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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膨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业。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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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各国政府对环保、安全、卫生要求日趋严格,促进了TBT的发展。而TBT的影响和作用已经超出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成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因素。本文通过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等,提出了政府与企业各自的应对措施。
1技术性贸易壁垒含义及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管理时,强制性或非强制性地规定某些技术上的标准以及效应的认证和检验制度,从而起到限制进口作用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是政府主导的调控和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外部效应带来的诸如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之类的问题,对本国市场实施保护,维护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2)灵活多样性。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3)伪装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4)针对性。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5)坚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广泛性。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7)复杂性。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8)利弊双重性。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2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3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3.1政府的战略
3.1.1重视技术引进,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只有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临的技术壁垒,而提高一国科技水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增强本国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来获得技术的溢出效应。为此,政府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增大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培养大批基础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国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②通过减免所得税,工业产品税,免除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
③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贸易结构升级。
3.1.2通过协调与国际互认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所谓协调是指以统一的形式标准化技术标准或法规,分为谈判协调与权威两种形式。谈判协调是指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纪律来实现协调。权威协调是各国采用了一个权威的技术规范。
3.1.3建立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服务体系
我国大部分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是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我国应建立专门的TBT咨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国外TBT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对于贸易对象国的一些技术性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跟踪,向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详尽的技术壁垒咨询服务。
3.1.4积极适用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双重技术标准或明显歧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依据WTO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另外,可依据WTO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和贸易救济体系。
3.2企业的战略:
3.2.1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其根本是要在技术水平上达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国外经贸企业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3.2.2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就国际市场竞争而言,标准化的作用就是能够“赢得市场竞争”。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做到:制定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标准;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的标准体系;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
3.2.3实施绿色管理,应对环境壁垒
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削减Reduce、再开发Reuse、循环Recycle、保护Rescue。
“贸易技术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一词,正式出现于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中。所谓贸易技术壁垒是指那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品的某些特性的规定、标准和法规,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和确定商品质量及其适应性能的认证、审批和实验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简言之,就是由国与国之间对产(商)品进行管理时,由于其实际的法规、技术标准、制度和检验制度带来的差异所形成的贸易壁垒,称之为贸易技术壁垒,这是贸易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
在国际贸易中,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例的本意,或是确保国际交易中货物质量的一致性,减少由进出口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服务引发的争端,或是保护消费安全,维护各国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GATT到WTO,一直在努力使各成员国的产品标准国际化、统一化,减少和取消贸易技术壁垒。但是,基于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的贸易扭曲依然存在,而且越来越呈现出覆盖率高、冲击力强、手段隐蔽和复杂化的趋势,对世界贸易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从而使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例具有促进与扭曲世界贸易发展的两种截然相反的作用,呈现出双重性的特点。正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的《标准化的目的和原理》一书中指出:这种贸易的技术壁垒是国际贸易保护的最好庇护所,是调节当今国际贸易的杠杆。形成贸易障碍的技术壁垒扭曲了技术规则的本来面目,使原本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有利手段变成了阻碍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有效手段。
