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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根据《省卫生厅应急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及《卫生应急能力评估编制》(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为标准,通过开展评估,真实反映和检验我县卫生应急能力状况,查找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薄弱环节,逐步整改,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
二、内容
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装备储备、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宣教科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评估八个方面。
(一)体系建设。包括卫生应急体系纳入政府和卫生部门规划情况,以及卫生应急经费保障、预案和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和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等情况。
(二)装备储备。包括卫生应急装备目录和标准制订、物资调用机制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和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
(三)应急队伍。包括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培训演练。包括卫生应急培训中长期规划制订、综合培训演练中心建立和培训演练活动组织等情况。
(五)宣教科研。包括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材料编印、公众知识宣传、志愿者培训、媒体沟通和科研合作等情况。
(六)监测预警。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完善、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信息等情况。
(七)应急处置。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事件信息报送、队伍调派、物资调运和事件处置等情况。
(八)善后评估。包括卫生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奖惩、补助、抚恤和补偿等制度保障情况,以及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和评估制度建立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2014年10月20日前,各被检单位成立本单位的工作小组做好自查工作,并就自评中发现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将本地、本单位自评结果材料(文字版+电子版)报县卫生局应急办。自评结果材料包括《评估标准》各项得分详细情况、自评报告。
(二)2014年10月30日前,县级督导组对各被检单位进行第一轮督导,现场将存在问题进行反馈。
(三)2014年11月7日前各受检单位将第一轮督导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向县卫生局应急办进行报告。
(四)2014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前,县卫生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在省督导检查之前再次按照《评估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单位等方式,进行现场复核。
四、工作要求
1调研指标与样本分布
调研立足于卫生公平价值理念系统的四要素,结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内容,选取了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公共卫生项目覆盖率、基层卫生资源利用率、医疗卫生服务地区差异、新农合实施效果等指标,作为考察的变量,以揭示浙江农村区域性卫生公平差异。调研运用了5点级的“语义差别满意量表”来测评浙江农民对各项指标的满意度,以此作为差异分析和对策优化的切入点。在样本选取上,考虑到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调研以2008年浙江人均GDP(42214元)为标准,将全省11市分为1~4类地区(1类地区含杭州、宁波市;2类地区含绍兴、舟山、嘉兴市;3类地区含湖州、台州、金华、温州市;4类地区含衢州、丽水市),运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共抽取36个县(市、区),发放问卷1440份,回收有效问卷1038份,有效率为72.1%。
2数据统计与问题分析
2.1农村基层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农民总体满意度较低自2003年以来,浙江通过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结构,逐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截至2007年底,全省有乡镇卫生院1671个,卫生人员5.4万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06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6319个,社区责任医生3.1万人,农村基层卫生设施和服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2]但是,相对于全国以及东部地区平均水平而言,浙江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较为薄弱:乡镇每千人医院数为0.0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为0.17、社区责任医生数为0.91,村级医疗资源及水平更为有限。调查显示,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率仅为13.2%(见表1)。分地区而言,嘉兴、绍兴、舟山、湖州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较高,衢州、丽水、宁波、台州地区次之,杭州、温州、金华地区较低。受经济发展程度影响,1、2类地区农民预期购买医疗服务的可能性显著高于3、4类地区。2类地区农民对“医疗费用”、“医疗技术”、“医疗服务态度”等指标的满意率均居全省后列,其中,农村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和使用质量矛盾较为突出。