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证券公司年中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范文第1篇

在刚入职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在工作方面遇到很多问题。首先是营销方面我无从下手,没有渠道和属于自己的营销模式。经过与经理沟通后,他给我讲了很多与陌生客户的沟通技巧和朋友怎么样谈股票,以及一些工作中语言的技巧,合很多自己的经历和一些方法,以及公司老员工的一些工作实例,对我帮助很大。经过我自己的总结,我初步找到了自己与客户沟通的方式。比如怎么了解客户,怎么样引导客户。通过大家的帮助以及自己的努力。本人在这段时间以来,开户数10个,有效户8个,新增资产126万,成绩不很突出,但这是对我工作的认可,我会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当我知道怎么样与客户沟通时我有遇到了别的问题。比如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过关,客户问我一些比较专业的股票或者分析时,我也是一头雾水,虽然公司研发团队给我的帮助很大,我可以找分析师给客户讲解,也可以找经理或者老员工给客户谈股票,但是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过关总是让客户产生怀疑。因此我开始向牛经理以及一些老员工学习专业知识,每天回家坚持看一些股票知识的书,现在我可以和客户谈论一些简单的股票理论。在今后的时间里我会更加努力,在牛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成为一名优秀的客户经理,

以下是我对明年工作的计划和一些规划

1. 学习业务知识及掌握的业务技能:坚持每天看书,看新闻,了解股票相关的知识,多和经理以及老员工沟通,了解一些业务技巧和沟通的方式。多总结,慢慢的把别人的优点融入自己的营销模式。

2. 对于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工作:要坚持每天给客户打电话沟通,了解客户做股票的情况,与客户沟通感情,让客户相信自己,与自己成为朋友,帮客户解决问题

3.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再解决,不得通过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要与经理沟通经同意后在解决。多和经理沟通,在部门会上多注意大家提出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 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增加自己的专业知识,熟悉掌握公司产品的特征以及营销的知识。 多引导客户办理我们的锦龙产品。

5. 对新一年工作的展望:从各方面完善自己,多挖掘一些潜在客户,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早日做一名合格的客户经理。

6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的目标是用自己的所学,多帮助自己的客户解决问题,争取在明年中新增资产800万,新增有效户50个。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范文第2篇

一国际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领域的经验

从国外成熟的经验来看,投资银行家扮演着创业投资的策划者、组织者的角色,几乎每一家金融公司都有专门部门从事高科技公司的投资业务,在融资、公司购并、企业包装上市等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从整个创业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每一步骤都与投资银行的业务和技术紧密相关,证券公司从事这一业务,有着其他机构难以相比的优势。

创业投资为证券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而证券公司必须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拓宽、延伸金融服务,服务手段从相对固定向不固定转变,服务方法从相对简单向多样化转变,技术含量从较低向较高转变,服务周期从相对较短向孵化型转变。

有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分步实施风险投资业务:(1)设立专业部门,专门从事高科技公司的投融资服务。(2)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由证券公司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积极实现风险投资组织革新,通过组织资产运作和管理投资直接投入到系统性专业化的风险投资之中去。

从机构组织和制度上保障风险投资基金不偏离基金投资的投资原则和经验宗旨,并借此规避投资风险,是今后证券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的发展趋势和基本方向。

只要虚心学习国外先进风险投资机构的成功经验,并充分利用自身的独特优势,不断进行业务创新,与之展开公平竞争,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将在业务竞争和创新中壮大成长。

二为风险投资服务的投资银行业务创新

在现阶段,我国的证券公司介入风险投资必须以投资银行业务及其创新和现有资源为立足点。因为证券公司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的优势之一是证券公司是金融市场工具创新最具活力的主体,证券公司只有具备了不断引进和创新的金融工具,才能使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新业务不断拓展。

1、可转换优先股

根据美国硅谷风险投资成功案例分析,风险投资对企业的投资一般是通过优先股的形式进行的。这种优先股具有如下特性:

(1)优先清偿。以优先股形式入股可使风险投资在企业破产后对企业资产和技术享有优先索取权,这样便可将损失减为最小。

(2)收益性。风险企业能够支付优先股的红利给风险资本,再愿意冒险的风险投资者也不希望他们的投资颗粒无收。

(3)可赎回性。风险资本除了通过风险企业的IPO顺利获得退出之外,如果风险企业的发展速度未达到风险投资者的期望值,可以要求风险企业购回这些优先股。

(4)有限的决策参与权。参与风险企业的优先股不同之处在于:一般优先股并不享受表决权,但风险投资的股份一般对企业的重大事务,如企业出售,生产安排等享有与所占股份不成比例的表决权,对经理层的决策甚至享有冻结权。根据美国学者Max和Grmper分别利用1990年的实际数据进行的分析,这种优先股的投资方式较一般的证券投资在减少逆向选择和避免风险投资承担过高风险方面都更加有效。

(5)可转换性。这是此种优先股最具适用性的地方。当风险企业进展顺利时,风险投资者有权将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从而拥有风险企业的部分股权,甚至实现对风险企业的控制。

2、“棘轮”条件

“棘轮”条件(ratchets)指的是风险企业用低价发行新股票筹资时,风险投资有权获得一定量的股票以保证其持股比例不因新股票的发行而改变。这样,当风险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迫以较低价格发行新股票筹资时,风险投资不会因“股份稀释”而影响其表决权。

3、再投资期权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契约的约定,再投资期权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追加投资。当企业经营较好,发展前途乐观,股票有升值潜力时,风险投资还可用预先确定的价格向风险企业追加投资,这样风险投资便可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增加其在成功把握较大的企业内的股份,从中获利。这种期权已成为风险资本的一大获利源泉,以致有人总结道:“所谓的风险资本投资,不过是购买了对企业进行再投资权利的期权而已。”

第二,转换贷款。风险投资者向风险企业提供贷款,在风险企业业务发展顺利时风险投资者可以按照贷款时的约定将贷款转换成普通股。如果贷款已经由风险企业归还,风险投资者仍能按原来的贷款金额及约定的较为优惠的转换比例,购买公司普通股。

第三,可转换债券。风险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给风险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在风险企业经营不佳时,债券甚至低于面值发行,当风险企业上市或经营状况转好,其股份有很大升值潜力时,将债券转换成股份。

以上三种形式的本质是:风险资本凭借其较早进入风险企业的便利,设计了以债务形式存在、既能尽量减少风险又能在风险企业经营状况转好时增加股份、获得较高收益的金融创新品种,成功实现了控制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

4、合资

合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比较适合国内证券公司采用的方式有两种: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范文第3篇

一国际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领域的经验

从国外成熟的经验来看,投资银行家扮演着创业投资的策划者、组织者的角色,几乎每一家金融公司都有专门部门从事高科技公司的投资业务,在融资、公司购并、企业包装上市等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从整个创业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每一步骤都与投资银行的业务和技术紧密相关,证券公司从事这一业务,有着其他机构难以相比的优势。

创业投资为证券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而证券公司必须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拓宽、延伸金融服务,服务手段从相对固定向不固定转变,服务方法从相对简单向多样化转变,技术含量从较低向较高转变,服务周期从相对较短向孵化型转变。

有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分步实施风险投资业务:(1)设立专业部门,专门从事高科技公司的投融资服务。(2)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由证券公司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积极实现风险投资组织革新,通过组织资产运作和管理投资直接投入到系统性专业化的风险投资之中去。

从机构组织和制度上保障风险投资基金不偏离基金投资的投资原则和经验宗旨,并借此规避投资风险,是今后证券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的发展趋势和基本方向。

只要虚心学习国外先进风险投资机构的成功经验,并充分利用自身的独特优势,不断进行业务创新,与之展开公平竞争,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将在业务竞争和创新中壮大成长。

二为风险投资服务的投资银行业务创新

在现阶段,我国的证券公司介入风险投资必须以投资银行业务及其创新和现有资源为立足点。因为证券公司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的优势之一是证券公司是金融市场工具创新最具活力的主体,证券公司只有具备了不断引进和创新的金融工具,才能使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新业务不断拓展。

