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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传统文化;生态伦理;儒学
生态伦理又称环境伦理或环境哲学,其主要内容是肯定自然界和一切生命皆具有内在价值,人应该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人不再是自然伦理的中心,应把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并承担道德人的责任;人与自然应协同发展。它着眼于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最终达到人类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这是一个与中国古代自然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哲学命题,各家学说对此均有论述。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中,着力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符合现代生态伦理的思想正在成为中国生态伦理研究的一大特色,人们在理论倾向上更多地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的一致性。的确,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相一致的思想成分,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并不是一种完全契合的关系,还存在着相矛盾、相冲突的地方。
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从根本上讲与道家是一致的。它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同类,因此对自然应采取顺从、友善的态度,以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赞天地之化育”的同时,又肯定人为万物之灵,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主张尽人事以与天地参。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丰富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蕴涵着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
(一)兼爱万物。尊重自然
儒家认为“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己,爱惜它物之生命,也就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品物。儒家六经之首的《周易》中,就把“生生”(尊重生命、长养生命)作为人之“大德”,“天地之大德日生”。随后的儒家哲人也大都从自我生命的体验,转而同情他人的生命,并推及对宇宙万物生命的尊重。以情度情,以类度类,进而效法大自然的厚德载物,博大无私。
苟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主张对自然万物博施以“仁”。汉朝的董仲舒则更明确地主张把儒家的“仁”从“爱人”向爱物扩展:“质于爱民,以下至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宋代张载进一步将仁爱原则推广到包括非生命物质,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认为天下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爱必泛爱,成不独成。要真正的爱人,就必然要爱物。
儒家的这种“生生”、“利物”、“泛爱万物”的思想,类似于当代生态伦理观所主张的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人扩展到对一切自然生命的思想,但两者也有着本质区别。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物与人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的道德权利,应该受到同样的道德关怀;儒家强调爱有差等,推己及人,由人而及物,以层层向外推扩。这里儒家的人与物虽为一体,但这一体中各部分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所以万物享受的爱的关怀也截然有别,有厚有薄的。对此,明代的王阳明从“大人与物同体”的角度,作出了独特的论证。他认为,在利益分化发生矛盾时,家庭血亲处于中心、优先的地位,先爱至亲、家庭,再爱路人,最后是禽兽、草木,层层向外辐射。爱护草木,是为了使禽兽有足够的饲料,而爱护禽兽则是为了养亲祭礼,所以爱护草木禽兽是围绕自身家庭这个中心运转的。王阳明还认为,如果接受上述这种观点,那实际上就是接受了以人为中心,包含义、礼、智、信的整个封建道德准则体系,使五常之德适用于整个自然界。显然,儒家的爱物是有差异性的,强调的是要人们去爱惜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而“爱物”的终极原因是使人生活得幸福,爱物就是爱人类自己。
(二)以时禁发,以时养发
中国古代是农耕社会,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坏与庄稼收成的丰歉关系着历代王朝的兴衰和百姓之生计。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再生产能力,不能不成为历代君王与百姓的大事。儒家正是依据对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从利国富民,保汪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的持续性发展出发,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顺应事物的繁育生长规律,“以时禁发”,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十分注意山林泽的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他说:“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要求山林与水泽要按时封禁与开放,老百姓在开放时间内去采集捕猎可免征税赋。
孟子、苟子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管子的“以时禁发”思想。孟子主张对生物资源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时也。”“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苟子则使管仲生态伦理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具体化:“早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耕、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食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苟子的这些保护主张,是作为圣王安国治邦之策提出来的,并建议有德之君将保护生物资源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三)取时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仪”政治是一种有节制的政治,要求统治者节制自己的行为,克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孔子主张“政在节财”。唐代名相陆贽亦日:“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长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长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人为出。”儒家“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从而避免了对自然的掠夺和资源的浪费。
儒家所提出的节约的主张,一开始就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的,儒家从天地自然万物所具有的再生性与有限性规律得出了人事行为要有“节”的结论。“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同时,儒家把节制的要求延伸到自然资源的取用,形成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爱物”原则。儒家历代把“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不用大网捕鱼、不射夜宿之鸟)自觉地体现在行动上。《吕氏春秋》认为破坏大自然是一种不祥的举动,它必将召来灾祸,使那些象征吉祥的动物都销声匿迹。“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同时只有爱护、珍惜大自然,使各种生物各得其所,生物界才会出现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这都是要求人类对自然资源在爱护和珍惜的前提下有度地使用,不能使物种灭绝,才能保持其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正如朱熹所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儒家要求人们珍惜自然提供的生活之源。儒家认为,只有统治者谨慎地对待自身的物质利益,注意节约,鼓励生产,不断地权衡利弊得失,才能使天下的财富丰裕,国泰民安。“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对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天所藏之,是知国之极也。”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物质财富相对匮乏,人们为了很好地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实行节俭,所以也就比较容易做到物尽其用。现代社会虽然拥有很高的资源利用技术,但并非一切资源都已得到再利用,而且再利用的费用也相当高。所以,取用有节,物尽其用,仍然是现代社会解决资源短缺与环境保护的一项合理而有效的对策。
