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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点需着重指出的是,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毕竟与法学本科生有着较大差别。他们往往在四年本科学习中仅上过寥寥几门和本专业相关的法律实务课程(如新闻学专业开设的《新闻传媒法》等),个别兴趣浓厚的学生充其量也不过课余翻阅了部分法学书籍,负责指导他们毕业论文撰写的教师很多也仅为本专业而非法学课程教师。虽然在选题视野开拓度层面他们或许会宽于法学本科生,但在理论研究深度上,便着实难同法学本科生相提并论。③如此一来,我们就必须根据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之具体症结,一一对症下药,从而保证其能真正完成一份高水准的本科毕业论文。
一、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暴露的主要问题
1.论文选题不深入,主题不突出所谓好的选题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由于属“跳出法学看法学”,在研究视野开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宽于法学本科生。根据笔者在湖南长沙、衡阳、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样调查,同样打算写作合同法方面毕业论文,一些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可能会结合自己专业特点选择B2B或B2C等网络无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问题来写作,而法学本科生则因受电子信息技术知识匮乏束缚,往往更多倾向于探讨传统合同法问题。不过,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虽然在视野开拓度上较之法学本科生具备一定优势,但他们法学理论功底则有所不及,从而导致选题不深入,时常出现选了一个较新颖方面问题开始写作,最终结果竟是简单就事论事甚至虎头蛇尾草草收场的情况。譬如某些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选择了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进行写作,但往往浅尝辄止,要么便简单就事论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语和法律思维像一份记者的新闻报道,要么就从最宏观政府话语层面大而化之地发些空洞无用的议论。
此外,与选题不深入接踵而来的便是主题不突出的问题。
正如汤维建先生所言,论文选题决定了论文主题,它给论文主题划定了范围,[1]既然我们许多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存在着选题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题自然也会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选择了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问题进行写作,由于选题不够深入,在主题上也变得模模糊糊,洋洋洒洒通篇论述了很多非政府组织的起源、类型和特点,但究竟要探讨的是什么具体法律问题,到结尾都没有完全交待清楚。
2.法律素质缺乏,毕业论文丧失实用性众所周知,法学论文应当是学术性的论文。[2]既然强调其学术性,那么作者就必须具备较高法律素质来综合运用各种有关法学理论。但遗憾的是,从目前许多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的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来看,不少文章都折射出作者法律素质的缺乏。诚然,正常情况下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法律素质跟着眼于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专业有天壤之别,但倘若缺乏法律素质,撰写法学论文又从何谈起?如某些国际贸易专业本科生选择与跨国公司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为自己毕业论文,可文中竟连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规定都仅一知半解,这样他们又焉能交出令人满意的毕业论文?
法律素质缺乏的一个必然结果便是毕业论文丧失实用性。从逻辑上说,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要写出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应当结合自己专业特点从实用性出发。因为其法学理论功底大多不如法学本科生,若不结合自身专业实用特点而一味追求理论之深奥,那断难同后者相提并论。可吊诡的是,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这类毕业论文大多却偏偏丧失了实用性。归根结底,便在于他们法律素质缺乏,导致许多基本法律常识均无从理清并加以灵活运用。为防止文章内出现严重错误,写作过程中自然喜好坐而论道泛泛空谈。这么一来,对自身原有专业实际问题进行法律分析、综合、归纳和演绎、推理等活动都难以开展,其实用性便丧失殆尽。
3.参考文献陈旧,引证说服力不强任何学术论文的研究,“从论题的提出、资料的整理、观点的确立以及结论的得出,其实都离不开我们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3]
故此,所有研究者在从事论文写作前均必须广泛查阅前人大量文献资料。但可惜的是,现今许多研究人员尤其是大学本科毕业生这些学术论文写作初学者,往往忽略了此问题。而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又属一类跨学科交叉研究,他们对法学文献了解甚少,愈发暴露出参考文献陈旧、引证说服力不高的毛病来。
一方面,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由于自身法学理论功底欠缺,很难把握住国内外最新法学思潮及司法动态,那么在引用借鉴前人资料上便往往不知所措,导致了毕业论文中参考文献的陈旧。许多学生甚至根本无法分辨自己所参考的文献究竟乃紧贴时代具备学术争鸣性的前沿探讨,还是属已被学界普遍接受的通说理论,或者为早被淘汰之陈词滥调。到最后,文末草草列出几本或若干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陈旧过时的法学书籍和文章应付完事也就见怪不怪了。④另一方面,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还存在引证说服力不高的毛病。应该说,参考文献陈旧必然会带来引证说服力的低下,毕竟过时跟不上现代脉络的引证很难令人信服。但是,最根本原因仍需归咎于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学理论功底不高。引证是“理解他人的过程,是与他人对话的过程”,[4]若无相当的法学理论底蕴做铺垫,如何能理解他人并同他人对话?更如何能采用那些可信有力的引文作为自己论据和论点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主要问题之根治由前述可知,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虽为一种可喜现象,但同时亦暴露出不少问题。显然,这些问题倘若不能尽快获得解决,对其长远发展必定非常不利。笔者认为,通过对主要问题一一对症下药,加以时日,我们还是完全有希望根治它们的。总的来说,我们不妨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
1.宏观层面:推行非法学本科法律文化学教育,以便强化法学理论,提高法律素质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所暴露出的一系列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归根到底还在于现阶段我们非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学教育有很大不足。若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能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具备相当法律素质,那这些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了。但我们知道,非法学本科专业受自身人才培养体系限制,是绝无可能像法学本科专业那般设置一整套严密完备的法学理论课程体系的。如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一般四年学习过程中只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宪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四门与法学有关的必修课,不少高校电子商务本科专业更仅是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两门同法学相关的必修课程。[5]
盲目扩充法学课程所占份额只会既冲淡了非法学本科专业自身培养目标,又加重了学生负担,如此一来,唯一现实可行的路径便是在现有法学课程教学框架之内推行法律文化学教育。因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教育乃一类传授法学基础理论,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为培养合格的本专业人才服务的教育活动。[6]
而法律文化学教育就是为学生法学理论功底增强、法律素质的形成提供更加丰富多彩、深刻广泛的知识养分,帮助他们进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以致在外部影响力和改造力督迫下,完成由书本上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向法律素养再到法律素质的内化。我们要在满足本专业培养目标前提下强化学生法学理论,提高他们法律素质,就必须借助现有非法学本科专业法学课程教学渗透法律文化学教育,以教与学互动的双向认知过程,令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得到扩展,法律价值观念加以重构,法律人格结构获得重组,塑造起系统地对周边世界之法律理解力。
