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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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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发展论文

国际贸易发展论文范文第1篇

一、FTA发展如火如荼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区域化和全球化的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乃至阶段性的交替发展,凸显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及当代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本质性特征。

一方面,在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不断突破国家和地域限制,各国及各地区之间经济联系日益增强的条件下,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运作,协调和规范了国际贸易发展的秩序,推动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由于多边贸易体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双边和区域层次上的贸易自由化的努力仍然十分活跃,由此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90年代末期以来,世界上再次兴起区域贸易集团化的热潮,自由贸易协定(FTA)及优惠贸易安排大量涌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约有240个区域贸易协定,135个自由贸易区,涉及世贸组织97%的成员,其中双边的FTA约占90%左右。FTA的蓬勃兴起,表明通过区域经济合作来推进一国或一地区的经济贸易增长,已成为当今国际经贸发展的重要趋势。这一趋势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由于多边贸易体系自乌拉圭回合结束以来无所作为,特别是WTO欲启动新一轮贸易谈判受挫后,期待从多边贸易自由化中进一步获得经济及贸易利益的理想变得渺茫,WTO成员便纷纷转向双边或区域经济合作。

其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近年来WTO成员急剧增加,受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及不同利益要求的制约,多边贸易体制在进一步推进多边层次的合作上不断遇到障碍。如协调及谈判范围已从过去的关税措施、市场开放准入等,逐渐转向各种非关税措施如各种技术标准、环境要求等。由于多边贸易体系不易协调,难以达成共识,因此WTO成员便希冀从区域或次区域的经济合作中寻求获益的机会。加之,区域内若干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联系相对较为紧密,易于形成较为合理的协作体系,贸易自由化范围相对较小并易于推进,遂使区域经济合作呈现迅速发展的势头。

再次,在现代科技发展推动下,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及利益的驱动,特别是受现有区域贸易集团内既得利益的局限性,一些集团开始进行新的调整,如吸收新成员,或与其他集团联合成更大规模的贸易集团,或是集团内成员再与集团外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新的组合,以拓展发展空间,获取更大的利益。

随着FTA的迅速发展,目前世界已出现三大区域性集团。欧盟逐渐从西欧六国扩大到目前的十五国,拟于2010年以前与北非及中亚的一些国家进行经济组合;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显示了以美国为核心的美洲国家由北向南形成的经济整合;亚洲地区一些国家及地区所组建的亚太经合组织,推进了发达成员及发展成员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发展。目前10+1已达成协议,拟在10年内成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3(东盟及中、日、韩)及中国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商及谈判的启动,无不显示亚洲地区经济整合的发展潜力。

从实际情况来看,FTA的建立和发展的确对区域乃至全球的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1.FTA促进了区内经济和贸易增长。

自由贸易区内部贸易壁垒的逐步消除,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也更趋合理,规模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据测算,欧盟在实现了商品、服务、资本和人才自由流动后,可从取消壁垒过程中获益3000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增长5%、公共费用减少20%、工业成本下降7%、增加200-300万个就业机会。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也使三国受益:墨西哥贸易出口最高年增长率达20%,加拿大为10%,美国是5%.

2.影响世界商品、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流向。

在以发达国家为主建立的FTA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明国及主要使用者都集中在发达国家,其对科学技术的吸纳能力也是巨大的,这样就势必造成了资金和技术首先流向发达国家,之后才是区内的发展中国家,真正流向区外发展中国家的就更少了。近年来,为了分享FTA的利益,FTA以外的国家都在积极寻求与其开展合作,这样就出现了FTA之间相互投资,特别是为了绕过FTA的贸易壁垒,区外国家的直接投资便成为最普遍的进入方式。

3.FTA所固有的排他性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

由于FTA是内部开放市场,相互提供优惠,而区外的国家及地区享受不到此种优惠,从而导致外来产品竞争力下降,形成“贸易转移效应”。如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使墨西哥产品对美国输出大幅增加,亚洲地区的电子产品和纺织品对美国出口遭受巨大冲击。现墨西哥已取代中国成为纺织品对美国出口的第一大国。

二、FDl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加速器

近年来,跨国公司的投资活动对世界经济贸易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各国政府竞相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大幅削减贸易和投资壁垒,使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扩张经营获得了有利的环境空间。

据《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5万多家跨国公司,其海外分支机构达30余万家,累计跨国直接投资总计约4万亿美元,其中30%是由全球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控制,由这些投资所创造的商品销售额,比世界出口总额还要多。2000年跨国公司海内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达6.5万亿美元(其中30%是公司内部交易),数字表明跨国公司投资带动了国际经济贸易的快速增长。跨国公司大规模向各地区渗透,进行跨国生产、经营和销售,不仅增加了东道国的对外贸易量,而且其开创的以公司内部分工为特征的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使母公司分支机构间的内部贸易量急剧增长,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增长中的重要构成。由于公司内部贸易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成本”,所以,跨国公司生产、销售越来越多地在内部进行。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占世界贸易的20%,80-90年代这一比重上升至40%,目前世界贸易总量中有70-80%与跨国公司有关。需要指出的是,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各成员通报其与此相关的法规中存在的限制情况,并要求各成员根据确定的时间表在最长7年时间内取消这些规定。可见,国际贸易发展使跨国公司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不断加强,同时也为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制度保证。

三、电子商务引发了交易手段的革命

随着国际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适应国际贸易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九十年代后半期产生的电子商务一经问世,就以不可逆转的势头为世界贸易搭建起了快速运行的平台。特别是在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大力推动下,电子商务已成为本世纪最具发展前途的领域之一。

众所周知,90年代以前的全球电子市场交易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到1997年就迅速达到约300亿美元,2000年增至2500亿美元。专家估计,在二十一世纪的前10年里电子商务市场完成的交易额将以每两年翻一番的速度发展。到2010年,交易规模约在10万亿美元左右,在全球贸易格局中将占1/3的比重。届时,欧盟的网上出易将可能达到4万亿美元,美国可能在2万亿,日本在1万亿,亚太地区约1.5万亿美元。

