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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重点,强化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并细化应对措施,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和“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依法对烟花爆竹的销售、运输、储存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缔、严格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的违法活动,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建立由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城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管的信息交流与互通,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保持严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形成全方位、全时空、全过程的监控态势。
市安委会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殷朱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许晓东、安监局局长助理姜松任副组长,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内,姜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公安局治安大队高长青(电话:*),安监局基础管理科翁建康(电话:*)。
三、目标任务
通过行动,一是摧毁一批“地下窝点”和“黑市场”,打击处理一批“四私”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收缴一批流散社会的非法烟花爆竹,有效堵住非法烟花爆竹的流通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推动长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行动时间
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情况,市安委会将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组成联合清查组将于2月1日~3月5日组织五次突击检查(详见附表),重点打击城区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各镇场(虞山镇各管理区)安委会要在上述时间内由分管领导带领下,组织所在地派出所、警务站、安监办、安监中队、工商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清查打击,具体行动方案请于2月6日前书面报安监局基础管理科。
五、措施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活动的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靠广大群众监督,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的原则,逐步把清查工作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守法经营意识,从根本上维护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各部门在密切协作的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听劝阻、阻挠执法等行为,要根据职责范围依法严肃查处。
3、各部门要加大对“四私”违法行为的布控和查处力度,加强交通运输关口对烟花爆竹的检查工作,在重点路段、重点地区进行布控,使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无处可藏。在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要采取举报电话、举报奖励、明查暗访等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氛围。
4、各镇场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活动的工作,要坚持镇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靠广大群众监督,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的原则,逐步把清查工作引向深入,取得实效。各镇场要充分利用文广站等相关现代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打非”工作要求。在集贸市场、中心镇区、重点路段、重点地区和居民小区,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辟画廊专栏等形式,营造舆论氛围,扩大打非声势,引导公众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市养犬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养犬管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明确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市公安局为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养犬的各项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养犬行为以及对狂犬进行捕杀;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只的登记、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狂犬病人的诊治,预防控制狂犬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流行。
二、健全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的联动和配合,成立市养犬管理联合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执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所需人员从公安、城管执法、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抽调,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专门从事养犬管理的联合执法工作。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兼任。联合执法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开展对各相关部门日常管理活动的督导,定期协调组织大型联合执法活动;公布投诉电话,统一受理市民投诉并根据养犬管理的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交办;研究改进和加强养犬管理的措施手段。联合执法办公室要根据以上职责,抓紧拟订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办公室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具体工作安排等,并于10月1日前组织实施。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公安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配合。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市公安、城管执法、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养犬管理规定、违法养犬的危害、狂犬病免疫等知识,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合法养犬;新闻媒体要定期安排版面和栏目,加强对文明、合法养犬的宣传;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组织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督促有关居(村)委会认真落实《市养犬管理规定》,做好辖区内的群众工作,引导养犬居民主动进行犬只免疫,劝阻违法养犬行为,调解因养犬问题引发的群众纠纷,配合养犬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管理合力,提升管理效能。
2018年上半年,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新局的直接指导下,我们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手段,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稳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上半年来,我们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大了网吧监管力度。网吧治理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了对网吧的在线远程监控和精准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先后对“飓风、神州、方圆、阳光”等4家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了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噪音扰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全合法经营。同时,加大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监控,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对“冠豪城KTV”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打扫出版物市场,战果丰硕,截止目前,共查缴非法图书300余本、音像制品80余块。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出版市场秩序,保护了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拟定了《县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政府。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行动覆盖全县及各乡镇,共查处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个,进一步规范了秩序。五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的工作方案》、《2018年文化市场及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邀请了市消防教员为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在“壹号公馆KTV”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上半年,共组织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五次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8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二、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文化市场规范经营
