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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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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范文第1篇

(一)幼儿教育机构

幼儿教育机构的形式多样,主要是服务于0~6岁幼儿的保育教育机构。多指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胎教学校等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进行相应教育指导的机构。农村幼儿教育机构有其自身历史性,不仅包括幼儿园,还有与小学一体化的衔接班,乡镇中心学校幼儿教育教研机构,社区幼儿教育服务机构,妇联、企事业单位等。本文主要从幼儿园、城镇社区教育两个角度来解读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

(二)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一般是指由家庭以外的社会机构组织的,以家长为对象,以提高广大家长的教育素质、改善家长的教育行为为目标,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过程。[4]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体现出自身的教育特点与教育素养,它不仅包含教育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学习相应的教育技巧,以及与幼儿交流沟通的教育艺术。农村幼儿家长在育儿理念上更秉承传统的幼儿园教育方式,以及老人看护的教育形式,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幼儿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发展。总之,农村幼儿家长教育意识的萌发,教育理论与实践水平的提升,还需要农村幼儿教育机构进行必要的指导。在国家重视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积极向小型单元的家庭教育倾斜,将会给农村幼儿教育带来帮助。

二、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存在的问题

农村幼儿家庭教育中的家庭环境、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观念,家庭的教育行为、内容以及家庭结构中的关系、社区教育机构的影响、家园互助行动等多方面的因素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是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所要解决的范畴。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可以更好地探索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途径。

(一)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现状

家庭教育实施的关键因素要放在家长的素质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幼儿家长的文化水平也逐渐提高,他们越来越重视教育对孩子的影响。从意识层面角度都愿意接受先进的育儿理念,以更好地指导幼儿的教育。但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教育困惑,不知道从何入手。家庭的收入也是影响家庭教育的有效变量。农村幼儿家长无论收入高低,都会在物质层面尽量满足子女的需要,而缺少精神上的关怀。收入的高低会决定教育的投入,但对教育的投入高并不意味着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所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势在必行,适度的投入,获得有效的回报。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农村幼儿家长,他们的职业也决定了对幼儿教育指导的局限性。因为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因素,很难有固定的时间与幼儿进行沟通和交流。所以幼儿教育机构进驻幼儿家庭中进行实践指导会更好地服务父母,提供育儿理念,提升育儿意识。

(二)农村幼儿家庭结构的关系

农村幼儿家庭结构关系中分为两大结构,一个是两代的亲子关系,一个是三代的三世同堂。两代的亲子关系中,农村的大多数家庭以两个孩子为主要结构。农村幼儿父母与子女关系融洽,但因为父母自身素质或劳动时间过长等方面的原因,会出现无暇或无意识顾及孩子的情绪情感变化、良好习惯和性格的培养等方面的问题,不懂得怎样疏导孩子的心理问题,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等。尤其两个子女的家庭,教育负担过重,会忽视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

(三)农村幼儿教育机构的影响

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幼儿教育机构在国家资金和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已经有了显著的提升。从幼儿园到乡镇中心幼儿教育教研机构,从小学内部的衔接班(学前班)到社区教育机构,都为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进行服务。因为地域方面的因素,农村的幼儿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家庭教育的发展更是被忽略。只有各个机构以发展幼儿教育为己任,在分析幼儿园外部因素问题的同时,重视对家庭教育内部机制问题的探索,认真研究,积极实践,派专业人才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才能促进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进步。

三、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途径

《纲要》中明确地提出:“家庭是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当前家庭教育的内容由健康教育、认知教育、品行教育和审美教育构成,[5]幼儿园和社区等幼儿教育机构以此为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寻找最有效的途径对幼儿家庭进行教育指导。

(一)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途径

农村幼儿园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力量,它具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丰富多彩的指导策略,形式多样的指导方式。而且国家对农村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支持,通过对幼儿师资的相关培训,使教师吸收了很多优质的育儿理念,可以把当前的家庭教育内容,教育理念以及教育方法通过有效途径输送给幼儿家长,提高他们的育儿能力。

