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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两期“三年行动计划”的相继颁布和实施,以及新一轮的幼儿园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儿童素质教育”一词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备受幼儿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重视。所谓的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体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其重点提出“开发潜能、注重个体、主体精神”,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要创造性地挖掘儿童的潜能、激发儿童自身认知组织功能,从而达到儿童想象力、洞察力、创新力、表现力的形成和提高。然而,作为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是一种精神律动和感性知觉相结合的抽象活动。更多的需要儿童的想象、联想和创造。这就决定着我们在音乐教育中更应大力推进创造性教育,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落实到具体音乐教育中的创造性教育,就要求教师具备创造性的教学理念、创造性的教学方法、创造性的课堂活动、创造性的教学氛围情境等。
二、儿童音乐教育中开展创造性教育的措施
《创造心理学》中关于“创造”的定义是,“创造或创造活动,是人在主观观念指导下,以全新独特的方式并付之以艰辛灵性的劳动,改造更新活动的事物,使之成为有一定社会价值的、有新颖结果的、且特殊性很强的活动。”音乐作为一门对创造性要求极强的艺术活动,在儿童时期就有着高标准的创造需求。
(一)采用新教学媒介,扩展认知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多媒体教学已经成为了新型的教学工具和教学媒介。然而,多媒体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并不广泛。采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打破传统教具的固态化、人工化、枯燥化。利用多媒体可制作动画、播放PPT课件、编制动态Flash画面等。可以化静为动,使音乐声形并茂,动态感强,能激发儿童对音乐学习的乐趣,引导儿童积极参与音乐活动,吸引孩子的注意力,从而提高授课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课程效果,达到课程目标。例如,教师在教授《小乌鸦爱妈妈》这一音乐课时,传统的手工教育不可能提供两只鲜活的乌鸦作为展示给儿童的视觉教具,而应用多媒体教具,就可以制作并播放故事动画,鲜活地展示小乌鸦和妈妈的故事,从而使枯燥的音乐故得生动起来,更容易调动儿童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另外,应用多媒体教学能同时调动儿童的视觉、听觉、想象等多种感官。多感官的合作更能激发儿童的创造性思维和想象力的发展。例如,在教授古筝曲《阳春白雪》时,教师可以用课件播放一组有着清新流畅的旋律、活泼轻快的节奏,表现春去秋来的画面:大地复苏,万物欣欣向荣,百花竟开,候鸟飞回……这些画面给儿童以无限的遐想,感受意境,从而深入理解作品的内涵,把具体画面引入到抽象思维,可让学生更快进入主动学习的状态。
(二)创造教学艺术情境,激发灵感
心理学家华生认为,个体的心理发展和学习行为是环境影响和塑造的结果。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心理发展和学习行为。对于音乐教学而言,教学环境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物理环境,包括教学场所的色调、灯光、声音等视觉的环境感知;另一种是心理环境,包括心理感知的愉快还是悲伤、放松还是紧张、沉闷还是活跃等,是教师与儿童之间一种相互作用的结果。那么,教师对环境艺术性的创造,首先要对视觉感知环境进行创造。根据情境教学模式的教学法来创设与教学内容意境相符的情境,从而能轻松引入教学内容,创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和毫无拘束的表达力。例如,教师在教授《小熊请客》这首音乐时,教师可以用游戏引入的方法,让儿童穿上扮演小熊、小狗、小猫、小鸡的服饰,给儿童一种视觉上的艺术环境引领,让他们能体会到身临其境的感受,亲身体会《小熊请客》的故事,从而使其转换思维角度,激发思维模式,达到创新目的。除了视觉感知环境外,教师还要更加注重儿童心理环境的艺术创设,是以《小熊请客》的故事为例,可以用问题引入法来激发儿童的思考。比如可以向儿童进行提问,如“小熊过生日还邀请了除小狗、小猫、小鸡之外的其他动物参加,你们可以想一想还可能有哪些动物呢?”这样的问题可以诱发儿童的思考能力,激发其主动性、积极性和想象力,以及对发散思维的发挥和挖掘。
(三)尊重儿童个性思维,挖掘潜能
心理学所说的“个性”,又称之为“人格”。其概念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个性”和“人格”的含义不同。所谓个性是指一个人比较稳定的、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点或品质的独特组合。人与人之间个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待事物的态度和行为举止中。儿童认知发展具有差异性。每个儿童生长于不同的环境,会形成不同的个性特征和不同认知发展组织结构。因此,教师在音乐教学中要想摆脱传统课堂的束缚,就要重视儿童主体地位和主体性的发挥,给其提供一个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使儿童能直接参与活动,让思维活动和集体活动能紧密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满足自我认知,又可以让孩子拥有发挥想象力、洞察力、创造力和表达力的空间。音乐教学中常常会出现“一刀切”的现象,严重扼杀了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挫败了儿童对于学习音乐的自信心。例如,在钢琴课上,教师教儿童识记琴谱时往往会问道:“小朋友们,看五线谱上的音符像什么?”孩子有的会回答说“像小蝌蚪”,这个答案会得到表扬;而有的孩子会说“像路灯”“像挂着国旗的旗杆”等答案通常会遭到批评和否定,这就从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儿童教育心理学理论。在知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心理认知结构理论中,曾有个“三座大山”的实验,就是讲每个人认知结构是不同的,因此对待同一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也就不同,正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诗句所说的道理一样,在儿童音乐教育中要从素质教育的观点出发,崇尚个性,重视儿童个性特征的发展。这样才能让儿童的主动性、创造性得以发挥,从而培养音乐学习中创造性思维的形成。
(四)运用童话音乐故事,展开联想