具体而言,要推行这种法律文化学教育,以便强化学生法学理论,提高法律素质主要可通过运用法律文化比较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跨文化的法律应用能力来实现。如课堂教学中把抽象的法规、法条或法学理论放到社会文化的背景下进行讲授,让学生能从不同的视角聚焦思考同一种法律现象,或者从同一视角去看待不同法律现象。虽然此等粗线条的勾勒方式不大可能使其获得类似法学本科生那样系统详尽的法学知识,但起码大体轮廓上的运用他们还是知晓了。那么毕业论文选题自然就会变得深入起来,主题也开始鲜明了。同样,文中便不再会缺乏法律素质,丧失实用性,在引证上亦会了解哪些参考文献是最新颖前沿的,最有说服力的。
2.微观层面:建立一套较完备的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管理机制除了宏观层面推行法律文化学教育外,笔者认为,在微观层面建立一套较完备的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管理机制也是非常重要之措施。毕竟对他们论文的具体规划和指导,还需依靠一系列现实管理机制来完成。况且,学生撰写跨学科的本科毕业论文正逐渐演变为各专业普遍存在现象,我们进行此类法学毕业论文写作管理机制的设置试点,很明显对其他专业及学科同类情况亦是颇有裨益的。具体来说,设置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之管理机制可主要包容如下两方面:
第一,我们应当设立临时性跨院系的横向统一组织机构。
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属于跨学科交叉研究,即一种“边缘处思考”。(梁治平语)但此类“边缘处思考”在现行毕业论文管理机制下难免会造成诸多不便。因为高校各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照惯例都是由本专业进行管理,无论具体撰写时间分配、指导教师安排或者最终答辩均莫不如是。而跨学科交叉研究所耗费时间往往要高于纯粹本专业研究,仅单独使用非法学专业教师指导这些学生或参与他们的答辩也较难保证其毕业论文质量。所以为尽量减少在撰写过程中的不便之处,我们不妨于每年毕业论文写作时间段内设置一个临时性跨院系的横向统一组织机构。它既包括本院系,又涵盖法学院系(或负责法学教学和科研的人文社科系),由二者来横向统一具体规划整个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如统一设置妥当的论文撰写时间、合理确定指导教师供师生进行双向选择等)。那么不便就会大为减少,毕业论文质量也随之会得以提高。
第二,我们应对此类毕业论文采用本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共同参与答辩的管理模式。本专业教师虽然精通自己专业理论知识,但在这种跨学科的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上,由于牵涉更多法学理论,他们未必能给予学生最满意的指导。譬如哲学专业本科生打算撰写法哲学方面的毕业论文,一位仅精通中国或西方哲学的教师很可能无法对其所有法律问题做出圆满回答。而学生自己法学理论功底、法律素质又难令人称许,毕业论文暴露出的问题自一发不可收拾。“选择的指导教师须熟悉本专业的研究领域,只有行家里手,才能较容易为学生研究的选题找到突破口,才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研究资料,才能为他们解决更多的难题。”[7]
所以,我们在这些毕业论文撰写上需采用本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共同参与答辩的管理模式,甚至其中法学专业教师还应起主导作用(毕竟它们仍是法学论文)。⑤如此一来,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选题问题、法律素质缺乏、参考文献陈旧等都能一一及时获得纠正,缺陷就自然少了许多。
论文关键词:德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
德国高等工程教育起始于1870年前后建立的德国工科大学。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又建立了高等专科大学。从此,德国形成了由工业大学和高等专科大学并存并各有侧重的高等工程教育体制,在全世界有着广泛影响。
一、德国高等工程教育的特点
1.培养目标的明确性
德国高等工科院校的培养目标是高质素的工程师。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工程师,德国高等工程教育界形成了学习年限长、教学任务重、考试要求严、实践环节多、淘汰率高的特点。
工科专业本科的培养年限一般为五年,但实际上只有很少学生能按时完成,多数学生要5~7年,甚至8~9年才能完成学习任务。本科生教育由基础学习阶段和主科学习阶段构成,其中基础学习阶段一般为2年,主要学习内容为各系的共同基础性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知识和工作基础,同时要求学生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在完成基础学习阶段后就进入主科学习阶段。在该阶段中,学生要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完成该专业相关的学习任务(主要包含必修课、选修课和任选课程);完成本专业的实验、课程设计、专题报告和毕业论文。主科学习阶段的时间不固定,因人而异,一般为3~4年。因此,学生往往要经过5~7年的艰苦学习才能够拿到德国工程师文凭。
在德国,大学的每学年是由夏、冬两个学期组成,其中夏季学期包含3个月,而冬季学期为4个月。德国的大学实行从上午7点到晚上9点的全日程课程,没有固定的午、晚饭时间,其中每堂课为一个半小时,课间安排15分钟的休息时间。就是在假期,学生也并不能完全休息,需要完成很多诸如实习、考试、作业等任务。
为保证毕业生的质量,德国各大学和专业都要对学生进行选择和淘汰,一般淘汰率为30%~50%;有的学校和专业的淘汰率令人难以想象。
2.培养过程的实践性
德国高等工程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性决定了在具体的培养过程别重视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教育。因此,德国高等工程教育形成了崇尚理论研究、强调技术科学、密切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保证了德国工程师在世界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1)大学在学术上有求真务实的传统。在德国高等工程教育界,学校衡量教授学术水平高低的标准不是论文的多少而是实验。实验是科技发展的源泉,能用以证明教授研究成果的主要是实际开发的实验装置、模型或样机、新研制的产品等。因而,德国高等工科院校特别重视试验研究的结果,对工程领域博士学位答辩的要求是一定要做出实实在在的东西,确实解决了问题,而对并没有硬性要求。
(2)面向实际设计课程。在校学习期间,德国高等工科院校会逐步安排学生接触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并把科学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与方法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不断提高学生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同时,学校还会及时把实际生产实践中最新的工艺、技术和知识补充到日常教学内容中,不断更新自己的教材。
(3)教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德国高等工程教育重视教师的实践背景。工程专业的大学教授都被要求至少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实践经历。德国高等工程教育中,教师成为输送学生到企业实践训练和就业的联系人。德国高等工科院校的教师与工业界保持非常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们的实验室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他们本人往往都在企业兼职甚至开办企业。
(4)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教育机制。除了在学校内学习理论知识和部分的实习外,德国工科大学的学生一般还有3~6个月时间用于在校外企业进行生产实践活动。学生常常可以利用假期参与工厂企业的科研开发与研究项目,并且很多学生的毕业设计课题也都源于企业的实践问题。此外,德国企业界普遍把培养后备力量作为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与义务,非常愿意接纳学生参与企业的实践活动。
3.工程教育的法制化
作为法制国家,在德国,人们会自觉和习惯地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个人和组织的行为。高等学校是整个国家法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每当高等工程教育改革条件相对成熟时,德国政府就会以法律形式为改革清除障碍,减少改革中遇到的阻力,保证改革能顺利进行。比如,1998年德国政府出台了德国大学基本法的修正案,该法案保证了引进学士、硕士学位制,改革课程内容及结构,对高校放权、改革教授聘任制等一系列的方案实施,为德国大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证。
二、当前德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原因