1、可转换优先股

根据美国硅谷风险投资成功案例分析,风险投资对企业的投资一般是通过优先股的形式进行的。这种优先股具有如下特性:

(1)优先清偿。以优先股形式入股可使风险投资在企业破产后对企业资产和技术享有优先索取权,这样便可将损失减为最小。

(2)收益性。风险企业能够支付优先股的红利给风险资本,再愿意冒险的风险投资者也不希望他们的投资颗粒无收。

(3)可赎回性。风险资本除了通过风险企业的IPO顺利获得退出之外,如果风险企业的发展速度未达到风险投资者的期望值,可以要求风险企业购回这些优先股。

(4)有限的决策参与权。参与风险企业的优先股不同之处在于:一般优先股并不享受表决权,但风险投资的股份一般对企业的重大事务,如企业出售,生产安排等享有与所占股份不成比例的表决权,对经理层的决策甚至享有冻结权。根据美国学者Max和Grmper分别利用1990年的实际数据进行的分析,这种优先股的投资方式较一般的证券投资在减少逆向选择和避免风险投资承担过高风险方面都更加有效。

(5)可转换性。这是此种优先股最具适用性的地方。当风险企业进展顺利时,风险投资者有权将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从而拥有风险企业的部分股权,甚至实现对风险企业的控制。

2、“棘轮”条件

“棘轮”条件(ratchets)指的是风险企业用低价发行新股票筹资时,风险投资有权获得一定量的股票以保证其持股比例不因新股票的发行而改变。这样,当风险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迫以较低价格发行新股票筹资时,风险投资不会因“股份稀释”而影响其表决权。

3、再投资期权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契约的约定,再投资期权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追加投资。当企业经营较好,发展前途乐观,股票有升值潜力时,风险投资还可用预先确定的价格向风险企业追加投资,这样风险投资便可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增加其在成功把握较大的企业内的股份,从中获利。这种期权已成为风险资本的一大获利源泉,以致有人总结道:“所谓的风险资本投资,不过是购买了对企业进行再投资权利的期权而已。”

第二,转换贷款。风险投资者向风险企业提供贷款,在风险企业业务发展顺利时风险投资者可以按照贷款时的约定将贷款转换成普通股。如果贷款已经由风险企业归还,风险投资者仍能按原来的贷款金额及约定的较为优惠的转换比例,购买公司普通股。

第三,可转换债券。风险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给风险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在风险企业经营不佳时,债券甚至低于面值发行,当风险企业上市或经营状况转好,其股份有很大升值潜力时,将债券转换成股份。

以上三种形式的本质是:风险资本凭借其较早进入风险企业的便利,设计了以债务形式存在、既能尽量减少风险又能在风险企业经营状况转好时增加股份、获得较高收益的金融创新品种,成功实现了控制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

4、合资

合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比较适合国内证券公司采用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与其他风险资本共同投资。为分散风险,风险投资通常以共同投资的方式运作,即一般以一家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充当“领导者”,其他的风险投资实体作为“追随者”,在主要的融资阶段,一般有两到三家共同参与。这样,使得单个的风险投资可投资于更多的企业,减少了投资失败的风险,也可以通过风险投资的共同审计,减少判断错误的可能性。

第二,引进战略投资者或中小投资人共同投资。战略投资者看重投资对象未来对于自己公司战略发展的利益,在战略投资者是否作出合资决策时,非常注重风险企业未来产品或技术的使用权、产品市场分享权、产品经销权、未来产品或技术的共同开发权以及最终购买风险企业其余部分股权的期权。因此引进战略投资者虽然可能是投资银行退出风险企业的一个渠道,但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合资可能意味着失去对风险企业的控制。

而引进中小投资人虽然投资额较小,但往往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管理工作,对风险企业的重大决策干预较少,除了关心公司的投资回报外,不在乎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权问题,所以,引进中小投资人的合资是较理想的选择。