一方面,贸易壁垒的整体发展趋势使这种双重性越来越显现出来。自从1948年GATT生效以来,经过一次次的多边贸易谈判,关税壁垒已经得到很大的遏制和削弱,相形之下,各国更注重采用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关税壁垒,尤其是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以及名目繁多的进出口商品包装、标志、检验和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构成了更为隐蔽、更难对付的贸易技术壁垒,成为国际贸易新的障碍。近几年来,随着技术密集型产品占世界贸易额的比例进一步上升,高灵敏检测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商品选择性的增强,贸易技术壁垒占贸易壁垒的比例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上升趋势,已经达到80%,其二重性也相应的越来越明显。
另一方面,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本身的特性使其作用具有二重性。其一,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之所以能够构成贸易壁垒,是由于他们往往被以歧视的方式对进出口产品实施,既对进口产品提出特别的技术要求。其二,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都是各国自己制定的,由此产生的国与国之间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的种种差异导致了贸易的障碍。其三,与这种规格、标准相伴随的检测、检验手续也是技术条例与标准构成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进口国采用复杂的、旷日持久的技术检验、调查、取证、裁定等程序往往使商品的销售和成本大大增加,往往会延误交货期或者错过季节,从而失去市场。
二、TBT的“典范”——美国TBT体系
美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强国,也是各种贸易壁垒(如贸易地位限制、关税配额、数量限制、反倾销、技术性贸易措施、政府采购限制等)最繁多、体系最复杂的国家。
1.美国TBT的基本情况。
基于技术标准、法规的贸易技术壁垒。美国在要求进口商品满足ISO9000系列标准之外,附加了许多对进口商品制定的条例。仅从1980年至今,美国已制订了约2300个技术性法规和条例。这些复杂的法规和条例本身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极大障碍。
关于合格评定的技术壁垒状况。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1)、电磁兼容FCC等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其中,美国为了对商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认证,设立了代号为UL的“保险商实验室”,外国商品必须通过UL认证后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很难达到UL标准水平。这种假借保护环境,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指标的做法,有效地限制了商品的进口。
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设置技术壁垒。美国决定,从1992年起将全面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办理海关业务,不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的,海关手续将被推迟受理。
以上提到的是美国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方面,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而形成技术壁垒。正是这些贸易技术壁垒,导致外国产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美国的“入门费”看涨。
2.美国TBT体系的主要特点。
法律地位重要。美国的技术性法规或标准大都以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环境及国内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安全为出发点,几乎涉及到美国社会及公众生产、生活的每个层面,成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多属强制性法规或标准之列。
覆盖领域广泛。美国针对每一种产品,包括其生产与进口行为,基本上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并以标准、检测、标识及认证等手段,为进口产品设置高门槛及繁杂的检验手续。
法规体系复杂。呈现出立法部门众多,立法层次有别,措施性质多重,法规数量庞杂等特征。
执法体系复杂。美国负责技术性法规及技术标准执法工作的部门很多,从大的层面上分,既有联邦政府部门,又有联邦独立机构;从小的层面上,针对同一产品,在同一部门内,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项目的执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辅相成,筑起了一道复杂而有序的执法体系。
美国主义特色鲜明。美国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非常严格、也非常高,检验手续复杂,批准时间冗长;而且,美国很少使用国际标准化机构订立的标准,其有些标准甚至直接与国际标准矛盾,一般也不承认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的检验标准,在对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以美国利益与意识为中心。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论是作为合理的技术贸易措施,还是作为抬高门槛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有一点是无疑的,他是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手段,处于设置与超越不停顿较量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批着合理的外衣,手段隐蔽,冲击力强,与一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和主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三、关于动态条件下如何应对TBT的理论思考
如何有效地突破别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损失,保持自己的比较优势;如何有效地构筑本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在合法的外衣之下,保护本国产业,增强本国的竞争力。是世界各国重点考虑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仅分析超越问题。
1.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措施的一般理论分析。
(1)从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来看,技术上的超越是最根本的应对措施。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是,贸易技术壁垒一旦形成,并且实施,就会产生明显的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的双重作用,从而对进口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进口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对本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也产生递进影响。具体来讲,随着技术的进步,必然导致新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出现和进口产品对壁垒的跨越。因此,进口产品超越贸易技术壁垒,实质上是依据贸易技术壁垒的要求,改进产品,使其达到要求。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途径。但是,要依据进口国家的规定要求,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就需要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新的投资,从而使改进后的产品具有相当高的成本,进而削弱了产品的比较优势。当进口品的进入还是初步的,数量不多时,壁垒主要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内涵控制机制的结合。而一旦新的进口品在规模经济条件下,大量地跨越了贸易技术壁垒,从理论上说这时壁垒主要表现为价格外在控制机制,其数量控制机制作用下降或者不再存在,此时壁垒对进口产品的作用又相当于零配额。可以这样讲,如果改造后的产品能尽快的以规模经济的方式跨越壁垒,就可能具有竞争优势。反之,则不可能具有竞争优势。所以,一国产品能否跨越,或者在多长的时间内跨越,取决于跨越的成本收益分析。
