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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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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住宅建筑;安全管理

On the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Wu Hong-wei1,Zhu Dan2

(1.Chengd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tation Chengdu Sichuan 610000;

2.Wenzhou 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 Wenzhou Zhejiang 325000)

【Abstract】Safety and quality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ottom line", it is related to the maximization of investment returns, related to the sustained and healthy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related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Analysis of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main problems is proposed to achiev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controls.

【Key words】Residential buildings;Safety Management

从目前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来看,无论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1. 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住宅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在住宅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特别是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懂安全工作却要领导和协调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只能应付任务,造成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滞后于质量管理和资质管理;有些住宅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或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甚至放在抽屉里,形同虚设,甚至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知识一问三不知,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上级来检查工作时,才动手抓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事过之后依然故我。

1.2 安全监督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

许多地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虽已形成,但监督队伍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专业不配套、不对口,监督人员没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许多地区监督经费一直未得到解决,职工工资都难以保障,造成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低、主动性差。监督机构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和仪器,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更无从谈什么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1.3 安全监督模式不适应生产形势发展的实际

目前多数地区的安监机构采取的是监督员分片跑工地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这种方法在安全监督起步阶段是行之有效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这种替代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属于越位管理,也不利于促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向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方向发展。另外,监督人员疲于检查,工作难分主次,且由于监督人员少,有的施工项目进度很快,监督员仅在基础施工时检查过一次,第二轮检查未到工程已竣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以分清。

1.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后。

从总体来看,目前住宅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从本质上讲也属于“事后型”的管理范畴。“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模式都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须积极借鉴和采纳国际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

2. 加强管理,确保住宅建筑安全的主要补正与构想

2.1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经济快速发展及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期,往往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运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出现经济快速发展。所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法规建设和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目前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还很少,许多工作的管理依据不足。如对违反建筑安全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者的处理,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文可作依据。“违法必究”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受到影响。另外,许多工作与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责任难以划分,也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所以,应尽快健全建筑安全法规,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执法依据更充分、更具体,责任更加明确,并通过法规约束建筑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均衡发展。

2.2 提高领导者对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 改革和完善住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指导和引导企业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去组织生产,对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要重点体现在行政职能的发挥上。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从行业监督管理的总体上去把握,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变微观检查为宏观监督。一是重点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根据施工现场人机环境变化和工程的发展状况进行预控监督;三是抓典型。好典型推广、坏典型曝光,促进企业之间、项目之间安全生产均衡发展,提高总体水平。

2.4 推行住宅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认证。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OHSMS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的安全工程理论和方法体系,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OHSMS认证,首先可以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次,可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行为变为主动行为;再次,可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国际接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后,能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参考文献

[1] 焦红,王松岩.现代建筑施工技术与项目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2] 纪明波.当前我国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3,(6):4~6.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0.前言

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名誉和该单位管理工作的素质。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做起,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施工现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安全防护设施质量标准和垂直运输设备检测制度的执行;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由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监察部。

根据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至上到下各岗位职责明确,分解落实。并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出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我公司一年来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公司经理对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至上而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使每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使全公司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处处注意安全,共同保证安全的良好局面。

2.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日益规范标准化,结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对原有的一些不符合现在管理模式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推动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企业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能更严格的按照制度执行,用制度来约束企业的安全工作,用标准来规范企业的作业行为。

(1)修订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安全管理流程图。

(2)补充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临时用电申报制度)。

(3)修订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项目部安全考核办法。

(4)制定项目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3.分析危险源、预先控制安全风险

根据建筑行业在施工中易发生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基坑土方坍塌事故、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施工用电触电事故、脚手架倒塌事故、机械设备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等,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预控防范措施,下发给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度,要求项目部在开工前按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逐级上报,严格审核后方可动工;严格执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措施的审批制度和检测制度的执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白工作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做到预先控制减少安全风险。