1.建立沟通渠道

农村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不仅仅限于早晚接送幼儿,而需要建立多种多样的沟通途径。家访和家长约谈是最行之有效的途径,通过此种方式教师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家长的幼儿经验,针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问题,给予指导。班级QQ群、微信群的建立,可以随时接受家长传递的困惑性信息,并能够进行及时的解决。家长的调查问卷和致家长的一封信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发现家长在家庭教育的难题,进行必要指导。因为地处农村地区,很多幼儿都是由老人来照顾,家长与父母的沟通和交流成为了难题。但多种沟通渠道的建立,可以间接的对父母进行必要的指导。

2.搭建互动平台

互动平台的搭建可以给家长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增长教育理念的平台。最直接的途径是新生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幼儿的年龄特点,思维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一些良好习惯的养成等知识。家长学校可以邀请相关的专业人才进园为家长提供育儿知识,例如乡镇的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讲解幼儿的饮食营养等方面的知识。条件和设施略好的农村幼儿园,可以建立育儿互动平台,可以让家长在平台上提出问题,参与讨论,最后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参与开放活动

农村的家长开放日不能只是形式性的参与,而需要家长通过观察了解幼儿园来建立对幼儿的关注,和其他的家长进行育儿经验的交流。以家长学校为主要途径的开放活动,要有计划的组织家长进行系统家教知识的讲授,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同时幼儿园也要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不仅及时解决家长的教育困惑,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幼儿园出谋献策,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二)社区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渠道

城镇化发展的进程必然导致社会结构的变化,城镇社区的出现与逐步的发展完善正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社区的发展逐渐被认可,其前提需要农村社区发展的整体与全面,以及格式布局的合理性。社区中对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值得期待。但城镇社区作为幼儿学习生活的主要环境,幼儿通过社区获得知识、掌握技巧、培养健康的体魄已经成为必需。社区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地服务于本区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

1.联合辖区资源,进行育儿专项指导

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离不开社区的扶持。社区可以充分利用本辖区的有效资源,进行育儿的专项指导。例如,可以利用辖区内的医院,邀请相关医生为家长讲解卫生保健的常识,补充家长在幼儿健康教育方面的不足。也可以邀请当地的广播、电视台,录制相关的育儿采风,增补家长幼儿美育教育的知识。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有村官大学生的社区,可以邀请为本辖区的家长讲解育儿品行和认知教育方面的知识,增加知识,拓展视野。

2.根据不同需求,开展育儿沙龙活动

城镇社区和城市社区对家庭教育指导的价值同样重要。根据本辖区家庭的不同需要,城镇社区也应该定期为家长举办育儿沙龙活动。可以邀请幼儿园的园长与老师向家长介绍幼儿入园认知学习的重要性问题,幼儿良好习惯养成以及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育儿方法等问题。还可以邀请乡镇中心学校的教育教研员讲解国家对幼儿教育政策的倾斜,幼儿教育发展的价值和意义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农村幼儿家长重视育儿教育的意识,补充育儿知识的理念,从根本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幼儿发展的巨大影响,为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争取政府资金,完善育儿资源建设

社区的资源应该是丰富多样的。城镇社区还在稳步建设中,必然会存在缺少资源的问题,尤其是教育资源。国家对农村幼儿教育给予重点的鼓励和扶持,那么城镇社区应该积极做出本辖区育儿指导教育方面的计划与预算,争取获得政府资金的支持。城镇社区需要建立教育图书馆,采买书籍要包含幼儿家长的育儿知识与经验的书籍。有条件的社区还应建立阅览室和放映室,在休闲时,可以组织家长到阅览室阅读书籍,到放映室观看科学育儿知识的视频。同时,城镇社区应该为辖区幼儿建立城镇档案,从而制定科学的育儿计划,指导父母详细记录幼儿的成长,并及时提出指导建议。

