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审理工作交流材料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范文第1篇

一、当前案件审理业务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指导不实。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原有的审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本地的实际,相应地修订和完善了一些审理工作制度,使案件审理工作日趋规范。在每年年度的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中,案审业务指导的内容占有相当的位置,但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中存在不同的差距和盲点。

(二)业务指导不精。由于基层纪委案件审理人员特别是乡镇基层纪委案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指导没有及时跟上,造成有些案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出现偏差,有些案件在指导的过程中,存在就案论案的问题。

(三)业务指导不深。日常的业务指导多是把案件审理的原则、任务、要求、办法等等笼统概括,泛泛而谈,没有针对性,重点、难点不突出,听与不听一个样,印象不深,效果不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前业务指导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由于个别单位领导对审理工作重视不够,审理人员配备相对少,往往抓了案件审理,就没有精力再抓业务指导,工作没法开展,加上个别审理人员对案件审理工作指导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业务指导工作有精力就开展,没有作为硬性指标列入工作日程,有的即便列入了工作日程,但日常没有量化,年度没考核,实际上流于形式。

(二)业务不精,指导不到位。由于在处理党纪政纪案件的问题上还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的情况,案件审理本身也还有许多程序性的要求没有解决,加上有些案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对审理业务理解不深,运用不熟,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无力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三)调查研究较少,总结不到位。传统意义上的案审多是书面审理,属“闭门造车”,很少走出去,加上有些案审人员思想比较保守,不愿深入基层或忙于日常工作没有时间深入基层,因而对下级案件审理部门工作状况不够了解,缺乏调查研究,不善于以“一个案”论“一类案”,并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加以提炼,因此,很难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何对基层进行有效地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审理人员的素质,使纪检监察案审工作进一步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首要问题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所有案审人员充分认识到业务指导在案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其次应从实际出发,解决好业务指导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狠抓硬指标,筑牢业务指导工作的基础。

1、狠抓审理业务学习,自我加压,提高素质。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想指导别人,首先必须充实自己。为此,所有案审人员除了熟知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党纪政纪条规及相关程序制度规定外,还必须学好与审理业务有关的政策理论,提高从政治上把握案件的水平,加强对经济、金融、房地产、网络等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了解,扩大知识容量,改善知识结构,尤其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学深学透,使所有审理人员不仅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业务指导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真正掌握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应具备的相关业务理论知识,学会用法理分析案件,从立法的原意、立法的精神审理案件,并能在具体工作中灵活运用,增强素质,奠定业务指导工作的理论基础。

2、狠抓组织建设,确保人员配齐配强。要逐步建立健全审理网络组织,尤其是基层审理网络,并对基层案审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对因工作变动的人员坚持随调随补,并尽量将党性原则强、业务素质高、有案件检查经历、能秉公执纪的人员不断充实到审理部门,以保持审理人员数量和质量的相对稳定,从机构上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避免由于人员配备不足,抓了审理案件没有力量去抓业务指导的现象发生,确保业务指导工作的力量保障。

3、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实践证明,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为此,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审理人员尤其是审理部门负责人要注意与领导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听取意见,在审理案件工作的过程中取得领导对审理业务指导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达成共识,排除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和影响;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共同参与,共同商量研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把好案件质量关无疑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1、对共性问题,加强宏观指导。针对近年来基层审理人员变动频繁,以至于基层审理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办案业务不熟练、办案程序不严格、案卷文书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应注意采取有效办法予以克服:(1)是要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尤其是对新上岗的审理人员,要适时组织学习。紧密联系执纪办案实际,系统培训审理基本业务知识,《纪律处分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是处理违纪案件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和规范审理工作的指南,必须认真掌握,灵活运用。(2)是适时组织案件质量考评检查,在检查前,强调相关审理业务知识及操作规程,各基层单位相互阅卷评比,将所学理论与卷宗材料相对照,通过对基层单位间卷宗质量的相互对比,各自去绌存精,使案件业务指导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范文第2篇

