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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申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地址在**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分所有制性质;
(二)项目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营业绩良好;
(三)项目确属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范围,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二、引导资金的导向和要求
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以及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但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服务业项目的补助、贷款贴息或奖励,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体现下列导向和要求:
(一)促进现代物流、综合技术服务等生产业发展。
(二)大力推进功能创新、交易方式先进和专业性强的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增强市场辐射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专业市场。
(三)加强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别是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四)鼓励创造服务业自主品牌,推进和培育服务业品牌建设。
三、引导资金使用范围
(一)商业基础设施及大中型市场建设。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指为提升城市商业内涵,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商业流通格局,进行商业特色街及商业中心区的改造、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大中型市场建设指大中型专业市场、农村专业市场和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市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和县(区)、乡镇建设规划要求。其中:大中型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村专业市场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农贸市场建设指市场的新建、迁建以及“农改超”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二)物流配送。指具备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搬运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项目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正在建设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仓储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网络平台等。申报物流配送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三)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指涉及“菜蓝子”工程及“绿色食品”供应,与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联系紧密、社会影响较大的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申报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20**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已建成的连锁网点达5个以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是指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申报项目已建成的连锁网点需达5个以上,20**年新增网点2个以上。
(四)综合技术服务。指为生产服务的生产(技术)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及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申报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单位20**年技术服务收入在8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五)服务品牌建设。20**年新认定的服务业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产品。
四、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要求及资金拔付
(一)20**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方式,其中: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品牌建设。
(二)申报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于20**年1月底,将下列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三产办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538420、3532**8)
1、申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文字材料(企业基本概况;申报引导资金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20**年项目单位缴纳税收、银行贷款、资产负债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申报贴息、投资补助、奖励哪一类扶持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年项目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原件。
4、申报项目开工建设的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总投资及20**年当年完成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贴息项目需提供贷款协议(合同)、贷款入账凭证及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申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项目需提供连锁网点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服务品牌建设项目奖励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行业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项目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已连续三年享受过市三产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东湖高新区已有5家企业申报新三板
刚刚获批新三板扩大试点的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15日召开新闻会宣布,区内已有5家企业向证监会提交了预申报材料。
截至目前,东湖高新区已有110家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62家企业签订推荐服务协议,37家企业启动或完成股改工作,12家企业完成申报材料制作。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孙茜雯表示,5家预申报企业并非最终申报企业,待新三板具体规则出台后,可能将进行一次正式申报。正式挂牌后,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会因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动投资。
武汉市: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大学生可在家选工作
近日,记者从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8月份,是全国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目前,武汉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正全力开展此项服务。
昨日,记者在青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看到,一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场对接会正在举行。现场除大学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谈外,还有些想创业的大学生,正忙着咨询创业优惠政策,有的在现场就开始洽谈合作项目。
据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只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帮扶内容之一。活动期间,先是由人社部门从教育部门获得武汉市未就业大学生花名册,之后将名单分发到各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然后由社区保障协理员一一上门摸底,了解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等;想创业的,还可以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和小额贷款等服务。随后,再通过电话不断跟踪其就业状态,并送上三次工作机会。
另外,社区保障协理员对未就业大学生上门进行实名登记后,还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其接受就业服务、享受扶持政策的凭证。
对于初步达成求职意向的大学生,人社部门还将跟踪了解聘用情况,并指导供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
重庆:设立1亿元专项基金用于组建青年创业“航母”
一项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务实举措已开始付诸实施,该项计划既包括了宏观层面的构建新型创新商业模式、建设高端产业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及运营机制,也包括中观层面的建设1.5万平方米的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微企创业园,还包括微观层面的设立1亿元的青年创新创业基金和30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基金,堪称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航空母舰”式的项目。