3类地区医疗费用最低,与该地区“应就医而未就医”比重较高相关。4类地区的医疗可得性受交通不便、耗时较长等因素影响十分显著。此外,造成2、4类地区满意率急降的原因在于部分地区的异常偏离,如2类地区中的绍兴、舟山和4类地区中的丽水,上述地区有待进一步深入分析。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浙江农村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项目达标率为91.2%,县、乡(镇)级卫生监督网络逐步完善。调查显示,农民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社区责任医生的满意率为72.6%和78.2%。其中,除2类地区的两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均值2.8和3.4个百分点外,其他地区指标均低于全省均值,尤其是3类地区两项指标落后于全省均值1.0和2.1个百分点,为全省满意率最低的地区。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农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为71.6%,2类、1类地区分别高于全省均值2.3和1.0个百分点,3类、4类地区则低于全省均值1.3和1.8个百分点;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为81.3%,1、4类地区高于全省均值3.1和1.0个百分点,而2、3类地区则落后0.2和1.9个百分点;全省60岁以上老人体检建档率为82.9%,1类地区高于全省均值0.7个百分点,而2、3、4类地区分别落后0.4、0.1和0.1个百分点。此外,农民对公共环境卫生的满意率为24.1%,主要问题集中在污水乱排(64.2%)、垃圾乱扔(61.3%)、饮水不卫生(28.7%)等领域。分地区而言,1~4类地区分别为26.3%、25.9%、22.8%、22.6%,呈明显的梯度特征。
2.2农民就医习惯不够理性,基层卫生资源利用率有待提升调查显示,农民应就医而未就医比例为59.4%。其中,2类地区农民选择“小病不治”、“自己买药”方式的比重最高,就医可能性最低;1类地区农民主动就医率最高,3类地区最低;4类地区农民因医药费用过高而放弃对大病治疗的比重为全省均值的2.9倍,突显了医疗救助在该类地区的“网底”功能有待强化(见表2)。在就诊地选择上,农民患“一般病”时,选择县(市、区)医院就诊率偏高,一方面增加县市级医疗机构医疗负担和农民医疗支出,另一方面导致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业务量下降,影响基层卫生资源运转和发展,抑制农民就医可能性。分地区而言,1类地区农民选择县市级医院的比例高于全省均值4.5个百分点,而4类地区则低于全省均值7.1个百分点。受各类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影响,宁波、绍兴、舟山、温州四地的常见病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3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差异显著,均等化程度较低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影响,浙江农村医疗服务供给的地区差异较大。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县(市)级一般预算支出中,医疗卫生支出占总额比重的均值为6.1%,各市之间变异系数(CV)为0.13,地区差异相对较小。但是,受各县(市)财政总量和人口基数差异的影响,各县(市)医疗卫生支出总额和人均支出差异系数则高达0.51和0.47。以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为例,1类地区指标(杭州181.0、宁波233.3)显著高于全省均值(140.7),实际服务供给能力最强;2类地区中的舟山高于全省均值,嘉兴、绍兴与全省均值持平,供给能力随之下降;4类地区中的丽水与全省均值持平,衢州(114.1)人均指标低于全省均值18.9%,供给能力较弱。3类地区中的湖州、金华与全省均值持平,台州(106.3)、温州(105.1)人均指标落后于全省均值24.4%和25.3%,实际服务供给能力最弱。[3]更进一步,从均等化角度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各项指标进行比较发现:乡镇卫生院设置率、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新农合参与率等指标的全省均值较高(67.3%≤-x≤100%),地区差异较小(CV≤0.20),供给总量较为充裕、地区均等化程度较高;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率、村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医生配置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等指标的全省均值较低(35.4%≤-x≤65.1%),地区差异相对较大(0.25≤CV≤0.39)。其中,丽水、衢州、金华地区的全部指标,台州、温州地区的村级卫生室与医生配置率、垃圾集中处理率指标,湖州地区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指标均居于全省后列,与嘉兴、宁波、杭州等先进地区差距显著,已成为了制约全省均等化供给的主要因素。
2.4新农合医疗保障能力偏弱,各地区实施效果差异较大目前,浙江新农合参保人数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0%,年人均筹资水平135.9元,住院补偿率达31.2%。通过实施“住院兼顾门诊统筹”模式,参合农民受益面稳步提高。调查显示,农民对新农合满意率为43.6%(见表3)。在不满意归因中,由于新农合强调县级大病医疗统筹,容易产生受益面小、补偿率低的弊端。门诊统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受益面,但补偿率有待提升。在服务效率上,47.3%的农民认为“先付款后报销”手续应简化为“窗口报销”、“即时结报”等简便办法。47.2%的农民认为由于缺乏有效的费用监控制度,存在着“定点医院收费高”等问题。“定点医疗机构较少”、“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诊报销不方便”等问题需要加以关注。与此同时,“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农合筹资机制受地区经济差异和农民支付能力等因素影响,在各个地区的实施效果差异较大。对2007年参合率和筹资水平的分析显示,37个参合率在95%以上的县(市、区)主要集中在宁波、嘉兴、杭州地区;21个参合率介于90~95%的县(市、区)主要分布在2类地区;29个县市区参合率在90%以下,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丽水地区。[4]90.4元的年度人均筹资水平仅占上年农民纯人均收入的1.2%。其中,最低的衢州地区(61.7元)仅为最高嘉兴地区(131.0元)的47.1%。4类地区中93.3%的县(市、区)人均筹资均介于60~69元,与其他地区差距显著。参合农民住院受益率、门诊受益率的地区差异情况也大抵相似。总体而言,新农合地区发展差异较大,总体保障能力偏弱。