四、结论

教育机构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1-260-02

在我国教育事业越来越现代化的今天,为了进一步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及保护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益,在教育领域设置补充责任制度使校外人员侵害在校学生的问题迎刃而解。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校内学生,学校有过错的应负相应的补充性赔偿义务现已被明确规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这为处理在平日生活里发生的学校以外的人员伤害在校学生的问题提供了司法依据。这一制度虽已被法定化,但其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定会遇到很多难题。比如说福建某校发生校外人员对校内学生实施的砍杀行为,司法实践中对学校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和学校以外的人员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即如何进行责任分配的问题并没有明朗化和具体化的司法依据。

一、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综述

(一)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含义

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内涵十分丰富,从广义上讲它可以指校外人员造成在校青少年、儿童人身权方面的损害,由学校以外的人员负直接赔付义务,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观过错的,负一定的补充性赔偿义务;也可以指校内的青少年、儿童互相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益,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也要负赔偿义务。对于前者,教育机构所承担的是一种补充性义务,而后一种情况主要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前一种情况。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它主要针对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18岁以下的人为未成年,在这里就是指在学前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以及在学校接受教育的18岁以下的学生。如果受到侵害的不是未成年人,则另当别论。

第二,它主要针对的是人身方面的损害。未成年人大部分没有自我保护手段,其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很容易受到侵害,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保护他们人身方面的权益,再者是因为青少年、儿童大部分都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其自身拥有的财物或金钱并不多,因此在目前没有必要规定教育机构对其财物或金钱的损失负补充性赔偿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损失置之不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在以后的教育事业发展中可以解决这一难题。

(二)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

“国内外有很多学者讨论过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的性质,目前比较权威的学说主要有连带责任说、限额责任说、补充责任说等学说”。国内多数法学研究者认可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是一种较为准确的说法。对于相应的补充责任,何为“相应”,在法学界产生多种分歧,相应责任即为一定范围的定限责任,下面对此进行详细论述 。

我们强调教育机构所负的是一种补充性的赔偿义务,目前相关法律虽对此作出规定,但并没有具体规定何为相应责任,此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困难。“相应“到底与何种因素相关,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第一,我们可以从作用力上分析,在发生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时,要看主要是由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还是因校外人员的过错,哪一方的作用力大些,哪一方就应当承担多一些的责任。

第二,我们可以适当考虑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在发生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案件时,虽然行为人为直接加害人,但如果行为人的经济状况不佳,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时可以酌情让教育机构多承担一些责任,这也体现了民法的公序良俗精神。

但是这两种标准都有其各自的缺陷,原因力说的标准是分别考察校外人员和学校的原因力,再从原因力的大小方面来判定双方对损害后果各自的主观过错程度,依据各自的过错来分配责任。这样做虽然较为合理,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好操作。因为司法实践中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比如在校外人员对在校的青少年、儿童致害的案例中,学校以外的人员和学校所起的原因力是同等的,在此情况下就很难用原因力来判断了。而经济状况说考虑的是双方的经济情况,这对于谁的过错由谁承担责任的民法精神有所忽视。

以上,可以认定教育机构承担补充性赔偿义务的性质为“相应”的补充责任并且分析了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可以成为现实生活中解决司法难题的一些参考。

二、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情况分析

(一)研究背景

在教育领域引入补充责任制度也使未成年学生在遭受校外人员的人身侵害时有了双重救济的保障,即学校和学校以外的人员对受害的青少年、儿童共同负赔偿责任。其次,补充责任的法定化有助于直接侵权人和教育机构双方责任的明确化。在以往,家长及社会对学校的责任要求过于苛刻,认为学生受到的任何损害都应归因于学校,而在教育领域引入补充责任后明确了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构成要件,使教育机构承担补充性赔偿义务变得明朗化和确定化。再次,在立法上有助于归责原则的明确化,并促进了归责原则的进步。最后,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制度克服了以往法律规范的模糊性。但目前立法规定的单一归责原则体系不能充分救济受害人的权益,需要进一步完善。

