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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了规范学校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实施有效激励,建立符合学校自身发展要求的分配激励机制,现对学校绩效奖金分配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绩效奖金的管理,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建立与学校办学目标挂钩、与教职工工作实绩相匹配的绩效奖金分配制度,使教职工的收入与业绩、贡献紧密挂钩,更好地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发展努力工作。
二、基本原则
绩效奖金分配贯彻按劳分配、有效激励的原则。在对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实绩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施分配,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既要体现岗位差异,又要突出个人业绩,特别是要向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
三、范围对象
本区教育系统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发放办法
绩效奖金分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
(一)基础部分以“基本奖金”和“节日补贴”两种形式发放。
1、基本奖金的标准统一,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节日补贴全年按元旦、春节、劳动节、教师节、国庆节五个节日一次性发放,标准统一,每个节日的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二)绩效部分以“月度绩效奖”和“年终考核奖”两种形式发放。
1、月度绩效奖的经费由区教育局按学校核定的在编在岗人数核拨,用于学校教师、职员和教辅人员的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学校内部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奖全年按10个月(不含7、8月份)逐月核拨,今年的核拨标准为月人均300元,从9月1日起执行。
2、年终考核奖的标准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结果而定,待学校年终考核和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束后发放。年终考核奖的发放,应体现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实绩,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业绩拉开差距。学校在制订具体分配方案时,教师、职员、教辅、工勤岗位的分配总额参照以下人均系数核定:
教师为1.5;
职员为1.4;
教辅为1.1;
工勤为0.6。
五、相关事项
(一)绩效奖金标准的核定和调整,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工资增长幅度、本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适时提出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二)学校绩效奖金总额的核定和调整,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执行。
(三)年终考核奖的系数,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学校各类岗位年度收入水平的情况进行调整。
(四)区教育局要加强教育资金运作的管理,对学校在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自筹资金的提取加以规范和调控。
(五)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工资分配制度,对未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自行建立或扩大发放范围和对象的工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停止执行。本意见实施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财、审计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学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七、本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
上海市南汇区人事局
上海市南汇区财政局
一、实行绩效考核的范围
局属各单位,包括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和局内设各股室。
二、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对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方式参照《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县农业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农发〔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农业局2013年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附件1)、《县农业局2013年度物质文明建设目标任务》(附件2)及《县农业局2013年农业工作意见》(江农发〔2013〕27号)、《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3年宣传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江农发〔2013〕35号)等相关文件开展。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计财股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对全局各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黄邑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计分办法。坚持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得分由绩效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初评复查分、获奖加分和扣分三个部分组成。
1.初评复查分。
实行百分制。年终,由各单位对照《县农业局2013年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县农业局2013年度物质文明建设目标任务》(附件2),认真进行自查打分,并将书面总结交局绩效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局绩效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平时抽查检查的情况和年终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初评,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占40%、物质文明建设占60%的分值折算汇总,呈报局绩效考核领导组审定。
2.加分办法。
(1)获得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属厅(局)和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分别按3分、2分、1分、0.5分四个档次加分。设出色完成工作、圆满完成工作、完成工作奖的,圆满完成工作的减半加分,完成工作的不加分;设一个等次的,只对排在前三位的加分;设出色完成工作、完成工作二个等次的,只加前一项。对非普发性表彰、报刊发行类表彰(党报党刊除外)不加分,组织奖不加分。
(2)出色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受到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省属厅(局)和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书面文件肯定的,分别按2分、1.5分、1分、0.5分四个档次加分。
(3)单位牵头完成的工作以“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名义受到国务院,国家机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按4分、3分、2分、1分四个档次加分,其中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必须进入全市前三名。
(4)单位工作年度考核列全市1-3名(以市局考核文件为准)的,分别加0.5分、0.4分、0.3分。
同一项工作获多级(种)表彰的,不得重复加分,只加最高分。获奖加分实行申报制,由各单位申报,局绩效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初审,局绩效考核领导组审定。申报材料应齐全、事由清楚,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供表彰奖励的文件等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扣分办法。
(1)受到国务院,国家机关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书面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五个档次扣分。
(2)凡被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县级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分别按4分、3分、2分、1分四个档次扣分。
(3)单位承担工作年终考核位列全市5名以下的,扣2分。
同项扣分事项,按最高扣分标准扣分,不重复扣分。
三、奖惩办法
(一)绩效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分值,对绩效考核设置一、二、三等奖(总分80分以下不评奖),具体比例由局绩效考核领导组在年终研究确定。考核等次作为年终计奖依据。凡因单位或个人工作失误,发生业务工作、计生、安全、、综治、维稳责任事故,而影响全局工作和对外形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按参照相关考核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则按《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县农业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第六条“病事假及处分处罚兑现绩效工资的问题”中的处罚事项,参照对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处罚,在相应的津补贴项目中执行处罚)。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外系统引进录用的在职人员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
3、本系统内部流动的人员,到现工作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其工作表现的书面材料和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4、患重大疾病长病假人员、按规定办理内部退岗休养人员,无特殊情况可视作考核合格。
5、对辞职、解聘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若其新录用单位需要相关材料,原单位应予提供。
6、对应该参加年度考核,但本人拒绝参加的,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年终奖金发放不超过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水平的50%。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年度考核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的10%。(15人)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管理条例》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年级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0年1月6日-----1月15日)
