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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灾时段为5-9月,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在降水时期,特别要加强预警工作,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责重如山,事关百姓安危,要认真扎实地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防灾对策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充实镇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管理,负责防灾救灾中的日常事务。各村(居)发现异常,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在防灾救灾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村(居)成立了防灾应急领导组织,组建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各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预防和临灾救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工作
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居)必须加大地质灾害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如何鉴别地质灾害及其发生前兆、如何预报避让地质灾害、减少和防止其危害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等防御能力。各地应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群测群防“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向群众通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三)强化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
1、领导小组工作上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信息通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要及时,以便适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完善全镇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
2.汛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方案、应急预案。镇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且不得擅离岗位。地质监测点监测人员须做好监测工作,并记录在案。
3.汛期,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地段派专人进行严密监测,特别是暴雨、大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监测。定期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察和观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应定期对滑坡和崩塌体等的巡查及观察,汛期应加强巡查,应注意观察地面裂缝的变化情况和房屋变形等情况,当发现地面裂缝突然变大或房屋变形等现象明显加剧时,应及时发出警报立即将人员撤离。
4.明确临灾时的安全撤离路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将受威胁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5.防汛紧要期,镇沿河各项施工必须全部停止作业,确保安全度汛。
6.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防汛防灾的有关规定,各村(居)要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加强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地质灾害时,应服从党委政府的调度,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7.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工作;镇党委政府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关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安全生产办负责牵头组织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2013年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威胁对象及范围
(一)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在张集矿区、顾桥矿区、丁集矿区和国投新集集团各矿区,直接威胁矿井安全和塌陷区内的居民。
(二)山体滑坡和崩塌:主要分布在经济开发区、李冲回族乡内原采石区,以及茅仙洞风景旅游区,直接威胁附近居民、供电线路及游客、文物古迹的安全。
(三)堤坝下沉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淮河干堤和西淝河干堤部分堤段,其威胁对象和范围较广,危害较大,是防汛防灾的重要地段。
201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堤坝下沉失稳和山体滑坡及崩塌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每年6—8月),尤其是暴雨时段及过后一段时间内发灾的概率大。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与采矿活动密切相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和长期性。
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责任落实到人,防灾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组织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尤其要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灭灾和减灾工作。
(二)部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了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气象部门负责气象预测和预报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水情预报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三)经费保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和治理,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那些可能突发成灾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早进行工程治理,消除灾害隐患。
(四)加强预警。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共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信息,并努力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准确性,以更好地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上年度地质灾害的灾情基本情况
我县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春夏多雨,地质灾害多发的重点时期为每年4月至9月。在主汛期,台风频起,若是连降暴雨、大暴雨,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近几年来,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分别发生在*年7月19日、*年5月17日、*年5月20日和*年4月27日。*年度全县累计发生地质灾害12宗,由于预警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灾难。地质灾害具有渐变性和突发性,同时也具有难以抗拒的破坏力等特点,致灾的诱发动力有天然的,也有人为的。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而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影响,常随社会发展而日益增多。因此,防治人为地质灾害发生是本方案的一个侧重方面。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一)危险区
1.县城*公园南面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二厂。该区域内的开发工程未经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厂区及其周边山体潜在的地质异常仍有进一步孕育的可能,由于此处西、南面下方均有较密集的民居,危险因素显而易见,是个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县政府去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必须迅速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避险预案。
2.*矿排土场。该矿的主采场虽不在本县辖区内,但其排弃的泥土、废石大量长期倾倒于*凡水坑一侧,日积月累形成了地质灾害源,每遇连续降雨时期,大量排弃物自上而下随水而流,引发多次规模各异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不及时治理,大面积经济林将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
3.*镇*采子山铁矿。此处经多年采挖,矿区周边已经形成陡峭的采矿边坡,采场东北面上方出现3条明显的裂缝,长度20米至40米不等,宽约10至20厘米。裂缝北侧边有一条*——新丰迴龙的公路,此路段下方路基已被蚕食破坏,对交通运输和过往行人造成重大威胁,如不及时进行有效治理,危险源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二)隐患区
1.*林场龙集工区水浸洞。此处曾于*年发生过山体滑坡,*年、*年均有小规模滑坡现象,当地进行过简单治理,重大威胁及当地村民不安的情绪暂时得到缓纾,但是由于当地的地质条件比较特殊,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因此处民居集中,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彻底有效的治理。
2.坝仔镇群辉滑坡群。灾害影响区域为胡竹坝一带,此地曾经是省国土资源厅特别关注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并对局部组织进行了必要的治理,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主要地段的滑坡隐患。当地的地质条件异常复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威胁依然未完全消除。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得进行用地审批、切坡建房。
3.*镇*小学。*年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中,发现该教学点存在地面塌陷的隐患,校区建于洪积扇构造堆积层之上,地表1米以下多为砂砾和鹅卵石,极具松散透水性,如果计划兴建三层以上的建筑,必须先经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镇*矿区。由于多年乱采滥挖,露天采场已形成不规则异常陡峭的采矿边坡,又因排土场未经规划,随意排弃,松散的土方量比较大,已对附近居住的村民造成威胁,若遇特殊天气,极有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镇*村*村。*年汛期,此地曾发生颇具破坏力的泥石流灾害,汛期要加强巡查监测,同时要教育村民慎重选择建房地点,尽量不要在排洪水渠沿线、不稳定的山体边坡下等地域修建房舍。
