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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一、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
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二)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三)政府行政主导的市场管理模式效率不高
第一,政府任务指派与职能分工不_致,致使管理效果短暂。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国家三定方案的落实,过去由工商部门一家统管的职能相继划分到相关职能部门,如农残、家禽防疫,生猪屠宰、收费监管就分别由农林部门、商务部门、物价部门监督和管理。但对市场活动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一直由于农贸市场的定位问题而存在分歧,长期以来,职能分工让位于上级分工,常常出现指定负责的部门没有依法查处的权限,有查处权限的未被指定管理任务,使得许多行为难以彻底性纠正,只能是暂时性的,管一下改一下。
第二,条线部门超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联合管理难以落实。为了实现某一管理目标,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地方政府指定其中一个具有一定行政资源的部门,如行业规划权、政策制定权、资金扶持权等,来牵头负责情况汇总、居间协调、信息交流、共同行动。目前,地方政府仍然沿袭过去农贸市场的管理模式,越过商务部门职能指定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显然不合适,一是从工商部门职能看,它主要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行为监管,是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一小部分;二是作为条线部门在市级以下政府中,工商部门不属于政府所辖部门,很难协调政府所属的块块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组织。
第三,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而缺乏经济手段。农贸市场中属于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机制来约束。现在的管理中,依照内部约定实施经济制裁的手段严重欠缺,即便有所规定,也很难有效执行,市场管理工作主要依赖政府部门的检查执法来推动,通过外在的他律实施监管,不胜其累。
(四)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第一,政府管理目标要求提升而公共投入却没有跟上。主办方为了盈利,尽量减少管理费支出,场内卫生保洁、场外车辆停放方面政府也没有补充投入,致使政府管理目标没有转化为市场自身的管理目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差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二,环卫部门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环卫部门每天固定时间在固定地点按次序收集垃圾,对于农贸市场这样生产垃圾的大户,并没有安排特殊的收集方式。在早晚上菜高峰期间。经常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场内经营秩序。
第三,农产品交易准入制度不完善。从消费安全角度看,农产品交易场所必须具有设备检测和内部质量把控条件。由于缺少准入制度,一些规模很小的农贸市场,以及散落在城市里的个体蔬菜店、活禽店、肉店,还有那些开着卡车、挑着担子到处兜卖的流动摊贩,如果任其发展,农残、注水肉、瘦肉精、病死猪肉、禽类防疫、水产品运输过程中添加致癌物、水发产品致癌问题等安全隐患很难消除,而且会降低市场方提高管理水平的积极性,还会浪费大量的行政监管资源。目前,行政监管部门面临着诸多尴尬,一方面,无法依法责令场外经营小店整改和停业;另一方面,由于怕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对不具备条件也不整改的市场,不敢强行关闭。
二、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一)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
第一,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
第二,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
第三,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
第五。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教育、政府兴建的公园、公路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
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具有非排他性和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对于获得同一农贸市场承租摊位的经营者来
说,当甲从事食品经营的同时,并不会排斥乙卖菜。就是说。甲在使用农贸市场的同时,不排斥乙的使用,也不排斥乙获得利益。但是,场所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显然的。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
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二)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三是市场管理人员对场内经营人员和入场消费的购买人实施具体管理。其市场内交易活动和场内行为都要遵守秩序。
不同层次和方式的管理,具有不同的性质。
第一,行政执法。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市场中蔬菜农残、家禽与肉类检疫、农产品来源等,以及经营户的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实施行政监管,并依法对场内经营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维护市场法制,维护居民消费权益和生命健康。
第二,契约管理。政府通过行政合同规范市场举办者的行为。政府依法规划批准建设农贸市场时,市场举办方应有文明规范经营的承诺,由此形成与政府的合约:经营户在入场经营时向市场主办方签订文明规范经营承诺,相互形成契约;市场主办方向入场购买者提出文明倡议和宣传,与广大消费者达成共识。
第三,自律管理。农贸市场协会可以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各会员农贸市场的文明经营进行检查、评比,并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奖励和惩罚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扶持的依据。同样,市场主办方将场内经营户组织起来进行评比考核,并将诚信摊位张榜公布,引导市民到诚信摊位消费,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自律机制。
三、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政府对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具有宏观性、行政性、依法性、外部性、非自主性的特点。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行和文明建设,主要还是要靠市场自身的管理。为此,需要把政府管理、市场管理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构建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契约管理为纽带、以执法管理为保障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一)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的政府职能协调机制
首先,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归于具有相关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承担,主要负责制订整个地区农贸市场的布局规划,制订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等规划,提供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制度,协调政府对农贸市场的管理。
其次,划分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管辖范畴。农贸市场的文明规范建设,涉及工商、商贸、城管、环卫、卫生、质检、农林等多家职能部门,应先明确各自职能边界,再建立各部门合作管理的机制,实行有效监管。
