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整改实施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贯彻精神,提高认识
召开局务会及“两集中、两到位”专题工作会,专门研究和部署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审批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年度审验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精神,全面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工作纳入综合服务窗口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局行政审批股,专门负责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审批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年度审验两项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由副科级干部同志分管,价格管理股股长、科员具体负责政府定价目录范围的价格审批,收费管理股股长、科员具体负责《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年度审验。同志具体负责两项非行政许可工作的日常事务和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联系。
三、结合实际,科学实施
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审批和《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及年度审验两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其服务对象主要为行政企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及年度审验属阶段性工作,即《收费许可证》的核发每三年一次,审验每年一次,且统一安排在每年的3-5月份进行。鉴于上述两项非行政许可项目业务范围不广、服务对象相对较集中、工作量较小等特点,我局拟决定把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格审批和《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及年度审验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管理。每年专门指派一名同志专门负责两项审批工作的业务办理和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联系,《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年审时专门指派1-2名同志驻守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公路、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县治超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联合执法、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总体工作思路,对行驶在我县区域内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专项治理,维护道路安全畅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崇义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县公路分局党支部书记
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治超工作,下设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张小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治理重点
治理工作重点为在全县行政辖区内公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重点治理省道赣丰线、龙大线,县道上寡线、鱼过线及全县各县乡、村公路和城市道路。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认定标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定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超限超载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双联按照二轴计算,三联按照三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
6、车货总高度以地面算起4米,车货总长18米,车货总宽2.5米;
7、虽未超过以上六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重质量。
对违反以上超限规定的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限比例在10%以内的,处5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10%至20%的,处1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20%至30%的,处3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30%至50%的,处5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50%至100%的,处20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超过100%的,处30000元罚款;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按上述超限比例进行卸载后,处30000元罚款。
(二)治理方式。采用流动巡查、现场检测等方式,以堵为主,开展定期、不定期上路巡查治理。
(三)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宣传。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的标准与措施以及《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营造对道路超限超载治理的舆论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强化协调配合。县交通路政、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重点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强行拆解)、“卸”(卸载超限货物)、“罚”(处罚超限违法行为)、“告”(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信息抄告)、“赔”(收取公路损坏赔偿费)、“拘”(将违法行为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等手段依法强制管理,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3、强化流动稽查。县交通路政、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流动稽查,增加上路频次,扩大稽查范围,加大重点路段和大、中桥梁大吨位车辆的查处力度。稽查时必须使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未经称重不得认定超限超载,严禁以目测或根据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进行认定。对检测后认定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后方可放行。
各村、各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皖政办明电20__2号和六改办明电20__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象和范围为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加工等企业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及村、镇基础设施。
(3)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旅社、饭店、网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销售经营油漆、酒精、农药、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
三、内容和步骤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工人三级培训情况。
8、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0、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落实情况。
11、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12、全面推行“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
(二)排查治理步骤
1、宣传布置阶段(1月15日至1月25日)。以乡成立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经发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1)制定全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整改阶段(1月25日至2月28日)
各企业、单位对照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登记制度、隐患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乡经发办。
(三)政府检查、监控阶段(2月28日至3月31日)
1、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反“三违”治“三超”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以推动全乡各个企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2、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控措施。
3、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组织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加大对高危行业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生产动态,落实防爆、防静电、防雷等相应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隐患治理年”活动。
2、加强宣传,发。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宣传,在本单位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抑安全,人人都案值的浓厚 氛围。
2019年以来,我校扎实开展办学规范大落实、突出问题大整改、教师全员大家访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有效提升了教育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更好的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三大活动”,为使活动卓有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教师队伍作风转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办学。将2021年定为办学行为规范提升年,将基本办学行为作为立校之本。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办学行为规定,逐条逐项对照标准找差距、改问题、促提升。
2.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听取民意,查实找准突出问题。自始至终着力解决问题,以整改行动开局起步,以问题整改完善提升注入动力,以整改成效交出答卷。
3.坚持精准发力。聚焦工作细节,精准提升,分类包保要精准、逐人施策要精准、家访备课要精准、问题整改要精准、家访成效要精准、学生信息要精准、家校沟通要精准。
4.坚持领导带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亲力亲为,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线教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办学规范大落实
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函〔2021〕9号),科学划分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对于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2.严格落实办学条件标准。通过均衡师资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全面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消除大班额。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招生,坚决杜绝新入学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
3.落实五育并举。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加强因材施教。强化体育锻炼,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增强美育熏陶,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一律不得组织入学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普通班或快慢班,全面推行零择班、阳光分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5.加强作业布置管理。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年级统筹作业布置。平均不超过90分钟,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
6.加强学生手机管理。落实“济宁市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7.加强学生睡眠管理。初中生应达到9 小时;初中一般不早于8:0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8.规范教材教辅和进校园读物管理。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课外读物,严禁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9.严格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要保障开全开齐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安全教育、传统文化等课程。
