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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以上简单介绍了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和部分的创新业务,其实在现代国际资本市场当中,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已经是日新月异,新的业务品种在不断的涌现,创新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民营经济在我国整个经济构成中所占的地位已越来越重要,民营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细胞”,在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国家税收、吸纳就业、活跃市场和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保障我国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给民营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国保监会也研究了保险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各财险公司开发与之适合的保险产品,提高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水平,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间投资不断加大,民营资本在全社会投资中不断上升。目前,我国民众金融资产已经超过12万亿人民币,如果将其中一部分资金拿出来用于投资,将是一笔数量可观的资本金。所以,应当把这些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一些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大部分是民营的,有的甚至达到了100%,至少80%以上是民营的。
我国加入WTO后,保险业要向外资开放,但同样也要对内资开放,向内资开放的主要形式是吸引民间资本进行投资。保险业一直是国家垄断的,没有向民营经济开放,这种国有垄断的格局,迫切需要保险业的创新,实现保险业的民营化。股份化已成为现代保险公司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保险公司产权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过程进行转让,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
从我国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的历史看,著名的太平保险公司是由民族资本于1929年在上海开办,经过历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著名的华商保险企业同业中之佼佼者。
平安是我国保险业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企业,它有一个比较理想的股权结构,能确保平安真正按照市场化规律运作,为各方股东提供公平对话的平台,而不会因为股权失衡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二、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
资本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地位进一步得到承认,为民营资本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资本市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步伐将加快。当前民营资本受让国有股权的速度明显加快,民营资本大举进入资本市场必将形成潮流。但民营资本进入保险等金融投资领域受到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政策仍然存在;二是保护民间投资的法律规章不健全,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引入民营资本成为我国保险市场产权改革的重要路径选择,民营资本在产权制度上的优势及我国保险业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都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提供了很大的空间。通过股本私募形成的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必将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推动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将极大地推动我国保险企业的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民营资本已大规模的进入资本市场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一般来说有三个好处:一是通过保险业搭建一个平台,在更大的范围内利用资本市场的各种资源;二是进入保险业后将来可能上市,融到更多的资金,也可以套现;三是将金融业作为一个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大企业的发展空间,提高竞争能力。据统计,目前中国的民营资本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4.6%,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对证券公司的控制程度超过13%,控制着中国一半的金融租赁公司。
三、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是完善我国保险体系的选择
我国保险业仍由国有保险公司占据主导地位,200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占全国财产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占寿险市场份额的56%,中国再保险公司则独占国内再保险市场。这表明国有保险公司在整个保险体系中的规模相对过大,保险业市场结构垄断程度太高,现有的保险组织体系与经济的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发生了明显的冲突。与外资及新兴股份制保险公司相比,国有保险公司存有体制落后、机制不活、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发展后劲。
中国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高于其他国家,说明市场基本上属于垄断,即使有中小型保险公司在政策优惠、市场准入等方面也享受同等待遇,整个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也还非常低。新成立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以其快速的发展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对保险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从市场结构上看这种影响还不明显。在国内保险市场不成熟、保险覆盖率很低的情况下,保险市场结构非常集中,竞争性就难以保障。近几年中国保费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率,显示出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而这正是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纷纷涌向保险业的最大动因。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金融业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民营成分较重的平安保险、新华人寿保险和华安保险,占全国保费总收入的23.4%。按民营资本所拥有的公司相应权益算,民营资本保费收入已占保费总收入的7.4%。如果加上民营控股的民生人寿保险公司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民营资本在保险领域的比重应大大高于7.4%。2002年上半年,民生人寿保险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保险公司,在21家股东中,民营企业所占比例超过90%,公司8.3亿元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的比例超过80%。