社会生活是复杂多变的,这类案件的处理虽然有了法律依据,但法律的制裁并不能完全防止校外人员对校内未成年学生的侵害,因此,我们还需要从各方面努力以进一步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益。

(二)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现状

大部分的学生对学校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不甚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学校没有对未成年学生尽到特殊保护义务,这给在校学生受到校外人员人身侵害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带来很大困难。学校在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应将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学校拥有的安全设施告知学生。

父母将其子女送往学校接受教育,学校应对其子女负责,这毋庸置疑。但学校并不需要对学生受到的任何伤害都承担全部责任。在实际生活中,60%以上的父母认为其子女受到侵害后应当让学校承担全部责任,这对于学校来说是不合理的,学校只应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责任。父母这样认为的原因是他们把孩子送往学校,学校就应对其子女全权负责,为此,应加强法律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教育机构补充责任这一制度。

在学生受到校外人员的人身侵害时,只有很少一部分的学生懂得一些逃生手段,几乎没有学生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这给其后的赔偿带来很大的困难。原因是在日常生活里,很多学校都没有对学生进行过专门的逃生训练,也没有为学生开设适当的法律课程,致使学生没有足够的逃生技能,对证据方面的知识也知之甚少。

对于父母来说,应进一步加强对其子女的安全教育,这对于防范校外非法人员对其子女的侵害具有重要意义。还有,对学校是如何处理校外人员伤害校内学生的事件,将近100%的学生都不清楚,说明学生对这一问题漠不关心,原因是很多学生认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对此类事件毫不关心,当然这也与很多学校不将此类事件公开有关系。

三、防止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的建议和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从学校、社会、未成年学生父母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等各个方面加强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保护,防止校外人员对校内青少年、儿童的侵害。

(一)完善校内安全管理体制

近几年来,在教育领域实施补充责任制度,有助于教育机构完善安全管理体制,也有助于在第三人侵权时合理分配双方的责任,这对我国教育事业面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学校应如何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对于认知能力非常低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教育机构应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而对于认知能力稍高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学校应授予其一定的自我保护手段,比如一定的逃生手段,以应对特殊情况下校外人员的侵害。

第二,学校对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应进行严格登记,并配置专业保安维护校园安全以及配置监控仪等安全设备。

第三,教育机构应当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加强未成年学生对不法人员的防范意识。有必要的话,学校还应当增强在校学生的证据意识,这主要是指校外人员侵害校内学生时,要提高青少年、儿童的保存证据的能力,比如认清周围的目击者等。对于校内的青少年、儿童来说,应加强自身的危险防范意识。

(二)完善相关法律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

在任何案件中,受害者相对来说都处于弱者地位,而法律的目的在于能充分救济受害者,而要充分救济受害者就必须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对受害者应承担的责任。因此立法上有必要在教育机构补充责任中引入过错推定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完原善过错归责原则的单一归责原则体系,明确学校和直接侵权人的责任。

教育机构范文第3篇

(一)转型机遇。当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也有不少较好的机遇。首先,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为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国十六大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小康社会,十七大又进一步提高了要求,即要全面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发展社会主义事业。那么,教育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极为关键的战略性地位与作用,即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那么,成人高等教育在全民素质提高中有着更为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人力资源建设迈向强大的重要途径。其次,构建学习型社会为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学习型社会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由美国学者哈钦斯提出来以后,世界各国都在相继开展学习型社会的创建工作,我国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建设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那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就承担了主要的教育任务。再次,高等教育市场化为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必须实现市场化,减少政府的不当管制,消除垄断,适当的实行私有化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因此,成人高等教育应该从单一的学历教育转向学历教育、培训教育和科研开发与服务并重;从序列化教育向并行化教育转变,这些转变将有助于提高全民教育效益。