二、传统文化中的反生态伦理思想
虽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像西方文化那样被纳入到主客二分的框架中加以研究,但是在天、地、人三才构成的系统中,人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就如同天、地、人虽然可组成一个“家庭”,但人是“主人”,天、地则是吾家之旧物。
它们虽然也时常得到主人的呵护,但那是由于它们是“主人”的所有物,三者之间的亲密无间并不意味着自然之天、地的独立性或内在性已经为人所尊重、认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仍然弥散着浓厚的反生态伦理的思想要素,二者存在着相冲突的地方。
(一)自然规律伦理化
传统文化中,天道则常常要服从于人伦之理,即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将自然规律伦理化的思想倾向。对自然规律的探究、对自然现象的揭示常常成为推导宗法伦理道德价值的一个逻辑环节,自然的神圣性常常成为论证宗法伦理道德神圣性的铺垫或衬托。如自然界的灾异现象常被用作人事善恶的评价依据,阴阳大化之道、五行生克之序也被作为论证人世伦常的材料。董仲舒就借助了“天人相类”、“天人感应”的逻辑环节,来神化儒家伦理道德。这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天”的神圣性是至关重要的,好像没有“天”的神圣性就无法体现出儒家伦理秩序的神圣性,但实际上,“天”的神圣性在这里只是体现人的神圣性工具或手段。正如李泽厚所指出的:“董仲舒搞这一套,主要是为了以宇宙系统确立君主专制权力和社会的统治秩序。”宋明理学的产生,旨在建构儒家道德本体论,即为儒家道德确立终极的价值根据,“心”或“理”的形上意义同样要借助于天、地、人的统一来确立,但是这样确立起来的具有至高道德价值的“心”或“理”,反过来又形成了对整个自然界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摄、包容之势:“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该无载了。”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一思想倾向,张岱年先生明确指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人类社会有自己的特殊规律,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不得将其强加于自然界,汉宋儒家讲天人合一,其肯定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有正确的一面;而将道德原则看作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就完全错误了。对此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二)重德性,轻技艺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宗法伦理道德精神的高扬,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们科学地认识和利用自然,也在自然和人文之间形成了较大的矛盾或张力。具体说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常常受到宗法伦理观的抨击或限制。孔子曾将要求“学稼”的樊迟斥为“小人”,将各种生产或手工技艺看成小器、“末业”,将从事宇宙探询或天文历算研究的看成只是史官或阴阳家所做的事情,从而开启了儒家重德性、轻自然、斥技艺、贬功利的思想。这种观点在中国文化史上不断得到加固而成了一个庞大的人文价值传统,在历史上留下了沉重的一笔。这种鄙薄探询自然、技艺的传统使得古代众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受到了“于国事无补”或“玩物丧志”等诸般嘲弄,并导致长期以来中国的自然科学总是停留在一种直观、经验的水平上。
(三)重主体。轻客体
在中国传统文化所构架的天、地、人的思维系统中,对人的主体地位的重视和高扬实际上也以独特的视角表达了中华民族的一种“重生”意识,即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而这与宗法社会促进生命生生不息的伦理要求是完全契合的。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还包含着这样一种内涵,天地万物都统一于人的生命存在中,都可以成为保持生命、延续生命的手段和材料,这实际上就把人的生命的存在看成是最终的目的,而自然的目的性则常被忽视,或所强调的仍然是其工具价值。因此,从这一点上看,尽管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与西方的“主客二分”在致思路径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忽视自然必然性这点上,二者完全可以殊途同归。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把自然物作为体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手段,这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如以饮食为例,在西周时就形成了“重食”的氛围,周朝为此设立了专门的“食医”,位于各种医师之首,其主要职责是掌握饮食的搭配。从总体上看,中国的饮食文化非常注意从人与自然相合的基点来决定饮食上的选量与选味,这其中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东西,但也有不少糟粕性的东西。在历史上有不少人把追求奢华的生活作为人生价值实现的一个标志,把占有和消费自然珍稀之物作为个人身份的体现,豪门贵族常以奢侈为荣,竟事侈糜,饮宴常是“食前方丈”,“穷水陆之珍”。他们崇尚口腹之欲,广市齐珍异好,对难得之物嗜食尤甚。隋唐之际,捕食麇鹿、野象之风尤盛,以鹿、象制作的菜肴很多,有用鹿舌制作的名菜日“生平炙”,也有用象鼻制作的特色食品“象鼻炙”。总之,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中有许多教训,“滥捕野生动物就是深刻的教训之一。这一教训,在当时并看不清楚。因为野麋鹿等生动物还相当多,鹿肉等又为人们所喜爱,只是到了后世,当麋鹿等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成为珍奇稀有动物时,才会感到教训深刻,这对于今天来说亦应引以为鉴”。
三、评析
传统文化在不同的时代里呈现出不同的伦理思想,但其本身又存在着积极与消极的两面作用,既能够促进生态伦理的发展,又成为人类沉重的枷锁,阻碍了生态伦理的发展。所以,面对传统文化我们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
关键词:利奥波德;大地伦理观;内涵;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B1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058-02
现代工业文明所产生的一系列生态危机早已为人类文明转型敲响了警钟,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的觉醒,选择一条从观念、制度和政策层面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道路,实现由传统的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是人类历史的必然选择。然而,前景并不乐观。自从20世纪后半叶人类生态意识觉醒以来,倡导了一系列全球性的环境保护运动,以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专门机构的环保立法和措施等,人类已经开始为生态文明作出了身体力行的努力。但是在工业文明的基本价值理念引领下,人类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由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因此基本价值观的转变是人类真正实现生态文明的根本保证。
被誉为“现代环境伦理学之父或开路先锋”的美国哲学家利奥波德在他1947年写成的《沙乡年鉴》的最后一章全面阐述大地伦理思想,他在文章中表述了土地的生态功能,以此激发人们对土地的热爱和尊敬,强化人们维护这个共同体健全的道德责任感。利奥波德反思了人类的文明,认为真正的文明“是人类与其他动物、植物、土壤互为依存的合作状态”,真正的伦理应当是大地伦理,是将人类视为“生物共同体中的一个成员”并自觉维护大地共同体的伦理。这一理论思想为今天构建生态文明提供一个可参照的理论框架。
一、大地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伦理共同体的边界界定
突破对传统伦理学的局限性认识,利奥波德认为伦理学不能仅仅停留在研究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还应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随着文明的进步,所有的人都变成了伦理共同体的成员。但是,人们还没有从伦理的角度来理解人与大地和其余自然存在物的关系,文明还容许“对地球的奴役”。而大地伦理的任务就是“扩展群落的边界,使之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有选择的土地”[1]208。尤其应把权利概念扩大到山川树木、鸟兽虫鱼中去,它们也有生存、繁殖的权利。人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不仅对共同体的其他成员而且对共同体本身负有道德义务。
2.关于人在共同体中的角色转变