①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2、宣传发动阶段(200年1月15日)
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公布批准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比的内容、标准、等级划分方法等。个人准备年度总结、获奖资料等。
3、考核评比阶段(200年1月16日-----1月19日)
以年级为单位分组,全体教职工分为11个组,(相关人员情况见附后表二)。全体教职工分组交流个人年度总结,交流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组在组长(见附后表一)的组织下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出符合规定的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选,(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阶段(200年1月22日-----26日)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落实,最终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和优秀人选。
4、总结上报阶段(200年1月29日------31日)
将产生的优秀人员实行有三天公示,考核人员如有异议的,可在此段时间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后填表、完善考核材料,上报教育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创建文明街道(村)活动是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能使农民群众在生动具体的实践中提高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经济与社会、
农村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同时创建活动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使人民群众的居住
环境更加整洁,社会更加安定,精神更加充实,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
一、创建范围
街道各建制村以及辖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今年计划申请文明街道和8个文明村,分别是谢家溪、上新眺、长春、春安、汤家埠、晖山、三合、上叶。
二、创建措施
1、抓突破点。以治理村容村貌为突破点,重点抓好各村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三项工作,治理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的“五乱”现象,切
实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彻底改变脏乱差的人居环境。
2、抓基础点。着重整治空心村,针对农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安排,布局零乱的实际,因村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镇村规划,做到村村有一张平面图、一个实施方案、一个专门
班子,来指导创建工作有序地进行。
3、抓治安点。强化民主法制教育,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健全各村治安防范网,做到无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黄、赌、毒。
4、抓瓶颈点。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现实,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街道财政挤一点、各村自己筹一点的方法,多渠道筹集创建资金,形成全民齐动员,全民搞创建的浓
厚氛围。
5、抓结合点。将创建工作与各村年终评先以及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创建步聚
第一阶段:发动阶段(3月一4月)
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5月一10月)
各村要根据文明村创建标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提高。
第三阶段:自查考核阶段(11月一12月15日)
坚持高:请记住我站域名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查缺补漏,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总结经验,及时上报。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绩效管理 问题 对策
一、我国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现状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与绩效反馈。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主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主要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指标以定性为主,考核工作流于形式。事业单位考核的过程一般为:个人总结,考核小组评价,评定等级。考核结果没有反馈,应用的地方微少。由此可见,当前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缺乏对绩效管理的科学统一认识,只有绩效考核,而考核内容过于笼统,考核指标不够细化,缺乏量化指标,考核结果运用不当,操作能力不强。
二、我国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
在我国事业单位中,主要还采取着传统的人事行政管理理念,在开展绩效管理过程中,对其认识不全面,没有系统的绩效管理体系,简单的认为绩效考核就是绩效管理,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考核的结果基本得不到运用,所以绩效管理在大部分事业单位中得不到重视,走过场的现象泛滥。与此同时,单位内部员工也对绩效管理缺乏科学的认识,由于现行绩效考核并不能起到实际作用,发挥不了积极作用,也没有绩效反馈,所以员工大多也是觉得走一个过场。
(二)绩效考核不规范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中都只有绩效考核,绩效指标的设置是绩效考核的核心。然而当前考核的指标大多以“德能勤绩廉”为标准,这几个指标都是定性指标,与考核者的主观意识有较大的联系,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低。
同时,目前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强制分布法,将四个等次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硬性分配。考核一般一年只进行一次,大多是在年底进行,让考评者的上级领导、考评人员及自己评价,然后归总,最终的考核结果缺乏科学依据,导致考核流于形式。
(三)绩效反馈缺失
绩效反馈是绩效管理的重要构成环节,只有通过绩效反馈才能使绩效考核的结果在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前得到双向沟通,从而促使组织及个人得到进步与发展。然而在实际中,由于缺乏对绩效管理的系统性认识,大多数事业单位进行完绩效考核后,基本都忽视了反馈这一过程,员工不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绩效也得不到改善。
(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不到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岗位说明书又是岗位设置的主要依据,只有合理配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型、职责、权限、责任、任职条件,才能对人员进行配置,才能实施绩效管理。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落后,特别对岗位分析这项工作不够重视,甚至没有实施。岗位的设置、工作内容的确定更多的是根据领导的主观判断,因人设岗情况普遍,导致了工作效率低、职责不明、权责不等,也使得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绩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几大方面都难以得到发展。
三、加强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要加强对绩效管理的认识,认识到绩效管理不仅仅局限于绩效考核,使事业单位里不论领导还是职工都能对绩效管理有新的解读,正确认识到绩效管理在单位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从而使绩效管理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完善的绩效考核
首先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往的考核标准以定性为主,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模糊性,在今后的考核指标设置过程中,可以采用平衡积分卡(BSC)、关键业绩指标法(KPI)等其他绩效考核指标设计方法,坚持SMART原则,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这样建立的指标体系之间才能具有层次性、关联性,才能形成系统性。
其次要确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周期。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定期进行绩效面谈,了解员工的工作进展,同时通过定期报告报表等收集员工绩效数据,一方面对员工的行为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对绩效计划进行调整。当前大多事业单位的考核都是年终考核,容易因为近因效应影响考核结果,所以应将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及时、科学地做好绩效反馈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绩效考核,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点,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绩效考核的结果不仅是告知员工考核的评价评分结果,更重要的是与考核者的沟通,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提供解决的方案,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还要倾听被考核者的意见,听听他们对自身意见考核过程的看法,从而更好地改进绩效管理过程。
(四)坚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定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因事设岗;按编设岗;精简高效。岗位设置不合理会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同时也不利于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坚持岗位设置主要就是完善岗位说明书,这就要求一定要做好岗位分析。只有充分的进行岗位分析,才能明确岗位目标、职责、工作内容,才能有完善的岗位说明书,才能依据岗位管理推动绩效管理。
四、结语
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不仅影响到事业单位自身的工作效率,还密切关系到其服务于社会公众的效果。因此,加强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的水平,对加快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