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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XXX,现任XX科科长,现就本人在生技科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以下汇报:一年来,在局党委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局工作重点,按时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政策精神,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围绕创一流供电这个中心思想,努力在生产技术管理、电网建设上下功夫。在加强安全管理,优质服务。和各项考核的促进下,圆满完成了二OO三年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我局制定的共同管理目标:
生技科坚持把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工作热情放在首位,从不把政治思想学习作为形式主义来抓,不但坚持了每星期二、五的政治学习制度,按照布置的学习内容组织认真进行学习,每个人都作好了心得笔记和学习感想,并且把学习的结果运用到生产技术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学习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端正了工作态度,提高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保证了全科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发生迟到旷工现象;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任务;自觉遵守法规、法令,没有发生任何违纪现象;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无发生任何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违背的人和事;无发生违犯计划生育现象;上半年完成通讯报导12篇,按局规定篇数完成上半年宣传工作。
二、圆满完成XX科工作目标:
进入20__年以来,我们首先对我局工程安排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分清轻重缓急,工作有重点有重心,把110千伏XX输变电工程、110KVXX电厂配套工程的XXX变电站、XX变电站和110KVXX线、第二期35KV农网建设改造项目和35千伏XX、XX、XX、XX、XXX、XX、XX、XX、XX等变电站的设备工程,站容站貌、主变增容等电网改造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来完成,全年共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成110KVXX变前期准备土建施工协调以及安装协调工作,110KVXX输变电工程是我局今年工作的重点工作,也是省市电业局要求必须按时完成的项目。为了作好这项工作,我们生技科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尽可能压缩前期设计时间,经常与市院设计人员沟通,为下一步施工尽可能争取多余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有工程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并与施工安装单位、设计单位、设备厂家等联系,协商督促解决,有力的促进了工程顺利实施。目前,已完成该工程基础开挖,砼垫层预制,设备招标,图纸会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方面的工作,为惠沟变早日投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完成我局部分输、配电改造工作,由于我局输、变电设备以及站容站貌陈旧,我们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出XX变、XX变土建改造方案,XX新建方案、XX变、XXX增容方案,全市渡夏方案。目前,大部分工程都已实施结束,为我局供电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供电保证。为我局创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3、规划设计和上报第二期35KV农网建设改造项目、第二期35KV农网改造是我局一项重要工作之一,也是XX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科10名成员均参与了该项工作,付出了大量劳动和精力。本次共实施35KV输变电工程7项,完成投资XXXX万元,由于对施工加大了协调力度,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使35KV工程按省市局要求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市局组织的初步验收,受到了市局验收人员的好评。
4、根据省市局领导安排和农网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第三期城网工程进行了勘测、设计。目前,已完成整个城区的负荷调查、预测。中低压电网的规划,配电变压器的位置选择,短路电流计算,无功补偿、图纸绘制框架设计、汇总项目选择等工作。
5、为配合路网和城区嵩山大道改造,先后制订了XX公路两侧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和XX道路两侧电力线路改迁计划。
6、完成我市变电站一次系统图绘制和保护方案的计算工作。
7、在非典防治工作方面,我们按照局要求,坚持作到一天四签到,天天量体温,杜绝了非典源的传播途径。
8、完成电网安全度夏高峰负荷调整方案的制订工作。
9、完成电网应急措施制订工作。
10、完成了新增变电布点35KVXX变电站的可研、初设、施设工作。
11、完成XXX变电站的扩建开工准备工作。
12、根据局安全风暴会议精神完成了输电线路缺陷处理的方案制订工作。
13、完成东、西区电网优化方案编设工作。
14、完成XX电厂接入系统110KV音纸线路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
15、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临时性的任务。
三、廉洁自律方面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对职工进行廉洁方面的教育,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在我科发生,无发生任何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违背的人和事,无发生违纪现象。
四、团结方面
由于近几年来生技科的工作量大,设计、绘制图纸量大,经常加班加点,不分白天昼夜,全体同志不但没有怨气,而是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全体职工从未发生争吵现象,真正形成了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格的的良好局面。
回首2014年:
一、主要负责的日常工作任务
(1)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一年来,公司共出台了包括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员工管理、档案管理等八个方面近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是公司经济管理的重点之一