利奥波德指出,大地伦理“要把人类的角色从大地共同体的征服者改造成大地共同体的普通成员与公民”[1]209,它不仅暗含着对每一个成员的尊重,还暗含着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因此,为了控制人类的不合理向自然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和种族的过分繁衍,避免生态平衡的破坏,人类必须重新考虑他们作为自然界的成员和公民的角色,有必要用大地伦理约束自己的行为,将改造自然环境的行为限制在有利于维护人的生存、维护其他物种的生物权利的范围内。此外,人类所拥有的影响自然环境的技术力量,需要用大地伦理来加以约束,并对破坏自然和环境的经济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行动加以道德上的限制,即“从技术化了的现代人的控制下求得生存。”[2]58-61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对自然界赋予权利,而且要把“良心”和“义务”扩大到自然界,承认共同体中除人以外的其他存在物、实体和过程所固有的伦理准则和权利。
3.关于整体主义的环境伦理原则
传统伦理价值尺度从考虑经济利益出发对大地进行开发利用,认为以单一经济私利为基础的自然保护系统,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不平衡的系统。利奥波德则提出了一条以生态系统、环境或大地的健康和完善作为衡量伦理“正当”与经济“有利”的标准的整体主义大地伦理原则,即“一件事情,当它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它就是错误的。”[1]228这是利奥波德提出的人在大地生物共同体中的伦理道德准则。遵守这个准则是人类的一种生态道德义务和责任。根据大地伦理中道德规范扩展的观念,人类不但要对自身负责、对后代负责,更要为整个生物圈负责。
此外,利奥波德所提出的“和谐”、“稳定”和“美丽”是大地共同体的不可分割的三个要素,它们是三位一体的整体。所谓和谐,是指这个共同体的完整和复杂――保留至今尚存的一切生物;所谓稳定,则是土地的完好无损――维持生物链的复杂结构,以使其能具有发挥功能和自我更新的作用;美丽,则是伦理上的动力――不要仅着眼于经济,还要从更高的价值观上去看问题。因此,要实现人类、整个地球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树立整体主义生态观,将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完整、美丽视为环境保护的根本。
二、生态文明的提出及内涵发展演变
1.生态文明的体现和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建立在人类文明发展史的基础上,是比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更高层次的一种文明形态,是以人为本人类文明递进和反思的结果,是以人类和自然相互依存为中心的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的主要标志,体现在三大“转变”上:一是生产技术的大转变,即有害环境技术向无害环境技术的转变;二是经济观念与行为的大转变,即从单纯追求经济目标向追求经济―生态双重目标的转变;三是自然观的大转变,即由天人相分到人天谐和的转变。由这三大转变,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生态伦理观、价值观和生态文明观。生态文明观强调,人与自然必须保持衡、协调和统一,社会、生态、经济必须协同发展[3]。
2.从生态伦理学角度揭示生态文明内涵
生态文明是一种正在生成和发展的文明范式,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关于生态文明的内涵,目前国内学者分别从生态伦理学、生态政治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文学、生态美学等不同角度进行探讨,本文则主要从生态伦理学角度揭示其内涵。早在1987年,由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向联合国提交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就深刻地指出,人类需要有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即“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份报告成为人类构建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之后,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渐被各国作为行动纲领,其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应当建立在社会公正和环境、生态可持续的前提下,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
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要解决可持续发展中一系列问题,必然诉诸对科学技术手段。新的科学技术观,以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最高准则,以不断解决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宗旨,其核心则是生态平衡取向的“绿色科技观”[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选择绿色生活正在成为一种时尚,主要体现在以绿色科技和生态生产为重要手段,以人、自然、社会共生共荣的深刻体会作为人类认知决策、行为实践的理论指南,以人对自然的自觉关怀和强烈的道德感、自觉的使命感为其内在约束机制,以合理的生产方式和先进的社会制度作为其坚强有力的物质、制度保障,以自然生态、人文生态的协调共生与同步进化为其理想目标。因此,绿色环保理念成为推动企业实现生态转向的一个直接动力[5]。
利奥波德伦理思想所强调生态文明体现在价值观上,需要超越“人类中心主义”,重建人与自然的价值平衡;在发展观上,需要超越“不增长就死亡”的狭隘增长主义,建立“质量重于数量”的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整体发展观,即人类整体利益。在生态文明时代,科学技术不再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工具,而是修复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助手。
三、大地伦理观对构建生态文明范式的意义
从本质上讲,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是一种伦理整体主义。他的大地伦理观超越了以人类利益为根本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超越了以人类个体的尊严、权利、自由和发展为核心思想的人本主义和自由主义,颠覆了长期被人类普遍认同的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它要求人们不再仅仅从人的角度认识世界,不再仅仅关注和谋求人类自身的利益;要求人们为了生态整体的利益,自觉主动地限制超越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物质欲求、经济增长和生活消费;揭示了当代文明进程中可持续发展观,绿色科技观等,符合当代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二者具有一致的生态学、伦理价值内涵。
首先,大地伦理观从意识形态唤起公众自觉自愿以人为本、共同维护人类的家园的决心和信心,这比任何一种制度的保障更重要,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生态消费上[6]。生态消费模式是以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为前提,在满足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基础上的一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大理伦理学起到宣传和引导的作用,让公众深刻体会自身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进而正确引导自己消费行为。
其次,大地伦理学对构建生态文明的作用体现在生态科技发展上。生态科技用生态学整体观点看待科学技术发展,把从世界整体分离出去的科学技术,重新放回“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中,将生态学原则渗透到科技发展的目标、方法和性质中。坚持走生态科技的发展道路,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也是加速生态文明建设的驱动力量。
最后,大地伦理学所提出生命共同体“三位一体”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为构建生态文明指明了方向。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体系中,和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立足点,不仅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整个世界和谐,更强调个人自我身心和谐。稳定,作为生态文明的最高目标,是人类衡量生活幸福与否的指数。美丽,是生态文明追求的审美价值,利奥波德认为,大自然的美不仅仅通过共同体中各个元素体现出来,更重要的是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美,整体的美才是最高的美。
今天,当我们反思现代文明过度发展造成环境危机,想要解除自然环境的困境与危机,现代人的价值观必须要改变,个人与文化的意识形态也要随之打破,机械技术文明并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无污染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
参考文献:
[1]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惠,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2]杨通进.环境伦理:全球对话 中国视野[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
[3]张琳.论生态文明观[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科学社会版,2000,(2).