推进规范化管理提升稽查工作效能

xx市地方税务局

作为全市规范化管理先行推广单位之一,xx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稽查执法工作中,按照《省局规范化管理体系文本》关于税务稽查工作的要求,从规范案源管理、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稽查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入手,建立健全稽查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规范稽查选案,提高选案准确度。

选案作为案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决定了稽查案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同时也决定了整个稽查工作的效果。在选案环节,案源管理岗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前期选案分析形成的疑点纳税人库,通过进一步指标分析,提高选案的准确度,确定重点稽查对象。一是建立多元化的税收信息采集机制。动态收集整合数据资源、采集归纳征管及其他部门管理信息、整理以往稽查案件信息,合理确定稽点。二是运用指标分析筛选法。通过对纳税人纳税资料的分析、比对,建立登记底册,从中发现重点问题户,特别是一些多年未检查户、每次检查均出问题户及纳税浮动较大业户等,率先列为稽点;同时,依托税收管理软件平台、征管资料对待查纳税人进行科学的分析,进一步完善与税务征管部门衔接机制,加强了查前摸底和案头分析准备工作,在进一步提高选案准确率。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变等案上门为主动找案。经常与各部门沟通,互传信息,及时发现稽查线索,增强上门查案、办案意识,通过深入征管第一线查找案源,增强了选案的主动性。

二、规范检查行为,提高稽查实施成效

1、实行统一的表证单书。所有的税务文书,稽查工作底稿和稽查报告都严格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规范格式进行操作。税务文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稽查工作底稿根据所查税种确定必查项目,再将必查项目进行规范的格式化操作,通过采集相关数据,反映有关指标是否异常,以确定问题所在;稽查报告的内容能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检查人员的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以及工作建议。

2、建立“查前准备制度”,增强专项检查的针对性。一是召开查前准备会,实行查前预案,确定查前重点和主攻方向,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对所查行业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进行汇总并整理成册,以便各检查组参阅;三是利用现有各种征管资料及征管信息系统,对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报表搞深搞透;对遇到同行业的同类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制定一套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检查方案。做到查处一个行业,吃透一个行业,总结一个行业。

3、规范操作程序,确保稽查质量。一是按照规程操作流程图,规范操作,各司其责,严格不合格事项的记录与跟踪,把纠正措施与实际结果分别详细记录,防止违规操作的发生。二是重视案件分析和证据提取,通过规范统一的稽查取证办法,为定案提供准确、合法有效证据,提高取证工作水平;三是限时完成稽查,对各类检查严格按文本规定的限时检查的要求实施稽查,使查处过程中做到“短,平,快”,从而体现稽查的力度。

三、规范稽查审理,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不单纯是评议审理部门工作的好坏,还直接影响到地税局的整体执法形象。按照《稽查工作规程》及《税务稽查审理作业指导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稽查审理部门从规范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入手,在“严”、“细”、“准”三个字上下功夫,坚持从细、从实、从严抓,确保审理工作的全面规范和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1、严。就是执行文本严格。在日常的审理工作中,审理部门始终坚持一个“严”字,对稽查卷宗达不到审理要求的该补则补、该退则退,做到审核成熟一户,提请审理一户。无论案值大小,都坚持一个标准、一个尺度。

