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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道德 养成训练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2-0017-03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的要求:职业教育必须“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而早在2004年,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现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报告中指出,“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水平体现了职业学校的竞争力”。这些进一步明确了就业是职业教育的方向和目标,而培养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又是保证学生顺利就业和提高学生就业质量的根本保证。要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国家示范高职院校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是为社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毕业生,并通过教育教学改革来达到上述目标。因此,开展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养成教育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基础课是大学新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如何有效开展这门课的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必须研究的课题。另一方面,如何在高职教育中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养成训练,培养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保证学生顺利就业和提高学生就业质量也是高校德育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而基础课程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综合集中的作用,为此,我们将把这两者的教学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基础课渗透职业道德养成训练教学模式研究,研究如何以基础课为依托渗透职业道德养成训练内容,既可以提高基础课教育的实效性,又同时给学生进行系统的职业道德养成教育,试图从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以及考核评价的综合改革上来吸引学生,让学生能学以致用。
所谓“教学模式,指的是反映特定教学理论逻辑轮廓,为实现某种教学任务的相对稳定而具体的教学活动范式。其由思想、理念、形式、过程、方法和评价等组成一个系统(雷正光)”。通过对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年版)的仔细解读和平时教学经验的积累,再梳理、总结上述论文、著作研究成果,要想解决好在不增加课时或是另设一门课的情况下,完成基础课教学中渗透职业道德养成训练这一关键问题,就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原则,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全面职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针对各专业、学生特点进行教学设计,制定课程标准,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职业核心能力,达到为学院各专业实现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目标服务的目的。基础课教学无论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考核方式等方面都应注意做到因材施教,在内容上结合行业职业道德和专业案例、行业文化和职业法律规范,使教学更好地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服务;在教学组织上,采取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模式,将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活动、校外社会实践教学相结合;在考核评价上,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模式,促进行知结合,教、学、做统一,增强教学实效性。
一 基于不同专业学生特点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进行教学设计
1.课程设计思路
课程设计的思路既有总体思路,也会结合不同专业的学生特点及培养目标进行设计,开展“恪守职业道德,成就职业人生”职业道德养成训练主题教育。如与电气自动化专业结合的职业道德训练思路:
第一,利用自编教材《高职职业道德与礼仪实训教程》,按照“目标—任务—准备—行动—评估”训练步骤,结合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学案例开展教学。
项目一:与专业入门教育相结合,开展用人单位对大学生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的社会调查。通过组织学生参观考察实训基地或生产企业,访谈职场人士,上网收集资料,调查电气自动化专业岗位的职责、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素质的要求,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安全生产、团结协
作、艰苦奋斗”等电气自动化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项目二:职业道德楷模视频观摩与演讲。以小组为单位,采访和收集一个或几个本行业职业道德楷模或成功人士(尽量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对应)事迹,讲述、分析、总结他们的感人事迹或成功因素,并整理成演讲稿进行演讲,或做成PPT进行展示。
第二,与专业入门教育相结合,邀请本行业优秀人士到学院作报告,与学生座谈。
第三,结合学生顶岗实习,配合专业教师开展针对岗位职责、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具体的电气自动化职业道德教育,检查和评估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结合电子行业企业文化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结合学院素质训练中心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如“道德建设周”进行教育。
2.有针对性地确定不同专业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分目标(知识、能力、素质),各专业总体目标一致,即从培养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具体要求出发,配合专业教育,着重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为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以及学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分目标的确定上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特点,有所侧重,同时,将职业核心能力(如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数字应用能力、与人交流、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纳入本课程的能力目标中,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培养训练。
3.教学内容的梳理与整合
根据基础课程的性质与作用,结合学院各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要求的不同,对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内容进行层次性梳理,分两个层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基础性内容——在课本原有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基础上增加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等要求,基础性内容在学院各专业的授课中普遍进行;拓展性内容——不同专业有针对性地增加本专业特别强调的职业道德要求。如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增加“安全生产、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等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职业道德规范;物流管理专业增加“廉洁奉公、尊重顾客、爱护货物、优质服务”等物流职业道德规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增加“精工细修,优质高效;遵章守纪,规范操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勤俭节约,爱护器材”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职业道德规范内容。