[4]李鸣.绿色科技: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支撑[J].前沿,2010,(19).
论文关键词:科学发展观;自然伦理;道德伦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又对科学发展观做出了详细的定义和论述: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伦理思想是我国传统优秀伦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现代伦理思想的集中反映。对科学发展观伦理思想的探讨,能使人们更好地学习科学发展观。
一、科学发展观的科技伦理背景
(一)中国古代学者的科技伦理哲学思想
中国古代的哲人们对伦理学包括科技伦理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少科技伦理思想,对现代科技伦理思想,特别是生态伦理思想,提供了启示作用。儒家学说主张天人合一,通过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仁义道德寻求理论根据,认为仁义应当结合,还提出“与天地参”用来表述人与自然的相互协调的状态,儒家提倡爱民爱物,包括爱护自然、保护自然。
道家追求道法自然,认为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生物的生存是离不开环境的,认为和是理想境界。儒家和道家的这些思想对今人在处理和自然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二)西方科技伦理背景
西方的科技伦理思想分为古代、近代和现代三个阶段。古代科技伦理思想肯定科学技术的价值,重视科学技术的功能,探讨了科技与道德的关系,并且提出了科技道德的准则。近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强调科技道德并非起源于宗教道德,剖析了科技与道德的关系,提出了求实、怀疑、创新等科学精神,还进一步校准了科学道德准则。而到了现代,西方科学技术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时代,科技伦理思想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西方科技伦理思想探讨了科学家应肩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规定了科学技术领域的道德要求。总体来说,西方科技思想强调科技人员的主体性和科学的独立性,强调了事物的客观性。
(三)马克思、恩格斯的科技伦理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科技伦理学方面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他们的主要伦理思想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揭示道德是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他们深刻地指出:“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从而使道德观成为科学的道德观。其次,他们论述了科技与道德的相互作用,科技发展推动道德进步,道德进步促进科技发展,强调科技要为人类服务。他们重视生态伦理问题,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一致。
二、科学发展观是现代自然伦理思想的集中反映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和谐作为与自然的相处法则。中国古代的哲人们早就用他们的思想把这个与自然相处的法则阐述了出来,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类社会对自身看法的改变,对自然态度的改变,人们好像逐渐忘记了和自然和谐相处,而是认为人高于一切,把自己凌驾于自然界之上,对自然界的掠夺早已超过了自然界的承受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被严重地破坏了。
(一)人对自然的权利与义务
现代生态学和伦理学的研究证明,不管人类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它和自然及其它系统一样都是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并不能凌驾于任何一个系统之上。人与自然的矛盾,随着社会资源的匮乏、环境的污染和科技的异化,变得日益严峻。美国学者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发表后,引发了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科技迅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的思考,加之人对自然权利与义务的深入探讨,逐渐将人与自然的和谐提到了议事日程。
权利与义务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反映。人与自然矛盾的产生,隐藏的是人与人之间利益的矛盾。在对自然索取的过程中,个人对自然的索取都会牵涉到其他人的利益,正是由于没有很好地协调,进而渐渐地演变成整个人类社会跟自然的矛盾,自然成为了这种矛盾的牺牲品。
人对自然的权利是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基本生存,主动向自然提出享用的权利,这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人和动物一样,都需要从自然界获取资源作为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如果没有这些必需品,人类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这是一个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但权利不等于利益。利益有正当与非正当之分,而权利则无此区分。我们不能把不正当的利益当作权利来使用。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对于自然界,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导致了自然环境的危机,所以对自然界的保护是我们不可推却的义务。
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和统筹兼顾的思想,不仅将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包含其中,而且对这些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清楚的界定,提倡在处理和自然的关系上,不但要求人要有限地取之于自然,而且对于这种索取也应平衡各方面的资源,从整体上考虑到自然的承受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这样的发展观是适合我国的国情的,而且也顺应了世界发展的潮流。
(二)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
生态伦理学的发展让人们认识到人类对自然界有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代内公平是指全世界代内的所有人,不论国籍、种族、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对于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均享有平等的权利。各个国家应当平等地去履行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国家之间应通过协商和合作等方式实现这种平等。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利用了当时廉价的资源和能源,从自然界中肆意索取,由此而积累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直到现在,发达国家仍然是世界有限资源的主要消费者和污染源。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很多是被迫以牺牲一定的环境为代价,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代内不公平,把人类推到了环境危机的边缘,发达国家对治理全球生态环境方面负有不容推卸的主要责任。要实现全球社会的代内公平,就是要建立全新的全球伙伴合作关系,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
科学发展观重视发展,把发展作为第一要义,但这种发展是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的,这种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既满足我们当代人的需要,又不会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从前者来说,就是注重代内公平,既要求我们不断地发展,不停止前进的脚步,又要我们承担起对当代人的责任,把发展限定在可持续之内,注重对现有环境资源的保护。