德国高等工程教育从诞生之日起,凭借其优良的传统和特色与美国高等工程教育一起成为世界上高等工程教育中的两大模式。但20世纪60年代后,特别是当前国际政治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国际交往和文化融合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德国高等工程教育也出现了种种的不适应。比如,高等工程教育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过长,就业时间相对较晚,学位种类偏少、国际流通度较差等情况。导致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1.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当前,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和世界政治变化的主要原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已越来越感受到来自市场竞争和技术革新的双重压力。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对企业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迫使企业根据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在技术上不断创新、改进生产工艺,在管理上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开发出适合消费者要求的新产品。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就包含在产品研发、过程研发与设计制造、营销等整个产业链之中,因此,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对工程师素质、能力的重新定位和要求。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作为以培养工程师为主要目标的高等工科院校也必然会被要求重新审视自己的定位。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变化,工程教育在教学目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上都必须做相应的改革。
2.欧盟一体化影响
欧盟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在追求政治上用一个声音说话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推进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一体化。德国作为欧盟的重要成员国,在高等工程教育领域内也受到来自欧盟内部要求其变革的影响,其中最为直接的就是1999年33个欧洲国家教育部长在意大利通过的“博洛尼亚宣言”。
“博洛尼亚宣言”意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欧洲各国的学位制度的统一,建立共同的欧洲教育区。这就对德国高等工程教育原有的体系带来重要影响。为了推进博洛尼亚进程,实现欧洲各国的学位制度的统一,就必须对现有的学位和学制进行改革。
三、德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措施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国际竞争压力的加剧,为了进一步发挥优势,保持特色,德国政府在20世纪末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采取了一些措施。
1.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化
经济全球化进程决定了教育的国际化。国际化的表现形式是教师和学生的国际流动,信息与教育资源一定程度的国际共享,学位的互认与共容。特别是在1999年通过博洛尼亚宣言后德国政府和教育界加快了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化,主要体现在:
(1)不断扩大外国留学生的招生人数。招收外国留学生一方面可以扩大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交流,另一方面也可缓解德国高等工程教育中存在的生源不足的现象。因此,德国政府、高校、社会团体等采取种种措施扩大外国留学生的招生人数。为推进博洛尼亚进程,促进学生和教师在欧洲范围内的流动,德国政府采取了必要措施,使得国家贷款和奖学金可以转移,同时放宽对留学生比例的限制。另一方面,德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还与多国政府签订了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的协议,并有很多诸如洪堡基金会、教会等民间机构会无偿或有偿地资助外国研究人员或留学生。
(2)学位体制与国际接轨。与英、美等国通用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制不同,德国高等工程教育授予的是文凭工程师学位。根据高校类型的不同,文凭工程师学位可分为大学文凭工程师和专业学院文凭工程师两类。从1999~2000年冬季学期开始,德国若干工科大学都在原有的文凭工程师和工学博士的基础上增加了工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其招生范围是外国和德国本国学生。其课程设计采用模块的方式,采用英语来讲授其中很多课程。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道路,其中对实践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在毕业后直接就业,而有兴趣从事理论研究的学生则可以继续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获得更高的学位。同时,学生还可以选择攻读双学士学位。至于国外留学生,德国大学对已获得教育、电子电气、机械、环保等专业学士学位的留学生开设硕士学位课程,实行国际硕士培养计划。同时,对于已经得本国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德国大学会对其进一步开设博士课程。
2.高等工程教育的综合化
现代社会对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要求决定了培养工程师的工程教育必须是综合化的。当代社会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系统思考问题的能力,能够从经济学、生态学和社会学等多种角度寻求最完善的技术解决方案。同时还要求工程专业人士既具有专业知识又具有其他跨学科知识。因此,在德国高等工程大学,传统的工程技术专业和复合型的工程技术专业都特别强调学科与学科之间、系与系之间、专业与专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尤其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基金项目:大连民族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改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实际是法学毕业生对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运作方式缺乏了解,缺乏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缺少必要的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教学实践不到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2011 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强调要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指出,“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将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宽口径、厚基础、提能力、多样化、强协同’,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增强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1]
一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学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职业性的本质属性,是一种高层次的职业教育。[2]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之一。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专业型硕士相对于学术硕士培养最大的特色是培养现在市场紧缺的应用型人才,职业实践技能培养是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3]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法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全日制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实践的基本功能天然地吻合。法律硕士教育在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具有显著的职业教育特点,实践教学的内容要求高,时间长,而专业实践产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对传统学院式教育难以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而创新的结果,它是职业性法律教育的典型。专业实习的实践性,吻合了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在法学教学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法学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4]其次,法律硕士生源背景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生在学习法律前已经获得了法学或法学之外的本科学位,而且在本科阶段已经进行过专业实习和见习,具备了一定的实践基础,积累了实习经验,他们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社会常识都大大提高,能动性和活动能力要比本科生更强。相比较于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生在开展专业实习方面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第三,具有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的高校一般都有较强的法学实力,普遍建立了专业实习和实践基地,为开展法律硕士专业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专业实践平台建设与专业实践价值
