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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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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上也得到了极大的更新和发展,导致建筑物的数量呈现出急速上升的趋势。在这种大环境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问题和管理问题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而且给我国建筑领域的施工质量也制定了非常高的要求。只有符合国家制定质量标准的建筑工程才能够投入使用,这样也是为了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提高人们的利用率。从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发展来看,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过程中,虽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了一些管理措施和方法,而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还是有很多问题是一时间没有办法解决的。所以,一定要重视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科学分析建筑工程的整体结构,制定出符合这一建筑发展的监督管理对策,为今后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稳定奠定基础。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1.1相关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从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来看,主要的管理依据就是我国颁布并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部分含有地方属性的规定。但是在现阶段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所以在实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一旦遇到了工程质量问题或者是出现违规行为,就会缺乏有力的处罚依据。针对此种情况,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

1.2监督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管理意识非常低,这样也导致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办法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到实处。再加上工作人员的不合理操作,而且也没有运用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公示处理,导致全新的体制越来越薄弱,进而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出现了弱化的现象,使得我国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也出现了下降的趋势。

1.3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影响也非常大。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也有了非常大的进步,系统也更加完整,但是由于监督管801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一问题始终存在,再加上监督管理机构对这一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政府部门对这一部分的监督有效性也没有保证,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也会受这一问题的影响。由于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中,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及管理水平影响非常深远,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一旦素质水平下降,就会直接导致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效性的降低,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这也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2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对策

2.1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

监督管理这一制度的实行主要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入手,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的客观性的评价手段,进而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产生促进和发展的作用。所以各个地方政府部门也要对地方的建筑工程进行宏观的调控,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还要对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地位进行提升,先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项配套设施,将监督管理这一制度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制约和管理。只要监督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上签字,就出现了法律效应,就要对这一建筑工程项目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负责,而且还要将这一法律效应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个人评价记录到工作档案中。除此之外,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真正实施之前,还要对监督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专业素质进行把关,保证每一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人员在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之后,都能够符合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岗位需求,具备专业的素质素养,严格杜绝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监督管理人员存在违规违纪的行为,就要及时对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绝不姑息,严重时可以考虑取消监督管理资格。

2.2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和设计者的审查力度

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直接联系。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之前,一定要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此之外,在设计单位交付设计手稿的时候,还要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反复的考察,因为设计一旦定稿,建筑工程开始施工,这时再想修改设计内容就会非常难,而且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只有保证设计稿达到工程设计标准,才能够进一步保证建筑工程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2.3进一步监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而建筑工程的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处理质量安全问题上,一定要加大刑事责任的审查力度,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金额赔偿。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招标方要对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保证施工单位具备行业最基本的技术及管理素质。除此之外,还要对已经上岗的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一些存在素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及时的培训,在确保其满足岗位要求之后,才能够准许其重新上岗。

2.4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素质和工程质量意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保障。现如今,有一部分的建筑商为了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中违背了建筑施工理念,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给今后的工程使用带来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创建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训机制,除了要对各个岗位的施工人员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资质把关以外,还要保证每一位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施工技能。此外,还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的目的一是为了巩固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二是为了让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接受新的知识和技术手段,从而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和综合素质。

3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相结合的工作,因此在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相关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定要在重视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运用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才能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而保证建筑物的安全、稳定,保证人们在施工建筑物的时候能够更加安全高效。

作者:陈平文 单位: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志敏,郭帅.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C]//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08年学术大会论文集,2008.

[2]惠仕兵,隆文非,宋崇能.四川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状分析[C]//2014年2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14.

[3]李若林.质量监督与内部审核[C]//第二十届中国(天津)’2006IT、网络、信息技术、电子、仪器仪表创新学术会议论文集,2006.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 安全 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给建设单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种: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人的因素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差异,这是工程质量优劣最基本的因素;物的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更加复杂、繁多;质量事故的发生也总与某种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各级管理结构状况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关。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等许多单位或部门,因此在分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对以上四大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 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结构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的质量好坏,决定着建筑物的质量。但在实践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会给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在实践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问题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1 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一些施工企业看重效益,不看重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螺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为建筑安全埋下隐患职称论文。

1.2 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顶部开裂渗漏等问题。

2 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隐患。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责任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不按程序操作,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频发。施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设前期的工作问题。建设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认真按有关规定去做,很可能就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地点的选择等。如果这些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很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有时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2.2 违反设计程序。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但大量的质量事故调查证明,不少工程图纸有的无设计人,无审核人,无批准人,这类图纸交付施工后,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的质量事故屡见不鲜。

