革指明了方向,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开拓创新,不辱使命,在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纤检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开创纤检工作新局面。
2.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纤检各项工作中。改革创新是纤检工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的必然选择,是纤检工作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的重要动力。我们要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造性地推动纤检事业改革发展,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常态的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更新监管理念,把纤检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放手交给市场。积极探索并研制符合浙江实际的纤检部门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纤检各项工作中:既要围绕纤检职能部门服务社会发展需求逐步推进改革;又要围绕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在创新执法办案机制、公检有效性提升等方面积极探索和不断总结提高。
3.强化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思维治理纤检工作。纤检部门担负着纤维产品监督和执法的职能,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是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结合纤检改革要求启动符合浙江纤检实际的立法工作;不断强化纤检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纤检执法环境。
4.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以大局观和担当精神推动纤检改革。服从和服务大局并用担当精神积极推动改革,是纤检工作讲政治的体现,是纤检部门履职尽责的根本目的。坚持立足浙江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纤检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的全局中思考、去谋划。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中纤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确保步调一致。围绕省委省政府、中纤局、省局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有所作为,以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优良成效赢得党和政府的重视、市场主体的信赖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树立纤检良好形象。
主动作为,推进工作转型
1.转职能,理事权,着力提升纤维产品监管水平。
(1)完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一是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把监管重心从产业链前端过程转向管好终端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探索完善纤维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监督制度从固化、被动、为主转向机动、主动、协助。二是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对区域内质量工作负总责,促使地方政府将纤维产品监管纳入政府工作日程。三是通过质量约谈、企业自查报告、自我承诺等方式,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方面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参与质量监管。
(2)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一是全面排查问题,掌握纤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网格化的方式对产业集中加工区域(浦江、吴兴、慈溪、苍南)和重点关注区域(萧山、桐兴、绍兴、上虞)全面排查,切实掌握区域内纤维产品质量状况。二是探索实施综合监管模式。在系统内,通过与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的合作及对地市县局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督查,全面履行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系统外,联合教育部门深化对学生用纤维产品等特殊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强化监管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预警机制,逐步完善和推广舆情收集分析、风险监控市场买样、风险排查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
(3)强化综合整治力度。一是改变传统的监管执法模式。让监管、执法工作由质监一家逐步转向“政府牵头、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局面。二是加强与教育、公安、环保等政府部门合作建立省级层面“黑心棉”打击联动机制。
一、总体目标
有效防控我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为全面完成我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局各领导干部、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
重点纠正查处以下7种行为:1、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2、转贷牟利。以牟取利差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3、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4、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5、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6、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7、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初至9月底):
排查申报阶段(6月13日至6月30日)。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公布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政策要求,组织局各领导、干部、及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附件1),于6月15日前向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再由办公室汇总并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排查核实汇总表》(附件2)和撰写排查报告(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由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督促其主动纠正,并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核实、清理违规贷款。
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按100%的比例,对全局各领导干部、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借贷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审查,对未如实申报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清理。
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将本次专项治理形成的文字资料整理存档,并于9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求,对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查摆问题走过场、专项治理不彻底的股室、个人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无改进的领导和相关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为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于3月下旬牵头组织签订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责任书安排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签订,明确单位、个人的具体责任及奖惩办法,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安全生产管理死角。二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传达贯彻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市国土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春节、两会、汛期、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等特殊时段下发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了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三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县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局领导带领分管股室(站、办)对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项目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涉安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地质勘察、储备土地和征收土地安全监管等。检查未发现较明显安全隐患。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深入安全执法专项活动,对全县各场镇、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非煤矿山和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督导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五是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抓好矿山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扩大动态巡查范围、加大动态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涉矿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明确各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各辖区的动态巡查,对涉矿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县、乡镇两级出动矿山巡查上百人次;执法监察大队和地质矿产股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对国土资源所开展的动态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通过巡查检查,对天堂湾页岩砖厂未经批准越界开采行为予以曝光,勒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退回本采矿区范围内开采,并魔兽越界开采矿产品的违法所得11400元。