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且两者都强调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结合,法律硕士教育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密切联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重要途径,是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建设好校内外实践基地,完善实践教学平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实践素养、提高他们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5]首先,校内实践平台是实践教学的基础。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学援助中心可以确保案例研习、法律谈判、模拟法庭演练、法律援助开展具有模拟化场景和现实空间。其次,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基地能够使学生的法律实践具有一个真实的环境状态,使得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培养初步的具有运用法律和知识的技能。第三,落实双师互聘举措,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对接,形成合力协同培养机制。“卓越培养计划”提出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培养单位与法律实务工作部门之间应紧密合作,密切配合,着力增强实践能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努力在提高法律硕士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使用效益方面迈上新台阶。体现在实践教学中就是要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实践教学队伍,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承担实践教学课程,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学校定期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务部门定期选派有经验的业务骨干来学校指导,使学生在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学习。
实践基地能够为法律硕士提供获取直接的、第一手经验,演练解决社会问题所必要的技能的实战机会;为学生如何从经验中学习和如何获得技巧提供了理想平台。专业实习涵盖的实践性、技能性以及真实的办案环境十分符合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和特点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决定了开展专业实践具有先天的优势条件,因此,专业实践具有课堂学习不可替代的作用。弥合法学院理论教育与实践间的差距,弥补课堂教学偏重理论讲授的不足。对学生所学的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融会贯通,较好地体现理论教学与职业训练相结合,弥补法学教育存在的职业训练不足的缺陷。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产生促进作用。
三法律硕士专业实践的目标、规划与方案
(一)专业实践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实践旨在按照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要求,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任务,把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贯穿于法律人才分类培养、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等全过程进行规划、设计和管理,并在实践过程中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学生职业意识、职业伦理教育,增强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业实践,使学生在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达到法律职业从业技能的要求,确保法律硕士在实践过程中切实增强实务能力:面对社会现象和案件,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二)实践规划、方案与具体内容
1 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实务融通,校内校外相结合。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为1 年,远远长于本科生,有利于机动灵活地安排实践教学。由于实践教学内容的复合性,可考虑不严格划分法律文书、法律谈判训练与专业实习的过程,而是将不同阶段有机融入到整个实践过程中。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加强校内实践环节,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尝试引入“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即教师精选案例,分阶段将个案的相关材料全部发给学生。学生根据这些案件材料,去了解研究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类似案件的处理,确定案件的诉讼策略,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小组和课堂讨论甚至模拟法庭的辩论、教师的点评等活动的授课方式。其目的是让学生以职业律师的思维方式,对案件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综合性的分析与思考,从而加深学生对整个部门法理论和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运用。[6]
2 实习地点的选择与轮换。实习地点不固定,安排学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或司法等实务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定期轮岗,帮助学生自觉实现角色转换,熟悉不同司法部门和不同法律工作部门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任职要求,提高法律硕士的职业素养。
3 校内外导师的具体安排。在实践教学中,不断加强与深化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校内的学业导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以法明案,以案释法,促进实践能力与理论水平共同提高。在实践过程中有的放矢,指导和帮助学生发现和提炼学位论文素材。法律硕士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提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与提炼问题,采用案例深度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完成毕业论文。
4 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我们在安排法律硕士实践的具体内容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⑴顶岗上班。安排实践的法律硕士生必须按照各实践单位的要求准时上班下班,并遵守各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各单位指导教师的要求。主要让学生了解实务部门的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⑵担任书记员或律师助理的部分工作。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工作,如整理案卷,归纳案件的争议点,归纳证据疑点,参加提审或者会见被告等。主要让学生亲力亲为,亲身体会办理案件的过程,而不再是办理案件的旁观者。⑶观摩开庭、旁听或参加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律师的案件讨论。在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多轮次观摩、旁听开庭,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随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或者随律师会见被告、会见当事人。实习过程中学生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接触和交流。让学生了解案件办理的真实过程,体会将学过的法律综合运用于实践的法律操作技能,并获得指导教师的宝贵经验。⑷记实习日记和交流。要求学生记实习日记,将实习的所见所闻所想写成书面日记。实习日记与最终的实习报告一起,作为评判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