儿童音乐教育中离不开童话故事。多数音乐本体都是通过童话故事表现出来的。因此可以说,童话故事是儿童音乐教育的载体。童话故事有着符合儿童音乐教育发展需要的特点,它一般通过丰富的想象和幻想,运用夸张的手法编写故事。一般故事情节离奇曲折,生动浅显,对自然物往往采用拟人化的描写,以适应儿童的接受能力。有时也通过丰富的想象、幻想和夸张来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在对儿童进行知识教育、思想教育的同时让其展开想象与联想。例如,在《白雪公主》音乐教学中,儿童除了能分清音乐剧中的人物是非之外,还会启动联想和想象,为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续编一个不一样的故事结局。童话音乐故事除了能激发儿童想象思维、展开联想空间以外,还有助于儿童语言能力与肢体语言的发展。例如,在音乐剧的模仿表演中,儿童能在无意间得到语言的训练,感知语言和音乐韵律之间的律动关系,从而培养更好的音乐表达力。再如,在音乐剧《灰姑娘》的学习中,儿童通过童话剧中灰姑娘跳舞的舞步动作和音乐的配合,锻炼其自身的节奏感知与内心情感自然无碍的交流。这就是通过身体律动对音乐肢体语言的发展。
(五)即兴改编歌曲,展现创造力
知名音乐家萨蒂斯•科尔曼提倡让儿童即兴表演,启发孩子用自己的身体、自己创造的乐器、最简单的节奏以及最基本的动作形式来适应、反应音乐,并从中初步体验到创作的乐趣。但是,对于儿童来说,进行即兴的音乐创作有一定难度,我们可以降低难度,让儿童根据已学的音乐歌曲进行即兴改编。这样既降低了原创难度,又达到了锻炼儿童创造力的目的。对于歌曲的改编大概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对歌曲节奏的改编。要改编歌曲原本的节奏,例如,在教《小鸭子》这首歌曲时,可以让儿童以拍手游戏的方式加快歌曲节奏,将原本的2|4拍节奏改为4|4拍,同时锻炼儿童对于音乐节奏的感知力和创造力。二是对歌曲音调的改编。例如,在教授《小小的船》这一歌曲时,可以让儿童把E调的3|4拍改为C调的3|4拍进行演奏,这样既锻炼了儿童对于钢琴键区的熟识度,又锻炼了即兴创新的演奏能力。三是对歌曲的歌词进行改编。例如,在教授《两只老虎》这首歌曲时,可以让儿童以不同的动物为对象对歌词进行即兴改编,并同时描绘出此类动物的自身特点。这样可同时激发儿童的洞察力、表达力和创新力。
三、结语
【关键词】民族预科;入学教育;重要性
民族预科新生从紧张而又充实的高中生活步入预科院校,经过一年或两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再结业进入目标院校,这个过程是特殊的也是非常重要的。预科新生能否在入校后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学习观,对其能否顺利完成预科学习并进入目标院校,乃至对其今后的一生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因此预科新生在入校后要加快转换角色,准确定立位置,和谐融入新环境,培养新的学习方式和生活习惯,以积极全新的面貌应对新的环境。然而,角色的转换与环境的融入需要一个过程,它是入校新生不断地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不断地完善自己的结果。入学教育,是预科新生入校后所接受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学习,在其成长过程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本文将从预科新生人际交往、学习及生活这三个方面分析做好民族预科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1预科新生入学面临的问题及其分析
1.1人际交往方面
对于新生来说,他们面临的问题是陌生的校园、生疏的新群体,多数学生首次远离家门,离开长期依赖的父母以及其亲人、朋友和熟悉的环境,在与他人交往中有意无意地采取“自我保护”的措施,增加了交往的难度。许多同学进入大学后不能马上交上新的朋友,知心的话无处说,常常陷入不为人所理解的孤独感之中。在我的教学过程中就曾遇到过类似的案例。有的学生刚刚开学,人生地不熟,普通话又说不好,一开口别人就会觉得语音怪异,使其产生不愿张口,不敢开口的心理阴影,导致预科生一年都很少和其他同学交流沟通,对其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毕业后工作都造成不良影响。
1.2学习方面
预科生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学生的知识水平层次不齐,就如,有些地区的学生在小学就开始学习计算机,高考前就学习了VB等编程语言,而有的地区学生连最基本的计算机基础课都没有系统的学习过。这就导致学生在预科入学后学习重点及学习方的不同。而基础知识弱的学生自然而然产生自卑、学习压力大的心理,这对其建立正确的学习观及自信心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中学的教学以教师为主导,教师会指定教材,指定学习方法,上课细腻,面面俱到。而进入预科后,教师会从全局着想,教学方法不同于中学,授课只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并且只阐述重点难点,其它内容需要学生自觉地完成。这样一来,对于刚刚迈出中学的预科新生来说,很难摆脱已经养成的学习习惯,也很难适应预科的学习重点,一时会显得不知所措、无法应对。
1.3生活方面
新生刚入校,难免会想家、思念家人和朋友,面对陌生的环境、不同的生活习惯以及南北差异的饮食习惯,很容易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并且,现在预科新生都为90后,多数为独生子女,从小在家处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来到预科院校,面对新环境,要迅速进入独立生活的状态,学生很难适应,加之接踵而来的学习任务,导致学生生活、学习两方面都不如意,进而产生厌学的现象。
在我的教学过程中,曾遇到过类似的案例,新生刚刚入学,觉得生活条件及学习环境都不如家里及高中的好,在失落及对外界的不满中产生很强的抵触心理,不愿意去适应环境,经常旷课,甚至天天吃泡面或者外卖,在多次考试中都不及格,最后,虽勉强结业,但因为在校成绩不理想,没能选到如意的专业。预科新生若刚入校,在不了解周围同学,没有融入到班级的情况下就迅速进入课程学习阶段,不仅不会对其学习有所帮助,还很有可能对其心理产生不良影响,将不利于其日后的学习及生活。
以上问题,在预科新生中普遍存在,若发现不及时,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解决,会使预科新生在入学后无法快速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从而导致自我定位不明确,这对其以后的学习及生活将会有很大影响。所以,对预科新生进行入学教育非常必要。
2预科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性
预科新生从紧张而又充实的高中生活步入空虚而又多梦的大学校园,一切都是未知的。无论是周围的环境还是周围的人,从学习到日常生活,从角色到责任都发生了改变,它需要刚入校的大学新生能够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尽快转换角色,准确定位,尽快融入和适应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方式和学习方式。然而,角色的转换与环境的适应是一个过程,它需要入校新生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不断完善自己。