(2)从经济实践中各国对市场规模的限制以及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来看,单纯技术上的超越不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问题。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都是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一个国家出于市场规模的限制和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即使进口品已经满足了壁垒的技术要求并交纳进口的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以后,也不可能无限制的输入。这时东道国可以通过对检验过程的控制相应地调整进口品的数量和进口速率。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技术创新的深入,新的技术标准会不断的出现,并被采用于新的技术法规之中,这就对进口产品形成新一轮的控制机制,从而形成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从这个角度来看,单纯的技术上的跨越不可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扭曲问题。所以,在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进口国作为经济人的特性。
(3)从世界经济两极分化的趋势来看,南北方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构成世界经济两大类型的发展中国家(南方)经济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北方)经济之间,贫富两极分化在发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世界先进的科技水平、生产力水平和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处于主导和制约地位。表现在技术方面,发达国家拥有绝对的优势,南北国家之间形成了一条巨大的技术鸿沟,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贸易技术壁垒本质上是国家间技术差异的具体表现,尽管它还受到其他的因素制约。从这个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总是处于主动与支配地位。如何缩小这种差距,是减少贸易技术壁垒的关键。根据熊彼特的发展理论,通过技术转移(表现为技术模仿或者扩散),可以缩小这种差距。技术转移,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主要是指技术引进。通过技术引进可以对产品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但是,由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动态性,能否缩小技术差距,不断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不仅取决于引进国的模仿能力和创新能力,还取决于壁垒设置国的创新能力,以及国内产业的创新能力。
2.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措施是多层次、有多种选择的。
措施的多层次。应对TBT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等。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世界格局多极化趋势以及世界经济区域化趋势,使得可以在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在GATT/WTO框架内等多层次的回旋空间内解决问题。首先,在GATT/WTO框架之内。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GATT就在关于贸易技术壁垒的确认及其管制与取消两个方面开展工作。1974年在东京回合谈判中达成了《标准守则》,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技术条例与技术标准的制定、采纳和实施、技术条例和标准的检验程序、信息和援助义务等做出了规定,旨在使标准国际化、统一化,减少和取消贸易技术壁垒。另外,WTO设立了对各成员开放的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以提供磋商机会,监督协定的执行。其次,可以通过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解决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一体化是指经济联合、调节的机构和行为。区域集团为了统一内部政策,减少贸易壁垒,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贸易法规,或者在法规中引用标准,达到区域内标准的协调一致,克服彼此之间的贸易技术壁垒。如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在1985年5月的一项决议中决定,在有关的行政法规中参照使用欧洲标准的原则,从而铺平了欧洲标准化的道路。第三,国与国(地区)之间的协调也是克服贸易技术壁垒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进一步加大多、双边对外协作力度,以争取能逐步彼此承认各有关机构的检验、检疫证书,也有利于简化手续,便利出口。例如,由于美国与许多欧盟国家同为1979年罗马《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向欧盟多数国家出口农产品时,可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按照公约的统一规定制定的《联邦植物卫生证书》为准,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欧盟国家的检疫制度,从而非常便利美国的农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措施的多选择性。各国有各国的国情,有各自相对固定的对外经贸关系,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各不相同,在采取何种措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方面,也是有多种多样的措施可供选择的。主要包括技术上的超越、合作协商以及反击的方式等。这种方式本身也有多种选择,如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技术上的超越,其本身就有多种选择。其一是技术转移和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先进技术供给有限,必须重视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结合本国对国外先进技术的跟踪,以及本国的自主开发,通过技术外溢和后发效应的协同作用,将制成品的生产和出口提高到一个新的技术水平,并尽快的由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变。其二,运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单纯利用技术的购买手段往往是难以得到较为先进的复杂技术。这是因为这些技术往往掌握在跨国公司的手中,所以需要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利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也就是本国产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可以取得双赢的结果。主要表现为,FDI所带来的技术转移的溢出,可以激发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协同效应,竞争模仿效应和当地化效应等,使其以比较便捷的途径取得比较先进和复杂的技术。其三,采用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根据国际惯例,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的先进标准。将本国的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或者是将本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是协会标准推向世界各国并为各国所公认,就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优势,先声夺人。
3.发展中国家应该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主动应对贸易技术壁垒。
众所周知,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前贸易保护主义发展的产物,从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上说,贸易保护政策的实施不利于全球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国所获得的利益较自由贸易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利益会减少,那为什么各国还是会倾向于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呢?