(2)企业品牌建设
品牌是消费者对产品或企业的信赖与忠诚,而且是长期与持久的信赖与忠诚。品牌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树一帜,也是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未来长期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法宝就是品牌。
(3)工程管理方面
通过工程部全体的努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各专项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区域内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4)物业管理方面
物业公司紧跟公司发展的节拍,不断吸收和借鉴物业管理行业精华和成功经验,专业服务水平和内部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高。现在,物业公司各班组已初步形成依章办事,遵守公司规章纪律和客户服务程序的良好风气,各项工作基本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记录可查
(5)员工培训方面
公司在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素质上和内部管理水平上做了不少努力,持续进行各种的员工培训,通过学习,全体员工的工作意识与服务技巧有了较大的提高,专业素质得到加强。
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
在这一年里,经过全体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使我们公司的知名度,在市场上被越来越多的客户所认识,优质的产品加上优良的产品品质获得了客户一致好评,也取得了宝贵的销售经验和一些成功的客户案例。这是我认为我们做的比较好的方面,但是在其它工作中我们做法还存在很大的问题。
下面是我们公司2014年总的销售情况:
从销售业绩上来看,我们的工作是做的不够好。客观因素例如:产品品牌众多,很多产品由于比较早的进入市场,导致产品价格混乱,但是虽然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多多少少会影响到业绩,但是我们在工作中的其他一些做法也大有问题,主要表现在:
(1)销售工作最基本的客户访问量太少
从市场部得到的客户访问量的记录总结: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我们基本的访问客户工作没有做好
(2)沟通不够深入
销售人员在于客户沟通过程中,不能把公司产品,企业文化十分清晰地传达给客户,了解客户的真实想法和意图。对客户的某些建议不能迅速作出反应,不能及时了解客户对我们产品的接受程度。
(3)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详细计划
销售人员没有养成一个写工作总结和计划的习惯,销售工作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从而引发销售工作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工作时间没有合理的分配,工作局面混乱等现象出现
(4)新业务的开拓力度不够
业务增长小,也别业务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计划性不强,业务能有待提高。
展望2015
2015年里,望大家恪守以往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工作方法,改善2014年的不足,互勉互励,有则加勉,无则改之。以全新的面貌,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让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特在此列出如下的2015年工作计划
(1)明年,我公司将相继在杭州和无锡增建两个办事处,此举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我公司知名度,扩展现有市场空间,壮大公司现有规模。
(2)明年7月份要在江西开始建造花园式的工业园区,主要是注塑加工;肯定了我们公司的专业技能。
(3)在2015年,为更改好的激发员工积极性和保障员工福利,我公司将会完善公司体系加大员工保险制度。比如我们将会将车连进行统一的改革,以及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
(4)积极创新、加大力度开拓营销市场在明年,我们将会本着“全行抓营销、全员抓营销”的经营理念,上下齐心,积极创新。进一步的健全营销体系、优化客户结构、完善激励机制、加强风险控制,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保持竞争优势
(5)在明年,我公司将会和全球500强之列的ABB公司进行合作,这次合作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在同行中的形象,声望,肯定我们公司的实力。希望大家团结一心,取得这次合作的胜利。
一、原实验失败原因
1.实验材料准备不充分
(1)在新课程中,该实验安排在12月份至次年1月份。由于洋葱根尖是较理想的实验材料,但是天气寒冷,根尖的培养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此时的生根率不高,如果不准备充足的根尖,往往会出现实验材料不足而无法开展实验的情况。
(2)由于洋葱根尖的有丝分裂活跃时期在根长约5cm时,上午10:00至下午2:00。不可能所有班级都在这段时间进行实验。因为按照教材上讲的用鲜活材料做实验,学生不可能都取到处在细胞有丝分裂最活跃时期的根尖,所以会影响实验效果。
2.教材要求剪取2~3mm根尖进行解离
由于根尖太小,解离后又很滑,因此不容易用镊子取出,即使取出解离酥软的根尖,也容易把根尖破坏。此外,在染色时又会出现根尖太短的现象,它浸没在染液中很难找到,更难取出。
3.教材要求将材料在清水培养皿中漂洗10min
由于实验时间太长,要完成实验时间很紧张。
4.根据教材要求制作的装片效果差
(1)“用镊子弄碎洋葱根尖”,这样制成的装片会出现根冠细胞、生长点细胞、生长区细胞杂乱排列重叠严重的现象,不利于学生观察。
(2)教材描述:“在装片的盖玻片上再加一片载玻片,然后轻压。”这样操作会出现压片后拿去载玻片时带起盖玻片的现象,破坏临时装片,导致实验失败。
二、改进方法
1.材料准备
避开寒冷,在天气温暖的时候培养根尖。此时的洋葱生根率高,根生长旺盛。待根长到约5cm时,在上午10:00至下午2:00剪取健壮的根2~3cm进行固定,以便随时取用。操作如下:将剪好的根尖放在固定液中(固定液的配制:一份冰醋酸+3份95%酒精)15~30min,再取出放入70%酒精中保存。由于固定好的根尖都处在有丝分裂最活跃时期,不仅是做装片的理想材料,还可以根据需求量来准备根尖。
2.解离
取固定好的洋葱根,将有生长点的一端放在解离液中,另一端架在装解离液的培养皿沿上,充分解离3~5min。
3.漂洗
待根尖酥软后,用镊子夹住没有解离的一端取出,用细流水漂洗解离端约2~3min。
4.染色
将漂洗后的根尖用吸水纸吸去表面的水,把解离过的一端放进盛有质量浓度为0.01g/mL的龙胆紫溶液的培养皿中,另一端置于培养皿沿上,染色3~4min。如果染色剂质量浓度大或染色时间长,就会出现染色过深的现象,从而影响观察。
5.制片
用镊子将染色后的根尖取出,用吸水纸吸去根尖上的多余染液,再用剪刀剪取处理端的根尖2~3mm,放于载玻片上,加一滴清水,盖上盖玻片,再在盖玻片上盖一层有载玻片大小的吸水纸,最后在吸水纸上加一片载玻片,垂直用力压载玻片,力求一次成功,使材料成云雾状,此时细胞分散开来。当取下上层的载玻片及吸水纸时,不仅不会带起临时装片的盖玻片,而且装片的观察效果很理想。