鼓励同学间对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发表意见,畅谈实习的感受。在实习、交流、畅谈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实践活动的感受得到提升。⑸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时,各实习单位要给每位实习的学生出具实习鉴定,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包括态度、责任心、专业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价。实习结束回校后,每个学生要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 字的实习报告,对自己的实习进行总结。⑹实习成绩评判。由学校指派的带队教师,根据实习日记、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报告的综合评定,给出每位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⑺模拟法庭。在校内,以法律硕士为主体,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吸收广大本科生参与,由法律硕士加以具体安排和指导。⑻诊所教育和法律援助。具体由兼职从事律师的指导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围绕相关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在互动交流中,让学生自己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和判断。课堂外,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自主完成案件的任务,对案件的全过程负责。⑼法制宣传。组织法律硕士,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 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解答广大同学和社会群众的法律问题,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常识,弘扬法治精神,同时也培养法律硕士热心公益、服务社会、以所学所知所能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硕士全面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需求的素质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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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职业教育的特色德国职业技术教育以“双元制”为特征,为世界公认的成功模式,具有十分突出的特点。
1.1依法治教,法律保障体系健全
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制比较健全,联邦德国的《基本法》中对教育的条款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对职业教育的管理、监督、组织实施,也主要采用立法的形式来保证。先后颁布了许多职教法规,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互相街接、便于操作的法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川。德国于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对各级各类职业培训的组织、实施、考试制度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对职业教育研究工作也作了一定要求,这是德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最基本的法令。这部法令的出台,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全面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稳固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之后,德国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与《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诸如《企业基本法》、《手工业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培训员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等。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1981年12月,联邦政府又颁布了《职业教育促进法》,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了补充与完善,将职业教育与培训位置需求挂钩,使“职业教育成为公共事业的责任和义务”「2口。此外,各部门、行业、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或实施办法,同时还设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监督系统。以法律形式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促进了职业教育的有序发展。德国联邦政府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还对职业教育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内的职业教育经费完全由企业自己负担,但国家对承担职业教育的企业有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经费由国家、州政府、地方政府承担,通常是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等人事费用,地方政府负担校舍及设备的建筑与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人事费用。正是由于德国政府通过建立体制、机制、制定法规以及提供经费等来发展和规范职业教育,使参与职业教育成为企业义务并有利可图,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必需的外部环境与教育保障,从而保证了职业教育的顺利进行。
1.2优化配置,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大
德国是16个州的联邦制国家,每州都有自己的教育体系,为减少资源浪费,又使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能为国家通用,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由国家订立。学校都培养国家认可的职业,而不能自己另立专业和培训项目。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学校名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经费来源、教师资格、教师进修、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方面政府都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叫。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监督系统的监督,减少了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实训设施建设方面的重复,形成了各有侧重、校校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学校既不需要为生源苦恼,也不需要为学生就业发愁。
1.3规范行为,行业协会职能发挥充分
德国十分注意发挥手工业协会和工业与贸易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负责制订职业教育技能标准与培养方案,以及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川,监督检查企业与学徒(学生)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是否规范、各工种的劳动强度及给学生的薪酬是否合适等,同时接受企业和学生咨询、调解企业与学生的矛盾,并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对中小企业因为设备不够先进、师傅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和涉及的实习实训内容,则由协会下属的职业学校(科技中心或培训中心)负责。协会下属的职业学校(科技中心或培训中心)除为学生提供培训外,也为企业工人进修和成为满师提供再培训。
1.4产教结合,“双元制”职业教育特色突出
“双元制”职业技术教育制度是德国职业教育最主要的特点,也是德国推行职业教育最成功的关键。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在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毕业后,自己或通过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经过考核得到一个培训位置,再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然后再到相关的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他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培训企业和学校。学员或定期或分期在企业里接受实践教育,在学校里接受理论教育。企业的技能培训是“双元制”的主体。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进行。各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作为学徒工,企业发给学生每月500一60。欧元的生活费用。学校只是企业的合作伙伴,学生的选择和最后的考核都以企业为主,学校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以专业理论服务企业培训,辅导和提高学员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成果,并加深和补充普通教育的任务。因此,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实训的比例大(如三年制职业学院学生前三学期n周在企业、12周在学校,后三学期15周在企业、8周在学校)。各行业协会负责双元制职业教育学生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考核内容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岗位上的合格工人。正是由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强调将学校与企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生产或工程实践中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因而学习更有针对性,就业也更有保证。
