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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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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方案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决定成立镇禁止使用硫磺熏制食品(辣椒)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村参与”的办法,由领导小组印发硫磺熏制食品(辣椒)相关通告、宣传单和拟定墙体标语。各村(居)负责在显眼地方张贴通告,对本村(居)涉及种植、加工、收购、销售和村民发放相关宣传单,在显眼位置刷写相关标语,并在标语后写明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安监站牵头,各村(居)召集辣椒种植户、辣椒经纪人、加工户等,召开全镇禁止使用硫磺熏制食品(辣椒)专项整治动员会,使大家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使用硫磺熏制辣椒的危害性、违法性。由领导小组制定责任承诺书,下发各村(居),组织食品(辣椒)收购、加工户、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加工过程中不使用硫磺进行熏制,保证其加工的食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二)自查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

1、由镇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干部走访排查,认真做好辣椒种植户、收购加工户、经纪人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食品(辣椒)收购、加工户台帐。收集、整理好摸底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归档、订册。

2、各村(居)认真配合镇领导小组督促食品(辣椒)收购、加工户办理相关关证照,禁止其在加工过程中不使用硫磺进行熏制。

3、各村(居)要组织人员走访、清查、整治辖区范围内加工、经营、使用硫磺熏制辣椒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巡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0日)

根据各村(居)自查整治和案件排查情况,镇安监站会同派出所、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组建三个重点巡查组分片开展工作,巡查组安排如下:

通过各巡视组集中检查和上报的情况,对违规熏制食品(辣椒)且无证照的辣椒种植、收购、加工户,进行思想教育和法规培训,没收硫磺熏制食品(辣椒),并上报县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坚决打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责任心,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禁止使用硫磺熏制辣椒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2014年3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面落实,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夯实旅游行业的安全基础,实现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局长,副组长由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管科,办公室主任由行管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处理有关举报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处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对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统筹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发展。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认真服从县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积极配合,抓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

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县旅游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所辖单位的员工,充分认识搞好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各单位要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旅游局。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治理整改阶段(7月—11月)

县旅游局联合安监、交通、卫生、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全县旅游企事业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对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的依然发生事故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各单位要对关闭取缔情况、停产停业整顿情况以及企业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汇总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对全县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检查内容

(一)对星级饭店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卫生局、质监局、消防支队配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2、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3、电梯、锅炉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4、酒店消防安全情况等;

5、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生产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二)对旅行社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安监局、交通局配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整治方式、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和集中拉网式检查方式进行,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任务落到实处,不得敷衍了事,更不能留死角。

(二)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重点是育肥期的牛、羊、猪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点、牲畜收购、贩运环节和屠宰场等。

二、目标任务

对牛羊育肥、生猪饲养等规模养殖场户检查率要达到100%,反刍动物牛羊尿样的抽检不得少于10个养殖场户,每个养殖场户抽取10个以上样品,生猪养殖场抽选两个以上,每个育肥猪养殖场户尿样抽检不少于5个样品。同时要加大对流通环节违禁药品的检查力度,每个屠宰场宰前尿检样品不得少于屠宰牲畜总数的10%,收购、贩运环节猪牛羊的尿样抽取每个收购点不少于1个样品,贩运牲畜数量多的尿样抽取比例不少于10%,在专项整治期间,屠宰环节、贩运环节至少抽取三次以上,样品抽取单位先使用试剂盒进行现场初筛,如发现可疑阳性样品,立即送内蒙古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进行确认。

三、整治步骤

(一)组织培训

3月20日至25日,对执法督查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畜牧部门及时采购抽样物品和尿样初筛所需的试剂盒。

(二)监督检查和抽样

3月2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政府和旗畜牧部门与猪牛羊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点、牲畜收购、贩运环节和屠宰场等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并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抽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三)样品处置与案件处理

5月1日至25日,开展样品初筛和定量检测,处理复议和案件工作。

(四)工作总结

5月26日至5月底,对开展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尽快制定行使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突出重点,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1、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级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各生产、销售主体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2、要建立“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值班人,24小时开通联系电话。一旦有案情发生,要保证电话的畅通与信息的及时上报。