2.3 违反施工要求。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决定了它和钢筋组合时的坚固程度,添加的砂、石、水泥还有外加剂都必须有一定的比例才能达到设计确定的等级。但在工地上搅拌站砂、石严重混堆问题时有发生,在配混凝土时,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剂根本不过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没有秤,现场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摆设。这样就大大降低混凝土的强度,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3 工程技术人员方面的因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提高施工一线技能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是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在中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的素质却令人担忧。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因此,由于缺乏质量意识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较多。另外施工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也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都可能造成技术工作出现漏洞。

建筑管理人才缺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重要行业管理人才严重匾乏;人才结构失调;人才布局不合理;优秀管理人才流失势头不减;管理人才制度、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业的深层次发展。

4 监理方面的因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监理方面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建设监理制度不完善。我国现已出台了《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基本形成了上下结合配套的建设监理制度体系,对建设监理的开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随着建设监理的深入发展,有些法规显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响监理事业的发展。

4.2 建设监理水平不高。现有的工程监理项目多数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尚需向其他阶段发展。监理服务档次不高,绝大多数情况下停留在工程现场的质量控制上,在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方面往往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就造成有些施工单位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为了赶进度不按施工规范施工,材料上偷工减料,导致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4.3 监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工程监理工作中,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的监控不力。通过调研发现有的总监理师兼任许多项目的总监;大多数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认识和工程经验开展工作,随意性很大。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

4.4 监理单位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使得一些质量隐患不易被发现而发展成为质量问题。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须同步提供质保材料和准用材料以外,有的还要进行实验室试验,有的必须用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复查,由于装备和手段原因导致被忽视的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在住宅建设中是屡见不鲜。

5 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不力,是产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社会原因。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 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建筑法》构筑了我国建设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且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有专章阐述。但该法律也逐渐显露出缺乏适应性,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如对相应的处罚措施没有规定具体数额和幅度,完全根据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确定,不利于操作,客观上增加了执法的随意性,要么处罚过重,要么处罚过轻,就同一行为可能出现异罚现象。

5.2 条例细则不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比《建筑法》在质量管理方面更加具体化,可操作性强,明确提出了“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这一原则分解了质量责任,加大了质量管理的处罚力度,但也存在备案制度细则不完善的问题。

5.3 验评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等规范标准,不断更新,但官方色彩浓,执行起来不到位,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除此之外,在整个法律法规及标准中没有明确建筑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中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及认证机构不同的权力和义务。另外,在建筑法律实施过程中,没有机构针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修订完善工作滞后。

参考文献

[1]白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李子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钱胜.建筑工程质量及事故问题.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4]贺子龙.建筑事故成因及构成要件分析.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6,16:17-19.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 要:建筑行业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工程质量水平,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中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而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不仅可以关系到建筑企业的长久性发展,而且与工程的社会效益性也息息相关。本文将在对建筑工程质量相关情况研究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高的具体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展开质量管理对策研究,以提高优化工程的质量管理模式。

1 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

1.1工程建设程序的履行问题,在没有经过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施工,属于对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公然违反,但除了这种违规现象,建筑工程中还出现施工图纸审查不严、使用不合格图纸施工、工程施工缺乏监管、质量风险失控等不正规行为,给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留下了人为隐患。

1.2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为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导致质量管理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的标准要求,譬如勘察技术不齐全、验收记录五无签字、勘察钻孔深度不达标、设计计算书有错项等等,工程的质量安全隐患突出。

1.3质量管理技术水平低下,不同地区、不同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水平不高,表现为对标准性规范理解不透彻,对技术内容掌握不深入,技术管理经验欠缺等,尤其是一线的操作人员,由于没有进行有效培训,其基本的质量安全常识普遍偏低,职业素质也未能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需求。

2.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

2.1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

首先是施工图审查,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审查施工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是否符合抗震、消防等设计要求,施工图经过审查批准之后,不能够随便更改,若需更改,需要向原审批部门申请,然后由部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更改施工图纸。

其次是质量监督,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担任质量监督的职责,但由于工程项目数量多,这些部门不可能在较长的周期内监督所有的日常检查工作,因此将委托质量监督机构代为实施监督任务。质量监督机构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并按照政府部门的委托要求,制定质量监督管理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验收等进行检查。

再次是质量检验,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现场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进行质量检查,并对水泥、钢筋、砂石、混凝土、砂浆、简易土木、沥青等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首先是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国家勘察设计规定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全面展开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勘察设计质量的保障、勘察设计进度的控制等,满足甲方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达到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