据悉,目前有20多家新保险公司正申请成立,其中约10家是财产保险公司,另外10多家是人寿保险公司。可能有3家申请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就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为国有保险公司的民营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将成为我国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动保险产权、保险方式、保险技术、保险产品等方面的创新,促进保险业的竞争,改变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增强保险公司的活力,建立完善我国多层次、多类型的保险体系。
四、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市场经济本质的特征是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压力和创新的动力。保险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只有保持合理的市场结构,避免形成高度垄断的局面,保险险种才会增多,社会公众才能得到质优价廉的保险服务,保险效率才会改善和提高。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融资渠道狭窄,私募和合资是主要方式,远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发展壮大的资金要求,影响了保险业务的发展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例如,全球最大的25家保险公司中,任何一家的资产都高出我国保险业的资产总额。
我国加入WTO,应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挑战,除了整合现有中资保险力量,提高中资保险管理水平,保证保险运行质量等措施外,也要给中资保险注入新的发展活力。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可以提高中国保险业的效率,促进保险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保险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担当起推动中资保险发展的重任,提高与外资保险机构竞争的整体实力。同时,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对风险控制会非常关注,这也有利于控制风险,促进我国良好保险市场秩序的建立。
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实行股份公司制,产权明晰且多元化,按《公司法》要求形成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了公司内部各种权、责、利关系,较大程度地调动公司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助于产生较高的创造性,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性。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又能自我约束,不滥用权利而引起财富的损失。这种股份制的公司建立了既激励相容,又能够产生自我约束机制的产权制度,从而建立了其在根本制度上的优势,继而就可以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扩大规模,由小变大。
五、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的有效途径
我国保险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吸引着民营资本,他们正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通过各种途径,尽快进入保险业。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要考虑到我国民营资本的现状,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加快体制改革进程,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的原则,为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不要走以往试点、组建、审批的老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彻底打破经营上的干预,从产权结构和经营制度上充分保证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
(一)参与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参与新设立保险机构是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最主要方式。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改制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上市后,民营资本通过购入其法人股股票而成为上市保险公司的股东。根据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有民生银行、民生证券、民生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东方人寿保险等共12家,占民营资本处于控制地位的金融机构的46%,即民营资本有近一半是通过新设立金融机构进入的。
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控股60%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由国有保险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吸收境内外多个投资人共同设立的保险公司。在这家公司10亿元的资本构成中,既坚持了国有控股,又实现了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股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该公司引进了9家合格的境内外投资者。境外股东包括:亚洲联合企业公司、新鸿基地产保险公司、香港亚洲保险公司、泰国大众保险公司、印度尼西亚保险公司,共占比10%。境内投资者中,民营企业太太药业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认购5000万股,占5%的股份,位列第四大股东。
