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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立了以王和平所长为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班子会认真梳理、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整改方案。于9月16日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及自查整改措施,力求通过此次整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深入自查自纠
一是根据整改方案要求,把“任务分解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以科室为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每人写出自查报告;二是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进行调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基本情况,拿出整改措施。通过自查,发现我单位少数执法人员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2、学习氛围不浓。
3、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4、执法力度不大。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坚持执行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不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技能。
(二)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制度,制定“公务活动十条禁令”、“禁酒令”、“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追究制”等,制作“卫生监督员上岗证”,全体执法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多方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服务质量,着眼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正确处理监督与指导,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四)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印发了《济源市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汇编》,制定目标考核责任书,将执法行为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由法制与稽查科组织不定期开展组织纪律、廉洁自律、行政执法行为稽查,凡发现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查处。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使监督执法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五)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坚持开门整治,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发放调查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对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查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整治,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监督所已逐步得到社会的认知。
(六)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应急机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几个月来,共受理各类社会举报投诉110余起,均及时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宜。同时,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入点,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化妆品专项整治、月饼市场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20余次,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五小”专项治理,以彻底改善行业“五小”的卫生管理状况,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餐饮、娱乐消费环境。几个月来,共检查经营户4000余户次,查获没收各类物品150余箱,货值20余万元,当场进行行政处罚313起,罚款15000余元,立案86起,结案76起,罚款62000余元。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办监督发【2020】7号)及全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在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自年初开始开展整顿医疗秩序和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城区及农村集市存在的黑诊所个体游医和有证医疗机构聘用无证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现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如下: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今年以来,我们先后
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余人次,出动车辆
余台次,
共监督户数
户次,监督覆盖率达
100%,共没收药品器
械台(件),收缴罚款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
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
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
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
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2、针对性打击和取缔“黑诊所”。我局集中力量采用摸排和错开工作时间的方式取缔了长年隐蔽在居民区内和执
法部门打游击的地下“黑诊所”并将“黑诊所”的举办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截至2020年9月中旬我县已没有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存在。
3、重点打击有证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个别人员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我科集中力量开展了对有证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个别人员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侥幸心理聘用部分为取得医师资格证或伪造的医师资格证开展诊疗活动并有针对性的选择在下午晚上开展诊疗活动逃避卫生监督执法的打击。为此,我局集中了一个月的时间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效的遏制了有证医疗机构中存在的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
4、根据今年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我局积极主动想办法谋思路主动争取和公安、检察院、街道办、镇政府、药监、乃至各村(居)委会等多部门的配合加强与法院、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多方出击加大打击力度多次联手多家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截至到2020年9月中旬我局已经移送陆良县公安局
起非法行医案件并均抄告陆良县检察院。
5、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
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
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
万余份;
在电视台播放新闻
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
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
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
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打击“两非”舆论氛围,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深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查“两非”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二)重点防控。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和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幅较大的地区、医疗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孕情包保责任。全面落实孕情跟踪服务、终止妊娠审批及孕检、引产、分娩、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1建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建立含有从业人员照片等资料的从业人员信息库。严禁未经许可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个体诊所、社区卫生室开展相关业务。
2严格《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查验制度。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实行统一规定格式、统一编号。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严格审查出具,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核实查验,依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完善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进行定期调查清理。
4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承诺制度。层层开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实施“两非”行为。
(四)健全机制。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长效机制。做好统计监测工作,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要结合实际,为加强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比照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
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获取“两非”案件线索;负责查处实施“两非”行为的育龄妇女和中介人;负责查处计生服务机构的两非”行为;负责向卫生部门通报、移交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两非”行为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负责对计生服务机构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负责对孕情进行清理清查。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节育手术罪等犯罪行为;负责查处弃婴溺婴行为;依法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对线索明确的涉嫌“两非”行为的案件。利用侦察手段联合办案,为有关部门查处“两非”案件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涉嫌“两非”人员以及“两非”案件查处不力、两非”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纪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牵头组织查处涉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两非”案件。
完善相关制度,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对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实名登记、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负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查处医疗保健机构的两非”案件;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涉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组织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
广泛深入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妇联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无证B超窝点等无证经营场所。工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取缔无证诊所。
所属医疗机构及相关场所同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驻黄各部队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1安排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2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集中清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对年以来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反映的引产信息逐一核实比对,对年以来出具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进行清理复核,加强《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管理。对符合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实名化管理。卫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对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年以来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进行清查。药监部门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和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二)综合治理阶段
1整改规范。各地、各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清理清查活动。进一步强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B超备案登记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有奖举报、案件查处、出生实名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
2集中查案。清理清查、群众举报取得线索的基础上。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机构和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干部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开除公职的坚决开除公职,该吊销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销,该给予经济处罚的坚决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案件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起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督查评估阶段