3对策与建议
3.1优化投入机制,加强卫生筹资和供给能力当前,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经费来自于各级政府依据国家规定的常规性投入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在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完善投入机制的首要路径是建立财政投入的长效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倾斜。[5]为此,新近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投入8500亿的增量主要是用于改善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不均等,并进一步强调了投入供方的资金增量的着力点是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培训等领域。但是,《实施方案》同时也确定了中央和地方4∶6的投入比例,对以地方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区域性卫生公平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短期内难以消除省域内部地区之间经济水平差异,改善区域性卫生公平性的主要筹资方式应借助省级卫生转移支付。因此,要重点加强省级卫生转移支付或卫生专项补助对3、4类地区的倾斜,尤其是增强其县乡级基层医疗卫生筹资和供给能力。与此同时,各市县的财政政策应侧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地方均等化。此外,基于付费意愿的测评(即要求农民按付费意愿由强而弱,赋予“医疗卫生服务”1~5的加权分,统计分数之和并求取平均分)显示,农村社区内生型供给的条件日趋成熟,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化供给比率(表现为提及率)也日趋增加(见表4)。根据表4,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付费意愿的全省均值为2.87,1~4类地区数值分别为2.83、2.78、2.91、2.89。其中,湖州、舟山、温州地区的付费意愿最为强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化供给比率的全省均值为19.5,1~4类地区数值分别为16.8、19.1、21.9、13.5。其中,3类地区的金华、台州的社会化供给率最高。因此,可以在上述合适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卫生室服务等特定领域中,运用购买服务、政府补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入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增强卫生筹资能力,扩大服务总量。
3.2尊重区域性需求差异,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结构在卫生资源总量有限的前提下,农村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决策与供给应根据各地区的需求强弱进行轻重缓急的秩序安排,以谋求最大化的有效供给率。基于农民需求意愿的测评(即要求农民基于需求意愿,赋予“医疗卫生服务”1~16的加权分,统计分数之和并求取平均分)显示,浙江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强度均值为6.21,位于“强烈需要”层次(见表5)。聚类分析显示,各地区需求层次有所差异:绍兴、湖州地区位于第一层次,舟山、温州地区位于第二层次,杭州、衢州、台州、金华、宁波地区位于第三层次,丽水、嘉兴地区位于第四层次。因此,有效供给应立足于农民需求,结合地区均等化指标,制订差异性的投放策略,其基本原则有二:一是针对全省均值较高、地区差异相对较小的指标,应立足地区需求强度,制订相应的优先序列、丰富内涵、提升效率的对策;二是针对全省均值较低、地区差异相对较大的指标,应根据需求强度由高到低的序列,分层次、有阶段、分重点地加以推进。应充分重视高需求强度地区的先导功能,综合运用布局调整、重点扶持等方式,对薄弱地区落后指标(如丽水、衢州、金华的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率、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医生配置率,台州、温州的村级卫生室与医生配置率、垃圾集中处理率,湖州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和促进。上述基本原则的确立,并不着眼于通过平均主义的方式来消除客观存在的区域性差异,而是基于卫生公平理念和均等化的分配原则,旨在通过卫生资源配置优先权的方法来控制和缩小区域性的卫生公平差距,其本质也是一个伦理价值选择的过程。[6]
关键词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现场评估
1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基本情况
1.1概述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是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的一项重要创新之举。笔者自2011年连续6年在煤矿开展现场评估的实践证明:帮助煤矿查隐患、提建议、促整改、强基础,对煤矿安全生产以及安全基础建设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1.2现场评估的依据与要求现场评估是一项综合过程,依据山东煤矿安监局制定的评估标准,采用定性与定量的方式,通过在煤矿现场查资料、看现场、座谈交流,从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经交流讨论后形成结论。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严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山东煤监局“五不准”要求。1.3现场评估的内容2011年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7个专项;2012年至2015年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系统、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监测监控、防治水、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职业卫生、紧急避险、安全标志、安全培训、应急管理、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等20个专项;2016年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冲击地压防治、机电、运输、通风系统、瓦斯与煤尘爆炸防治、防灭火、安全监控系统、地质保障与防治水、职业危害防治、安全培训、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应急救援等16个专项。