近日,团重庆市委分别与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重庆市科委、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艺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促进青年创新创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合作协议,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施尔畏、重庆市副市长吴刚等出席仪式。
将重庆打造成为国内青年科技人才的聚集地、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发源地、青年科技人才创业的孵化地和青年科技创意项目的实现地;与中科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合作,培养1000名青年优秀创业人才,创立1000家基于云计算科技支持的青年创新型企业,推动重庆云计算产业发展,促进重庆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创新中心;借助高新区的产业及政策优势,把高新区打造成青年创新高地、创业沃土、创意乐园;打造立足重庆、辐射中国,服务文化、连通国际的文化创意资源集聚中心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重庆荣昌县:扶持大学生创业免租2年返税3万
近日,50名大学生创业者签约加入“汇宇123大学生创业行动”。此前,已有50名创业大学生加入此项行动并完成了培训和微型企业的申办手续,这意味着“汇宇123大学生创业行动”所支持的100名大学生已经全部签约。
该行动是共青团重庆市荣昌县委联合重庆汇宇公司启动的,旨在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的公益行动,将为100名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两年商铺免租和免物管费、3万元现金的扶持政策,免租金额和创业资金扶持价值总计超过1000万元。
活动遴选出来的100名创业大学生将集中申办微型企业,在充分享受汇宇公司提供的创业支持的同时,还将叠加享受由政府提供的3万元资金支持、3万元税收返还、最高15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所有行政规费多年免收等政策。参与创业的大学生将入驻重庆荣昌汇宇·浙江小商品批发市场,从事饰品、工艺品、化妆品、针织品等11类商品的经营活动。
青岛:为创业大学生发补助可享受住房等多项补贴
近日,青岛市为吸引海内外优秀大学生到青岛就业创业,该市近日成立了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外地大学生在青岛创业,将可享受包括保险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小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博士、硕士在青岛工作,3年内可分别享受每月600元、400元的住房补贴。
据介绍,凡有意来青岛工作的海内外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及高技能人才,可与市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成为储备人才。根据本人意愿,派遣内的毕业生个人档案可交由毕业生就业管部门免费保管,有关部门和服务单位采取一系列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精化服务措施,帮助储备人才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储备人才落实就业单位的还可在青岛落户。
青岛市规定,普通高校应届未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将被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毕业年度内或派遣期内未就业的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1000元。
按照*、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倡导绿色文明,提倡绿色消费,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绿色社区”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的目的。
二、“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
1、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社区重要议事内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社区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物。
4、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社区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5、整个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没有违章建筑,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地更新。
6、社区内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污水纳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三、“绿色社区”创建与考评
根据泰环发[20*]77号《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七月份)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
2、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3、在城区8个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河西小区、龙山小区两个社区委员会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4、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创建阶段(八月份)
1、组织各社区对照省里制定的“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社区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参观学习。
3、开展各项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由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参加的座谈会;为小区居民发放一本环保小册子;设置一块环保宣传版面;放一场环保内容的电影。同时,组建社区老年人“夕阳红环保志愿小组”、青少年“环保小卫士”小组和妇女“巾帼环保家庭创建小组”,协助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4、各项创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组织自查,8月底将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自查报告一份、汇报材料一份)报泰安市文明办、环保局,参加市级“绿色社区”评选。
三、考评命名阶段(9月份)
1、泰安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2、对拟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在《泰安日报》进行公示。
3、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泰安市级“绿色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绿色社区”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四、几点要求
1、各居民委员会要把“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之中,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2、创建“绿色社区”是一项新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环境。
3、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市文明办负责督促社区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社区分管干部的环保教育培训,联系并协助社区制定发展规划和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环保主题活动,社区内污染源治理;新城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试点社区从软硬件两方面实施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利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推广使用环保冰箱、空调,禁用含磷洗衣粉。组织社区青少年、妇女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各种社区创建和管理小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与管理;市建设局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绿色社区”创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烧、露天烧烤、违法搭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废旧电池、灯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社区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比“环保家庭”活动。
4、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认识,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要有一名分管领导靠上抓,将各自承担的创建指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居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省市文件要求和时限,对照《*“绿色社区”考评标准》,逐项落实,争取全面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5、为确保“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成