证券公司利用广泛的客户群,完全可以通过合资的方式帮助风险企业成功实现业务的拓展,从而为风险企业首次公募发行和投资银行常规业务的开发创造条件。

三为风险企业提供全方位创新服务

1、培育和储备风险企业的管理者

证券公司内部需要有管理、财务和科技等专家组成具有一定权威的高科技产业评估咨询小组,为投资和贷款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培养具备金融、保险、管理、科技、投资等各方面知识以及预测、处理、承受风险能力的人才,以适应创业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风险投资离不开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服务和对风险投资家、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育。

2、为风险企业提供管理增值服务

风险企业的管理与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有较大的不同。风险企业的管理是根据风险企业本身高科技或市场化的特性,顺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激烈竞争的新形势而诞生的管理模式,它以知识管理为内容、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战略管理为导向和以柔性管理组织形式,全面、高能量、高速进行经营管理和决策,选择企业最佳的经营方案,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达到最高的科学管理水平。

投资银行如何协助公司加强管理,通过管理创造价值,是投资银行提供风险投资延伸服务的核心。投资银行的专业人员必须揉合不同的技巧和专业能力,才可能协助风险企业通过管理提高其价值,这些技巧和能力包括行业知识、技术远见、服务方法、行业关系、全球业务、为顾客专门设计的建议、交易经验、新颖的财务结构、进入资本市场的能力、透析及深入的研究等各个方面。要达到管理增值的目标还须投资银行担任风险企业的财务和战略管理顾问,这包括私募配售、初次公开发行、股本设计、可转换债券、投资级别债券和高收益债务融资等方面的财务与融资服务,以及购并、战略销售、买方顾问、重组顾问、战略合作等方面的战略建议与业务指导。

3、为风险企业提供全新的售后服务

在支持风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部门还应通过售后市场研究和交易支持、长期融资安排以及战略咨询服务三大块业务来保持与风险企业或高科技公司的持续伙伴关系。

首先,售后市场研究和交易支持主要是支持IPO后的股价和流通量,形成和保持较高的上市开盘价和日后股价的持续攀升,并能提高其二级市场的流通量,这是维护风险企业二级市场形象、保证公司后续融资的重要支持手段。其次,长期融资安排主要是证券公司未来协助高科技公司建立合适的资金结构方面提供长期专业服务,即利用各种各样的融资工具如增发新股、可转换证券、债券发行和合资等,以确保业务已上轨道的公司能实现最低的融资成本。第三,在战略咨询服务方面主要是随着科技公司规模日渐壮大,证券公司的财务顾问部门应向其提供多种不同发展战略,比如在购并、战略销售、买方顾问、重组顾问、战略合作等方面给风险企业一些战略建议与业务指导,为企业争取最高的价值。

四利用业务创新进行风险控制

对于中国的投资银行来讲,风险投资是对投资银行业务外延的拓展,是重大的业务创新。证券公司在控制风险方面必须具有足够的专业优势才有能力筛选成功的创业企业,良好的监控风险、规避风险的能力可以提高证券公司风险投资的成功率。

1、通过对客户的遴选规避风险

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部门应对风险企业进行广泛的遴选,聘请工程师、科学家、财务法律专家对风险企业的有形资产、企业合同等进行检查,根据种种迹象判断和识别风险的类型,并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发生后预期的投资损失进行计算,运用数学方法和模型,计算出在可以忍受的风险水平下的投资损益,从而作出对风险企业的投资取舍。

2、通过契约的合理设计规避风险

风险投资是通过明确的合约设计,将其权利和义务明确化和制度化来规避风险的。比如前述,设计可转让的优先股参与风险企业,既可为今后增资有前景的风险企业设计购股选择权,从而实现高收益,又可以在企业经营不佳时要求优先债务清偿,尽量减少损失。在前述的再投资期权方式中,证券公司通过设计种种参股的选择权,使得参与的风险大大降低,投资的效率得到了提高。