(二)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
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
(三)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
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四)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第一,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第二。按照市场自治组织的要求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律性、公正性,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内部机制,注重协会的微观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经济责任制和财务控制。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规则和监管。
第三,充分发挥协会章程实行行业自我管理的作用。行业规章约束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把行业章程与每个市场主办方的经营管理直接挂钩,与市场中的经营户直接挂钩,更好地运用行业规范和经济责任调节经营者的行为。
第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变目前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管理较弱的状况。
四、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与服务
(一)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设扶持资金,完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对兴建及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项目的一次性扶持资金,为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创造基本条件。为每个农贸市场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一定的日常运作费用,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二)政府提供或购买部分公共服务,激发农贸市场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一种方式是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物业公司,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内部卫生保洁,门前保洁和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费用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其余由农贸市场缴付,这样可以确保市场有比较合理的保洁和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力;另一种方式是政府直接按农贸市场保洁、维持秩序人力标准,给予农贸市场一定比例人力薪资的补贴,人员配备由农贸市场负责,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后发放,并可配套一定的处罚措施。相对而言,前一种方式,容易出现场内经营户和购买人不配合的情形;后一种更具约束力。
今年以来,__县工商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等四个方面入手,多层次、全方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明确监管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在本系统全面推行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制度,确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一步推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签订《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按照“十项制度”、“六查六看”的要求,确保人员、职责、制度、整治等工作落实到位,量质并举。
二、规范监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 ),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学习贯彻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十项制度”、“八项”职责、“十一种”不能入市经营的食品、“七项”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六查六看”巡查内容、“十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推行“两图一栏一书”——辖区地图和责任区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监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一步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取缔无照经营,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
2016年办公室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一
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繁荣美丽新xx建设内容,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努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了城管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了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一)运用四则运算,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加强队伍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行动和队伍作风建设,制定五不准红线,推行出勤训话制,坚持执法警示制等,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全年批评教育队员22人(次),查处违纪违规队员8人(次),开除严重违纪违规队员2人,对2名违规打麻将人员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对1名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减少执法纠纷,化解执法矛盾。采取上门家访、邀请座谈、观摩执法等人性化关怀方式和微笑执法、注目执法、蹲点执法等人性化执法措施,促使管理对象自觉改变态度,纠正违章行为。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余起,教育、纠正、制止不良行为1000余人(次)。
3.乘势而上整治,提升城市形象。始终把学校、医院、广场、农贸市场作为市容整治的重点,始终保持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全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6次,整治骑门摊、撑杆搭棚、占道经营等1000余处,拆除破损广告、牛皮癣10000余处,拖移乱停乱放车辆3500余次,依法取缔洗车场、停车场、废旧收购点、儿童电动游乐车等违章经营场所10个,开展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12次。
4.消除管理难点,回应群众期盼。合理规划设置了皇庙街水果摊区等10余处专业摊区,对滨河路实行分级管理,对城区东门广场、西门广场、民歌广场等健身场所一律禁止摆摊设点,对个别地段严控白天、开放晚上,对个别建筑工地拉运渣土实行白天不拉晚上拉。
(二)推行四个兼顾,全面提升城管统筹能力
1.分内兼顾分外,增强联动力。在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管理与执法工作的同时,兼顾社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文明创建等管理工作,对属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又关联城市形象的责任地段、责任事项,靠前介入,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内消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消极因素,形成与相关部门既相互支持、全力协作又主动担当、相互补台的城管互动格局。