(二)转型前景。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转型发展,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基本上完成了作为学历补偿教育的使命。随着大众化教育趋势的日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又有了新的发展前景,即应该提高办学质量、优化办学结构、提升办学效益,丰富自身的转型内涵。首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以质量来求生存。应该来说,教学质量是任何一个教育机构的永恒目标,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也不能例外,它也应该树立质量意识,建立新型师生观,强化教学内容的实用性,采用务实、灵活的教学方法等。其次,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要关注教育机会平等,尊重个性差别,让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尤其关注那些社会弱势群体,诸如大龄妇女、务工人员等,给他们创造出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再次,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领会和贯彻学习型组织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具备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服务意识,敏感的捕捉市场对各种人才的需求,崇尚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增强管理者的胜任力。此外,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要不断优化办学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重新配置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经常性的对管理过程进行动态评估,把各种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实现高效密切的合作。当然,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转型中还应该引入企业经营策略,建立伙伴关系并调动各种资源,发挥政府在成人教育管理上的主导作用,发掘和调动学习者本身的人力资源,给家庭提供激励和资助,密切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并发挥出各种非政府组织对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作用。

二、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创新路径分析

当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创新面临着较大的外部环境压力,主要是来自于教育民营化与学习型社会的异质压力。那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如何走出这种困境和压力,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避免唯利是图,追求公平公正的教育伦理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实现创新,帮助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走出发展的困境。具体创新路径阐述如下:

(一)政策创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当前正面临着两难的处境,它必须寻求来自于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打破困境,走向新生。首先,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积极寻求政府方面的财政补贴与支持。这是因为成人高等教育在传统观念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办学机构显然也不会得到足够的财政支持。这个时候,政府就应该发挥出主导性的作用,填补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在市场失灵和公益失灵之后出现的生存危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从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引导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较为低廉的教育形式。同时,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使得成人高等教育又有了新的发展远景,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都有着公平的网络学习机会和条件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公共网络设施方面的建设,为更多的人提供网络学习的机会,这样,才能实现成人高等教育深入到全民当中去。其次,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完善的市场规制,而实际操作中却不时发生违规现象,办学混乱,损害了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社会声誉。因此,政府就应该强化市场机制建设,在市场失灵的状况下,政府通过一定的政策完善来有效规制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市场。

(二)办学创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办学方面的创新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办学定位创新与办学形式创新。首先,就其定位创新来说,对于任何一个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都有着极为重要和关键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定位创新,在根本上关系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未来的发展道路。因此,成人高等教育必须尽快实现办学定位创新,这就是说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学习型社会中成人教育担任的重要任务,要让其具有天然的品牌优势和专业资源优势,由传统单一的学历教育提供者转变为拥有多功能的高层次办学机构,实现办学的重新定位。对于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来说,其定位创新有利于充分挖掘大学本身的优势,可以加强与社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有利局面。其次,办学形式创新方面来说,它是定位创新实现的前提条件,离开了办学形式创新,定位创新基本上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确保传统办学形式的有效性基础之上,积极探索各种新的办学形式,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管理创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要实现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尊重人才,努力开发人力资源,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让学习者作为管理的本位所在,有选择性的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经验,努力理顺成人教育机构和网络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努力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方面的创新,努力培养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实践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那么,这就需要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创新课程教育体系,突破单一的课程体系,构建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充分考虑到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强调学以致用,注重结合成人学习的特点,采用互动式和情景化教学方法来讲授知识,并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给成人学习者提供更多开放性学习机会,并把能力、素质和学习能力作为综合评估标准,从而通过管理创新来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高效、优质发展。当然,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应该对其专业工作人员的胜任力进行创新,这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这就是说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该提高工作人员素养,让其具备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服务意识,这就需要成人高等教育机构领导以身作则,还需要一定的学习资源和学习制度来保障,并积极鼓励他们实现自我超越。此外,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还应该通过战略创新来实现管理创新,比如说市场渗透战略、市场开发战略、产品开发战略以及多元化经营战略。

三、结语

教育机构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按照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本着一切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积极实施。