10.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善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落实“每日一提醒”“1530”安全警示教育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推进“法治进校园”,加强预防欺凌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并通过家访、家长会、家校微信群等形式,经常向家长宣传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的情况。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推动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配备、护学岗建设“4个100%”达标。
11.严格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将教师签署的《拒绝有偿补课责任书》在学校、班级醒目位置公示,在学校门口设置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公示牌。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严肃处理。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突出问题大整改
1.整改教育公平方面的问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落后,教师流动性大,师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整改教育精准扶贫方面的问题。对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要及时有效地组织劝返;严禁残疾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不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资助或未资助到位的现象发生。
3.整改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严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乱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订购教辅材料,收取赞助费或赞助物品、对转出学生收取管理费等现象发生。根治学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4.整改家校沟通方面的问题。整治学校、教师未按规定进行家访,或以电话访、到校访代替登门访,沟通方式少、频次低、态度差、实效性差,家校沟通机制不畅通,家长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反馈、教育政策和学校工作未能及时充分地传达给家长,家长对学校和教育工作存在误解等现象。
5.整改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治学校存在的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不完善,安全制度及安全档案还不标准、不健全、保安配备不足,物防、技防配备不达标,防火、用电、校车隐患整治不彻底。
6.整改教师管理方面的问题。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对学生尊爱关爱程度不够、敬业心不强、备课不充分、上课不认真、课后辅导不及时、作业批改不全面、教育理论素养和教学技能水平有待提升。
7.整改教师纪律约束的问题。学校对教职工纪律约束不严,教师通过课堂或网络等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三)、教师全员大家访
1.健全工作制度。学校要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育人导师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落实家访工作方案,开展家访培训。结合全员育人导师制建设,推动非班主任教师对所联系学生和所任教学科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明确家访工作的周期和次数,实现每名学生每学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入户家访。
2.做好访前准备。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明确家访目的,精心设计家访内容。要通过任课教师及班级同学,广泛收集学生在校情况,包括课堂表现、完成作业、参与活动、学业成绩、同学相处等日常表现。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家访策略。根据家长的工作和居住状况,提前与家长商定家访时间。
3.科学设计内容。家访时要全面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家庭情况和家庭教育情况,给予学生发展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特别是对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勤俭节约、体育锻炼、劳动教育等方面进行引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要对学生在校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向家长介绍学生取得的成长与进步。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与不足,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与家长一起商讨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4.落实普遍家访。家访方式应根据实际,尊重家长意愿灵活确定,注重集中家访与日常家访、全面家访与重点家访相结合,加强家校沟通。在此基础上,灵活选择家校沟通方式,班主任每年入户家访一次。
5.突出重点家访。在对全体学生有基本了解的基础上,筛选重点家访对象,“一生一案”制定重点家访工作方案。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对学校有个性化诉求的家庭等,要列入重点家访对象,每学期至少入户家访1 次。必要时,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家访。
6.客观做好记录。家访记录是学生成长档案的组成部分,反映教师育人的痕迹,是做好学生工作的基础。家访人员要及时整理家访记录,通过多种形式对家访效果进行持续追踪,评估家访效果是否明显、改进措施是否落实,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培养方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家访管理、创新家访形式、做好家访记录,努力实现家访高效化、实效化、科学化。
7.保护家庭隐私。家访是对学生和家庭的深入了解,对于学生身心疾病、家庭收入、父母婚恋等相关隐私必须严格进行保护,不得在任何场合随意议论学生家庭隐私。在作为家访案例介绍或典型经验交流时要隐去学生家庭隐私信息。
8.守好廉政底线。家访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延伸,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的重要内容。家访工作人员要带着真心、爱心和耐心走进家庭,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关爱。家访教师要廉洁自律,不得向家长推荐、推销教辅材料或其他收费服务,不得收受或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的吃请,时刻保持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9.落实全员育人责任。各校要认真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方案,以育人导师为主体、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组,明确家访注意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家访内容,提高家访质量,覆盖学校所有学生。
四、实施步骤
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6日)
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三大活动”方案,召开全校“三大活动”动员会,对“三大活动”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指导家访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7日-8月31日)
“三大活动”推进家长教育和家庭教育,凝聚家校合力;加快学校建设,均衡配置学位资源,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做好家访工作。
(三)集中冲刺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以育人导师为主体,以学科老师为补充,分类别进行重点家访,进一步细化措施,家访前充分备课,确保家访对象信息精准。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进行查缺补漏、完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性成果。同时,制定下一年度家访方案,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方案,助推家访工作常态化的进一步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三大活动”的领导责任。
(二)精准制定方案。结合校情、生情,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办学规范,精准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每个学生都有老师包保、每个问题都能跟踪到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载体,积极宣传推广学校在落实办学行为、整改突出问题、开展家校共育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扩大活动的社会效果。
一、整治时间
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5月20日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
(二)整治重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5.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6.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对本地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要求,并组织召开本地区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大力宣扬“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积极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
(二)检查排摸阶段(4月1日-4月5日)。按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时限规定,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派出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治安巡防队、消防巡查队和村(社区)居委会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排查摸底,摸清本地商场市场基本情况和数量。排查结束后,要针对每个商场市场认真填写《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附件1);4月3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嘉兴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花名册》(附件2)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自查自改阶段(4月6日-4月15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和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治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予以督促。各商场、市场负责人要安排专人根据《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上的排查内容进行自查对照,对于排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的遗留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指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5月1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整治要求,成立验收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商场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整治和验收;建设、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对消防水源不足和在商场、市场内违章搭建的建筑予以督促改正或拆除;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监督,责令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工商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从重处罚并予以通报。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舆论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由政府实施挂牌整治,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五)总结提高阶段(5月11日-5月2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做到逐一检查,逐一复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专项整治验收情况于5月15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存在隐患的商场市场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商场市场火灾事故,甚至发生了多起经济损失巨大和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给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带来了重大影响。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我市经济顺利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我市今年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