1.5严格准入,教师任职资格标准高
德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规定,强调教师实践经验的积累。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是集理论、技能、师范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他们必须在大学学习五年,获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在大学学习期间除开设专业课程外,还要学习专业教学理论课程以及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课程;另外还要开设实践课,主要通过教育实习来完成,时间各州不一,有的州四至五周,有的州一周去对应学校实习专门学科一天。这些实习都有相关法律保障,职业学校或企业都要设置相应的实习岗位。教师毕业前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由州教育部批准,大学教授或考试委员会商定,考试内容包括毕业论文、书面考试、试讲和教育实习。通过后进人第二阶段即教师准备期,共二年时间,由实习(录用)学校教师培训中心负责评定,准备期到期后要进行第二次国家考试,考试内容分为职业教育主修和副修两门。第二次考试主要考察准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困。大部分州规定应用科学大学(faehhoehsehul-en)(相当于我国的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berufsakademien)教师必须具备博士学位和本专业实际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闲。有的州还规定专职教师任教满4年后脱产半年时间去专业对口企业进修,了解最新技术成果,或从事应用研究,以更新知识结构,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应用科学大学和高等职业学院的教师中除专业教师外,还有实训教员。实训教员为既有经验又掌握职业教学理论的一线技术人员。只有教师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才能从理论的角度对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讲解和分析,保证职业教育的质量。
1.6行动导向,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行动导向是指在教学中学生处于中心地位,教师是组织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互动,让学生通过“独立地获取信息、独立地制定计划、独立地实施计划、独立地评估计划”川,学生在自己“动手”的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获得专业知识,从而构建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德国教师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很多具体的教学法都是以行动导向教学法为蓝图和指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师根据内容的特点和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各种各样的教学组织,如项目教学法、工作计划分析法、案例教学法等等,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1.7目的明确,学生求知欲旺盛
“双元制”教育要求企业必须按规定设定培训岗位并在媒体上公布,学生向企业申请想获得的培训岗位,企业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并将合格的经批准的学生名单交职业学校,接着企业与学校商定教学安排,并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学生在上学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将来于什么,现在学什么,对未来职业发展认识比较清晰,方向很明确,加上德国技工、技师的社会地位高,形成了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学生把大学毕业后当高级技工看作比当工程师更重要。因而学生在职业技能的学习、锻炼上表现出特别的主动、专注和刻苦,具有较强的敬业爱岗精神和求知欲望。
2德国职业教育对武汉市高等教育的启迪
德国职教的运行机制,教育和实训时间的分配,培养目标制定,课程方案、教学方法的运用等都体现出强烈的实用性、综合性、岗位性、技能性等特征,对武汉市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2.1调整学科专业,服务武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这使得以培养生产第一线实际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受企业欢迎的教育。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市属高校无论是本科高校还是高职院校,都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市属高校必须坚持以服务地方为宗旨,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增强服务城市圈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对符合武汉市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发展战略的学科、专业,如光通信、移动通讯、激光、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集成电路、软件、汽车及零部件、冶金、机械、电力、化工、光电子信息、钢铁及钢材深加工、船舶制造、纺织服装、金融、物流、会展等予以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投人。对社会需求少的学科专业予以调整、改造,甚至停招,从而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教育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藕合,使市属高校为武汉支柱产业培养更多合格人才,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做出更突出的贡献。
2.2突出办学特色,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同德国职业院校资源优化、特色鲜明相比,武汉市市属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办学模式、培养目标趋同,专业和实验实训设施建设重复,教育资源浪费的问题,特别是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人,高等教育的竞争日趋激烈。市教育局应引导市属高校根据各自的发展目标、师资水平、学科特色,妥善处理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关系,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特”的办学理念,各有侧重,从武汉城市圈的区位特点出发,建设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形成学校特色学科专业群,强化自身的稀有性,减少同质化竞争的威胁,以获得持续竞争的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3注重实践经验,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在德国,大学工程技术领域里的教授和专家必须来自企业,来自工业界,不允许直接从高校毕业生或博士生中聘用。德国的这一措施保证了大学教育与企业界的紧密联系。所以,德国高校培养的毕业生懂得实践,了解企业,并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方向和关键技术,非常受企业的欢迎。市属高校应该向德国高校学习,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一是要按市教育局要求,认真实施“高校教师企业锻炼计划”;二是从企业聘请一部分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达到既请他们讲课,又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解决毕业生实习和就业问题;三是聘请身体健康的企业退休技师和工程师为学生实训实习指导教师,既保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又可以减少学校的师资队伍,提高办学效益。
2.4强化技能培养,加大实验实训设施投入