二、布点原则:

1、科学性原则:综合考虑本街道地理环境、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和原有园舍等因素,努力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点。

2、以人为本的原则:布点规划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尽可能体现相对就近,安全方便。

3、适度规模的原则:列入布点规划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规模至少在三个班以上,并进行标准化的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三、布点规划

现有幼儿园16所,规划布点幼儿园15所;现有幼儿园与布点规划一致的有12所,不一致的有4所(含1所在招生范围内超出布点数幼儿园);有布点规划,目前未设幼儿园的有3处(含1所在招生范围内但不在规划布点幼儿园)。

15所规划布点幼儿园具体选址为:浮排2所,白枫桥、山后许、玉露洋、上陶、沧前、左川胡、李蓍埭、钟家、筻李王、上蔡、苍西、安溶、白枫岙各1所(详见附件)。

四、实施意见

1、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形成齐心合力抓幼教事业的氛围。

2、在“统一规划,多元办园,规范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指导下,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布点规划和建设,在大力办好农村幼儿园的同时,建立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其他布点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网络。列入规划布点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采取国有体制,也可以采取国有民办、民办、集体或私立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纳入街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接受中心幼儿园的业务指导管理。

3、凡在辖区范围内要再设立学前教育机构(包括民办教育机构),都必须纳入街道确定的学前教育机构布点规划中。未列入布点规划的地方,原则上不再设立学前教育机构。

4、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在规划点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规定的办园资质,必须具备符合基本办园标准的园舍设施条件(参照《区幼儿园办园标准》),并达到至少三个班以上的办学规模,基本满足辖区幼儿入园。

5、街道完小、村小布局调整及教育资源整合后闲置的校舍,经过科学规划,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教育机构范文第5篇

调查对象以后,第二步的工作是进行基本线索、初始数据的收集。具体做法是,以行政区划网(/html)显示的县级以上区划(2012年)为检索范围,利用百度的搜索引擎,逐一输入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单位、333个地级行政单位、2853个县级行政单位的名称+社区教育、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学院、分院)等关键词,以获得的检索结果(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为基本线索,通过粗读,对相关内容分别按照属地层级、成立时间、机构全称、主办单位(依托主体)、组织架构、功能定位、新闻标题、网页来源、政策法规依据等作为初始数据保存在EXCEL表格。在完成初始数据的收集后,作者利用EXCEL的统计工具,对数据进行整理、筛选、核实。整理、筛选的标准是:对同类信息,以政府网、办学机构官网的信息为先,报纸电子版的信息次之,个人博客、商业网站、论坛的信息再次之;对相互矛盾的或表述不清的信息,主要通过进行网页对比筛查确定。核实的方式主要是文献调研、访问。文献调研的数据是从中国知网()和维普资讯网(210.38.32.192/index.asp)获得的。访问的方式主要是电话、电子邮件、实时通讯工具。最终获得有效信息519条,本文将以此为调查研究的主要样本。当然,仅仅收集统计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的数据是不够的,更有价值的是如何看待和评价这些数据,从这些枯燥的数据中找到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的共性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最终推动社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现状本研究

在描述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现状时,将样本信息按照名称构成、成立时间、主办或依托主体等分为三大类,分别对每一统计图表进行分析,并依此归纳出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在空间布局、流程控制、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特点,力图勾画出一幅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版图。