2、细。就是对案件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审理细致。无论是违法事实认定还是执法程序操作、证据收集,无论是大要案还是一般案件,无论是新送卷宗还是退补卷宗,审理部门都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程》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审理部门既严格按照初复审的制度规定审理卷宗,又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卷宗回头看。细,重点体现在把好“五关”上,即:一是把好事实认定关,事实不清不处理。即主要是把握好事实的“三性”:⑴事实的确凿性。对违法违章案件的事实,要求必须提供原始证据的复印件,并由纳税人签字盖章;⑵事实的时效性。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追溯时限,对违法事实进行审核认定,确保行政处罚的有效性;⑶事实的合理性。二是把好取证关,证据不充分不处理。主要是做到“三个坚持”:⑴坚持连续性。对违法违章案件,注重证据的收集、整理、筛选的关联性,使取得的证据,既相互印证,又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充分证明违法事实确凿无误;⑵坚持客观性。在审理工作中注意审核相关股室在证据提取过程中的客观性,坚持完整、准确、充分,对每起税务案件的证据提取,既充分掌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又保证证据完备,同时,进行科学的分析,确保客观、公正;⑶坚持合法性。三是把好程序关,程序违法不处理。主要是保持“三个注重”:⑴注重次序。无论是稽查案件,还是强制执行措施,都严格遵循法律位阶,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以防止层次颠倒和环节缺少;⑵注重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审核执法主体权限,该报批的必须报批,该告知的必须告知,确保每个程序和每一环节都到位;⑶注重规范。案件审理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每一种不同类型的行政处罚措施,使处罚种类与处罚执行程序完全吻合,坚决杜绝程序混用现象,确保执法规范。四是把好定性关,法律、法规引用有疑问的不处理。主要是做到“三个把握”:⑴把握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效力,严格遵守效力产生的时间阶段;⑵把握税收法律、法规、规章适用阶段;⑶把握引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准。就是各种数据计算要准。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的,每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需要通过大量的原始数据来反映,所以采集、计算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工作中,无论是查补税额还是滞纳金、涉税调整额,我局审理部门都对卷宗中的每一个数字进行计算、复核,对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准确把握,使计算结果准确无误。

四、规范稽查执行,提高执行工作刚性

当前,税务稽查执行困难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为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在加大税收宣传和违法案件曝光力度的同时,通过规范操作,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充分利用税收保全和强制手段,做到查一户、清一户、结一户。在开展税款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制度和措施,探索实现执行工作事前调查的工作模式,充分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等具体情况,做到执行工作有的放矢,增强执行意识和工作预见性,力争用足执法手段、实现入库率百分之百。同时,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了执行业务的教育培训,增强与被执行人的协调沟通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规范稽查人员管理,优化稽查人力资源配置

稽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发挥稽查工作整体效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稽查人力资源管理,为打造高效稽查奠定基础。

一是建立稽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结合总局的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在严格考试的基础上,明确了稽查人员资格标准。按照税务工作基本能力的要求和税务稽查执法必备的专业化知识,对自愿从事税务稽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对成绩合格的,确认其取得稽查上岗准入资格。并强调以后必须坚持凡进必考(考试、考核)的原则,通过严格的资格认定,确保素质高能力强干部从事税务稽查工作。

二是建立稽查人员更新淘汰机制。即建立可持续的培训、考核体系,进行全体稽查人员制式培训,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全员轮训的目标,通过考试、考核检验稽查人员的能力,对不适应要求的人员进行降级或不允许再从事稽查工作,从而不断更新对稽查工作的要求,增强稽查干部的危机感和学习意识。

三是建立梯形的稽查人才库。积极推行稽查业务等级制和主协查制,突出主查(审)员在办案中的主导地位和主要责任。即通过考试和工作实绩等将稽查人员划分为若干业务等级,明确担任主查、主审的稽查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等级,并相应确定其津贴待遇,形成权责利统一的稽查办案制度。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范文第3篇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四五”普法任务,根据《×××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关于建立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林业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基础保障工作(26分)

(一)领导、机构(5分)

2、有明确的办事1、按要求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并及时上报得2分;

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得2分,仅有兼职人员得1分;

3、确定专人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工作交流顺畅得1分。

(二)有规划、计划、办法、方案(5分)

1、按规定时间上报“四五”普法规划和总结、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总结各得1.5分:超过规定时间,但在15天内上报的扣0.5分,1个月内上报的扣1分,未报不得分:每缺一项减1.5分。