在进行电子交易的同时,各国或地区已将传统国际贸易领域内正在进行的全球制度化建设实践,同步应用到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上。当然,由于电子商务平台自身运行的高技术特点,其规则的制定并非一瞰而就,但人们努力的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如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以WTO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全球电子商务宣言以OECD召开的电子商务部长级会议以及电子商务全球对话形成的《巴黎倡议》,都是国际范围内进行电子商务规则建设的可喜成果。

另外,美国的《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欧盟的《欧洲电子商务倡议书以英国的《电子商务——英国税收政策指南》、亚洲国家新加坡的《电子商务比较框架》等,都是从本国能力和利益出发完成的单项立法,虽然还不系统,但对解决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障碍还是有积极作用的。

上述两个方面的概述虽然还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全貌,但是已清楚地说明,电子商务提供的交易平台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首先,电子商务以其快捷的运行和履约方式冲击现有的交易方式,使交易商可以在传统的谈判室与因特网之间做出选择。

其次,相当数量和比例的新生业务从初始到终结均在网络中运行,基本与传统的市场没有关系。

第三,网上交易既是一个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市场,数据库建设、域名注册以及电子市场自身开发也在进行着激烈的商战。

国际贸易发展论文范文第2篇

(一)商品贸易品种格局改变传统能源如化石资源性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出现下滑趋势,新能源的比重逐步上升。在国际贸易中,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高排放、高污染商品的进出口量将减少,对低碳商品的需求将稳步上升。

(二)地区贸易格局变化对低碳经济发展较快的发达国家来说,由于他们对于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具备较大的技术优势,使得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处于地位优势。而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较慢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将会处于被动的位置,可能会接受强制的减排义务,使商品流通受到限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寻求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开发低碳技术,但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挑战大于机遇。

(三)国际贸易规则的调整全球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本质上反映了国际政治与经济利益的对抗,这必将会对国际贸易规则带来新的改变。掌握着先进能源技术的发达国家势必会通过各种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进一步的开发利用低碳能源技术,在其内部形成完整的低碳经济共同体。这样就使得发达国家把经济体联系起来,把有利于本国的贸易政策、制度延伸到发展中国家,改变国际贸易规则。对于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将包括:国际贸易规则制度的领域不断拓宽;发达国家以低碳经济为标准,减少自由贸易供给;发达国家加快把贸易与环境的挂钩,环境保护成为国际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四)发展中国家贸易发展模式的调整二氧化碳的排放导致气候在全球范围内有所变化,而由于能源效率的不同,不同国家在同一产品的生产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各不相同。由于发达国家技术的先进、能源利用效率的高效,而发展中国家技术的落后、新能源开发的缓慢,导致生产同一产品时,发展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于发达国家。因此,低碳经济的出现将影响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式,既“低收入国家生产,高收入国家消费“。发达国家积极向全球输出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创造新的市场,积极开拓低碳输出市场,这就给发展国家造成减排压力。发达国家是发展国家主要的外贸市场,发达国家的低碳发展战略将对整个国际贸易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在自我转变发展方式的同时,间接地通过贸易、投机等影响了发展国家的贸易发展方式和经济增长。

(五)国际贸易服务体系的拓展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碳金融的发展。碳金融包括整个与碳有关的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制度规范。碳金融的服务目的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碳金融经济活动的进行,需要更加有效的排碳技术、资源分配作为支撑。在低碳经济环境下,碳金融拓宽,进一步拓展了国际贸易服务体系的内容和内涵。因此,在低碳经济背景下,要想获得更具优势的竞争位置,需要在碳金融方面投入更多关注,更加全面的认识目前的国际贸易服务体系,抓住机遇,寻求更优的发展。

二、低碳经济环境下我国贸易发展战略

(一)推动技术创新,发展低碳经济低碳技术的创新主要开发利用新能源,改进排碳技术,以低碳为标准推动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节能减排,推动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从目前中国低碳技术应用方面看,中国应更加关注实际,推动低碳技术的创新开发,关注新能源的利用,包括太阳能的利用、风能、核能、氢能源的利用等。在实施低碳技术创新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优势科技力量、培养新兴科技人才。同时,我国应加大与其他国家相关领域的合作、引进学习最新的低碳技术,开发利用新技术,实现能源的最大化利用,环境污染气体排放的最小化,改善气候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的统一协调发展。

(二)转变出口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国是世界贸易大国,但在国际贸易中,所谓“大“仅仅是从贸易总量上界定的,在中国的商品结构上,我国更多的是以资源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商品技术的出口相对较低。一些高技术出口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出口就更少了。因此,要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实力,必须不断的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出一条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道路。同时,需要政府加大对低碳生产企业的扶持,使企业在良好的条件下发展低碳经济,使低碳发展理念在社会和企业中传播,进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改造与优化。

(三)熟悉国际贸易法规,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的规则发生一些改变,这就要求我国应当熟悉与低碳经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贸易规则、国际法律、公约等。我国应充分掌握多个多边保护公约和协定,各国的贸易政策、WTO协议文件等。熟悉这些约束性规则性,有助于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客观公平地维护我方利益,在与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中增加谈判筹码。同时,还应完善环境立法,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生产、贸易的可持续实施。

三、结语

国际贸易发展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互联网

论文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方式不断吸引世界各国的关注和期待,而其对世界经济格局和贸易体制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本文从我国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现状出发,分析了电子商务在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们在信息共享和交流方面极大地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使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得以通过电子方式联系,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它大大提高了外贸企业的贸易效率,减少了其人力、物力和时间消耗,提高了这些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这些变化和创新使国际贸易的监管变的更加公开和透明,进一步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进程。

然而,从目前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情况来看,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明显地走在前面。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只是在网上广告、进行简单的企业介绍、产品信息、电子查询、互通商品信息,很少能有企业进行网上商务洽谈、签订合同、交换文本及单证,而能完成网上购物、网上支付、开展网络营销的就更少了。

一、电子商务在我国国际贸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的新型交易模式,在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又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难题。

1、电子商务框架尚未建立。国际贸易操作是一个繁锁而复杂的过程,交易过程涉及多个部门,运作过程伴随大量的单证、票据与文件。为实现“单同一致、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货一致”的目标,不仅需要实现单据和数据的垂直分流,还要满足水平分流,需要所有涉及到的单位、部门实现标准化的数据接口。而在我国,相关部门的配合还未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体系,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