为适应推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现予,自之日起施行。1999年6月15日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修订)》(证监法律字[1999]2号)同时废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章、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制作工作底稿。本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供适当的补充法律意见。
第三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
第四条、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五条、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第六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本规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人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发表法律意见。
第七条、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八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第九条、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二名以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第十条、发行人申请文件报送后,律师应关注申请文件的任何修改和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也有义务及时通知律师。上述变动和意见如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有影响的,律师应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如有保留意见,应明确说明。在此基础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承诺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审慎审阅,并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概要中发表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
前款所称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为证券发行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第十四条、律师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质量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工作底稿的正式文本应由两名以上律师签名,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其内容应真实、完整、记录清晰,并标明索引编号及顺序号码。
第十六条、工作底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律师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制作项目的时间或期间、工作量统计。
(二)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其操作程序的记录。
(三)与发行人(包括发起人)设立及历史沿革有关的资料,如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四)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
(五)与发行人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发行人提供资料的检查、调查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勘察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
(六)发行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
(七)对保留意见及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
(八)其他与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的重要资料。
上述资料应注明来源。凡涉及律师向有关当事人调查所作的记录,应由当事人和律师本人签名。
第十七条、工作底稿由制作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保存,保存期限至少7年。中国证监会根据需要可随时调阅、检查工作底稿。
第二章、法律意见书的必备内容第十八条、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律师应声明的事项第十九条、律师应承诺已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第二十条、律师应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第二十一条、律师应承诺同意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律师应承诺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律师应对有关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第二十三条、律师可作出其他适当声明,但不得做出违反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免责声明。
第二节法律意见书正文第二十四条、律师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下列(包括但不限于)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六)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如有)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二十三)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三节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五条、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六条、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及其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
第三章、律师工作报告的必备内容
第二十七条、律师工作报告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律师工作报告引言
第二十八条、简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及时间、业务范围、证券执业律师人数、本次签名律师的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其主要经历、联系方式等。