对基础性教学内容,通过实施若干个教学项目体现知识的传授、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道德素质的养成一体化的要求,促进知行结合,增强教学实效性。基础性教学内容主要在课堂进行。拓展性教学内容也可以在课堂上进行,但大部分教学需要通过课外实践活动进行,以弥补课时的不足。同时,对不同的专业用不同的教学案例,如就爱岗敬业这一训练项目,对不同专业都采用不同的教学案例,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 教学组织实施
1.注重课程教学与职业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相结合
在遵循教育部、有关精神前提下,紧密结合企业对高职人才的能力、素质要求,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系统确定本课程的知识、能力、素质目标,设计教学项目,通过教师指导,使学生在完成教学项目的同时,既掌握道德法律知识,又能培养道德和法律素质,提高自我学习、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交流、合作能力、解决问题等职业核心能力,达到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道德和法律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的目的。
2.注重课程教学和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相结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与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联合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推进第二课堂素质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等,配合各系的实训教学开展职业道德训练,使学生能将课程内容贯穿到平时的生活实践中,真正做到知行结合。
3.注重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我们在教学中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新型教学模式,采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延伸和深化本课程的教学。有选择地使用下列方法:课堂讲授法、课堂答疑法、案例教学法、主题演讲比赛、辩论赛、视频观摩、情景剧等,结合学生中的思想问题或时政热点问题进行教学。在教学手段上,教师们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活动,通过制作PPT教学课件,运用教学网站,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
4.注重教学内容与专业相结合
教师在职业道德和职业法规内容上、在教学案例的选择上尽可能与专业相结合。
5.注重共性和个性相结合
以课程标准设计的能力训练项目为参考,教师们在课程标准的原则规定下,根据各教学专业班级的个性差异、专业要求,灵活地选择其中几个项目或自行设计实践项目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三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由于职业道德重在养成教育,特别强调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强化实践教学,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长,知与行相统一,以提高职业道德实践教育教学效果。我们主要采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的方式,以弥补课堂学时不足的缺憾。一是利用课堂讨论、辩论、演讲、播放影视资料、参观考察等方式开展“第一课堂”实践活动,将抽象的理论变成感性直观的内容,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职业核心能力。二是开展“第二课堂”的活动(电影周活动、纪念日、专项主题教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学院法制教育活动),实现学生自我教育的目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1.编制实践教学大纲,设计实践项目
依托基础课程标准,本教学团队编制了本课程实践教学大纲,设计了与职业道德训练内容相适应的社会实践项目。如结合专业分小组开展用人单位对大学生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的社会调查、行业模范访谈、主题演讲比赛等。
2.教师进行实践教学项目培训、指导
教师除了对学生所选的主题进行审查外,还要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包括全员培训、问卷设计、调查报告撰写、调查汇报的PPT制作等,并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成果
的评比赋分。
3.学生分组开展活动
实践教学以学生团队为主,教师为辅,每个授课班级根据班级人数分为若干小组,每组人数4~6人不等,自由组合,并选出本组组长。组长协调本小组成员的分工,并带领本组开展实践活动、组织成员制作课堂PPT汇报、撰写调研报告。
4.成绩评定
社会实践任务完成后,教师组织学生对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展示交流,学生同教师一起对实践进行评比,成绩评定分小组互评和教师评价结合的方式,根据学生的作品、汇报情况及学生的分工评定各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
四 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目的旨在督促和引导学生的学习,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本课程的考核坚持开放性原则,采取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原则。过程性评价主要包括学习态度、个人作业`、能力培养三方面,其中学习态度主要考核: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个人作业主要包括:读书笔记、观后感、计划书等;能力培养主要考核:项目作业完成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过程性评价分别占考核比例的20%、10%、40%;终结性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知识掌握情况,主要通过期末开卷形式进行,以知识运用题型为主,终结性考核占比例的30%,采用教师评价的方式。
一职业道德的含义与作用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2]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就业市场的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等要求越来越高。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人才的不断增长与市场的高质量要求,造就着就业形势不断严峻与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使得“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3]职业道德对于当前的大学生来说,是确保其作为职业人在自身岗位上不断认识自己,超越自己并创造自身价值的重要因素。它对大学生以后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有着最直接的影响。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为社会营造稳定有序的工作氛围,有效调节整个社会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矛盾,让就业关系更加融洽;同时,良好的职业道德也能够有利于促进就业环境良好循环,使得各类人才各尽所用。再者,当前存在着大学生频繁“跳槽”现象,而且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大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或是大学生缺乏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有关。这使得很多大学生在频繁换工作,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同时仍然还没有认识到自己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了问题或是总是以一些诸如不喜欢这份工作或那份工作、我要换工作谁管得着等这样的借口来作为“跳槽”的理由以掩盖自己职业道德出现的问题。因此,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对其职业道德教育是刻不容缓的。
二当前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与不足