2、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网络规模相对较小。网络贸易要想实现从浏览、洽谈、签约、交货到付款等全部或部分业务自动化处理,需要利用数字化技术将贸易相关部门有机连接起来,实现各部门电子数据交换。但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绝大部分企业的电子化、信息化程度低,而网络拥挤、运行速度慢、资费偏高等因素又进一步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鉴于中小企业的软硬件环境限制,使得其在国际贸易中实施电子商务步履维艰。

3、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不能主动去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由于经济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影响,我国相当数量的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电子商务的主动性不够。多数外贸企业虽然己经上网,但还停留在信息查询阶段,建有和国际接轨的专业网络平台的甚少。同时,外贸企业竞争意识不够,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对电子商务给国际贸易即将带来的巨大冲击,没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

4、网络安全问题亟待解决。电子商务在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银行、网上合同、电子签名等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泛,大量的交易信息会在网上传递,资金也会在网上划拨流动,而网络交易的双方身处不同国家,只有网络间的数据传递、交换和处理有很高的安全系数,才能有效地保障商业机密不被窃取,支付系统不被破坏,才能提高网上交易的权威性认证。然而无论国际还是国内,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不容乐观。

5、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在国际贸易网络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分别处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如何鉴别网络电子商务单据资料的真伪,如何规范电子合同、电子商务认证、网上交易与支付、网上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管辖权等电子商务所涉及的种种法律问题,各国的规定仍然有所差异,国际上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而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制定滞后于信息工业的发展,相关的法律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带来了高度的风险,构成了阻碍电子商务应用的一道不容忽视的屏障。

二、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中的对策与建议

为了推动网络贸易在我国的健康发展,我们应采取以下一些积极对策:

1、建立国际电子商务框架,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电子商务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是将高技术与现实中的商务活动结合的具体应用。这其中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制定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战略和规划,把海关、商检、银行、保险、外汇管理、工商、税务、银行、法律等部门同厂商、企业、用户、货物运输、信息产业等部门等单位按一定的规范与程序相互衔接,协同工作,增强政策广泛性和透明度,实现政策的统一和组织的协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口

2、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在一国的应用与发展有赖于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作为基础。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明显投入不足、基础薄弱。这就有可能使我们失去电子商务给国际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在竞争中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只有建立起全国外贸专用信息网,进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实现我国涉及外经贸及与其业务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同联合国贸易信息网及其他国际商务信息网络的联网,才能有效推进电子商务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3、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提高应用电子商务的积极性。电子商务打破了时空界限,加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面对电子商务带来的诸如关税与税收、统一商业代码、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新问题,各国加强了对话与合作。我国外贸企业只有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网络贸易的开展不仅仅是一种贸易工具的简单应用,更是企业内部经营观念的彻底改革和管理模式的全面创新,积极学习和吸收国外发展成熟的相关经验,才能逐步发展壮大我国企业电子商务。

4、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为电子商务创造有利的运营环境。网络安全关系到参与其中的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解决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确保交易中信息的身份特征和安全保密性是电子交易关键所在。基于此,有关部门应组织一只精干的安全技术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尽快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技术问题,包括密码技术、防火墙技术、认证技术、留痕技术等,并能够随着计算机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不断改进这些技术。

国际贸易发展论文范文第4篇

从经济学说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可追溯到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重商主义学说。斯密和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斯密与李嘉图的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二十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资源配置”或“资源禀赋”的贸易学说。在赫克歇尔和俄林的模型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的规模报酬仍然不变。他们的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

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结构变化,在赫克歇尔—俄林体系中徘徊多年的国际贸易理论又活跃起来,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用新的方法来研究贸易的原因和结果,研究新的贸易结构与贸易政策,创立了一系列新的学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这些学说已逐渐成熟。其中一部分已被编入教科书,另外部分仍在继续讨论之中,仍是贸易的前沿论题,本文将简要地介绍这些贸易理论的新发展并阐述其对我国贸易政策的意义。

一、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工业发达国家之间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

为贸易原因提出新解释的主要是从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规模经济贸易学说”,主要的贡献者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Krugman)。这一理论以企业生产中的规模经济和世界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基础解释战后增长迅速的工业国之间的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

规模经济贸易理论[(1)a]的发展是建立在两个与以往理论不同的假设上:(1)企业生产具有规模经济;(2)国际市场的竞争是不完全的。

具体讲在“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增加而下降,企业面对的是市场需求曲线,市场需求量会随着价格的下跌而增加。在参与国际贸易以前,企业所面向的只是国内的需求。由于国内市场需求有限,企业不能生产太多,从而使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不得不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国内需求加上国外需求,企业生产就可以增加。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反而使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竞争能力。

由于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任何一国都不可能囊括一行业的全部产品,从而使国际分工和贸易成为必然。但具体哪一国集中生产哪一种产品,则没有固定的模式,既可以自然(竞争)产生,也可以协议分工。但这种发达国家之间工业产品“双向贸易”的基础是规模经济,而不是技术不同或资源配置不同所产生的比较优势。

二、国际贸易、技术外溢、与经济增长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国际贸易与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的关系来进行。在经济学文献中,虽然已有许多理论阐述了技术在贸易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是最新一系列的研究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讨论技术对贸易的影响,也分析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把技术变动、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结合起来研究,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和前沿课题。

国际贸易理论的这一新发展的背景也与战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有关。在用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理论说明了当前“北北贸易”和同类产品之间贸易的原因之后,人们自然就会进一步探讨。为什么会有规模经济?产业的规模经济和国际分工是怎样形成的?如果说技术的差异与发展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么,技术又是怎样产生、发展、传递的?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些问题引起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学者们将国际贸易理论与增长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

近年来,在国际经济学的研究中,关于国际贸易、技术变动与经济增长的文章很多。从其理论渊源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沿着李嘉图的模型,仍把技术作为一种外生变量,但从动态角度分析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各国福利水平的影响,另一部分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研究技术怎样影响贸易和增长,同时把技术发展作为科研、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一种结果,研究技术变动、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相互间的关系。

1.技术作为外生变量的贸易与增长理论

(1)技术差异所形成的贸易模式

除了“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贸易学说外,技术作为外生变量上的差异亦被用来说明发达工业国家之间和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马库森和斯文森(MakusenandSvenson,1985)在他们的研究中假设两国的资源配置比例和需求偏好都是相同的。产品生产需用两种以上的要素投入,但不具有规模经济。但如果两国在生产技术上有某种细微的差别,劳动生产率就会略有不同。在两国的贸易中,各国都会出口其要素生产率相对高的产品。

