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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安全与稳定,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辖区实际,按照《*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驻地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火灾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影响地区稳定的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是相互关联和交叉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此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和对我辖区造成影响但发生在我行政区域外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1.5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配合密切,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l.6应急预案体系
*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地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驻地单位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街道办事处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地区驻地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1)成立*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作为我街道办事处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地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区应急委的要求,组织指挥办事处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办事处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法科,负责办理办事处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政法科科长兼任。
2.3应急队伍
(1)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紧急救援队,由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志愿者队伍,主要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中动员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非一线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隐患调查,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因素,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1.1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预警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4个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区动员及机构等。
3.1.2预警
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表示可能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办事处上报后,经市应急委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区政府蓝色预警信息;黄色、橙色和红色的预警信息,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
3.2应急响应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由各社区向办事处汇报,办事处向区政府及区级职能部门上报。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下或未能确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各社区居委会在接报后1-12小时内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在接报后3-12小时内上报区应急办。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上(含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各社区居委会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在接报2小时内报区应急办。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置时间。
3.2.2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或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报送信息。
先期到达的单位和人员在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划定警戒区域;疏散相关人群;救治伤病人员;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3.2.3分级响应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不同(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按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置指挥:
1、未达到级别、暂未确定级别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街道办事处、区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由区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报送信息或请示蓝色预警信息。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II级、II级、I级),由市以上的上级应急领导机构进行指挥、处置,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在区应急委的指挥下,配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办事处相关部门预案、专项预案、总体预案要积极配合区级部门预案、专项预案、总体预案的启动。
3.2.4事中处置
1、在处置一般(IV级)以上级别(含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区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在处置一般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等情况,设定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从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以及非专业应急队伍按照职能分工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任务建议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政法科牵头,主要职责: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
(2)抢险求援组,由办事处政法科、城管科及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涉及的相关社区居委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队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做好群众的社会稳定工作等。
(3)后勤保障组,由办事处经济发展科牵头,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运输、借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保障落实应急经费,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4)善后工作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理赔、救助捐赠等。
3、应急措施
(1)现场工作小组在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件扩大。
(2)办事处以及社区各救援人员在办事处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规定时间赶到现场,并服从统一调遣。
(3)办事处应急小组成员迅速就位,进入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向区应急委报送相关信息;请示相关救援工作,服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
(4)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信息报送。
(6)办事处应急小组组织社区居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上级职能部门或临时召集相关公共户单位,组织必需物资,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等畅通;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组织后续力量增援。
(7)办事处应急小组调集辖区内的应急资源供给;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指导、协调或后备队伍支援。
(8)办事处应急小组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紧急求援队伍转为休整或收队。
(9)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基本消除后,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批准解除紧急状态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办事处应急小组在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开展善后处置。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排查隐患。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依法对重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4)救济受灾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5)向受灾受害群众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办事处、社会公益组织应广泛动员和开展求助捐赠活动。相关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对责任单位造成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可采取政府审批、财政垫支的方式处理,待处置结束后,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承担。
3.3.3调查、总结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上级应急委及职能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办事处根据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4、应急保障
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关预案,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4.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加强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办事处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种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和技术支撑体系。