2.常态兼顾精细,增强创新力。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量化、管理标准细化、管理手段具体化、职责分工明晰化,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精细到每一棵树,环卫清扫清运清洗作业精细到每一条街,市容市貌执法精细到每一段路,路灯管理维护与亮化精细到每一盏灯。
3.工作内兼顾工作外,增强执行力。工作时段内,各负其责、各行其事,逗硬考核,严格奖惩,全力以赴达到城市管理标准。工作时段外,实行带班领导周末值班制,开展流动督查,并要求干部职工下班后走到哪里,问题就发现在哪里,自行不能解决的,立马报告大队安排晚班人员解决,最大限度地巩固管理成果。
4.效益兼顾安全,增强稳控力。一方面争取政府重视,加大环卫设施、执法设备投入力度,提高环卫作业和城管执法机械化、科技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大街面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城市管理的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
(三)实施四项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1.净化城区,打造亮点工程。一是环卫保洁以零垃圾为目标。强化环境卫生的源头管理、动态管理和监督管理,实现环卫保洁常态化。二是扬尘治理以零污染为标准。采取雨污分流、油化城区道路、硬化进出口通道、实行五不出工地制度,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改善了城区空气质量。三是环卫设施以零损坏为准则。组建了专业管理队伍,专门负责环卫设施的保洁、养护、维修及更换工作。全年维修更新垃圾箱20个、果皮箱200个、人力清运车30个,完成老垃圾堆体污染整治工程,停业整顿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50个(次)。
2.序化城区,打造形象工程。一是疏堵结合,整治摊点乱摆。规划设置便民街区,引摊入市、入小区经营。二是规范管理,整治车辆乱停。对乱停乱放车辆,予以重处重罚。三是教罚相辅,整治垃圾乱扔。对公共场所乱吐痰、乱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的,给予教育、罚款或电视曝光处理。四是严管重罚,整治广告乱贴。广告中队、牛皮癣小队,对城区户外广告、小广告进行全天候监管,对未经许可擅自户外广告的,限期予以拆除,没收违法所得,依法给予处罚。
3.绿化城区,打造绿色工程。一是规划先行,严格把关。做到建设项目与绿化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严格把好绿化检查验收关。二是围城造绿,改善生态。对县城周边笔架山、插旗山进行全民造绿,全力打造生态魅力城市。三是合理布局,建设公园绿地。高标准实施xx公园、西区中央公园、渔禅寺公园三大主题公园的规划建设,完成了聚城峰华二期、宣双路安置房等地段绿化任务。
4.亮化城区,打造美化工程。一是积极推进亮灯工程。重点对人流量多、商家密布的路段和建筑进行亮灯改造。二是突出景观特色。增强夜间环境要素的运用,体现显著的个性和特色性。三是加强路灯设施维护。全年新建洲河欣城片区、检察院至鑫世纪公园城等道路照明灯150余盏,改造滨河路、洲河大桥等道路照明灯120余盏,维修大街小巷城市照明1200盏。
二、存在的问题
1.城管体制不顺。我县没有在城管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导致城管执法主体资格缺失,在执法程序上就面临诸多障碍,其执法合法性、公正性受到质疑,执法纠纷时有发生。同时,尚未形成大城管格局,城市管理部门缺乏刚性的协调职能、监督职能、考评职能,加之上面没有主管部门,很多问题得不到反映和解决,处于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致使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受限,市容市貌时有反弹。
2.管理手段不强。因未建立数字化城管、路灯远程控制等先进管理系统,主要靠工作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城市管理仍很粗放,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3.市政设施不足。城区仅有农贸市场5个,停车场30个,公厕12座,垃圾中转站3座,并且大多规模小、档次不高,远远不能满足市民需求,导致卖菜难、停车难、垃圾中转难,也导致无序停放、流动叫卖,加之城区没有专门的畜禽交易市场、商贸物流中心和货运停车场,更加加大了市容管理和执法难度。
4.环卫作业水平不高。目前仅有扫地车2台,主要靠人力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程度偏低,导致环卫人工作业密度大、强度高、安全系数低,环卫人员避寒避高温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加之环卫人员年龄大、身体差、待遇低,环境卫生管理面临诸多问题。
5.城管保障不力。城管办属于组合单位,仅有编制10人,却管理着700多人的队伍,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招聘人员年包干经费2.5万元,除去五险一金每年1.1万元,加之必要的办公支出、管理支出,每人年工资待遇仅有1万余元,显然太低,与当前工资水平不相匹配。缺乏园林、环卫、路灯、法律专业人才,制约了城市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2017年的工作计划
2017年,县城管办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 践行三严三实,按照强化宣传、注重引导、依法行政、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打造全市最干净城市为目标,以建设法治城管、百姓城管、和谐城管为载体,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城管,打造清新靓丽的城市新形象,为建设繁荣美丽新xx而努力奋斗。
1、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针对目前城管执法主体资格缺失、部门配合乏力、队员缺乏进一步提升的内在动力等问题,积极做好理顺城管体制的调查研究工作,大胆探索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能、整合力量、规范执法、提高效率,促进城管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工作,争取早日成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管理。随着县城管办管理职能的扩大,现有的10人编制已不能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建议将城管办的编制增加至30人;县城管联合执法大队现有公安人员3人,且不能独立办案,建议将县城管联合执法大队公安特勤中队升格为县公安局城管大队,人员增至9人,独立承办城市管理各类治安案件。
3、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规划建设。一是配套建设民生工程。我县目前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中转站数量少、规模小,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建议在西区划定1020亩土地,设立专门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综合停车场、生活垃圾配套中转站。二是对城区人行道地面砖逐年进行升级改造。三是改建城区农贸市场,增强承载功能。四是更新环卫、绿化、环卫设施设备,提高城管科技化水平。五是建立路灯远程控制系统。
4、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采取定人员、定路段、定目标、定责任、定考核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目标责任量化到每一个路段、每一个中队、每一个管理人员。二是继续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好城区交易、市场秩序。三是全面规范管理好城区修、洗车行业,对证照不齐、设备不足、场地不具备、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干扰市民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业主,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取缔。四是严格管理各类小商小贩经营活动,合理选址,优化布局,使之既能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又使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实现市容与民生的和谐统一。
2016年办公室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二
