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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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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学习计划

小学生学习计划范文第1篇

一、时间安排

1、 每天的四个“1小时保障”

每天保障做一小时的语文或数学寒假作业;

每天保障一小时的无负担课外阅读;

每天保障一小时的英语自学;

每天保障一小时的户外活动或运动。

2、 计划与非计划

如无特殊情况,每天必须完成以上计划;

每天的计划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灵活自由安排;

如果因外出旅游、回乡下度假等意外安排,可临时不予执行;

可以偶尔睡懒觉,但不要影响当日计划的实施。

二、学习计划

1、 不参加语文、数学的培优,不请家教,相关课程自己独立完成。

2、 语文课程计划

7月份完成暑假作业,8月中旬前检查、改正,查漏补缺;

把自己的藏书系统再读一遍,(重点读历史、百科知识大全、漫画、中外名着导读等丛书;

假期可以自己买三本自己喜欢的任何书籍;

把以前稍显薄弱的阅读题的规范回答、错别字系统复习。

3、 数学课程计划

7月份完成暑假作业,8月中旬前检查、改正,查漏补缺;

假期完成五年级《奥数提高班》的自学,基本掌握其要领,有选择性挑选典型题目做。

自己注意计算细心化的纠正。

4、 英语课程计划

英语学习能力和成绩一般,要重点加强学习兴趣和能力的培养;

把三年级和四年级的学校课本系统复习一遍,每天坚持听剑桥英语的磁带,时间不限;

小学生学习计划范文第2篇

周一至周五早晨6:30起床,读英语20~30分钟,随后,边吃饭边听英语;内容北京师范大学《英语》和新概念《初中英语》。

周一至周四首先完成学校的作业,然后周一、周二和周四读新概念《初中英语》,读英语20分钟,然后电话教学。周二和周五共做2篇英语阅读新版《小学英语100篇》,做阅读前先复习上一次阅读中遇到的生词,然后再做当天的阅读文章,遇到不会的生词,待做完阅读后查明词义,并记录到书上。周五放学后做奥数作业,按照老师的要求写明思路,且力图多种方法。每天预习第二天所学内容:语文要求圈出文中生字,并组词至少两个;读课文,了解文中大意。数学了解第二天所学内容,找出自己不懂的地方。英语找出生词,查明词义及读音。

周六、周日睡到自然醒,然后周六上午10:10上奥数课,老师讲解后做奥数作业中不会的题,要求写清思路;下午3:30上舞蹈课,然后休闲活动,例如读名著等。周日写学校的周末作业和新概念初中英语作业(含复习本周的课堂笔记),晚上6:30上新概念初中英语。

本学期读书目录:《巴黎圣母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呼啸山庄》原著。

每天晚上10:30之前睡觉。

希望本学期自己能够严格按以上计划执行!(法定节假日除外吆!呵呵……)

妈妈感言:

孩子,新学期开始了!你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为自己制定如此详细的学习、生活计划,妈妈很高兴!

但一个新知识的掌握需要一个过程:从认知、理解、掌握及应用的过程,因此预习很重要,也就是认知,初步了解的过程,即先知道它对你是个难点;然后认真听老师讲解,达到明白、理解的目的;再通过做作业等复习手段达到掌握及应用的程度。这一点,妈妈以前做得也不好,没有提醒过你,看到你写的学习计划,妈妈才想起来,希望还不晚!因此这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比较生疏的内容,大约需要三个时间点,一是当天预习、复习,二是第八天(即一周后)再复习,三是第三十天(即一个月后)的巩固。因此,孩子对于你,妈妈认为生疏的知识点月末需要巩固,这样你到期末时就会很轻松。

小学生学习计划范文第3篇

开学第一天,一进学校,看到洁净如新的校园,看到崭新的桌椅,和蔼可亲的老师,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发奋学习,考上理想的中学。

俗话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句话说得不错。今后,我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三定”。一定学习目标,语文97分,数学100分,英语98分以上;二定竞赛对手,树立我要超越对手的信念;三定帮扶对象,做好老师的助手,辅导好下层生,努力提高我们班的整体质量。

二、课前做好预习,找出疑难,不能解决的问题在堂上多留意老师的讲解,并能做到“不耻下问。”