3、对于检查出的案件,属本地范围内的要及时登记并立案查处,坚决杜绝“瘦肉精”牲畜流入市场,危害社会。对于跨地区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市政府进行处理。

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畜牧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瘦肉精”等违

品专项整治工作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要切实做好组织、技术和物质保障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和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依法检查,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网吧专项整治,促进我县网吧经营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加强场所安全检查和指导,及时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要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严格查处。

(三)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黑网吧”,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四)严格落实网吧“零点断网”制度。按照《条例》规定认真执行好网吧“零点断网”,坚决查处超时经营行为。

(五)防止不良信息危害。严厉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任务分工

县文广新体、工商、公安、教育、电信、关工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调一致,落实执法责任,组织联合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通报各部门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工作。

(一)县文广新体局

1.检查网吧业主查验进入该场所人员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登记情况。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进行查处,对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对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对在规定营业时间即每天8:00—24:00以外营业的网吧进行查处,对在规定营业时间即每天8:00—24:00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对涂改、出租、出借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变更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查处网吧视频监控和智能软件监察系统未在线运行,查处网吧超时经营行为。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严格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证经营网吧(俗称“黑网吧”)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周边要进行重点查处。

2.联合公安、文广新体、电信管理部门坚决依法没收“黑网吧”经营违法所得,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收缴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停止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不留后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县公安局

1.负责查处利用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

2.加大对违法实名登记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落实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3.加强网吧治安、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利用明火照明或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营业期间封堵或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会同工商、文广新体部门查处“黑网吧”,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四)县电信公司

1.根据文广新体、工商、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立即停止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

2.在每日零时至八时停止各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配合文广新体部门查处超时经营行为。

(五)县教育局

1.加强对校园内上网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加强校园网络建设,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安排好学生健康有益的假期生活。

2.强化对未成年人学生的校纪约束,严格校纪校规,要求未成年人学生不得进入网吧上网。

(六)关工委

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力度。组织网吧义务监督员对各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及网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7日—7月11日)。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协调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文广新体、工商、公安、教育、电信等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予以落实,县电视台游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

(二)清理整治阶段(7月12日—8月10日)。集中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工作任务表统一部署,按照《条例》规定对本区域内网吧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

(三)巩固成果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进行排查;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再进行突击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把治理网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一抓到底。

(二)工商、公安、文广新体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

(三)对“黑网吧”必须坚决取缔,其设备必须没收,严禁罚款后退回;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业主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

(四)对在“黑网吧”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或循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文广新体、工商、公安、教育、电信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整治工作由组长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联合执法。文广新体、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整顿期间特别要对重点地区(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周边)、对全县进行拉网式检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步调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由关工委、文广新体、工商、公安等部门聘请的网吧义务监督员,对各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及网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县文广新体、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文广新体12318、工商12315、公安110),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电视台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跟踪报道,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网吧业主及其行为。

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不松、组织不散、职责不乱、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突出施工现场,查漏补缺;紧盯安全隐患、强化整治,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领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职责分工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的通知》(洞建安〔2014〕1号)、《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洞建安〔2014〕2号)进行。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

(一)主要任务

1.对2013年工程建设领域预防事故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脱节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展开“回头看”,推动事故隐患整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主体展开“回头看”,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主体展开“回头看”,推动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4.对专项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创新的安全监管方式展开“回头看”,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作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准入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安全生产水平是否符合国家、省对其参建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质。

2.从业资格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入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现场执行情况。

4.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5.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环节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6.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专项整治以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回头看”,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检查方式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严格施工现场管控,强化现场技术指导和管理,有效防范脚手架体系及塔吊等起重机械整体坍塌的系统性安全风险。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5月底之前。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各单位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回头看”实施方案书面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至6月。各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各责任主体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责任主体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施工监理企业“回头看”开展情况督查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跟踪督办。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责任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领域和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