(二)受让保险公司国有股。保险公司出让部分股权,给了进军保险业的民间资本一个新的机会。从原有的国有股股东手中接纳股权,是大量希望进军保险业的民间资本的路径之一。通过受让股权形式进入保险业的民间资本不仅有平安保险一家,华安保险原股东出售股份时就有民企资本收购了其部分股份。纽约人寿中国区日前预测:没有任何书面规定禁止民企进入中国保险业,现在是民营企业介入保险业的最佳时期。根据《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的企业,其净资产必须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所投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并且禁止以实物或无形资产、银行贷款以及股权置换形式投资。由于政策有对外资参股一家保险公司的全部股权不得超过25%的限制,这给希望进入保险业的大量民营资本带来了机遇。
(三)增资扩股时参股保险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可以成为股东。借现有保险公司增资扩股时机进入保险业,给民间资本带来的机会比较多,因为保监会将明显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而资产规模直接关乎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资本金不足是国内保险业面临的共同问题。除了解决偿付能力不足之外,保险公司需要调整普遍存在的不合理股权结构,同样会给民间资本以极大的机会。开始走向成熟的中小型保险公司正在对股本扩张产生的更大需求,同样足以吸引民间资本涉足。民营企业大连实德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增资扩股中,获得了10%的股权。自此,太保的股权也由20亿股扩大为43亿股,资本实力达到90亿元。
当我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3.5‰佣金成本;二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2‰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于是,在此种体系下,一笔交易的完成所需费用为5.5‰;与国际上佣金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变革趋势相比较,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明显偏高。分析现行税制的特点,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过高的交易成本损害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心,而如我们所知,证券市场是虚拟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对于这个市场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其次,高交易成本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培育;固定的高佣金制度实际上是对目前尚相当落后的证券行业的保护,不利于我国证券业的行业重组和业务创新,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第三,高交易成本阻滞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大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难度;这不仅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影响了现有企业的低成本重组,而且加速了我国资本的外逃。第四,现行税制对交易活动本身征税,而不论该笔交易的盈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常常会起到拉大目前市场上已经十分悬殊的贫富差距的作用,有悖于税收理论中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与现行税制相比较,资本利得税的优越性是比较明显的。
所谓资本利得税,简单而言就是对投资者证券买卖所获取的价差收益(资本利得)征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的印花税,代之以对资本利得征税。在这样的税收体系下,一般能起到“多获利者多交税”的效果,对资本市场的贫富两极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发抑制作用。不仅如此,当市场活跃时,由于获利者的绝对数量和获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税收收入将随之有一个较大的增幅,从而对正日渐升温的市场起到持续自发“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理性的维持和千衡发展的实现;当市场低迷时,获利者给予数量(通常会)下降,但由于做空机制的存在,市场上仍不乏投机获利者,此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机获利空间、减轻(甚至免除)多方税收负担的作用,有利于市场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简言之,资本利得税体系及其内在的自发调节市场起落的机制有利于市场的稳健发展;当然,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也是经常起伏动荡着的,那是因为决定市场升降趋势的因素为数甚多,而税收对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也有其客观上的局限性。另外,资本利得税制度下“多获利者多交税”的具体实施效果比之印花税也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征管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在我国,以资本利得税代替印花税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税种,还具有特别的意义。
如我们所知,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在实际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当大的价格差;并且一级市场资本利得收益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单纯性特点,因此单对一级市场的资本利得征税,不但在现实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对解决目前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将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涨幅在50%以上,则征收资本利得税所得就会超过按10%筹资额减持国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现实意义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一级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所获取的新增收益补充社保基金,就可顺势降低国有股减持售价,从而为有关利益方在定价问题上达成共识创造关键性的条件。其合理性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一、二级市场的割裂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价格水平远高于一级市场,由此造成绝大多数新股上市都有相当可观的涨幅,一些析股的涨幅甚至超过100%,一级市场普遍存在的这种超额收益与其所对应的风险是极不相称的,也是非市场化取向的。