其次是监督工作的质量检查,在工程实施阶段,施工的每道工序都要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包括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的工序、工程关键部位等,监督管理人员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进行验收,控制工程各个环节的的质量。工程监理工程单位要结合工程实践,总结工作制度、程序和方法等,构建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体系,以作为工程质量检查的保障。

最后是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部门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质量管理进行引导,但质量管理职能仍然由设计、建设、施工单位承担,各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职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工程建设进行强制性监督。

2.3工程质量影响性因素的控制

首先是人的控制。所谓人,指的就是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根本方法,其中包括他们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技能知识等。一是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在上岗之前综合性培训,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掌握合格的施工工艺和持有上岗证书,并在施工前加强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工作。二是岗位责任制的健全,让所有工作人员都明确自身需要承担的岗位职责,以及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质量管理需求,用严格的责任制度模式,促使每个人都严格执行,确保工程各项业务活动在质量保证的范围内有序进行。三是奖惩机制的引入,综合衡量每个人的工作能力、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等情况,以奖惩的方法,激发工作人员端正自身的工作行为,自觉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质量管理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力量。

其次是材料的控制。一是材料的采购,是建筑材料质量在源头上把关的措施,需要货比三家,选择优质的材料供应商,在采购之前,报监理单位审查,大宗材料可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而瓷砖等装饰材料,尽量一次性订货,避免采购材料存在色差等质量问题。二是材料运输和储存质量的控制,根据不同性质的材料,选择合适的搬运工具,并妥善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委派专人管理储存的材料。三是进场材料的检验,检查材料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等,材料使用之前,需要进行复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是材料使用过程中专人跟进监督,包括材料的使用、回收、丢弃等。

再次是设备的控制。一是设备采购或租赁,选择质优厂家或租赁人,采购设备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对于已经淘汰、存在质量隐患的设备,禁止购置和租赁。二是设备进场的时候,监理单位对设备的型号、性能和运行状况等复核检查,确保设备可以正常作业。三是设备操作人员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譬如垂直运输机械人员、安装拆卸人员、起重设备操作人员。

结语

综上所述,质量是建筑工程的命脉所在,其存在的问题,制约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行为,从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质量保修几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等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也只有这样,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方可消除,建筑市场才能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事故;因素;措施

一 构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因素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以下四种:

1.1 工程技术人员方面的因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据统计资料显示:88%的质量事故是人为失误造成的。由于国家用工制度的改革,工人能进能出,人才流动性大,企业有了用工的自,现在不少建筑企业实行的是合同工、临时工等用工形式,这无疑对企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由于临时工的增加,新进单位的工人基础差、技术低、个人情况了解不清楚,很难规范管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大量农民工逐步流入到各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工人主体,其问题尤为突出。农民工的差异化过大,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域、年龄的相差过大而文化程度较低等因素,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因此,由于缺乏质量意识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较多。

1.2 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结构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的质量好坏,决定着建筑物的质量。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会给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在实践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方面:①使用不合格的钢材;②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③水泥强度不能够满足使用要求;④使用低性能的混凝土外加剂。

1.3 监理方面的因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监理方面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建设监理制度不完善。②监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③监理单位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落后。④建设监理水平不高。现有的工程监理项目多数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尚需向其他阶段发展。

1.4 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不力,是产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社会原因。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条例细则不完善。②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③验评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等规范标准,不断更新,但官方色彩浓,执行起来不到位,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二 目前我国常见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2.1 砖墙的施工裂缝

砖墙的一般性裂缝不会危及结构的安全及使用,容易被人们忽视而形成安全隐患,但当遇到地震或其它荷载作用下,容易引起破坏,因此应引起足够重视。引起砖墙体裂缝的原因主要在三方面:①砖墙体本身的原因。砖墙是砖块和砂浆而成的复合体,砖墙的强度取决于砖和砂浆的质量,也取决于砌筑质量及砂浆的饱满程度。如果砖块浇水或养护时间不足,就会导致产品强度不高,不足M10,砌块淋雨浸水导致上墙时水分过高,因该砖的吸水率较低,砂浆硬化慢,其强度不足若过早立模及浇筑混凝土也会产生早期砌移、松动、开裂。②工程设计方面不合理,引起墙体开裂。设计人员在设计时没有认真按规范规程要求进行防裂缝设计。在许多工程中,设计虽有防裂缝措施,但与规程要求不完全相符,致使墙体防裂缝得不到有效保障,或保质年限大大缩短。③温度变化是砌体出现裂缝普遍存在和形成的主要原因。在温度变化时,各构件都发生温度变形,由于变形不协调,相互之间又有约束而产生内应力。当构件中的制约而产生的拉应力超过砌体的极限抗拉强度时,砌体某一位置就被拉开出现裂缝。