戴维斯(Davis)在他1994年的研究中也假设两个国家两种产业。其中第一种产业只生产一种产品,而第二种产业生产两种不可完全替代的产品。假设其中一国在第二种产业的生产中与国外略有技术上的不同,在其中一种产品的生产技术上比别国略胜一筹。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要素价格的相等会使该国生产和出口这种产品,而别国则会生产出口另一种产品。

马库森、斯文森和戴维斯的研究说明,即使在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技术上的差异亦可引起同行业产品之间(intra—industry)的贸易。

(2)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福利的影响

克鲁格曼1986年研究了技术进步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影响。在他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类国家:技术较先进的国家(发达国家)和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产品亦分为两类:技术密集型产品与非技术密集型产品。这些假设与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有些相似,它的发展在于:假如技术变动了(而不管为什么会变动),会对各国的贸易模式和福利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这种技术进步发生在发达国家,则结果是没有坏处。第一,对发达国家来讲,它技术更高了,产品更先进了,由于本来就在技术上领先,更新的技术的产生并不面临什么竞争,也不威胁别国,别国也威胁不了它,所以技术进步对它有好处。第二,对落后国家也没坏处,因为技术差距拉大了,给后进国家更大的空间来发展和赶超。所以技术进步发生在先进国家对这两类国家均有利。对先进国家唯一的不利之处是对一些本来就有技术优势的产品,技术进步和生产出口能力的提高,有可能使这些产品的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有可能变得不利。

假如技术进步发生在后进国家呢?克鲁格曼认为结果是缩小了两类国家之间的差距,对原来先进国家是一种竞争,对他们不利。后进国家会因为自己有能力生产这类产品而减少进口,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使该类产品价格的下降,对先进国不利,二是如果这种产品需要密集使用后进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那么对后进国来说也不利。

2.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贸易与增长理论

贸易理论的另外一方面发展是将技术视为内生变量来分析,研究技术变动的原因,也研究技术的进步作为生产和贸易的结果对贸易模式与社会福利的影响。技术变动有两种源泉,一种是被动的,不是经过专门研究开发出来的,而是从看中、干中学会的,是通过经济行为学来的,这叫“干中学”(learningbydoing)。这里所说的技术不光是生产技术,还包括管理知识。另外一种是主动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这种技术变动是一种革新(innovation)。技术革新一般是研究和发展(ResearchandDevelopment,简称R&D)的结果。

(1)“技术外溢”(Spillovers)与“干中学”(Learing—by—Doing)

所谓技术变动或技术进步并非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发明。在许多情况下,所谓技术进步只是学到了别人已有的先进技术。这种学习过程有时并非是最初的目的,而是在从事生产或其他经济行为时自然产生的副产品。作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有时也并非有意转让或传播他们的技术,而是在贸易或其他经济行为中自然地输出了技术,被称为技术“外溢”(Spillovers)。不管什么技术,都有一个外溢的过程。“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从技术外溢中获得的。技术外溢,又可分国际、国内、行业间和行业内几种不同情况。

a)国际技术外溢

国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通过直接或间接(如通过贸易)的途径传播到了别的国家,从而使别国的生产者也逐渐掌握了这些技术。

为了说明技术在国际间的外溢,我们假设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各国分别生产两种产品,X和Y。在两国没有贸易时,各国的生产是由本国的生产技术和资源配置决定的,A国有生产X的比较优势,B国则有生产Y的比较优势。如果两国发生贸易,根据“比较优势”理论,A国会专门从事X的生产和出口,B国则专门生产和出口产品Y。这是贸易发生后的最初均衡。

现在我们再进一步假设技术是无法垄断的,可以通过商品贸易“外溢”到别国。贸易的结果,AB两国的生产者都掌握了彼此的生产技术并有可能对本国的生产进行调整。这种国际范围内的技术外溢会有各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情况是,A国本来有生产商品X的比较优势,但B国生产X的技术更先进,有绝对优势。A国引进了B国生产商品X的技术,提高了本来就有比较优势的生产率。这种结果发挥了本国资源上的比较优势,有利于A国的长期增长。另外,商品X本来就是B国相对短项,在两国实行分工和贸易后便不再生产。A国多生产X可以使B国的进口价格下降,也有利于B国。这种技术的外溢使原来由“比较优势”决定的贸易模式变成了由“绝对优势”决定。技术外溢的结果,两国都从中受益。

但是如果B国生产商品Y的技术比A国先进,A国从B国中学到这种技术并用此来改进发展其本来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Y。对A国来说,这种技术引进的结果是一种进口替代型增长,但对B国来说则是一种威胁和竞争。如果A国生产Y需要密集使用其稀缺的资源,对A国的长期发展也不一定有利。贸易和技术外溢有可能将发展引入“错误”方向,使两国的长期发展速度都受影响(参见Yanagawa,1993)。

b)国内的技术外溢

国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在本国范围内的传播。由于地理、语言、文化等原因,国内技术外溢比学习外国技术更快。

八十年代后期,克鲁格曼和卢卡斯(Lucas)分别讨论了国内技术外溢的问题。在克鲁格曼(1987)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个国家A和B,生产一系列产品。其中任何一国会在一些产品的生产技术中有最初的领先地位。尽管技术可以在国际间传播,但本国内的技术外溢会更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较快的国内技术外溢过程,该国原先的领先的行业会有加速发展的可能,原有的比较优势会增强,“国内技术外溢”也会使别国在他们原来就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更有领先地位,技术的国内传播使各国的差异扩大。

卢卡斯(1988)的模型与克鲁格曼有些相似,只是他假设一系列国家,生产两种产品:X和Y。各国的劳动力和劳动生产率相同,但对两种产品的技术知识的最初掌握程度不同。一些国家生产X,另一些国家生产Y,形成最初的国际分工。由于技术在国内的外溢,生产X和生产Y的国家都会在各自的专业生产中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各国对两种产品技术知识掌握程度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很难改变,除非产品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跟不上产品价格下降的速度,改变原先国际分工的地位,从一种产品的生产转向另一种产品生产的,也只能是那些原来就在边缘上的国家(marginalcountry)。