第二十九条、说明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相互沟通的情况,对发行人提供材料的查验、走访、谈话记录、现场勘查记录、查阅文件的情况,以及工作时间等。
第二节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第三十条、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股东大会是否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发行上市的决议。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三)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发行上市事宜,上述授权范围、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十一条、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是否具有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是否依法有效存续,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发行人是否有终止的情形出现。
第三十二条、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分别就不同类别或特征的发行人,对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条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定的改制重组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业务是否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二)发行人的资产是否独立完整。
(三)如发行人属于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四)发行人的人员是否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是否独立。
(六)发行人的财务是否独立。
(七)概括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第三十五条、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一)发起人或股东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否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四)若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应说明发起人是否已通过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取得了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已征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对其原有债务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若发起人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是否已征得该企业其他出资人的同意,并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六)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是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发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第三十六条、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是否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是否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起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如存在,说明质押的合法性及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三十七条、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是否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如存在,应说明其经营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的业务是否变更过,如变更过,应说明具体情况及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突出。
(五)发行人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第三十八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是否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关联方,如存在,说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如存在,应说明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对比重。
(三)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若上述关联交易的一方是发行人股东,还需说明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五)发行人是否在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六)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如存在,说明同业竞争的性质。
(七)有关方面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八)发行人是否对有关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以及有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如存在,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第三十九条、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拥有房产的情况。
(二)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三)发行人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