(一)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不受重视,观念陈旧
当前,高校教育中还没有专门开设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但有关职业教育内容一般被穿插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两门课程,以及一些专业课内容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以及实践性。大多数人认为大学里应该以专业知识学习为主,德育教育为辅。这便使得高校对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度不够,人员经费投入不足,教师培训欠缺、知识更新缓慢。甚至有人认为职业道德教育应该是就业上岗后由用人部门培养,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习惯在实践工作中养成提高。甚至有人认为职业道德观念属于德育的范畴,职业道德教育仅仅是职业道德知识的传授,要求学生能够记住这些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就可以了。随着第三产业的崛起,对各行业职业细分更加具体,对职业道德有更具体的要求,这样的观念显然和当今社会发展不相匹配,显得陈旧落后。
(二)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目标不明确,内容落后
当前,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目标不明确,内容上主要倾向于一般社会道德内容,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等内容,缺乏与专业结合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但我们知道,职业道德具有适用范围的有限性。每种职业都担负着一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各种职业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不同,从而形成各自特定的职业道德的具体规范。同时,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里缺乏针对行业、针对性别、针对职业等的具体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具体性。这使得很多大学生只掌握大方向的职业道德规范后,对自己从事的具体职业道德规范不了解。
(三)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
当前,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多以讲授为主,讨论为辅。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处于被动学习灌输的状态。很多职业道德教育都是通过一些书面形式的理论讲解,并没有直观的表现性。忽略了学生在实践中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这使得学生容易存在一定抵触心理,觉得这只是老师口中的教条理论,没有现实性可言。学生听听就过去了,并没有对他们形成一定感召力和约束力。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考核评价重理论、轻实践
当前,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考核最主要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理论考试,考核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记忆;一种是以课程论文的形式就某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第二种形式虽然可以考查学生在某一问题上的态度、情感、认知。但是总体来说,这样的考核方式更多的是针对理论知识的考核,忽视了对实践的考核。对于有很强实践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来说,这种考核方式存在很大的不足。
四加强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观念
要认识到大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大学生职前教育。职业道德具有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由于职业具有不断发展和世代延续的特征,不仅其技术世代延续,其管理员工的方法、与服务对象打交道的方法,也有一定历史继承性。同时职业道德兼有强烈的纪律性。通常以制度、章程、条例的形式表达。大学有责任有义务将这一传统传递给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让他们在认知上、心理上做好充分准备。大学毕业生作为新一代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领军人物,他们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社会发展的程度。高校,作为国家和社会人才培养的摇篮和聚集地,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素养,理应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职责和首要任务。
(二)更新当前大学生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完善考核方法
针对当前大学生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内容陈旧,与实践脱节这一矛盾,应该尽快更新职业道德教育内容,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将社会职业道德的最新内容尽快反映在教学内容上。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需要在遵循大方向的职业道德准则下,根据不同专业和不同学生群体进行具体的针对性教育,以提高职业道德教育的时效性。同时,对于教育课程的设置,要实现公选课与专业课的有机集合。除了要有公选课的统一指导外,在专业课的教学中理应针对不同专业的特性,需要专业老师注重专业职业教育的传授,以便让学生更能具体知悉各自专业的职业素养。再者,对于教学方法的改进。要实现知行统一的教学方法,尽可能以多形式的教学方法教导学生,让他们手脑并用,增强实践性教学内容。如利用网络技术、利用实地考察等方法。而对于考核方法的完善,既要注重理论知识的考核也要加强学生对现实案例的分析能力的考核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考核方式,实现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导。
(三)注重大学生良好职业习惯的养成,形成规范的职业行为
最后,除了知识的传授,实践锻炼,教师应该注重从行为习惯上培养大学生养成良好职业习惯,通过习惯养成良好的行为。只有当一种行为和素养形成习惯的时候,这种行为和素养才能具有持久性。大学生职业道德的培育与提高,不是一早一夕就能立竿见影的。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在开展对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时做好这个教育的前提工作。职前教育,这是对大学生即将踏入社会就业时就应该做好的教育。大学生入学受教育,其最终的目标就是培养成社会需要的人才。所以,学生在校三至四年时间里,学校就应该从学生刚踏入学校的那一天起就要引导好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并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时光。针对每一个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情况进行阶段性的跟踪与考察,并做好信息反馈的档案入库,以便能及时的做出调整和改进。只有这样,注重点滴行为的培养和养成,才能不断实现对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提高和职业素养的完善。
加强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职业素养,不管是对于国家的发展、企业的效益还是对与学生个人自身的权益,都是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的。但是,这一教育需要全员多方位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加强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防止学生频繁“跳槽”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也是摆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难题。所以,加强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还有一段很长的路值得我们去探索。
参考文献
[1]于静.大学生职业适应状况:六成新人三年内跳槽超两次.北京青年报[N],2012-11-12 .
[2][3]罗国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备案。
