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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转变观念,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群众生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任务
201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监管,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之间或行业协会组织串通涨价、强制收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商贸流通行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我县价格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加大检查深度和处罚力度。一是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深入调研,把握乱收费的新动向,全面掌握对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严厉查处向企业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密切关注农民负担,组织开展涉农价费检查,重点对超市“通道费”等进行清理规范,促进完善农超对接;三是落实节能减排的价格调控措施,开展对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四是按照省物价局部署安排,围绕促进经济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厉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行为。
(三)改善民生,落实保障民生价格政策
紧紧围绕促进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医药卫生服务、殡葬和房地产价格检查,切实把保障民生价格政策落实到位。一是继续规范教育收费,重点查处学前教育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高中超“三限”乱收费,以及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整顿规范医药价格秩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零差率”政策和“一般诊疗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开展房地产价格检查,严格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房一价”及“一价清”政策,维护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落实保障性住房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免政策;四是开展民政系统收费检查,重点查处殡葬行业价格违法行为。
(四)畅通渠道,继续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价格举报工作是化解价格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举报投诉电话保持每天24小时开通,按照“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的要求,耐心、热情解答群众的价费咨询,依法受理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严格按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查处举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部门和行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自觉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积极配合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省森防指关于开展秋季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市秋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保护好我市的森林资源,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全市秋季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务必按照检查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做好迎检工作。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定于10月17日至10月31日。
10月17日:xx县
10月18日:xx县
10月19日:xx县
其他县区也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来庭富
成 员:张凌志
三、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
对各县(区)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各县区要形成汇报材料,汇报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有哪些好的做法,还存在哪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落实情况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是否层层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毗邻县区、乡镇、村屯联防工作落实情况。
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扑火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
(二)宣传情况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森林防火情况。电台、电视台、报纸开设森林防火专栏,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森林火灾危害、扑火安全常识、林火避险自救知识。天气预报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2、利用宣传车、宣传单、标语、版报等宣传工具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工作情况。
3、林场村屯必须升挂防火旗、张贴防火命令,进入林场道口必须布设防火警示牌、宣传牌及报警电话,林场道路10公里范围内至少设有1处宣传牌,标语口号要具有宣传警示意义。
(三)预防工作到位情况
1、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巡逻管护人员及时上岗到位情况。巡护人员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重点林区设立检查站,严格检查入林车辆和人员,杜绝火种进入林区。
2、高森林火险期,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许外出。
3、各级防火办和有林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情况。
4、彻底清理林地及村屯周边的易燃物,形成防火隔离带。
(四)扑救工作准备情况
1、是否及时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2、及时维护检修防火道路、设施设备,确保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和扑火机具处于良好状态。
3、应储备足够的应急扑火物资,扑火设备和扑火经费必须落实到位。
一、检查时间
20**年9月10日—20xx年10月8日
二、成立局作风建设督查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审计局作风建设督查小组。局长叶亚波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朱锦春、刘素娟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的上传下达。
三、检查内容
1.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
2.违规公款吃喝招待情况。
3.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
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情况。
5.执行上班期间考勤、佩戴胸牌等工作纪律情况。
5.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情况。
6.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问题。
7.参与,特别是以形式收受财物问题。
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一、检查范围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03号令)等法规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等文件的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等;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接料平台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
(二)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情况;
2.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
3.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是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初-6月10日)。各地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同时围绕检查活动,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报我委安全质量管理科。
(二)全面自查阶段(6月11日-7月10日)。所有在建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三)分析总结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本地工程质量自查情况报市工程质监局,将工程施工安全及建筑市场自查情况报市建管处。
(四)督查迎检阶段(7月21日-9月底)。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我委将于今年7月15日—25日组成检查组,对各地进行督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督查结束后,将通报和上报督查结果,并做好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7月至9月督查的准备工作。请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1-2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检查有关事宜,并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我委安全质量管理科。
一、检查内容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3.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4.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二)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依照法定职责程序,制定、报备规范性文件
2.日常监管制度执行知否到位
3、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
2.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药品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5.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二、检查对象、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相关业务股室
(二)检查方法:
1、听取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相对人等方式,全面了解依法行政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查阅资料:通过查阅资料,了解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案卷评查:先由案件主办人员对自己所办的案件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各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评查小组集中进行评查;根据案件评查小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日常的案件核审工作,由领导和监察室组成评定小组,确定优秀案件,合格案件、不合格案件。
(三)时间安排:9月上旬。
三、几点要求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科员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有关股室要加强宣传,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站在保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此检查作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摆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