一个很重要且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进口国的企业或相关行业,特别是那些没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行业,会受到进口产品的影响,其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也就是说,设置壁垒根本上是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和行业。由于各国在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技术水平、需求偏好与经济禀赋等客观条件上存在着差异,使得各国的技术性措施之间产生着分歧,为了保证自身的最大利益,各国间必然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A国和B国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贸易;A国在甲产品生产上有优势,B国在乙产品生产上有优势,两国分别从对方进口自己的劣势产品,即A国从B国进口乙产品,B国从A国进口甲产品。A国和B国只允许采用技术壁垒方式(TBT)来限制对方出口,它们的策略及利得如下图,所示,
理性的国家知道,如果双方都不设置技术壁垒,他们都能够从贸易中获得0.5个单位利益,这对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的格局。但是,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他们的占优策略。因为,在一方设置技术壁垒行为被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对方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那么他将获得1个单位利得;如果对方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则会使自己造成1单位利益所得损失。相反,如果他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的利益所得损失为零。根据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一个理性主体都会剔除严格的劣策略(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去选择设置技术壁垒。因此,尽管各国都知道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能获得一定的利益,但考虑到在其他国家设置了技术壁垒之后自身的利益会有损失,所以,为了能够回避这种风险,各国最终还是有很强烈的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意愿。
2、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理:壁垒设置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
技术性贸易壁垒既是各国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也是各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平衡的结果。在一个民主的政体中,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当少数利益集团受到损害时,迫于政治压力或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政府往往采取了少数利益集团的建议。这与关税的实施是相同的,关税的采用必然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技术壁垒的设置给消费者带来的是较少的产品选择和较高的消费价格。但不同的是,技术壁垒的设置常常是符合了或者至少表面上符合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保护消费者生存环境的洁净和安全等),相关的压力集团有更好的口实来要求技术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市场结果,对经济个体(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有资源配置和福利影响,理性的经济个体对不同的政策及其市场结果也有一定的偏好,必然会通过施加各种政治影响以实现自己的偏好,获得利益最大化。消费者人数众多,利益分散,每个消费者难以察觉自己在贸易保护下的福利损失,而且消费者更多的是注意他们在生产方面的地位,这个地位的维护和提高经常得益于进口保护政策。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是一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与平衡的结果。
假设1:一国政府G有设置和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两种选择,国内生产者P有生产和不生产产品两种选择,但生产的产品在同国外产品的竞争上没有优势,国内消费者C有购买和不购买国内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两种选择。那么,我们可以建立如图2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由图2模型可知,当政府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该种产品可以自由进口,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也可选择进口的该种产品,由于进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国内生产者的价格,消费者当然会倾向于花费2个单位的利益损失购买进口产品,但此时国家和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则国内生产者就会要求国家对该种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政府也会认为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则会导致进口产品对国内的垄断,国内生产者的大量倒闭,造成国家巨大的逆差,不利于本国该种行业的发展,从而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本国企业进行保护。当政府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会对该产品的进口产生抑制作用,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减少进口产品的数量。此时,尽管国内该种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但会低于进入到本国市场的进口产品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该种产品,会造成自己3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会得到2个单位的利益,政府得到1个单位的利益;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进口产品则会造成自己5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政府能得到3个单位的利益。由于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后,消费者购买该种产品的支出增加了,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要求国家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形成了国家——国内生产者——消费者三方的博弈。但只有当国家认为国内该种产品已经具备了国际竞争力的时候,才会逐步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2:一国内有两个企业A和B,企业A已经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并且在市场上具有稳定的销售份额,且企业A可以通过要求政府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打击其他竞争者。企业B打算从事该种产品的生产,但是对企业A的竞争实力不完全了解,无法判断企业A在企业B进入市场后的反应,此时,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建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一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领先企业;二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一般性企业。具体博弈策略及利得见图3和图4:
在图3中,由于企业B是该行业的新来者,在技术、销售渠道等各方面都不会比企业A更有优势,而企业A是该行业的领先者,企业B的进入对企业A的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当企业B选择进入市场,且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国外企业也会进入本国市场占去一定份额,所以企业B一定会倾向于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当企业B认为进入该市场所得到的收益太少而选择不进入该市场时,对于企业A可以在本国市场上得到绝对多的收益,但是,如果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A便可以取得本国市场上的绝对垄断。所以,无论企业B选择进人还是不进入该产品市场,国内总会有企业要求政府要求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图4中,因为企业A在该行业的竞争实力一般,所以企业B有可能在进入之后与企业A一统市场,由于这两个企业本身实力都一般,会做各方努力,为自身减少竞争对手,扩大所得收益,所以,无论企业B进入市场与否,企业A都会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阻止国外企业进入本国市场。而当企业B进入市场后,就会同企业A一起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获得最大收益。