德国职业教育校内实操实训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除企业非常关注“未来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未来市场的占有”阁,主动向行业协会教育中心或职业院校实训室捐助最先进的机器设备外,德国职业教育经费比较充裕,有能力购置较精良的设备。为此,市属高校要加强与企业互动,寻求企业部门支,在学校或企业建设实验实训设施或工程实训中心,使学生能与生产一线紧密接触,增强学习目的性;同时,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要加大对实验实训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建设市属高校共享、产学研一体的公共专业实训基地和工程实训中心,全面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2.5满足岗位要求,推进市属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德国职业教育以岗位要求为培养目标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体系,设置课程,编写教材。借鉴德国职业院校经验,市属高校一是要准确定位,将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的实用性、技能型专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二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模块式教学”,实行“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积极探索产学结合的培养方式,走校企合作的“订单式”培养道路;三是改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进以职业工作为导向,以工作中主要任务或环节为对象,结合相应能力来设置课程和编写教材;四是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五是深化教学方法研究,开发和推广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
2.6加强思想教育,培养大学生尊重劳动的品德
劳动能对自我品行的养成、基本素质和能力的生成、价值认同和劳动观念的培养起到重要作用,为个人顺利走上社会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市属高校应把劳动教育作为每位学生顺利毕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并计算学分。在利用思政课、专业课对学生进行系统职业观教育的同时,要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征文活动、演讲比赛、专题讨论,邀请劳动模范座谈或作报告,开展职业观教育,使学生明白在第一线工作同样能取得社会的承认,实现人生的价值,培育学生对职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强化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态度,热爱和尊重劳动。
2.7政府统筹协调,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
电子商务中的收入问题研究
一、电子商务的发展及其理论现状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EDI在美国使用,标志着电子商务的开始,并由此得以迅速普及。2000年7月美国商务部发表的《2000民工数字经济报告》统计,截止2000年6月底,全球使用因特网人数达到3亿,比1999年增加了80%.而且2003年电子商务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例将达四分之一。在我国,电子商务是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但发展极为迅速,据国家最新统计,2003年我国网民已达7000万,而且现在还将继续以几何级数方式增加。
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使社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但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问题,随机性和复杂性充满了这个世界:
1.边际收益递增
边际收益递减是经济学边际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但是由于知识信息具有可共享性、外溢性、扩散性,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领域边际收益递增取代边际收益递减成为新经济的第二大规律,正在引发经济学新的革命,经济发展流程正因此而发生转折性的重大变化。
2.免费的午餐
按照传统的供求关系理论,厂商的边际成本就是产品的价格。但在网络经济下,例如互联网、软件开发,硬件制造这些新兴产业生产的是数字产品或数字化产品。这种产品的最大特点就是可以复制,那么它们的边际成本很低,甚至几乎等于零,所以价格也几乎等于零,形成了极高的固定成本和极低的边际成本。因此在网络社会里,我们经常有“免费的午餐”,但这种现象也给供求理论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3.投入与输出不成正比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但现在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投入很多,但得到的却很少,甚至非但得不到,还要再赔钱。网站的建设就说明这一点,虽然电子商务能极大地减少交易费用和交通运输的负担,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和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能力,但企业建立的网站大多没有起到这样的作用,而且目前企业依然沿用着传统的运营方式,在大多数人眼中,网站是“烧钱”的事情。
4.非线性增长
与传统经济和传统产业相比,新经济和高科技产业更多地呈现非线性增长的态势,如IT产业、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都不同程度上表现出非线性爆炸式增长的特点,电子商务更以年均翻一番的超常规速度成长。
由上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不但给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影响,同时也对传统的社会科学理论产生巨大的冲击。也就是说,网络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的同时,也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复杂化,产生的很多现象已不能被传统的理论完全解释。
以经济学为代表的社会科学理论在解释电子商务中的现象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原因是现代网络社会中,市场已不是那个市场,厂商也不是那个厂商,而消费者更不是那个消费者了——在信息时代,由于没有时空的界限,地理优势对于企业已失去了作用,在网络中所有的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而且真正可以做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由于信息的爆炸性增长,我们的生活每天都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等等。所有的一切都说明:如果还按照过去传统的思维(线性思维),那么根本无法解释当代网络社会出现的许多现象,只有用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才能获得广阔的天空!——这就是非线性理论存在的现实意义。非线性理论的研究为我们开辟了很好的电子商务理论研究路径。
二、非线性理论
非线性问题是在20世纪下半叶出现的,并不是一个新的科学概念。由于在确定论的系统中发现了混沌现象,极大地激发了人们探索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复杂性问题的热情,同时也逐渐改变了人们观察周围世界的思维方式。所以非线性科学已成为当今世界科学的前沿与热点,它涉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众多领域,是人类认识自然的一次飞跃,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和深刻的哲学方法论意义。它标志着人类认识自然由线性现象进入非线性现象。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线性系统呢?非线性系统是相对于线性系统而言的,是对线性的否定,线性是非线性的特例。简单来说,“线性系统”就是那种“一分耕耘,一份收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系统,而“非线性系统”往往会有“白吃的午餐”,或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状况。线性系统结构具有高度规律性,被人类研究与应用的较早,而非线性系统却复杂得多,研究的困难度较高,这就是“非线性系统’丰富的地方。我们常常听到的“混沌”、“蝴蝶效应”,“碎形”、“复杂”、“湍流”甚至是“类神经网络”等都是非线性系统的重要领域与课题。
在线性系统中,表现出两种性质:一是叠加原理成立,即部分之和等于整体,线性系统的方程遵从叠加原理,即方程的不同解加起来仍然是该方程的解。叠加原理成立说明该系统的子系统间没有非线性相互作用。二是指系统内物理变量间函数关系是直线,变量间的变化率是恒量,这意味着函数的斜率在其定义域内处处存在且相等,变量间的比例关系在变量的整个定义域内是对称的,即成正比关系。
在非线性系统中,叠加原理失效,非线性方程的两个解之和不再是方程的解,而且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不是直线。例如直线是曲线的特例,在非线性程度较强的情况下,即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较强,它对各子系统的性质及系统整体的性质有不可忽略的贡献时,线性叠加原理就不适用了,整体的性质就不是各部分性质的线性叠加之和了(如强子相互作用的结合能与强子自身的能量可比的情况,国际贸易与国内生产总值可比的情况,这时部分间的相互作用是不可忽略的),从而就会产生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或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的结果。
非线性具有多值性。例如,100家成功的企业有
理方法,这仅仅是针对传统企业而言,若对于网络企业来讲,一个企业可能会有多种管理方法。
非线性具有有限性,抽象地说,有限的事物相对于无限的事物而言丧失了许多对称性,因而作用于其上的操作及结果都可能对应着由有限性直接导致的非对称性。信息的不对称性说明网络中的个体是有限的,而信息是无限的,所以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