2现场评估的实施
2.1制定指导方案从评估组组成、专家选聘、现场评估要求及流程等方面制定指导方案,以使现场评估工作有所遵循。2.2组建评估组评估组一般由1名领队、11-12名评估专家、3名保障人员组成。(1)领队:由本中心人员担任,负责评估的日常组织、安全管理与廉洁自律,签发评估报告。(2)专家组:结合省内不同区域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类型特点,选聘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依法行事,具有丰富经验的知名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并划分为综合保障、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职业卫生等专业组,负责各相关专业的评估,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公正性负责,编制修改所评估的专业报告。指定1名技术业务优良、责任心强、善于管控的专家任专家组长,负责专家组的工作,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保障人员负责评估组的后勤联络工作。2.3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时间一般2天/矿。主要有首次会议、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核查及交流、专业组讨论、集中讨论、末次会议等环节。(1)首次会议由领队主持并简要介绍现场评估有关事项与要求;专家组长对专业分工、时间进度等做出安排;矿方结合采掘工程平面图介绍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六大系统”建设与运行、灾害预防与控制以及职业卫生等情况。(2)查阅资料与现场察看。按照分工,在查阅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图纸的基础上,对井上、下现场进行察看,并携带噪声计、风表、米尺等工具进行简单测量。根据资料与现场察看情况,进行符合性、一致性核查。发现问题,向矿方陪同人员讲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经充分交流沟通后提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利于问题的整改。(3)评估结论。根据查阅资料、察看现场情况,专家之间对发现的非自身专业问题及时相互交流通报;各专业组交流讨论初步确定需要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提交评估组集中讨论后形成最终的现场评估结论。(4)末次会议。领队主持,专家组长通报评估结论并征求矿方的意见,如无异议,双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现场评估的特点与成效
3.1特点(1)借脑用智,查缺补漏。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因素无时无处不在,企业自身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依靠专家开展现场评估,对制度建设、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既查问题,又提建议,出谋划策,促进整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系统性与深层次问题。(2)全面覆盖,细查深查。充分利用专家专业优势,对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施工作业点和主要生产系统、机房、硐室全覆盖,对系统各环节、要素进行解剖式诊断,有利于发现问题。(3)抓大带小,上下兼顾。关注大系统、大问题,同时,不放过小问题、小隐患;对井上与井下、制度措施与执行落实、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等环节审阅察看,做到统筹兼顾。(4)与时俱进,针对性强。结合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例如“打非治违”、“四化”建设等有针对性的评估。(5)重视服务、推广先进。从事煤矿技术与管理工作多年、积淀深厚的专家们发现问题时积极与矿方人员交流沟通,从制度建设、规程编制、现场管理等方面传授经验,同时,注重宣传先进技术、先进生产工艺、先进管理方法等,带动矿方人员提高水平,推动基础建设。(6)认真通报,及时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与提出的建议书面通报矿方;对有可能构成重大隐患的,及时向监管监察部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消除隐患。3.2成效(1)注重评估效果,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2011年针对小煤矿多的现实,重点关注机电设备及其管理薄弱环节,发现某矿井下配电柜使用闸刀开关,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012年职业卫生纳入评估专项,对职业卫生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等进行重点评估,督促煤矿企业尽快落实到位;2013年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对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六大系统”建设基本要求、管理维护、验收、监督检查等进行重点评估;2014年在关注“四化”建设的同时,针对省内冲击地压矿井与采深超过800m的矿井实际,专门聘请省内冲击地压防治专家进行重点评估,发现某矿3203采面已形成孤岛开采后,建议其在未装备微震与应力观测系统前停止回采,并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2)注重现场实际,消除事故隐患。对现场查出的架空乘人装置制动闸磨损失效、运送柴油油罐机车轮对挡盖缺失、局部供风量不足导致局部通风机喝循环风等影响生产安全的急切问题,要求矿方立即做出现场处理。(3)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配合监察执法工作。2012年结合淘汰设备使用,2014年结合“双七条”、山东煤监局“九个七条规定”,以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6年防范煤矿大事故等,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专业优势,紧密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充分体现了评估工作与监察执法的时效性与紧密性对预防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山东煤监局持续深化“六个执法”、提升123工作思路,2015年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最好水平,96%的煤矿实现了“零死亡”,全年发生一般事故6起,死亡8人,百万吨死亡率0.055。