从公平税赋的角度看,应该对一级市场存在的这种低风险高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有助于维护投资者财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股暂不流通导致了两个市场的割裂,那么对于由此在一级市场产生的超额收益,理应通过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形式来“弥补”国有股暂不流通的“损失”。在一级市场引入资本利得税不仅是解开国有股流通难题的钥匙,而且它将对整个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它实际上降低了一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对于申购成本很低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征税以后仍然能够保证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对于申购成本较高的融资申购来说,征税将可能使其面临亏损;因此,征税将遏制融资申购行为,提高申购中签率,从而保护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其次,根据所得税制的超额累进原则,对于涨幅过大(往往是小盘股)的还可以在20%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击“恶炒”小盘股的行为,加强价值型投资的市场主导地位。再次,它可以促进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改革,为一、二级市场的接轨创造条件,最后,先行在一级市场试点资本利得税可以为我国全面推行资本利得税政策积累经验;毕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来说新兴证券市场征收印花税,成熟的市场则以所得税为资本市场主体税种;免征印花税、改征资本利得税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日渐成熟日益发展,将成为全球证券交易税制演变的长期趋势;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以资本利得税代替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二级市场推行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分析
尽管单就理论分析,以资本利得税替代印花税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二级市场)的主体税种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观情况看,笔者认为立即推行这一税收体系的替代时机尚未成熟。过去数年中,证券市场对开征资本利得税时有议论,但最后都未能实施,2001年11月间,为扭转股市连续数月的低迷态势,财政部还调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而资本利得税的推行则仍被排除在政府的决策选择之外,足见政府对开征此税的谨慎。就客观情况看,目前在二级市场推行这一税种存在如下困难;
1.技术方面的困难,也即“利润确定”的困难性。是按当笔交易课征或是按当月累计交易所得课征?如果出现当期亏损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进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同时,开征此税需要有先进的税务电子化系统和科学的稽查技术,才能对利润进行及时准确的确定,而目前我国显然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科学技术条件。
2.就监管方面要求看,显然对利得征税有其合理性,但因为利得税远较交易印花税复杂,核算利得困难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开来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税的国家,均对交易的损失补偿作了相应的规定,使得交易所得税是在净所得的基础上进行征收,而这一环节的完善不但需要技术上的配套,同时还需要监管体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资者通过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交易所得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监管机构要想做到这一步,短期内是有一定难度的。
3.开征资本利得税必须充分估计到其对证券市场的冲击力。我国曾于1994年底盛传将开征证券交易税和股票转让所得税,引起轩然大波,股指巨幅震荡。而同期台湾证券市场也因拟开征资本利得税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于台湾证券管理当局不得不宣布无限期搁置对资本利得税的课征。因此在国内设立资本利得税应持相当谨慎的态度,特别是在目前印花税率本已较高的情况下,设立该税种可能会使投资者产生增税的印象,从而引发市场大幅振荡。
摘要:从以往研究看,仅从区别和联系或边界和融合性方面探讨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对两者关系的研究需要从视角上创新。本文在分析会计学与财务学差异性和关联性基础上,引入生态学中的共生理论分析会计学与财务学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由此展开会计学与财务学共生关系现状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共生发展对策。
关键词:会计学;财务学;差异;关联性;共生
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财务学作为独立学科已成为现代经济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分支,会计学与财务学作为平行学科观点也得到认可。然而财务学在我国并不是很重视,财务学(我国又叫财务管理学)的名称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也不像会计学具有专业学术期刊。究其原因,人们对会计学与财务学之间的关系似乎仍然模糊不清,导致了我国的财务学发展远远落后于会计学的发展。国内学者在20 世纪8 0 年代开始就展开关于会计学与财务学间的关系研究。黄寿较早认为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有着不同性质和作用,财务工作是“理财”,而会计工作是“算账”。
乔元芳(19 9 8 )在支持财务与会计并列的基础上,深刻探讨了财务与会计在其对象方面的差异性。余金树(19 9 9 )较早从会计与财务的本质、历史背景、工作业务和目标解释其联系。毕业论文罗帮清(2000)认为财务与会计之间区别、联系、交叉和配合的关系。还有学者从中西方经济、文化、观念差异性分析财务与会计的关系(王远湘,2004;张妙凌,2005等)。 从本质上说,财务是管理资金的活动,会计是对财务活动的反映和记录,两者之间除了业务上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之外,是相互独立的。李心合(2008 )从历史演进、职能、逻辑差异和关联机制等方面重新解读了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差异性分析
(一) 从产生历史条件看会计学与财务学
会计活动源远流长,据会计史学家郭道扬教授考证,会计行为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距今约有十至二三十万年。但会计学产生于15世纪商品经济发达的意大利,其标志是系统介绍了复式簿记基本原理的《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的面世。财务活动的产生是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货币的产生为条件的,距今不过五、六千年的历史财务的产生来源于私有观念的形成,并与资源稀缺相伴随。显然,财务学也不像会计学那样古老,直到19世纪末股份制出现才产生,是以美国格林18 9 2年撰写的《公司财务学》的问世为其标志。虽然财务学的产生比起现代会计学的产生晚了几个世纪,但自财务学产生以来,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已成为现代经济管理活动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分支。
