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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产资源资产;循环经济
Abstract:Therestrictionofresourceshasbecomeanimportantbottleneckduringtheprocessofdevelopingabetter-offlifesocietythroughoutthecountry.Asfortheexistingproblemsinthemanagementofmineralresourcesassetsandthedevelopmentandutilizationofmineralresources,thepaperprovidessomerelevantmeasurestoutilizemineralresources,developcirculareconomy,perfectcapitalizedmanagement,realizefundamentalchangeineconomicgrowthpattern,alleviatecontradictionofresourcesrestrictionessentially,improvequalityandcompetitivenessofnationaleconomy,etc.
Keywords:mineralresources;mineralresourcesassets;circulareconomy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我国80%以上的能源及工业原材料来自矿产资源,其总量位居世界第三,而人均拥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属资源十分紧缺的国家。矿产资源(水资源除外)其储藏量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资源,并随着不断开发利用而不断锐减。矿产资源将成为21世纪末、下世纪初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管理不当,将使国民经济发展因资源问题而处于瓶颈状态,因此在循环经济模式下实行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对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合理开发利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矿产资源资产管理现状
(一)产权管理混乱,部门之间条块分割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矿产资源法》规定:境内所有矿产资源均为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在实际生活中,矿产资源所有权、经营权(或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行政权三者混淆,以行政权、经营权代替所有权管理,国家所有权受到条块的多元分割,国家作为矿产资源资产所有者代表的地位模糊,产权虚置或弱化,各种产权关系缺乏明确的界定,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缺乏协调,造成了权益纠纷迭起。
(二)矿产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中的短期行为严重
矿产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中的短期行为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1)矿产资源的开发不合理、利用率普遍偏低、浪费严重、消耗剧增、存量锐减。煤矿只有23%,铁矿只有45.4%,十大有色金属矿分别只有23%-72%。在综合利用方面,采矿回收率只有30%-35%,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0%-20%。在1953-1986年的33年间,我国国民收入增长6.83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期能源消耗增长14.1倍,生铁消耗增长23.4倍,4种有色金属消耗增长35倍,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经济发展是建立在矿产资源的巨大消耗之上的。(2)资源不合理及无序开发带来环境污染严重。
(三)产权转让市场和法制不健全
矿产资源资产产权转让的市场机制不健全。这是由于矿产资源资产产权不明确,资源无偿使用制度所派生出来的问题。在存在矿产资源资产产权市场的情况下,要根据谁能提供更多的租金,也即谁能更有效地使用矿产资源这一经济学的效用原则来决定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在不存在矿产资源产权转让市场的条件下,使用矿产资源的效用原则难以体现,一方面由于现行的矿产资源产权关系缺乏灵活的产权转让方式,导致谁占用矿产资源谁就垄断资源的使用权状况,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各种隐形的、变相的、非法矿业权交易和转让普遍存在,致使国家的大量矿产资源资产流失,流入企业或个人的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统一制定矿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四)缺少统一合理的资产价格体系
没有建立健全合理的矿产资源资产价格体系,矿产资源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多种多样,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不同计价方法其资源价值不同,有的资源价值包含矿产资源原始价值、普查勘探费用和合理利润;有的只包括普查勘探费用、合理利润。尽管矿产资源评估价值不完全等同于其交易价格,但它是资产交易价格最重要的基础,众多的计价方法导致了矿权转让时,定价混乱,普遍出现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造成了国有资源资产的大量流失。另外,我国矿业目前处于“找矿不如采矿的,采矿不如冶炼的,冶炼不如深加工”的现状,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在探采阶段得不到实现,而是向下游深加工企业流转。
(五)现有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不合理
现有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不合理包括两个方面:(1)现有的资源税计征依据不合理。税法规定,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确定资源税的课税数量分为两种情况,生产产品销售的纳税人以销售数量为纳税数量,自采自用的纳税人以自用数量为纳税数量,这使得已经开采出来但没有销售的或没有自用而积压的矿产资源无需交税,等于变相地鼓励过度开采,造成积压和浪费;(2)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的征收,没有反映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回收水平、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等。
二、走循环经济道路的必要性
(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涉及矿产勘查、矿产采选、矿产加工和矿产利用等不同的部门和产业。矿产资源的勘查、采选、加工、利用四者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来看,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1)矿产资源开发粗放,资源浪费严重;(2)矿产资源加工深度不够,回收率低;(3)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低,多伴生、共生组分是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4)矿业管理体制落后,矿产资源管理相对薄弱。
(二)循环经济模式
