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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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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业作风整治方案

医院行业作风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医院行业作风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会”会议精神,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针对当前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查纠“九不准”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上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创造性地予以落实。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做好行风建设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医院成立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心党支部书记平任组长,副主任李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慢病科、预防保健科、接种门诊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我中心纠风工作的形势任务,就纠风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指导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重大案件。领导小组下设纠风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科长兼任,纠风办负责承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纠风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与各科室协调,组织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活动,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行风作风建设内容的培训学习,采取以全中心集中培训、科室小范围培训、个人强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职工对纠正“九不准”、“浮拖软、慵懒散”等行风建设重点内容的紧迫感和责任心。

二是推进行风文化进家庭、进社区,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以及外出义诊等过程中,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行风建设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将行风建设纳入医院文化建设内涵中,通过举办宣传栏、制作宣传读本等方式大力宣传行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一是医院高度注重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管理,中心主任总负责,分管业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完善院科两级质量体系,加强对医疗重点环节的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规定由业务副主任带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公卫业务科室、临床住院部和门诊等科室,严查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医疗缺陷隐患、诊疗技术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开展处方点评、医嘱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乱用药按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规定的处理办法严格惩处。

三是制定辅助检查阳性率标准,要求各科室做到合理检查,因病施治。

四是严格执行药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进行商业目的的统方。

六是完善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不将药品和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

(三)严格收费管理,认真治理医疗服务乱收费。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

(四)加大查处收受“红包、礼金”力度。

通过加强教育,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行医意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医务人员向医院签订保证书,并与接诊患者之间签订“不收、不送红包、礼金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重点抓收费、药房、门诊急诊等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院环境改人提供一个卫生、安全、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

(六)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医患矛盾。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群众和病人的投诉建立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医院行业作风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岗位责任意识,履职履责能力,着力整治“慵懒散软”行为,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推进市建成“全国百强县市、全面小康县市、现代化中等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能力不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促进机关干部服务效能大提升,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业务大发展。

(二)治懒增效率。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暮气沉沉,拈轻怕重、不愿担当,工作被动应付、服务意识不浓等突出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质量大提高。

(三)治散正风气。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心浮气躁、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真正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良好氛围,促进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医疗卫生单位医德医风大改进。

(四)治软强责任。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责任不明、权责不清,监督缺失、履职不力,管理软弱、问责不严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体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责任意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医疗卫生单位医患关系大和谐。

三、工作重点

(一)以治庸提能为重点,抓学习提能力

1、强化岗位意识,提高工作能力。解决能力之庸,纠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快知识更新,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2、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推进。解决责任之庸,纠正“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等态度,全面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检查考评机制,确保各项医疗卫生工作高效运转、有序推进。

3、明确职责使命,强化管理责任。解决精神之庸,纠正“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和“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明确职能任务,理顺职能分工,推进行政职能、机构职能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建立健全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能力席位标准为基本要求的岗位职责体系。

4、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人才梯队建设为基础,以开展专科技术项目为主线,以科研、教学为支撑,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完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和医学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以治懒提效为重点,增效能优环境

1、精减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按照精简环节、简化流程、细化标准的要求,进一步精减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创新审批方式,推动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科学化、运行网络化、流程标准化、结果公开化,实现卫生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卫生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2、实行责任制度,提高运行效率。解决“按部就班、效率低下,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等问题,按照服务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在全卫生系统深入推进卫生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形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职业文化,雷厉风行,不误时、不误事,推动行政管理高效运行,医疗卫生机构高效运转。

3、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思想。解决“不深入基层一线,不靠前指挥”等问题,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开展“基层行”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帮群众之所困,真正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要加强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管理,按照《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医疗机构校验。开展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和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加强病历检查、评比工作,提高病历质量。各医疗机构要强化院长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职责,健全院、科二级质量控制体系,落实核心制度,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优化医疗环境。

(三)以治散提神为重点,抓作风严纪律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改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散漫状态和“布置工作满足于开会议、发文件”等惯性思维,坚持以干部作风的转变为标准检验执行力建设的成效,坚持走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工作日中餐饮酒等不良现象。

2、强化服务理念,履行服务职能。解决“服务意识淡漠,对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等问题,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放在更加重要、更为优先的位置,推行“五服务”、“五不让”的服务理念,“五服务”即群众上门,热情服务;群众咨询,耐心服务;群众在场,不停服务;群众需要,延伸服务;群众困难,主动服务。“五不让”即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冷落,不让规定在我这里走样,不让形象因我受损。

3、树立全局意识,服从服务大局。解决“胸无全局,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团结稳定”等问题,树立党员干部全局意识,让干部识大局、顾大局,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卫生中心工作,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医疗卫生重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患和谐和社会和谐。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杜绝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规范医疗行为,完善医院流程管理,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缩短平均住院日。

(四)以治软提劲为重点,振精神鼓士气

1、提振精神状态,展现良好风貌。破除“官气、暮气、邪气”等不良习气,提升精神趣味,建设“精神高地”。树立和宣传一批廉洁勤政、鞠躬尽瘁,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先进模范,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干好事、干实事、干成事。