6.翁城镇富陂村温张屋。*年此处局部耕地发生地面塌陷灾害,使经济作物遭受一定的损毁。据初步监测,灾害发生地为古河道区域,地表4—5米以下土质疏松、透水,甚至可能存在地下暗流,应加强巡查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主要公路沿线。特别是国道106线凉沙公路和**塅,公路两侧常因连续降雨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公路主管部门应在汛期加强巡查,及时清淤,确保道路畅通。
8.*林场龙体工区新山至凡水坑区域。多年来乱采滥挖已造成让人触目惊心的地下采空区,与之相邻的凡洞一侧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曾发生过大面积地面沉降灾害,由于此采空区上方压力依然存在,隐患尚未消除,在此区域作业的*铁矿从业人员和林业生产、管理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应及早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要时采取避让措施。
三、防灾基本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办法和应急措施,各镇人民政府及*林场要制定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二)建立地质灾害日常监测预警责任制,明确单位责任和主要责任人,落实监测、报警、防灾责任制,确定可行的应急避灾预案,建立健全信息员和联络员制度。各镇政府、*林场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国土资源局矿管与地环股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管理的日常办公地点,县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监测站为这项工作的监测服务和技术指导部门,各镇国土资源所为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监测预警联系机构。形成县镇监测网络,加强联合巡查,跟踪监测,完善灾害速报制度,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简介
复兴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张家湾崩塌、转石奇观崩塌、风溪老村组崩塌。一般隐患点的有长江村上焦岩、凯旋村水坝,凉江村大营盘,较小的隐患是各村突发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积的垮塌,诱发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降雨,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2020年,较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未发生,较小的突发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发生。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和张家湾片区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边和其他重点工程修建地区等地质环境脆弱及人类活动频繁的部分地区。其中,今年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点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和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20年冬季以来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的情况,一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危岩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隐蔽性地灾和高切坡建房作为2021年度我镇重点监测区域。同时按程序完成转石奇观崩塌、风溪二期等地灾项目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受地灾威胁避险移民的搬迁工作,力争应搬尽搬。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我镇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危害性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为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殊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及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督促各相关部门展开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资源所职责
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巡查监督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情况,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编制起草。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交管站职责
(1)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临灾预警信号,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现场,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安置房规划起草,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协助、配合自然资源所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编制公路沿线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群防群测;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必要时采取关闭危险路段的措施;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职责
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组织开展发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督促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以及临灾预警信号;负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4.学校职责
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区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编制中、小学校等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检查在学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条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负责管理学校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林业站职责
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的建立,督促监测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落实受灾害群众重建家圆所需的木材计划报批。
6.财政所职责
负责调拨、筹措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工程治理等的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7.社事办职责
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的灾民救济和安置,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8.派出所职责
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灾区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9.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了解医疗灾害造成的受伤群众,使受伤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灾区传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职责
负责在镇辖区内宣传《地质灾害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群测群防、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本区域内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开展组织地灾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大对列入市级地灾隐患台帐的风溪村和凯旋村的检查、排查,并定期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方及时上报,对隐患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凯旋村配合今年实施的转石奇观片区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群测群防和防灾意识,降低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别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上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责任包保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早布置、早行动,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关键词】 斜坡;地质灾害;危险边坡;香港;深圳
【 abstract 】 in present Chinese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regulations for the reference a lot of Hong Kong slope management experience, but because the system differences, Hong Kong and shenzhen geological disasters slope management and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have many differences slope. The author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work experience, combined with the Hong Kong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learning experienc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deep and hk slope the differences of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anagement, and proposed own revelation.