预科新生入学教育是学生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新生适应新生活的关键,对于教育新生明确预科学习目的,了解预科学习特点,了解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自觉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素质,迈好大学生活第一步,有着积极的影响。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对新生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活动,主要是为了帮助预科新生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引导他们学会学习、生活、与人相处,确立学习目标,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顺利完成预科学业,为以后的大学学习与生活铺平道路。
从教学经验来看,成功的入学教育不仅能使学生坚定学习信念、顺利完成学业,还往往使其终身难忘并终身受益。所以,入学教育至关重要,应根据预科新生的特点、教育内容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入学教育的时间和形式,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及新的生活状态。
3结语
预科学习是学生进入大学的基础,而成功的入学教育是预科学习成功的必要过程,作为专职的民族教育工作人员,深知做好民族预科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全面扎实系统的入学教育学习,使每一届预科新生都能够较快地适应新环境,实现人生新角色的转变,为他们很好地完成大学学业奠定坚实的基础。但预科学生的教育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做好民族预科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需要我们民族预科教育工作者共同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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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整体水平
我省法院系统建省时全省法院干部整体水平较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22.8%,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3.1%,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是个空白点。针对当时我省法院干部的这个“整体水平”,院党组确定把“法律大专”的教育培训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上来抓。于是,于省高级法院成立之初,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海南分校下简称业大分校和海南省法院干部培训中心同时成立。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作为全省法院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阵地,主要负责全省法院干部的“法律大专”学历教育工作和岗位培训工作。至2001年7月,业大分校完成其历史使命时止,共培养了1017名法律大专毕业生,占全省法院干部总数的42.7%。至2001年底为止,在全省法院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占83.3%,比建省时的22.8%提高了60.59个百分点。这就使我省法院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了一个档次。
就在这个时候,修改后的《法官法》把法官的任职学历条件从大专提到了本科。我们在与中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联合举办法学“专升本”班的基础上,自去年起,又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了法学“专升本”班。据统计,至2002年1月1日止,在全省1439名法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已有598名,占41.6%,比建省时的3.1%高出了38.5个百分点,比全国法院的平均数33%高出8.6个百分点。但是,在我省法官中仍有739名不具有本科学历。其中不满40周岁的有299名,按规定必须在五年内达到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上的、55周岁以下的有440名。在他们当中,如果取得本科学历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统一组织的“专项培训”,以达到法律本科层次的专业要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加大了“专升本”的培训力度。去年全省就有159名法官,经入学考试就读北京大学法学“专升本”班;今年又有166名同志报考,已有102名被录取。不被录取的,几乎都报名参加自考法学“专升本”。这样一来,至2005年,我省不满40周岁以2002年1月1日为准的法官便可全部达到本科学历。至于对40周岁以上以2002年1月1日为准的、取得本科学历确有困难的法官,我们从今年开始,就举办了“专项培训”班。今年已有151名法官参加,计划三年内全部完成“专项培训”任务。届时,我省法院干部的整体水平,又将实现从“大专”提到“本科”这个目标,比最高法院提出的时间要求提前两年实现。
二、针对形势发展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和修改我们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我们的教育培训内容,从而实施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一是举办了“WTO与民事审判培训班”、“WTO与民商事审判培训班”、“WTO与执行工作培训班”、“WTO与审判长综合素质培训班”、“WTO与行政审判培训班”等五期岗位培训班,共培训了近500名法官。
二是举办了“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法制建设”讲座、“WTO与司法审判”讲座、“WTO与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法律问题”讲座、“WTO与涉外商事审判”讲座等。在上述四次讲座中,有两次是我们专程从北京请来最高法院的领导和专家主讲的。参加讲座的约有1100人次。
三是组织全体法院干部学习WTO有关知识,并对处级以上干部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同时结合法院的工作特点进行命题考试。
四是先后选送30多名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各种类型的WTO知识培训班。
五是省高院和洋浦两级法院分别在院机关举办了干部英语初级班和中级班,共有200多名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学习。
三、针对不同对象