3、通过有效监控来规避风险

通过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运用数学方法和模型,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及风险发生后预期的损失,填写的潜在损失估计表,进行风险分析和测定,通过主观的推测和客观的财务比率分析,判定可能的损失,并对风险资本分阶段投入,实施全过程的风险监控,规避风险。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范文第4篇

从2005年5月初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已经进行了八个多月;深沪两市1375家上市公司中,已有43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试点方案, 最新平均对价为每10股送3.2股。

从表面看,每星期几乎都有十几家上市公司公布试点方案,方案的通过率也比较高,改革正在稳步进行。然而,股权分置改革的争议从来都没有间断过,进入2006年之后,真正的挑战并未消失。

中国证监会去年4月29日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事前并没有任何征兆,然而,市场对此消息的反应大大出乎管理层的意料。一个被认为是解救中国长达四年熊市的“大利好”,反而被市场演变成一个重大的利空消息。

股改的过程自此演变成“股指保卫战”。一旦股指下跌,便会轮番出现政策面的利好消息:从暂停IPO和再融资到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从削减印花税到放开外资进入A股,以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托市基金“救市”,接二连三的利好消息,带给股市的仍然是起伏不定。

让市场屡屡放不下心来的,仍然是国资委的态度。解决股权分置的关键之一,是要确定是否对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以及补偿多少,在这一点上,国有资产的代表者――国资委具有绝对的发言权。

市场上各种方案都反复强调流通股东在中国股市发展15年来所承担的损失,并要求给予在试点方案中补偿――但是对此,国资委始终没有明确表态。

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资委有其自己的目标;国有股的流通肯定是国资委所希望看到的,在盘活国有资产的同时,也便于国资委对下属企业进行业绩考评。但是,盘活的代价到底有多大?国资委肯定要细细思量。毕竟,国有资产涉及13亿国民的利益,一旦在国有股流通问题上出现不合理的补偿,必将损害全民的利益,而补偿行为也很难令在股市中亏损的自然人股东直接获益。

在这一背景下,国资委对于现在种种补偿方案一直不加臧否;关于转让价格,更有《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约束。突破这一价格底线,需要决策者承担很大的政治风险。

2006年1月23日,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依然强调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推动股改,并无实质性意见。

迄今已有400多家上市公司参与了股改,但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仍没有加入到这一阵营中――考量到这些公司的权重,这将成为股改在2006年最棘手的课题。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拥有九家上市公司并在四地上市的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28)。作为能够左右大盘的标杆性企业,中石化的选择仍将对股改进程施以重要影响。

“后股改时代”迷惑

从2005年9月12日到2006年1月23日,深沪两市已经公布了全面股改19批上市公司的名单。如果能够按照这样的速度推动,到2006年年中,所有上市公司都将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股改结束,市场将会怎样?再融资将不再存在阻碍,新股发行也将开闸,而大股东非流通股成为流通股后亦可套现――证券市场或将面临三重扩容压力。

为了避免刚刚走强的股市再度陷入低迷,1月4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按照这一文件,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上市公司,可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下称战略投资),取得上市公司的A股股份。

这一消息的公布让市场连续大涨了四天,上证指数一举突破1200点关口。

然而,表面看来重大利好的背后,却因为与外汇管理当局的协调问题,仍缺乏操作性(参见《财经》2006年第2期“外资进入A股:模糊的信号”)。

2006年一项值得期待的改革在于证券发行。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消息显示,中国证监会计划在今后的再融资与新股发行中,进行重大的发行体制改革;其关键点在于,中国证监会将放弃已经紧握了13年的发行审批权,变审批制为注册制,相关的权限将下放到两个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表示,发行市场化,一是价格对发行的约束;二是投资者对发行的约束;证监会希望从这两方面入手,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如果能够做到上述两点,确乎对于证券监管体系的回归本位将起到重要作用。问题在于,发行体制的改革已被股权分置改革延宕了很久,如何才能保证相应的市场化制度不为其它因素――特别是指数――让路?