有代内公平就有代际公平,代际公平是代内公平的深入,在我们注重当代人发展的同时,科学发展观也要求保护后代人的权利,是当代人对后代人所承担的单方面的义务。这种发展鲜明地体现在人类代际关系中,它使代际关系成为一个现代性的问题,人类后代是人类整体的一部分,是人类共同体的当然成员,本代人要尊重后代人的基本权利和需要。科学地发展,要求我们去预测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并避免其出现,而不是造成破坏后才去补救,这是由生态环境的不可逆性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决定的。西方的工业文明的负面效应警告人们:不能通过扩大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的方式来追求社会文明的发展。所以在发展的问题上我们国家的科学发展观是符合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的,也是符合社会本身发展规律的,更是符合自然界的本质规律的。
三、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道德伦理思想的集中体现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自工业革命以来,传统的功利性的发展观引领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西方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以往历史无法比拟的物质财富,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在工业化过程中片面追求数量和对物的极端关注,这种只看物不看人的经济发展观对科技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科技的价值理性被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步,科技活动中弥漫着强烈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为了满足人的物欲所需,整个20世纪人类利用掌握的高科技向自然进军,结果造成了大自然的污染,各种环境和生态问题接踵而至,人类的生存受到威胁。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终日与机器打交道,人与人之间缺乏交流,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淡化,虽然物质生活在科技的迅速发展下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精神世界变得越来越空虚。科技的飞速发展需要与它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伦理规则。
科技道德伦理,是指人们在科技活动时对社会、自然关系的思想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学家及其共同体所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科技道德里人是主体,要体现人的主体性地位,科学发展观就是从人的本质出发,强调人的地位,肯定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体现了现代科技道德伦理的内涵。所以我们要通过研究人自身来开展科技主体道德人价值的研究,使科技朝着对人类有益的方向发展。科技人员作为科学研究的主体,如果在科技活动中没有一个好的道德,对于科技的作用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会埋没科技本身对人类有益的作用。人们必须围绕科技的人文社会价值进行研究,并不断地弘扬科技的人文精神。由于人们过多地注重科技的强大的实际作用,科技的功利价值几乎成了科技的全部价值所在,而科技的人文价值,却被人们淡忘了。科技的人文精神虽然不能直接改变世界,但却可以为我们改变世界提供好的方法。科技一旦与人文分离,就成了没有内涵的空壳子,所以,科技只有与精神合一,才是完整的。寻求科技与人文精神的合一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目标。
论文摘要:藏族是一个富有道德情感和道德传统的民族,藏族伦理思想既是藏族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伦理文化宝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从学术的层面看,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虽然还不尽如人意,但却也涌现出来了一定的成果,这就为今后的研究莫定了较好的基础,并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前景的展望是令人乐观的,它必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进步而日益深化。
藏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智慧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藏族人民在雪域高原上繁衍生息,创造了独具特色又极具魅力的藏族文化。藏族伦理思想同其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一样,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藏族伦理思想是指对藏族历史上各种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的总称,它既是藏族文化和藏族人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整理、研究藏族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对于加强藏族地区的道德建设,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民族素质,增进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思想文化交流,加强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藏族伦理思想研究之现状
就目前而言,对藏族伦理思想从宏观和微观上进行研究的,虽然数量不多,但确有一些同仁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
首先,对藏族伦理思想从宏观上进行研究的,丹珠昂奔先生曾先后发表过三篇颇有分量的文章:《原始笨教与藏民族旱期的伦理观念——藏族肯代伦理思想初探》、《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佛教对藏民族伦理观念的历史性影响》。专著有刘俊哲先生的《藏族道德》等。丹珠昂奔、刘俊哲等先生的文章和著作,无疑是从藏族伦理思想的整体角度即从全局上来考虑问题的,旨在要求、呼吁并希望人们在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时,不应忽视藏族的伦理思想,应当重视对藏族伦理思想的发掘、整理、评价、介绍和研究,从而充实和丰富中华民族伦理思想的宝库。
在这方面,笔者也发表过《藏族伦理思想发展略论》、《藏族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纵向发展观》等文章,对藏族伦理思想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及其特点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指出藏族伦理思想既是藏族文化和藏族人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整理、研究藏族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对于加强藏族地区的道德建设,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充实、丰富和完善中华民族乃至于世界民族的伦理文化宝库,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其次,从微观上对藏族伦理思想进行研究的,如笔者先后发裘的《试论(礼仪问答写卷)中的伦理思想》、《古代藏族人民的理想人格典范一一一兼论<格萨尔>中的伦理思想》、《试析<尸语故事>中的伦理思想》、《<萨迎格言>伦理思想比较研究二题》、《试论<玛尔巴译师传>中的伦理思想》、《试论藏族禁忌与藏族道德规范的联系及区别》、《藏族生态伦理思想概论》等,除对藏族历史上一些著述中的伦理思想进行了发掘和研究外,还对藏族禁忌与藏族道德规范的联系及区别进行了厘定和辨析,对藏族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意义及应采取的必要措施进行了论述。
蔡景峰、洪武嫂二位先生合撰的《略论古代藏医医德的发展及其特点》一文,则从古代藏医医德的角度阐述了藏族医学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概貌及其特点,曾引起过学界的广泛关注。
邓晓琳先生发表的《简析<萨迎格言>中的伦理思想》,则从格言诗的角度揭示了古代藏族人民的伦理道德观。
吴春香女士撰写的《论藏传佛教伦理对当代藏族伦理观发展的影响》,从藏传佛教的角度论述了藏传佛教伦理观念对藏族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并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藏传佛教伦理思想及其今后对西藏发展的作用,做了有益的探讨。