三、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发言,力争堂上知识堂上过关。

四、课后认真完成作业,温故知新,睡觉前将老师堂上所讲的内容在脑海中放一次“电影”。

五、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与优点,不妒忌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

六、合理安排好休息时间与娱乐时间,每天完成作业后听听音乐,翻翻课外书,看看电视新闻。星期六、日适当看看少儿频道台电视或参加一些有益的课外活动。

今后,我一定要以“宝剑锋来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为座右铭,超越自我,力争考取好成绩,为班争光,为校争光。

时间安排表周一到周五时间事件注意事项计时(分)下午4:30~4:50吃下午点心饭前要洗手20下午4:50~5:30做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1.慢慢写,认真书写;

2.认真读题,看清楚再动笔;

3.检查改正错题

4.要背的课文先读10遍;

5.预习课文(读2~3遍)40没有家庭作业1.习字;

2.做一页口算心算下午5:30~6:00玩或看电视30下午6:00~7:00吃晚饭1.饭前要洗手

2.早吃完早去玩

3.正式吃饭时间为30分钟,吃完去玩60晚上7:00~7:30玩或看电视或看课外书30晚上7:30~8:30做没做完的家庭作业

做课外作业

准备明天上学的文具家庭作业(预习课文/家听/更改错题)

课外作业(习字/口算心算)

若全部完成,可提前进入下一项。30~60晚上8:30~9:00看书,看电视30晚上9:00~9:30洗澡看书30晚上10:00睡觉说明:a)下午5:30之前不得看电视,否则取消晚上8:30的看电视时间。共2页,当前第1页12

b)提高效率,将有更多的时间娱乐。

c)周五可以在晚上10:30分前睡觉。

周六和周日时间事件注意事项计时(分)上午9:30之前起床、洗漱、吃早餐饭前要洗手-上午9:30~10:30做没做完的家庭作业

做课外作业

复习复习:听写全部的我会写,重点是常写错的字

练习:语文卷一份数学卷一份30上午10:30~12:00自由活动90中午12:00~12:30中午饭时间30下午12:30~6:00午睡和自由活动-下午6:00~7:00晚饭时间60晚上7:00~7:30自由活动30晚上7:30~8:30改正上午的错题

准备明天上学的文具(周日)若全部完成,可提前进入下一项。30~60晚上8:30~9:00看书,看电视30晚上9:00~9:30洗澡看书30晚上10:00睡觉说明:a)中午只有30~45分钟吃饭时间,吃不完没零食吃的哦。

小学生学习计划范文第4篇

有机化学实验是训练学生牢固掌握有机化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每一章理论课内容学习完,我都会安排一些实验来加深同学们对学过内容的掌握。如,学习完烯烃这一章后,我会安排:

1.烯烃的物理性质实验,观察一些烯烃类化合物的颜色、状态、气味、相对密度等。

2.烯烃的化学性质实验,观察乙烯分别通入到溴水、高锰酸钾溶液中颜色的变化,来验证烯烃的加成反应和氧化反应。

3.烯烃的实验室制取方法实验,观察在乙醇中通入浓硫酸在170℃高温下是否有乙烯气体产生,并收集气体。通过有机化学实验课的学习,不仅可以锻炼同学们自己动手做实验的能力,还可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如,乙烯气体制取出来怎么样验证?在制取过程中浓硫酸的作用是什么?这个反应是什么反应?等等这类的问题。

二、多与生活实例结合,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小学生学习计划范文第5篇

20xx年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xx〕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xx〕7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xx〕5号)和《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104号),以及学籍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籍主管单位、学校、班级以及学生个人信息。

第四条 我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定学籍信息化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学籍信息化管理规定,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其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学籍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采集、录入、上报、维护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采用自建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接。

第二章 学籍信息

第六条 学籍主管单位为学校所属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单位信息和学校信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由省级管理员在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中初始创建学校时设定,同时提供系统使用账号。

第七条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由学区中心校统一管理,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学校信息维护功能进行分校添加和维护。

第八条 学籍主管单位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单位地址、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九条 学校信息包括学校标识码、学校名称、学校编码、主管单位、联系电话、学校办别、驻地城乡类型、学校类别、学制等信息。