一是针对不同的年龄段。二是针对不同的文化程度。三是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四是针对不同下转第52页(上接第37页)的层次级别。与此同时,我们还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如采取专题讲座、分组讨论、开庭观摩、以案讲法、以法析案、当场答疑、分组实践和独立完成论文等教学方法,尽量作到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培训形式活泼多样。学员们深有感触地说:“这样的培训,我们学得进,用得上”
四、针对存在问题
针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去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以提高受训的水平和能力,从而达到解决存在问题的目的。
针对裁判文书写作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在近两年的岗位培训班中,都安排了“裁判文书写作”这个专题讲座。我们在对全省法院的裁判文书进行检查和评比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了全省法院中裁判文书存在的若干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安排了裁判文书的培训内容,收到了很好的成效。现在,全省法院的裁判文书写作水平已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研究性学习的理论基础:
1、研究性学习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小学生往往对周围的事物充满好奇,特别好问,他们具有创造和研究的潜能。研究性学习本身可以满足学生的这种心理需要,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动机以及求知欲。
2、研究性学习过程是积极的有意义的学习过程。因为真正有意义的学习,不是被动接受现成的书本知识,而是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在自己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对新问题进行积极探索、主动建构的过程。
3、研究性学习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尊重学生学习的认知规律。因为学生对客观现实的认识来自于对外界尝试、研究、索性的活动,而学生用自己的学习方式研究新知,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方法;教师再进行“因势利导”,这样更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
3、研究性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研究性学习提倡学生自由研究、自由创造,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活动机会以及表现与发展的机会,鼓励学生自由奔放和新异的想象,使学生的创造潜能得到发挥。
4、研究性学习能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因为学生只有在努力研究新知、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其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主体性才能得到充分发展,个性得到完全的解放。
6、研究性的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处理信息的能力:(1)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可以自由的设想,尝试,解答,检验,得出结论,交流思想。(2)发展学生独立研究与合作的精神,学会通过同伴之间的积极的相互影响来提高学习的效率,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和人际交往能力。(3)让学生通过亲身参与研究、实践活动,去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逐步形成一种在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乐于寻疑、质疑、解疑的心理倾向。(4)充分发挥学生数学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二、实施研究性学习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
(1)要创设一个问题的情境。“发明千千万,起点在一问”,发现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重要。问题是最好的老师,学生研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往往来自于充满疑问和问题的情境。创设问题情境,就是在教材内容和学生求知心理之间制造一种“不协调”,把学生引入一种与问题有关的情境的过程。通过问题情境的创设,使学生明确研究目标,给思维定向;同时产生强烈的研究欲望,给思维以动力。设计问题情境,力求体现“五性”:1、障碍性:引起冲突,产生不平衡,提出智力挑战。2、趣味性:富有趣味,引发学生积极思维。3、开放性:解题思路灵活多样,答案不一定唯一。4、差异性:适合各层次学生,由浅入深作出回答。5、实践性:以个人或小组的探究实践活动,寻求方法。同时,教师应注意对于问题情境中所隐含的“问题”,不要作简单的答复,应该让学生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自己去发现、提问。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更贴近其思维实际,更能引起学生主动的研究。
(2)既要注重学生的独立研究,又要注重学生的合作学习。
独立研究: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体验,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自由地、开放地去研究,去发现,去再找出有关的数学知识,期间的过程往往是独立的。因为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是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而不是被动接受外界的刺激;学生是以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新的知识信息进行加工、理解,由此建构起新知识的网络层面。教师无法代替学生自己的思考,更代替不了几十个有差异的学生的思维。通过学生动手“研究数学”,使他们亲身体验获得知识的快乐。独立研究的目的,不仅在于获得数学知识,更在于让学生在研究的过程中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从而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培养学生的研究精神和创造能力。教学中教师要鼓励学生独立研究,努力做到:1、要给学生自由探究的时间和空间,不要将教学过程变成机械重复教案的过程;2、要鼓励学生大胆猜想。质疑问难。发表不同意见,不要急于得到圆满的答案;3、要给学生以思考性的指导,特别是当学生的见解出现错误或偏离时,要引导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自我矫正,将机会留给学生,不要代替学生自己的思考。总之,凡是学生能发现的知识,教师决不代替;凡是学生能独立解决的问题,教师决不暗示.