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它既要求物质在经济体系内多次重复利用,进入系统的所有物质和能源在不断进行的循环过程中得到合理和持续的利用,达到生产和消费的“非物质化”,尽量减少对物质特别是自然资源的消耗,又要求经济体系排放到环境中的废弃物可以为环境同化,并且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循环经济实现“非物质化”的重要途径是提供功能化服务,而不仅仅是提品本身,做到物质商品“利用”的最大化,而不是“消费”的最大化,并在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同时,大幅度地减少物质消耗。同时经济体系各产业部门协调运作,将一个部门的废弃物用作另一部门的原材料,从而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进而形成“最优生产、最优消费和最少废弃”的社会。总之,循环经济物流模式可以认为是“资源——生产——流通——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运行模式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三)循环经济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21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将在200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在这样的形势下,是继续沿用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带动经济的高增长,还是通过发展新经济,以高新技术来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刻不容缓地成为中国的重要抉择。循环经济则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要求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过程,使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过程基本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三、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矿产资源资产管理对策
(一)加强循环经济地方法规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
首先,政府应制订必要的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规范,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偿利用,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一方面要严格限制污染企业的建设,从源头把关,以避免新建项目转手就成了限期治理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利用市场经济的调节手段明确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的经济责任,改革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并提高收费标准,改变目前企业缴费买排污权的现象,并将逐步引入污染税或环境税,把一部分排污费改为在原料和产品环节征收污染附加税等。
其次,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抑制资源过度消费,有利于企业开展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及税负转移政策;研究制定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公共财政支持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和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能源价格预报制度;研究制定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并在贷款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对能源消耗高、污染重的产品和设备课以重税,强制实施高耗能产品淘汰的政策。
(二)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和资源节约观
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政府组织、个人群体对在矿产资源资产管理中走发展循环经济道路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的认识。在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从地域、矿种、行业多维度来探索和推进“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和资源节约观,强化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把矿产资源的多目标开发、综合利用、节约等活动逐步变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三)理顺产权、规范管理、实行产权管理
在目前的多级政权体制和所有制结构下,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只能是国家,应该按照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矿产资源,各种经济主体有偿取得矿产资源的经营权。所有权和产权不是一回事,所有权强调的是法律规定的所属关系,而产权是法律规定的经济利益主体获得经济效益的权利。在市场经济中产权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专属。“多重产权”使所有权产生不确定性,从而挫伤产权主体对资源投资的积极性,或诱发过度开采和短期行为,或引起法律纠纷。只有产权明晰并给予保护,禁止他人非法侵占市场交易行为才具有可靠的基础。因此国家应该按照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管理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使矿产资源资产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资源补偿机制的力度,维护国家所有权,保障企业的产权安全。
(四)积极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
1.在各省(区)、市尽快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矿业权市场交易机构或场所,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交易体系。无论是一级市场的矿业权出让,还是二级市场的矿业权转让,都应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进场交易、规范操作。真正实现矿产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可以全面清理国家出资已探明的矿产地,摸清各省乃至全国概查以上、至今尚未设置矿权的矿产地分布情况,为积极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和拍卖做好基础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出让矿业权。
2.对进场交易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要有必要的资质要求。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使探矿权、采矿权向资金密集、技术密集、方案优化的企业转移。
3.对进场交易的标的,要符合规范要求。探矿权对应的勘查区块范围以经纬度1’*1’为基本单位区块。每个勘查项目允许登记的最大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并且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投入以后方可交易(转让)。采矿权对应的开采范围必须有经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地质勘探储量报告。勘查范围或开采范围必须无矿权纠纷。
4.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化的矿业权评估、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经纪等中间机构。目前,我国矿业权中间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大多为事业单位,业务范围狭窄。社会化的矿业权中间机构很不发达,有的省(区)只有少数几个这方面的社会中介机构,严重制约了矿业权市场的发展。为此,一方面要加快矿业体制改革的步伐,现有矿业权中间机构要尽快与政府脱钩,使之成为真正独立的社会法人;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多种经济成分的社会化中间机构,鼓励企业、私人、社会组织和外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矿业权评估、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和经纪等业务。