券商开放两难

去年9月,瑞银集团参与北京证券重组获得国务院批准,北京证券由是成为第一家“全牌照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瑞银集团成为北京证券的最大单一股东。

这也成为2005年券商业开放中的惟一亮点。继瑞银之后,刚刚开放的大门几乎被立即关闭。

在证券行业开放的问题上,证监会一度左右徘徊。随着问题证券公司的重组展开,证监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综合牌照券商的合资尺度,仿照银行业的开放标准,确定了单一外资可持股20%、合计持股可达25%的内部规定。

瑞银叩门成功,毕竟点燃了外资获得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的希望。2005年10月下旬,外资投行纷纷提出入股内地证券公司,并希望将入股比例提高到49%以上,敦促加快开放中国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与之前后,美国财政部长斯诺、美国证券业协会以及美国各大投行负责国际业务的总裁来京参加“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期间,这一呼声达到了。

但与市场预期相反,12月初,证监会内部已经提出暂停审批,总结经验,重新评估对外开放政策。对外开放的牌照最多只能有两到三家,刚刚打开的窗口消失了。中国证监会的压力主要来自业内的反对之声。国内很多证券界人士认为,在证券行业最困难的时候引入外资是显失公平的:一方负债累累,另一方则轻装上阵,其落差之大,将导致本土券商难以生存。

与开放政策相比,证监会的思路是用两年时间进行内部清理整顿,然后再对外开放。如对券商实行分类监管,到2006年一季度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的券商将被关闭。1月6日,证监会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明确的管理办法;像银行开展业务要受到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一样,券商开展业务,也要受到净资本的约束。

相较于证监会,央行以开放促改革的态度则非常明确。央行金融稳定局的一位人士称,央行支持对外开放,但也不是全面的、大规模开放,是有选择逐步推进开放。这事实上构成了目前的“买门票”方式。

从2005年夏开始,汇金公司、建银投资主导的12家证券公司重组启动之时,决策层曾多次强调将走“市场化重组”之路。但迄今已经定盘的多宗重组案,从银河证券、华夏证券,到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南证券,汇金与建银注资已逾百亿元。显然,这种政府主导的重组,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券商的治理结构。

尽管外资来势汹汹,目前真正进入谈判日程的,仍然只有湘财证券、辽宁证券两家,且均处于胶着状态。证券业的开放政策仍没有清晰的框架――是固守WTO承诺界线,维护行业既得利益,还是依据“买门票”方式,以个案形式开放?抑或进一步制定明确的开放规则?这显然还需要经过长期的博弈。

证券公司年中总结范文第5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伴随着证券市场的风风雨雨一路走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针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众多、投机气氛浓厚等缺陷,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明确提出超常规培育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取向,在机构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无疑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最受瞩目的。截至2003年10月,中国证券市场上共有基金管理公司25家,发行54只封闭式基金,50只开放式基金,基金总份额为1674.28亿基金单位,其中开放式基金规模为857.28亿基金单位。

尽管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在一个发展并不健全的资本市场上发展起来的证券投资基金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证券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并不令人满意。2000年以来基金绩效普遍不佳、投资风格趋同、投机行为时有发生。在这些现象和问题的背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几乎成为所有这些行为的主体,那么如何认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及其制度背景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一、成熟资本市场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行为特征

(一)市场化的发起行为

美国共同基金的管理人是投资顾问或基金管理公司,他们实际管理和经营共同基金的资产,负责基金行政管理与投资操作。基金(本文专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与运行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通过政府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核并核发相应的执照后,管理人就有了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资格。基金公司的发起人通常是投资银行、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信托公司、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负责基金公司的审批以及向公众募集资金,发起人常常通过控制基金公司的董事会而实际掌握基金管理人的控制权。基金管理人的发起完全置身于市场化的环境之中,通常由投资公司对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资本市场状况以及投资者需求和预期的深入了解和评估来把握投资方向,决定是否设立以及设立何种类型的基金。可见美国共同基金的发起设立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行为,至少为共同基金日后的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二)以满足投资者需求为中心的营销行为