2、制定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办法得2分。

(三)经费(5分)

有固定普法经费,并能及时到位得5分;无固定经费,但每项普法活动单独给经费得3分;没有经费保证不得分。

(四)持证上岗(3分)

凡要求经专业培训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经培训合格,申领上岗证率达100%得满分,每减少1%减0.2分,95%以下不得分。

(五)传达转发上级普法依法治理会议文件、工作报告和文件(贯彻执行上级工作任务)(4分)

1、主动定期、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得2分;

2、及时转发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四五”普法有关文件得2分。

二、普法宣传工作(26分)

(一)通过各种媒体发表有关普法的宣传报道文章、林业法律、法规(16分)

1、在市级有关普法的宣传报道、信息达10次以上得2分,10次以下得1分;

2、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得5分。

(二)宣传设备(3分)

有宣传设备(电脑、传真、照像机、录像机等)配有3件以上,性能良好3分,3件以下得l分,没有不得分。

(三)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召集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两次,一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二是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三是研究布置工作。(7分)

1、每年要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或普法专门会议、研讨会研究普法工作或听取普法工作汇报2次以上得3分,1次得1分;

2、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会并发表讲话2次以上3分,1次2分;

3、会后有宣传报道、印发纪要、简报等材料得1分。

三、法制教育工作(33分)..

1、全国普法办推517878秘书网荐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是领导干部“四五”普法的基本教材,全体职工人手一册得6分。

2、结合工作需要,购买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单行本,得2分;

(二)坚持集中法律培训、考试考核(21分)

1、建立林业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得3分;

2、按要求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四五”普法培训班4分,

6、开设法制教育课,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五”得3分:

四、依法行政(10分)

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受理和审理案件的,得4分;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行政管理公示制的,得2分;

考核单位领导(盖章)

被考核单位领导(盖章)

二00五年二月十五日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范文第4篇

一、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层级监督机制方面,不走形式,抓的实。一是法制工作专人负责,责任落实明确。分局组建以来,就责成案件科负责法制工作的专职任务,逐一落实上级部门在法制建设上的各项要求。二是突出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局局长、各执法科长组成,履行重要案件的跟踪指导、监督检查、程序审核的工作职责。几年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理疑难案件30余件,确保了集体审核制度的落实。三是将法制工作纳入监督考核机制。组建初期,分局就把法制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当月的目标考核,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施法错误的案件,相关科长及办案人员都将按照直属分局“十条禁令”给予相应的处理。四是对重要案件实行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案件科三级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出台了《直属分局处理交办件和件工作规程》,按照案件来源和时限,将交办案件分成a、b、c三级,由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案件科按照案件级别和类别督办落实。几年来迅速快捷、依法结案交办案件百余件,均给上级领导满意答复。五是把群众监督引入执法程序。直属分局的处罚接待室是分局执法工作的窗口,也是体现分局法制工作的集合点,为此分局出台了《处罚接待室管理规定》,每日对处罚室接待人员在岗在位、使用文明用语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执法规范与热情服务并重的观念,2005年初推出了案件办理“一案一单”制,每一个案件结案后都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让群众在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结止2006年3月收回“一案一单”80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把群众监督引入执法工作的必要程序,是执法社会化、法制化的重要体现。版权所有

二、在审核执法案卷,严把办案质量关等方面不急于求成,抓的“稳”。直属分局在办案质量管理方面始终是稳中起步、扎实推进,率先建立了执法案卷电子档案,实施微机化管理。随着经验的积累相继完善了市区单立柱广告、墙体广告的电子档案。为了使一线执法人员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从严要求每一个细微环节,不姑息迁就每一个案卷制作中的细节问题,严把案件审核关。案件科作为专职指导部门对执法一线的案卷随报随审,并随时参与重要案件的查处过程,尽量避免问题案卷的出现。对涂改严重的案卷无条件退回执法科,进行重新整理,不仅记入当月的目标考核成绩,而且为年终评先创优的参考依据。严格的审核制度不仅培养了一批孔令欣、周亦勇、陈德刚等一批出色的半案能手,同时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形成了一丝不苟办案件、严肃认真做案卷的思想观念,使分局的案卷制作质量保持较高的水平,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经受住了各级法制部门的检查。