(五)改革现行的矿业税费制度
首先,矿产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合并为权利金。矿产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都是从量计征,本质都体现了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都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利益实现形式,所以应将现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合并,实行国际通用的权利金,不仅解决了目前对资源税的争论,也保证了国家从矿产开采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维护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
其次,修改矿山企业增值税的税项计算,解决增值税负担过重问题。在有关文件中将“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物质和能量的产业”定义为第一产业,世界各主要矿产国都普遍将矿业划为第一产业,也要把矿业回归到第一产业,同时根据第一产业的特点,对现行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将矿山企业交纳的权利金、基本建设投资和固定资产折旧费加入矿山企业成本核算,降低增值税税基,彻底减轻矿山企业的负担。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矿业投资者的积极性,而且会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加大科技投入。
(六)完善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体系
目前对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有不同的观点:或以发现成本为主,或以成本法结合收益法,或以收益法为主,或认为主要受供求关系的调节等。矿产资源资产的价格(P)如前所述应包含资源原始价值(P0)和普查勘探等劳动投入形成的价值(P1)两部分,并要考虑勘查风险、矿藏埋深、矿石品位、矿石结构、采选冶难度、交通条件、储量及储量级别等因素。为了便于价格管理,解决资源价值价格严重背离的事实,可以比照建筑定额方法,制定全国或省区的各类矿种的基本价,再考虑上述实际因素乘以调整系数(T),用公式表示为:P=(P0+P1)×T,P0、P1的确定一般采用收益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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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财务管理 发展现状 模式
一、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综述
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在批准的范围内,接受政府或企业的委托对其受托资产进行管理的机构或组织。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通常可分为两类,即正常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我国众多企业类型中,资产管理公司是较为特殊的一类:其投资品种较丰富,投资渠道多种,投资区域广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无论何种单位类型,财务管理活动是企业运营与发展的基础。而对资产数量大、资金占用量高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言,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当前经济环境下的财务管理工作已不再仅局限于分析与核算,以及简单的监督与披露等工作,其还包括对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全面预测、分析、决策、控制。
二、我国当前资产管理公司及财务管理的特点
(一)特点一: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多为集团制
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基本都是集团制,其内部包含各类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公司类型。正因为此,在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包含着许多复杂的交易与合约。交易的发生势必会产生交易成本,而合约的签订也必然会存在合约风险。而降低交易成本与合约风险离不开有效的财务管理活动。也可以说,财务管理活动在资产管理公司的高地位,有一部分原因是由公司结构的复杂性造成的。对集团制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凡是与集团具有利益关系的相关者,都是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参与者与实施主体。
(二)特点二: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复杂化,财务决策多层化
由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组织结构的特殊性,使其财务管理工作也不同于一般企业,具有自身特点。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形式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的复杂化与财务决策的多层化。在集团式的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母公司是其核心,下属各个子公司分属于各个不同管理层级。不同的管理层级造成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内容与决策权利各不相同,间接使得集团式的公司整体的财务决策具有多层次化的特点。
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公司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相对欠缺,财务管理能力不足
目前,在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基本都设有财务部门。但是,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却并不统一。笔者调查了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13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除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置了财务管理部门之外,其他三家并没有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情况仅占25%。财务管理部门设置的缺位与公司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直接相关。很多管理者依旧认为财务管理是一项财务工作,属于财务部门的工作事项。并未将财务管理上升至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也并未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公司的一项整体管理行为。同时,财务管理重视程度的相对缺乏也间接导致了公司财务管理能力的不足。
(二)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缺少监督
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缺少监督。主要因为大多数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机制较分散,下属单位基本都独立核算,可自行在银行开设账户,只是在每个会计期末向公司集团提交财务报表。这种分散模式的财务管理体制不仅容易造成资金占用量高、难以集中利用,同时,还容易造成统一集团内部账目混乱,财务管理工作难以集中进行。此外,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相对缺乏,大多数公司依旧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财务工作本身,而依靠财务审计予以监督,缺乏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而且,这种审计模式属于事后行为,对资金运用过程难以起到真正的约束与监督作用。