克鲁格曼和卢卡斯的分析说明:一个国家最初的比较优势、产业选择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可能与它本国的技术知识和资源配置有关,也可能是由于偶然的因素,但最初的产业结构一旦形成之后,国内生产技术的外溢使得一国在这些产业中的生产率比别国提高的更快,会使该国在这些产业中的领先地位更加巩固。这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国家擅长于一些行业,而另外一些国家擅长于另外一些行业,这与国内的技术外溢是有关系的。而且,一旦形成了某种生产格局,改变是不容易的,因为产业规模与国内的技术外溢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要成本增长的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就会有利可图而继续存在。历史在决定一国长期的生产和贸易模式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c)行业间与行业内的技术外溢

技术外溢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行业之间(inter—industry)和同行业之内,许多行业虽然产品不同,但所用的资源有许多是相同的,如何提高要素生产率对各行业都是有促进作用的。另外,这里的“技术”概念,也不仅仅局限于具体的生产方式,也包括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因此,一个行业拥有的技术优势也可能外溢到别的行业,使别的行业的生产率也有所提高,并对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影响。[(1)c]

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有不同的产业集团(industryclusters),各集团生产类似产品但生产技术不会完全相同。与国外类似的产业集团相比,生产上也会有不同的优势。国际贸易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和技术外溢会缩短各产业集团的技术差距。

(2)发展研究(R&D)与技术创新(Innovation)

技术变动的另一个来源是技术创新,它是一种投资、开发与研究的结果。新技术的开发主要表现在:a)提高要素生产率,用有限的资源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或保证产量的情况下,使用更少的资源;b)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

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可以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中出现。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一个最终产品可以由一个企业变成许多个企业来生产。同一企业中也可分为许多部门,每个部门只生产产品的一个零部件。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每个部门只集中于一个小范围的大规模生产,而在这个具体的零部件生产中,企业有可能通过降低成本来获得利润。换句话说,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利润不再只是从最终产品中获得,每个生产环节都独立出来,都有获得利润的可能性。对利润的追逐使生产的每个环节上都有改进技术的动力。

开发型技术进步也常常是在对新产品的研制中获得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产生出新技术。

与“干中学”不同,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大量投资和研究的,因此,只有在保证这些投资能够获利的条件下,企业才会去研制新技术。因此,一国能否获得大幅度的开发型技术进步,需要两个必要条件:(1)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没有保护的话,企业开发新产品所冒的风险与其收益不对称,也就没动力去投资、研究。(2)要鼓励对科研的投资。干中学虽然也能提高技术,但毕竟有局限性,毕竟只能缩短与先进技术的差距,一个国家要想技术上领先,就必须有开发型的技术进步,但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有法律和投资来保证的。

国际贸易与开发型技术变动有相互促进的关系,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不仅通过国际市场的竞争迫使各国努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也通过国际技术外溢给各国互相启发的机会。新技术的开发不再只是个别国家的行为,而成为各国的共同努力。这里边也有一个技术开发的规模经济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贸易和技术的国际流动可以使开发研究形成“规模经济”而降低各国的科研开发成本。一项新技术从一国开始后,另一国可以马上引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不应重复同样一个过程。当然,这样做需要许多政治条件和技术条件,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

另一方面,技术革新也会影响贸易模式。在技术作为外生变量和“干中学”的模型中,最初的贸易模式都是给定的,都假定各国在生产技术上有差距但没有讨论为什么有差距。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模型则揭示了产生技术差距的根本原因。综观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技术的国际国内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有可能缩短各国技术上的差距,本国原有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对于一国的长期发展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仍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发展研究的投资和不断开发新的技术,是改善一国的贸易地位和保证经济长期增长的必要措施。

三、国际贸易新理论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启示

过去十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开放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贸易政策上仍受许多传统观念的束缚。我们在出口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但是开放国内市场方面顾虑重重。在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的过程中,我们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进关贸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其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保护幼稚工业”的理论。

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对某些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怎样选择保护对象?采用什么方式来保护?保护的前景与代价是什么?我们必须充分估计为保护所付出的代价,并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来实现我们发展先进或幼稚工业的目标。

古典和新古典的贸易理论已经分析了保护给消费者和整个国家福利所带来的损失。关于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学说又为我们揭示了保护所失去的“外部效应”,尤其是对电脑等高科技产品进口的限制,损失的不只是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拖延了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电脑等科技知识产品与一般消费品不一样,电脑的使用和普及包含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电脑迅速普及所能带来的外部效应,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况且电脑行业发展的关键不是硬件而是软件,只有在普及的基础上才能有足够的人力资本和市场需求来促进软件的开发。通过贸易壁垒的办法来保护幼稚产业,其代价和结果都是必须考虑的。

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还为我们的贸易政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的贸易理论揭示了当代国际市场的垄断竞争和工业制成品贸易为主的特征,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足够的资源来生产、出口全部的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大,即使在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既进口又出口。现代的国际竞争并不局限于个别产品的得失,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去限制外国优质产品的进口,不一定非要通过保护来生产国外已占优势的产品。对外开放某些市场,并不等于国内的同类产业就不能发展了。别人生产了一些种类型号,我们可以集中资源生产别的或新的种类型号,并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向国外出口。

怎样使某些产业形成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提出了一个“战略性贸易保护”的问题。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如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成为企业能否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因素。如果政府能够正确地选择某些有发展前途并能充分发挥本国资源优势的产业,通过政策支持,帮助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话,对本国利益和发展都会有利的。这种贸易保护着眼于一国长期的战略发展,被称为“战略性贸易保护”。

不少国家曾采用过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如日本在战后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对许多产业有过保护。它将一个产业保护一段时期,然后就转移。保护的目的只是希望在保护期内,让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技术外溢和自行不断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保护的时间是短暂的,保护的行业是不断变动的。克鲁格曼借用了吉文斯(Givens,1982)的说法,将其称做“狭窄的、移动的保护带”(theNarrowMovingBand)。