4.2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所列入用于紧急救援力量的车辆、设备、储备的救援必需物资,存放地点须相对集中,保持在岗在位。机械设备要保证油料、电池、零配件等补给充足,定期检查运转情况,保证准备充分,状态良好。
4.3应急队伍保障
做好办事处各救灾队伍、后备队伍等应急队伍的保障工作;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建立地区社会动员动态数据库;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以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4.4财力保障
办事处按照分级负担、财政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对一般以下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给与必要的经费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支持和鼓励保险企业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业务,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灾害事故保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比重,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探索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的机制。
4.5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保密、便捷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24小时通信畅通。建立应急人员常用、备用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
4.6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派出所联系交警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装备、物资、食品的储备、维护、备勤工作;为涉险、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完善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动态数据库,避免对应急装备、物资的重复投资。
4.8医疗卫生保障
办事处城管科联系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社区门诊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9人员防护保障
办事处指定经八路小学、育英中学、实验中学、回民中学为社区应急避险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10基本生活保障
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11治安保障
公安派出所要抽调专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上报区公安分局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办事处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学习和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培训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保障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预案,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通过散发宣传品、宣传栏、音像手段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职能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对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方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xx、xx、xx、xx、xx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制订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检查;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学校教务、工会、团委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后勤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学校其他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三、运行机制
<一>、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最先获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者,应立即向校长或值周领导、值周组长报告,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学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处室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学校相关人员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学校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内各处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疫情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校师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时,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校要立即向县教育局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2、学校积极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散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急保障机制
学校平时应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总务处、校医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
〈四〉后期处置措施
(一)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学校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二)追究责任,实施奖惩
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四、其他
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督促各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小组和各处室要根据本校实际和本预案要求,制定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顺利进行。
1.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对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严重的阻碍。突发公共事件的不确定性、严重性和多发性决定了危机就在我们身边时刻潜伏着,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尤其在当今,环境越来越开放、信息资讯越来越发达、人们的活动范围更广,各个组织之间的联系愈加频繁,相互依存度愈加高,公共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就可能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这就迫切需要对此予以重视,进行危机管理,最大可能阻止危机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危机给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突发公共事件的公共性决定了危机管理的主体必须是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的公共性决定了此类危机和其他组织面临的危机不同,它涉及的是社会公众。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的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机构———政府,对此责无旁贷。虽然危机的最终解决需要社会诸多力量的参与,但政府必须是主导和核心。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政府部署方案,组织协调各个机构,调动各方力量,实施各种措施,尽快尽可能降低危机的破坏力。
3.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对政府而言是考验,也是契机。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还不健全,职能不清、多头管理现象时有发生,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缺乏有效的应急、预警和善后措施。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能否迅速做出反应,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危机扩散,对危机的负面影响进行有效遏制,这些都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考验。政府一旦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就可以针对自身情况和外部环境,对危机的发生进行预测,了解其起因、特点、类型等基本要素,然后制定科学的应对措施。危机发生时,就可以有条不紊地将事件化解,从而彰显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另外,政府也可以从危机管理中找到现有管理制度和方法的不足,尽快加以弥补和完善,以获得更好的发展契机。
二、政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的对策
1.树立和强化危机意识。危机意识是危机管理的起点,培养危机意识是危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云:“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树立和强化危机意识不仅可以增强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敏感度,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危机的发生和扩散。对政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要进行危机意识教育,这种教育不仅是居安思危意识的强化,还应该包含应对危机事件的各种技能培训。通过教育和培训,加强队伍的危机管理能力培养,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将政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应对危机的知识和能力作为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训练,适时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模拟”活动,通过紧急生动的情境教育来提高政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