(三)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缺少预警机制
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整体活动,关系企业的运营与未来发展。因此,财务管理需要随时针对外界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变做出应对。但是,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中的财务管理活动并无法及时根据客观经济环境的改变做出分析与应对措施,尤其是当面临突发性的经济环境变化时,分析与应对能力极为不足。财务预警机制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基本处于空白。
(四)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从业人员的行为亟待规范
除上述问题之外,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从业人员的行为尚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部分资产管理公司存在“账外设账”的情况,即使财务人员知道这是违规行为,但更多的还是选择“依领导眼色行事”;其次,很多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流程并未落实于“制度”层面,存在财务人员随意简化会计手续的情况;再者,资产盘点成为“例行事项”,形式主义严重。不定期盘点更是被忽视。同时,债权债务以及银行存款等不经常核对,存在不符情况;此外,凭证审核工作不严谨,财务人员缺乏责任心。
四、当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可选用的财务管理模式及其比较
上文已述,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大多采取集团式的运作方式。根据这一特点,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可选用的财务管理模式大致有三种,即:“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集权+分权”财务管理模式。三种模式的特点与比较详见下文。
(一)资产管理公司可选用的三种财务管理模式
首先,“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所适用的公司范围主要有三种:第一种,处于初建期的整体规模不大的资产管理公司;第二种,子公司对集团公司而言极为重要,使集团公司无法对子公司进行分权;第三种,子公司的管理能力与实际管理效果较差。在这种模式下,财务管理决策权掌握在集团公司里,由其对下属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集中部署、统一管理,子公司没有财务决策权。该模式的特点是财权与控制权高度集中,全部集中于集团公司手中。
其次,“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下,控制权与决策权的划分依据重要性原则在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进行适当划分。在这种模式下,集团公司不干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与经营活动,只考核子公司经营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相比之下,集团公司更侧重于公司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等的把握,财权与责任下放至各子公司。无论是在财务,还是经营管理方面,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都保持相对松散的联系。
最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除了集权式与分权式之外,还有二者的混合模式,即“集权+分权”财务管理模式,也称“相融式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通过集权与分权的交织配合,使得各项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同时也能推动整个集团的利益目标不断完成,并激发各层次管理者的协调性与积极性。
(二)三种模式的各自特点与比较分析
首先,“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拥有其明显的优点:母公司对于企业资金的掌控高度统一,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集中达成;具有完备一致的公司财政政策,政策方案贯彻较为彻底;由于资金的统一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金的运营成本;有利于现金管理和纳税管理等等。另一方面,集权式财务管理也存在其固有的缺点:由于资金的使用和运作权全部在母公司,所以子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变性较差;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缺乏积极性;若母公司的战略失败致使子公司破产,母公司很容易由于连带责任使财务状况迅速恶化,使两者的财务关系很难理顺。
其次,“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集权式管理模式的诸多缺点,但同样存在诸多的管理弊端:子公司资金管理灵活性的加剧使得母公司对总的资金运作很难做到整体掌控,子公司往往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忽视母公司的整体利益,母公司的调控能力受到大幅度的削弱,使公司集团整体目标的完成受到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更加明显,这是企业管理者不愿意看到的。
再者,“集权+分权”财务管理模式。所谓集权+分权财务管理模式就是将上述两种管理模式相互结合,使其各自发挥各自优点,而将缺点尽可能的最小化。但是,每一个集团公司都存在着其各自的特点,这家公司适合使用的方法不一定另一家公司也同样适合,这就需要公司管理者通过不断的研究和探索,找出适合自己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财务的集权或者分权对每一家企业集团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难题,集权过度容易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分权过度则会造成集团财务资金的失控,影响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企业在选择管理模式时一定要审时度势,根据企业现状随时关注各种模式的优缺点,使各种模式的优点得以发扬、缺点得以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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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
第三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划转、置换和转让。
第五条占有单位有其他经济行为,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国有资产评估。
第六条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收购非国有资产;
(二)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
(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第七条占有单位有本规定所列评估事项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占有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第八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九条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核准。
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核准。
第十条除本规定第九条规定以外,对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
