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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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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党工委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整改原则,深刻领会把握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工委赓即召开专题会,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坚决整改,要求各社区及科室思想认识必须到位,主动“对号入座”,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各社区党委,明确要求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入思考,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统筹谋划,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落实责任。8月16日,党工委召开街道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督促。严格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把四个方面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到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抓落实,细化制定19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8月18党工委召开以整改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总结了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了整改工作措施,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党工委在抓整改问题的同时,又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在党委议事规则方面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排督促检查少方面,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区街道2017年度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在社区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区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突出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实效。

二、正视问题,严格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街道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严格干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制度、回应群众关切为重点,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强化街道社区干部党风廉政、作风效能教育,切实加大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失责追究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关于巡察发现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务工作业务不够熟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牢牢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再次明确党工委书记田文慧是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副书记郑守乾是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一个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二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做好会议记录,完整体现会议全过程,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三是自觉加强党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每月开展1次对社区专题检查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抓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措施。四是严格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准则》、《条例》、《》等相关规定。

2、关于“对下属社区党建工作安排督促检查记录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区委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街道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召开街道干部、社区干部专题工作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强化对社区党建工作督促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检查实效,提高工作质量。每个月督促检查至少1次各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抓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关于“干部年龄结构老化,个别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工委书记田文慧、办事处主任张洪荣、党工委副书记郑守乾向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如实汇报本单位干部结构情况,努力构建合理搭配的干部队伍,力争尽快解决缺编人员。二是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党员到所联系社区报到并参加活动等,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推动辖区各项事业建设顺利完成。

(二)关于巡察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街道党工委一个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分工制定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党工委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工委书记具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局面。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列入年度工作考评的内容。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对社区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检查至少一次,每季度至少对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抽查一次,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对下属失教失管、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区街道“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依法作出决定,从源头上防范岗位风险。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三)关于巡察发现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列支、现金支付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办事处、社区票据审核机制,票据由会计审核把关,购买商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附购买清单明细,杜绝白条入账。二是规范现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及常规性开支都通过银行、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出。

2、关于“对社区财务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社区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社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社区财务管理。社区已从2017年8月起按照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规范各项补贴的发放。二是办事处财务室要加强社区财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到每月至少对各社区的财务管理检查、指导、监督一次,500元以上开支报办事处审批,对于社区的大额开支,加强支出监管;三是规范社区现金管理制度。对于社区超过1000元及常规性开支都以转账或银行方式支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资金支付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超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工程款拨付不规范,票据不合理等问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培训学习,严把工程项目管理关;二是规范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性;三是完善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要素齐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四是严格审核工程项目票据,保证票据真实性、认真核对票据要素和合同要素是否一致。

三、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街道办事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认真开展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以党内文件形式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监督,推动整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镇及时召开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调研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和调度会议,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没有涉及到的村要对此次整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具体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一)工作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力。

1、县明确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参照贫困村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实行管理,但调研组发现,县大部分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均未与原单位脱钩,身兼双职。

整改措施:

①从严加强驻村干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县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推动驻村干部食宿在村、与原单位脱钩、考勤请假、工作报告等管理制度落地落实落细。②严把驻村干部“调整关”,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对不胜任的驻村干部必须抓紧调、马上调,确保不出现空档。③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与自我学习。重点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扶贫一线党员干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和脱贫攻坚政策理论水平。

完成情况:镇已召开全镇驻村工作队会议,会议要求全镇驻村工作队及时与原单位领导沟通,要与原单位脱钩,不允许身兼双职,截止9月8日,全镇上级部门下派的驻村工作队都能与原单位脱钩,能够按要求进行驻村。(已完成)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

1、四棵树乡扶贫办主任不熟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具体规定及工作要求,没有将扶贫政策学懂悟透。

整改措施:

①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扶贫人员对扶贫政策熟悉知晓,做到“一口清”。②加强党员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完成情况:我镇主要领导及主管扶贫领导、扶贫办主任对扶贫政策都已达到“一口清”。我镇利用每周二例会时间,对全镇各村及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已完成)