合作交流:所谓合作交流,是指在学生个体独立研究的基础上,让学生在小组内或班级集体范围内,充分展示自己的思维方法及过程,相互讨论分析,揭示知识规律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在合作交流中学会相互帮助,实现学习互补,增强合作意识,提高交往能力。为了提高合作交流的有效性,教师要重视合作技能的培养:1、听的技能:要培养学生专心倾听别人发言的习惯,要能听出别人发言的重点,对别人的发言作出判断,有自己的见解。2、说的技能:要培养学生敢说的勇气,说话时要声音响亮、条理清楚、语句完整,语言简练且能突出重点。3、交往的技能:尊重别人,不随意打断别人的发言,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给别人有插话的机会,修改、补充自己原先的想法,体会他人的情感,控制自己的情绪。4、策略的技能:学会根据任务性质来决定应该采用的策略,促使合作更加有效。例如:先独立思考再合作讨论,达到开阔每个人思路的目的,或先明确分工再合作,使每个成员都可以发挥自己的所长,既学得快又学得好;等等。同时,教师要注意合作内容的选择,如:发现知识性规律的合作;辨析概念性问题的合作;优化解决问题策略的合作。
三、研究性学习的环节:
问题情境----独立探究----合作交流----实践运用----评价体验,五个环节可构成研究性学习的一个活动系统,每个环节中学生的活动是开放性的,而环节与环节是紧密相连的,为学生系统地提供自己研究、探索、充分展现、愉快合作、自我体验的时间和空间,也有利于教师指导作用的发挥。
四、研究性学习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复杂性与独特性
与一般的人类实践活动的主客结构及其关系特征相比较,教育活动中的主客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教育的两极实体来看。人类一般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在活动的两极实体上,或是人与物构成的主客关系,或是社会常态下人与人的活动结构关系,实践活动的实体结构关系以及实体的性质具有一般性和普通性。而教育活动,除了教材所体现的物的因素(教材对教育者和学习者来说,可视为认识的对象;视为认识的客体)以外,活动中的两极实体都是具主体性或具有潜在主体性的人,而且一方是相对成熟或具有某种知识优势的主体。而另一方是尚未成熟或虽有一定成熟度但没有知识优势的主体,这在活动的两极实体的性质上与一般的人类实践活动、认识活动、交往活动相比较具有独特性和复杂性。其中尚未成熟或虽有一定成熟度但没有知识优势的是潜在主体性的人,在实体性质上既有别于无意识、无主观能动性、缺乏主体性性质内在规定的物体,又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常态社会情景中身心发展成熟、具有—般意义的主体人.
2。从教育的目的来看。一般的人类实践活动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不断扩大的生产活动。它一方面表现为对客体的加工,也就是对环境的改造,而另一方面,通过消费、享用实践的成果,从而再生产出具有新的素质、需要和能力的主体。即实践主体对主体自身的改造,因此,人类实践的目的在于对环境客体的加工与改造,同时也在客观上实现着实践主体自身的进化。而教育活动的目的则集中指向未成熟主体,并把末成熟主体的潜在主体性转化为现实主体性,把末成熟的主体性发展成成熟的主体性作为教育活动计划者和发出者的主要使用.简言之,就是把发展未成熟主体的主体性作为教育活动的最高目的。虽然教育者“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学生”的蜡烛精神已被“照亮了学生,升华了自己”的新的教师境界所取代,但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对自身的改造与发展并不是这一特殊的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和本质目的,而只能是派生目的,或是一种次级目的。
3.从教育的能量转换来看。人类一般的实践活动中的主客关系的能量转换主要有物质转换(客体从主体那里获取物质能量,主体从客体化的实践成果中获取新的物质形式及其能量的回报)、信息转换以及价值转换三种形式;而这三种形式中,物质转换是其基本方式.没有物质的转换,人类的实践活动就不能维持,就不能发展。教育活动中主客关系中的能量转换则更多地表现为信息的转换(包括知识与技能方面的信息能量).教育活动中,教师作为信息源发出信息,学生作为信息终端接受和处理信息,并转化为自身的信息能量,教师目标的实现以学生有机消化和吸取教育者提供的信息,并不断地充实和转化到主体性发展的内在动力结构中去作为标志。
4.从教育的活动结构特性看。人类一般的实践活动呈现的是单一结构,如生产过程、实验过程都是主体的人与客体的生产和实验对象之间的单向线性结构,但教育过程则呈现出一种复合结构.,即教育过程中同时存在着教师主体指向学生客体的教活动,学生主体指向教师以及教师所提供的教材、信息等客体因索的学活动.教活动和学活动以师生双方的信息交流以及教材为中介,在同一时间、空间及其同一情境中相互重叠、相互存在、互为前提,形成理论意义上的教育活动。
5.从教育的主客关系的稳定程度看。人类一般的实践活动总是主客关系明晰、稳定、可见度强,在特定的时空范畴内不易变化,稳定性能较好,而且这种稳定性不仅表现在实践活动的静态分析和总体特征上,而且也表现在动态过程之中。而教育活动的两极实体都是具主体性的人,两者在教活动与学活动的双边活动中分别充当着教育主体和学习主体,且在教育活动中,教活动与学活动总是在对立统一中交替性的或是结构性的居于活动的中心地位、变换着活动的主体性角色。如在教师讲授、评析时,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性角色倾斜于教师,教师居于活动的中心地位,教活动凸现于教育活动之中,但在学生质疑、训练、作业时,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性角色则倾斜于学生,学生则居于活动的中心地位,学习活动凸现于教育活动之中。据之,教育主客关系在动态过程中并不是稳定不变的,它随着教育活动中教育内容、教育环节、教育形式、教育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随着教育活动中双边活动的主导性角色的变换而变换。事实上,在不同的学科教育中(如语文、历史与美术、体育),在不同的教育内容中(如以理解为主的内容与以操作为主的内容),在不同的课的类型中(如新授课与作业课),教育活动中的主客关系总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决不可用单一的“教师主体—学生客体”或单一的“学生主体——教师客体”来一以概之。只有用教育活动中主客关系的互动性才能更科学地解释这一现象,揭示这一规律。