(二)地灾防治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了防灾责任。编制并了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县、乡(镇)、村、社、监测点”五级监测体系,每个隐患点均落实3个科级领导作为防灾责任人。县政府与乡镇签订了防灾责任书,乡镇与村、社、隐患点监测人员签订了防灾责任书。成立了局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二是全面排查地灾隐患。开展了汛前排查和汛中排查,查明了家底。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主要有滑坡、危岩(崩塌)和潜在不稳定斜坡三种类型,按地质灾害的危害对象(险情)和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61处。威胁498户、1736人,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8174万元。地震发生后,立即组织防灾责任人、专职监测人员和技术协作单位开展了隐患点检查工作,及时制定了震后地灾隐患排查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现正在全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灾隐患排查。三是全力整治地灾隐患。今年,需完成145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现已完成120户;完成3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8个排危除险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比选施工单位。四是全员提升自防自治能力。通过分片区集中宣传培训、电视、院坝会等大力宣传防灾知识,确保隐患告知率、群众知晓率两个100%。五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今年5月31日,在镇堵水坵水库开展了县级综合应急演练,隐患点由乡镇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全覆盖。六是全面预警处置应急。隐患点开展专职监测64处、简易自动化监测6处、专业监测5处,及时气象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预警预报,大力开展提前避让,切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处置能力。今年上半年共协助汛期督导组共完成了10余份应急调查报告,以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6份。今年5月27日,镇石坝村8社凉坪崩塌点成功实施提前避险,保障了2户6人的生命安全。七是严格值班值守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制定了《值班须知》、《突发事件速报流程》、《灾险情速报制度》等,同时,进一步补足了应急物资库,完善了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并上墙。同时,局值班室每天对全县所有专职监测点上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等相关责任人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白天抽查20名、晚上抽查10名责任人,一个周完成一轮全面抽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八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管理。我局成立了由30名同志组成的抢险应急分队,并在汛期进行了应急分队培训,制定了应急分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管理。九是全面开展督导。制定了2019年度地质灾害督导方案,牵头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整改,确保工作到位。
(三)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完成了镇水村9社砂岩矿出让。二是完成了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调整方案编制、听证和评审工作。三是完成了矿业权管理日常工作。四是完成了县长江经济带露天废弃矿山修复前期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防灾力量、应急救援抢险能力较弱。现国土资源所无车辆,防灾工作难度大。
(二)专职监测员选拔、管理难度大,监测效果不明显。
(三)专业人员不够,项目工程监管不足,项目进度慢。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1.安全生产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日常的巡查监管,对合法采矿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
一、储汇稽查工作总结
我局储汇稽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遵照省州局对稽查工作的要求,以“抓安全、促发展,压案件、促成果”为中心,以“加强治理求效果”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
六个全”(全员内控、全过程内控、全方位组合式内控、全年内控、全系统信息交流与反馈、全网内控),在发展邮政金融业务和保障储汇资金安全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按照《*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省局《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储资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邮传[]31号)传真电报的要求、以及《*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省储汇稽查方案》、《中间业务稽查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储汇资金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的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保险发展。
2、结合省局的“全省储汇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银监局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州局安排的“挂失申请书专项检查工作”及“网点全面排查工作”,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3、为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县邮政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20*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审批权限的通知》、《邮储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管理内控制度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资金日终监控工作的通知》、《资金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县邮政储蓄柜员制管理办法》、《邮储联网网点业务管理实施细则》、《邮储网点操作流程》、《储汇资金缴拨流程》、《保险业务实施办法》、《代收国税操作办法》、《储汇网点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县邮政局基础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
4、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局领导经常亲自带队到支局所进行夜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20*年对全县*个储汇网点,*个监控岗,共出检89次,盘库58次,对帐66次。发出整改通知20份,收回整改报告20份,查出隐患23个,已整改20个(有3个属安全设施未达标,因资金不到位无法解决)。对相关人员“有规不遵、有章不循”,严格按照《*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逗硬考核。
5、不足之处:(1)、未严格按照新的“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检查评价、现场处罚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深度、力度还未达到检查要求;(2)、班组、支局长的管理工作职责未完全达到要求;(3)、未按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4)、保险履行检查职责不完整,有检查记录,无检查报告书。
二、20*年度储汇稽查工作安排
一如继往,坚持不懈,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并有效地保障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金融保险法规和邮政储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预防和控制邮政储汇资金票款案件的发生,把各种资金票款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维护国家、用户、邮政企业利益,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完整。
1、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对各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和班组、支局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2、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考核力度。
3、拟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