2.2混凝土板的施工裂缝

混凝土板施工裂缝形成的原因主要有:①原材料质量不佳引起裂缝。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施工。而施工单位及各材料生产商为了降低成本,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材料。②钢筋配置位置不当的裂缝。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配置位置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结构的强度、刚度和裂缝的宽度。③模板支设不牢引起的裂缝。模板是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成形的工具,本身应具有与结构构件相同的尺寸和外形,还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现浇混凝土的荷载和施工荷载。模板工程质量事故多发生在模板和支架系统上。另外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对工程质量有一定的影响。④施工质量粗糙、低劣引起的裂缝。某些施工单位,尤其个人承包商,为了眼前一时利益,不按规范要求而是粗制滥造,甚至偷工减料施工,有的施工人员总认为板的支座筋可以减少,从而少放甚至不放,现浇板的厚度也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给工程质量带来了严重隐患。

三 预防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对策

3.1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1)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如果不能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质量,势必造成工程中误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将不同程度的影响工程质量,甚至出现坍塌,造成经济损失。建议对建筑材料生产厂进行集中整治,关闭一批无资质、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小厂,切断劣质建筑材料的来源;其次严把进货渠道;施工单位购买建筑材料时,应首选正规生产厂家的,直接购进,减少中转环节,并索要质量保证书及出厂产品检验报告。对进入到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应按批次进行送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要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到劣质建筑材料的危害性,从思想上重视建筑材料质量关;第三要加强检测单位的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的前哨,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眼睛”。要提高检测人员的政治素质,强化服务意识。(2)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素质。首先施工单位要保持一个稳定的技术力量的核心队伍,然后要有一个规范化的管理,再有就是技术的更新。目前设计理念不断更新,一些新的技术随之而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只有不断更新技术,才能适应当今建筑市场的要求。

3.2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建筑法》实施至今逐渐显露出缺乏适应性、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等一些弱点。如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修改意见:本条对工程价款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项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直接关系到工期的长短和工程质量的优劣,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建议在此条中分别对进度款和结算款作出相应规定。第60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其损害程度可分为:工程质量瑕疵和工程质量缺陷。”前者是指建设工程虽然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和其他质量要求的实现,但并不会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后者是指工程质量问题不仅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还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建议在此条中分别对不同的质量问题,采用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3.3做好建筑工程实施中的关键质量监控。(1)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强化工程设计单位的责任观,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单位及其从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对于因工作质量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要求,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质量责任。对于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无论质量问题是由总承包单位造成的,还是由分包单位造成的,均由总承包单位负全面的质量责任;再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也是明确划分设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前提。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或者不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就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其直接的后果,往往违反了原设计的意图,影响工程的质量,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四 结语

总之,本文在借鉴当前我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我国工程质量保险和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仍然需要不断的改善和进步,才能杜绝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罗福午:《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分析及处理》,武汉理工出版社2003年版.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监理工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随着建筑行业近年来的兴盛,监理工作也得到越来越高的地位,在建筑行业施工的过程当中,我们需要监理单位来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其情况进行总体的管理。在建筑施工监理的过程当中,应该认真落实管理体制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实行监理工作以来,建筑行业的质量得到很大的保证。监理工作是将建筑项目法人以及建筑业主之间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更加合理公正的平台。我国进行监理工作较国外晚,监理机制形成的十分不完善,还存在较多问题。

二、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平偏低

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理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

①对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实施监理,监督管理未能落到实处;

②监理工程师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经常出现身兼多职的情况;

③监理组织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监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等;

④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⑤监理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损害了监理地位和形象。

2、素质不高

建筑施工监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参与施工活动人员的多个方面,随着目前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不断推广,监理工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但是同时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一些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自身的业务技术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监理人员除应具备工程设计监理能力和工程施工监理能力外,还应具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始终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一般监理人员与这些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对着技术复杂、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假如只能够在现场监督工作,而不是利用经济和合同等手段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那么很难充分的发挥出监理的作用,在建筑施工监理的过程当中,因为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是特别高而阻碍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履行监理职责时力不从心,责任不到位,大大降低了监理在市场中的作用和地位

3、制度不全

目前我国有关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建筑市场秩序及其建筑企业法人行为非常混乱,建筑质量管理意识比较单薄,建筑法人没有责任心,也没有成立专门的处理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的执法与监督机构,而且在质量监理过程中也缺乏权威的检测评定手段,监理制度存在着不小的漏洞。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质量责任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不完善,使得质量监理的责任不明、监管不力,导致质量监理的工作质量下降,出现了一系列的重大事故。出现压价现象,无故拖欠工程监理款项,造成了盲目的降低监理成本的投入。

