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人民法院公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同志工作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努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工作,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曾先后获得××省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省优秀女法官、××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她不舍追寻的法律真义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同志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对法律真义的理解。××曾从事过审判档案管理工作,不论她在什么岗位上,都把公正与为民放在第一位,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时,为了便于档案管理与查询,XX年她负责起草了法院系统电子档案录入方案,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完成了对7万多卷宗电子录入、扫描、建档工作,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走在了文秘杂烩网全市档案管理工作的前列,所在单位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本人被××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XX年,××调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是普通的基层父老乡亲,他们大多生活在法律语境的边缘地带,诉讼也多是离婚、工伤事故、道路交通、邻里纠纷等案件。为了审理好这类案件,她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提高办案的效率,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的方式,为百姓主持公道。另一方面强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意识,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同不赞同、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标准,做到在思想上爱民、行动上亲民、方法上便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XX年她审理了一起长达18年的学生伤害赔偿再审案件,为了调取证据,她三上北京、济南调查相关证据,先后十余次走访当事人,依法判处某学校赔偿当事人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XX年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380件,其中调解结案166件,其办案数量及调解率均居全院同行首位。所审结的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改判和上访缠诉。 XX年荣立个人二等功,XX年被××省妇联、××省高院授予“××省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民法院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引领,扎实开展立案服务、多元解纷、审判辅助等立案工作。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580件(含旧存688件),其中刑事432件、民事4630件、执行3412件、行政审查418件,受理案件数量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十。2020年1-9月份***区人民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共受理各类案件6963件,其中刑事141件、民事4619件、执行2111件、行政审查92件,案件受理数量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一、主要工作
(一)强硬件,诉讼服务“零距离”
2019年我院对立案大厅进行通透式改造,拆除了玻璃隔断,实现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直接交流。在立案大厅内引入导诉机器人为群众提供立案、缴费流程介绍及文书拷贝、案件信息查询、文书样式下载等相关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设置了复印机、传真机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传真服务,设置了叫号机、饮水机、急救箱、报刊架、休息座椅等便民设施,营造温馨诉讼环境,实现诉讼服务“零距离”。
(二)抓标准,立案登记“不走样”
我们认真执行《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登记立案范围、畅通登记立案程序,健全立案配套机制,将当场立、网上立、自主立、就近立作为工作重点。设专人对当事人进行初步接待、分流,引导立案、开庭、咨询、联系法官,并讲解有关程序规定;放置合同、继承、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类案件所需材料告知单,一次性告知诉讼需要的各种材料,便于当事人正确理解登记立案制的各项要求,澄清部分当事人存在的法院实行登记立案制后,立案不需要提供证据的模糊认识;实行立案庭统一邮寄送达,立案后由立案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送达;成立保全组,对诉前、诉中和仲裁申请保全案件进行保全。通过这些严谨、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服务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在严格落实登记立案各项规定的同时,传达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畅网络,立案便捷“不懈怠”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要求关闭了立案大厅。为了开展立案工作,我们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网上咨询和立案。向社会公布了立案值班电话、立案接待人员手机,解答疑问、倾听诉求,在线解决当事人的立案需求。截止我院立案大厅重新开放时止共网络立案2000余件,畅通了立案渠道,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同时我们以解决“异地诉讼难”为目标,以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服务主体、服务事项、服务层级,积极开展跨域立案工作,年初以来,共跨域立案18件。
(四)拓职能,多元解纷“不止步”
为了持续提升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工作水平,我们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加强诉源治理,深化“分裁调审”机制建设。成立速裁团队1个2人,小额速裁团队1个4人,设置了一名专职诉调对接分流员,对进入法院的纠纷进行筛选,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设立律师调解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远程信息中心,设专职调解员14人(其中法律服务中心2人、医疗调解委员会10人、交警事故快赔中心2人);积极与市交警支队、人民调解中心、司法所、街道社区等单位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了全市第一家“道路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建立了医疗纠纷司法确认工作专业合议庭,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使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多元高效解纷的“桥头堡”。
两年来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人大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执行最高院立案登记制各项规定还不彻底、不坚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还处于初始阶段,诉调对接工作开展的面很窄;两个一站式工作推广程度不深、建设的平台不多,平台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等问题,还需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
立案工作是法院的窗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立案质量,强化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诉讼指导。全程全面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做好立案前的诉讼风险提示工作,解释好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对案件有一个正确的法律预判,对诉讼风险有一个理性的思维判断。