今年我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以服务全镇经济建设为重点,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完成了风电公路项目征地工作(征地60亩,征山150亩),风电塔基工程正在施工中。
2、完成了铜万高速征地、公路建设融资平台项目征地及城防河堤征地工作(此三项工作共完成征地360亩)。
二、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
坚持工业强镇的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今年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亲自挂帅,进行商贸洽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1、服务企业工作
对投资我镇的所有企业施行全程服务制度,为新来的每个企业到工商、税务、质监、公安、商务、国土、建设、交通、运管、公路、环保、安监、银行、供电、供水、工信、通讯、海关等10多个系统20多个单位代为或陪同办理各项手续。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成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我办注重对已投产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协助企业解决在运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使企业能在优越的投资环境中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2、新签约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1)完成二个入园企业招商任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江西俊祥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江西合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已经进入三都工业园并正式投产运营。
(2)协助办理了12个小型商务公司。
(3)江西顺业纺织有限公司于今年2016年6月正式投产;
(4)永宁化工有限公司扩产新建项目已于2016年10月投产。
三、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委会、县安监局的指导下,认真落实贯彻上级的指导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每项具体工作。各村、企业和单位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较上年度上了一个新台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季度,我镇与10个村、11个重点企业签订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2、坚持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了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殊时段加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的企业进行了复查,大部分已整改,有部分还未整改到位,我们将继续督促整改到位。
3、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每逢元旦、五一、国庆、五中全会期间镇政府都下达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和企业对本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出问题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并将隐患及整改情况报镇安监站。通知要求对高危企业、非煤矿山,在关键时间点实行停产,确保安全无事故。另要求所有企业,节假日、重要时段24小时值班,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从而确保了重要、关键时刻的安全稳定。
4、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交流检查学习、培训、观摩应急救援示范演练。
5、开展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初我镇按上级的要求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镇安委会成员会议安排部署了活动内容。安全月期间对全镇企业进行了二轮安全检查,查出部分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使广大企业在活动月中增强了安全意识。另外还参与了县安监等部门组织的集中咨询日活动。
四、其它工作
1、包村工作: 按镇党委、政府的安排, 我办配合服务江头村做好了基层组织建设、征地拆迁农民安置等遗留问题,推进和谐稳定、安全防火、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2、认真做好修河源头环境保护工作的申报、争资和治理工作。
3、完成了省级生态乡镇创造工作。
4、积极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县级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
五、存在问题
1、对企业的跟踪服务、管理相对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
2、提供招商引资的资源缺乏,渠道狭窄,难以引进大企业财团。与周边政策环境相比,竞争加剧,招商引资难度加大。
3、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经验不足,有待加强学习取经力度。
六、下年工作计划
1、加大重点工作力度和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继续为投资者做好优质服务。重点做好风力发电项目的起动服务工作和永化新厂报建、设备安装、试产服务工作。
一
、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今年1-6月份我中心按照建立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求,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确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我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以及省市级项目资金,今年年初市级财政拨入我中心125万元专项款已经到位,确保全部用于检验室改造工程和大型进口仪器设备的购置。
3、今年是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年,全国上下对此非常重视,我中心作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中心领导亲自抓,加强农产品市场的抽检力度,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按月出简报,上报给相关单位和领导。
4、 目前我中心正在抓紧实施仪器采购及检测检验室的改造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稳定而有序的开展。截至6月8日,我中心检验室主体改造工程及水电改造项目已经完工,设备到位可立即投入使用。
5、大型进口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计划6月中旬仪器到位。常规仪器采购工作进入最后环节(预计6月20日到位), 检验台及通风设备项目采购工作按原计划进行。
6、开展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高我中心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7、安排两名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去外地学习培训:一名在江苏省农科院学习,另外一名在合肥国家农产品标准检测中心学习。
二、200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计划组织中心部分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做的比较好的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方法。
2、 继续对滁城各大农贸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的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常规工作)。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按月出简报,上报给相关单位和领导。
3、计划下半年通过双认证,目前正在做通过双认证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