(二) 从发展路径看会计学与财务学
从学科性质上看,会计学学科性质曾有人认为隶属于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但20世纪9 0 年代,我国在指定学校设置专业目录上,将会计学列为管理类学科的二级学科。尽管对此提出了很多质疑,但会计学隶属于管理学得到认可。相比之下,财务学的性质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由于财务管理在专业目录隶属于管理学,随之财务学也被认为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
然而,财务学源于资源稀缺性,注重资本配置效率问题,除了财务管理之外还包括财务经济学。因此,从逻辑一贯性立场看,财务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从发展趋势看,会计是一种国际化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但财务学有所不同。财务学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会计毕业论文范文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的财务研究表明,即使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差异。我国将制度、文化等方面作为财务学内生变量因素进行研究,形成我国特色制度财务学,就是很好的印证。
(三) 从理论体系看会计学与财务学
会计学与财务学诚然是两种不同的学科,使得两者的理论体系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核心问题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同点。从研究对象看,会计学已有向大会计学发展的趋势,对其研究对象必然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但是资金运动仍为主流观点;而财务学发端于资本市场,对资本进行有效配置,因而其对象是资本。从研究内容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学是以财务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为主要基础不断向其他会计领域拓展;财务学是探索资本运营规律,追求资本效率,总结资本运营观念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其内容不仅仅包括传统的财务管理学,还包括研究资本筹措和投放及其配置效率的计量问题的财务经济学。
从研究目标看,会计学一直以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为目标不断进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建设;财务学源于资源稀缺性,必然以实现稀缺资源优化配置为己任。从实践基础看,会计学是对企业这个微观层面资金运动过程进行核算与监督,而财务学既要关注企业自身融资问题,又要考虑资本市场宏观政策。从假设基础看,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会计学是以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分期假设、货币计量假设为研究限定时间和空间范围,而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社会成本为零假设是财务学的假设基础,尽管这些假设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从核心问题上看,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一直是会计学的核心问题,这是因为会计如果无力可靠地确认和计量这些对象,它就不会对其记录和报告,也就达不到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目的。财务学的核心问题是价值创造,其体系设计的出发点就是价值最大化,现代财务学理论和实务的具体形态已是价值资源的开发、配置、利用和转变过程中的价值创造。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关联性分析
(一) 价值成为会计学与财务学的纽带
从历史考察可以发现,财务与会计两者的共同特征都在于对资金运动背后的价值创造过程的管理。只不过会计更为明确的职能在于以确认、计量及报告的手段反映这个价值创造过程的信息,而财务是直接对现金流转形式及其价值的管理。从现代实务看,财政部2007年了39 项企业会计准则和 48 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其突出特征是公允价值的引入。现值一直是财务学的核心概念,现实中财务价值创造与价值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基于“现值”的计量。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就是基于价值的现值会计计量。由此可见,
--> 财务上的“价值”与现实中会计界定的“价值”已无限逼近或相等。
(二) 资本市场促进会计学和财务学发展与完善
资本市场的出现与繁荣和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发展密不可分。资本市场出现以后,企业与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本质变化,资本的种类繁多,资本的价格波动剧烈,剩余索取权的不确定性增加。这时与资本运营有关的财务学知识与技术变得必不可少了,而且随着要素市场的发展,要素资本的流动性增强,以人力资本为首的其他要素资本逐渐有了发言权,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变得复杂了,对资本结构、财务治理、控制权等财务问题研究变得重要起来。资本市场提供的广阔空间和提出的关于管理和信息方面的需求,使会计的作用和效果得以被广泛认知,同时和资本市场完成了会计由簿记向现代会计的转变,并开辟了许多新的子学科和领域,资本市场对监管的需求促进了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使会计宏观管理的职能得到强化。
会计学与财务学关系的新诠释
(一)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共生关系分析
共生理论现象不仅存在于生物界,而且广泛存在于社会体系中。从20世纪50年代之后,在社会、人文、法律等方面的研究中都借鉴和使用了共生理论。其实,会计学与财务学两者之间也是一种共生关系。共生形成的条件为:必须具有在时间和空间联系的独立共生单元,还需要为共生单元形成共生关系提供接触机会的共生界面;共生单元之间必须存在必然物质、能量或信息联系,这种关系表现在共生单元按照某种方式物质、能量或信息的交流;共生单元的同伴选择是有规律的,不是随意的,共生关系的形成是逐渐相互认识和识别的,也会随着环境和时间变化而发生演化。会计学与财务学是有着不同发展路径和不同理论的学科,因而是相互独立的共生单元,资本市场成为会计学与财务学相互交换信息的共生面,而它们的共生关系是在资本市场逐渐认识和识别的,因而会计学与财务学是共生关系。
(二)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共生现状分析