立肥城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调度。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梁已常(市文明办副主任)张连萍(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思金(市建设局副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尚林生(新城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任:*(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2、6月25日—29日,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首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大学女子学院承办。参加首期骨干培训班的有妇联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者、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校长、各地家庭教育骨干共85人。
3、6月26日、28日,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先后参加了慈溪、余姚两市的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会,并对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进行指导。
4、7月3日-5日,省妇儿工委办主任陈美云一行3人来我市就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情况和提高婚检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进行调研。
5、7月5日上午,与人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158家企业进场,9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15家进场招聘。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和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出席招聘会。宁波各大媒体对招聘会进行了报道。
6、7月6日—7日,与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方燕副主席参加开幕式,杨小朵副主席参加颁奖仪式。
7、7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暨表彰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妇联主席伊敏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部分受表彰代表及北仑区街道、社区负责人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8、7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市妇联组织召开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邀请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婚姻法专家参加。
9、7月15日,接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和省妇联副主席赵玲等一行人来我市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组在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奉化滕头村,并了解了我市开展“巾帼示范村”的总体情况。
10、7月16-17日,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举办宁波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有60名“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培训。
11、7月16日-20日,参加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市妇联在大会作题为《共筑防线反家暴密切配合促和谐》发言。
12、7月18日—19日,召开宁波市妇联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县(市)区妇联主席读书会。市妇联主席伊敏芳作工作报告,市委党校张荣昌教授作总书记6·25中央党校讲话精神辅导讲座。
13、7月27日,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14、推荐12个单位(妇女组织、社区)申报省来料加工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完成“十一五”期间4个省“妇字号”农业示范龙头企业、3个“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个妇女领办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个“三八”绿色示范基地、12个“妇字号”示范农家乐的推荐工作。
15、完成宁波市来料加工情况调查,我市共有来料加工点814个,从事来料加工妇女24028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95人;完成对宁波市“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普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情况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共培训农村妇女7.38万人。
16、启动宁波市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7、巾帼建功活动:对1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现场指导;调整宁波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继续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册)的材料收集、编写工作;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18、做好全市“巾帼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的汇总工作,全市有17个社区正在开展重点创建。
19、编印女企业家协会通讯录。
20、申报第五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并在市妇联机关进行创建动员。
21、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妇联组织人员为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妇女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并送上800份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22、完成半年度分析。今年1-6月,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28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73件,来电306件,结案率为98%以上;本月共44件,来访29件,来信1件,来电14件。
23、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2号提案《关于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协办意见的答复工作。
24、组织3名干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的7月15日—27日的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
25、做好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的重新确认工作;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26、文字材料:我市参加省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省妇儿工委办来甬调研的汇报材料;“组织实施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向市政府汇报的材料;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文明机关创建申报材料;上报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任务完成书。
27、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会;对征集到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组织每位干部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写出作风自评材料。
28、开展全国第六届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省学习型家庭及省级先进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29、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集体。
30、推荐、上报省妇联27户省级绿色家庭;生态市建设特色工作经验材料;“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坛研讨论文5篇;
31、完成出国考察材料,上报市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并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汇报。
32、完成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市妇联本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问卷及相关表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的问卷及相关表格,并统一上报。
33、完成对宝韵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材料并上报党组。
34、向市人大提出人大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
35、参加市直机关工会会议,上报市妇联工会工作总结。
36、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的指导下,舟山市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29人参加。
37、做好宁波市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市妇联OA网维护、公积金年审、档案管理,财务、车辆、文印室管理等日常工作。
39、做好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审核目标考核奖。
市妇联八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组织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并上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努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的提高。
4、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直播课堂有关任务,组织各地收看。