再次,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环保生态、经济、信息等问题也提到了民族伦理学研究的范围,有些藏族同志开始撰文从道德的民族性上探讨这些问题。如卓玛措女士撰写的《藏族文化视野中的生态经济伦理研究》,就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角探讨了生态经济伦理及其藏族传统文化对此的贡献,并提出人类要对其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强调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生存的最佳选择。将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引入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范围,堪称是一种可喜的现象。
当然,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这里无疑有挂一漏万的情况,包括笔者自己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就有一定的数量,但笔者认为这并不是本文的重点,故略去很多,特此说明。应该说,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已经起步,并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远没有形成“气候”,更谈不上全面和深人。今后,还将有赖于更多志同道合的同志来共同做这方面的工作。
二、藏族伦理思想研究需拓展的领域
研究藏族伦理思想,必将丰富和繁荣我国伦理学这座历史传统文化的宝库,从而为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民族团结,促进民族文化繁荣,特别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就目前和今后而言,研究藏族伦理思想,需要开拓的领域很多。
仅以《格萨尔王传》为例,其伦理思想十分丰富,颇值得挖掘。《格萨尔王传》中的道德评价标准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善与恶作为道德评价的两个不同标准,是对照映衬、径渭分明、截然不同的,二者几乎成了人们衡量一切事物的“试金石”和辨别一切真伪的“是非镜”。凡是正义的、合乎道义的、具有人性的行为和事物,就被看成是善而予以褒奖,凡是非正义的、不讲道义的、践踏甚至摧残人性的行为和事物,就被看成是恶而加以否定。其二,在价值取向标准上,它宣扬了一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亦即或善或恶自有报应的思想,进而引导人们应该扬善抑恶,向善去恶,择善弃恶,希望人们应该做到从善如流,疾恶如仇,择善而从之,遇恶则弃之。应该说,史诗中对这种善恶标准的态度和对善恶价值取向的选择,如果抛弃其某些时代的局限性,那么即便是在今天,也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
藏族的民间文学(包括民间故事)不仅形式上体裁各一,各具特色,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内容上寓意深刻,巧妙地赞颂或鞭挞了该民族社会生活中的正直善良与邪恶势力、勇猛无畏与退缩不前、英雄与懦夫、勤劳节俭、懒惰奢侈、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思想与狭隘自私的个人主义观念等丰富的伦理思想。《尸语故事》之所以能够在藏族人民群众中经久流传,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以藏族人民所喜闻乐见的讲故事的形式,反映了藏族人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表达了藏族人民的喜怒哀乐及爱憎好恶等思想情感,巧妙地歌颂或贬斥了藏族人民社会生活中的正直善良与邪恶势力、勇猛无畏与退缩不前、英雄与儒戈勤劳节俭与懒惰奢侈、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与狭隘、贪心、自私的个人主义等,俱有丰富的伦理思想。《尸语故事》对道德领域中的两大对立阶级的善恶观念、是非观念、荣辱观念等道德感情、道德意识,以至于道德行为和道德评价的不同标准,均作出了生动的反映,从而对藏族人民起到了一种道德熏陶、道德约束、道德鼓舞、道德激励和道德教育的社会作用。
《礼仪问答写卷》提出了一些初具伦理色彩的概念和命题。它以兄与弟对话的形式,详细地阐述了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种伦理道德关系及如何待人接物的礼节等问题。认为对人要“施以真言”,“不说谎言”才能取得“信任,’,对凡是“可信赖者”,一定要“依靠之”,而对“不可信赖者”,则切勿依靠。处世要谦卑逊让,知足寡欲,创造而不占有,成功而不据傲。强调贪欲是罪恶的根源,知识是文明的由来。提出做人的道德标准是公正、孝敬、和蔼、温顺、怜悯、不怒、报恩、知耻、谨慎而勤奋;非做人之道则是偏祖、暴庚、轻浮、无耻、忘恩、无同情心、易怒、骄傲、懒惰。它主张“王之国法”,必须实行“均等”的“公正’,原则:对于统治者,“为官公正,现时即于己有益,此为颠扑不破之理……若能不偏不倚,则谁能对之不钦佩折报?!.一‘若为长官,应如虚空普罩天下,应如称戮一样公平。”对于被统治者,即便遇到“行罪恶人超生,正直善人处死”的不公正之事,也要有“认可、忍耐之力”,同时还要绝对遵从法律以及道德戒律,不然,就必须“查明实情,将伤人者及其子孙一并杀之,以绝其嗣”。只有这样,“主奴之间、官仆之间、老壮之间”,才能“行公正之法”以不至于“出现伤风败俗之事”,而达到一种使天下都“同心协力,不仅眷属和睦,行至何方亦相安无事。子与父同心,弟与兄同心,奴与主同心,妻与夫同心,仆与官同心,如此,则公正无误,齐心协力,大家皆得安宁”的道德理想境界。
《萨迎格言》成书于13世纪初叶,堪称是藏族传统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史上最早一部以格言诗形式著述的伦理学著作。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前提下,该书作者主张应尽量协调并处理好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认为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应该是:“君王对自己的臣民”必须“施以仁慈和护佑”,“臣民对自己的君王”才会“尽忠效力”。不然,“被暴君统治的百姓”,就会“特别想念慈祥的法王”,“被瘟疫缠身的牲畜”,就会“特别渴望纯净的雪水”。它告诫统治者“如果虐待属下,君长就会走向灭亡”,教诫人们要具有正直、坚定、谦虚、勤奋、好学等优良品质,这些思想至今仍能给人们以很大的启迪和教益。正因为如此,《萨迎格言》在藏族地区广为流传。
藏族道德规范主要在几部充满了道德训诫和道德说教的格言诗中得到了突出的反映。这些格言诗以萨班·贡噶坚赞(1182-1251年)所著的《萨迎格言》、索南扎巴(1478-1554年)所著的《甘丹格言》、贡唐·丹白准美(1762-1823年)所著的《水树格言》、久·米庞朗杰嘉措(1846-1912年)所著的《国王修身论》、卡切帕鲁(生卒年不详)所著的《卡切帕鲁训诫》(一说为七世班禅丹白尼玛所著)等为代表。这些格言诗同样从“应然性”和“禁戒性”两个方面向藏族人民提出了许多道德规范要求,如要求并告诫人们应如何谨言慎行、修身养性、分辨是非、区别智愚、取舍之法、用人之道、学法执法、正直善良、谦虚勤奋等等。它向人们“展示出了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藏族统治阶级的政治主张、思维逻辑、伦理道德、行动规范的轮廓。
藏族历史上还有一大批优秀的政治家、思想家、佛门奇僧、学术大师、启蒙思想家等,他们的伦理思想至今尚不被世人所关注。如松赞干布、文成公主、历辈达赖喇嘛和历代班禅、更敦群培、钦饶诺布、喜饶嘉措、谢国安(多吉卓巴)、桑热嘉措、才旦夏茸、毛尔盖·桑木旦、多吉杰博等,还有元朝帝师八思巴、清朝高僧章嘉若必多吉等,他们的思想和著作中都包含着大量而又丰富的伦理思想,处处闪烁着人类道德智慧的光辉,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地加以发掘和研究。
这里谈到的只是拓展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一些粗略的情况,如果深入下去无疑还会发现有更多的藏族伦理思想值得人们去关注、发掘和研究。故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对藏族伦理思想进行搜集整理,汇编成册,然后再进行高层次的研究和探讨,由朴素的思想资料上升到理论形态,将散见的、零碎的思想资料从史的角度把它们串通起来,注人有机的联系,以构成系统的藏族伦理思想发展史。
三、藏族伦理思想研究之我见
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工作要逐步展开并使之深化,无疑需要做大量而又艰巨的工作。对此,笔者特提出如下见解:
第一,应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从当前来看,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尚未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和足够的重视。一些长期从事伦理学研究和民族学研究的同志,基本上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到这上面来,或者说根本就不曾注意或考虑过这个问题。有鉴于此,必须解决如下认识问题:
首先,要解决藏族有没有自己丰富的伦理思想的问题。这是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藏族有没有自己丰富的伦理思想,回答显然是肯定的。不同的民族不仅有自己民族丰富的伦理思想,而且还带有自己民族的特点。其伦理思想反映在该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内容相当丰富,而且还是我们中华民族伦理思想宝库的有机组成部分,绝不能人为地把它同中华民族的伦理思想相割裂,或漠然视之。既然中华民族理所当然地包括了各少数民族在内,那么同样,中国的历史文化(包括伦理道德)也理所当然地应包括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包括伦理道德)在其内。藏族有自己丰富的伦理思想,这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同志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这种思想和认识,恰恰又是我们现在面临和必须解决的新课题之一。须知,伦理道德的发展状况如何,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的集中表现;民族伦理道德的发展状况如何,是一个民族的“软实力”的集中表现;藏族当然也不例外。
其次,要明确加强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重大意义。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藏族已经由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人们共同体进人到了社会主义民族的行列。藏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封建农奴制,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大解放,大大加速了藏族地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进程。民族文化要发展、要繁荣,就必须批判地继承历史上的文化传统,其中,伦理思想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就藏族传统道德的特点来看,它一方面表现在对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的广泛渗透,另一方面又与民族的习惯法和藏传佛教联系密切。这些,都需要从批判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角度去加以发掘、整理、分析,并从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那些凡是有利于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及家庭和睦的道德传统,都要给予充分地肯定,并使之发扬光大,反之,则应予以摈弃和否定。特别是在我们不断强调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今天,发掘、整理和批判地继承、弘扬藏族传统伦理思想,就更是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应组织队伍,成立研究会。
要把藏族伦理思想作为一个专门领域、作为民族学和伦理学的一个分支领域来研究,没有一批力量显然是不行的。当务之急,应首先将上面提到的那些已经或正在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员,以及今后将有志于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同志,尽快地组织协调起来,分工合作,共同创业。在这方面,伦理学界和民族学界有一些老同志,他们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理论素养,具有较高层次的理论研究素质,在观察、研究和解决问题时,善于自觉地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加上长期的研究实践,取得了不少成果,为这门学科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现在要研究藏族伦理思想,就必须要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谦虚地拜他们为师。
近些年也涌现出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同志,他们精力充沛,思维敏捷,观念较新,常常不满足于理论研究的现状,敢于创新,喜欢独立思考,独辟蹊径,给学术界注人了生气。应该说,他们是学术界正在成长着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也是今后各门学科所要依靠的重要力量。可以预料,一二十年后,这批力量将成为各门学科(包括那些将要发展的新兴学科)的权威和带头人。因此,要加强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就必须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去吸引他们,使他们对这门新学科产生兴趣,然后再把他们组织起来,制订研究计划,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又要就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和疑难问题展开讨论和交锋。
在组织研究队伍的时候,从长远考虑,还应坚持专业队伍与业余队伍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现有情况,凡是对藏族伦理思想有浓厚兴趣的同志,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可以先从伦理学、民族学以及相关学科中分流一些同志出来,组成一支短小、精干的专业队伍,进行专题研究。至于其他距离较远的一些学科中如有人咆括社会上各种行业中的一些同志)对伦理学研究感兴趣,可把他们作为业余力量来看待,对于他们所选择的研究课题,同样应予帮助和指导。若干年后,他们中如有同志确有突出成绩或贡献者,也可将其吸收、充实到专业队伍中来。
为了加强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很有必要成立一个“中国藏族伦理思想研究会”的群众性学术组织,不定期地召开学术讨论会,交流研究心得,以推动和深化对该领域的研究。
另外,还有必要创办一份《中国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刊物,或在《中国藏学》、《西藏研究》、《西藏民族学院学报》等杂志上开辟“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专栏,一方面借此扩大这个领域的影响力,建立起自己的学术阵地,另一方面也为研究这个领域的同志提供一个可以交流、发表成果的园地或平台。
第三,应注意研究方法,开拓前进。
论文关键词: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科学伦理;历史逻辑
法兰克福学派作为“西方中人数最多、影响最大、延续时问最长的一个学派”一,以其博大精深的思想谱系和敏锐甚至激进的批判基调呈现在世人面前,吸引和汇聚了一大批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之进行坚持不懈的探索和解读,并由此形成了一道异彩纷呈、错落有致的理论景观。然而,就科学伦理学研究而言,从迄今可查的文献来看,以往关于马尔库塞、弗洛姆、哈贝马斯等主要代表人物的科学伦理思想的人头式总体评述居多,但专门从科学伦理学的学科视角出发,并且对整个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进行总体把握和深入挖掘的著作并不多见。而陈爱华教授历经八载、几易其稿而最终出炉的新作《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历史逻辑》(以下简称《历史逻辑》),正是对这一巨大学术空白的填补。
陈爱华教授长期致力于科学伦理学和国外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在此书之前已经陆续出版了《现代科学伦理精神的生长》和《科学与人文的契合——科学伦理精神历史生成》两部科学伦理学方面的学术专著。同时,在《哲学研究》、《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道德与文明》等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00多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有深厚的哲学功底和丰富的写作经验。与前两部专著相比,《历史逻辑》这部46万多字的专著.在秉承其“论从史出”一贯风格的基础上,立足于科学伦理学,对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中科学伦理观的思想来源、内涵、历史演进及其伦理价值作了有力的透视,提纲挈领、深入浅出地将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逻辑清晰地剖析在读者面前,为我们透彻理解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中的三次批判的理论高峰、三次批判理论指向的转折和三大科学伦理理论的建构以及其理论特质、理论局限性和当代价值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历史向度。