(一)名称构成样本显示,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的名称构成,普遍采用“区划名称+通用后缀”的方式。即前置词以区划名称为主,代表办学机构的不同属地和层级;通用后缀以“学院”、“中心”、“大学”等居多,表明社区教育办学机构在空间布局中的地位、办学功能定位以及是否形成办学系统以及系统横向推进和向下延伸情况。1.前置词体现办学机构的属地与层级。以名称前置词中的行政区划属地与层级为标准,将办学机构或其主办单位按照“省级行政单位”“省会城市”“地级行政单位”“县级行政单位”等进行分类统计,并以各地办学机构数量占县级区划数的百分比大小降序排列,得到国内从事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的属地与层级分布情况见表1。表1表明,目前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京、津、沪及东部沿海省市,中部地区空位较多,西部明显稀缺。其中,排在前六位的沪、京、浙、苏、津、闽六省市,有县级以上社区教育办学机构297家,占办学机构总数的55.35%。国内六大区域中,华东地区社区教育推展情况较为理想,54.79%的社区教育办学机构集中在该区域。国家级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都建立起了实体办学机构,有的省会城市有2所以上的办学机构。说明城市所属行政层级越高,社区教育受重视程度越高。但也说明,社区教育存在多头推进,缺乏统筹协调。2.通用后缀体现办学机构的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机构全称中的通用后缀承载着办学主体对社区教育的理解和对机构本身的功能定位,在一些地方,通用后缀还体现着本地区社区教育办学体系是否已经形成,以及推展过程中,在空间布局上的横向推展及向下延伸情况。以下是对样本的通用后缀进行的初步分类:(1)“学院”。数据显示,以“学院”为通用后缀的办学机构,包括称为社区学院、社区教育学院(分院)、社区教育培训学院、社区工作者培训学院、创业培训学院等,共421所,占样本总数的81.57%(见图1)。图1所见,上海所有辖区都成了社区学院,苏、浙、闽是社区学院绝对数较多的省份,充分显示了四省市社区教育空间布局方面的引领作用。如果将图1的数据进一步细化,以“社区学院(分院)”、“社区教育培训学院”、“社区教育学院(分院)”、“社区教育进修学院”、“社区学院分院”、“青年社区学院”等后缀分别统计。国内以社区学院为名称后缀的办学机构中,以“社区学院”为通用后缀的占57.24%,说明大多数办学机构主办方认同“社区学院”的命名方式。从具体后缀来看,江苏省辖区内75所社区学院,有64所采用了“社区培训学院”的后缀。河南省平顶山从2010年6月开始,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建设社区学院,其命名方式为:“区划名+职校名+社区学院”,形成了稳定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2]。河北唐山市在2011年5月依托电大成立唐山社区教育学院后,以系统推展的方式,在12个辖区加挂了社区教育学院分院的牌子,成为河北省唯一构建了社区教育体系的地级市。令人感到惊喜和意外的是,2012年10月29日,由广州市教育局以广州社区学院(广州城市职业院)为依托,同时为13所社区学院分院授牌,覆盖广州市所有辖区,成为高职院校参与社区教育,将办学体系向下延伸的范本。广东中山市在2012年一年的时间里,以共青团组织为主导,先后创办了10所青年社区学院,扎根社区,培育青年社会建设人才,助力社区和谐稳定,成为广东省枢纽型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试验区。2010年10月宿迁创业培训学院在当地党校揭牌,开展以“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文化建设③,成为党校参与社区教育项目代表。需要说明的是,在功能定位、政策法规依据项下,上述办学机构有关学历教育的表述,是由依托主体开展的。比如,依托主体为中职学校的,其学历教育指向中专,依托主体为成人高校的,学历教育指向业大、职大、开放教育等。政策法规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中并未赋予社区学院学历教育功能和资质,这是国内社区学院与国外社区学院最大的区别。(2)“中心”。样本显示,以“社区教育××中心”为通用后缀的办学机构,包括称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工作者培训中心、指导服务中心等,共42所。其中,有14所以省级电大为依托成立;有5所以地级电大为依托成立。为进一步考察“中心”在当地社区教育空间布局中的作用,分析其办学特征,本文将样本中有关“中心”功能定位的描述进行了初步汇总,发现主办者赋予办学机构主要功能有:短期培训、学历教育、指导统领、规划协调、检查评估、政策咨询、理论研究、社区活动、资源建设、整合利用等功能。下面是有关“中心”的命名方式和功能定位的描述在部分题项上的比较。心”,但在具体命名上,呈现多样性、个性化特征。“区域名称+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占样本的52.38%,其他命名则较为为分散。一是说明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命名标准或规范,采用什么命名由主办者自由发挥。二是说明办学机构对“社区教育中心”本身的理解和定位差异很大。表3关于功能定位的描述,体现了办学机构在社区教育空间布局中的作用:具有指导统领、规划协调、检查评估等功能,说明该办学机构能够对辖区社区教育进行纵向管理或指导,辖区社区教育系统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以政策咨询、理论研究、短期培训、学历教育、社区活动等定位,说明办学机构以服务为主要导向,对辖区社区教育空间布局具有平推意义;资源整合利用则体现的是办学机构的自我完善功能,在空间布局上有占位意义。具体而言,“短期培训”是大多数办学机构参与社区教育主要形式,占总数80.95%;“指导统领、规划协调”占61.90%,说明过半数的办学机构在空间布局和系统建设方面是有所作为的。有三分之一强的主体注意到了社区教育是大教育,需要整合资源的意义;近三分之一的办学机构注意到了社区教育理论研究以及在推展社区教育过程中关注学习者需求、以学习者为主体思想的贯穿,这对社区教育未来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3)“大学”。样本显示,以“大学”为通用后缀的办学机构共54所。其中,山东青岛社区大学成立最早,定位在面向全体市民,加强文明素质教育。除石屋村社区大学、培田客家社区大学、汀塘社区大学、绥化市社区大学、齐齐哈尔克山县社区大学外,其余皆为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创办的。有关社区大学的样本分析将在后文详述。总之,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的名称构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社区教育在对办学机构的功能定位方面,虽然采用了学院、大学、中心等后缀,但教育主管部门并未赋予其学历教育的功能,其学历教育部分仍由其依托主体承担,这是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和国外社区学院最大的区别。