第十条 班级信息包括班级名称、班主任姓名、建班年月、学制、班级类型、荣誉称号等信息。

第十一条 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家庭、简历、变动、考试、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

第三章 入学和毕业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要组织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义务教育一年级学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义务教育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学生沿用义务教育六年级和九年级时的学籍号,地区学号由系统自动重新分配。新生通过系统的人像采集或者照片导入功能采集照片信息,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都必须采集学生入学当年的照片信息。

第十三条 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生成,一人一籍一号。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学生在学籍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号,对于暂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号,填写上报学籍。

第十四条 禁止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在本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禁止使用虚假材料建立学籍,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报学籍。

第十五条 学校在每年秋季开学后组织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的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给学籍主管单位审核。学籍主管单位在收到学校提交的学生信息后,及时完成新生信息审核。新生的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工作需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完成。学籍主管单位完成对新生学籍的审核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第十六条 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有关规定控制班级数和班额,禁止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以虚拟班级为学生建立学籍。

第十七条 学校要及时对学生的简历、成绩、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进行录入和维护。此类信息由学校自行通过系统的信息维护或者Excel导入功能进行操作,不需报学籍主管单位审核。

第十八条 学校在学年结束后,开始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操作,登记毕业班学生的毕(结)业等信息。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的维护,通过系统的义务教育完成学业管理或者毕业生信息Excel导入功能进行毕业生信息的维护,完成毕业。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通过系统的高中毕业管理功能进行毕业生信息的维护,然后提交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待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完成高三学生的毕业。学校须在每年的7月31日前完成毕业操作。

每年的8月1日为系统学年升级的时间,全省统一进行系统的学年学期变更,从上学年的下学期升级到新学年的上学期,所有在校生的年级自动升一级。

第四章 变动和审批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办理学生的学籍变动手续。学籍变动与审批均要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仅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得受理。逐步推行使用学籍管理专用电子章。

第二十条 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学流程操作。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可不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 省内转学,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流入地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流入地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录入转学申请提交流入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批。流入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提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与流出地学校进行核对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审批并反馈意见。审批通过,学籍转到流入地学校,流入地学校接收入学,流出地学校不得保留学籍。

第二十二条 跨省转学,转入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省转入功能,通过学生学籍号调取学生外省学籍信息进行转入操作,审批通过后完成转入操作。转出的学生,须由外省转入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地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予以审批确认。

第二十三条 跨境转学,转入的学生,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对从未在境内建立过电子学籍的,应到学校的学籍主管单位补办学籍。转出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境转出功能,要详细注明变动去向、变动时间、变动原因,提交学校的学籍主管单位审批。

第二十四条 转入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转学电子学籍审批,超出时限,系统默认审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在办理转学手续的过程中,各地学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本地户籍学生择校转学和高中学生利用虚假材料达到同城借读目的情况的监管。凡属本市区户籍学生转学择校的,以及利用虚假材料从外市区转入本市高中借读的,一律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内进行,学期期中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应予妥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就读期间,发生休学、复学等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变动审批。

第二十七条 学生辍学的,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记录,教育主管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变动信息的审核工作。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阶段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分类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辍学学生汇总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章 管理和安全

第二十八条 系统用户分为教育厅用户,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和学校用户三类。教育厅用户具有对全省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等功能。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具有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维护、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学校用户具有对本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录入、维护、查询和统计等功能。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籍信息经系统上报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照片等关键信息不允许修改。如有信息需要更正,学校应提交变更申请,由学籍主管单位进行审批。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籍信息保密工作。学籍管理员要保管好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必须保证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第三十一条 学籍信息由学校组织录入,经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审签上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学校报送的学籍信息的审核审批,并提交本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审签。各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学籍信息,必须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一并报送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在籍学生名单分班级在本校或本地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对各地上报学籍信息和录入审批程序抽验等方式,督促各地和学校规范学籍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学籍信息质量,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恪守职责,严格把关,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学籍管理是中小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必要的保障,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对学生学籍进行及时录入、变动和上报的;

(二)填写、上报学籍数据和相关信息弄虚作假的;

(三)伪造、改动学籍数据的;

(四)不能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升学、毕业等项手续的;

(五)有意刁难学生转学,使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延误或不能及时入学的;

(六)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七)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影响学籍数据准确、完整或学生权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