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由财政部负责;子公司或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由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
地方管理的占有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比照前款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财政部门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占有单位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十二条占有单位发生依法应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依据;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的,占有单位应就其差异原因向同级财政部门(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做出书面说明。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资产评估项目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将核准和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逐项登记并逐级汇总,定期上报财政部。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评估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占有单位违反本规定,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并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由财政部门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占有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二)应当办理核准、备案手续而未办理;
(三)聘请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占有单位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财政部门可以宣布原评估结果无效。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对占有单位在国有资产评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建议其上级单位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境外国有资产的评估,另行规定。
企业财务管理大约起源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当时西方社会正处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地中海沿岸的许多商业城市出现了由公众入股的商业组织,入股的股东有商人、王公、大臣和市民等。商业股份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合理预测资本需要量,有效筹集资本。但由于这时企业对资本的需要量并不是很大,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比较单一,企业的筹资活动仅仅附属于商业经营管理,并没有形成独立的财务管理职业,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
筹资财务管理时期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革命的成功促进了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技术的重大改进和工商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股份公司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的发展不仅引起了资本需求量的扩大,而且也使筹资的渠道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筹资活动得到进一步强化,如何筹集资本扩大经营,成为大多数企业关注的焦点。于是,许多公司纷纷建立了一个新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开始从企业管理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管理职业。当时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主要是预计资金需要量和筹措公司所需资金,融资是当时公司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的根本任务。因此,这一时期称为融资财务管理时期或筹资财务管理时期。
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是筹资。主要财务研究成果有:1897年,美国财务学者格林(Green)出版了《公司财务》,详细阐述了公司资本的筹集问题,该书被认为是最早的财务著作之一;1910年,米德(Meade)出版了《公司财务》,主要研究企业如何最有效地筹集资本,该书为现代财务理论奠定了基础。
法规财务管理时期
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和30年代西方经济整体的不景气,造成众多企业破产,投资者损失严重。为保护投资人利益,西方各国政府加强了证券市场的法制管理。如美国1933年和1934年出台了《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对公司证券融资作出严格的法律规定。此时财务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金融市场制度与相关法律规定等问题。财务管理首先研究和解释各种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组建和合并公司,发行证券以筹集资本。因此,西方财务学家将这一时期称为“守法财务管理时期”或“法规描述时期(DescriptiveLegalisticPeriod)”。
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是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主要财务研究成果有:美国洛弗(W•H•Lough)的《企业财务》,首先提出了企业财务除筹措资本外,还要对资本周转进行有效的管理。英国罗斯(T•G•Rose)的《企业内部财务论》,特别强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资本的有效运用是财务研究的重心。30年代后,财务管理的重点开始从扩张性的外部融资,向防御性的内部资金控制转移,各种财务目标和预算的确定、债务重组、资产评估、保持偿债能力等问题,开始成为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
资产财务管理时期
20世纪50年代以后,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买方市场趋势的出现,财务经理普遍认识到,单纯靠扩大融资规模、增加产品产量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财务经理的主要任务应是解决资金利用效率问题,公司内部的财务决策上升为最重要的问题,西方财务学家将这一时期称为“内部决策时期(InternalDecision-MakingPeriod)”。在此期间,资金的时间价值引起财务经理的普遍关注,以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为研究对象的资本预算方法日益成熟,财务管理的重心由重视外部融资转向注重资金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使公司财务管理发生了质的飞跃。由于这一时期资产管理成为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称之为资产财务管理时期。
50年代后期,对公司整体价值的重视和研究,是财务管理理论的另一显著发展。实践中,投资者和债权人往往根据公司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股利政策、经营风险等一系列因素来决定公司股票和债券的价值。由此,资本结构和股利政策的研究受到高度重视。