总之,对国家而言,一方面,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加强与外国的贸易往来,尽可能地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护那些缺乏国际竞争优势或者幼稚产业,不得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企业而言,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无疑会为自己的产品减少竞争对象,可以得到更多利益;而对于广大的消费者而言,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会导致国内同类产品更强烈的竞争,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的产品选择和较低的消费价格。所以,由于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利弊不一致,一个国家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设置何种程度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都是国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博弈的结果。
3、结束语
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环境,所以能以一定的合理性来增加出口国产品的出口成本,从而起到限制其出口的作用,又因为它可以调控经济贸易利益,所以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经济、科技、政治上的优势,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对世界公平贸易带来极大危害,打乱世界贸易秩序,阻碍国际贸易正常发展。特别是我国作为一个“人世”不久、且对外依存度很高的发展中国家,国外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不仅大大限制了我国的商品出口,而且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主要产业部门的发展。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意识到自己的落后,加快发展壮大自身;另一方面,也要区别对待,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应对那些不合理的技术壁垒。同时,我国政府也可以考虑对于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行业,设定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各成员国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于1991年对技术性壁垒协议进行重新修订,1994年于马拉喀什正式签署生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它正是WTO希望我国恢复席位时需要优先签署的两个主要副协议之一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内容及其特点
可以说,名目繁多的TBT措施将成为影响21世纪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将是WTO未来深入谈判的重要内容。贸易技术壁垒协定分为正文和附则两大部分,正文包括总则,技术法规和标准,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情报和援助,机构、磋商和争端解决,最后条款等六个方面的规定,共十五条。三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本协议术语及其定义;附件2:技术专家组;附件3:关于标准的制定、采用和实施的良好行为规范。TBT体系主要由技术规章和规范、包装和标签要求、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绿色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五个体系构成。
1.技术标准与规章
技术标准:由公认的产品或有关工艺和生产方法、规定、规则、指南或特定的机构所核准、供共同和反复使用的、不强制要求与其一致的文件,当它们适用于一种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时,也可包括或仅仅涉及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目前存在大量的技术标准,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也有许多国际标准。技术规章指规定产品特性与其有关的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应适应的管理规定,并强制要求与其符合的文件。
合格评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于确定是否满足技术规章或标准有关要求的程序。一般来说,许多产品没有取得认证就无法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
2.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与措施
除SPS外,还应包括对一些产品的检验措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指任何一种措施,主要用以保护境内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虫害、病害、带病或致病有机体的传入、定居或传播产生的风险;保护人类或动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保护人类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害或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产生的风险等。这些检疫和检验措施包括:检疫和检验的法规、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特别包括最终的产品标准;有关的加工和生产方法;所有检测、检验、出证和批准程序;检疫处理,包括与动物或植物运输有关或与在运输途中为维持动植物生存所需物质有关的要求在内的检疫处理;有关统计方法、抽样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规定。受此影响最大的产品是食品和药品。食品方面主要是农药、兽药残留量的规定;加工过程添加剂的规定;对动植物虫害的规定;其他污染物的规定;生产、加工、卫生、安全的规定等。
3.包装和标签要求
包装对环境方面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包装材料及其所形成的包装废弃物和包装容器结构所引起的。传统的天然包装材料,如木材、棉花、稻草等可能将危害生态环境和经济作物的蛀虫、红铃虫、线虫等带入进口国,危害当地的森林和农作物,如水稻、棉花等;新开发的化学合成材料,如PVC塑料,难以自然降解,在被当作废弃物加以焚烧时会污染大气;在生产发泡性衬垫塑料的过程中,CFCs发泡剂的使用会破坏臭氧保护层;大量的包装废弃物,特别是一些无法回收复用的废弃物,所产生的垃圾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包装容器结构不合理会对使用或食用者的安全与健康造成危害,有的会对环境造成破坏。
许多国家在本国范围内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建立存储返还制度;向生产包装材料的企业征收原材料税。若包装材料使用自然资源,需要负担较重的税;若使用再循环材料,则负担较轻的税;向产品生产企业征收产品包装税(费)。若产品包装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环的包装材料,则可以免税;若部分使用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低的税;若全部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高的税;强制执行再循环或再利用法律。根据包装政策和法规,很多国家规定生产者、进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等有责任收集、处理包装遗弃物;采取征收废物处置费的方法来鼓励再循环和可再循环包装;建立绿色标志制度。
4.信息技术壁垒
TBT的最新发展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有关。EDI和电子商务将是21世纪国际贸易的主要表现形式,发展中国家出口因信息技术水平较低而受到影响。
5.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其本身就是贸易的障碍。绿色壁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国际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标准;自愿性措施;加工和生产方法(PPM)标准;环境成本内在化问题。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始设计动机在于鼓励提高质量,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或防止欺骗的一切行为。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客观上能提高生产效率和推动国际贸易,WTO鼓励制定此类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国际标准化有利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及帮助其制定采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克服困难。公平贸易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体现和延伸。