5、赴余姚举办一次以养兔女能手为主要对象的“巾帼致富科技下乡行动”。
6、编印第一期《宁波市女能手信息之窗》,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7、着手编印宁波市“城乡携手共建新农村·百千万活动”宣传折页。
8、组织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考察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
9、发文调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队伍。
10、筹备第二轮维权志愿者的招聘工作。编辑女性维权资料。
11、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第四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座谈会,并形成起草说明和解释依据。
12、组织举办妇联系统预防艾滋病骨干培训班。
13、8月中旬,妇儿工委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14、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起草《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15、制订我市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每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
16、做好*度宁波市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研究》的申报工作。
17、开展*年妇女报刊征订工作。
18、继续筹备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简要回顾一下分管的科技、生态市建设和循环经济等上半年工作情况,并就下半年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市长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分管线同志共同努力,科技创新工作稳步推进;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工作有新突破,取得了一定成绩。下面分六个方面汇报:
1.加强项目申报,培育科技型企业。一是申报科技项目。上半年,申报待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10项、星火项目4项;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5项;省级农业成果转化项目2项;省级面上科研项目6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强专项4项;省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项目2项。已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5项,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2项,省重大科技专项3项。二是申报新产品项目。上半年,申报待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1只;国际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2只;省级新产品26只。已批省级以上新产品9只,其中国家级2只。三是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上半年,申报待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专利示范企业4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市科技型企业35家。已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市高新技术企业3家;市科技型企业35家。四是申报各级科技机构。上半年,申报待批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家。五是申请专利。上半年,全市专利申请数734件,专利授权数124件。
2.成立技术转移中心,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2月底,成立了大学、工业大学、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五所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下发了技术转移中心基本情况并征集技术需求难题,开展*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合作等活动,并与大学进行了科技合作洽谈。上半年,巴贝、川科等2个项目与高校签约,*等3个项目拟定合作协议,一批科技需求项目正在商谈中。
3.搭建“一库三平台”,强化工作载体。起草了《市科技项目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了《市科技局科技信息库系统管理试行办法》、《市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及奖励办法》等“一库三平台”实施方案。实施企业科技联络员制度和企业科技工作不定期会商制度,走访企业563家,发放联系卡563张,回收546张。目前,全市企业科技信息库正在调试,近期可正式运行。
4.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一是申报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起草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申报材料,联系争创有关事宜。二是组织科技产品展示。在调查和协商基础上,起草了《今年中国()国际电机及配套技术设备展览会的筹备工作方案》,现已发出中国电机博览会邀请函。科技产品展示厅已实施招投标,正在抓紧建设中。三是推动纺织服装科技创新。开展纺织服装科技创新合作活动,与香港理工大学就领带花型自动识别系统软件研发,绢丝混纺面料新产品开发,音膜蚕丝布、高强度化纤布的研制达成初步合作研发意向。四是调研硅藻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通过走访企业,了解硅藻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企业、科研人员召开座谈会,讲对策意见,形成调研报告。
5.加强科普宣传和科技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今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共展出抗震救灾、科普知识宣传等展板450块次,发放科技资料2万多份,接受咨询5千多人次。二是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科技宣传。借助市内新闻媒体和“科技网”、“网上技术市场”等网络,大力宣传、普及科技知识。三是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在完成科技特派员工作统计和省科技特派员团队结对项目调研的基础上,上报我市关于省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试点申请材料。四是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和科技局干部职工进行科技业务培训2期。
6.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各级生态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新成立了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3个项目列入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今年实施计划,5个项目被列入今年度市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并对有关项目进行了一次督查。“1511”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深入实施,推动了全市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总的思路:以“一库三平台”建设为载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月”活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迎检工作,抓实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市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年度执行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一库三平台”建设。一是运行好科技创新信息库。及时掌握企业科技创新动态,为开展科技创新提供决策依据。二是继续搭建技术转移中介平台。争取更多的科技资源转移、流动到,满足企业技术需求,解决技术难题。力争新建校企联姻30家,完成签约项目8-10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技术转移中心2-3家。三是继续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力争新批省级研发中心1家,市工程技术中心6家。四是以项目平台建设为载体,积极申报科技项目。争取新上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0项,专利申请、授权量增加10%以上,新批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科技型企业。
2.重点实施“科技创新月”活动。一是组织好今年中国()国际电机及配套技术设备展览会,提升我市电机产业技术层次。二是建设好科技产品展示厅。组织我市科技产品集中展示,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三是争创中国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适时召开新闻会。四是召开科技合作恳谈会,实现高校和企业技术对接。科技创新月定在11月份。
3.攻克四个共性关键技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一是领带服饰产业上,争取与香港理工大学的领带真丝合作项目有实质性进展。二是装备制造业上,实施好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的战略合作,促进我市1千多家电机企业提档升级。三是机械制造产业上,通过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拓展新领域。四是硅藻土开发与研究上,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高硅藻土资源附加值。
4.认真做好科技考核工作。对照《市今年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省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面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抓好督办落实,在切实完成基本目标的基础上争取有进步,有突破。贯彻落实《市“十佳科技型企业”评选办法》,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切实提高我市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