三、在业务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方面不满足现状,抓的“新”。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抓队伍、树形象的关键环节,为了避免一成不变的培训方式造成队员们的逆反心理,直属分局积极探索,努力寻求新的培训思路,在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方面根据职能的扩大,随时更新学习内容、更新培训形式。对常用的知识点采取“循环式培训”、“车轮式考核”的方式,强化学习。使执法人员的知识处在不断更新中。通过每月评选“学习之星”和“首席办案员”树立标杆和典范,培养了一批业务精通的执法人员。一是形成法制工作例会制度,通过法制工作例会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交流执法经验。以会代训的培训形式更及时,更贴近执法一线的工作实际,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达到同步见效。2005年分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学习形式解决执法中的实际问题百余个,使问题在探讨中逐渐清晰,在交流中逐渐解决。二是创刊“法制信息”,把“法制信息”作为法制工作的专刊,随时将上级的规定和要求,传达给一线执法人员,并将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和执法程序,每季度循环下发一次,强化执法人员对常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记忆。组建以来下发《法制信息》80多期,为一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提供了方便,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考试制度。2004年直属分局就结合执法实际和部份新条例的出台,建立了“直属分局业务考试题库”。为避免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及时检验执法人员的学习效果,直属分局每月组织一次业务避卷考试,几年来分局组织各类考试70余次,对当月考试平均成绩第一的授予学习之星的荣誉称号。四是通过知识竞赛和研讨会的形式调动执法人员的参与意识。2005年4月1日,分局成功组织了“直属分局首届知识竞赛”,陈德刚等18名执法队员获奖,这次竞赛调动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2006年3月又召开了直属分局业务工作研讨会,13名执法人员针对执法中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一线的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其中《整治夜间残土拉运沿街撒落工作的几点思考》和《浅谈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素养》等13篇研讨材料,凝聚了队员们的心血,体现了队员们对执法岗位的热爱,同时也说明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几年来,直属分局在法制工作建设上,边探讨、边实践,不断寻找符合基层执法工作特点的方式、方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的体会是:领导重视全力支持是做好基层法制工作的关键;领导带头,按章办事,领导带头学法、知法、懂法是基层法制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想把基层的法制工作抓出实效,必须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督考核要“严”抓。依法行政涉及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法制工作与具体执法工作密不可分,建立全过程、多环节的法制工作责任制,是整体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为此,作为基层法制部门应该从建立合理、可行的监督考核机制入手,对一线办案、案卷制作、文明执法执法全过程、多环节严格把关,强化责任落实和过错责任追究,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确保依法办案和文明执法的落实。

二是案件管理要“细”抓。一线办案质量的好坏,是依法行政的直接体现,是法制工作成果的重要表现。执法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依法行政的内容,特别是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显现的执法行为,更代表了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案件管理工作是个不容忽视,而且要常抓不屑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的《案件管理工作规程》进行执法,在执法的各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这种对细节的要求,会减少越权执法、违法办案、案件流失等问题出现,达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审理工作交流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司法统计;价值;实现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1-041-01

法院司法统计是一项重要的研究活动,是对司法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据此作出预测的工作。司法统计走过了五十多年的历程取得了长足发展。作为法院量化信息的主要载体,司法统计具有管理、咨询、研究功能和指导作用,然而依然未能摆脱令人尴尬的边缘化地位。司法统计工作应服务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三种基本矛盾的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面临着的矛盾的不同方面对司法统计工作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必需立足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信息的集中展现。