在美国共同基金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市场化的营销方式,营销方式创新的同时推动了基金品种甚至投资方式的创新。在销售渠道上,共同基金主要通过各类经纪人、保险机构、财务顾问、金融策划人和银行等中介机构购买(代销)以及直接从基金公司购买(直销)。基金代销机构的投资专家会分析客户的金融需求和目标并推荐合适的基金品种,即使普通的基金推销人员都受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为每一位投资者提供合适的基金类型,并取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允许收取的由投资者支付的销售委托费或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服务费。一旦销售人员为了获取更多的服务费而向投资者推销了不合适的品种,投资者会向监督部门投诉,而监督部门将会对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在营销行为的背后是管理人不断的产品创新能力,来适应投资者不断变化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开发了各种类型的基金,以便满足投资者在年龄、金融资历、承担风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同的投资要求,投资者买卖基金的成本也在不断下降,以投资者需求为中心的产品创新体现了市场化营销方式下的供给创造需求,这是促进共同基金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机制。

(三)责权明晰的管理行为

自1924年起,美国共同基金实行的就一直是公司型制度。在公司型制度下共同基金首先是一个法人组织机构,通常没有自己的雇员,只设立一个基金董事会来代表基金持有人利益并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所有这些业务委托均由基金公司董事会与各方签订契约,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为根本。由此可见美国共同基金运作的核心是董事会,它承担着大量而复杂的业务管理职责。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表现

(一)基金管理人的发起

随着“好人举手”政策的出台,中国证券基金的发起实行了很久的行政审批制正逐渐放松。“好人举手”政策是中国证监会2001年5月起要求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机构预先规范证券投资行为并提交自律承诺书制度,即改变行政审批及在小范围内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强调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机构和社会机构要用事实证明自身具备管理能力,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己是行为规范理性的机构投资者。这项政策是基金行业准入制度的改革,更是基金业打破行业垄断、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内容。使一些市场信誉较好、运作规范的机构能够作为发起人参与基金公司的设立,推动了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建设,加大了基金业的竞争。

(二)投资风格趋同

基金在订立契约时都会明确说明各自的投资风格,基金经理根据产品设计的不同风格来为基金订立投资计划,即在不同风险水平下实现产品的投资目标。如1999年和2000年,网络股、科技股在世界也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备受推崇,此时中国基金的风格以成长型为主;而2001年中期以来市场走势一度低迷,成长型基金发展趋势放慢,新成立的基金中出现复合型基金。经过2001年下半年股指进一步向下,基金的投资策略已从追求成长到稳健投资,多数基金投资组合具有价值型特征。2002年新发行的基金以成长价值混合型基金为主。可见基金风格随着证券市场整体的走势而变化,而在同一时期基金的风格却是趋同的,导致基金的风格区分不明显。

(三)简单的营销行为

基金管理人的营销行为就是让投资者了解管理人的投资理念、投资业绩及运作机制等,以期获得投资者信任从而代其投资理财。中国基金产品销售从最初投资者彻夜排队购买,到目前新基金销售冷清的原因主要是基金管理人的迅速扩大和相对简单的营销行为产生了矛盾。中国开放式基金的营销渠道分为代销和直销,代销是利用银行和证券公司网点多、方便购买等特点通过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进行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销售;直销是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往往面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投资者。

(四)管理行为不规范

管理人的管理行为与基金治理结构密切相关,决定了管理人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目前中国基金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不规范之处,归根于基金管理人既是自身财产所有人又是基金所有权代表人的双重人格,极易造成关联交易,使管理人有机会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持有人利益。首先,在管理人和发起人的关系上,《暂行办法》颁布以后新发行的基金,管理人与发起人没有彻底分离,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风格受到控股公司的巨大影响。发起人或者不干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作,只是被动地获取投资收益,或者股东价值至上,将其对基金管理人的控制推到及至。甚至某些个人或机构可能会通过假借合法的金融机构掌控基金管理公司,利用金融杠杆以合法的形式借用基金管理人进行市场操纵。