(二)成立时间国内社区教育办学机构成立时间,与规范性文件颁布和引领有正相关关系。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行动目标。2000年4月,教育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00]14号),国内社区教育进入有组织的自觉发展阶段。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纲要后,各地反映强烈,2011-2012年期间,共成立社区教育办学机构176所,占办学机构总数的33.91%。其中,福建、河北唐山、河南平顶山、江苏连云港、湖南长沙、株洲、陕西西安、广东广州、中山等地的办学机构都是在这一阶段集中成立的。这个结果和前述报告提出的目前国内社区教育已进入深化提升阶段的论断相符。样本显示,地方规范性文件在推动社区教育过程中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对社区教育体系的构筑更具推动力。早在2001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意见》,要求“社区内的成人学校、职业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要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方便、灵活的教育培训。”《200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提出“以社区学院建设为龙头发展社区教育”。2006年1月,上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并成立专门机构指导督促落实。北京、上海成为目前国内百分之百覆盖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的省级单位,盖因于此。2002年,杭州市在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创建,印发了《杭州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实施意见》,开始把社区教育列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随后,杭州市下城区、上城区、拱墅区,宁波市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慈溪市,金华义乌市等许多区(市、县)也制定了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目标。2003年,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明办、浙江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各地都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多数市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实施意见和规划。目前,浙江100%的地级行政区划单位、89%的县级区划单位都成立了社区教育办学机构。江苏省国家级与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总数,占全国总数10%以上。在推进终身教育的过程中,江苏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了“加快社区教育发展意见”等6个文件,省教育厅专门设置社会教育处,成立了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江苏省100%的地级行政区划单位、82.35%的县级区划单位都成立了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福建省是大陆第一家通过地方终身教育法规《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省份。2011年制定的《福建省社区教育推进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到2012年,全省城乡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建设10所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100所社区学校和1000个社区学习点。图1显示的40所社区学院,19所是在2011年后组建起来的。可见,社区教育的推展,既要有高层次规范性文件的引领,也要有地方具体工作的布局和实施。特别是在国家终身学习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地方规范性文件展开积极探索,不失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