这一时期主要财务研究成果有:1951年,美国财务学家迪安(JoelDean)出版了最早研究投资财务理论的著作《资本预算》,对财务管理由融资财务管理向资产财务管理的飞跃发展发挥了决定性影响;1952年,马克维茨(H•M•Markowitz)“资产组合选择”,认为在若干合理的假设条件下,投资收益率的方差是衡量投资风险的有效方法。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1959年,马克维茨出版了专著《组合选择》,从收益与风险的计量入手,研究各种资产之间的组合问题。马克维茨也被公认为资产组合理论流派的创始人;1958年,莫迪哥莱尼(FrancoModigliani)和米勒(MertoH•Miller)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提出了著名的MM理论。莫迪格莱尼和米勒因为在研究资本结构理论上的突出成就,分别在1985年和1990年获得了诺贝尔奖;1964年,夏普(WilliamSharpe)、林特纳(JohnLintner)等在马克维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系统阐述了资产组合中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区分了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明确提出了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分散投资而减少等观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使资产组合理论发生了革命性变革,夏普因此与马克维茨一起共享第22届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荣誉。总之,在这一时期,以研究财务决策为主要内容的“新财务论”已经形成,其实质是注重财务管理的事先控制,强调将公司与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密切联系,以资产管理决策为中心,将财务管理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投资财务管理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国际市场迅速扩大,跨国公司增多,金融市场繁荣,市场环境更加复杂,投资风险日益增加,企业必须更加注重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这对已有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60年代中期以后,财务管理的重点转移到投资问题上,因此称为投资财务管理时期。如前述,投资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揭示了资产的风险与其预期报酬率之间的关系,受到投资界的欢迎。它不仅将证券定价建立在风险与报酬的相互作用基础上,而且大大改变了公司的资产选择策略和投资策略,被广泛应用于公司的资本预算决策。其结果,导致财务学中原来比较独立的两个领域—投资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组合,使公司财务管理理论跨入了投资财务管理的新时期。前述资产财务管理时期的财务研究成果同时也是投资财务管理初期的主要财务成果。
70年代后,金融工具的推陈出新使公司与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加强。认股权证、金融期货等广泛应用于公司筹资与对外投资活动,推动财务管理理论日益发展和完善。70年代中期,布莱克(F•B1ack)等人创立了期权定价模型(OptionPricingMolde1,简称OPM);罗斯提出了套利定价理论(ArbitragePricingTheory)。在此时期,现代管理方法使投资管理理论日益成熟,主要表现在:建立了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形成了完善的投资决策指标体系;建立了科学的风险投资决策方法。
一般认为,70年代是西方财务管理理论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吸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丰富成果,财务管理进一步发展成为集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于一身,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活动,并在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1972年,法玛(Fama)和米勒(Miller)出版了《财务管理》一书,这部集西方财务管理理论之大成的著作,标志着西方财务管理理论已经发展成熟。
财务管理深化发展的新时期
20世纪70年代末,企业财务管理进入深化发展的新时期,并朝着国际化、精确化、电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期,西方世界普遍遭遇了旷日持久的通货膨胀。大规模的持续通货膨胀导致资金占用迅速上升,筹资成本随利率上涨,有价证券贬值,企业筹资更加困难,公司利润虚增,资金流失严重。严重的通货膨胀给财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问题,因此这一时期财务管理的任务主要是对付通货膨胀。通货膨胀财务管理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80年代中后期以来,进出口贸易筹资、外汇风险管理、国际转移价格问题、国际投资分析、跨国公司财务业绩评估等,成为财务管理研究的热点,并由此产生了一门新的财务学分支—国际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成为现代财务学的分支。
80年代中后期,拉美、非洲和东南亚发展中国家陷入沉重的债务危机,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政局动荡、经济濒临崩溃,美国经历了贸易逆差和财政赤字,贸易保护主义一度盛行。这一系列事件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使企业面临的投融资环境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其财务决策中日益重视财务风险的评估和规避,其结果,效用理论、线性规划、对策论、概率分布、模拟技术等数量方法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与日俱增。财务风险问题与财务预测、决策数量化受到高度重视。
随着数学方法、应用统计、优化理论与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方法和手段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生了一场“革命”。财务分析向精确方向飞速发展。80年代诞生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90年代中期以来,计算机技术、电子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迅猛。财务管理的一场伟大革命—网络财务管理,已经悄然到来。
财务管理发展趋势
现代的财务管理,将继续朝着国际化、精确化、电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而网络财务管理变革则遥遥领先。
当今是信息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拓宽了经济活动的空间,改变了经济活动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化。容量巨大,高速互动,知识共享的信息技术网络构成了知识经济的基础,企业之间激烈竞争将在网络上进行;二是虚拟化。由于经济活动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强,开辟了新的媒体空间,如虚拟市场、虚拟银行。许多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也将随之消失,代之以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商业活动将在全球互联网上进行,使企业购销活动更便捷,费用更低廉,对存货的量化监控更精确。同时,网上收付,使国际资本的流动加快,而财务主体面临的货币风险却大大地增加。相应地,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将随着理财环境的变化而不断革新。网络财务管理主体、客体、内容、方式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待进一步研究讨论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曲小刚.知识经济冲击财务管理方法.中华财会网,2002
2.李会太.20世纪西方财务管理的发展.经济管理,2000(6)
一、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折旧作为成本利润的调节阀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将其价值逐渐转移到生产成本中去,通过销售收入使资金回笼。但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不按规定提取折旧,而是根据当期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多提、少提或不提折旧,从而达到调节成本和利润的目的,将折旧作为成本利润的调节阀,任意调整。