【 keywords 】 slope; Geological disasters; Dangerous slope; Hong Kong; shenzhen
中图分类号: TU413.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从地貌上讲,香港和深圳地区均属于亚热带半丘陵地带,地势较为陡峭。香港土地总面积约为1050km2 ,其中约650km2为天然山坡,占土地总面积的60%。深圳土地总面积约为1953 km2,平原仅占陆地面积的22%。香港是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和国际著名的自由港,深圳又是连接香港和中国内地的纽带和桥梁,是华南沿海重要的交通枢纽,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外贸出口、海洋运输、创意文化等多方面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市区大部分已经一直扩展至非常陡峭难以开发的山坡附近,由此产生了许多挡土墙、边坡处理等问题[1]-[3]。斜坡类地质灾害是香港和深圳地区最为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多由降水诱发,集中发生于汛期。斜坡类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4]。
由于香港和深圳地质环境基本相同,地质灾害成因和机理也基本相同,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两地面临地质灾害威胁越来越严重。但是由于体制的不同,造就管理上的差异。
2、管理机构及职责的差异
香港负责斜坡管理的部门是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的土力工程处。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监督斜坡安全,包括登记人造斜坡,对历史斜坡进行必要巩固工程,审查新的岩土工程设计,审核政府部门的斜坡维修、为土地用途的规划提出意见等;二是制订斜坡的安全标准,制订有关指引,研究边坡绿化问题;三是进行岩土工程及有关的研究;四是提供教育及紧急协助等[1]。而在深圳,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处室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辖下的地质环境处。其主要是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负责开展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制订防治规划;制订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3、管理内容的差异
香港斜坡管理的主要范围是岩土工程,除预防山泥倾泻、滑坡、泥石流外,也包括各种类型的挡土墙、护坡工程。自1977年以来,一直以人造斜坡为管理重点,并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天然山体斜坡只是在近几年才纳入其研究范围 [5]。而深圳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是处理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属于地质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在实践上,主要防治山泥倾泻、滑坡、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海水倒灌等类型[6]。按照国家标准,挡土墙、护坡工程主要是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进行处理。从深圳的实际工作看,人工斜坡类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罗湖“二线”插花地即为典型,这点与香港极其相似。
4、政府各部门责任分工的差异
香港已经建立一套非常完善的各政府部门参与斜坡管理的体系。从职能上划分,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的土力工程处牵头负责全港斜坡安全的管理;而建筑署、路政署、水务署、地政总署、屋宇署、规划署、房委会等均参与此项工作。如路政署、交通署负责对修路过程中形成的斜坡进行建造及维修,屋宇署负责对私人楼房进行管制,当有山泥倾泻警报时政务处负责开放庇护站,在雨季来临时政务处发放宣传单等,责任分工非常明确,运作效率很高。如香港狮子山隧道附近发生一起山泥倾泻,土力工程处、水务署、路政署马上联合开展调查,甚至出动了直升飞机,及时将调查结果反映给交通署,最终由交通署负责现场处理,解决了问题[7]-[9]。而深圳市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时间晚,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明确,部门间协作还有待进一步磨合,导致出现问题时,各自推诿。现阶段的治理模式还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行为,耗资巨大,却并不能根除隐患。
5、斜坡的治理模式的差异
目前,全香港约有57000个较大型的人造斜坡,其中约39000个为政府斜坡,其余18000个为私人斜坡。政府斜坡的治理,并不是全部由土力工程处负责,还有相应的七个政府部门,如路政署负责修路所形成的斜坡。全港各部门每年花费在斜坡维修上大约6亿港元。对于私人斜坡的治理,香港政府严格执行“自愿”的原则,政府从未投入一分钱对私人边坡进行治理。但土力工程处会对私人斜坡进行“安全筛选”,并在有需要时发出“危险斜坡修葺令”,要求私人业主承担治理责任。一旦发出“危险斜坡修葺令”,该危险斜坡的资料将同时移交政府各相关部门,如地政总署、房屋署,再由政府其它部门依据法律处理。同时将资料在网上公布,让公众清楚了解情况[10]。
香港的这种治理模式,不仅体现了“谁引发,谁治理”的治理原则,也体现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仅规定了“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这个原则在深圳市的工作实践中,已经证明是不够的。另外在承担治理工作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不仅规定了国土部门要组织自然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还要组织因治理责任人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合格的治理工作[11]。这种规定不太符合深圳现在的行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