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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抓好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一是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及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种检查形式,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省局监管信息系统;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镇级医疗单位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镇以下基层医疗单位全年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检查记录,存档备查,确保基本药物监管全覆盖、无盲区。重点加强对配送企业基本药物的储存和运输环节的检查,加大对明显低于成本投标的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的维护,并对药品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药物企业档案和品种数据库,加强对上传品种和上报数据的及时率、准确率和完整率的网上检查和现场核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使用动态情况,同时加强关注和收集基本药物质量情况,为基本药物经营使用单位选择基本药物提供参考,进一步确保基本药物在流通环节的安全性。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冷链设施配备及运行质量检查,探索药品批发企业冷藏药品运输全程实时监控,确保药品冷链安全。
二、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镇试点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局和省局即将出台的“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将积极准备,着手工作,做好前期调研基础铺垫工作,在全县19个镇街中遴选首批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试点单位,然后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力争成为首批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我县农村药品安全创建新载体,为农村用药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三、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药学服务水平
应对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出现经营质量管理“回潮”而出现的一系列如药师虚挂不在岗、处方药销售不规范、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药品电子验收记录不真实等存在问题,2011年,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重在整顿规范和提升素质上。
一是以行政许可、GSP认证、复认证等行政手段严把企业准入关,严格遵守行政审批制度和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原则,从严审批,同时要加强GSP认证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检查员责任性,杜绝GSP认证走过场现象,为药品零售企业市场准入把好二道关;
二是以飞行检查、八小时外巡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问题,重点加强对违法广告宣传药品、赠送药品的质量监管,对可疑药品一律实行抽样检验;加强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监管,防范风险发生;加强药品电子验收台帐的真实性,加大对未建立验收记录或故意伪造电子台帐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实时监控上传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充分利用药师在岗考勤系统和药学人员机考制度,加强药学技术人员管理,提升药学人员素质,将制订《县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药学服务水平;
四是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店容店貌,进一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形象。以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换证,GSP复认证、跟踪检查为抓手,对一些硬件设施和经营场所相对陈旧落后的老药店进行经营场所改造规范,缩小药品零售企业间硬件差距,使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整体再上一个台阶。
四、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和等级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评定标准,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价机制,合理确定信用等级。根据省局制订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标准,对评定单位每年实施2次以上的检查,并及时采集录入监管信息;二是探索信用公示办法,建立零售药店信用等级店堂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三是研究信用评定结果与企业自律约束的结合方法,探索建立企业经营质量自查与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经营企业对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度,增强信用评定的有效性。
五、探索药品新型流通模式的监管措施
随着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产业链的拉长,我县成立了全国首家医药会展公司、全省第二家医药物流公司,为我们今后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将积极探索对这类新型企业的药品质量监管方法,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我县药品在新型流通模式下的质量安全。
一、推进能力建设
抓保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2个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培训实践课堂,构建适应我市保化监管发展的长效培训平台,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化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实现“立足监管一线,培养执法骨干,适应履职需求,争创一流业绩”的建设目标,构建“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保化监管队伍,为促进科学监管、落实监管职责和加快保化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深化生产监管
(一)明确职责划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监管单位负责各自辖区保化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推行网格化、痕迹化、标准化监管方式,规范执法,所有监督检查活动都要通过执法文书、电子资料等方式记录并予以留存和归档管理,并及时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
(二)开展“三查”,确保安全。各监管单位在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开展跟踪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守住底线保安全。对所有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两次,加大对受托生产、生产和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间歇生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验出现多批不合格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三、推进流通监管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监管单位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要指定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完善网格化与专业化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日常监管的标准化、痕迹化,避免因监管不力或不作为,形成行政责任风险。
(二)完善经营企业建档工作。各监管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一店一档”建档工作,摸清监管底数,为监管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年底前要建立完善各自辖区内保化重点经营单位(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等)一店一档电子档案录入和纸质档案建设工作;摸清除此以外监管单位的底数,完成省局保化档案系统中的电子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建档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品种、生产、经营的发展,要注意及时更新,更为重要的是用好档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推进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省食安办《关于认真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
(四)推动保健食品经营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各地要选择监管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单位,按照实施专柜专区管理(设保健食品专区标识牌),一承诺五统一的原则,即质量安全承诺、统一建立保健食品供货商资质档案,统一建立销售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档案、统一建立保健食品进、销货台账,统一建立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创建试点工作,加强诚信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达到“人员健康、制度健全、档案齐全、专区经营、环境卫生”的预期目标。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促进规范经营。
(五)开展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监管单位要认真查找分析本地监管重点,制定详细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并抄送市局。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原则上对各经营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要加强监管档案管理工作。每次检查都要做到有记录、有存档,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将监管信息及时录入省局保化档案系统,确保责任追究有据可查。
(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监管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标签标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夸大宣传行为,检查要覆盖保化重点经营、使用单位(药店,商场超市、专营店、美容院),要着力创新完善稽查办案机制,推进经营监管,整顿市场秩序,震慑违法行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利用宣讲等方式(包括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议等形式)宣传、推介和销售保健食品的,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产品合法性的监督检查。
四、开展隐患排查
通过隐患排查,深化治理和整顿,解决突出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一)开展生产企业原料安全隐患排查。将原料安全问题列为重点监控的风险点,根据省局确定的23种重要原辅料,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原料名单,实施重要原料登记管理,加强管控。5月底前,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完成重要原辅料信息录入工作;6月底前,开展对照检查并完成信息审核整理和上传工作。
