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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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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整改报告

保密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在当前宏观经济通胀预期增强,特别是粮油食品类价格在高位运行情况下,准确掌握省内粮食库存情况,是落实中央和省控制物价总水平政策要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稳定社会粮情预期,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和地方临时储存粮),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5、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方法

本次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方法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发改办经贸〔2009〕117号)执行。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1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按在地原则,检查工作分为检查准备、企业自查、复查和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20日前,各储备库制定库存检查方案,做好自查准备,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和账务、财务等相关汇总报表,整理粮食实物形态,备齐秤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落实开展检查前的各项事宜。

(二)自查阶段。4月1日前,县粮食局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做好全面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要认真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相关整理工作。

(三)复查阶段。4月15日前,市粮食局将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抽查。省粮食局将按照10~15%的复查比例,将纳入库存检查范围的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以及各方面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作为复点。

同时要做好国家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整改阶段。在粮食库存检查的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落实好粮食库存检查的经费,不得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各县区粮食局要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库存检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自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要由企业法人代表、县粮食局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保密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一、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0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201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

(三)省级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粮食的比例,根据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的实际情况,按占全省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进行安排。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阶段。4月中下旬,国家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对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各地要做好迎查的准备。

(五)汇总上报阶段。企业自查结果按县、市、省的顺序,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的检查结果,报中储粮直属库,同时抄送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之间要搞好配合和衔接,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现象。

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库存检查工作报告及经反复核对无误后的各种报表,于4月15日前报市粮食局。工作报告和报表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本。市粮食局对各地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汇总后,连同库存检查工作报告,于2010年4月25日前上报省粮食局。

(六)整改阶段。4月底前,各地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5月5日前,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向市粮食局报送库存检查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超级秘书网: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中央储备粮轮换汇总表和中央储备粮承储分布登统表,相关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范式参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的附表执行。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为详细掌握省级储备粮的分布和库存管理情况,省粮食局在国家统一规定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储备粮承储情况登统表》及工作底稿等6个表格,各地在本次库存检查工作中,要对省级储备粮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填写。

(三)粮食质量和卫生扦样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将结合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省、市级储备粮质量扦样及检验工作将同本次库存检查一同安排。扦样规则按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有关规定执行,分别由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请各地及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做好配合。县级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工作由各县(市)、矿区自行安排。

保密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guols2010”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第一季度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正常,信息更新总体情况良好。一是及时更新。及时公开要闻、审计业务、党建、文化、学会等方面的信息,第一季度截至目前,通过门户网站各类信息15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70余条。二是及时完善。针对政府网站2020年度检查反馈的问题和我局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努力提升网站质量,确保网站管理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工作。严把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审查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严格按照网站信息采集、编撰、审核、程序来网站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二是持续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测、定期自查的形式,对门户网站和“宜宾审计”微信公众号进行监督管理,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保密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一、整改落实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在整改落实阶段,我们严格按照县委学习活动办公室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安排好自学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交流,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各级党委、政府、工商局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鼓舞大家的工作干劲,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坚定科学发展的理念。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整改问题的关键环节。按照“四个明确、一个承诺”的要求,以学习调研中查找到的问题、分析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思路和措施为依据,对制约工商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8个方面12条具体整改事项,并分清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确定了2项整改重点。为使整改落实方案符合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反复修改,并向县局各股室、基层各分局、所征求意见,保证了整改落实方案的质量。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按要求及时公布印发给了全体干部职工,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为了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按照“三明确”的要求,建立了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分局、所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确定了整改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对每一项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学习调研是基础、分析检查是关键、整改落实是目的。在整改落实阶段,我们以“科学发展见行动”为载体,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执行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办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较大成效。

(五)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从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县委学办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县工商局车辆管理制度》、《*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请销假及考勤办法》、《*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着装规定》、《*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规定》、《*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政治、业务学习规定》、《云南省*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县工商局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9个制度,新制定了《*县工商局公共信息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县工商局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二、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极为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为部署第三阶段工作任务,7月21日,我局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县委熊元德副书记和州委第六指导检查组组长木麟同志《在全县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前阶段工作,对第三阶段工作做了研究部署,活动期间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有关问题,部署活动措施;为深入开展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参加集中学习交流,带头谈体会,讲认识;为研究起草好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党组先后召开了2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保证了整改落实方案质量;为抓好问题的集中整改,班子成员按照整改责任制的分工和要求,积极组织责任股室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能解决的问题马上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争取早日解决。为搞好体制机制建设,班子成员带领责任股室,按照职责分工,逐条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该修订的马上修订,该新建的立即研究制定,在较短的时间内健全完善了各项体制机制,为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今后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组织措施到位。为使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我办严格按照县委学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以突出实践特色为重点,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了周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使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切合实际并符合干部职工的意愿,吸收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各个层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干部个人的整改措施,以及分析检查报告的精髓,还及时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征求意见,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进一步统一了意见,形成了共识,完善了整改落实方案。为切实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和整改落实责任制,明确了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为搞好制度建设,制定了体制机制建设计划,对每一项制度的建设作了分工,提出了进度要求。周密的措施和安排,有序地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保证了活动的健康开展。

(三)工作主动超前。在第三阶段活动中,我局始终注重发挥工作的主动性,超前运作并按时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主动向指导组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指导组请示,并严格按照指导组的指示办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指导组汇报、及时上报指导组要求的各种材料和报表;提前安排每个环节的工作,在做好当前环节工作的同时,提前安排好下一环节的工作,搞好上下环节的衔接,超前运作,争取主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主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查漏补缺,及时纠正活动中的不足。