(4)交流提高,提升安全基础建设。评估专家长期在煤矿一线工作,既懂技术理论,又有实践经验;既精通煤矿设备性能、采煤工艺,又了解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规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提出解决的思路、方案和建议,并与矿方技术人员沟通交流,起到了现场培训、传帮带的效果,使矿方人员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提升了水平。笔者现场评估矿井2011年15处、2012年42处、2013年60处,2014年69处、2015年29处、2016年正在进行中。从评估的情况看,2012年有的矿井发现问题及提出建议90余条,2015年减少至30余条,从另一个侧面也表明安全基础建设逐年提高。
4结束语
通过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感到:煤矿企业将安全管理与评估工作有效衔接,评估已经成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煤矿企业认真细致地开展对标自评,促进了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煤矿企业结合“四化”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矿井安全装备水平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益补充,是引进社会专业技术力量推动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的创新。如果能采用政府划拨专项经费,或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评估,同时,结合大数据对评估结果进行利用,将会使评估工作更有成效。
【参考文献】
[1]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的通知[Z].2011,11号.
[2]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Z].2012,137号.
中图分类号:R1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3-355-02
“两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儿童的关心和爱护,对妇女儿童健康的高度重视。“两纲”中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工作指标是“两纲”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更是体现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指标,我县在“两纲”实施以来,采取积极措施,贯彻落实“两纲”提出的目标,促进了妇幼卫生工作长足的发展。现将2000年-2010年焉耆县妇幼卫生“两纲”监测指标进行分析评估如下:
指标落实情况
1 健康指标
1.1 孕产妇死亡率:2000年为0/10万、2010年为0/10万。
1.2 婴儿死亡率:2000年为16.64‰、2010年为13.42‰、十年递降了19.35%。
1.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0年为21.89‰、2010年为19.62‰、十年递降了10.37%。
1.4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2000年为1.62%、2010年为1.09%。全县5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十年递降了32.72%。
1.5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2000年-2010年均为0‰。
2 主要工作指标
2.1 农村住院分娩率:2000年为89.63%、2010年为99.78%,住院分娩率十年上升了11.32%。
2.2 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2000年-2010年均为100%。
2.3 孕产妇系统管理2000年为90.75%、2010年为95.4%,全县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十年上升了5.12%。
2.4 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2000年为90.88%、2010年为93.26%,十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上升了2.62%。
2.5 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2000年为89.16%、2010年为100%,逐渐取缔村医生接生。
2.6 婚前医学检查率:2000年为91.55%、2010年为0.2%,自从2003年实行自愿婚检,婚检急剧下降。
2.7 孕产妇保健率:2000年为91.42%、2010年为95.9%。孕产妇保健率上升了4.90%。
3 指标分析
3.1 孕产妇死亡率是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和孕产妇保健工作的重要指标。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达到县级“两纲”的要求。十年共发生7例孕产妇死亡,妊高症、妊娠合并心脏病、脑梗塞出血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十年孕产妇平均死亡率48.28/10万。
3.2 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是评估儿童健康状况的重要健康指标。两个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不高,该项指标受儿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影响较大,其准确性值得探讨。《焉耆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提出到2010年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3.3‰和17.5‰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肺炎、早产和出生低体重、出生窒息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前几位死因。