该书立意新颖,气势恢弘,观点鲜明,内涵丰富,层次清晰,论述翔实,整体来看,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史论结合。著者在阐述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并没有拘泥于一般学术史著作的历史叙述写作样式,而是在解读与此发展历程、思想来源相关的文本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唯物辩证法以及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力求将史与论、微观与宏观、流派脉络与思想逻辑、思想家著述与时代状况等要素融会贯通起来,通过比较完整的史料梳理,阐释和分析该学派在批判理论视阈中从对理性的伦理批判,到科学社会功能的伦理批判,再到自然观的伦理批判的科学伦理思想层层演进的理论逻辑及其伦理价值,生动地刻画了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生长流变的历史图像和内在逻辑。这一点在该书的第三篇《批判的理性伦理观》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该篇中,在论及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理性伦理观的生成之时,著者是在传统理性观和批判理性观的历史对比中,从揭示批判理性观的伦理问题式与历史上黑格尔的理性伦理观和辩证法、韦伯的理性观、卢卡奇的物化论和科学伦理观以及同时代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哲学家的思想如海德格尔在《世界图象的时代》、《科学与沉思》、《技术的追问》中具有科学伦理意蕴的问题和理论之间的多重渊源关系出发,来展开论述该学派是如何对工具理性进行批判和如何确立反实证主义伦理观的。在著者深厚的学术功底的支持下,史论结合的写作手法不仅使读者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与传统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源流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使批判的理性伦理观的论述同时拥有了历史的厚度和理论的高度两种难能可贵的品格,也为后面两篇《批判的科技——社会伦理观》和《批判的自然伦理观》的建构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应该说,正是这种以史立论、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研究方法,使该书的历史和逻辑线索清晰可见且相得益彰,理论创新有根有据而不显突兀,从而有别于一般的流派史学论著。
第二,经典文本的深度解读和全新研究范式的建构相结合。在该书中,著者对马克思有关的经典著作如三部手稿《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科学伦理思想的研究和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然伦理观的研究,并没有停留在资料性的简单评述和引用阶段,而是在深刻透视和洞悉这些作为解读构架而存在的哲学文化视域的前提下,以此构建的特定历史语境为历史支援性背景,再以驾驭型的哲学话语真正进入言说者语境,由此试图准确把握论说对象的深层“问题式”,将之融入到对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论述之中。这种西方与科学伦理学的“对接”和嫁接工作,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该书“出入文本”的特色,毫不夸张地说,著者对经典文本的精耕细作本身就是一项十分具有原创意义的研究工作。此外,在“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主题下,著者对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研读实际上表明该书中隐含着一条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与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的对比线索。事实上,著者在该书中不仅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对比和分析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视阈中的科学伦理思想与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的异质性,而且在总结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得失时,也是结合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进行的。如著者在论述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哲学倾向与理论局限时,指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伦理观的理论前提是基于一种批判理性与人文主义结合的伦理悬设,而不是马克思科学伦理观的依据客观历史的自身发展,结果导致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呈现出只注重伦理的批判或理性的批判的特质,没有充分意识到扬弃和消除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应用的负面效应的最终根据并不是在于是否确立了批判理性的权威,而是制约和决定这种现象的存在与发展的更高的历史规律,从而造成了他们批判的伦理观的不足之处和与马克思科学伦理观的相异之处。由此可见,著者将经典文本解读与自身体系建构相结合,在这两个重要的理论前提上搭建了一个进行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研究的基础性科学平台,将经典文本转换成理论创新的思想资源.不仅使该书对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逻辑的分析和论述超越了就史论史的做法。而且使文本研究的学术价值得到思想的拓展,富有科学性与创见性。
第三,学理研究与现实关怀相结合。对来自域外文化的法兰克福学派的哲学研究,只有能够出入其中而义能够超出其外,才能真正理解文化他者并与之展开积极的创造性对话;对于任何形式的哲学和伦理学研究而言,只有将理论和现实相结合,才不至于将自己的研究沦为“空中楼阁”式的砌筑。否则,研究者很容易沉迷于异域他乡的文化和自己“头脑中的制作”而无法自醒,成为异域文化和理论创作的精神。在该书的《批判的科技——一社会伦理观》和《批判的自然伦理观》这两篇里.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著者作为一名理论工作者一面进行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理论研究,一面急切地借此研究解构“科学中立说”和寻求消除科学技术对人、自然与社会等多方面的负面效应的有效途径的现实焦虑和历史使命感。正如著者在该书导言部分所言:“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伦理问题日益凸显。尽管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是后工业社会的科学伦理问题,在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现代化过程中的科学伦理问题,但是环境的伦理问题、生态的伦理问题、科学技术成果的和平利用的伦理问题、生物医学的伦理问题、信息与网络的伦理问题等等,已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科学伦理问题或研究的伦理热点问题。而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家是以发达工业社会(当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背景,从社会批判的理论视角对科学发展对社会的统治方式、人们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以及对自然的负效应进行了全方位的反思与批判,因而,对于我们重新认识和研究分析当代高新技术发展条件下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这就是探索批判理论科学伦理思想历史逻辑的当代价值。”另外,著者在结论部分指出,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对于协调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和反思科学与社会的伦理关系具有重大的伦理价值,但其沿袭卢卡奇注重价值判断的传统,将对科学技术的伦理批判代替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将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的事实及后果归咎于科学技术本身,无法引导出人们走出异化的怪圈,这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最大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