(四)上述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如有,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五)发行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说明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六)发行人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七)发行人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如有,应说明租赁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十条、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如有风险和纠纷,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二)上述合同的主体是否变更为发行人,合同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如有,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四)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有无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如有,应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二)发行人是否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如拟进行,应说明其方式和法律依据,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是否对发行人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及本规定的有关内容产生实质性影响。
第四十二条、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或章程草案的制定及近三年的修改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
(二)发行人的章程或章程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章程或章程草案是否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或修订。如无法执行有关规定的,应说明理由。发行人已在香港或境外上市的,应说明是否符合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是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是否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第四十四条、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人员在近三年尤其是企业发行上市前一年是否发生过变化,若存在,应说明这种变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发行人是否设立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发行人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近三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权部门是否出具意见。
(二)近三年是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三)发行人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近三年是否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第四十七条、发行人募股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募股资金用于哪些项目,是否需要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授权。如需要,应说明是否已经得到批准或授权。
(二)若上述项目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应说明是否已依法订立相关的合同,这些项目是否会导致同业竞争。
(三)如发行人是增资发行的,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发行人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应说明该改变是否依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第四十八条、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是否一致。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第四十九条、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5%)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存在,应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二)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存在,应说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如上述案件存在,还应对案件的简要情况作出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该案件的法院名称、提起诉讼的日期、诉讼的当事人和人、案由、诉讼请求、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等)。
第五十条、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
(一)公司设立及内部职工股的设置是否得到合法批准。
(二)内部职工股是否按批准的比例、范围及方式发行。
(三)内部职工股首次及历次托管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绩效经理人概述
1.1绩效经理人的定义
绩效经理人由国家电网公司创建并广泛应用,是指识别、衡量以及开发员工和团队绩效,并通过观察、辅导、反馈以及提供资源,使员工能力素养持续提升的直线经理人。对A公司而言,绩效经理人指公司所属各级组织(公司本部、基层单位所属部门和班组)负责人。
1.2绩效经理人的行为特征
绩效管理人是推动绩效管理实施的中坚力量,既对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又对下属员工的绩效提高负责,确保公司整体绩效目标与员工个人绩效目相一致,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提升绩效经理人的能力素质及工作热情,对企业战略目标落实和员工队伍建设至关重要。根据绩效经理人的具体工作,可将其职责归纳提炼为以下六个方面,分别是目标制定、沟通辅导、过程管控、绩效评估、结果反馈和员工培养。笔者认为优秀的绩效经理人应具备以下行为特征:
在目标制定方面:具有全局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能够兼顾公司业绩目标和员工个人成长,科学制定部门和员工绩效计划。
在过程管控方面:能够知人善任,向员工合理配置资源并适当授权,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对工作任务过程中关键节点有效把控,及时纠偏。
在绩效评估方面: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制定员工考评规则,依据个人业绩和贡献度对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热情与动力。