其次是对管理人约束与激励不足。在约束方面,契约型基金主要是由托管人和持有人大会对管理人进行监督和约束。但由于持有人较为分散,且大多数投资者关注的是资本获利,通常用脚投票来选择投资方向,没有足够的动力行使监督权,使持有人大会无法对管理人起到切实的监督作用。而托管人在固定托管费率下受到发起人选择权的限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而在激励方面,封闭式基金固定的管理费提取制度使基金管理人能够在存续期内获得持续稳定收益,受业绩因素的影响有限。管理人只要保持所管理资产的适度规模,经营上较小的压力使其没有足够大提升业绩的动力。同时,这种他利性经营与获取固定的报酬的矛盾,弱化了管理人对基金的责任心。而目前报酬机制和基金评级体系的建立也无法达到对不同水平的基金管理人的有效区分和激励,不利于优胜劣汰竞争环境的形成。

最后管理人的有限责任制、低资本金与持有人利益的矛盾。经理人对基金运作结果只承担有限责任,损失风险由受益人承担。当管理人违反基金宗旨违规操作甚至损害基金资产或持有人损失时,则其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即应以基金经理人的注册资本金予以赔偿,这样管理人资本金的多少就决定着持有人求偿安全性的高低。

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行为的制度背景

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基金管理人行为背后的原因可以总结为: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下,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都是以国有制为基础的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导致证券投资基金的产权约束不够,产权所有人不明确就难以生成对基金管理人严格有效的监督;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两种契约,一种是事实上以国家为监管人的基金公司,一种是以投资者个人为委托人和监督人的资金契约。两种契约制度在竞争规则上的不公平,使两种制度的收益成本不同,从而出现证券市场上投资手法“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利益因素促使基金管理人投机炒作;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的功能缺陷,上市公司普遍效率不高,导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利润来源转向投机炒作甚至是违规行为。

基金管理人的外部制度环境是与中国证券市场和投资基金所处的发展阶段相联系的,中国资本市场属于历史短、不规范的新兴市场,还存在着结构和深度上的问题。目前可供投资基金选择的投资品种仅有国债、流通股等,范围十分狭窄,同时相应的获取收益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也非常少,因此造成基金投资渠道单一,导致了基金产品设计及投资策略的趋同性。同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幻无常,投资者的急功近利,证券市场浓重的投机氛围,其中的每一项都足以将科学的投资理念扼杀掉,并进而扭曲了基金管理人的精神和企业的组织结构,然而投资理念恰恰是基金管理人的灵魂。

在投资基金制度中,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聘任,尽管并不拥有基金的资产,但它接受基金投资者的委托而运作基金资产,同时每年提取固定的管理费,投资人在承担全部投资风险的同时享有收益权。从微观层面上看,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制度也存在着缺陷,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只能由证券公司作发起人,公司的管理人由发起公司指派,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天然具有重大的关联关系,目前证券公司普遍存在的自营行为,使其和基金管理公司在市场上相互配合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人”控制倾向又排斥了基金经理人市场和社会选择机制,压制了“管理者市场”的形成,使基金管理公司实际上不是“专家”理财而是“庄家”理财,从而出现了种种不规范甚至不合法行为,给证券市场带来了较大的负面效应。

可见,当基金管理人所处的制度环境存在缺陷时,外部监管、基金治理结构的漏洞会为基金管理人提供“违规条件”。因此从制度上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将发现其行为的本源,而只有发现行为背后深层原因后才能指导我们提出规范、引导行为的方法,并针对目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曹凤岐。关于发展投资基金的战略思考[J].财贸经济,1999,(2)。

[2]曹凤岐。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规范与国际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3]韩志国。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4]科斯,阿尔钦,诺思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6.

[5]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原理: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6]刘传葵。中国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7]王苏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责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8]主编。证券投资基金研究文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9]亚瑟·来维特,李为,水东流译。监管与合作:美国证监会与共同基金IN)。证券市场导报,2001,(2)。

[10]张宗新。证券市场低效率:基于制度变迁的一种解析[J].经济科学,2002,(2)。

[11]赵献兵。中国基金发展模式与治理结构的互动关系[N].经济导刊,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