3.3 住院分娩率: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是反映孕产妇保健工作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指标,这三项指标分别达到“两纲”要求。自2000年起,住院分娩率有了较大提高,对保障孕产妇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4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四苗全程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是反映儿童接种最基本的保健服务的工作指标,它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儿童的关心程度,体现卫生保健部门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5 婚前医学检查率是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2003年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件》实施。婚检率大幅度下降,“两纲”指标难以实现。
4 重要工作措施
4.1 加强领导,把实施“两纲”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两纲”的贯彻实施,2002年制定了《焉耆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焉耆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制定了妇幼保健工作的阶段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卫生部门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是县妇幼保健院硬件设施和服务条件得到较好改善,贯彻实施“两纲”已成为卫生工作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4.2 全面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指导。为切实有效落实“两纲”指标。州卫生局每年与县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县与所属防保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目标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年中年未对目标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全面加强监督指导。目标管理有效推动了“两纲”目标的实现。
4.3 突出重点,推动全面工作,妇幼保健工作难度大,实施“两纲”应当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一是抓依法行政、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把关,依法审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单位,取消家庭接生。农村是实行“两纲”的重点,也是难点。我院配合县妇联做好“母亲安全项目”工作,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免费接送孕产妇。
4.4 加强监测评估,准确把握指标动态,为了保证“两纲”顺利实施,必须做好“两纲”指标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随时发现问题,预测趋势,进行科学决策。我院每月派专业技术人员下乡督导妇幼工作,加强两系管理力度。规范了各种业务登记本(册)。各级各类统计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的使用标准,程序和报告时限。对全县3家医院进行监测,和年报质量控制,漏报调查,保证收集的信息资料准确可靠并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估,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两纲”中妇幼卫生相关指标和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提供了支持保障。
5 主要问题与建议
5.1 加强领导把实施“两纲”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政府将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两纲”的贯彻实施,制定妇幼保健工作的阶段实施方案。纳入十二五规划。
5.2 进一步完善指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3 增加妇幼卫生费投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妇幼保健人员无政策保障,部分乡村妇幼保健网络不健全,影响妇幼保健人员积极性和基础工作的落实,工作质量不高,城镇网底薄弱,影响两系管理率。强化基层产科和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基层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城镇网底建设,提高两系管理率。
5.4 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工作,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是城市妇幼保健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实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是城市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流动人口妇幼工作,一是坚持居住地管理原则,把流动孕产妇、儿童纳入居住地妇幼保健的统一管理。二是平等的原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流动孕产妇、儿童提供同质、同量、同样温馨及时的服务。三是尽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就近发现、就近管理、就近服务,使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落实到实处。
6 建议
6.1 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开展婚前检查工作,从而减少性疾病的传播和出生缺陷的发生.我院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对基层妇幼人员培训优生、优育技能,孕前、孕早期投放叶酸,做好20―24周B超筛查工作,提高B超医生防诊断水平,是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最可靠的办法。开展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和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和孕早期避免有害物质的影响。深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及阳性患儿的治疗救助工作。