2、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责任。解决“有了问题不担当,遇到矛盾绕道走”、“只用权,不尽责”等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发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打硬仗的精神,树立雷厉风行、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要勇于正视问题,正确行使权力,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抓好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

3、健全激励机制,实行责任追究。解决“事业心不强,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和个人工作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形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履职优秀行为的激励和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探索实行反向测评的办法,对测评中发现的“庸、懒、散、软”干部,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4、开展民评民议,落实整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深入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同时通过组织民意测评、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卫生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分析意见,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和“有过即改、边评边改”的要求,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和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及时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整治“庸懒散软”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积极推行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在开展“庸懒散软”整治行动中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庸懒散软”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以确责履责为前提,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局机关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坚持以责任为核心,以岗位为平台,健全单位内部责任体系,解决好单位违规聘用人员,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责任不清、职责交叉、监管死角”等问题。

(三)以建章立制为根本,确保“庸懒散软”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制订出台《市卫生系统干部“庸懒散软”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市卫生系统效能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各项内容细化、标准量化,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和过错责任,做到问责有据可依。

(四)以明查暗访为手段,加大对“庸懒散软”行为的查处力度。组成工作专班,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一律实行先停职后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推进“三满意”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对不参与“三满意”创建活动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的一切评先资格。出台《创建“三满意”活动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严格考评程序,严肃考评纪律,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确保患者、职工、社会满意。

(六)以巩固成效为落脚点,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把“三满意”创建活动和“庸懒散软”整治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和机制,融入日常管理。重点研究制定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确责履责制度;二是考核评价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作步骤

此次治庸问责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实施治庸问责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个个参与。

(一)思想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庸问责行动的相关文件。

2、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治庸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研究制定治庸问责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将责任逐级分解到单位(科室),落实到个人。各单位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4、开展一次专题讨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敢抓敢管、尽职尽责、奋发有为为荣,以不负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耻,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5、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简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治庸问责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促进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治庸问责行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能力平庸、工作懒惰、纪律涣散、班子软弱”这四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

1、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各单位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渠道,集中排查本单位和个人在“庸懒散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党员干部要根据自查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各单位要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服务对象、患者、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针对整改落实情况,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选树一批典型。各单位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活动,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的正面典型,同时抓住一批“庸懒散软”、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通过奖优罚劣,形成良好导向。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报送正反典型材料。

6、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综合分析检查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促进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检查问责阶段(5月1日—12月31日)

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坚决问责,严肃处理。

1、组织集中检查。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治庸问责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情况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2、开展明察暗访。邀请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组成若干督查小组,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窗口服务工作作风情况、各单位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群众举报。设立专线电话、举报箱和意见箱,开辟网络投诉平台,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意见,受理群众对“庸懒散软”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管理办法问责追责,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责任追究。

5、开展总结评比。对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进行总结,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树立一批正反面典型,在卫生系统广大干部队伍中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推动广大干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治庸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重点加大对党员干部“庸懒散软”的问责力度,对不称职的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严肃查处典型违纪案件。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治庸问责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医院行业作风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

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6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医院行业作风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排查范围及责任人

(一)在产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责任人: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承办人:

(二)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三)建筑施工、在建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责任人:郑跃进责任部门:镇建设领导组,招商办土地所规划所承办人:

(四)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电力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等;

(五)农机、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六)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学校、网吧、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人:阮怀年,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

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人:责任部门: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和使用;责任人、责任单位、承办人:上述(一)至(六)项中明确的各责任人、责任单位、承办人负责各自排查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

(八)易受雷电、台风、暴雨、洪水、暴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发生次生灾害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九)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方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做到全覆盖。各部门、单位、村居全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吴党字【2012】6号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没有在吴党字【2012】6号文件明确分工责任人的相关领域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

三、时间安排

3月份,各责任人对照在《排查范围及责任人》中明确的排查要求组织人员和相关单位在1、2月份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和继续组织自行排查的基础上,初步认定事故隐患等级,分别填写《县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附表一)和《县2012年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附表二),报电子档或纸质档至镇安安环站办公室刘洋处汇总,无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零报告。

4月份,镇安环站对排查单位上报的重大隐患予以分级分类,上报,由县级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对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进行立项、登记、建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

6月份,对全镇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9月份,为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月,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推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

12月份,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除“隐患集中排查月”活动外,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对隐患实施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村居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周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作出部署和安排,尽快将工作落实到所属企业,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排查责任人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严格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其从硬件和软件方面,逐车间、逐岗位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认真填表并及时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和镇安环站,并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镇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严格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主管和监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推进管辖行业和所属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认定以及汇总报送工作。

(三)标本兼治,狠抓整改。各排查责任人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隐患要组织专家评估,建立信息档案,并立即向镇、县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对被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的单位在完成整治的重大隐患后,要及时销案,对暂时不能整治的重大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该处罚的要实施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县政府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