二是做好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立案接待人员全面掌握法律规定、证据规则和基础法律关系,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意义、范围、操作流程,确保最高院立案登记制各项规定有效落实、确保立案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与辖区街道、公安、司法、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对接这些单位、部门的解纷力量,建立一体为主,网格覆盖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织密“解纷网”,使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更加丰富,为当事人提供更多 “其他适宜的途径”化解纠纷。
人民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搞好法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是法院的“综合信息库”,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法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而长期以来,法院办公室工作是沿袭过往而落后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因此,如何搞好法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是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院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与上级法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部门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心理学、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战斗力。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够,考核标准不严,奖惩不能到位,这使办公室的管理处于一种时紧时松的紊乱状态。
(五)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六)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法院传统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奖惩,过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视物质激励作用,不注重现代考核奖惩机制,往往以民主测评或者领导带有浓厚主观性的年终总结代替客观的考核,优秀与称职差不多,选拔、晋级、奖惩不与业绩挂钩,不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潜力。
二、加强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 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培训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政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很少对法院办公室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区域性法院之间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从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关、用人关和监督关,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工作情况的汇报
×
妇女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妇女作为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其发展水平和权益实现程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院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工作中,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并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成效。
一、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情况
年我院审理民事案件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件,得到特别保护案件件,占总数的。受理刑事案件件,其中拐编妇女案件件,强迫案件件,虐待妇女案件件。保护妇女案件件,占总数的。
一是设立了妇女维权席,聘请了九台市妇联及乡镇妇联干部名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并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聘书。九台法庭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聘请市、乡妇联名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年,我院聘请人民陪审参加审理有关妇女维权案件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维权作用,切实依法维护和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是通过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妇女人身财产及婚姻家庭合法权益。如我院在审理原告苑宝生与被告李艳红离婚一案中,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意见分岐较大,为了审理好此案,确实体现公正、公平、合法,切实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我院先后公开开庭三次,并在审理中聘请了人民陪审员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在查明事实,双方当庭质证认证的基础上,依法将男女双方共有财产住宅楼判给女方所有,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体现了照顾女方和孩子。在女方处的共同存款万元,由于孩子身体不好,经常打针吃药,法院依法判处照顾女方和孩子万元。再如年,我院受理原告王文财与被告张淑华财产纠纷一案,二当事人已离婚,男方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请求住宅万元和存款款元各分得一半,通过公开审理,合议庭查明,请求住宅万元中,有债务万元,供孩子读书花费万元,但证据不够充分。经过依法公开审理,合议庭认为,债务和花销的万元,虽然证据不够充分,但考虑女方领养孩子的现实,给予认定,其余万元财产平均分割每人分得万元,从照顾妇女儿童的角度出发,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房屋折价款及存款女方给男方退付万元。通过审判工作,我院切实把《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到了实处,做到了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把婚姻离婚案件审理关,依法维护社会的稳定。年,我院审理离婚案件件,其中判决离婚件,调解离婚件,调解率达%依法保障了妇女的婚姻自由和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如原告李桂芳女,诉被告李景军离婚一案,原、被告于年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离婚,于年月日再次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年岁,原告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子由被告自行抚养至其独立生活时止;三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四各自的土地归各自耕种。依法保护了妇女的婚姻自由。同时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我院坚持以调解为主,依法维护社会家庭的稳定,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如在审理原告季某要求与张谋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同意调解,但我院主审此案的合议庭成员,根据当事人言语表情,没有轻意即刻下达调解书,而是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了解到原、被告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一双爱子溺水身亡,使夫妻对生活失去了勇气和信心,随不断产生矛盾和纠纷,被告想离婚后就了去生命,甚至写好了遗书。为此,主审法官多次耐心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一次又一次的找到原告的婆母和被告的妹妹、妹夫一起做工作,最后终于以法官的耐心和热心,化解了矛盾,换回了原、被告重新树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使原、被告重归于好依法维护了家庭的稳定。