第八条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可以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十一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第十二条考核机构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考核机构可以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通知本机构的医师。
第十三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四条考核机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第十六条医师认为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机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机构应当予以同意。
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参加考核医师考核周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第十八条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
第四章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第二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第二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一条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考核工作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本办法所称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本办法所称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三十四条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卫生局医防综合股,万安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全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及其考核范围;加强与被委托考核机构的联系,努力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负责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考核机构职责
县医院、中医院成立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专门的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负责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考核细则,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密组织,规范医师考核工作。考核机构应当设立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具体事务工作。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定期考核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按时报送考核相关资料,及时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县行政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均应按照规定接受定期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三、考核机构及考核范围
(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同意339个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批复》(卫医秘[*]952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我县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分别承担我县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机构按照核准的考核类别负责对本机构相应类别医师的定期考核,同时承担我局制定的对其他机构医师考核工作。
1、*县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和全县临床类别、口腔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2、*县中医院负责本院和全县中医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3、全县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二)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三)医师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年度考核相衔接,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职业道德评定,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四)业务水平测评按照医师的级别、类别,结合专业分别组织实施。
业务水平测评分为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及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1、个人述职,提交书面材料;2、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实践技能考核或考试;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4、患者评价或同行评议。
(五)考核机构先对报送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医师再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作出定期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本年度12月至下一年度2月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的对象为:至本年度12月31日,执业注册满两年或考核合格已满两年的医师。
本年度11月30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接受考核医师名单汇总送交相应的考核机构和县卫生局。
本年度12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和本年度业务水平考试范围、大纲,通知至委托考核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所在机构负责将业务水平考试的相关安排通知本机构应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次年1月10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对本机构接受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附件五),并将应接受考核医师《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二份、《医师定期考核档案》(附件一)(首次接受考核医师)一式二份以及其他材料,按照考核名单报送途径报考核机构。
次年2月底前,各考核机构完成定期考核工作,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建立医师考核档案,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至市卫生局医政科。同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各一份,反馈至县卫生局和相关市局发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次年3月10日前,医师所在单位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并将被考核医师《医师执业证书》上报至相应的医师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次年3月20日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医师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记录工作。
次年3月30日前,由我局将本次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上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
(二)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向考核机构送交医师考核材料的同时,提供参加考核医师本周期内存在《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列举情形的相关材料。