2、个别改建房屋偷工减料。刘家馆镇王河村2017年危房改造36户,合同约定由施工方完成“卫生间安门、室内刮大白”工作,但调研组走访发现,该村改建房屋卫生间门多用木板简易安装或不安装,室内墙面用简单粉刷代替刮大白(有的水泥墙面已经),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房屋验收标准,各乡镇(街)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非自建房屋要按照合同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让贫困群众满意。

完成情况:我镇立即召开了整改会议,要求全镇各村对所有参加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室内大白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现危房改造室内大白工作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完成)

3、有的贫困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王国芹家旧房只拆除了一半,剩一半当作仓房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白山乡裴家村贫困户郑海龙当前居住房屋被评定为D级危房,该房屋面积在80平米左右,且临近主路,有拆迁可能,按现行危房改造政策,重建后房屋面积将变小,故其个人坚决不同意改造。此户住房安全问题需研究解决,否则无法脱贫。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政策和拆除要求,针对贫困户郑海龙房屋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其住房安全的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所有危房改造贫困户的老房子已全部拆除扒倒,不存在拆除一半留一半现象。(已完成)

4、县2019年已经开工改建、重建的危房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十家堡镇铁岭窝堡村贫困户杨有臣竣工验收档案仅有户主签字。

整改措施:

对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手续和程序,规范2019年危房改造档案,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危房改造档案已建立完成。(已完成)

5、部分村卫生室日常管理不到位。孤家子镇马家窑村、蔡家镇下坎子村卫生室发现药品柜里摆放过期药物;林海镇夏甸子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为村民使用的注射液(氯化钠250ml)没有按照规定存放在阴凉处。

整改措施:

强化和规范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过期药品下架,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强化和规范管理村卫生室日常工作,卫生院定期督导检查,保证村卫生室药品达到80种以上,过期药品及时下架,按规定存放药品及摆放。(已完成)

6、有的卫生室没有落实村级报销政策。孤家子镇马家窑村、沈洋乡辽河村贫困户在村卫生室购药全额付费,未能享受贫困户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整改措施:

督促各乡镇各村卫生室进一步落实村级报销政策,确保贫困户享受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完成情况:我镇17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展新农合报销政策,贫困患者持新农合医疗证,当时买药当时报销。(已完成)

7、有的村没有慢病随访手册。调研组在四棵树乡四棵树村共走访了6户贫困户,其中只有1户孙少忠家有慢病随访手册,并且随访记录中村医有1个月没有开展随访工作,其余5户家里均没有随访手册。

整改措施:

①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②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在精准核实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内容及随防手册。

完成情况:贫困患者全部建立慢病随访手册,组织县、乡、村医生定期入户巡诊,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已完成)

(三)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

1、贫困人口没有分类管理。贫困人口分类管理是精准施策的前提,是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合理进行资产收益分配、避免“大水漫灌”“一分了之”的有效途径。我市早在2018年8月下发的《市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就明确要求,贫困人口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提高工作的精准度。调研组发现,县尚未落实此项工作要求,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的工作要求难以实现。

整改措施:

①进行贫困人口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分红计划,对分红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②合理进行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情况分类,结合公益岗位、庭院经济等贫困户增收项目进行年底分红。

完成情况:我镇及时召开了整改会议,同时对2018年分红资金的发放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未按规定将分红资金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的村及时整改,基于2018年各村分红资金已发放完毕,无法重新发放,故而各村在2019年底分红资金发放时,均都会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发放,让有、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不同情况参与或村分配劳动任务,按参与次数或劳动量累计积分,按照积分量年底给予分红。(已完成)

2、识别(标注)不精准。根据我省贫困识别标准,原则上按户识别,对于“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郭守利其三儿子郭春昌、儿媳任文红2人常年在外打工,非家庭常住成员却被识别为贫困人口,属于错评。另外,郭守利的二儿子郭春刚为服刑人员,该情况未按规定在数据系统中标注。

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