4、不够规范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性,在建筑工程监理业务环节中,经常出现业务转包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监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很多监理单位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市场的规范性;有的监理单位甚至只是皮包公司,相关监理工作人员缺乏,部分业余人员更是缺乏专业的技能和素养。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未能对监理市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5、组织不当

在我国的建筑施工监理实施过程中,普遍的存在着监理单位设置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组织机构职位设置不合理、各组织机构职责不明确、监理人员数量不足等,根本原因在于监理单位为了能够节约财力的支出,不顾实际的需要大量消减施工监理组织机构。因为组织机构的设置不科学,一般会形成施工监理过程中效率不高的现象,很难对于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的监督,监理单位的作用极大的减弱了。

6、缺乏体制

监理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健全的质量监理体制,但当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体制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以后,通常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理小组,质量监理工作不系统、不全面、不彻底,往往会出现质量监理工作没有详细的计划、统一的部署,导致质量监理工作散漫,随意性很大。

7、信息化程度低

以往的建筑施工监理都是应用人工记录的方式,出现误差的现象比较严重,而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施工监理就可以有效的提升工作的效率,并且对相关的技术资料和统计数据的保存与管理很有帮助。我国建筑施工监理当中,因为监理单位没有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人员,最终导致我国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程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是在未来施工监理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三、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的对策

1、健全体制完善制度

健全建立机制的一个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在每个建筑施工项目中要组成一个质量监理小组。具体来讲在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并进驻施工现场后,要成立一个质量监理小组,成员要有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对监理工作作统一部署,使每个成员都能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带领下把监理工作做好。完善的监理制度是提高监理质量的保证,所以首先国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国家也要出台权威的质量监理标准,使质量监理人员能够在进行监理工作中有统一标准作为依据。

2、规范监理市场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对一些在监理活动中由于监理过错而造成的严重事故和重大的质量问题监理企业要坚决予以降级或取消其监理资格的处。对一些大错不犯但小错不断的监理企业要给予相应的警告,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也要给予降级和清除出监理队伍的处理,对一些不合格、无监理能力或犯有重大过失的监理人员要坚决开除出监理行业。对一些低能力的监理人员所在监理企业要给予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培训后仍不能达到监理人员素质要求的人员也必须开除出监理行业。对那些与施工企业串通欺骗或坑害项目投资者的无基本职业道德的监理人员,不仅要开除出监理行业,还要有相应的法律对他们进行制裁。要通过法律手段和政府的宏观调控方式制止目前恶性竞争的局面,将市场导入良性循环的轨道。3、全过程控制

① 事前指导。向参建单位提供监理规划,施工单位人员应该要仔细的阅读关于施工的一些细则,施工人员要做到对于施工的计划措施要全面的了解,并且要及时的交底,对每一个技术工人要落实好其职责,做到事前预防。

②事中检查。施工阶段要认真检查,避免出现质量问题之后再重新返工的现象,监理人员要负起自己的责任,加大管理的力度,做到全天候旁监。

③事后验收。针对一些重要的分部工程以及分项,要根据施工的工艺制定流程图,以便在验收的时候发现质量事故,并且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措施,并追究责任,将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4、加大监理的力度 首先要对质量监理机构进行整改和改革,要使监理机构明确质量监理所担负的责任,提高监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其次要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机构的监理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监管,既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建筑企业法人行为,完善建筑法人监理责任制,杜绝招标中不规范行为的存在,又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规范,保证房屋建筑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

5、提高施工信息化水平

要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不断推进信息化的实施,开展信息化标准相关要求的制定,逐渐的提高行业信息的数字化水平,不断推动建设监理信息化技术在建筑行业当中的普及,为建筑工程建立信息化全面建设奠定基础。提高现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能够很好的提高施工相关数据传递的实效性,保证施工的顺利完成。

6、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监理单位需要严格的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作为监理工程师,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的补充新知识,将自身培养成不仅懂得工程技术,同时还精通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人才;建筑施工监理人员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监理规范、合同要求来规范自身的监理工作,定时巡视工地,充分的了解工地的实际情况,及时的解决现场当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道德培养,从而保证施工监理的公平与公正。改变现状需提供政策法规支持并大力发展监理行业,使监理行业真正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行业,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入其中。

结语: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监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不断创新,使我国建筑施工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咏梅.关于建筑施工监理若干问题的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07(34).

[2]呼延国,张文斌.浅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