4.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要认真组织每年的春季、秋季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种反违章活动,诸如现场安全评比和观摩活动,制作安全文明流动红旗,对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项目提出表扬和奖励,同时对较差的项目部提出批评,并做到每周一讲评,通过这些活动促进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开展大型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检查活动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公司在社会上和本系统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企业安监部门要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力度和指导工作,要求项目部对所提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公司,形成监察到位、改进到位的闭环管理机制。

要大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加大对现场违章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施工现场使用劣质安全网、安全帽的现象采取强制性手段,企业要统一定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安全帽。对违章行为坚持用“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徇私情,使各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6.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

企业要推行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强化施工现场文明建设,树立安全文明施工的标杆工程,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及现场施工责任区的管理、封闭施工管理、施工场地管理、物资和材料定置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临时用电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脚手架管理、安全标志管理、生活区管理等十多项内容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升。

7.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

企业要加强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施工技能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施工技能培训,经常性计划性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规考试和安全知识测试,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这样才能够使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8.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坚持周例会,月例会等,主题是贯彻落实法规、条例、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等;并规定项目部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强调施工班组班前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使每一个作业人员清楚知道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增强员工对危险点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防范能力。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相应演练

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故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事故类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专项应急预案准备和演练,做到施工现场如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按预先制定的处理方案及时应对,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消防管理的监督,落实消防措施,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控制重要生产区域不经批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均能够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现场木制作区域和易燃品仓库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范文第3篇

    一、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所辖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县(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可委托市、县(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必须先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建筑安全生产资格审查手续;外地进济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进济建筑安全生产资格审查手续。建筑企业领取建筑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揽建筑工程。从事垂直运输机械、架设机具拆装和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工程、基础和地下工程等特殊专业施工单位,必须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办理特殊专业安全施工审查手续。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应持建筑安全生产资格证、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有关资料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办理建筑安全监督手续,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工程竣工后二十天内,建筑施工企业应将施工安全管理资料报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搭设、架设机具拆装、临时用电架设和起重吊装工程等安全重要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操作证书后,方可从事专业操作。

    五、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配备与工程量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专职安全人员应当具备工程建设和安全专业知识,经过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后,实行持证上岗。建筑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当随时进行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按规范和标准检查各项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保证设施和装置完好、有效。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施工,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周边应当设置围档,施工时应按规定架设安全网、设置防护栏,在工程危险部位必须设置警示牌。多层、高层工程或在临街及人流密集区域施工的工程,必须实行全封闭防护。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深基坑施工或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附近和密封防震、易燃易爆区域施工时,必须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周围环境、设施及建筑物的安全。

    七、建筑施工企业购置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垂直运输机械、架设机具、电气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技术指标和安全生产性能必须经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检测、检验,未经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安装架设施工机械、机具和施工用电,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接受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定期检测。

    八、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地下管线的安全、畅通。建设单位不得干预建筑施工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活动,不得强行指令购买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械、机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施工企业不得施工。

    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用品。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伤或死亡责任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一)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标志的;

    (二)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三)使用未经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

    (四)不按规定架设、安装和使用施工机械、机具施工用电、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

    (五)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卫生标准,危及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及健康的;

    (六)深基坑施工不采取防护措施,危及毗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安全的;

    (七)临街或临近高压线施工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

    (八)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人员,安全重要岗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无证上岗作业的。

    十三、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安全生产资格证和专业施工审查手续或未按规定办理进济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手续而擅自施工的;

    (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的;

    (三)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的;

    (四)施工现场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施工现场被查封后擅自启封施工的;

    (五)多层、高层工程或在临街及人流密集区域施工的工程,未按规定实行全封闭施工的;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范文第4篇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9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2009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管理 安全生产 措施

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各个部门依法行使监督职责,由企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群众可参与监督举报。这种模式的核心就是由企业全面负责整个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就是项目经理,然后依次下去是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工长、组长等,从而形成一个全面的负责人网络,明确落实到人,形成一个人人注意,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可是这样的模式仍然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建筑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分析