虽然,WTO强烈反对将这一协议演变为一种新的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希望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等不会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但是,GATT-WTO关于TBT的规定给许多国家TBT的设置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TBT措施有其合理性,有些也为国际贸易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但也有一些国家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及生态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成为取代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的新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呈现出以下特点。
(1)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不但包括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看,涵盖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角度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TBT措施的表现形式极具广泛性,涉及法律、法令、规定、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与TBT有关的GATT-WTO协议和决议还有《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服务贸易总协定》、《贸易与环境决议》等。
(2)隐蔽性:实行TBT有其合法性的一面,即真正为实现规定的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合适的TBT措施的,但另一方面,一些国家以TBT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其往往以确保合法目的,特别是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保护生态和环境面目出现,容易转移人们的视线,因此具备隐蔽性的特点。
(3)歧视性:尽管TBT协议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但实际上,由于经济和技术水平较高,主要是发达国家实行TBT措施,发展中国家较难达到要求,其贸易利益往往成为牺牲品。
(4)影响大:尽管要求采取TBT措施应尽量减少对贸易的影响,但一般来说,一旦TBT措施影响贸易,其程度较之关税和一般NTBS是惊人的。一些TBT措施容易产生连锁反应,从一个国家扩到多个国家,甚至全球。许多措施可能严格限制甚至直接禁止一些产品的进口,有些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
(5)争议性大:由于TBT涉及面广,有些非常复杂,且隐蔽性与合法性结合,结果不同国家之间难以协调,易引起争议,解决争议的时间一般较长。目前TBT已成为贸易竞争的重要领域。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
随着中国即将加入WTO,针对中国的贸易关税将大幅度降低,非关税壁垒(Non-tariffBarriers-NTBs)大量减少,但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将日趋增多,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应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转变观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0世纪90年代初欧盟启动一项名为EMAS的环境管理法律,要求进入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和处理阶段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1993年6月英国首先完成了洗衣机、洗碗机、灯泡、护发用品、防臭剂、化肥的环境标准的制定。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瑞士、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环保技术标准,并趋向协调一致,相互承认。
随着消费者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经济将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绿色产品将成为国际市场的新潮,应把开发绿色产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争夺21世纪国际市场战略制高点的重要举措;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改造成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转变指导思想,应积极开发、引进环境友好技术,降低能源与原材料消耗,降低出口产品污染密集度,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提高环境竞争力;应认真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促使两者相互促进;树立环境竞争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技进步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以绿色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要方面。
国家应积极鼓励绿色产品的开发和出口,把绿色产品出口纳入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的范围;出口发展基金应优先考虑绿色产品开发;建立绿色产品出口发展基金,专门为开发绿色产品出口建立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2.知己知彼,从容应对
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西方国家遥遥领先。目前,欧共体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除工业标准外,德国法律规定,某些进口产品必须符合特别安全规定或其他强制性技术要求,例如,用气体燃料为动力的设备必须符合DVGW标准,机器、工具、家用器具、运动设备、玩具等,必须遵照目前德国承认的有关安全的机器工程条例。
发达国家的标准常常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如西欧有些国家规定,面条内的鸡蛋含量要在13.5%以上,食盐含量不能超过1%,不准加颜色等。为了阻碍外国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法规,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标准。
我国应收集、跟踪国外的TBT措施,建立TBT信息中心和数据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应认真研究主要贸易对象国TBT措施对中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应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TBT措施限制的经验与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特点寻求打破国外TBT的对策。
3.构建我国市场的准入规定,寻求合理的贸易保护
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建议使用国际标准,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其中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病菌而造成的伤害。实际上,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它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日本有《食品卫生法》、《药品法》、《蚕丝法》、《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电器使用与材料控制法》等,以及检验与检疫要求、自动标准等对进口商品进行严格管制。日本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量的要求非常严格,如1989年我国输往日本的绿茶,因农药的残留量超标而被退回。
为了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合理有效地保护国内主导产业和幼稚产业,应参考国际规范建立自己的TBT体系;坚决反对发达国家不符合有关国际规范的(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苛刻TBT要求,以维护我国合法权益。
4.宣传贯彻国际标准,未雨绸缪
要在国内大力宣传、贯彻ISO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各类标准,按照国际要求规范我国企业的质量、环境、职业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表现。
在质量标准方面,欧洲共同体规定对进口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日本质量认证管理体制是由政府部门管理质量认证工作,日本通产省管理认证产品占全国认证产品总数的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