6.2 增强行政监督力度,对各医院妇产科质量进行评估。
6.3 组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利用降消项目卫生资源,在产科、儿科诊治水平较高的医疗单位中组建“焉耆县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和救助体系”,做好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救助和急救工作,是降低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有利措施。提高产科质量,掌握清理新生儿呼吸道的技巧,严防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及时彻底治疗呼吸道感染。提倡母乳喂养,坚持婴儿抚触。
6.4 加强围产期保健,提高孕期检查质量及孕期营养指导,是预防早产和低体重儿的关键,早产儿的诊治水平及特殊护理也必须到位。
6.5 为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不仅要靠医疗水平的提高,卫生服务的提供和利用,而且还要靠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努力,政策、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以提高妇女地位及其文化教育水平,并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实施,才能最终实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目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7 我们采取了一系例配套措施,具体做法是:
7.1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网,树立服务观念,目前我县乡有妇幼保健专业人员63人,每乡镇配备1名妇幼专干。
7.2 抓住关键环节,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的中心环节是产时提高住院分娩率,我县每年在制定妇幼卫生工作目标时,要求各乡住院分娩不得低于95%,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乡村,做到目标明确,层层落实。
“选购卫生杀虫剂首先要查看三证。”“使用蚊香类产品时要注意开窗通风,并不一定要把蚊虫杀死,只要能把它们驱走就可以了。”“被蚊虫叮咬后就不要再使用驱蚊花露水了。”7月6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举办的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新闻会上,专家给出了这样的提醒。当天,主办方《常用卫生杀虫剂产品安全使用指南》《卫生杀虫剂使用手册》系列宣传册和挂图,这是技术管理部门第一次针对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指南。
会上,主办方还了一条重要信息――农业部近日并实施了《蚊香类产品健康风险评估指南》(NY/T2875-2015),这是卫生杀虫剂居民健康风险评估领域的第一个行业标准,标志着我国卫生杀虫剂居民健康风险评估进入了标准化时代。
据介绍,《蚊香类产品健康风险评估指南》规定了使用蚊香、电热片蚊香、电热液体蚊香等蚊香类产品居民健康风险评估的程序、方法和评价标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严端祥指出,该标准的与实施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我国卫生杀虫剂居民健康风险评估研究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引进到自行研究”的转变和提升。二是登记的卫生杀虫剂产品的安全性又新增一重保障。企业登记产品时,除按要求进行大量科学试验外,还要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和使用情况,并进行居民健康风险评估,把好登记入口关。三是引导卫生杀虫剂企业研发更加安全的产品。标准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以特定形式,行业内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不仅管理部门可以用它来评价登记产品的安全性,而且企业研发时也有章可循,提高研发的针对性,少走弯路,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
安全性评价技术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有了保障,但要发挥产品的效力,合理使用是关键。为了加强对消费者安全使用卫生杀虫剂的指导,作为技术管理部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了《常用卫生杀虫剂产品使用指南》,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告知消费者如何科学选购、如何正确使用卫生杀虫剂产品;同时,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编写了《安全选用驱蚊花露水》宣传手册和挂图,形成了《卫生杀虫剂使用手册》系列宣传图册和挂图。分别是:《科学认知卫生杀虫剂》《安全选用电热片蚊香》《安全选用杀虫气雾剂》《安全选用电热液体蚊香》《安全选用蚊香》《安全选用驱蚊花露水》。
在谈到安全使用时,严端祥强调,卫生杀虫剂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商品。登记时,技术管理部门专家对企业提交的试验进行科学评审,最后的精华都体现在产品标签上。所以,消费者在使用前认真阅读标签或说明书,是安全使用、发挥产品效力的重要保障。 活动主办方同时表示,包括卫生杀虫剂在内的农药风险评估工作任重道远,为了建立、健全我国农药风险评估体系,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专门成立了农药风险评估推进工作组,全面推进我国农药风险评估技术研究与应用。目前,在卫生杀虫剂方面,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正在研究杀虫气雾剂和驱避剂的健康风险评估方法,将陆续实施,全面地为卫生杀虫剂的安全性把关。此外,科普宣传材料将会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官方网站“中国农药信息网”上公开,消费者可随时免费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