2.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进行危机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危机相关的公共事务,完备的法律制度也是政府实施危机管理的有力保障。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和应对公共卫生问题的《传染病防治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只针对某一危机事件,大多只明确了单一部门的职责,目前还未形成一套完备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为使政府危机管理能够有法可依,我国政府必须加快构建与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确保政府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危机管理的法治化不仅可以提高政府危机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还可以让社会公众依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对政府的危机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确保危机管理对公众利益的保护。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体现在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在立法方面,应该针对所有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一套统一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使政府危机管理行为做到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还要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法律法规,并在这一套法律法规中,对危机的等级划分、危机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的编制、政府职责、政府与社会其他组织机构的协调等问题都要予以明确。在执法方面,应该建立危机管理执法监督体系,对危机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评价。政府行为得到有效监督,从而实现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
3.建立政府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机的预防比危机的解决更为重要。建立有效的危机预警机制可以使政府事先对潜在的各类突发危机事件有一个充分的估计,做好应急准备,并尽可能制定最佳的应对策略。如果在危机发生之前就及时消除产生危机的根源,社会就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以避免对人们精神上的伤害。从经济性和有效性两方面来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的预警是解决危机的最佳选择。政府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危机发生的预警与监控系统,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源头和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定期确认、分析、评估和监控,最大限度地预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制定本地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醒相关组织机构做好积极的应对准备,提高危机处理能力,让公众对危机有正确的认识,减少对危机的恐慌,把对危机的被动回应转变为对危机的主动管理。
4.构建危机管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政府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但政府力量不是万能的,还需要联合其他组织机构的力量来共同应对。为了更好地整合有限的资源,提供更有效的危机管理措施,要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的危机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在这一机制中,应该包括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决策机构、职能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综合协调机构和辅助组织等。这些不同的组织机构,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具体运作中,以政府为主导和核心,对其他组织机构进行部署,明确各个组织的权责、对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各部门、各地区在危机来临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团结一致共同应对危机。
2012年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特点
2012年,舆情热度值在10000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中,自然灾害类事件两起;事故灾害类事件4起;公共卫生类事件15起;社会安全类事件11起;官员言行不当及腐败行为引发的事件10起。现实空间与网络社会的交织,公民和网民的双元性存在形式,使得转型期积淀的结构性矛盾与社会性负面情绪以更为激烈更为完整的方式呈现出来。2012年的舆情特点既有过往的延续,同时也凸显着社会发展中的新特色:
第一,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结构性矛盾成为突发舆情的重要触发因素,社会共性情绪与事件共振,使突发事件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为公共事件。
社会共性情绪既是舆情发育的缘由,也是舆情扩散的动力。现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共性情绪会成为某个事件不断传播及其舆情不断产生的内在动力。这也是各种涉官涉腐类事件会产生海量舆情并形成舆情广泛扩散局面的重要缘由。涉官涉腐类事件一直是近年来舆论关注的焦点,包括官员言行不当、滥用权力、等事件。2012年涉官涉腐类突发公共事件呈增多趋势,特别是十以后,实名举报、网络爆料明显增多。排在舆情热度前十位的事件中,“微笑局长”手表门事件、重庆官员不雅视频事件、广州越秀区委常委殴打空姐事件、陕西镇坪县大月份孕妇引产事件等均属于此类事件。跟踪十后的网络新闻报道发现,从十闭幕至去年年底一个多月时间,涉官涉腐类网络事件,特别是官员腐败事件多达23起,多数源于网络爆料,其频度之高前所未有。
民生问题,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及拆迁等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其背后也都隐现着社会转型进程中所带来的问题,特别是“重经济、轻社会”的传统发展思维使得经济利益诉求极端突出和强化,从个体到群体,从组织到政府,片面的经济利益导向引发的危机与隐患层出不穷,也进一步加剧着社会的断裂化趋势与结构性矛盾。民生问题凸显仍然是2012年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显著特点,“毒胶囊”事件以1308533的热度排在去年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热点的第三位。广西镉污染事件、宁波镇海PX事件、四川什邡事件、江苏启东事件均缘起于环境污染,后三起事件中,当地民众围堵市政府及交通要道,演化为。云南巧家爆炸案、辽宁民警枪杀村民事件则均由拆迁问题演变为暴力事件。
传播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许多内隐的社会问题通过网络空间得到彰显,交流与共享通道的搭建使民众情绪得以汇聚发酵。情绪本身具有明显的同频共振规律,网民在社会交往中会形成一系列特定的情绪,这些社会情绪成为网民的一种生存状态,当某种事件与特定社会情绪相关联时,网民的社会情绪会被激发,而事件又会反过来强化这一情绪,形成事件与情绪的相互强化与共振现象。由于社会情绪的作用,特定事件舆情会加速扩散,并在扩散中加剧舆情烈度。
第二,在舆情累积与模式化认知中“事件链”现象异常突出,一件舆情事件引发多件同类事件,此伏彼起,舆情弥漫与叠加效应明显。
发生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突发事件,虽然具体情境各异,但也同时显现着共性因素,如涉官涉腐、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这些事件的不断发生会在网民认知心理中得到强化和固化,从而形成一定的认知模式,这种模式又会因为同类事件的再发生而被强化和突出,一旦发生同类事件,网民的认知模式会在舆论的生发中发挥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突发事件本身已呈现出“链”化特征,与网民特定的认知模式相互激发,舆情在弥漫中不断叠加强化,形成汹涌的舆论潮。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善承卫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是一种典型的非程序化决策,常规办法往往不能适用,瞻前顾后、请示汇报、等待指示的结果只能是丧失话语权,错失舆论引导良机。因而,我们必须要有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注重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作出准确迅速的判断。要想方设法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审视自己的看法是否切合实际、出于公心,力争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准确分析事件本质、科学研判事件走势,及时提供事件定性、定调的新闻口径。要有责任意识,勇于面对新闻媒体,主动基础事实,抢夺事件话语权。要敢于亮明自身的立场和观点,同时注意规避敏感词汇,尽可能选择有利于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的口径和渠道。面对责难和质疑,要勇于承受暂时不被理解支持的委屈,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应对,不拒绝、不回避、不遮掩,如实介绍情况,充分赢得理解和信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大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林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导向,准确把握好舆论宣传的分寸、尺度和火候。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速度是关键,应快速反应,迅速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有效展开行动,力争将损害降至最低。要正确引导舆论热点,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要加强新闻策划和追踪报道,坚持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引导媒体从当地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突发公共事件放在社会大背景和“区情”中去考量,注重社会效果,帮忙而不添乱。在做好正面宣传报道的同时,努力控制住和化解好负面新闻炒作,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媒体记者采访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对外宣传的口径统一,确保对外宣传的新闻安全。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
着力引导正面舆论态势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刘凤宇
突发公共事件大多具有影响广泛、破坏性大、冲击连续的特点,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置,极易由一种矛盾引发出多种矛盾,以至于问题、领域、区域的无限扩展。因而,第一时间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制胜法宝。面对突发公共事件,要迅速启动新闻应急预案,深入掌握事件核心环节和事实。要善于组建和运用新闻信息网络,掌握对外报道、群体沟通的主动性,善于运用见面会、通气会、会等形式,持续群众关注的核心事实,主动引导舆论。要勇于担当与主流媒体合作做深度报道之责,搜集新闻事实、形成新闻通稿、安排采访接待,协调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开展应急宣传。要注重动员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人员主动接受媒体的采访报道,及时准确地事件信息,公开报道事件的原因、进展情况,力争得到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努力推动正面舆论态势的形成。
善于做好同媒体的沟通协调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