6.从教育的对象性关系的均衡性看。对象性关系是一切可以作为对象的对象之间的关系。对象性关系是包括动植物在内的一切存在物互为对象的关系.自然界存在物所构成的对象性关系的性质是多种多样的,均衡的对象性关系的两个对象之间或互为表征,或互为目的,或互为因果;或互为依赖,不均衡的对象性关系的双方则包含着改造与被改造、蚕食与被蚕食、反映与被反映等性质的关系.人类实践活动中所结成的对象性关系一般来说属于后者。人类实践活动中人与物质世界的自然存在物构成了并不均衡的对象性关系。自然存在物成为人类改造和认识的对象与目的,成为人类实践活动对象化的载体和始基,人类可以独立于某个自然对象物之外而存在。而教育活动所构成的对象性关系显得持别复杂。有物质层面、知识层面、主体际层面的多重对象性关系。教师与学生所构成的主体际关系是教育活动中对象性关系体系中的主体部分。但教师与学生所构成的对象性关系就其均衡性来说,既有均衡的一面,又有不均衡的一面。一方面,教师和学生是构成教育活动的两极主体,他们人格平等、活动互依,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于教育活动之中,形成教育活动的师生互动特性,谁也离不开谁,谁也缺不了谁,否则就不能实施教育活动,由此而体现出师生对象性关系的均衡性。但另一方面,在师生对象性关系的目的持性、主体特性上并不均衡,教师把自己的教育对象——学生的改造、发展、提高、变化视为自己的的,把学生素质的提高、主体性的发展视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一种自身本质力量的确证,把自己的内在需要、高级需要外化于学生,而与此同时,学生并不视教师为目的,并不视教师为自己改造的对象,只是视为自己模仿、学习的对象,视为自己认识的对象,视为自己学习活动的主导者和推动力量.教师对学生来说,更具有的是工具性价值,而不是目的性价值;更多的是导引性因素,而不是目标性因素。
二、教育的双主体性及其两者的协同
由于教师和学生所构成的对象性关系的两极实体均是具主体性的人,因此,以师生互动为持征的教育活动中,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同时存在,相互依附,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不仅是理想的,而且也是现实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本质的。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师是教育活动的设计者,教师在组织教育活动之前必须理解教育目标,认识教育对象,钻研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设计教育程序;(2)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从教育活动的开始到教育活动的结束,教师总是要充分组织各种教育因素、各种教育影响和各种教育资源,组织教育对象进行活生生的教育活动,必须把具主体性的学生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积极、能动的主体性因素,并协调多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保证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教育任务的完成和教育目标的实现.(3)教师是教育活动过程中的主导者,在活动过程中,一方面,教师采用一定的教育方法对教育内容进行一定的讲授、示范、指导,促使学生内化和运用知识,并对学生提出适当的问题,布置一定的作业,让学生自主、能动地回答和完成,另一方面,教师还要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境、状态、方式、结果,根据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生的困惑和质疑,矫正自己的教育方法,引导学生的学习方向、学习兴趣、学习需要,从而使整个教育过程向着有利于教育任务完成、教育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既要把教材、教法、教育环境、教育因素作为自己的认识客体,又要把具主体性的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状况、主体性的发展程度作为自己的认识客体;既要在教育内容的传授中凸现自己的主体性,又要在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开发与培养中凸现自己的主体性,从而充分表现出教师这一教育实践主体的主体性待征。