无论是自由贸易的政策还是“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选择的依据都是如何使本国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不仅要从静态上估计,也要从动态上考虑。对什么产业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尽可能精确的利弊分析。国际贸易的新理论并不告诉我们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而是为了我们贸易政策的选择提供了更多需要考虑的问题。简单地利用贸易壁垒来保护幼稚工业是一种被动和陈旧的方式,代价是不小的。而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对某些产品(不一定是整个行业)实行保护也许会带来长期的优势和利益,但是这些产品不一定是幼稚产业,保护的手段也不一定是贸易壁垒,可以是代价较小的产业政策或消费政策,保护的时期应是短暂的,这种保护是一种积极的,有前途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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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发展论文范文第5篇

Kletzer和Bardhan(1987)指出:“关于东亚成功经验的研究性文献经常强调动态比较优势和资金获取较便捷二者之间的联系。关于贸易和产业政策的相关文献认为,东南亚国家运用选择性的信贷配给,以实现其贸易和产业调整目标,比一般地实行贸易保护和外汇管制更有效”。所以,政府如何通过金融发展来动员和利用资金,不但会影响经济增长,同时也会影响到一国的国际贸易。Rhee(1989)也强调了金融对于贸易的重要性,因为出口商必须获得必要的贸易融资才能完成出口订单。所以,不论是出于拓展金融发展理论、贸易理论的需要,还是出于对东亚经济成功经验的分析,我们都有必要对金融发展与贸易的关系进行研究。

然而,在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往往不是直接从金融抑制一下子过渡到金融自由化,而是经过了一个中间环节——金融约束阶段。在金融约束阶段,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金融和某些需要优先发展的部门创造租金,并对信贷的使用加以干预。本文的目的是针对金融约束阶段的战略特征,来研究金融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的影响。由于韩国是实行金融约束战略的代表性国家,我们以韩国为例来进行这个问题的研究。

一、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金融约束

金融发展理论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两位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于1973年创立的。在那一年,他们分别出版了自己的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注:这两本书的中文版由上海三联书店于1988年出版。)从此,“经济发展理论和货币金融理论两股巨流终于交汇融合起来”。(注: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10月第一版译者序。》)他们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论断,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欠发达归咎于金融抑制。他们指出,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和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从而出现了对储蓄和外汇的过度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对储蓄和外汇的使用必然采取硬性分配,这导致寻租盛行,有限的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总之,该战略会中止或严重妨碍经济发展的进程。相反,具有金融“深化”效应的新战略——金融自由化战略——则会不断地促进经济发展。

麦金农和肖认为,要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就应放弃他们所奉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实行“金融自由化”或“金融深化”。金融深化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实际货币需求的增长”。为此,就必须取消不恰当的利率限制,让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提高存贷款的名义利率,保证货币资产的实际收益为正数,以此来吸收储蓄,优化投资结构。另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放松汇率限制。金融深化的进行还包括财政政策的协调,放松对金融业务过多的限制,允许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竞争等方面。麦金农和肖指出,推进金融深化战略将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因为存在着金融深化的四个效应,即储蓄效应、投资效应、就业效应和收入效应。

麦金农和肖理论的提出,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大意义,金融发展理论对发展经济学的贡献不容低估。麦金农和肖的金融发展理论在上世纪70年代问世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韩国、阿根廷、马来西亚和我国台湾省)受其影响,进行了金融自由化的实践。但迄今为止,金融自由化改革成功的例子很少(陈观烈,1988;赫尔曼等,1998)。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尚不具备金融自由化所要求的前提条件(赫尔曼等,1998)。一个金融发展水平很低的国家直接采用自由的金融市场模式是难以令人置信的。所以,金融自由化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实行自由化的国家频频发生经济危机。

鉴于此,赫尔曼等(1998)经济学家认为从金融抑制一下子过渡到金融自由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不现实的,应该有一个过渡阶段。他们吸取了信息经济学的成就,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金融约束政策可以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金融约束理论的提出者认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租金在减少与信息相关、妨碍完全竞争市场的问题方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特别是,租金诱导民间部门当事人增加在纯粹竞争的市场中可能供给不足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对投资进行监督和提供吸收存款的准备条件。

所以,在经济处于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以及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政府要对存贷款利率进行控制,同时限制市场准入。通过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和限制市场准入,不但可以动员经济中的储蓄,避免因竞争而导致的社会资源的浪费,稳定金融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另外还要实行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

随着金融深化,尤其是随着金融部门资本基础的加强,这些干预应逐步放松,经济将转向更传统的“自由市场”模式。所以赫尔曼等(1998)指出,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发展和向更自由、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的方向迈进而进行调整。金融约束的最优水平——用干预的强度和广度来衡量——将随着金融深化程度的加深而下降。

赫尔曼等(1998)研究者认为:“金融约束使更多的项目可从正式的金融中介获得融资,从而对投资资金的配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政府更有可能直接干预资金的配置,因此有必要讨论定向信贷和产业政策。”采取金融约束战略的经济体,政府一般对贷款的使用加以干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干预的方式和资金重点投放的行业也不同,这反映了政府的经济目标。正是如此,金融约束对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对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就产生了影响。当然,本文仅仅探讨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所产生的影响。在实行金融约束战略的国家(地区)中,韩国被认为是实行金融约束战略比较成功的国家。所以我们以韩国为例进行分析。

二、韩国金融约束下的信贷自选择机制

韩国在上世纪60-7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而非金融自由化,这可从韩国政府对利率的控制,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等方面判断出来。韩国政府对信贷使用的干预有其理论基础;在对出口行业的信贷支持上,韩国实行的是自动信贷配给制,我们随后将会看到,这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韩国出口的增长和出口结构的转变。

1.韩国20世纪6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而非金融自由化——金融发展战略的判断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金融的控制:它国有化了商业银行,修正了中央银行法案,使韩国银行从属于政府。1965年实施了利率改革,把银行的利率水平翻了一番(Vittas和Cho,1995)。这次改革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利率,使其保持在正的水平上,另一方面银行利率仍大大低于市场利率。利率的提高不但成功地吸收了私人储蓄,并且使资金从不受规制的非正式部门转移到了政府牢牢控制的银行部门。由于这个原因,政府能够提高它对金融资源配置的控制水平。利率仍低于市场利率使得政府得以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赵润济(1998)在对韩国的一项研究里得出了如下结论:“韩国(20世纪)60年代的利率政策可以说是一种金融约束”。