2、固定资产超期服役现象严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企业由于产销不对路或三角债,致使资金紧张,没有财力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导致已经提完折旧到了报废期的固定资产仍在使用。
3、固定资产帐实不符
按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建立实物台帐和实物卡片,记载固定资产的名称、购进时间、规格、型号等,同时由企业的机动科或后勤部门负责保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帐核对。
4、竣工的固定资产不入帐
有些企业由于经营形势不太好,为了降低当期成本,逃避税金,将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仍然放在“在建工程”或“其他应收款”帐中,不作核销处理。
5、固定资产投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对内长期投资和对外长期投资。对内长期投资的目的是扩大再生产,对外长期投资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无论是对内长期投资,还是对外长期投资都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二、固定资产具体管理
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固定资产凭证管理及账务核算。
(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l、固定资产购建
固定资产购建实行预算管理制,由使用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由预算管理部门批复预算。明确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采购部门,各使用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应通过招标或比价。对集团范围内采购数量较大的固定资产可由集团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定点采购单位,也可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后下拨。
2、固定资产验收
企业购人固定资产必须办理验收手续。验收人员可由企业的监察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的有关专责组成。固定资产验收,一要核对固定资产实物与凭证所列数量是否一致,二要检查所附备件是否齐全,三要察看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四要检查价格是否明显偏高。固定资产验收完毕移交使用之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编号,且该编号应与会计核算系统固定账卡反映的固定资产编号一致。
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指固定资产日常的维修、保养和保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实行归口分级管理,明确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自的权限和职责。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各资产使用部门对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企业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固定资产实物使用部门应建立部门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4、固定资产盘点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定期盘点的次数多少可根据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数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确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业应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固定资产盘点之前应确定盘点日,财务部门应将盘点日前购人、出售或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对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及时人账的固定资产,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对该未及时人账的固定资产予以标示。
5、固定资产退出
固定资产退出包括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及捐赠等。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实物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再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不是所有报废资产都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一部分报废资产在本企业属于因设备的更新换代而淘汰的产品,在其他一些单位或许尚
(二)固定资产凭证管理及账务核算
1、固定资产凭证管理
固定资产凭证是固定资产内控执行是否到位,相关部门、人员职责是否履行的鉴证,也是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和进行固定资产账务核算的原始依据。固定资产凭证管理涉及到固定资产从预算、购建到退出的整个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的关键凭证具体如下:预算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编制的预算申请和预算管理部门下达的预算批复。
购建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实施购建时使用部门的购建申请,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领导的批示。对于基建项目则还需提供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部门的立项批复等。验收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单应详细列明固定资产生产单位、名称、单价、数量、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并由验收人签署验收意见。固定资产修理环节的关键凭证主要为固定资产修理记录。
2、固定资产账务核算
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就是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企业的核算不能脱离《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又不是绝对的,它在一定的范围内给予企业一定的自,在某些方面又受主观判断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固定资产标准间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X)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对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企业会计制度》未规定明确的单位价值标准。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具有相对的决定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问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至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计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主观判断的影响。