(四)结合实际紧密。我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中,始终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在抓工作落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方面做好结合的文章,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切实成效。按照省局的“六项重点工作”要求和年初制定的十三项工作目标责任,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做到“常规性工作要有新成效,开拓性工作要有新突破,各项工作要争创一流”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整改落实情况

1、已整改落实的问题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制定了学习教育制度,并认真加强落实,着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实际能力。继续以领导班子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树立良好工商形象,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进一步促进“一岗双责”制落实,以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为目标,着力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增强局领导班子的决策力、感召力和凝聚力,增强各项工作的思维力、创新力和执行力。

(2)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加强对企业监管和服务意识。

制定了具体的市场准入服务方案和措施,对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进行了汇总、统计,强化了市场准入服务指导工作。设身处地地体会和理解有关当事人,与监管服务对象的紧密联系,了解市场主体的所需所求。建立并实施“延时服务制度、预约服务制度、上门服务制度”三个服务制度。

(3)抓工作、促落实,在加强督查上求突破。

已制定巩固、完善、提升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并在红盾信息网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条件、提交材料目录、办理流程信息查询。强化督查意识,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变事后督查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督查。认真贯彻执行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工商”,并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确保“服务效能提升年”目标实现。

2、正在整改落实的问题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诚信市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金顶分局8个目标任务现已完成4个,营盘、通甸、石登3个目标任务现已各完成2个。

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大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制定了“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抓落实,现在进行摸底调查阶段。

(2)搞好服务、促进发展在强化服务经济发展上求突破工作。

完成省局、省个私协分配的帮扶成功创业者、就业者、创业导师库三项指标工作正在进行中,落实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已完成了登记初审阶段工作。

建立了市场监管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深化工商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推进““七农机制”,抓住“准入、监管、执法、保护”四个环节,全面实现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强化了市场准入服务指导,为地方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3)、推进商标战略在驰名商标培育申报和基层工商所开展“一所一标”活动上求突破。

积极开展驰名商标争创,现正在申报1件驰名商标,“一所一标”工作按计划、按措施,每个工商所(分局)帮扶辖区内市场主体申请一件以上注册商标工作目标正处于宣传、指导阶段。

(4)积极维权、促进消费在“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平台”建设上求突破。

健全农村维权网络,在2009年底全县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简称“一会两站”)发展进村、进社区工作,并加强培训指导力度,现已完成金顶、通甸、河西“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其余各乡镇建设正处于筹备工作阶段。

(5)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在工商所(分局)规范化建设上求突破。

加快建设工商所(分局)规范化建设,使全县工商分局(所)逐步达到“执法行为规范、监管制度规范、基础设施规范、队伍管理规范”的规范化建设目标。现营盘、通甸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此项工作预计用用1至2年的时间完成

三、存在问题

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学矛盾突出。由于我局人少、事多,学习实践活动在某些具体细节上还有不到位之处;二是有些涉及推动科学发展的整改措施周期长,一时难以见效;三是由于整改落实阶段时间短、内容多,忙于理论学习多,在联系实际求实效上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保密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动、鼓励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报告与举报奖励制度。对向本单位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向市或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群众按照本办法规定予以奖励。

第一章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向本单位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权向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的可直接向当地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与奖励机制对从业人员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治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将隐患整治情况向隐患报告人反馈同时对隐患报告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按时整治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六条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从业人员的奖励由本单位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向市或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或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并发放奖金。申请内容包括隐患报告人姓名、隐患性质、可能的危害程度、排查整治情况等。

第二章群众向市或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其发现的在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部门举报。

第八条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情况属实且相关职能部门事先并未完全掌握的经查实后按照本办法规定予以奖励。

第九条同一个案件被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对两人(含两人)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个案件进行奖励。

第十条举报奖励的对象为实名举报的自然人。举报人应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并应当将安全生产隐患的地点、时间、性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内容叙述清楚。

第十一条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隐患的检查、处理结果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举报受理单位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情况。工作人员对实名举报置之不理、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或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惩处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公安、监察部门应当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举报资金

设立、发放及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报告、举报受理制度健全报告、举报管理网络公开举报电话、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举报。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隐患报告或举报受理范围为:

(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审查、验收而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

(五)其他危及社会、企业生产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第十五奖励资金设立与管理:

(一)市、县两级政府(含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下同)在本级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安排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所需资金没有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应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奖励资金。

(二)报告与举报奖金实行财政分级负责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人员的奖励资金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人员的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负责;各区市县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人员的奖励资金以及各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人员的奖励资金由各区市县参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三)重大事故、重大隐患、重大违法行为的报告、举报除区市县奖励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可以给予再次奖励。

(四)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从年初开始按季度预拨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款专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末将奖励资金实际发放情况报财政部门每年底向财政部门报告全年发放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隐患报告与举报受理、查处、统计和报告制度。受理安全生产隐患报告与举报后应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报告与举报登记表对安全生产隐患鉴别分类后进行现场查处;或者按照职责和区域分工移交其他部门或区市县查处。查处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报经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解决。被举报隐患的整改措施由隐患存在单位负责落实并在落实后将整改结果上报查处部门。

隐患查处责任部门应将隐患查处结果汇总建档定期公布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