在结果反馈方面:及时向员工反馈绩效考评结果,就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表现与员工进行沟通并提出改进意见。
在员工培养方面:具有员工“成长导师”理念,将员工工作任务和个人成长目标都作为自己应思考的问题,乐于与员工沟通交流,帮助员工分析成长目标和路径。
在沟通辅导方面:能够关注员工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采用恰当的方式与员工进行沟通,主动答疑解惑,帮助员工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在提出要求的时候耐心听取员工建议。
2.建立评估体系
鉴于绩效经理人的以上特征及绩效管理面临的新挑战,笔者以促进公司发展、帮助员工成长为导向,以推进“绩效评价向绩效管理、绩效沟通向绩效辅导”转变为目标,围绕绩效经理人履职“行为转变”这一着力点,建立了全新的绩效评估体系,共包含“一三六”绩效评估模型、调研问卷两大部分。通过实施测评,一方面深化公司各级绩效经理人履职评估的认识,发挥核心主导作用,提升公司绩效管理整体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广大员工对绩效管理的思想认知,激发动力与自尊,培养意识和责任,打造一支努力担当、能力胜任、高效协同且得到充分授权的员工队伍。
2.1“一三六”绩效评估模型
所谓“一三六”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评估模型(见图1)是指“一个目标、三级行为、六项职责”,即以评选优秀绩效经理人并提出反馈为目标,设立三级绩效行?槠拦捞逑担?考察绩效经理人在六大项核心职责的履职成效差异。
三级绩效行为评估体系(见图2)是基于绩效经理人的职责,对其行为特征进行归类分级,形成一套行为特征评估体系。以总体履职行为作为一级行为特征,以六大核心职责作为二级行为特征,以六大核心职责的细分职责作为三级行为特征,全面、系统地考察绩效经理人的履职成效。
2.2设置调研问卷
在确定三级绩效行为评估体系后,需要依据第三级行为特征,进行具体题库的设计。在此过程中,一是要做到评估点的全覆盖,确保各行为特征与测评题目对应关系。二是明确每道题中的各选项的分值。
目前,依据已有的16项三级行为特征,共设计了50道题目。考核者可根据阶段考核的不同侧重点,对题库内的题目进行差异化组合,形成具有针对性内容和不同测评路径(如自评与他评)的调研问卷。
3.实证研究
3.1调研实施概况
A公司针对本阶段重点考察的九项三级绩效行为,从题库中有选择地抽取了12个题目,形成本轮测评的问卷(满分100分),以公司本部为试点,开展了2017年度第一次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测评。本次测评覆盖22个部门,目标对象共62人,其中部门正职22人,部门副职40人。测评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部门正副职分别填报自评问卷,进行自我评价;副职以下员工填报他评问卷,对部门正副职履职成效进行评价。据统计,本次测评共发放1040份问卷,收回1040份,其中自评64份,他评986份,问卷100%收回,经过效度、信度检验,数据有效可用。
3.2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数据分析
本文从整体履职成效差异、三级绩效行为履职成效差异、正副职履职成效差异、认知差异四个维度,对绩效经理人的履职成效进行分析。
3.2.1 整体履职成效差异
据统计,本次测评最高分为92.70;最低分为70.33;平均分为85.50。其中,履职优秀(90-100分(含))的绩效经理人共9人,占比15%;履职良好(80-90分(含))的绩效经理人共58人,占比77%;履职不甚理想(70-80分(含))的绩效经理人共5人,占比8%;履职不合格(60-70分(含))的0人。
3.2.2 三级绩效行为履职成效差异
据统计,九项三级绩效行为的整体平均得分为6.83。其中,沟通效果、适当授权、公平公正、知人善任等各项职责的平均得分高于整体职责平均得分,表明绩效经理人在这些职责方面履职优异,需进一步保持。科学决策、辅导帮助、绩效反馈、答疑解惑、培养提升等各项职责的平均得分低于整体职责平均得分,表明绩效经理人在这些职责方面履职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进一步改进。
3.2.3 部门正副职履职成效差异
在整体履职成效方面,部门正职的平均得分为86.27,副职的平均得分为85.07,表明部门正职的履职成效整体优于部门副职。其中,部门正职在科学决策、适当授权、公平公正、科学决策、绩效反馈、辅导帮助、答疑解惑、培养提升等职责上,履职优于部门副职;在知人善任方面履职略逊于副职。
3.2.4 认知差异
所谓的认知差异是指部门正副职自评得分与员工他评得分之间的差值。认知差异可用来分析绩效经理人与员工之间的认知是否一致。
据统计,部门正职认知差异较大的职责为培养提升、辅导帮助,反映出正职仍普遍仅仅关注部门业绩,未牢固树立员工“成长导师”意识,对员工个人能力和成长需求认知不足,仍需在这两项职责上力求认知提升,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部门副职认知差异较大的职责为绩效反馈、辅导帮助。反映出副职与员工的沟通更多停留于简单告知考核结果和工作方法,而缺少对于开拓思路和提升工作技能的辅导。部门副职仍需在这两项职责上力求进步,更好地履行职责。
3.3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经过数据分析,本次测评共筛选出9位优秀绩效经理人,他们能较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同时,也发现绩效经理人在科学决策、辅导帮助、绩效反馈、答疑解惑、培养提升等职责方面普遍存在履职不足的现象。
由此,我??制定了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测评个人报告,对其总分排名、履职有待提升的职责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以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具体的改进措施包括:
在制定员工个人成长目标与安排工作时,您应科学考察员工能力,兼顾部门业绩目标和员工个人成长需求,在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您应主动关注员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重点环节主动耐心辅导和帮助指导,不仅进行思路性讲解和启发,还应对当前问题告知具体的解决措施,帮助员工提升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在管控任务进程时,您应适当、合理授权,但兼顾关注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以突出重点的过程管控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在开展绩效评估时,您应根据事先公开的考评规则,按照员工的业绩情况、对部门贡献度以及个人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情况,公正确定考核结果并主动向员工进行反馈,对存在问题进行辅导,并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明确的改进计划。
在帮助员工成长方面,您应牢固树立员工“成长导师”意识,将帮助员工确定成长目标和路径作为自己的履职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修正沟通辅导方式,采用适于员工接受的方式推进双向沟通。
在修正认知差异方面,您应进一步加强与部门员工沟通,了解员工的期望,实现双方对履职标准及要求上的认识一致,提升行动协同性,将绩效管理执行更加到位。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