四是依法保护离婚案件中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在对土地承包权益的具体分割上,体现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对一般的口粮田、责任田等,根据夫妻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在征求村委会以及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方便生产、方便生活,有利于经济发展、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对家庭承包的大面积土地项目,如水面、滩涂等,在征求发包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双方协商为主,有利于经营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割。协商不成,又难以核价的,采用竞价的方式进行分割,出价高的取得承包权,并给予对方以合理的补偿。做到了切实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是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及拐骗、买卖妇女和违法犯罪行为。在刑事审判中,我院始终坚持“严打”的方针,严格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如我院在审理公诉机关诉王守王守君、李景新拐卖妇女一案中,二被告以打工为名,在山东省临邑县买一名河南省郑州市通许县妇女周某某,领回九台市莽卡乡住在被告王守王守君家,被告王守王守君多次将周某某奸,后又以元钱卖给九台市胡家乡罗古村村民么某赃款被分掉挥霍。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法院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及有关证据证明,二被告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故依法判处王守王守君犯拐卖妇女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判处李景新犯拐卖妇女罪,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通过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严厉打击了罪犯,依法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扩大了法制宣传,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
二、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具体经验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是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刑事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是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处理好家庭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使当事人的纠纷在法院及时解决,是促进人民安定团结,保证辖区社会稳定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开大庭,电视台《法制空间》等栏目就案讲法,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守法意识,使广大妇女群众增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是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措施。“公正与效率”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我院坚持把监督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聘请义务执法监督员,弥补法院监督机制的不足,通过聘请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监督性等特点,推进审判公开,强化审判监督,扩大法制宣传,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正性,切实做到《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法院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使广大妇女更加了解法院,更加懂得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进一步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是处理好农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是切实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体现。首先要提高对维护离婚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妇女的一项最基本、最切身的经济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因此,法院在审理农村离婚案件分割财产过程中,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都应该处理好当事人家庭土地承包问题。
三、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婚姻基础不牢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婚外情、第三者插足、非法姘居等现象的存在,使那些原本婚姻质量较差、家庭基础不稳固的家庭更容易发生暴力行为,一些当事人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从而导致家庭暴力。许多妇女由于缺乏法律观念,自我保护的意识差,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影响,在受到权益被侵害后,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不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致使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呈上升趋势。
二是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配套的比较完善的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在立法上,由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有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三是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许多公民没有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而社会舆论对此也采取宽容态度而未能给予舆论谴责,对施暴者没有威慑作用。
四是当事人自我依法保护观念不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暴力侵害妇女、儿童、老人等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人,可予以行政处罚或民事制裁;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些当事人不能及时自诉,不能及时请求依法保护,导致造成严重的后果。
××五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分割较夫妻其它共同财产的分割涉及面广、周期长,法院审理难度较大,而且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较原则,有个别法官怕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审理时往往回避对土地承包权益的处理。
四、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院刑事执法力度。建国以来,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禁止虐待妇女的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再次重申: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为有效遏止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上升,在刑事审判方面,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加大究追与处罚力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加拿大驻华使馆告,南京大学加拿大留学生MICHAELR?PHILLIPS为向加拿大申请换发新的护照,所填写的表格“代替担保人宣誓书”(DECLARATIONINLIEUOFGUARANTOR)需我公证机关予以公证,请我协助。
据加方规定,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使馆办理换照手续者,均需填写此“宣誓书”并由所在地区官员作证。过去,上海、广州公证处曾为在华的中国血统加拿大籍人办过此种公证。今后,在华加拿大专家、留学生、中国血统加籍人,为换领新护照要求我为其填写的“代替担保人宣誓书”办理公证,可予受理并收费。
该项公证可由另纸作成,证词为:“兹证明×××(姓名)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我面前填写了前面的‘代替担保人宣誓书’并签字”。如有的“宣誓书”是请人代填的,可只证明其本人签字。公证办妥后,与“宣誓书”订在一起,交申请人自己使用,不必送领事司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