对于处理线性问题,已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例如傅里叶变换、拉普拉斯变换等等。
而对于非线性问题,长期以来科学家往往束手无策,因为非线性具有复杂性,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方法,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也应看到,在这些极为复杂的现象背后实际上也存在着某种规律性。非线性科学的任务就是要透过这些无序的复杂现象去揭示隐藏在现象背后的规律性的东西。
三、非线性理论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兴起了许多交叉学科,电子商务即是其中一例。电子商务是一门关于管理、经济、计算机和法律等的新兴交叉学科。交叉学科的特点是随机性和复杂性,而非线性理论对于交叉学科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思路,所以将非线性理论应用于电子商务是有现实意义的。
1.电子商务具有非线性特征
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下的产物,而网络世界本质上是非线性的。首先,最直观的来说,网络永远都是曲线而非直线,其次,在电子商务的链条中,企业、市场、消费者行为等也都表现出非线性:
(1)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个性消费的回归,消费需求的交叉性等使消费者行为表现出非线性特征。
(2)在电子商务市场中存在两个基本法则:一是摩尔定律(More’slaw):计算机硅芯片的功能每18个月翻一番,而价格以减半数下降;以传统的理论,产品的功能增加,其价格应该增加,但该定理刚好相反,说明在网络社会中,电子商务市场表现出非线性特征。二是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law):网络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或者,网络价值随着网络数量的增加而呈指数增加。这也说明在网络社会中,叠加原理不成立,节点之间不存在线性相互作用。
(3)由于市场和消费者是非线性的,所以企业也同样是非线性的。
2.非线性科学的普适类适用于电子商务
非线性科学研究对象不是这些非线性问题本身,而是它们的共性,即所谓的非线性普适类,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非线性科学的三大理论。
(1)混沌(chaos)。什么是混沌运动呢?在确定性系统中存在着对初值极为敏感的复杂运动形式就叫做混沌运动。混沌揭示的有序与无序的统一、确定性与随机性的统一。
在某些牛顿力学方程所描述的运动中,如果精确地从同一点出发,得到的仍是同一条确定的轨道,然而,只要初始条件有无论多微小的改变,其后运动就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变得面目全非。用一个模型来描述:在一个T型架上,挂着三个圆,无论你怎样转动T型架,三个圆永远没有相同的轨迹,因为你不可能保证每次转动都精确地从相同点出发,这些运动的结果可能同掷骰子所得的结果一样,是随机和不可预测的。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一体化推动了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微观市场的微小变动,就能引起整个宏观经济体系中一场“龙卷风”似的经济波动。
(2)自组织现象。是指自然界中自发形成的宏观有序现象。如自然界中大量存在的同时也是理论研究较多的典型实例如:贝纳德(Beinard)流体的对流花纹,贝洛索夫—扎鲍廷斯基(Belousov-Zhabotinsky)化学振荡花纹与化学波,激光器中的自激振荡等。
耗散结构是自组织现象中的重要部分,自组织耗散结构理论可概括为:一个远离平衡态的非线性的开放系统(不管是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乃至社会的、经济的系统)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和能量,在系统内部某个参量的变化达到一定的阈值时,通过涨落,系统可能发生突变即非平衡相变,由原来的混沌无序状态转变为一种在时间上,空间上或功能上的有序状态。这种在远离平衡的非线性区形成的新的稳定的宏观有序结构,由于需要不断与外界交换物质或能量才能维持,因此称之为“耗散结构’(dissipativestructure)。
同样地,企业和个体都是一个开放系统,它们的发展就是一个通过与外界不断地交换物质和能量,从量变到质变,从无序到有序,从非平衡态到平衡态的演变过程。
(3)孤立子(soliton)。非线性系统的相互作用产生的稳定而持久的动态过程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类极为重要的现象即拟序结构,一直受到科学家的重视。孤立子是拟序结构的最纯粹的形式。
孤立子理论无论是对于非线性科学来说,还是对于整个科学体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孤立子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木星的红斑旋涡、用隧道电子显微镜成像方法发现的晶体中的电荷密度波、在小尺度湍流环境中长期存在的有序大尺度组织、神经元轴突上传递的冲动电信号、大气中的台风、激光在介质中的自聚焦、晶体中的位错、超导体中的磁通量等。社会经济系统中也广泛地存在着非线性相互作用,由非线性机制产生的孤立子,无论其现象还是本质,都可能启发我们更好地理解某些社会经济现象,如社会财富、社会权利等的稳定集中,某些社会意识等的长时间稳定传播。
孤立子深刻地反映了非线性系统相干结构中惊人的有序。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稳定性角度考察事物的新方法。
电子商务发展为什么有很大的阻碍?在当今社会中,传统的经营方式仍占主导地位。比如,经营者宁愿靠传统的人情关系来发展企业,而不实现电子商务,人们更喜欢传统购物方式,而不愿意通过网上购物,这种观念意识就象孤立子一样还将持续稳定地传播一段时间。孤立子理论可以为我们研究如何改变这种或类似这种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的途径。
(4)元胞自动机理论(cellularautomata)。生物体的发育过程本质上是单细胞的自我复制过程,50年代初,计算机创始人著名数学家冯·诺依曼(VonNeumann)曾希望通过特定的程序在计算机上实现类似于生物体发育中细胞的自我复制,为了避免当时电子管计算机技术的限制,他提出了一个简单的模式。把一个长方形平面分成若干个网格,每一个格点表示一个细胞或系统的基元,它们的状态赋值为0或1,在网格中用空格或实格表示,在事先设定的规则下,细胞或基元的演化就用网格中的空格与实格的变动来描述。这样的模型就是元胞自动机。
80年代,物理学家、计算机科学家对元胞自动机模型的兴趣大增,原因是这类简单的模型能十分方便地复制出复杂的现象或动态演化过程中的吸引子、自组织和混沌现象。一般来说,复杂系统由许多基本单元组成,当这些子系统或基元相互作用时,主要是邻近基元之间的相互作用,一个基元的状态演化受周围少数几个基元状态的影响。在相应的空间尺度上,基元间的相互作用往往是比较简单的确定性过程。
根据元胞自动机理论,在一维模型中,是把直线分成相等的许多等分,分别代表元胞或基元;二维模型是把平面分成许多正方形或六边形网格;三维是把空间划分出许多立体网格。那么,在研究电子商务中,我们可以把复杂的商务链条分解成许多简单的直线链。就像当初科学家将两台计算机连接在一起,后来将几台甚至更多的计算机连接在一起,一直到现在的无数台连在一块,构成了现在的互联网世界,计算机之间的相互作用造成了现在网络世界的复杂性,如果我们将电子商务链条看作是由最简单的商务链条形成的,而简单的直线商务链具有确定性,那么这种方法对于研究电子商务规律性很有帮助。
(5)神经网络(neuralnetwork)。神经网络就是通过对人脑的基本单元—神经元的建模和联结来探索模拟人脑神经系统功能的模型,并研制一种具有学习、联想、记忆和模式识别等智能信息处理功能的人工系统。
神经网络的主要特征是:大规模的并行处理和分布式的信息存储,良好的自适应、自组织性,以及很强的学习功能、联想功能和容错功能。与当今的冯·诺依曼式计算机相比,更加接近人脑的信息处理模式。
在未来,应建立一种具有神经网络功能的社会经济网络,使信息处理象人脑一样迅速、及时,并且能够通过学习进行自我调整、具有自适应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电子商务发展起来。
企业也是如此,因为企业本身处于社会经济大网络之中,所以在企业内外部建立神经网络商务链才能生存。现在类似的有企业内部ERP管理、企业的内外部供应链等等。
3.非线性问题可以转化成线性问题
在理论上,一些非线性问题,可以通过数学变换而转化为线性方程来研究。如非线性的KdV方程通过散射反演方法化为线性的可积方程,从而求出了精确的解析解,一些非线性不强的问题,可用线性逼近方法将其转化为若干线性问题来求近似解,这是已在各门学科中广泛采用并相当有效的方法。事实上,寻求电子商务规律的过程就是由非线性向线性过渡的过程。
四、总结
1.电子商务本身是一门涉及到管理、经济、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交叉学科,而当今研究热点—非线性科学的突出特点就是交叉性和复杂性,所以用非线性理论来解释电子商务是科学的。
2.非线性问题可以转化成线性问题,使我们看到复杂的非线性问题能够有确定性结果,所以用非线性模型来研究电子商务也是可能的。
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电子商务飞速前进,但同时也使我们这个社会更具复杂而不可捉摸。在社会和我们生活当中常常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但当我们用非线性的观点来思考这些问题时,就会感到豁然开朗!
参考文献:
1.Jackson,E.Atlee,Perspecturesofnonlineardynamic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9.
2.P.G.DrazinandR.S.Johnson,“Solitons:anIntroduction”,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9.
3.伊·普里戈金:《从存在到演化:自然科学中的时间及复杂性》,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
4.张本祥:《社会科学非线性方法论》,哈尔滨出版社,1997年版。
5.魏一鸣;“复杂性科学”,《中国科普》,2002年第11期。
6.张本祥孙博文马克明:“非线性的概念、性质及其哲学意义”,《自然辩证法研究》,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