在上世纪60-70年代,韩国的银行部门获得了租金。这些租金的获得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第一,来自于政府规定的存贷利差;第二,来自于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在整个1960年代,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占商业银行贷款总规模的20-30%(赵润济,1998);第三,来自于对商业银行准备金所支付的利息;第四,来自于银行领域的进入限制。

与此同时,经济中的其他部门也获得了租金。商业银行信贷主要被用于优先发展的部门。在上世纪60年代是出口部门,在70年代除继续支持出口部门外,主要用于重化工业。对于这些部门的贷款,政府都规定了较低的利率,以保证这些部门能得到扶持。另外,政府还允许商业银行为民间部门的借款进行担保,由于国内利率高于国外利率,所以政府部门通过对民间部门国外借款的批准,来保证国外信贷有选择地用于支持产业政策目标。另外一种补贴方式是为出口提供贴现,以补充在发展中国家还很不完善或根本就不存在的许多融资机制(Rhee,1989)。

如上所述,韩国政府控制了利率,但保持实际利率为正;在金融部门和产业部门创造租金;同时对信贷的使用加以广泛的控制——这一切表明,对金融部门的干预是相当广泛的。籍此我们可以认为,韩国在60-7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战略。

韩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计划减少对信贷市场的政策干预,但是,在实践上它不得不继续介入以重新构建陷入财务困难的公司;80年代后期,信贷项目主要集中于社会项目和收入再分配(Vittas和Cho,1995)。我们对韩国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仅限于20世纪60-70年代,而不把80年代包括在内。一方面是因为该时期金融政策趋向于自由化;另一方面是因为该时期的信贷政策也与60-70年代不同,当时的信贷政策是以促进出口和工业化为目标的。

2.政府干预信贷的理论基础

在一个信息完美且没有成本的世界中,政府没有必要对金融机构的信贷加以干预。然而,在现实世界中,信息高度不完美,且存在大量的信息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信贷并不必然被配置到它最好的用途中去。信贷配给起因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起因于监控和证实成本,起因于合约履行成本。基于以下几个理由,政府需要对信贷市场进行干预。

使用信贷安排的一个理由是,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外部性,市场失灵和协调失灵会造成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存在差异(赵润济,1998)。如果政府不对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与补贴,显然会导致具有正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供给不足。

第二个理由在于,商业银行发放的长期贷款过少,这不利于企业成长。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那些公司信息披露非常不完全的国家,商业银行普遍不愿向回收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融资,即使它们有更高的总体收益。这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这样一来,在信息不完美和具有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政府若对银行信贷采取适当的干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商业银行自发提供长期信贷的不足(Vittas和Cho,1995)。

对于信贷安排的第三个可能的动机来自于政府在信贷供给方面可能享有的比较优势。政府可能在项目甄别上具有比较优势(由于政府机构比私人公司占有更多的信息),可能在监控和证实结果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由于政府实体比金融中介机构可能具有的相对高的组织效率),可能具有更低的履约成本(由于政府拥有税收和政策权力)(Vittas和Cho,1995)。

3.韩国的金融约束与国际贸易——自动信贷配给制

在朴正熙总统执政时期(1961-1979),韩国采取了一项信贷配给制度——自动信贷配给制(automaticcreditallocation)。根据出口业绩的自动信贷配给制是这样一种制度:政府确立游戏规则,规定每一个企业所得到的低利息信贷的多少和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业绩相联系——出口业绩越好,则它可自动获得的无抵押补贴贷款就越多。这种制度的建立对于韩国推动出口部门的快速扩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Hong(1998)认为,韩国出口导向增长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这种信贷配给体系。

韩国的自动信贷配给体系之所以被采取并取得了对出口支持的成功,除了前面说过的政府干预信贷的理由之外,还由于以下两个原因:(注:Hong:(1998)。)

(1)该自动配给体系可减少官僚和政治家对信贷分配的干预。政府对商业银行信贷广泛的配给和干预,一方面有助于政府实现产业目标和经济目标;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政治家和官僚对信贷的干涉。这种干涉使得信贷不一定被配置到能产生最大化社会或经济收益的地方。在自动信贷配给制度实行时期(1961-1979),任何企业家都能通过采取出口相关的活动自动获得短期银行信贷。出口部门企业家的精力就只集中于创新,而不必过多地考虑和官僚、银行官员打交道,一个国家的潜在企业家才能能被调动起来用于出动,这样就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2)有利于克服韩国金融的落后,克服逆向选择问题,节省调查成本。

在韩国根据公司出口业绩进行信贷配给的体制下,有希望的企业家不只被金融体系所评价,同时也被国际市场上的成本-质量竞争的自然选择过程所评价(King和Levine,1993)。所以,根据公司出口业绩的信贷配给体系能很好地克服金融抑制下固有的逆向选择问题。也就是说克服了韩国金融机构落后,不能对贷款申请者的项目进行正确评价的问题,使得储蓄得以流向高收益的投资项目。由于贷款是自动配给,对于在出口市场上有创新活动的企业家可以自动得到贷款,同时也节省了调查成本。

三、金融约束与国际贸易

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大量创造租金、分配租金的行为非常普遍,但获得租金的部门在不同的金融政策下有所不同。在韩国20世纪60、70年代的金融约束战略下,金融部门和政府优先支持的部门获得了租金。通过自动出口信贷配给制度,60年代出口部门获得了租金,70年代在继续实行该制度的同时(Hong,1998),政府大力支持重化工业的发展(Vittas和Cho,1995;赵润济,1998)。通过信贷干预,政府得以影响韩国的贸易结构和水平。

据赵润济(1998)测算,金融部门(通过银行贷款)所产生的租金占GNP的份额在1968-1969年平均为5.55%,在1970-1979年平均为7.65%,在1980-1983年平均为9.95%。(注:租金=信贷总额×(场外市场利率-银行贷款利率)。转引自赵润济(1998)。)这说明,由银行贷款分配产生了大量的租金给政府优先支持的行业。

除了出口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外,1966年韩国的《外资引进法》还允许国有银行为民间部门的国外借款进行担保。政府通过对企业国外借款的担保使国外贷款有选择地用于支持产业政策目标。与国外贷款相联系的租金数额十分巨大。据赵润济(1998)估计,20世纪60-70年代,该租金占GNP的比重在8%-15%之间。