(二)开展委托生产隐患排查。我市现有委托生产产品品种93个,品种繁多生产量大,风险程度较高。各监管单位要开展委托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内生产企业委托生产是否经合法批准,受托方是否根据委托方批生产指令组织生产,批记录、检验情况、标签标识、产品留样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原料供应商审核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原辅料进货是否检验,生产领取投料与出入库台账是否对应一致,物料是否平衡;成品出厂是否批批检验;是否严格落实“一落实三备案”制度。通过专项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做好隐患排查记录,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三)开展经营环节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保健食品化妆品标识情况;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为;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保化产品;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未经过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等行为。各监管单位要做到有排查记录、有问题分析、有整改措施,留下痕迹,确有实效。
(四)强化检验制度落实。6月底前健全辖区内生产企业检验设备设施、检验人员及检验项目监管档案,通过监督抽验、检验能力考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配备必备的检验设备和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加强原料进厂检验和成品出厂功效成分检测力度,通过企业自检能力的提升和加大检验力度,降低产品质量风险。
五、加强监督抽验
上半年,市局将制定出台2013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各监管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本地区监督抽验工作。对监督抽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组织查处,追根溯源,彻底消除产品安全问题。
一、落实“四严”,保障食品安全
(一)严格风险防控
制订区级食品抽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产品抽检,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置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组织收集相关信息,邀请专家开展风险分析,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研判,组织开展食品企业约谈。突出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查,对发现带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严格市场准入
深入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开展质监服务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办生产许可证,做好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企业服务指导工作。组织获证企业按时开展年审工作,认真审查企业递交的年审资料,对生产现场审核率达到80%以上。
(三)严格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以白酒、肉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等为重点产品,以、、等食品生产企业比较集中或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所在的乡镇为重点区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调味品、大米、酱腌菜等食品,以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
(四)严打违法生产
严格按照“四个必须”、“五不放过”的要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的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特别是从重从严从快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和食品生产“黑窝点”,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一律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开展“四抓”,提升质量水平
(一)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企业人员培训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督促企业抓好全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企业履责报告制度,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向局食品监管人员、稽查人员进行书面报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双落实。对监督抽查屡次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风险监测确认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单独约谈,对肉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行业企业法人集体约谈、公开约谈,实施警示教育。
(二)抓日常监管
按照局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制订年度巡查回访计划,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过程依法监管。完善分级监管办法,按照食品风险、企业规模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划分监管等级。细化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监管层级责任的落实。规范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每半年向市局上报年审工作情况。
(三)抓宣传引导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监督抽查合格产品,按照领导指示曝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邀请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专家、普通消费者参与食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一O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协调,采取支持。
20__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解放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以大讨论活动为载体,我局将大讨论活动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的意识用药安全。现将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按照《__市20__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在药品监管方面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从今年3月初开始到现在,对37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资质查验备案、药品购进票据管理、药品储存销售等为内容的专项检查,从源头上把关,堵住了无药品经营资质的游医药贩将假劣药品流入我县药品流通领域的渠道。二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截止6月30日,全局出动药品执法人员170余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__5家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案件28件,药品、医疗器械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从4月开始的集中检查和督导阶段,我局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家,零售企业32家,从进货来源、处方药销售、供货企业资质、购销票据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四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6家。五是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对山参胶囊、假冒数字式体温计等23种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2家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95家。
一是开展了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餐饮具消毒、健康检查、硬软件建设等几个方面重点进行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29所。二是对民办幼儿园食堂进行规范整治,目前全县7家民办幼儿园,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2家,其他5家正在改造中。三是开展可小饭桌专项整治,根据《__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意见》,对全县38家小饭桌进行了逐户排查,整治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四是加强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于经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现场检查意见书》仍不改进的,均给予了相应行政处罚。到目前为止,共检查餐饮单位86个,责令改正9户,行政罚款8户,罚款2.1万元。取缔1户。下达《现场检查意见书》85份。提出改进意见243条。
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20__年__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__年万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国家局《关于查处健康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通知》和省局《关于查处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的通知》精神,20__年3月26日到7月6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34个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拉网式检查, 查获问题保健食品6类15 种198件。约合人民币价值1.2万余元。对检查出的问题保健食品进行了封存。目前正在进一步对其处理当中。国家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迄今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保健食品食品市场混乱,我县也不例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个别外地来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不易掌握和监管,他们采取打游击的办法,临时租借门店,利用早上或晚上招集当地年老体弱者先搞宣传,然后销售,销售的产品一般不在当地保存,当发现时很难查扣其销售的产品。2、部分保健食品零售企业索证索票、验收台账记录不全。3、一些保健食品的宣传广告管理不到位,电视广告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1、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逐步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全县范围内继续营造食品安全人员有责的氛围。2、在全方位开展监管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在食物中毒好发的季节、容易引起中毒的环节、以及场所开展监管。 3、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4、继续开展打击“地沟油”、非法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5、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6、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药械安全。7、加强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打击力度,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