一是签订责任承诺书。本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我们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自觉规范、责任感树立的重要性,引导全行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与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2018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2018年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加强经营业主培训。3月初,召开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专门召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我们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多次赴赣州市及周边xxx、xx等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同时,派员到xx市学习“扫黄打非”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四是开展街头法律宣传。4月21日,参加了在县滨江广场举办的“全县综治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共500多份。
三、加快统筹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四、主要工作特色亮点
在工作实践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年初,以“打造学习平台、沟通平台、监督平台”为目的,创建了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网管人员加入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群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与各网吧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对网吧下达各种通知、公告;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创城精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吧业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规经营网吧,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五、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四)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四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切实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强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推进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自备车(轿车、面包车)、残疾车、二轮(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无证)营运。
(二)客运班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站外组客或不在核定站点上下客等经营行为。
(三)车站、医院、码头、宾馆、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地区和国道、省道过境路段、高速公路出口处、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集镇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无证从事道路营业性客运情况的摸底调查,确定重点查处的线路、地点和车辆,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城乡客运班车的营运行为。
(二)市公安局。从交警、治安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现场查处无证、无牌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事件;严厉打击道路客运行业中的黑恶势力团伙;协助交通运管部门查处无证营运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三)市建设局。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城区非机动车占道停车的秩序管理,并协助交通运管部门查处“黑车”等从事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四)市工商局。根据工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并协助交通运管部门查处“黑车”。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正面引导市民拒绝乘坐“黑车”、积极举报“黑车”经营行为,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市教体局。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接送车的管理,组织学校开展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七)市监察局(纠风办)。负责专项整治中依法行政情况的工作督查。
(八)市局。负责做好有关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市残联。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残疾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驾驶残疾车辆人员的管理。
(十)镇乡、街道。服从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协调各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工作机制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进一步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强化执法,锤炼队伍,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维护法律权威,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积极预防事故,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保证街道100%的安监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保持对本级监管企业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重点企业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实现全面覆盖和有效监管,对下级实施有力督导,做到尽职免责,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执法严明的安监队伍。
三、健全执法模式
在现有编制体制框架内,依据工作职能分工,形成主要分管领导负责、街道安监办及相关部门全员参加的执法监察模式。实行统分结合、平时独立、必要时集中的方法,采取日常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层级执法、联合执法(横向、上下)和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等方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四、划分执法阶段
按照先易后难、先缓后急、循序渐进的原则,将年度集中执法划分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1—3月份,着重进行全员执法集中培训,示范带动,熟悉标准,掌握技能,试行执法,完成年度任务20%。
第二阶段:4—10月份,适当提速,加大执法密度和频率,完成年度任务80%。
第三阶段:11—12月份,匀速进行,突出执法重点,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五、建立执法机制
(一)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具体负责,安监办、工商所、供电所、派出所、水利站参加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街道安监办具体负责,统一领导组织街道域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街道内企业也要成立安全生产相应机构,保障街道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2、培训保障。
根据任务,区分不同时段,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熟悉和掌握执法基本知识、标准、方法和技能。
3、装备和车辆保障。
为具体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照相机、摄像机、执法PDA、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并保证执法车辆。
(二)运行机制。
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将执法检查情况(执法对象、执法人员、执法时间、发现问题、处置意见等)随时录入、一日一清,专题执法、重点执法结束7日内,上报总结分析报告,在网格化监管平台统一展现,形成任务发起、组织实施、汇总分析、改进提升闭环管理。
(三)考评机制。
每季度对日常执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随机对专项执法、重点执法、联合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着重评价执法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并作为评先评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执法工作要求
(一)量化执法。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及办事处实际情况,根据监管职能、范围、人员、装备和监管企业(数量、行业、现状)等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执法计划,街道安监办执法人员每周执法时间不少于3天,街道分管领导带队执法每周至少1天。保证执法的覆盖面和频次。
(二)规范执法。
规范执法标准、内容、文书、案卷,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明确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核、移交转办、处罚执行等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廉洁廉政,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安监形象。
(三)严格执法。
维护法律权威,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性质,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