在教育活动中,学生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这样三方面:(1)学生对教师的主体性作用、属性、功能进行主体性的选择.学生可以对不认同的教师的讲授选择排斥的状态,采取自己不听讲、自己看其他读物、搞恶作剧、趴在桌上打瞌睡等方式排斥教师教育的主体性作用,从而凸现自己的主体性选择。学生可以对教师讲授的内容根据自己是否感兴趣、听得懂、根据自己简单的价值判断对教师的主体性作用进行内容性的选择,如教师讲得生动有趣、内容浅显易懂,学生则选择积极主动的状态听讲,时而全神贯注,时而聚精会神。一旦教师的讲解不够生动、形象,无法唤起学生的兴奋和集中注意状态,则学生会选择消极、被动的听课状态,教师的讲授有时则会变成学生自主想象、自主活动的伴奏曲。还有一些学生认为某门课对自己的升学、提高、发展不重要,或认为某门课的某个部分、章节的内容并不重要,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对某门科目、某个教师、某个时期的讲授予以价值性的排斥和选择,从而表现出自己的主体性。(2)学生对教师的主体性作用信息的破译与转化。教育活动中学生要通过自己的主体性集中和组织自己的心向系统去倾听、去理解、去接纳教师发出的教育指令和教育信息,并且要运用自己原有的知识体系和认识结构对教育指令相信息中那些并不熟悉和相容的知识予以破译,以达到理解、消化和吸收的状态,并充分调动自己的主体性因素将这些信息和知识与自己原有的知识体系和认知结构打通和融泄,以内化为自己的新的信息和知识能量;进而形成新的知识体系和认知结构.没有学生的主体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教育目标的实现也是不可能的.(3)学生对教师的主体性作用的借鉴、创造与超越.教育活动中,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并不仅仅是被动的主体性反映,而是具有其积极的、主观能动性的主体性反映。对教师的教育信息和教育指令,主体性发挥得好的学生会由此产生一定的联想和创造,会从教师的主体性作用的信息和方式中获取操作悟性,进而对教师的信息与指令产生批判性的、创造性的、发展性的以至超越性的能动反映方式,通过自己对某个知识疑问的产生,对某个问题新的想法的形成,对某个作业新的思路的出现表现出来.因此,教育活动中出乎教师意料之外的学生质疑,学生的创造与发明,学生的一题多解;一题多议都是学生对教师的主体性作用的借鉴、创造与超越的结果,是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与发展的明证。值得一提的是,学生对教师主体性作用的借鉴、创造与超越并不仅仅限于教师的主体性作用的信息指令的内容范围,包括教师神情、姿势、语言的速度、板书、与学生交往互动的模式在内的教师主体性作用的方式、形态等外在表现形式常常也是学生借鉴、创造与超越的对象.学生对教师主体性作用的内外表现内容与方式的借鉴、创造与超越的过程,正是学生自身主体性得到开发、得到唤醒的过程,也是学生主体性不断呈现、变化和发展的过程。
教师主体性和学生主体性都是人类主体所具有的类特性、类主体性的个体表现形式,但是;从根本上说,教育中的教师主体性和学生主体性有着不同的性质;教师是人类特殊的实践活动中的实践主体,教师主体性具有人类实践主体性的特征,以外化的实践目的和自身的发展相统一,是实践主体性和发展主体性相统一的、人类职业角色分配中的以教育实践性为特征的个体主体性。而学生则是未成熟主体,处于人类类主体性与个体主体性相融合的过程和阶段,是人类活动中的认识主体和发展主体,以认识的目的和自身的发展相统一。因此,学生主体性是认识主体性和发展主体性相统一的、人类个体性生成与发展过程之中以认识发展性为特征的个体主体性。
虽然教师与学生分别具有各自的个体主体性特征,但二者又都是教育活动系统意义上的活动主体.因此,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这两种个体主体性在教育活动的时空状态下不再仅仅具有个体主体性的色彩,而且更多的体现出一个教育活动联合体中的群体主体性和活动主体性,而这种联合体中的群体主体性和活动主体性则集中表现在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这两种个体主体性的协同、融合、统一上。这种个体主体性的协调统一与人类发展历史上经历的集群主体性的协调统一是不同的.即使原始社会,人类集群主体性也极其有限,相当程度上听命于超生命主体的摆布,在超生命、超经验主体的羽翼下进行着极其有限的主体性活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集群主体性转化为以奴隶主贵族为主体、为代表的个体性,人类个体主体性的发展与人类个体主体性间的和谐、协同相差甚远。人类社会中不同阶层、不同角色、不同个体的个体主体性产生了巨大的对抗性、排斥性和发展差异性。在人类所结成的主体际关系中,一方个体主体性的发展往往以另一方个体主体性的蒙昧、沉没为代价,有时一部分成员对另一部分成员的个体主体性的剥夺甚至是暴力的、强制的、野蛮的,而与此同时,这一部分人的个体主体性却被发展到极致,以致超脱和违背人性。由此可说,人类阶级社会的发展史是人类个体主体性相发展、相排斥、相对抗的历史。因此,在现代的文明社会里,我们所需要弘扬的既不是相互剥夺性的个体主体性;也不是相互排斥性的个体主体性。而应是更高层面上人类个体主体性之间相通、相融的个体主体性,而应是具有人类类特性的个体主体性。这就是人类共居于一个家园,人类每个个体的主体性都应得到尊重和呵护,都应该以不损害、不违背他人具有人性依据、社会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个体主体性·,人类个体主体性应当围绕人类的共同目标、共同理想、共同利益而展开、而发展.在这一点上,以教师主体性和学生主体性两种个体主体性融合于教育活动过程为标志的个体主体性间的协同与融合更可昭然于天下。它不是原始社会中个体主体性处于朦胧、肤浅、无意识和本能状态中运用外力导致结成的群体主体性,也不是阶级社会中那种普通的、对立的状态中,由于利益冲突、目标相悖导致的极端个体主体性和蒙昧个体主体性。这是因为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个体主体性与学生的个体主体性的发挥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学生的发展。因此,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教师主体性的发挥是为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学生主体性的发展更多地依赖于教师主体性的引导上,而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发展又可促进教师主体性的发挥和发展。在两个主体性的相互作用之中,学生不断得到改造、进化和发展,教师不断得到充实、丰富和提高,双方共处于一个和谐、协同的活动统一体中。因此,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所揭示的“教学相长”的原理在教育的双主体性相互作用规律中可以得到诠释和印证.