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集中整治“两非”行为的专项行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工作情况,向省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项行动报告,同时召开总结会议,兑现奖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向市政府写出报告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出声势、抓出成效,不走过场。各地成立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人员名单要及时报送至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形成打击“两非”合力。各地、各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攻关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人情案的行为,确保不折不扣的完成目标任务。对跨区域的两非”案件,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证据,实行联防联治,不允许隐瞒线索、各自为阵。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重要案件查处情况,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要加大有奖举报工作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池州市贵池区卫计委关于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贵池区目前有医疗机构379家,全部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前期有12家医疗机构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截止到目前,我所已经对6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60余人次,监督车辆20余辆次。与此同时,我所按规定设计式样与内容统一订制安全就医温馨提醒“1234”宣传海报430张。截止到目前,已经发放380张,辖区内所有诊所、门诊部、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院、市中医院、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至少张贴了一张宣传海报。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发放工作上,由于时间紧而且手册页数较多,我所通过微信、QQ群将手册的内容传达给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以确保辖区医疗机构了解依法执业手册内容。
从阶段性的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医疗机构都能够按要求进行依法执业,但是也存在如处方笺书写不规范、消毒记录登记不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于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我所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查处,截止到目前,共立案查处18起,其中16起已经结案,2起正在执行中,总计罚没款45103元。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严格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到底,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本次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广德县卫健委根据省卫健委党组巡视整改“八个”专项行动和《宣城市卫生计生系统“言行风,重医德”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广德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卫生监督执法局负责具体实施。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对象:截止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餐饮单位共355个(大型餐馆1个,中型餐馆41个,小型餐馆259个,快餐店10家,小吃店17家,各类食堂27家),上半年新增25个,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厨师155人。
(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流通经营户647家(个体642家,企业5家),经营预包装食品617家,经营散装食品26家,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11家,经营乳制品26家(含奶粉),现场制售34家,超市10家。
(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药品零售企业20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4家,医疗机构6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4家。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中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我区于2月份相继下发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2014年3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与区卫生局合署办公调整为单设,核定行政编制3人。同时,报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为确保我局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对全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经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别从区计生系统和卫生系统划转2名工作人员到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截止目标,机构实际到位人员8人(含临时人员1名),市局及区直相关部门(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农林水局)也已相继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将相关职能移交到我局。
(二)以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
上半年,为全力将我区打造成为“食得最安全、吃的最放心”的新城区,全面提升区域竞争能力和美誉度,我区相继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对我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出台了《区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和《区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定》,成立了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
安全放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5月,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动员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做重要讲话,对我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责任人联席会议,并与10多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政府分管领导、社区乡村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三级人员的监管责任,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以强化市场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1、针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广泛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不高等特点,我局从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入手,帮助企业完善规范的食品安全档案,建立规范的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
2、我局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不足、缺少执法装备等困难的情况下,以“节日”食品消费环节市场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执法力量,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对180余家经营户开展了以儿童食品、魔爽烟类食品、不合格奶粉、保健品、违法经营鱼肝油和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的企业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受理回复政协及食品消费投诉4起。同时,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把检点和范围扩展到了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生鲜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
3、上半年,我局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春雷”行动。一是与教育局联手,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车辆9台次,对全区中小学、托幼机构共计22所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2份,并于7个工作日后进行了再复查。二是会同旅游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出动监督车辆6台次,对我区50家旅游景区饭店及接待旅游团餐的饭店进行餐饮许可证、健康证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采购与贮存加工等方面进行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50份。三是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点经营行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对2家无餐饮许可证的进行了现场取缔。
4、今年以来,我局以全面贯彻落实GSP标准为契机、组织专班相继对全区20家药店、8家个体诊所、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个体诊所药品安全”、“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对1家个体诊所经营不规范、7家零售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药品经营不规范、无票据售药零售、药店经营面积不达标等现象下达整改意见书,目前已经落实整改的有6家,有2家正在整改中。
5、积极推行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开展的专项检查结果实行建档管理,对失信或警示等级的企业、故意逃避监管的企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强药品不良发应监测,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建立ADR/MDR报告和监测管理兼职人员,落实4名监测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6、建立健全农村聚餐备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落实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将备案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4月,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到宜都市就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进行了参观学习,拟定了《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文件目前已报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即将出台。该文件下发后,各乡镇(街办)将严格落实以农村土厨师和村干部为执行主体的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做法,规范聚餐备案管理,严格报批手续。
(四)以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为切入点,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
1、严把市场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食品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我局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培训关,组织审批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熟练掌握理论知识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熟练高效的开展许可审批工作;二是严把过程关,现场核查时,严格做到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证要求,对申办单位认真搞好现场核查,对于不达标的单位,耐心细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帮助申办单位达到许可条件。三是严把廉洁关,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着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在现场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把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我局共接收申请资料40份,目前已办结25份,尚有15家企业仍在整改中。
2、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各超市、批发部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批发部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区的10家超市和4家集贸市场已经建立了行业自律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悬挂自律制度;与专营食品经营户和市场业主分别签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责任书。
(五)以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为落脚点,大力提高美誉度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保障省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场馆比赛和全市高、中考、端午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我局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全天候现场监督指导,对活动驻地和赛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供餐食谱制定、食品原材料的选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全面实现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零”投诉。
(六)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为着力点,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一是6月份,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栏、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法》小册子300余册,食品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200多人次。同时,分别对我区的各乡镇街办的食品安全的分管领导、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的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食品安全法专门培训,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在全区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目前街办红光社区和五龙集贸市场两个标准化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三是以平时的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众人参与的打假维权网,人人有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和集贸市场开办者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创新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要。
一是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区、乡(街办)、村三级监管网络。乡镇(街办)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实现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同时,理顺对接电子信息产业园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情况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探索稽查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创新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与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餐饮单位探索视频式、隔断式、透明式、网络式等多种形式,建设“阳光厨房”,解决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堵墙”问题,完善社会公众监督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