自然界共生有“偏害共生”、“偏利共生”和“非对称互惠共生”、“互惠共生”等多种类型。如袁纯清(19 9 8 )所认为的,共同进化、共同适应、共同发展是共生的深刻本质,共生单元之间的协同与合作,能使彼此间在经历中可以进化到更高层次的状态。会计学与财务学是相互依赖与合作关系的状态,因而最好是一种“互惠共生”的关系。然而从会计学和财务学发展现状看(见图1),它们处于“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中,会计学发展要比财务学的发展完善得多,在某种程度上,财务需要会计提供信息进行资本运行,本身不能脱离会计而存在。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公司会计与公司财务得以发展与完善,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现,政府相关的会计与财务由此而产生,这些方面会计学会计专业毕业论文与财务学有相似的路径。20世纪中叶,顺应社会发展要求,资源会计、环境会计和碳会计应运而生,丰富了会计学领域的发展。然而,财务学至今仍然远离生态中心主义,相关的环境财务问题,并没有得到快速发展。
从行为角度看,行为财务不管在实践还是理论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行为财务成为现代财务学里的显学;行为会计为会计实践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很难断言行为会计已经从传统会计中独立出来。从教育角度看,会计学在教育方面取得丰富成果。自从19 9 8 年教育部明确设立“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国内高校纷纷以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为时尚,然而财务专业的课程设置与会计专业大同小异,没有实质性区别,发展空间可想而知。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会计学与财务学发展处于“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中,不利于两者和谐发展,也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只有“互惠共生”模式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计学要加强行为会计研究。现行财务学模式侧重于经济活动,缺乏对环境资源、环境成本和生态资本的相关资本运作,忽视了环境自身的物质补偿过程和从环境中取得资源或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引致的对环境的补偿责任,导致财务风险加大。因此,财务学应该向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新的财务模式发展。同时,财务学应加强理论框架建设和教育方面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玮,卢兴杰,杨丹.实验研究下的行为财务会计综述[j].会计研究,2011(5)
2.李心合.重新解读财务与会计的关系[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08 (11)
3.李国运.论资本市场与会计的演化关系[j].会计研究,2007(5)
4.成小云.简评“公司财务概念框架轮”[j].会计研究,2011(7)
[关键词]中国资本市场 效率 完全竞争 有效性
一、中国A股市场效率性问题的研究与划分
中国A股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一直是中外金融学学者中最有争议和最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划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 四种类型。 在资源配置的效率上,垄断的程度越高,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越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市场的效率也就越低。从中国A股市场来看,“有形的手”是一种政府变相的垄断措施,如印花税等税收、T+1交易制度、分红制度兑现不兑现等,都对中国A股市场涨跌产生巨大的影响,在获得可能的干预的收益的同时,也付出了牺牲效率的代价。这在我国A股市场表现得最为明显。
二、中国A股市场的效率特征和表现
中国A股市场是中国现实生活中最接近完全竞争的一种市场类型,比如:A股股票的标准化使市场具备了产品的同质性、大量性;A股交易者众多;A股股价信息的流动极为迅速等有利条件; A股资金的流动也具备了实现资源自由流动的条件。由于对中国资本市场的A股交易如T+1制度等或多或少的管制及其交易资金的特殊性,资本流动的不受限制和信息的完全性很难做到,中国A股的自由流动和垄断政策的消除是金融学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对此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效率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思路:萨缪尔逊(1965)做了一些解释。罗伯茨(1967)从信息和价格反应的角度出发,将股市效率划分为弱式有效、半强式有效和强式有效三种形式。他们的解释及其思路在中国A股的市场实践中并不完全适用。因为中国A股市场从设立之初,突出的是为国有企业“脱困”服务,私企股份制企业是很难公平参与中国A股市场上市融资的。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国A股市场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小额投资者的信心;从过去的政策实践来看,中国A股小额投资者亏损累累,没有得到很好的股东权益保护。而从微观角度而言,中国资本市场是否有效与具体的投资策略密切相关,从过来的中国A股投资市场的小额投资者来看,因为中国A股很多股票很少有红利分配,很大一部分小额投资人抱有博取短期差价的投机策略。
三、对我国中国A股市场效率问题的分析和检验
对我国中国资本市场而言,信息和竞争并不是完全的。中国A股市场本身至少存在如下的不完全性:
1﹒大小非:我国存在着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划分,也存在“大小非”问题,导致同股不同权。还有大非流通股和小的非流通股的集中解禁,加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等信息不完全,是影响中国A股信息的不完全性和竞争的不充分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中国A股下跌的重要原因;
2﹒同股不同价:我国A股不同于B股和H股等,同股不同价,外资存在着理论上的套利机会,而且分红数量和分红待遇不同,体现了中国A股市场竞争上的不完全性;
3﹒单边涨跌市场:我国中国资本市场虽然开通了融券业务和股指期权业务,但融券的规模还很小,卖空股指期权还只有大户参与,T+1制度还在,使小额投资者的收益只有在单边行情上涨时才能转化为现实,与公平完全竞争市场模型相距较远;
4﹒“赔钱效应”:A股股市稳定分红,才能树立长期持股信心,由于十年中国A股很多A股多年不分红,甚至亏损,指数上涨幅度几乎为零,“A股赔钱效应”使得很多小额投资者遇到利多消息就蜂拥而上,遇到利空消息则疯狂抛售。
总之,我国的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从效率的角度看,通过都我国中国资本市场效率问题的检验和分析,我国中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是不完全的。因此,提高中国A股市场的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须从改革A股发行机制,改革分红政策等层面来进行完善。例如,在新股申购方面,只要是新股申购,任何申购者都至少中签一个单位;在分红制度建设方面,中国石油分红或中国的银行股的分红,再不分H股、N股或A股,实行红利均分的分红制度。
参考文献:
[1]杨棉之,孙 健,卢闯.集团内部中国资本市场的存在性与效率性[J].会计研究,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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