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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小学生学习宪法心得体会450字(一)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
根据上级机关和局党委的部署,近期在全局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目前我们正处于第一阶段,通过全局集中学习、大队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会议精神和相关学习资料,我受益匪浅,对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掌握得更加牢固,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性,并从中吸取了教训,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改进了工作作风。通过这次纪律教育整顿学习,我深刻体会到我们公安队伍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在公安机关开展教育整顿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写下心得体会:
一是要严守纪律。要始终坚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用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耐得住清苦,守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净化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思想,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敬畏党纪国法。要深刻理解、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红线,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性,绝不做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要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把自己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
二是要管好自己。首先必须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己,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作为一名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的新民警,我要谨慎交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做到不为非法的物欲所动,从思想上筑牢防线。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
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在今后的从警生涯中,我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这样,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的成绩当成了应该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要时刻以此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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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导读: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对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实施科学指导的客观需要。只有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使领导机关贯彻依法治军方针的行为模式跟上形势要求,达成具体化、操作化目标,才能保证各级依法建设……
当前,部队对机关工作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五多”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随意干涉部队依法履职用权、越俎代庖、大包大揽等,这些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和问题,造成基层工作忙乱,影响工作的质量效益,制约了部队全面建设和科学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的方法路径,确保“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建设的质量水平。
一、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为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提供思想引领
法规制度具有规范、引导和约束等作用,强调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方面,法规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重要保障。法律法规是部队实践经验的结晶,反映了部队建设的特点规律,既有导向作用,又有规范作用,既是管理的依据,又是建设的标准。机关工作,无论是调查研究还是实践探索,法规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指引规范作用,理应成为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重要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重要路径。机关人员经常变动,容易导致各项工作落实因人而变,从而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只有切实树立法规意识,养成依法抓工作的思维方式,树牢法治权威而不是个人权威,才能保持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必须把法律思维根植于筹划工作、议事决策、组织执行的全过程,充分认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避免工作盲目、失范和忙乱。
二、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建设的客观需求
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对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实施科学指导的客观需要。只有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使领导机关贯彻依法治军方针的行为模式跟上形势要求,达成具体化、操作化目标,才能保证各级依法建设、依法运转,实现部队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二是确保工作质量效益的必然要求。有秩序才有质量,秩序就是效益。只有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全面落实法规制度,领导机关才能有效克服部队建设中存在的随意性大、标准意识差、职责不明、内部关系不畅等问题,有效控制和减少工作忙乱,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中华网专家为您各类文章!让您放心!)秩序。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举措。当前机关在指导和开展工作过程中安排过满、指标过高、要求过急以及在执行法规制度时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等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五多”、政出多门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部队建设的顽症痼疾,严重影响部队的科学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引导各级机关积极适应依法从严治军的要求,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工作指导由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达到“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建设的要求。
三、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
首先,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必备的能力素质。军队是执行特殊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讲究令行禁止、集中统一,严格的隶属关系容易使人治因素影响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目前机关在实施指导时抓不住关键、工作忙乱、效率不高等问题,甚至出现失误、违法违纪等现象,与部分机关干部法律素养不高、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能力不强有密切关系。提高机关干部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迫切任务。其次,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的主要载体。近年来,部队发生的违法乱纪现象,出问题后影响最大、危害最大的是干部;部队发生的倾向性问题和重大事故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领导干部指导思想不端正、思想作用飘浮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在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中的重要作用,实质就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机关干部在依法从严治军上的表率作用,找准依法从严治军的抓手,使领导和机关干部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部队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军方针。再次,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现实需要。机关干部必须全面准确理解新形势下依法从严治军方针的内涵要求,坚持依法开展工作,依法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依法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推动军区部队建设水平的整体跃升。
一、学习的重点内容
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和质监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重点做好下列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一)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二)质监专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
(三)新修(正)订的其他类法律法规:《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
(四)学习相关依法治国政策、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主要为: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省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等文件。
(五)学习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
(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学习形式
一是集中学习,除由局党组组织学习外,可邀请有关专家为学习进行必要的理论辅导。二是分散学习,以股室为单位在工作之余认真按规定、按进度自学规定的学习内容。三是组织一次普法学习考试。
三、学习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提高自身素质和圆满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高度去认识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2、认真开展专题讨论,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
3、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时间学习以上法律法规,保证干部职工年度法律学习时间不少于80个小时。
4、学习要在坚持上下功夫,在深入上下功夫,在落实上下功夫,学以致用,研究和解决质监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