(三)医师认为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机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机构应予以同意。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应提前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需提前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通知考核机构和县卫生局。
(五)乡、镇政府所在地卫生院负责通知、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考核评定、签署意见工作。
六、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一般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市级以上各部门的年度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其他的则为一般行为记录。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二)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为:医师先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简易程序为:医师先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所在单位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好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好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
(四)医师考核执行简易程序应有符合条件的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批准。
七、考核结果及记录
(一)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要求),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含助理医师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四)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将医师考核结果记入其《医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由注册机关刻制)。
对考核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其中,因业务水平考核不合格的,应在原考核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因职业道德、工作成绩等原因考核不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安排培训与教育。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和培训期满后,向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再次考核申请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原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由注册机关刻制),允许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八、监督管理
(一)各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定,按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报告考核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委托的考核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相关规定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单位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核机构有违反《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五)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按照《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1 疾控机构的人员管理
疾控卫生实验室主要是由人员、设备、材料以及技术构成的。在实验室中,人员是占了很大的比重,人员的工作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以及对人员技术的要求,都是不可或缺的。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不像设备和材料那样死板,他们是整个实验室中最为耀眼的风景,灵活而充满活力,也是对实验室中的数据和结论最为可靠的保障。因此,对于实验室中人员的管理尤为重要,下文将对实验室中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与业务技能的考核两点进行探讨。
1.1 实验室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
在实验室中,要想得出最为正确的信息资料,人员的职业素质道德的培养是不可或缺的。疾控机构是我国为预防传染病和其他一些慢性疾病所特别建立的机构,实验室人员所交纳的每一份材料,都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实验室人员对待工作的职业道德就变得尤为重要。在为疾控机构实验室进行筛选人员时,首先应当考虑的就是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实验室人员只有在职业道德素质上过关,才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认真负责。疾控机构也应当时常对实验室当中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加强维护实验室声誉的思维想法,彻底遵守实验室的规章条例与疾控机构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够在今后的实验室工作中对任何事都抱持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抵制任何外界的诱惑[1]。
1.2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养与考核
疾控机构实验室人员毋庸置疑是需要充实的知识技能,因为实验室人员出示的每一份报告,每一份数据,都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的,因此疾控机构应当对实验室当中的每一位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技能的培养,实验室人员除了在进入实验室时要有丰厚的知识技能作为铺垫,但在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新的理论与技术的培养,时时刻刻关注医学界最新的科技知识动态,对实验室人员掌握的理论技术知识不断的进行更新,使实验室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水平一直保持在时代最前端。
医疗科技与其他行业相同,不仅需要认真负责的态度,还需要强硬的业务技术理论知识,因此,疾控机构除了常常要为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技能的培训,还需要对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进行定期的考核,借考核的名义让工作人员了解自身的不足,并不断的提升自我的实力。
2 疾控机构实验室中仪器设备的管理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发展,疾控机构实验室除了需要对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培养,还需要对疾控机构的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因为仪器也是提高检测效率与水平的重要条件。
2.1 实验室设备的购置
实验室中的仪器也不是随意购买的,除了需要根据实验室中所进行实验的设备进行购买外,还需根据实验室实际需要以及经费预算等情况合理的制定申购计划。实验室中一般大型的仪器设备进行购置时,是需要由疾控机构实验室的领导进行批准后才能够进行购买,并不是实验室中人员需要,就能够进行购买的。且疾控机构实验室购买设备时,需要进行询价和比价,并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2]。
2.2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装
当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后,应当立即抓紧时间进行验收、组装以及调试,以便在进行调试和安装时遇到问题可以及时进行处理或是换货。这是指一般的小型仪器,一般的大型仪器,实验室人员最好不要自己动手安装,以免造成损害。在大型仪器送来实验室时,应当由专门的管理部门或是由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在设备运达后,应当对企业设备以及其他的资料进行分门别类的进行保存,并建立相关的资料档案,以便实验室人员对仪器在日后进行自我的维修或是日常的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