(1)外部威胁/客观因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是比较大的,而各个地方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也是高低不一。首先撇开人为的因素,就外部因素来说,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面对的客观因素威胁也是巨大的。建筑工程的产品本身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因此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是不断变化的;企业多采用流水作业的施工方式,因此施工班组的工作环境是处在经常变化的状态下;再加上天气、温度等对于露天作业的影响,施工对象的体积和规模等因素,都使得建筑管理的安全生产威胁防不胜防。

(2)安全监管不到位

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都由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而实际的监管工作常常没有完全到位,对于各项建筑生产安全监察职责也没有很好的履行,再加上本身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漏洞,安监职责不够明确以及没有有效的指导、协调等手段,实施监督的工作也存在较大的困难。此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也非常多,有勘察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采购供应单位等等,各个参建方都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以及足够的安全意识,而业主方往往更为重视工程进度,对于生产工程中的安全问题则比较忽视;承包商也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或者充足的监管人员,一线工作人员也无法得到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

(3)安监措施不到位

一些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已经明显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再加上执法监督的松散,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负责人也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因此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迟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化脚步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门槛低的建筑行业更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很多的农民工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就上岗操作,或者即便有的进行了一定的业务培训,但是在安全生产方面却没有足够的针对性和重视性,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这也是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对于建筑事故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制定了专门的规范,但是一些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进行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的科学性论证,使得操作上埋下了不少隐患。安监防护措施的不到位,施工企业盲目追求高利润、低成本的情况下,对于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培训等方面无法落实都造成了许多本可避免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改善建筑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的措施

(1)落实安监责任

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首先就要落实安监的责任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完善相关惩处措施,对于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除和处理,尽量避免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察工作,督促企业积极认真的履行各项法规制度,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将安全监察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别是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也是需要进行重点检查的,只有将安全监察的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方面,又分为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加强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两个方面。安全宣传教育就是要通过培训、教育的手段使得所有参与建筑生产的职工都能够提高安全生产的素质和意识。也可以开展各种活动,悬挂安全条幅,张贴安全标语等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的认识方面要加强对国家相关安全管理条例和监理责任意见的学习,吸收各项事故的经验教训,强化主体意识,抓好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其都处于受控状态,保证项目的安全的进行。

(3)长效安全机制的建立

长效安全机制的建立需要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且开展各项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查处的隐患要坚决予以清除,不留死角。还可以借鉴一些其它行业或者国外的经验,培养出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安全生产的中介机构,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各项安全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和危险评估等服务,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长效安全机制除了日常的安全监管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在经济杠杆的作用下,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

要在最短的时间治理存在的乱象,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专项治理工作。要使得我国的建筑生产管理尽快走上良性和持续的发展道路,就必须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要方针,对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制度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企业是建筑管理的主体,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由浅入深,逐步推进安全管理的各个层面。最终建立起符合我国实际经济情况的长效安全机制和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整体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变化需要。

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上还要注意宏观和微观层面的把控,从前期论证以及项目可行性调研,到物资采购和施工质量验收以及操作规定的制定等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的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控制,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任何违章可能性扼杀在萌芽状态,发现管理中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原因,找出解决的办法,并且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积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做好预防措施。

(5)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在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作用方面,可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人是整个建筑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首先提高项目经理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整个提高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实施对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成绩优劣,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或者警告处罚,严重者还可取消其招投标的资格,降低其资格等级,更甚者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二是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综合评定联动机制。将企业的法人代表作为安全责任的第一人,提高整个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使企业由被动的实施安全管理到主动积极的实施安全管理,实行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清除出不符合资质的企业。三是严格施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对于政府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民众监督来说,都是很好的备案材料,还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施行浮动投保费制度,若连续两年安全生产管理都搞得很好的企业,可以在下一年降低一定比例的投保额,而搞得差的企业则要提高投保额,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