租金被创造出来后,在20世纪60年代被主要用于出口部门,以推动韩国出口行业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除继续支持出口部门外,主要用于重化工业。由于重化工业的发展也对出口有影响,所以我们的分析也把上世纪70年代包括在内。

在出口推动中,由出口信贷计划提供的信贷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由1961-1965年间的4.5%提高到7.6%(1966-1972),后又提高到13.2%(1973-1981)。另外,对出口信贷的利率补贴数额也很巨大:在1966-1972年间,出口信贷利率比普通贷款利率平均低17.1%。出口商接受的支持还包括其他各种信贷计划(如出口业设备基金),以及与政府指令或行政指导相一致的其他优惠信贷配给。在韩国出口业扩张时期,信贷补贴构成了出口补贴的主要部分,并在1967年达到了最高峰,当时,利率补贴占出口总额的2.3%,远远高出同年1%的财政补贴。(注:这些数值转引自赵润济(1998),第251-252页。)由出口信贷所产生的租金占GNP的份额见表1。

表1由出口信贷产生的租金(10亿圆,%)(韩国)

年份出口信贷a(A)A×利息差b(B)租金(B)/GNP

19633.91.40.3

196410.04.60.7

196512.14.00.5

196616.65.40.5

196732.49.80.8

196843.413.10.8

196980.721.50.9

1970161.643.31.7

1971248.557.91.8

1972231.849.11.3

1973416.298.62.0

1974652.6144.22.1

19751042.7269.03.0

19761511.5347.62.9

19772616.0499.72.9

19783764.8854.63.7

19795642.81320.44.5

19806957.41739.44.7

19816957.41321.92.9

19828192.01892.43.7

19839232.61458.82.5

注释:a.年末贷款余额。

b.利息差=场外市场利率-出口信贷利率。

银行信贷被优先分配给重化工业的比重从上世纪70年代起不断上升。1970年,在制造业内部,重化工业得到了国内银行信贷总额的22.6%,到1980年,重化工业所得到的信贷额上升到32.1%。对国外贷款的分配也是信贷支持总量中很大的一部分,例如,1972-1976年间,制造业获得了国外商业贷款总额的66.1%,其中的64.1%被用于重化工业。在1970年代,巨额的信贷支持使得向重化工业进行大量投资成为可能。(注:赵润济(1998),第254-255页。)

韩国的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表2我们可以看出,韩国1960年代的制造业增长率高于经济增长率,而出口增长率又大大高于制造业增长率,达到38.2%;制成品占出口份额在1970年是1962年的3倍;与此同时,制造业占GDP份额和贸易依存度1970年都比1962年有了很大提高。

表3表明了1970年代的工业及出口结构变化。从1970年到1979年,制造业在GNP中的份额、重化工业在制造业中的份额、制成品在出口中的份额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重化产品在制成品出口中份额的提高更是惊人(1970年的15.5%提高到1979年的43.1%)。

表3韩国1970年代工业和出口结构变化(百分比)

制造业在GNP中的份额重化工业在制造业中的份额制成品在出口中的份额重化产品在制造业出口中的份额

19701979197019791970197919701979

21.228.739.254.983.689.115.543.1

表4是韩国1961-1981年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几个关键年份出口构成的变化。通过该表我们可以看出,食物和原材料在出口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制成品和机器在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其中制成品由1961年的8.6%上升到了1981年的87.4%,而机器由1961年的1.8%上升到了1981年的10.9%,这两类产品的出口比重上升还是比较大的。这说明,韩国对出口的信贷鼓励不但促进了出口,而且还改变了出口的构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韩国的信贷政策在其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表4韩国出口构成变化(占总出口的%)

1961196619721981

食物--16.36.3

原材料50.222.58.21.4

制成品8.661.268.987.4

机器1.83.16.710.9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20世纪60-70年代实行的自动信贷配给制,韩国的信贷及租金许多流向了出口部门——在70年代除了流向出口部门外,政府还重点支持了重化工业的发展。很明显,如果没有政府对信贷分配的干预,出口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出口结构的迅速改变都是不可能的。这说明,在韩国所采取的金融约束战略下,金融发展可以显著影响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

四、结论和简要评价

金融约束是由金融抑制走向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阶段。在金融约束阶段,政府在金融部门和优先发展的部门创造租金,并且对信贷的使用进行干预。这种干预会影响到该国产业和出口的发展。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信贷是有经济学根据的。Hong(1998)在对韩国金融发展的研究中认为,“的确,在象韩国这样的国家中,信贷配给是实施出口推进战略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他认为,和出口业绩相联系的自动信贷配给制比较成功地推动了韩国的出口。使用韩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证实了这一点。这说明,在实施金融约束战略的经济体里,信贷政策会影响到该国的国际贸易水平和结构。

但是,必须明确认识到,金融约束的作用不应该被过分夸大。因为在金融约束论中,租金创造的效率和收益的产生有许多前提,比如居民对存款的利率不敏感而对存款的安全性和金融中介的效率很敏感等,这些条件在现实中不一定能被满足。即使可以被满足,政府对银行业竞争的限制也不一定能保证银行业(比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有更高的效率。固然,政府通过干预信贷的确能影响贸易的增长和结构的改善,但是,这种增长和改善是不是以牺牲其它部门的发展为代价的,或者说是不是一种低效益的增长,现在还不十分明确。

对这种战略的另一个顾虑是:政府干预金融的优势取决于政府的动机和效率。政府并不总是“做正确的事情”,即使它们有一些比较优势。政府对信贷配给的干预常常引起寻租、腐败和挤出(crowdingout),而非寻求有效的工业项目。在以政策为基础的借款的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能阻止寻租行为破坏政府政策的增长目标(Vittas和Cho,1995)。更重要的是,金融约束在本质上是一种温和的金融抑制(如控制存贷款利率和限制银行业进入等),它有可能会倒退到金融抑制,重新引起国际贸易的扭曲。即使不会倒退到金融抑制状态,政府中掌握体制运作的官僚为了既得利益,也有可能在金融约束的经济合理性消失之后,仍将其长久地保持下去。所以,我们应该以理性的态度看待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所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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