一、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司法统计工作的价值选择

人民法院为了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完善。最高院对司法统计工作极为重视,肖扬同志强调,统计工作要作到三个服务,即:服务于审判管理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第三服务法院系统。王胜俊同志着重强调司法为民,强调规范审判管理,这些都给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参照的价值取向要求。无论是决策还是提高司法的社会认同的需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系统、科学的司法统计数据是司法统计工作的首要要求,也是其首要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司法统计指标,提高法官对司法统计工作的支持,从而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审判中出现的问题,并改进。

现行司法统计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统计报表为基础开展,典型的有信息表和法综表。信息表包括了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和各项内容,作为源头信息至关重要,必须准确。法综表是对源信息归类、处理以后以各种表格形式进行的数据统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审判、执行的基本情况。目前实践中信息表的填写依赖承办人员的自觉性较大,统计人员难以发现错误。加之司法统计是对法官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部分承办人员会有意隐瞒、虚假记录的现象,使司法统计的结果缺乏客观性。

二、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司法统计工作的价值实现

司法统计工作对针对不同法院和同一法院部门之间的矛盾的解决要立足于审判效率和审判工作压力的反应。近年来,全国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着案多人少,法官办案压力大的矛盾。如何提高法院的办案水平,平衡法院系统的办案压力,司法统计工作可以在其基础价值之上,以其数据说话有利于法院审判管理和提高审判效率。

(一)提高法院绩效管理

运用规范化的绩效评估体系实施综合管理,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大多数法院较为忽视审判管理,最高院把审判管理提高到了应有的高度,“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难以实现”。而加强管理,必须建立在对审判工作全面的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之上,建立审判绩效评价体系,则为这种评价和分析提供了基础性材料和科学依据。

以审判委员会所讨论的案件的司法统计为例可以更直接的看到司法统计工作对提高法院审判管理的作用。对提交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不同种类案件上会比重,可以了解各审判庭在审判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差异以合理配备办案人员,对上会案件原因的统计也对绩效管理有着特殊的作用。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主要原因有拟作出无罪判决、死刑判决和无期徒刑判决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复杂疑难案件,多次、申诉案件等。通过对各类案件比重的分析,可以发现办案法官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动机,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的主动性,做好案件审判善后工作。

(二)平衡不同法院的办案压力

不同法院有不同的管辖范围,由于具体情况差异和管辖的规定,不同法院的承案压力不同。要明确了解不同法院的办案压力,司法统计的数据至关重要。比如对于立案多,案件审理时间与审限比较高,诉讼结案持续时间与审限比较高的法院承案的压力也会更大。反之,法院的办案压力也就相对较小。同一类案件在不同法院的受理数量和受理权重,也会说明不同法院的办案压力的方面也不一致。例如如果同一上级法院管辖的下级法院中某种犯罪案件的受理数量在整个刑事案件中权重远远高出其他法院,而办案人员配备也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该法院成立专门的审判庭或者合议庭。充分利用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三)有利于审判经验交流、统一司法尺度

司法统计数据是司法工作的反应,自然有利于不同法院之间的交流,分享先进经验,共同提高。法冶进程的推进,司法效率的提高,审判经验的交流必不可少。全国各地法院通过对司法统计的数据分析可以提高交流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取得更好的效果。比如,涉诉工作,对不同法院的有关司法统计数据进行展示与相关措施的开展情况相结合,更能说明工作的不足和长处。

由于法律规范的规定具有不同程度的模糊性,而法官均具有对案件的自由裁量的空间。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的交流不断增强,通过司法统计所反应的数据,认真总结不同法院在同类案件的裁判中的差异,谋求裁量的统一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

人民法院系统内部矛盾的解决对司法统计有特殊的要求,但要以保持司法统计工作对司法工作的量化反应的价值选择为基础。要防止片面强调司法统计工作主要是对法官的考核的错误价值选择。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更多

法律适用

CSSCI南大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医学与法学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西南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