三、教育的“双主体性说”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教育的主客体关系问题一直是教育主体性问题研讨的主要论题之一。近年来已经形成了“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师生双主体论”、“教师、学生、教材三主体论”、“主导主体沦”、“互主体论”等一些主要观点。这些观点及其研究方法的共同特点是试图在各自对教育、对主客体关系范畴的理解基础上寻找教育主客关系中的某个“格式”,给教育构成的诸要素贴上诸如“主体”、“非主体”的标签,让教师和学生在现实的教育活动中重新确定座次,以此作为主体性教育“形式审查”的主要理论依据。这种源于阶级划分年代的“定性”思维固然使教师和学生在不同的理论观点的洗礼中经受着不同位置角色的考验,在激发教育主体性的讨论,推动教育实践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它与传统的“教师中心说”、“儿童中心说”相比并无更新的理论价值,也缺乏方法论上的创新。目前,很有必要从新的视野和角度研究教育的主客体关系问题,以推进主体性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教育的“双主体性说”,它超越了标签式的教育主客体关系的论争。把视野转向教育活动中人的主体性,把培养和发挥人的主体性看成是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根本目标。教育活动中存在着两类具主体性的个体——教师和学生,他们是教育活动中具主体性的主客体。从严格意义上讲,作为一般性社会存在的、并不进入教育活动过程和状态的教师和学生只是潜在的、可能的教育主客体,只有他们进入教育的活动领域,构成实质性的互动关系,教师和学生所结成的对象性关系才具有主客体关系的性质。而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并不是简单的,而是复杂的,并不是笼统的,而应该是具体的,应当从教育的类型、过程、环节、内容和诸多因素的具体分析中去辨别、去认识教育主客关系问题,而认识教育主客关系的目的,则在于发现和发挥教育活动中的人的主体性,在于展开和发展人的主体性。研究教育中的“单主体”、“双主体”、“共同主体”本身并不是目的,本身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研究教育活动的主体人的主体性,研究教育中个体主体性所具有的“实践主体性”、“活动主体性”、“发展主体性”的特征。因此,立足于主体性教育的制高点上,关注教育活动中人的主体意识、主体精神、主体的创造性,主体的能动性,研究和探亲教育中人的主体性和发展性,建构和发展学生主体性,这是现代教育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反映了人类对教育的现代特性、对人的本质属性认识的升华。
教育的“双主体性说”,强调教育活动中最本质、最关链、也是最重要的“主体性协同”,这就使得教育主客关系的问题进入到更现实、更深刻的研究层面上。教育的“双主体性说”并不只关注教育的“主——客”关系结构,而且关注教育的“主——主”关系结构,力求教育的“主——客”关系结构与教育的“主——主”关系结构所形成的双重构架在教师主体性和学生主体性充分而协同的发挥、发展中达到目标上的一致性和功能上的统一性,从而使教育活动的整体性能体现出稳定、和谐、协同的特征。这里的“主体性协同”和前苏联教育家们所倡导的“合作教育学”有其共同点,也有其区别点。两者都强调师生在教育关系上的“合作”、“协同”,强调双方的协调统一。但“合作教育学”则更多地是从教师和学生共同建构教育的乐园,以使学生乐于学习的思想基点出发。其区别在于教育的“双主体性说”更多的是从主体性发展的目的和意义上,从教师和学生这两种具主体性的个性主体性在同一活动范畴中的协调和统一上提出的,着眼于师生双方的主体性特征,更多地强调学生主体性的开发和发展,强调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的协调和统一。此外,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最根本的不同也莫过于教师主体性和学生主体性的协同上。在现代意义的教育境界中,教师的主体性与学生的主体性并不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而是相互兼容、相互融合,并把教师的主体性的发挥纳入到学生主体性发展的轨道;形成学生主体性发展目标指导下的、教师主体性主导之中的双主体性的协调与统一性。目前,我国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将自己的主体性作用与学生在学习上的主体作用完全对立起来,用满堂灌、题海战术、加班加点、教师一言堂等教师的单向传导方式树立教师的绝对权威,并辅以考试、批评、训斥、惩罚等力、法迫使学生被动地接受教师的主体性作用,从而使学生的主体性无法在教育活动中获得展示和发展的途径和机遇。对学生主体性的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埋没和限制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从而影响了学生发展目标的达成与实现。这种状态应当在新的主体性教育理念的认识和弘扬之下加以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